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8 19:00:42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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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非工程类项目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除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及集团下属公司承建的项目可选择招标或议标外,其他所有项目的发包必须进行招标;地区公司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工程类项目的议标,必须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同时将审批结果抄报总裁阅。若副总裁无法决定的,报集团总裁审批决定。

  第二章招标工作流程

  第三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立项,立项书必须包括项目概况及单位资质要求,并经公司负责人签名同意。所有项目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公司负责人主持。

  第四条投标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30强单位、本省前5强或国际着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地区公司负责人汇总由征召小组(招投标部、总工室及采购部)采用背靠背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各10家以上单位,由地区公司负责人独立筛选确定拟入选单位并亲自或指定专人(一人)向入选单位发正式公函,表达初步建立合作关系的愿望,向入选单位落实具体情况,邀请有合作意愿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见面,或根据需要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带队对最终入围单位进行考察,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第五条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

  1、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是指地区公司经过征召流程合格的地区级单位库,单位库单位的属地原则上是本地及邻近地区。

  2、主体区域合作伙伴由地区公司负责征召、考察,合格的单位名单提交给集团招投标中心,经集团主管招投标中心副总裁或以上领导约见,合格的进入集团主体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由集团招投标中心使用。

  3、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必须报集团招投标中心备案,每次更新同时报备。

  4、每类别区域合作伙伴单位数量5—8家,每年需对单位库进行维护,入库单位有效期二年。

  5、地区公司做好对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包括集团内地区公司之间)。

  6、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原则上严禁跨区使用。

  7、只有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内的单位才能参与投标,集团招投标中心可根据需要增加战略合作单位。

  8、每次使用单位库的单位都必须经过地区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地区公司自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编制;集团组织招标的项目由地区公司负责编制招标文件,集团招投标中心进行修改定稿。招标文件原则上按集团的标准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必须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原则上采用集团合同管理中心下发的标准合同范本。

  2、对于具备量化条件的项目必须编制量化清单(例如工程量清单),并将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3、工程类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统一标准的设计条件,并由总工室制订必须要控制的标准或要求。

  4、招投标部根据需要可组织立项部门、合同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招标文件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方可发标。

  2、在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核对对方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开标及定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招投标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招投标部必须2人以上,合同管理部、监察分室各1人以上。

  2、若有技术标,技术标与经济标应同时开标,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回标单位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如涉及到施工工艺的,由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技术标封闭评审(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并当场确定评定结果。技术标只涉及施工组织方案的不进行评审,定标后技术标存档备查。

  4、中标原则:原则上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5、经济标采用内部公开开标,并当场由各投标单位单独进行二次报价,开标小组在技术标评审结果上,当场确定拟中标单位。严禁二次报价之后再次接受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调整。

  6、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细项子目在15项以上的投标项目,开标后经分析,投标结果达到要求的,原则上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第二次投标和开标,原则上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7、经济标评审必须对所有细项子目作列表对比分析,严禁简单以总价对比的方式上报预决算审计部。

  8、工程招标的审批:招投标部将100万元以下项目的定标结果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项目的定标结果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再报集团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9、履约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内容变化涉及增加新工程子目以及原集团定标仅涉及工程量增减的补充定标,增加金额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报地区公司预决算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增加金额在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含60万元)的`项目,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增加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集团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时间:永久用电、永久供水3天;消防、供暖4天;其它类2天。

  第三章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九条招投标部(必须2人及以上)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做好谈判记录。

  第十条中标单位对合同签字盖章后,招投标部填写《合同审批表》按以下权限,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报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金额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经

  地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审核,再报集团主管招投标的副总裁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再报集团总裁审批。集团预决算审计部的定标价格审核报告作为合同报审的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招投标部和合同管理部组织对立项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

  第四章招标工作的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管理、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每个地区公司工程招投标项目的10%进行抽检。管理中心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应在招标完成后3天内及时准确建立招标台帐,未完成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四条招投标部未在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上报招标项目月报表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瞒报或故意拖延不报造成集团招投标中心无法完成抽检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五条招投标部未按时组织招标策划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六条招投标部未及时、完整提供招标立项资料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地区公司负责人500元。

  第十七条地区公司上报定标资料,无细项子目分析表的,预决算审计部有权拒收,并将情况反馈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中心每月将此类问题汇总报管理中心予以问责。

  第十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在地区公司抽查中发现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每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100元,同时扣罚地区公司负责人100元,发现重大问题的上报集团董事局领导。

  第十九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每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对地区公司的检查,按《zz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招标纪律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含对永久水、永久电、燃气等公共设施类项目市场状况的调研)必须由招投标部独立负责。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推荐投标单位,不得打探招标工作情况,不得泄露所配合招标工作的信息,不得有任何干预招标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开标期间,监察室负责开标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手机集中存放。

  第二十三条参与招标的各部门独立运作,禁止相互串通、干预。

  第二十四条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宴请、馈赠,不得与投标单位发生任何经济往来。

  第二十五条评标小组成员须严格保守机密,应对有关招标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在定标前不得泄密、公开。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员必须注意保存并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严禁以此谋求任何个人利益,严禁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招标纪律的,交集团监察室查处。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求生存,科学管理促发展”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底制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把关施工方的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在操作过程中要尽心尽责,随时检验。项目部应有项 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检验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习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技术负责人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 整改质量问题,技术负责人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施工方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

  2、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

  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

  8、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

  9、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四、质量检查和评定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检查为主,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2、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最后汇报我方及监理方。

  3、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5、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1)技术负责人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

  6、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

  五 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材料部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六 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

  (1)学习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

  (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

  (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

  (4)质量观摩。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七 工程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我方进行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 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施工方的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八 整体验收

  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

  (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

  (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其内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

  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 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我方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我方使用。 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

  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工程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我方按国标进行性能检测:

  1、如我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我方及由我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我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施工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施工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

  3、其它项目的验收:项目结束后由我方派出专人及监理方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

  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方式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 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施工方将该工程交付给我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

  九、业主满意度测量

  房屋质量是业主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业主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提供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业主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业主的满意不断提高。

  十、奖罚制度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

  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凭此执行。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生产工作劳动保护,及建设工程项目中对承包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施工企业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公司工程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承包方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部的指导下,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程部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程部安全负责人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承包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其落实情况。

  第二章建设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阶段,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得向相关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无合理要求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工程部预算人员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按照程序报财务部门,各部门应根据职责积极予以配合落实。

  第九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应当将相关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由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企业承担。

  公司工程部应当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在建设项目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工程部应在整个建设验收过程中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现场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项目现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三条在建设项目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建设项目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向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积极宣传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现场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建设项目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审核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职称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负责建设项目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监督落实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开展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建设项目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工程部审核落实。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师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公司工程部通报,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四章考核与奖罚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管理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施工现场或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或者缺乏安全生产防范设施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备、设施的;

  (三)使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验或者未取得安全使用证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订应急预案的;

  (六)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罚考核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费用,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第二十六条管理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七条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公司人事管理权限做出处罚决定;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按公司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4

  1.房地产开发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具体实施。因此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同时,房地产开发又是城市经济管理和土地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制度:

  (1)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件和国家划拨土地的用地要求开发利用土地。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3)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4)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超过1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超过2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5)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法定条件,一是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必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必须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同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6)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7)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

  (8)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自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公司的档案管理归口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下设档案室,各部门均应指定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一)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二)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予报销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兼职文书的职责:

  (一)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二)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十五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其它应该纳入档案管理的材料。

  四、平时归档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休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电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不同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草稿在后;其它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顺序排列,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永久、长期的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案卷的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网站是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公司及行业内信息的交流与共享,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更好的为公司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及进行对外宣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于公司宣传、搭建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全体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网站管理

  第四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行政部代表公司行使所有网站的管理及维护职能,设网站管理员;各部门为二级管理组织,设网管专员;网站制作方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维护网站的稳定和。

  第五条行政部是公司综合信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网站的全面管理、更新内容上传、维护及网管专员培训的工作。

  第六条行政部网络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2、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

  3、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分派专人(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执行与监督;

  4、负责制定网站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行政部全面负责网站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及网管专员的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网站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6、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7、应负责监督各部门网站管理与维护状况并及时组织相关网管专员集中学习。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网管专员职责

  1、应对网站管理与维护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按照行政部所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积极提交有关最新信息;

  2、负责与部门有关的二级网页更新内容并根据栏目设置和行政部的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部提供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文件、法规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对所提供的材料要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凡公司领导签发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传,以保证公司各项制度、政策以及新闻的快捷传播;

  3、网管专员务必要在行政部所规定时间前将信息采集并加以修正。

  4、网管专员每天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更新工作落实情况;

  5、网管专员对网站互动性栏目,应建立监管制度,确保网站内容积极、健康。

  第三章上传信息相关要求

  第八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信息更新由公司各部门提供,由其负责人采集,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再由公司网管专员传送至行政部。

  (二)信息采集: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新闻、公司工作动态、公司新政策、优惠活动、新产品推介、产品使用指导、状况、行业信息等。

  (三)上传信息审查

  1、上传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发布;

  2、上网材料必须是已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资料,未正式对外公布的资料不得上网发布;

  3、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信息发布按流程运作:提交初审(部门负责人或网管专员)→公司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各领导)→上传发布(网站管理员);

  5、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各部门网管专员信息提供时间为:每个月提供信息两次,每次提供信息时间在15日之前和30日之前。每次提供信息至少一篇。

  6、信息发布时间:网管专员采集材料并修正提供后,一经审批,及时发布;

  7、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上传信息涉及到公司全局性工作的需经董事长审核。

  第九条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第十条上传信息的更新

  1、各栏目信息必须要定期更新;

  2、定期检查网站上互动相关的信息,及时作出回复。凡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带有广告性质的留言应马上删除;

  3、网站管理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4、公司介绍或概况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一条安全保护

  1、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2、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或内容。

  3、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法规实施的言论;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的,网管人员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

  其它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言行。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1、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公布的所有信息应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2、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网管专员在信息递交到网络管理员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8

  为了维护销售现场的良好形象,保持良好的销售及工作环境,利于促进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指定本制度。

  1、门、窗玻璃保证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2、地面始终保持清洁,确保无灰尘、纸屑等杂物;

  3、谈判桌、椅使用完毕要随时打扫,随时整理;保证桌面及烟灰缸整洁无污物,桌面资料应摆放整齐;

  4、前台台面要时刻保持清洁,所置电话、宣传资料、花盆的摆放必须条理、整齐;销售人员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入个人抽屉并妥善保管,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5、沙盘清洁要及时,做到无灰尘、污垢及杂物,清洁时注意保证沙盘部件的安全;

  6、饮水机内保证无漂浮之杂物,保持水的`洁净,定时定量给予换水;

  7、大厅内、外任何地方及角落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之整洁的垃圾、杂物及任何无关之工具与物品;

  8、销售中心的所有花草应及时浇水与养护,并保持花盆的清洁;

  9、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以上卫生管理条例自即日起正式颁布,须认真执行,由案场销售经理、公司总经理共同进行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9

  一 、目的:

  有效完成公司的销售计划,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 、适用范围:

  销售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 、责任:

  a销售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销售指标;

  b规范销售人员行为准则。

  四 、内容:

  1.销售经理制定销售计划,合理分配销售定额;

  2.销售代表通过接听电话,面谈,确认需求,解决异议,缔结合同;

  3.销售人员必须了解周边环境,了解发售楼盘的特点,了解竞争对手,统一销售口径。

  4.对于新开楼盘应由公司组织设计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对销售代表进行讲解, 指导、培训、协商,以便统一销售口径,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

  5.认真、负责地填写各类表格<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

  6.销售人员保证销售指标的完成,及房款的按时回收。

  7.由销售主管部门及销售部经理对销售部新招收录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岗位培训。

  8.及时反映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在销售经理的指导下及时解决;

  9.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仍属于原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的亲朋好友,原则上,由本人接待,若有其它情况发生,其他人应发扬协作精神,同样做到细心热情。

  10.销售人员按工作流程完成日常工作。

  五 、奖惩:

  1.发生撞单现象要避开客户自行解决,如上报销售经理解决扣除每人底薪30%,仍未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扣除底薪50%;

  2.对恶意抢单,相互拆台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3.对销售人员实行售房激励金制度。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10

  一、工程管理部的职能:

  1.工程管理程部作为公司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

  2.参与项目策划、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预决算等工作;

  3.负责工程进度的管理,使工程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

  4.按照公司制定的精品战略,进行高质量的工程管理,创建精品项目;

  5.采用科学、合理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控制建造成本,降低工程造价。

  二、工程管理部职责

  1.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负责与设计院进行本专业具体的业务联系,确保结构专业施工图质量满足公司和项目的要求;

  3.在施工阶段,负责同设计院就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内容,进行具体的业务联系,提高解决图纸问题和现场问题的效率,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4.跟踪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搞好现场三通一平;

  5.负责施工图审查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6.制定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方案的审查;

  7.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落实安排项目管理人员;

  8.定期对工程的进展进行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9.定期对部门内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10.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1.配合监理单位对现场管理、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检查,主持或参与对工程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2.对设计变更、修改、现场施工签证进行技术审查,按公司和部门的管理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13.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有关文件的研讨,提出本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14.配合物料供应部对到场甲供甲控材料设备的接收和使用进行监控;

  15.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并作为公司档案管理的补充;

  16.负责现场资料的收集,为索赔和反索赔管理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17.为成本控制部的决算审查工作提供现场情况说明;

  18.收集整理工程有关资料,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并为其提供工程方面的建议;

  19.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售后服务;

  20.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

  21.对工程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工程计划的完成;

  2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参与工程合同的审查,对有关工程技术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3.配合策划销售部,对现场售楼处和样板房的施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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