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认定标准及办理流程

时间:2022-04-28 09:48:02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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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认定标准及办理流程

  工伤是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企业职工工伤的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职工工伤认定标准及办理流程

  职工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序号

作业内容

执行岗位

关键控制点

输出(控制文件/表单)

1

安环科科长口头电话通知环干事,申报工伤认定。

安环科科长

认定时间要求事故发生一个月内。

 

2

环干事口头电话通知车间安全员,收集材料进行工伤认定。

安环干事

   

3

1、收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收集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2份。

3、工伤事故简要经过1份。

4车间纸质材料报送安环科

车间安全员安环干事

1、材料上交时间要求:接到安环科通知3个工作日内完成,收集的材料情况要工伤人员或其亲属签字确认

2、疾病诊断证明书内容要清晰。

 

4

1、填写电子版《劳资关系证明书》。

2、填写电子版《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伤亡事故登记表》。

3、将《劳资关系证明书》、《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伤亡事故登记表》打印出送厂办盖章。

4、将整合后材料报送安环部审核。

安环干事

1、事故伤亡登记表内,事故经过以事故通报为准。

2、《劳资关系证明书》、《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伤亡事故登记表》盖炼厂厂章。

1、身份证复印件

2《劳资关系证明书》

3、《三钢(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伤亡事故登记表》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

1、 审核材料。

2、 将审核后材料报送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环部工伤管理科

1、材料齐全。

2、疾病诊断证明书、《劳资关系证明书》、《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伤亡事故登记表》为原件。

同上

6

1、审批材料。

2、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批时长一个月左右。

《工伤认定决定书》

7

电话通知安环科,领取工伤认定书。

安环部工伤管理科

领取工伤认定书原件2份。

《工伤认定决定书》

8

1、车间安全员通知工伤人员到安环科领取工伤认定书。

2、工伤人员到安环科领取工伤认定书原件1份,并登记记录。

安环干事

车间安全员

工伤人员

1、工伤认定书原件1份由工伤人员本人保存,领取时需签字

2、安环科保留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备案。

《工伤认定决定书》

  注意事项

  1、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由工伤人员自主保存,一份原件用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2、上下班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非己方的(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视同工伤,按以上程序办理工伤认定,外加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交通事故路线图一份及居住地证明一份。

  3、工伤首次住院须开两张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用于工伤认定、一份用于医疗费用报销。

  企业职工工伤认定标准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由于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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