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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常识与方法
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映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那么,职业病的基本常识与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常识与方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常识与方法
(一)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
截止目前,国家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劳动保护法规和数百个职业卫生标准,这些法规和标准都是实践和科学实验的经验总结,是搞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依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中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要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在其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进行卫生学监督审查,使其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使用。保证在其运行使用后能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对工作环境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
经常和定期监测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强)度、及时了解有害因素产生、扩散、变化规律,鉴定防护设施的效果,以及对接触化学物质劳动者的血、尿等生物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或其他代谢产物及一些生化指标进行监测。发现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浓(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或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的含量超过正常值范围时,要查明原因,为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四)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
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定期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在就业前的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宜从事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职业禁忌征者,不得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定期健康检查便于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防止职业危害的发展、为制定预防对策提供依据。
(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
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和劳动者个人的健康监护档案,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性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的诊断、处理、治疗和疗养,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情况等。
(六)消除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1、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国际上禁止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如联苯胺、β萘胺等强致癌物和有机汞农药等。
2、改善作业方式,减少有害因素散发。
3、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减少有毒物质的跑、冒、滴、漏。
4、搞好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消除有害物质的2次污染。
(七)合理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强)度高于国家卫生标准,或因进行设备检修而不得不接触高浓(强)度有害物质时,必须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注意个人卫生,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九)对青少年和女工要给以特殊保护。
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护知识,制订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领导和劳动者要通过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重要性的认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十一)职业病的诊断
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以下原则:
1、有明确的职业史、工作环境有害因素的监测资料和生物监测资料等
2、症状、体征和常规实验室检查、物理学检查、生化检查、其他辅助检查等的结果与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十二)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按以下原则进行治疗:
1、防止危害因素继续侵入人体。
2、促使已被吸收的危害因素排出体外。
3、消除病因。
4、特效拮抗治疗。
拓展:
一、我国法定10大职业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0种职业病
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种类根据《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
8、职业性的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
【备注】:详细职业病种类与病种划分详查看《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说明》。
二、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特异性:职业病患者必须具有相应职业史或接触史,这是诊断职业病的最重要前提条件,在停止接触特定有害因素后病情可以控制或消除。
2、病因可检测性:在职业病患者的劳动环境中能检测到特定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病的危害程度一般存在剂量一反应(效应)关系。
3、发病聚集性:经过一定暴露时间出现职业病的多个职业者通常出现在同一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环境中。但是,因职业者健康状况不同或对有害因素影响的敏感性差异,职业病出现的潜伏期存在差异或病情严重程度不同。
4、疾病可预防性:控制和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与采取适当的卫生防护措施可以预防职业痛的发生,及早脱离有害因素接触,可以减缓或阻碍职业病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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