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时间:2023-03-14 14:02:4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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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1

  1、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是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2、民主评议单位领导干部一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

  3、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领导班子与领导成员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成员的个人表现包括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

  4、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人事制度改革和考核领导班子相结合。

  5、经民主评议和测评优秀的干部,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胜任、不称职或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组织处理。

  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行风建设,转变学校教职工工作作风,完善学校民主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组织有效地实施,根据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提高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并向学生家长宣传,使行风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围绕本年度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行风评议的工作重点。建立年度纠风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规范我校收费管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建立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制度,严禁班主任向学生搭车收费,对违规违法事件严肃查处,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我校的'“政务、校务、财务”三公开的展示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6、认真落实整改。组织村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代表,对我校行风状况进行面对面的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属于近期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分步进行。

  7、做好年度考核评估验收工作。我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班级行风及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按分值等次打分,确定考核名次。

  8、做好学校行风建设全面总结工作。学期末我校对学年度学校行风建设工作做好全面的总结工作,公布评议结果。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民主监督”的精神,从制度上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使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内容和形式上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办好学校,树立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就我市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学校编制情况,人员结构情况,教职工的聘任办法和调入录用情况。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标准公开,如评先评优、职务津帖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福利分配、任教工作量分配等标准或方案公开。

  4、上级指导性决策及工作检查、评比办法、结果公开。

  5、收费公开。公开学校收费批准文号、项目、对象及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公布学生征订教材、练习册、作业本、服装及其他代管费的收取项目、标准、结算,实行登记记入卡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6、财务管理公开。学校经费收支预决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等,学校租凭、勤工俭学收入,学校大宗物品、设备购置情况和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工程预决算情况,学校电话费差旅费、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廉政规定和监督办法以及民主评议的结果。

  8、教职工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公开。即学校在一定时期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不同时期内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情况。

  二、校务公开形式

  1、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要坚持完善和发展教代会制度,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规定的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列入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设置校务公开栏。在校园醒目的地方设置永久性的固定公开拦,主要将校务运作、教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其结果予以公示。

  3、举行校情发布会。校长将学校办学情况或某些方面的重事项定期向教职工通报。

  4、召开家长联系会。由学校向学生家长通报社会关心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学生收费情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学生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5、设立教育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068129)。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监督学校及教师违纪违规问题,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三、校务公开保证措施

  1、建立校务公开运行机制。根据“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学校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校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负责人;要自觉执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组织实施,逐级建立校务公开定期评议和定期通报制度,好的给予通报表扬,不好的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2、落实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组织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校工会、教职工大会的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3、每学期开学报名日期定为全市统一的校务公开日,顺延二天的日期为群众咨询答复接待日;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定期公开和年终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学校政务、教务、财务方面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适时、规范、如实地公开,做到重大决策事前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

  4、建立健全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记载档案,留存记录各学校校务公开资料,指导监督各学校校务公开运作情况,并作为学校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校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报市教育局。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中小学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务,是指中小学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的活动。

  第四条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五条

  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以下校务: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12.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3.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考试的规程、评分标准和结果,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

  7.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九条

  召开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第十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公开的校务,学校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予以公开:

  (一)召开校情通报会

  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对象,及时召集相关人员(教职工代表、全体教职工、退(离)休教职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各界人士或学生家长代表等),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二)设立专栏

  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开栏。

  (三)书面公告

  印发校务公开简报、公开信、给家长一封信、书面通知等。

  (四)其它形式

  通过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或校园局域网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一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一般的校务事项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由主要领导签字,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财务公开由学校经审小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和清帐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按财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

  第十二条

  校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财务计划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工作结束时公布,财务收支、财产、债权债务年终时公布,应收款、应付款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三条

  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确有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第十四条

  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1.校务公开内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4.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第十五条

  每学年做好校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专题总结。

  第五章校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各中小学建立5—7人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从学校党、政、工、团、教代会、财务人员中民主选举产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校务公开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应严格对公开内容、范围和公开形式的审核。防止因公开内容不当、适用范围不当、形式采用不当造成泄密事件或引起不稳定因素。

  第十八条

  各中小学成立由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和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建立校务公开认可制度,在年终或年初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对校务公开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第十九条

  县教育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教育局年终对学校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1.对中小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考核;

  2.在学校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校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违规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条

  对严格遵照本办法推行校务公开,管理规范成效显著,教职工满意的学校,县教育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教职工民主权利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和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由沙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受评学校:

  考评时间:xx年xx月xx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权重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组织机构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属校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成员构成符合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公开形式

  每年至少召开1次教代会,使校务公开制度化。

  教代会闭会期间,坚持召开校情通报会,使校务公开经常化。

  设立固定公开栏,及时更新内容,使校务公开及时化。

  采用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使校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恰当选择公开范围和形式,避免校务公开的随意性。

  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全面。按《沙湾县中小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内容均在校务公开过程中得到反映。

  8校务公开重点突出。涉及学校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涉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予以重点公开。

  公开程序

  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或方案

  制定校务公开计划,根据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责任人。

  按规定程序履行校务公开审核批准手续

  监督机制

  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本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并及时将检查和评议结果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建立测评认可制度,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进行测评。

  检查、评议和测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组织通报,同时报告县教育局

  效果评价

  学校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无违法违纪问题。

  教职工无群体xx等重大不稳定事件发生。

  教职工对校务公开的满意认可度在90%以上。

  10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监督落实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值得借鉴和推广。

  合计100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5

  为了使学校教育工作做得更好,结合“两风建设“工作,每学期都要把本校的重大工作事项向学生、家长、社会承诺,以增强基层工作的透明度。

  1、收费情况。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要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公示,填写收费卡。坚决禁止和纠正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不再发生。

  2、政务公开。把学校的重大决策、职称评定评聘、奖惩、评优等都要向教师公开。

  3、校务公开。要把学校各项制度、考核细则、人事安排、教师责任、财务支出等都要向教师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教育教学。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时间,上好上满课时,传授知识准确,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让家长放心。

  5、师德师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着教师“十不准“要求去做,保证做到不乱补课、不乱订复习资料、不乱收费、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6、党风廉政。领导干部工作要求真务实,清政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与腐败行为做斗争,加强领导工作作风的转变。

  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使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教职工意见,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和答复,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督促其认真落实。

  3、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处理结果等整理成册,由校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长期保管备查。

  4、建立校务、政务公开报告制度。定期向教代会报告校务、政务公开的具体情况,审查鉴发予以公布的内容。

  5、将“校务、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的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并作为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6、建立学校责任追究和奖罚制度,促进校务、政务公开持之以恒地开展。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6

  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一)党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行政

  (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三)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挥照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四)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范。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每年一次研究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及时发挥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1)在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做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协调工作。

  (3)受理职工意见、要求、负责有关校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反馈。

  (4)深入各组、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5)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推广先进经验。

  (六)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工作。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上一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7

  1、全面负责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指导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组织各小学及时,定期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3、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审核校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数据,按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

  4、制定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促进各小学校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5、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教职工及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处理教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8

  1、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将政务公开公示纳入日程。

  2、政务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制度、收费、帐目、竞聘、晋级、评优、入党、提干等,切实做好民主监督。

  3、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签定制止“三乱”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

  4、每学期以“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汇报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收费情况、行风建设情况等,征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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