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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业务培训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业务培训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创建学习型社区,特制定本制度。
1、参加人员:社区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
2、培训分类:岗前培训及岗位培训。岗前培训针对所有新从事社区服务站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岗位培训针对在职工作人员。
3、培训形式:采取服务站集中学习与工作人员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学习由服务站站长主持,或可采取轮流主持形式。个人学习由工作人员根据自己工作内容等相关情况自行学习。
4、培训时间:参加区、街组织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8学时。社区组织的集中学习每月组织1—2次,建议安排在每月月初及月中。个人学习每个工作人员每周学习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来自:小龙文档网:社区业务培训制度)。
5、培训内容:
(1)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文件;
(2)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服务的理论、业务知识、经验等;
(3)上级的近期重要工作部署;
(4)其他对作好本职工作、提高个人素养有指导和参考意义的知识。
6、培训要求:
(1)建立服务站工作人员学习考勤制度,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事后认真补课。
(2)每一位工作人员需记录学习笔记,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情况。
(3)学习期间保持学习纪律。对于经常无故不参加学习人员,予以适当惩罚。
7、培训方式:要理论联系实际,统筹安排学习计划。社区干部半年要写出一篇学习心得或工作、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调研报告。
8、社区服务站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9、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岗位系列培训,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社区学习内容和发言讨论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业务培训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直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市直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备案和预算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备案和预算管理制度。各单位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列入年度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批准后按计划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需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七条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应于每年3月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培训场地费(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讲课费(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培训资料费、交通费(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以及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xxx元/人天
本地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员除必须住宿的,一般不安排住宿。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支出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十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实际讲授课2小时以上,下同)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xx元;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确定。
第四章培训组织
第十一条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第十二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十三条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十四条各单位组织培训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第五章报销结算
第十五条各单位报销培训费,应当填写《临汾市培训费用决算表》(见附表),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在支付审核时,应对《临汾市培训费用决算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支付。
赴外地参加培训的,城市间交通费按《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管理的规定执行。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没有经费预算和未履行计划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业务培训制度3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满足科室工作需要,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增强医院的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特制订本部门员工学习培训制度。
一、培训组织
组长:李世惠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
副组长:肖建墙曹静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组织好各项培训
成员:科室所有员工
二、培训形式
主要包括员工岗前培训、科周会、工作会议培训、业务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员工岗前培训:科室新入职人员均应进行职前教育,使新入职员工了解科室的工作流程、内容、流程等方面内容。
(二)科周会、工作会议培训:每周二下午4:30开始,全科室参加。由职能科室联系人传达科周会内容,同时各负责人传达相关公共卫生工作会议内容。
(三)业务培训:根据科室的`发展规划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对各个工作块业务进行针对性、灵活实用的培训,需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从而达到提高员工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目的。内容包括比如: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病、健康教育等内容。同时不定时开展科内业务发展讨论会,集全科室智慧规划科室的发展方向。
四、考勤
(一)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科室负责人监督和检查。
(二)一般情况下,培训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经所在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三)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当面或者电话向科主任请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四)培训期间如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发生,则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五)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员工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员工和被代签员工均按旷课处理。
业务培训制度4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关键因素在于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高低。为了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能充分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的目的,使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培训制度:
一、加强师德师风培训。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商洛市教师十不准、商南县教师的六条禁令,每学年上交两篇以上的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并将其纳入学年度考核之中。
二、强化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相关的教育教学文件,用教育教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自身素质。
三、教导处每月要对教师集中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要对培训内容、培训过程与方法进行详细记录,教师也要认真做好笔记,学校每月常规检查时要进行详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量化考核之中。
四、教师还要将每月的教学反思写在业务学习笔记上,不得低于800字,要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