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5 04:36:37 制度 我要投稿

发放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发放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发放管理制度15篇

发放管理制度1

  为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的身体健康,企业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发放不同的保健品,它是改善劳动者在有一定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的危害,是减少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原则发放。

  2、保健用品的.发放,必须建档立卡,根据不同生产岗位,接触尘、毒、高温、低温、辐射、噪声等职业危害程度,确定发放标准、数量、时间等。

  3、应有专职人员制作和放发保健用品,专职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卫生部门发放的有关证件。

  4、要求把保健品发放给每个职工饮用,不得以现金方式随同工资发放。

  5、不得随意超过标准、范围或降低标准,削减范围。

  6、发放人员要指导、督促职工正确及时饮用,不准把保健品长时间存放在作业场所,防止污染后饮用,发生危害。

  7、制作发放保健品人员,本着为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的宗旨,保证保健品的质量,不得将腐烂、变质的保健品发放出去。

  8、由于制作发放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职工身体不适或中毒症状,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发放管理制度2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发放管理制度3

  一、基本原则

  加班应以满足酒店正常运营为前提,牺牲员工休息时间,完成部门或领导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或专项性工作而需要本人在非工作时间加班的。

  二、加班范围及审批流程

  因工不能安排调休的正休天数计为加班天数。

  (不计入加班的情形: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因工作业务不熟练、业务不精、业务水平低下或因工作安排不当,抓得不紧,缺乏计划性,效率低下等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均不计入加班。)

  1.部门需要员工因经营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交人力部审核后,经酒店总经理审批生效;《加班申请单》一式三联,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一联;

  2.酒店或酒店人力资源部因经营需要调动其它部门员工加班的,审批流程同上;

  3.因经营需要的特殊情况,经酒店总经理同意,可以由人力资源部先直接安排后,再补手续;

  4.所有加班的`核算均以《加班申请单》为准,否则不予以记加班。

  三、加班调休或加班费计发标准

  1.根据酒店和部门的具体经营情况,酒店人力资源部和东旭锦江国际酒店

  部门要将员工因工作产生的加班,以在当月调休为原则,加班不得累计到下个月;调休的不再发放加班工资。

  2.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除法定节假日外)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标准工资/21.75*3

  四、加班管理要求

  员工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该完成的工作延至加班完成;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若出现因部门工作安排不当或不应该计入加班的情形出现以及虚假情况,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发放管理制度4

  一、管控目的

  加强对防暑药品(指风油精、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胶囊等)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防暑药品的质量安全、无过期产品,保证防暑药品的有效利用,杜绝浪费、将防暑药品带回家使用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管控对象

  公司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

  三、管控范围

  公司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防暑药品的领取及使用管理

  四、管控内容

  (1)防暑药品发放范围、时间及标准

  1、发放范围: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和室外作业的员工。

  2、发放时间:从每年6月至9月。

  3、发放标准:

  霍香正气水:每人15支/月(3小盒),车间按瓶发放至员工,员工在车间领取时以旧瓶换新瓶领取。

  霍香正气胶囊:车间办公室到生产安全部领取,特殊岗位,特殊人员到车间办公室内领用,发放完毕并持空盒到生产安全部领取。

  风油精:每人1瓶/月。

  (2)防暑药品的申报及购买

  1、申报:生产安全部门在每年5月15日之前根据最新的人员月报统计公司内生产车间人数,根据生产车间人数数量计算本年度大约需要的防暑药品数量,在5月20日之前向公司采购部门申报购买计划。

  2、购买: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安全部门申报的'防暑药品购买计划在10个工作日之内确保防暑药品及时购置到位。

  (3)防暑药品的发放及领取

  1、各车间领取防暑药品时必须持有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签字的《高唐xx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领料单》,生产安全部门根据车间的人员月报确认防暑药品的领取数量,在《防暑药品发放记录》上登记后方可领取。

  2、再次领取防暑药品时必须将前一次使用完的空盒或空瓶领取。

  3、所有防暑药品的发放必须遵循谁使用,谁领取;谁领取,谁签字的原则并且必须填写《防暑药品发放记录》。

  4、车间的药品定量发放,凡因乱发、乱丢、乱扔而使车间药品紧缺的由车间自行购买,生产安全部门不再给予发放。

  5、各车间主任、值班长负责并监督药品的发放及使用。

  (4)罚则

  1、防暑药品发放混乱,无《防暑药品发放记录》的车间在生产安全部门检查时一经发现扣车间安全分2分/次,罚车间安全员50元/次,再次检查不予及时整改的按双倍处罚。

  2、任何车间(部位)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损公济私、随意发放防暑药品,一经发现给予岗位待业一个月的处理。

发放管理制度5

  中学(学校)办公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减少浪费,降低办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管理规定所指办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学和办公的日常低质易耗品。

  二、办公用品的领用以年级组和各职能处室为领用控制考核单位,总务处分别设立领用台帐。

  三、办公用品控制考核时间为一年,从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办公用品控制费用分类:

  1、属于专用办公用品(如打印纸等)按处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费用。

  2、属于通用办公用品(如粉笔、奖品等)按年级组班级数核定费用。

  3、属于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钢笔、各类记录本等)按行政人员、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教辅人员分别核定费用。

  4、办公用品费用控制考核由总务处实施,对超出控制费用,由各年级组或处室负责。

  5、办公用品控制数

  年 级 组:班级数×100元/学期

  行政人员:人数×30元/学期

  班 主 任:人数×40元/学期

  科任老师:人数×20元/学期

  教辅人员:人数×10元/学期

  6、专用办公用品按上学年费用降低5%为控制指标。

  五、办公用品领用流程:各年级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需要大批量领用办公用品时,须提前一周申报计划,办公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其他时间原则上不领用。

发放管理制度6

  1、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

  (1)矿设专人采购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劳动保护用品;

  (3)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

  (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

  (2)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别进行储存;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帐簿齐全。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凡从事本矿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帐、卡、做到入库、发放帐、卡相符。

发放管理制度7

  1、药具发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了解药具的.性能,懂得使用方法,掌握避孕药具知识和科普知识;

  2、药具发放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发放率达100%;

  3、药具发放中,针对育龄群众使用避孕药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建立一定的个案,积累第一手资料;

  4、定期组织宣传培训,向药具服务对象宣传药具使用方法及副作用处理等科学知识,提高有效率达96%以上;

  5、认真做好随访,随访率达100%,并及时填写药具随访卡;

  6、按时上报使用情况,库存保持可用一个月的药具周转量,要有药具专用箱,确保放置安全、有效,严防潮解、霉变;

  7、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反馈信息,交流经验,接受培训,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

发放管理制度8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局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

  (2)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3)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发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诉的,扣除直接责任人所有加班费;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三、加班审批与加班费核发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呈报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按上报人数到局领取局加班费总额,然后根据局具体加班人员按照加班费计发标准分别核发(加班考核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门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完成的工作随意拖延到节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误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误论处。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避免漏报;加班若出现虚报、漏报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于办公室。

发放管理制度9

  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确加班费给付条件、流程和标准,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条员工加班分为两种,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调集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员工申请并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非指定加班。

  第四条加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给付的报酬。

  第五条公司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加班。

  第六条高级主任(一般专业人员三级)及以下职级员工加班,符合本规定其他条件及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加班的,可付给加班费。

  第七条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内外会议、活动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事先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须在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并经本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有三人以上同时加班,可以在当日下班前统一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三、指定加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或组织者在当日下班前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加班审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加班的条件规定。

  第十条加班费计算。

  一、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

  二、加班费以员工的时薪为基础计算,加班费=加班时数*时薪*给付倍数,其中,时薪=岗位工资/月法定工作小时数(目前为167.4),给付倍数标准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给1.5倍;

  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3倍。

  第十一条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二条加班餐费补贴。

  一、加班人员可申请误加班餐费补贴。

  二、加班餐费补贴为10元/餐,可申请的餐数标准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过2小时,可申请1餐;

  (二)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3.5小时以上,可申请1餐;

  (三)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7小时以上,可申请2餐。

  第十三条双休日加班的,须安排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付给加班费;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须付给加班费。凡未曾按照本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费申请的,公司不予确认,不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放管理制度10

  一、发放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

  二、发放时间:

  “营养餐”上完上午第一节课时间发放。

  三、发放场所:本班教室。

  四、发放要求: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上午第二节课的老师领取食品并组织学生发放。

  3、学生只能领取当天的'营养食品。

  4、营养食品不允许累积领取和代领。

  五、帐目管理:

  1、每天行政值周人员签字确认,每天带班老师、学生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营养餐”发放情况周汇总,月结算。

  5、“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总务处,存档备查。

发放管理制度11

  一、仓库严格按照合格领料单发放物料,合格料单必须符合内容完整、手续齐全、无涂改现象等要求。

  二、发放时必须把发放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事宜给领料人员当面交待,不得由领料人员自行清点数量、自行取料。

  三、仓库坚持“先进先出、按期发放”,对生产日期早的物资要优先发放,以防超过保质期,造成物资浪费。

  四、每日要对发出物料的进行总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随时保证帐、物相符。

  五、仓库严禁私自外借物料,特殊情况须有用料单位出示借条、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方可借用,并于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六、每次发料完毕后,要对物料码放情况进行整理,保证整齐有序。

  七、对户外材料,要做到随发随记、随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有丢失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反应.

发放管理制度12

  一、入库和验收

  (一)供货商所送货物入库时,库管人员需仔细核对物品种类、质量、数量、单价是否符合本公司订货要求,按有效送货单验收,核对完全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将物品入库存放。

  (二)工程维修部所用的光源电器、维修材料送货时,库管人员可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物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是否符合本公司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品,可采取直接退货并安排补货。

  (三)对于采购人员零星购回后直接交付使用的'物品,库管人员也需核对实物数量、种类、金额,验收实物。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再由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

  (四)直接送货到各项目上的各类物料,由项目小区主任开具验收单,其中“品名”、“规格”、“送缴”、“实收”、“单价”、“金额”、“项目名称/领用部门”、“填单人”、“验收人”、“领用人”、“小区主任签名”各项内容应填具完备。

  二、领用

  (一)物品的领用严格按已核有效申购计划数量领用。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例外。

  (二)物品领用一律须填制规范《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主管或领班必须清楚、准确填写物品名称、单位、请领数量、工作辖区、领用人签字,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生效。如出现手续不完全、项目不清楚,库管人员有权拒发。库管人员核对后,填写实发数量,予以发放。

  三、库存物资的管理:

  (一)根据物料的用途分为:办公用品、清洁用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服装、光源电器、维修材料、印刷品、闲置物品、已报损回收物品等类别。物资管理人员应按类别,分门别类码放物品,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确保各类物料不得误发或混用,合理有效地使用库容,保证出入方便、整齐有序。物品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二)库房应保持清洁,确保库房及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和库容整洁,注意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配备消防设施,要做到“八防四检”。

  四、物资管理人员岗位纪律

  (一)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漏电。

  (二)四检:

  1.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 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3. 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4.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三)物资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仓库保管工作纪律

  1.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2. 未经库房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出入库房。

  3. 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4.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5. 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6. 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骂。

  7. 严禁随意挪动仓库的消防器材。

  8.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五、物资的盘点及报表的编制

  (一)每月15日,由财务主管对库房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目与实物数量相符。盘点当日,库房一律不进出物品。每月20日库房管理员完成当月《盘点表》。

  (二)库房依据《领料单》完成当月《物料月度消耗表》,与财务部进行当月用于支付购置物料的资金消耗量对帐,完成《物料出-入库统计表》,做到库存物资的数量、金额与财务资金帐目帐实相符。

  (三)统计当月公司新增资产,于每月25日完成《新增资产月报表》。

发放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车司机除外)和后勤(搬运工除外)的薪酬管理制度。

  1薪资分类

  1.l公司管理人员月薪资总额包括三部分:月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津贴,其中月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

  1. 2

  2薪资评定

  2.1薪资点设立

  公司管理人员根据职务,岗位的不同划分为20个职等.每一个职等设10级,职等与职级结合即形成薪资点,共设200个薪资点,薪资点最高为11019,最低为100。

  2.2薪资点分配

  薪资点的分配由薪酬审定小组决定。其分配原则是: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原则上要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后进行定级。薪资点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

  2.3试用期薪资评定

  新进员工实习(试用)其中的薪酬按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薪资评定标准》执行。

  2.4转正薪资评定

  试用期满后按工作岗位、学历二职称、工龄、工作表现、水平、责任心、实绩确定其薪资点。非大、中专院校毕亚的员工经考核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上岗证书(会计、电工、锅炉、电梯、叉车、电焊工)、职称证书等可视同等学历确定薪资点。

  2.5调整薪资评定

  上司对其下属的薪资点随时有提议降级和升级的'权力。

  调整幅度为:

  副经理级或经理级:直接降2级或提议升2级;

  总监:直接降4级或提议升4级;

  副总经理或以上:直接降6级或提议升6级;

  员工晋级降级,由各部备案后通知人力资源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将升级或降级名单送薪酬审定小组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及本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计发薪资。

  2.6按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员工提拔执行“先聘用,后任命”的原则。所有任职人员均需经过半年见习考察期。考核合格才能转为正式任职人员,见习期内享受原职务与见习职务薪资的一半。

  2.7薪资点是一种特定符号,不代表币值数额。每一资点所代表的币值,由总裁部根据公司的效益,发展规模,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每年确定一次。

  第二条 奖金发放,奖金参照相关制度评定并发放。

  第三条 加班工资的发放参照《加班计时操作细则》执行。

  第四条 已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其员工的薪资按该部门的目标管理方案所规定的有关办法发放。

  第五条 各员工的薪资等级由薪酬审定小组根据员工具体工作职级、入厂年限、工作表现和能力、实绩等因素反复审核而确定,如有意见可向主管申述理由,但不能与别人攀比,否则处以降级处罚。

  第六条 查阅薪资等级,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级)有权查阅下属的薪资等级。

  第七条 外设厂和分公司的工资方案应在不违背制度的原则下,根据当地的情况由营销总部和工厂管理部制定。

发放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入职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也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人事部负责绩效奖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年度生产利润的测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核算报告;生产部依据本办法按时完成生产指标。

  第四条 年度绩效奖金支付的原则以考核成绩为依据,顾全各方利益,以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主要目标,本着工作表现为主均衡、协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根据各部门奖金额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管理奖金的分配,包括确定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编制部门奖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将根据未来的薪酬福利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年度绩效奖金发放

  第五条 年度绩效奖金是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为公司赢得额外利润而产生的报酬。

  第六条 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净利润,拿出净利润的30%-50%%作为员工年终奖的支出预算。

  第七条 第年年初,销售部预测全年订单数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据制定生产量预测。

  第八条 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

  (一) 公司各部门的年终奖发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额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办公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占总奖金的65%;公司有权根据当年生产、销售情况对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二)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一线员工按年度完成的生产

  指标分别计提。生产一线员工绩效奖金占总奖金额的35%左右

  年度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

  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年终统一发放;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根据月度生产量核定绩效奖金,但年度总奖金不能超过公司总奖金额的35%。

  第四章 绩效奖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按岗位职级,以个人工资为计算

  基数实行系数分配管理;(具体方案见表2)生产一线员工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 员工于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享受年终奖金,其计算式自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期。

  第十一条 每月15号以前(不含)入司员工,当月按1个月计算,15号以后(含)入司员工,当月不计。

  第十二条 临时工、未转正者及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第十三条 凡转正后在职者,享受年终奖金,其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不含各种补助)/12*员工在职月数。

  第十四条 员工缺勤应扣奖金(含事假、病假及迟到、早退;不含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

  (一) 请假3天内(含)不扣奖金;

  (二) 请假4-10天(含1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三) 请假11-20天(含2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四) 请假21-30天(含3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五) 请假超过30天,无年终奖;

  (六) 迟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七) 迟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八) 迟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九) 迟到、早退超过35次,无年终奖;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无过失单、无重大差错;

  (二)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时以内的;

  (三) 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本人辞职或被辞退的;

  (二) 发生差错或重大过失的;

  (三) 发生刑事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四) 旷工超过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条 年终奖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条 年终奖的发放日期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发放管理制度15

  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因此,开具诊断证明是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

  2、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开具并加盖个人签章,出具诊断证明书的`主治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责。

  3、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4、门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必须有本院相应的检查报告,诊断明确、依据充分,并在门诊病历中做相应的记录。

  5、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由门诊办公室盖门诊印章。为住院病人开具诊断证明书由医生所在科室盖章。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专科主任决定。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6、如疾病证明涉及计划生育、离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工伤鉴定、医疗保险、事故赔偿等问题,必须经科室主任审阅签字。如需出具病情介绍,则应持介绍公函经医务科批准后,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书写,科室主任审阅及签字。

  7、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时,应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会诊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8、医师不得为非本专科病人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在无诊断依据或未亲自诊治病人时,临床医师不得为病人开具相关证明书;临床医师不得出具各种护理证明、工伤评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书。

  9、病假证明书只证明病人因病需要休息,休息时限按诊疗规范填写,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因病休息不超过3天,普通门诊病人不超过7天,特殊病人如活动性乙型肝炎、骨折等经专科主任签字可酌情延长,但不超过8周。

  10、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盖章。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11、对医师未按规定要求出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产生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取消处方权1-3个月等处罚;引发医疗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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