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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礼仪礼宾通则
概括来说,目前世界流行的接待通则主要有以下12条:
第一节维护形象。在交往活动中,每一名相关人员的一言一行,往往代表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形象,若是对自我形象毫不修饰,不但难言对交往对象的尊重,而且亦属失礼行为。所以我们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接待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都应时时刻刻注重个人言谈举止、服饰仪容,不可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第二节不卑不亢。这是事关国格、人格的大是大非问题,不卑不亢同等重要,不可偏废。既不畏惧自卑、低三下四,又不自大狂傲、放肆嚣张,而要堂堂正正、坦诚乐观、豁达开朗、从容不迫、落落大方、一视同仁。
第三节求同存异。求同就是遵守国际惯例,取得共识、便于沟通、避免周折;存异就是注意“个性”;了解具体交往对象的礼仪习俗禁忌,并予以尊重。
第四节入乡随俗。当自己身为东道主时,通常讲究“主随客便”;当自己充当客人时,则又讲究“客随主便”。接待人员必须充分地了解交往对象的风俗习惯,无条件地加以尊重,不可少见多怪、妄加非议。
第五节信守约定。在一切公务接待活动中,都必须认真而严格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承诺,说话务必算数,许诺一定要兑现,约会必须准时。万一由于难以抗拒的因素而失约,必须尽早向有关各方通报,如实解释,郑重致歉,主动承担损失。
第六节热情有度。待人接物热情友好要注意分寸,过犹不及。比如与人交往的距离就分4种:一是私人距离,又叫“亲密距离”,小于0。5米,仅适用于家人、恋人和至交;二是社交距离,又称“常规距离”,介于0。5米至1。5米之间,适用于一般交际应酬;三是礼仪距离,又称“敬人距离”,介于1。5米至3米之间,适用于会议、演讲、庆典、仪式以及接见;四是公共距离,又叫“有距离的距离”,超过3米开外,适用于在公共场所同陌生人相处。
第七节不必过谦。在交往活动中涉及自我评价时,虽然不应该自吹自擂、自我标榜、一味抬高自己,但也不要妄自菲薄、自我贬低、自轻自贱、过度谦虚客套。
第八节不宜先为。在交往活动中,面对自己一时难以应付、举棋不定,或者不知道到底怎样做才好时,如有可能,最明智的做法,是尽量不要急于采取行动,尤其不要急于抢先,冒昧行事。
第九节尊重隐私。凡涉及客人收入支出、年龄大小、恋爱婚姻、身体健康、家庭地址、个人经历、信仰政见、所忙何事等等,皆属个人隐私,要避免与对方交谈时涉及这些“隐私权”。
第十节女士优先。在一切社交场合,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主动自觉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尊重、照顾、体谅、关心、保护妇女,并且还要想方设法,尽心竭力地去为妇女排忧解难。这并不代表女性是弱者,而是象尊重母亲一样尊重女性。
第十一爱护环境。不可毁损自然环境,不可虐待动物,不可损坏公物,不可乱堆乱挂私人物品。不可乱扔乱丢废弃物品,不可随地吐痰,不可到处随意吸烟,不可任意制造噪声。
第十二以右为尊。在各种类型的对外交往中,大到政治磋商、商务往来、文化交流,小到私人接触、社交应酬,但凡有必要确定并排列主次尊卑时,“以右为尊”都是普遍适用的,以右为上、以左为下,以右为尊、以左为卑,就肯定不会失敬于人。
第十三节衣着。接待人员在公务场合、社交场合和休闲场合着装要得体而应景,不能雷同。公务场合要庄重保守、端庄大方、严守传统,不能强调个性、过于时髦、显得随便,最好穿深色毛料的套装、套裙或制服,不允许身穿夹克衫、牛仔装、运动装、健美裤、背心、短裤、旅游鞋和凉鞋,衣服不能过于肮脏、折皱、残破、暴露、透视、过大、过小或紧身。社交场合主要指宴会、舞会、晚会、聚会等应酬交际场合,服装应突出时尚个性,可穿时装、礼服或民族服装,最好不要穿制服或便装。休闲场合穿着应舒适自然,忌正正规规。在正式场合,接待人员穿着要正确得体,所有衣扣要扣严,不能换起袖管或裤角,衣袋或裤兜里不宜装过多的东西,衣服上商标要先行拆除,穿西装最好内着白色衬衣,穿深色袜子、黑色皮鞋、打领带,不穿或少穿羊毛衫,全身上下衣着应保持在三种色彩之内。
第十四节化妆。化妆是一种通过对美容用品的使用,来修饰自己的仪容,美化自我形象的行为。要求职员化妆上岗,有助于体现单位的令行禁止和统一性、纪律性,有助于使其单位形象更为鲜明、更具特色。要求职员化妆上岗,意在向交往对象表示尊重。参加公务活动而不化妆,就会被交往对象不由分说地理解为蔑视对方,或是一种侮辱。在公务活动中,一般要求职员在美容化妆这一事关大局的问题上,必须遵守如下几项规则:规则之一,应当化以淡妆为主的工作妆。工作妆的主要特征是,简约、清丽、素雅,具有鲜明的立体感。它既要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又不容许显得脂粉气十足。总的来说,就是要清淡而又传神。规则之二,应当避免过量地使用芳香型化妆品。通常认为,与他人相处时,自己身上的香味在一米以内能被对方闻到,不算是过量。如果在三米开外,自己身上的香味依旧能被对方闻到,则肯定是过量使用香水了。规则之三,应当避免当众化妆或补妆。尤其是要在工作岗位上当众这样做,则是很不庄重的,而且还会使人觉得他们对待工作用心不专,只把自己当成了一种“摆设”或是“花瓶”。特别需要提到一点,女士们千万不要当着一般关系的异性的面,为自己化妆或补妆。规则之四,应当力戒与他人探讨化妆问题。规则之五,应当力戒自己的妆面出现残缺。
第十五节仪容。眼是心灵之窗,交往时,要行注目礼,目光与对方接触时间累计应达到全部交谈过程的50—70%,目光切忌呆滞、漠然、偷窥、左顾右盼和挤眉弄眼。微笑是接待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不宜开口大笑,满口牙齿一览无余。恰到好处的化妆使人容光焕发、神采奕奕,但尽量不要显露修饰痕迹,不宜浓妆艳抹,不宜在公共场合化妆,男士尤其不要油头粉面。发型不可怪异前卫。接待人员每天都要定时清洁面容、保持口腔卫生,勤修指甲、不蓄胡须。
第十六节举止。举止是一种不说话的“语言”,它真实地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受教育的水平及能够被人信任的程度。接待人员站要如松,挺拔笔直、舒展俊美、庄重大方、精力充沛、信心十足、积极向上,不要过于随便,探脖、塌腰、耸肩、弯腿、抖足或双手插腰及放在裤兜里均不足取。坐要如钟,不可前倾后仰、歪歪扭扭、高翘二郎腿。行走如风,步态要协调稳健、轻松敏捷,忌内八字和外八字,不能弯腰驼背、歪肩晃膀、扭腰摆臀、左顾右盼。手势不宜单调重复,打招呼、致意、告别、欢呼、鼓掌都要注意力度大小、速度快慢、时间长短,不可过度,尤其不要当众搔头皮、掏耳朵、抠鼻孔、剔牙、咬指甲、挖鼻屎、搓泥垢、打哈欠、修指甲、揉衣角。咳嗽、吐痰、打喷嚏都要避免大声,更不能正面对人。向人致意、鞠躬、介绍、递物、接物都要诚心诚意,表情和蔼可亲,神情专注。
第十七节谈吐。要注意语言文明、语气诚恳、语调柔和、语速适中、吐字清晰;称呼要多用尊称、敬称,少用爱称、昵称、别称、尽量不要直呼其名;交谈内容要使对方感到自豪、愉快、擅长和感兴趣,要格调高雅、欢快轻松,不要涉及对方自身弱点与短处、个人隐私、庸俗下流和怪力乱神之类的东西及小道消息。发问要适时,要多谈大家,少谈自己,交谈中自吹自擂、说个没完、无事不晓、语言刻薄、逢人诉苦、不言不语都是不受欢迎的。谈话时要有礼有节、尽心倾听有问必答,不要轻易打断别人谈话或随便走开,更不能面带倦容、打哈欠、看手表,男子不要加入女士圈内的议论,与异性谈话要简短、谦让,争论有节制,不要随意开玩笑。
第十八节美发。美发,一般是指对人们的头发所进行的护理与修饰。在正常情况之下,人们观察一个人往往是“从头开始”的。经常会给他人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护发礼仪的基本要求是:必须经常地保持健康、秀美、干净、清爽、卫生、整齐的状态。要真正达到以上要求,就必须在头发的洗涤、梳理、养护等几个方面好自为之。洗涤头发,一是为了去除灰垢,二是为了清除头屑,三是为了防止异味,四是为了使头发条理分明。此外,它还有助于保养头发。经过修饰之后的头发,必须以庄重、简约、典雅、大方为其主导风格。不管为自己选定了何种发型,在工作岗位上都绝对不允许在头发上滥加装饰之物。在一般情况下,不宜使用彩色发胶、发膏。男士不宜使用任何发饰。女士在有必要使用发卡、发绳、发带或发箍时,应使之朴实无华。其色彩宜为蓝、灰、棕、黑,并且不带任何花饰。绝不要在工作岗位上佩带彩色、艳色或带有卡通、动物、花卉图案的发饰。若非与制服配套,在工作岗位上是不允许戴帽子的,各种意在装饰的帽子,如贝雷帽、公主帽、学士帽、棒球帽、发卡帽,或是用以装饰的裹头巾,戴在正在上班的人士头上,与之都是很不协调、很不相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