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值班制度

时间:2023-03-21 08:26:07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行政值班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行政值班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行政值班制度

医院行政值班制度1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巡视病房。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八、如有急症手术值班人员负责协调通知麻醉人员。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医院行政值班制度2

  一、凡机关行政职能科室中层干部都要参与行政总值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者,要经行政院长签字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准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岗暂时离开,必须在值班室门上贴有留言,告知去向,标明联系方式。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工作,紧急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意见认真办理。要认真规范填写值班记录,做到不漏项。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不空档。交班时应面对面进行交班,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确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认真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总值班在凌晨1—4点必须履行夜间查岗职责,节假日、双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时间各查一次,并做好查岗记录。除此之外,还要多次巡视办公楼,并对非正常工作时间进入行政楼的人员进行登记。 医院行政值班制度8篇

  五、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交接班前要彻底打扫室内卫生,并当面交接室内物品。

  六、对突发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认真积极地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七、值班人员对一切涉及医院机密的特殊、重大信息要严格保密。

  八、节假日值班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与带班领导保持联系,带班领导有事外出也应告知值班人员自己的去向和联系方式。

  九、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提前认真做好调班事宜,原则上自行安排调整,但必须经行政院长签字同意,并将调班情况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及院办公室备案。否则,出现的责任后果自负。

  十、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公私财产安全。

  十一:考核细则

  1、无故不参加总值班者扣5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换班、调班及未到办公室备案者扣3分。不能坚守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者扣5分;总值班期间,遇有紧急事项未能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或汇报后未按领导指示使及时处理者扣5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值班期间,值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出现漏项者扣2分;对非正常工作时间出入办公楼的人员未进行登记的扣1分;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没有按规定巡视查岗者扣5分;在值班室内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员者,出现一次扣2分;不打扫室内卫生者扣1分;必须坚持面对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现丢失、损坏者,接班人员发现指出,由上一个班次人员赔偿;如接班人员没有发现,则有当班人员赔偿。

  3、值班期间,若出现办公楼因未上锁而致物品被盗,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备注:每分值折合人民币10元。

医院行政值班制度3

  一、值班管理

  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工作,负责值班室办公设备管理及工作医院人员值班工作教育培训。

  二、值班职责和任务

  1、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接听值班电话、取送公文、通知会议、接收处理市卫生局、区卫生局送达或通过应急值守网发送的文电信函等。

  2、协调处置值班期间接报的各类紧急事项。

  3、代表院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4、传达院领导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交办的工作事项,并督促落实。

  5、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值班安排

  1、值班地点:总值班室。

  2、值班时段:工作日夜班17: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白班8:00——17:00,夜班17:00——8:00。

  3、每班次安排带班领导1人、职能科室工作人员1人。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院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司机听班。

  4、医院正式行政工作人员调入满6个月后开始承担值班工作。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女同志在怀孕七个月以后、休产假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安排值班。

  6、若因故无法值守已安排的'班次,由本人提前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告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重大事件处置。

  发生紧急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并做好应急联络、 协调工作。无法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的,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区卫生局值班室。

  非紧急情况且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可做好值班记录并转交下一班值班人员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相关科室处理;值班人员难以确定主办科室,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送交院长办公室。

  2、接听电话和接收电传。在接到涉及工作事项的电话、电传后,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应予答复。群众投诉事件重大或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主管领导。

  3、通知会议。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值班时间内院领导召开的紧急会议和处理值班时间内收到的会议通知。已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要及时通知本人;未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应请示主管院领导后,通知有关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值班时间内联系到参会人员时,值班人员应交下一班继续通知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交院办处置。所有会议通知及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

  4、接收信函。值班人员接到信函后应妥善保存,在下一个工作日送院办处置。紧急函件应请示相关领导后按领导指示处置。

  5、信息报送。按要求完成重大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每日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

  6、取、送公文。值班期间取回的紧急公文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送出的公文应在值班记录上登记文件名称送达地点、时间和收件人员姓名。

  7、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在值班记录本上做登记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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