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量管理制度1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
3.1机构及人员设置。
3.1.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3.1.2设备部是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3设备部动力组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3.1.4各厂、单位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计量监督管理。
3.2.1.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维护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
3.2.1.2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厂、单位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的情况。
3.2.1.3制定公司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负责对各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3.2.1.4制定计量员的工作标准,指导各厂、单位计量员搞好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
4.1计量器具配备
4.1.1公司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工艺技术标准、规范及经营核算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计划、选型由各厂、单位提出,报设备部审批。
4.1.3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设备部申报下一年度的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1.4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4.1.5各单位在计量器具计划之外急需计量器具,应编制计量器具采购申请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设备部审批,供应部负责采购。
4.1.6新建、改建项目,在计量系统方案审查阶段必须通知设备部派员参加方案审查。
4.2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保管。
4.2.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出相应使用、保管、维护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保证计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人保管。
4.2.2各厂除标准器具外的计量器具,由各厂负责维护、校验、保管。
4.2.3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系统,在交付使用时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建立相应的计量设备档案。
4.2.4计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负责赔偿损失。
4.3计量数据管理。
4.3.1计量数据采取分级管理。进出公司、各厂的物料数据,由供应部负责采集管理。各厂生产消耗的物料、能源介质的计量数据由各厂负责采集、管理,并在每月26日向设备部报汇总后的各项计量数据。各单位内部工序间的计量数据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4.3.2计量数据应以计量器具的计量数为依据,要保证数据的'公正准确。
4.3.3设备部负责生产厂计量数据的核实工作,并向公司上报月度各厂物料、能源介质消耗报表(见附表)。
4.3.4发生计量异议,由计量异议提出单位向设备部提交书面报告。设备部负责协调、处理、仲裁。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4计量器具的标准检定。
4.4.1公司内所使用的计量器具都应进行有效的标准检定。
4.4.2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4.3公司最高标准,由设备部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送检,保证公司最高标准的准确性。
4.4.4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5计量检定人员管理。
4.5.1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必须与检定员证书所标一致。
4.5.2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保证检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
4.5.3计量检定人员在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规程进行检定。
5、检查与考核
5.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按《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设备部动力组每年组织2次对各厂矿部门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计量管理制度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强制检定是指由省、市计量局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2.2本广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应按规运登记造册,报省、市计量局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3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运机构根据国家计最检定规程确定。
2.4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全厂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
计量管理制度3
一、计量管理制度
1、配足各种计量器具并正确使用,对物质收发及工程质量检验应按规定执行。
2、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100%按时送检,并要按时抽检。计量过程中,必须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均不得使用。
3、材料部门应及时对水泥、钢材、砂、石、砖等进场消耗进行计量检测,管理好大中材料消耗定额,做好原始记录,并对检测数据负责。
4、质检部门应按施工顺序、质量评定标准及时做好计量检测,其量值均应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对实验仪器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无证人员不得使用仪器。
6、现场测量组每季度要对所用测量仪器特别是经纬仪、水准仪进行检验校正,必须使用合格仪器。
7、计量器具必须妥善保管,非计量人员不得任意拆卸、改造、检修计量器具,认真作好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检定、降级、报废、保管封存、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计量管理措施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具体由试验员执行。其操作标准为国家、行业有关规范以及我公司的相关要求。
2)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重量比制,其允许误差详见有关规范。
3)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处动计量系统。使用前必须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校使其满足规定之要求。
4)试验员必须对混凝土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测,并做好混凝土块。
5)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上述工作。
2、计量器具管理
1)凡属专业性墙的计量器具(如:测量、质检计量器具)需添购的应根据不同的测量要求填写申构报告单,提前一个月交质量科。
2)能源、物料、安全防护及工艺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计量器具由项目各使用部门提申购计划,报项目计量员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批。
3)项目购买计量器具的申购报告需交一份到质量科备案,购买计量器具时一定要买标有制造许可证《cmc》标志及出厂合格证。
4)新购回的计量器具说明书及出厂合格证由项目计量员保存。
5)在用的计量器具应严格按计量法中所要求的检定时间送检、周检合格率为100%。
6)在用计量器具应每季按10%抽检一次,抽检工作由项目计量员及操作者进行。
7)对于周检、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隔离存放,不能流于施工生产线上。
8)各类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不应低于90%。
3、计量保证与监督管理
1)计量保证:计量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施工质量,项目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一定要按计量法及公司制定的检定周期送检。
2)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合格率均在100%。
3)对于关键工艺的计量检测员(测量、试验)都要经过上级相关部门考核取证上岗。
4)计量监督:计量员对各环节操作计量器具的人员监督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
5)对于经营管理、施工过程及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数据监督其是否正确,检测率不低于90%。
6)施工过程中的工艺和质量检测一定要按计量网络图要求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7)混凝土搅拌、钢筋加工、现场钢筋绑扎、模板拼装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钢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主要结构、因此,特别要加强对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计量监督。如:常抽检砂、石、水泥、水的计量原始检测记录,试块的制作,原材料的质量、砂、石含水率测定情况。
8)检查了解在用各种计量器具的周检情况,检查是否有漏检现象,检查计量器具的三率:即配备率、检测率、合格率是否满足规范及工艺要求。
9)计量数据是企业科学管理的依据,项目各项计量数据必须准确一致,认真做好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统计、上报四步工作。
计量管理制度4
1、根据充装需要更新和新增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由医用氧充装车间提出申报、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根据审批的仪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订货。
2 、正确使用维护计量仪器、仪表,不灵或超校验期的不准使用。
3 、地中?磅秤、电子磅秤,应保持准确计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最大称重不得超过最大秤重量。
4、地中?磅秤、电子磅秤校验期不超过一年。
5、压力表校验期(充装)为一年,平时发现异常情况,充装班电仪员及时送去校验。
6、磅秤使用前每天校零一次。
7、流量计每一年校验一次。
计量管理制度5
1、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1.1在用检测仪表必须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维护,其维持率达到98%以上。每年12月将第二年度维护计划报科室,班组负责具体实施,科室安全小组进行监督。
1.2在用检测仪器经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一律停止使用,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科室主管。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3检定检测仪表,必须填写检定记录并妥善保存。
1.4新启用的检测仪表,经检定合格,需编号、填写账卡、确定检定周期方可使用。
1.5在周期内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检测后不能使用,应由所在班组查明原因报科室主管,经检修合格后可以使用。
1.6使用部门对在用检测仪表、检测设备按10%的比例,每月抽检一次,并认真做好检定记录。对不符合精度要求的,应及时送修。
2、计量仪表的'使用、维修、保养、制度
2.1班组的计量器具要定人保管,建立相关资料。
2.2班组保管的计量器具,要经常检查、加油、防锈、保持计量器具的整洁完好。
2.3要爱护计量器具,不乱丢乱放,严禁机器运转时测量,防止止磨损表面,禁止重物压放,用后及时保养。
2.4仪表使用后,妥善保管。
2.5管理计量仪表的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结构原理,按规程操作。
2.6计量仪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严禁私自拆卸、乱调,因此而造成的损坏,视情节追究责任。
2.7仪表光学镜面,严禁手指触摸,保养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2.8各种计量仪表必须按期送检。对各种计量检测数据必须通过抽检进行认证。对不负责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9正确和使用计量仪表,周检期内的在用计量仪表,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一经查实,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处理。
2.10认真做好各种仪表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和遗失。
计量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管理制度7
一、搅拌站(点)的管理制度
(一)、砂浆搅拌点(站):
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进行定位固定,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以保持水平;并搭设牢靠的防护棚,周围环境排水应畅通,搅拌点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应有硬地坪。
由持证人员专职负责操纵搅拌机械,应严格按照砂浆搅拌机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是否牢靠,三角胶带松紧度是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
2、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以免小石粒卡住叶片。
3、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固定式搅拌机的上料斗应能在轨道上移动。料斗提升时,严禁斗下有人。
4、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外砂浆和积料,用水清冼干净。下班后应及时将闸刀拉下并将箱门上锁,如检修时应在开关箱门处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全闸'的字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纵。
砂浆搅拌机操作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每日上班前应仔细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下班时应将斗内的残余砂浆全部清出,并用水冲刷干净。
每连续使用150小时应进行一级保养(检查传动轴、润滑油位和皮带松驰程度等);每连续使用300小时以上应进行二级保养(由专业机械师进行维修和检测)。
(二)、混凝土搅拌点(站):
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划进行定位固定,并搭设牢靠的防护棚,周围环境排水应畅通,搅拌点区域范围内的地面应有硬地坪。由持证人员专职负责操纵搅拌机械,应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纵、使用和保养:
混凝土机械上的电动机以及电气等装置的使用,应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装有转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检修时应在开关箱门处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全闸'的字样,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代替操纵。
3、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枕木并找平放稳。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4、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5、对需要设置上料斗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以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⑵、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⑶、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⑷、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定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9、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
10、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1、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2、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要入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断熔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监护。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13、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头、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动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并用保险链或插销锁住。
14、混凝土搅拌机操作员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每日上班前应仔细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下班时应将斗内的残余浆全部清出,并用水冲刷干净。每连续使用100小时应进行一级保养(检查传动轴、制动杆灵敏度、润滑油位和皮带松驰程度等);每连续使用200小时以上应进行二级保养(由专业机械师进行维修和检测)。
二、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和精确度控制措施
1、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由所在地的技术监督局下设的计量所进行校验),在工地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由工地专职计量员进行),以确保衡器的精确度。
每次用完后工地专职计量员应用干净的抹布把衡器擦拭干净后加以覆盖防水罩套;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专业工长(施工员)应增加粗、细骨料
含水量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配合比(水和骨料的用量)。
2、计量精确度控制措施:
为保证砂浆配合比和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的每盘称量的精确度,坚决采用重量比,严禁采用体积比,并一律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每盘不得少于120秒。其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如下:
⑴砂浆配合比:
砂浆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允许偏差为±3%,细骨料(砂)允许偏差为±4%,白灰膏(粉煤灰)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3%。
⑵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的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为±2%,粗、细骨料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2%。
计量管理制度8
(1)计量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定期送检;受检率达到100%;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避免漏检或过期使用。
(2)配置计量器具及仪表等应选用国家计量公司或法定计量单位的产品,并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无计量合格证的产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3)计量器具铅封应保持完好,在使用或保存时,应注意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止日晒雨淋。
(4)定期核查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误差超过规定应及时复检,除法定检验机构,任何人无权拆毁计量设备铅封。
(5)压力表每六个月至少校验一次。
(6)公司应对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等实行定人保管、保养和使用。
(7)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设备。
(8)计量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① 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
② 经过周期检定不合格的。
③ 已超过检定周期的。
④ 无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印的。
(9)计量设备的备品和附件等必须保持完整性,禁止成套的设备分散或解体使用。
(10)属于不合理使用或非正常损坏的计量设备,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计量管理制度9
如何做好计量管理员这一工作其实不难,如果想做好这份工作,应先了解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以下是一则范例,各位制度职责大全计量员可作适当参阅。
1. 负责对公司各类计量器具的自检或送检工作,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设备台帐及统计(制度职责大全统计)记录工作,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的`数据准确性负责,检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2. 操作人员应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方法进行,禁止违章操作。
3. 对被检器具应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检定规程,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
4. 检测结束或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室电源和设备电源,保养好仪器设备,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5. 经常性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清洗。
6. 实验室里严禁水源和腐蚀气体入内,非本室人员末经许可不得入内。
7. 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仪器应安放整齐,布局合理。
8. 室内要干燥防潮,温度力求稳定,防止急剧升降,防止直接通风。
计量管理制度10
总则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二.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工程部备案。
三.使用部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四.因机台动迁或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车间班组报工程部办理转移手续。
五.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六.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工程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车间和工程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车间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计量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的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
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一.我公司使用的各种类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标准。
二.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频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间隔时间,确定检定周期、长度、?器等类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三.工程部按照各部门、车间、班组的配备情况,有计划地编制检定周期计划,统一组织安排送检,送检率达成100%。
四.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发给的合格证。
五.标准计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门检定一次,要求送检率达成100%,送检合格率100%,以保证全公司量值传送的准确。
六.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发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过期未检的应停止使用。
七.对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并把记录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批准审核编制
计量管理制度11
1.目的:
加强计量设备的校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小区工程维修部及需有测量工作的部门。
3.引用文件:
3.1iso9002标准第4.11章
3.2质量手册第4.11章
4.职责:
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校验、发放的管理工作。
4.2维修班负责计量设备的校准、校验、测量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程维修部对计量设备的购买作出计划安排。
5.2购置计划要明确计量设备的名称,规格与型号,数量,购置用途及要求。(本小区主要计量设备是:测温表、万用表)
5.3采购员根据购置计划,选择仪器仪表专营店,进行购买。
5.4计量设备的发放:
5.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发放、检查和登记。
5.4.2冬季供暖测温表,供暖前由维修班长负责领取,供暖结束后交回工程维修部。工程维修部要检查测温表是否损坏,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4.3万用表由维修班长或维修电工领取,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5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
5.5.1冬季供暖测温时,测温人员首先要校准测量准确度。
5.5.2测温要在正确位置测量:(房屋中间距地面1.5米处)测温表数字,升至一定温度后,不再上升后保持3分钟没有变化后,即认为是此时,此地的准确温度。
5.5.3电工维修电气设备时,首先要将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效准万用表,方可测量。
5.5.4测量不同项目,要将万用表打到相应档位,并且根据经验,选择量程范围,以免损坏万用表。
5.5.5测量人员正确使用计量设备,爱护计量设备,不得损坏,如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计量设备,由本人负责赔偿。
5.5.6测量人员要正确使用计量设备,使用时首先检查计量设备准确度,如计量设备不准确;例:测温表量程范围是在0℃-30℃,经过调整旋扭达不到量程范围,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正负表笔相触经调正旋扭不回零时或其它情况,即认为计量设备不准,不能用此设备进行测量,应交回工程维修部更换,领取新表并当场检查校验。
5.6计量设备的校验:
5.6.1测温表在每年供暖结束后,由工程维修部指派人将测温表送交国家计量部门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测温表上。
5.6.2如校验不合格,应将仪表送仪器仪表维修部门修理,然后再次经国家计量部门校验。
5.6.3万用表每年校验一次,由工程维修部派专人将万用表送交计量局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万用表上。如不合格,处理方法同测温表。
5.6.4工程维修部要将校验情况详细在《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上登记。
5.6.5对于经过再校验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应贴上《设备停用证》上报公司申请报废。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ej-qr-qp-7.1-01
6.2《计量设备发放记录表》ej-qr-qp7.1-02
6.3《设备停用证》ej-qr-qp7.1-03
6.4《报废申请表》ej-qr-qp7.1-04
计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量工作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现代化和技术进步的基础,搞好计量工作对指导生产,强化企业管理,达到高产、优质、低耗、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其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管理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理制度是我公司计量工作的基础规定,在生产、经营及其它管理中,在计量工作上都应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计量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计量工作具有法制性、统一性、准确性、社会性的特点。特别是国家已颁布了计量法,要求企业将计量法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这就需要企业强化计量管理,使计量工作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并且,当企业正当权益受到外界损害时,亦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计量工作涉及企业各部、室、生产的各个环节,贯穿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如计量工作不能形成一个以管理、技术、信息组成的闭环计量系统,就无法适应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五条计量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计量器具给出的数据为依据,可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决策层提供可靠信息,以达到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最佳有效控制。
第三章计量工作的任务
第六条宣传、实施、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参加各种类型计量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知识和计量法制观念及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七条组织、设计全公司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规则,并付诸实施。统一管理全公司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设施。
第八条制定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和计量器具管理目标,制定各计量管理制度,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组建计量管理网络,制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保证计量单位和数据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组建量值的传递系统,开展计量检测,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制定计量器具的配备、购置、使用、封存、报废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组织强检与监督管理,认证计量数据,处理计量纠纷。
第四章计量管理系统的组成
第十一条计量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计量管理机构。委员会的负责人由分管计量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可由有关部、室领导组成。负责审查公司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协调全公司计量工作。
第十二条制造工程部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计量工作的执法机构,实施计量技术、行政和法制监督管理。制造工程部下设检定室。
第十三条各部、室必须有一名部长(或主任)分管计量工作,下设一各兼职计量员,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在制造工程部的统管下组成计量管理网,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第五章计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第十四条计量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保证完成公司的计量任务。
2、审批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公司检定方法。
3、批准公司计量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对公司重大计量工作问题做出决策,如人员配备,计量方面的奖惩决定等。
5、批准企业管理系统的模式和量值传递系统。
第十五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上级计量行政部门的文件,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到上传下达,制定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建计量系统管理网。
2、建立公司所需的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公司计量技术工作。
3、统一管理公司计量器具和设施(如长度、热工、力学、理化监测等)包括计划、入库、建立台帐、发放、使用直至报废等各个环节,并对各部、室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抽检计划,下达检定通知单,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检定和计量器具(含标准器)的送检,保证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为100%。
5、开展计量检测,推广新的计量技术,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对全公司各级动力量、物资量及工艺产品质理等数据进行认证,具有计量执法职能,处理计量纠纷。
6、宣传和普及计量知识,统管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全体员工的计量意识、法制观念。
7、贯彻计量奖惩制度,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交给的任务。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检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完成每月的周检、抽检和修理任务。
2、维护、保养室内的计量标准器,配套仪器及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检定通知要求,定期将标准器检定,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和精度要求。
3、完成制造工程部下达的计划,开展计量检测,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检定书等,及时反馈检定情况,对于无法修复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提出主导意见,报请制造工程部审批。
4、熟悉检定规程,按照规程从事检定工作,不得擅自增减项目。如无检定规程的可按本公司制定的'暂行办法测试。对原始记录每月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积极参加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取得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检定员证。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检定室不得挪作它用,要安全第一,做到文明生产。
7、对部里下达的临时任务,不得推委,要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各有关部、室的职责
1、各有关部、室对其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2、在制造工程部的指导下,编制能源、经营、工艺控制、质量检验、安全保障、环境监测等计量网络图,并送交一份给制造工程部存档。
3、对在用计量器具,要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保养,做到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按制造工程部的通知定时送检。
4、按规定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妥善保管,并随时接受检查监督。
5、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不断提高所在部门职工的计量意识和法制观念。
6、按时参加公司内组织的计量培训及各项活动,认真执行计量工作的奖惩办法。
第六章计量工作岗位责任制
第十八条分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岗位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规,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2、审查并批准公司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本公司计量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
3、负责协调制造工程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实施纵向、横向计量的监督管理。
4、健全计量机构,配备计量人员,并审定聘用兼职计量人员,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法制管理。
5、定期对计量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重大计量问题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研究。
6、审定计量技术改造项目和确定年底计量专项费用计划。
7、审定计量工作中的奖惩规定和办法。
第十九条制造工程部负责计量的领导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有关计量文件,组织领导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企业计量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开展三级管理网活动,布置计量工作任务,解决计量中存在问题。
3、建立健全企业计量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企业计量管理制度,报主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检查执行情况。
4、管理生产情况,负责计量器具的添置,发放,降级,报废的审批。
5、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定期检查周检执行情况。
6、负责全厂计量人员的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建立计量人员工作档案,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
7、做好计量人员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积极性,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计量法令与法规及上级计量部门的各种文件,钻研计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熟悉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全公司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能,了解生产、经营等对计量的要求。
3、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全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并将培训人员的考核成绩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4、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健全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制定检定计划和检定日程,监督有关人员的执行。
5、统计考核全公司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周检表,周检合格率,抽检率和抽检合格率,各项计量检测率。
第二十一条计量检定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计量技术了解和熟悉本公司生产情况及各种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测试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范围,不断提高检定和测试水平。
2、严格按照检定规程或经批准的暂时检定方法进行检定,确保检定质量。
3、在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上贴检定标记,认真填写检定数据,记好检定原始记录并签章,填写检定记录卡及测试报告,做到检定、测试准确,出证无误。
4、维护保养好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严格执行标准器的送检制度,对不合格的标准器、仪器均不准使用。
5、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按时完成检定任务,确保量值传递准确无误。
第二十二条计量器具修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计量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完成各种计量器具的修理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掌握好计量器具的修理技术,对存在的故障要判别有据,拆装有序。确保修理后的计量器具,符合检定标准。并且对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换部件作好原始记录。
3、认真保管、保养好使用的各类设备和工具。
4、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不能修复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向主管工程师和运行科长汇报,并书面写出降级、报废等意见。
5、对维修过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走访,征求维修质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各部、室分管计量部长(主任)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宣传国家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文件,模范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负责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2、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兼职计量员的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计量器具的申购、领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工作。
3、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动力量、物理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计量检测数据负责,做到量值准确,抄表原始记录齐全,帐目清晰。
4、对长期病事假等原因离岗人员的计量器具,负责回收统一保管,对调离人员应在调离前办好计量器具的上缴或移交手续,否则不给办理。
第二十四条兼职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和宣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本公司管理制度和有关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
2、在分管计量部长(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有一切计量器具与设施管理,并负责申购、领用、保管、维护监督使用及计量器具的送检、送修、报废等工作。
3、在制造工程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
4、编制本部门的计量器具的台帐,做到数字清晰分类明确、帐册整洁,要和制造工程部计量总帐相符、帐物相符。并在制造工程部的指示和监督下定期消毁报废的计量器具。
5、负责本部门的动力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计量数据的检查、抄表、数据统计、月报等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
6、积极参加有关计量工作活动和业务学习,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抄表(巡视)和司磅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抄表和司磅员应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对工艺质量参数、环保安全,及水、电、气、汽、柴油、二氧化碳等原辅材料等抄表、检斤力求准确、可靠、按时,原始记录要清晰,项目要齐全,并妥为保存,严禁估计数字。
3、对巡视人员,凡发现跑、冒、滴、漏,长命灯,私用电源等现象,要详细登记,及时报请有关部门维修和给以惩罚。
4、加强事业心、责任心,做到腿勤、嘴勤,手勤,做执行制度的模范。
第七章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计量器具检定制度
1、计量标准器必须按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周期,定期送到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要保证周期受检率达100%。
2、属本公司自行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制造工程部的检定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将计量器具送检定室检定。
3、制造工程部收到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求,应出收据,收据上应注明领取时间(大约),推迟交货,应有充分理由,否则由检定人员负责。
4、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送检定室,由检定室统一送检,检定合格后,再从检定室取回。
5、检定计量器具的根据是国家检定规程,无国家规程的计量器具按本公司暂行办法进行测试。
6、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具有该项目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发给的检定员证,所使用的标准器也必须是上级计量管理部门检定合格品。
7、确因生产不允许拆除的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按具体情况组织协调解决。
第二十七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1、新购,降低或报废的计量器具均需由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做到统一管理,详见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流转制度。
2、计量器具的建帐,制造工程部要建立总台帐、分类帐,各部门由兼职计量员建立本部门的分帐,安装地点一栏,要尽量落实到工序或保管人。
3、全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均要按照本公司管理目录中所规定的周期进行周期检定,严禁使用不检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4、计量标准仪器的管理
①建立标准器需由制造工程部写出建标报告,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计量标准器必须资料齐全,需经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获得标准考校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③计量标准器放在检定室,要定期送检。
④计量标准的停用、报废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
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的流转制度
1、计量器具的申购
①全公司计量器具的申购必须有年度计划要求,在当年的十一月初由各部门申报第二年的年度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阅,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年度用款计划,方可实施。
②在当年的六月中旬各部门根据生产及工作情况,可申报下半年的补充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批手续同上。
③临时申购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先提出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均由制造工程部与市场企划部组织选型并安排购买,使用部门可提供参考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计量器具。
④所选购的计量器具必须资料齐全,并具有mc标志和出厂合格证。
2、计量器具的入库
①新购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查后,表面无破损、锈蚀,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②凡入库的计量器具必须当日建立台帐登记。
③新购计量器具须列入固定资产的,按设备管理规定办理。
3、计量器具的发放
①领用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开出领料单,经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发放。
②领到计量器具后,应到计量管理人员处编号、登记、建档,资料合格证应存在制造工程部,并纳入周检计划。
③使用部门应及时建立分台帐,并通知制造工程部安排投用前的检定。
④不能再用的计量器具经制造工程部同意后,可更换新的,旧的应及时送制造工程部处理。
4、计量器具的降级使用制度
①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检定,确无法达到技术要求,但仍可继续使用,检定人员即可提出降级使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后在满足生产测量能力下,可降级使用。
②降级使用计量器具各项手续与原始记录要齐全,并妥善保管。
5、计量器具的停用与启用制度
①凡是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向制造工程提出封存报告,一式二份,经批准后封存。封存前必须认真保养,封存后要定期检查。
②对封存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要登记,贴上停用标记,并停止周期检定,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③启用计量器具必须有启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启封,但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启用后的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应及时编排正常周检计划。
6、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①标准计量器具应由专人操作、维护、保管,严禁外借他用。使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用前检查,用后复检并做好原始记录
②各种计量器具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后要加盖防尘装置。
③各种计量器具根据被测对象,要合理选用开关档位,严禁超量程、超负荷使用。
④使用计量器具人员,如发现失准、损坏或事故,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计量员,严禁个人拆卸,应由专职人员修理或检定。
⑤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接受专(兼)职计量员的技术指导或监督,做到合理使用,并定期保养。
7、计量器具的报废制度
①经检定,确认无法修理及无修复价值的计量器具应予以报废。
②报废计量器具由检定室填写报废单,经制造工程部同意签字后作报废处理。
③报废计量器具应及时注销,并收回处理。
④标准器的报废,要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⑤对人为损坏而报废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后,方可补充。
第二十九条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1、本厂最高标准器,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提定的机构检定,确保周检率为100%。
2、在用计量器具一律由制造工程部根据检定规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使用情况,由计量管理人员在当年的十二月上旬编制好第二年的周检计划,经制造工程部审查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一经确定,不经制造工程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
3、计量器具的周检,根据年度周检计划,由制造工程部于每月底出具下月书面周检通知单,有关车间部门的专(兼)职计量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送交制造工程部统一安排进行100%送检或自检,到期不下周检通知单由制造工程部负责,下通知单不送检,由使用部门负责,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4、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检定员签章,出具合格证,贴上合格标签,检定人员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每月按时整理好存档。
5、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仍不合格,检定人员要出据书面处理意见,报制造工程部批示。
6、使用部门如不能按期送检时,应提前填报“计量器具推迟周检日期”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批后进行处理。
7、凡送省或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统一由制造工程部安排送检。
8、在用计量器具送检率和受检率一般应为100%,合格率应大于95%,否则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9、无上级部门发给的检定证件,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检定工作,否则检定无效。
第三十条计量器具的抽检制度
1、为提高在周期检定内计量器具的合格率,分析周检计划的合理性,必须对计量器具进行抽检。
2、计量器具的抽检,主要由制造工程部与检定室组织实施,在计量器具的一个周期内必须抽检一次,时间最好安排在周期中间。
3、抽检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指定计量器具的品种和编号,被抽检单位的兼职计量员收齐送检,不得借故更换计量器具。
4、抽检数量应为被检总数的10%,抽检以三大量具为主,兼顾其它量仪,每次抽检3~5个品种,抽检的好坏情况,合格率均应详细记录,抽检负责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5、抽检合格率要求达98%以上,若抽查合格率低于95%,其不合格的原因又不属责任事故或丢失零件造成,制造工程部应考虑缩短周期,若不合格的原因属人为丢失零件,使用保养不当或责任事故损坏者,则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制造工程部将按奖惩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检定室工作制度
1、安全卫生
①定期检查检定设备,用电计量器具须有保护接地装置。
②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确保无误,方可合上电源开关。
③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无误。
④室内设备,桌椅地面应无灰尘,墙壁无蛛网,玻璃明净。
⑤室内摆设整齐,布局合理。
⑥做到每日清扫、周末大扫,室内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2、文明生产
①工作前对标准器及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误方可工作。
②工作中要边检定边填写原始记录,严格遵守“计量检定”规程。
③工作完成后,对计量器具进行整理、维护,放到原处。
④检定室是检定仪器、仪表的场所,严禁外人随便进出和操作仪器。
⑤室内一切标准器,仪器无领导签字任何人无权借出。
⑥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吵闹喧哗,不准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文明生产。
第三十二条计量原始记录与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范围
①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②计量管理体系图。
③计量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发展规划。
④计量人员清册。
⑤各种计量检测点网络图。
⑥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器具检测率统计资料。
⑦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企业自检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周期合格率抽查合格率统计资料。
⑧计量工作重大成果(经济效益)与失误,计量违章处理事例资料。
⑨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精密仪器与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历次检定证书,事故和报废记录,以及图片资料。
⑩计量器具的帐(总帐和分帐)卡周检计划表。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原始记录,检,抄表记录以及必要的工艺产品质量主参数检测记录等。
2、计量技术档案的保管
①计量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准消毁,涂改与损坏、遗失,原始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
②能源、物资、工艺质量,理化检测、安全环保、抄表、检查。监测等计量原始记录,分别由各单位部门保管,数据要准确,每月将汇总数据报制造工程部一份。
③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检定证书、事故的报废记录,以及有关的图片资料均由制造工程部统一保管,各单位部门如有特殊需要可复印件,但原稿必须存档。
3、计量技术档案的使用与借阅
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都可借阅,但必须填写借阅单,非本岗人员借阅,须经制造工程部批准。
第三十三条计量数据的监督认证与仲裁制度
①制造工程部是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计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具有执法、监督认证、强检、对公司内计量纠纷实行仲裁的权力,各部、室、班组必须接受制造工程部的统一管理。
②各部、室计量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保证所在部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周检合格率达95%以上。
③市场企划部制订和修改工艺应遵守国家技术标准,正确选用计量器具和采用科学测试方法。
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需经市场企划部、制造工程部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优先安排经费,优先采购,保证按期投入运行。
⑤各部、室必须遵守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检测率必须达到100%,并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⑥应检测的进出公司物资和内部流转物资的计量检测率必须做到100%,并做好物资流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于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制造工程部不认可其物资报表,不能作为财务记帐和经济核算的依据。
⑦本公司产品鉴定与技术标准的制订,需有制造工程部数据管理。
⑧为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可靠,统计报表数据的统一,必须做到“数出一门,量出一家”。
第三十四条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计量人员可分为计量管理人员与计量技术专业人员,公司配备计量人员的数量,素质直接关系到计量工作的效果,有计划的培训和考核是提高计量人员素质的有效措施。
1、计量人员应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法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2、各类计量人员必须接受按要求参加上级计量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检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计量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
3、本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制造工程部统一管理。
4、制造工程部定期安排本部门计量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并组织参加各类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学习班。
5、制造工程部对举办各种学习班的人员的学习成绩,专业名称结业证要详细登记,建立计量人员技术档案,作为培训和任用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计量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1、根据《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凡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公司和主管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开展公司内计量竞赛评比活动,对达到“标准”的,公司可授予其先进称号,并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计量升级检查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部、室,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计量工作检查、验收中,达到标准时,在当月奖金考核中予以加分,三级计量合格加10分,二级计量加15分,一级计量加20分。
5、凡标准器、仪器均应有计量权威机关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无证不准使用,凡末取得技术监督局检定、测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出据。持有合格证人员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检定规程操作,做到检定准确,出证无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6、本公司管理目录所规定的所有计量器具,各部、室都必须按规定日期100%送检。对送检率达100%的部门,适当给予奖励。
7、对丢失检定证书(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送检,由丢失部门或个人承担50%的检定费。
8、对丢失、损坏计量器具,应查明责任者,根据丢失、损坏计量器的新旧程度,按计量器具的现行价格的30~50%在工资内扣除,并提出批评。
9、专(兼)职计量人员应维护计量法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对违章人员有权制止。
第八章计量器具管理目标
本目录根据1987年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目录及明细目录》,结合我公司现有计量器具状况制定,各部、室应根据本目录认真、有效地实施管理。
a类:是指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最高标准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的,如用于贸易结帐,安全环保与卫生方面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规定周期接受强制检定。
b类:是指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时送检。
c类:非周期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那些国内尚无法检定的计量器具,与装在设备内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大中修设备时,才能检定,以及管理型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有效到期,就自动淘汰的低值易耗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第九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下发的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二、本制度与上级颁布的法规、条例有矛盾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计量管理制度13
1、电能表、互感器检验无原始记录的,电能表每块罚款10~20元,互感器罚款每只罚款10~20元。
2、贸易结算的电能表、互感器没有经过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互感器每只罚款50元。
3、不按电能表检定规程要求进行误差调整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每年应制定标准电能表、互感器送检计划,电能表现场校验计划和电能表轮换计划,少一份罚款20元。
5、用户计量装置台帐不齐全的,少一份对表库管理员罚款10元。
6、客户对电能计量装置的疑问一周内没有做任何答复的,每次罚款50元。
7、各供电所不允许有周转表计和互感器,如存在,表计每块罚款50元,互感器每块罚款50元。
8、表库管理员发放的表计、互感器必须有记录,并认真核实业扩报装单、变更用电工作单中的内容。如记录不全对其罚款10元。
9、当表计、互感器烧毁需要更换时,应由计量所人员先领取计量器具,汇同反窃电大队到现场处理。如造成计量器具丢失,领取人按计量器具原价赔偿。
10、发生因封钳、封印管理不善遗失的,在24小时内立即报计量所,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行政记过处分。
11、营销副所长每月未按时到计量所领取或交回抄表封钳、封印者,对其罚款100元,并追究其责任。
12、对因铅封领用数与使用数不相符的,应追究原因,如有丢失,对当事人每一粒罚款10元。
13、封钳、封印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14、对必须加封而未加封或漏封的,三相电能表每块罚款100元,单相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必须加封”:是指校封和装接封)
15、如发现职工伪造封印,一经查实确定后,对负责人罚款300元,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
16、对计量装置门未加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管区电工50元。
17、各供电所无封钳领用记录,每发现一次对营销副所长罚款100元。
计量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我公司和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总则
1.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供电所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本制度适应于供电所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所长、副所长和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计量管理的任务
2.1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
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计量管理的要求
3.1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公司(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执行。
3.5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6要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制度(电器仪表),如不按期送检,公司(局)计量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使用,供电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供电所不可向外单位外地区送检公司(局)计量器具。
4、监督管理与奖惩
4.1对供电所辖区内使用的计量表计,必须从严格计划、审核、选型、采购、入库、检验方面加以控制,严禁不合格品进入电网,确保计量值的准确可靠。
4.2对破坏计量器具以及人为制造致使计量器具计量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计量管理制度15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能计量表计校验与检查管理办法
为强化公司电能计量表计(以下简称表计)检查与校验工作,迅速、方便处理表计故障,合理追补表计超差和故障时段的电量,保证表计在合格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营业区内的表计检查实行分级管理。10kv及以上公、专变表计,变电站、并网电站表计由计量所负责现场检查及周期校验;低压台区内的表计由当地供电所进行周期检查及现场检查,也可由计量所直接现场检查及校验。职责如下:
2、供电所的职责:供电所负责台区低压用户表计的现场检查。根据计量所批准的台区表计周期检查计划,在规定日期完成表计周期检查工作;每月6日前及时将台区表计周检计划表、上月表计检查情况汇总、计量装置异动处理记录(居民异动)交至计量所。
第四条供电所只能收取拆装工资,收费标准严格按信丰县物价局信价字【1999】07号文件执行。即安装单相电表:15元/只,拆表减半收取:7.5元/只。收取的.拆装工资必须开具公司提供的正式发票,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变相收取校表费,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并处罚。
第六条各供电所表计现场检查所需的铅封、表接线盒铅封、封线材料按实所需书面报告计量所审核,分管经理审批配置。
第八条公、专变计量箱表计出现故障时由辖区供电所开具工作联系单通知计量所,计量所根据各所情况汇总,报市场营销部安排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返回市场营销部;专变计量装置产权属客户的,出现故障时,供电所应立即书面或电话通知计量所,无特殊情况,计量所工作人员应在8个工作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工作完结后,按要求填写计量装置异动处理记录上报市场营销部。
1、供电所不接受计量所有关计量业务工作安排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1-1项考核。
3、超越权限开启台区表计大盖封印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1-13项考核。
5、供电所未及时上报或编好台区表计周期检查计划报计量所,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2-1项考核。
7、供电所台区低压异动表计未放至所里备查或未经计量所确认后擅自处理的,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3-2项考核,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及其他处分。
9、对单相电能表现校仪故障未及时上报或未按时送计量所检测,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6-1项考核。
11、供电所违反公司计量服务承诺,乱收校表费,参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中8-9-1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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