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7 10:13:0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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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动力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动力管理制度

动力管理制度1

  第一节总则

  煤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以及煤气作业防护、煤气安全管理等均必须遵守gb6222-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有关单位同时遵守相应的《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转炉煤气净化回收技术规程》《轧钢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煤气系统管理安全要求

  1、公司所有工业煤气设施必须以文字形式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单位。

  2、各主要的煤气设备、管道的阀门、吹扫点、放散管、人孔、脱水器、管道支架等附属装置,应进行编号,并将号码标在现场明显部位。

  3、在所属单位的调度室应有煤气工艺流程指示模拟图板,图板上标明各主要的煤气设备及管道附属装置的编号。

  4、凡有煤气的单位均必须划定煤气危险区,在煤气危险区进出口或边界设立明显的“煤气危险区”标志。

  5、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

  6、在煤气危险区内经常有人停留或作业的部位,应设置固定式co检测报警装置。

  7、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必须定期检测,在易泄露或易积聚煤气的位置设立比较固定的检测点,煤气防护站每班至少巡检2次。

  8、煤气防护员巡检和作业监护时,应记录检测数据。

  9、生活用蒸汽与煤气系统用蒸汽必须可靠断开,吹扫置换用连接管应使用胶管,不用时应处于断开状态。

  第三节煤气作业安全要求

  一、煤气作业分类

  1.一类煤气作业:在正常情况下,作业场所有煤气长时间存在或连续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

  2.二类煤气作业:在正常情况下,作业场所有可能短时间偶尔出现煤气。

  3.三类煤气作业:在正常情况下,作业场所不会出现煤气,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出现。

  二、一、二类煤气作业必须办理《煤气作业动火许可证》;一类煤气作业的《煤气作业动火许可证》经煤气防护站和本单位安全部门审查批准;二类煤气作业的《煤气作业动火许可证》经煤气防护站审查批准;《煤气作业动火许可证》,是煤气防护站保存三个月。

  三、一类煤气作业:作业者必须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至少2名煤气防护员在现场监护,准备好备用救护器具;二类煤气作业:煤气防护员在现场监护,作业过程中现场有便携式co报警仪连续检测,准备好备用氧气呼吸器;三类煤气作业:作业过程中现场有便携式co检测仪报警仪连续检测,现场设人监护。

  四、煤气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带煤气动火作业必须经公司安环处、保卫处批准。

  五、进入煤气设备内部作业时,必须有效切断煤气来源,打开放散阀和上下人孔;必要时要进行吹扫置换,经监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

  六、煤气危险区作业必须检测确认co浓度≤30mg/m3,氧气含量在19%—21%之间,否则要按gb6222规定时间作业。

  七、停送煤气作业

  1.停煤气作业

  停送煤气时要严格执行煤气传递卡制度,并提前通知煤气用户做好停送煤气准备。

  (1)、可靠切断煤气来源,指派专人巡视,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

  (2)、打开末端放散,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放散点周围40米(有风时为下风侧45°夹角、半径40米的扇形面)内的范围进行监视,防止有人中毒,严禁各种火源出现。

  (3)、通入蒸汽或氮气吹扫设备内部煤气(有计量器时先关闭计量器导管)。

  (4)、在末端取样测定:爆炸下限大于4%的煤气,浓度小于0.5%时;爆炸下限小于等于4%的煤气,浓度小于0.2%时,可以接通风机鼓风或打开人孔自然通风。

  (5)、在末端取气样分析,其氧含量接近21%为全格。

  2.送煤气操作

  (1)、检查确认煤气设施及所有附属装置具备送煤气条件。

  (2)、打开末端放散管。

  (3)、从始端通入氮气(或蒸汽)置换内部空气(有计量器时先关闭计量器导管)。

  (4)、在末端放散管处取样检测至含量低于2%为置换合格(如用蒸汽转换,末端放散见到白色蒸汽逸出即为合格)。

  (5)、关闭氮气后通入煤气,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放散点周围40米(有风时为下风侧45°夹角、半径40米的扇形面)内的范围进行监视,防止有人中毒,严禁各种火源出现。(如用蒸汽置换,在通入煤气之前不得关闭蒸汽,防止出现真空吸瘪事故)。

  (6)、在末端放散管处取样做爆发实验,连续三次全部合格后,关闭放散管。

  八、停煤气动火

  1、按七条1点规定停煤气。

  2、最后一次分析测定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动火超过2小时必须重新测定。

  3、在煤气管道上焊割,必须在通氮气(或蒸汽)的条件下进行,动火过程中氮气或蒸汽不间断。

  4、进入管道内部动火时,将动火处两侧1.5—2米范围内的焦油等沉积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并喷洒灭火泡沫液后方可动火。

  九、带煤气动火

  1、保持设备内煤气平稳的微正压(50—300mmh2o),煤气含氧量小于1%。

  2、所使用工具应为铜制工具,钢制工具上要涂抹黄甘油,避免碰撞时产生火花,引起着火爆炸。

  3、在动火部位附近煤气来源方向装设压力表,设专人监视煤气压力,或与附近仪表室保持联系。

  4、动火部位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5、不许使用气焊,只能使用电焊。电焊机的电源开关要在煤气压力表附近,由压力表监视人员看管,如发现煤气压力低于规定标准,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6、作业前确认作业点附近有无煤气泄漏,清除周围易燃物品。

  7、动火现场要备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工具。

  8、操作者应佩戴防毒面具,动火现场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监护,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9、禁止在雷雨天进行此类作业。

  十、煤气中毒事故的抢救

  1、第一发现者必须立即用快速方法通知煤气防护站、公司医务室。

  2、防护站接到报告必须立即带氧气呼吸器、co检测仪器、担架、苏生器等快速奔赴现场。

  3、抢救现场必须设一人统一指挥,设立警戒线,禁止非救护人员进入,指挥者负责清点参加抢救人员的人数,对抢救人员的安全负责。

  4、抢救者要佩戴防护器具,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抢救,直接的救护者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抢救活动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多人时2人为一组,指定一人负责指挥,氧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发生故障或抢救人员过度疲劳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当抢救人员发生中毒时,必须先行救出。

  5、先抢后救。必须先将中毒者运出煤气危险区,安置在上风侧空气新鲜处,使中毒者平躺。

  6、判断中毒程度,区别情况施救:对于轻度中毒者,在空气新鲜处静放或直接送公司医务室;中毒程度较重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用苏生器强制呼吸,同时解开中毒者领扣、衣扣、腰带等,便于自主呼吸,心脏停跳时进行胸外挤压,气候寒冷时注意保暖,在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救护车送往较远医院,送往附近医院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护人员护送。在医生确定中毒者已经死亡之前,不能停止抢救。

  十一、煤气事故的处理

  1、发生煤气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生产处和安环处及煤气防护站;发生煤气火灾时应立即报告生产处、安环处和保卫处;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时应报告煤气防护站和医务室来现场抢救。

  2、发生煤气事故时,应由事故单位的厂长、或当班负责人为总指挥及时处理事故,煤气事故现场视事故性质和波及的范围划定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

  3、对火焰不大的初起火情,立即用灭火器、黄沙、湿泥等扑灭。

  4、直径≤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可以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5、直径>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时,立即停止有关单位的使用,根据压力(或火焰长短)逐渐关阀门降低煤气压力,但煤气压力不得低于100pa,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严禁突然关闭阀门或封水封,防止回火爆炸。

  6、煤气设施已经烧红时,严禁用水骤然冷却,防止管道开裂。

  7、发生煤气着火后,煤气阀门,压力表、蒸汽、氮气接头应指派专人看管或操作。

  8、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处理净煤气;引起着火,按1—5款处理。

  9、煤气着火、爆炸事故处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衍生其它事故。

动力管理制度2

  1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缆防火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电力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xx))

  2.2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xx]161号)

  3一般规定

  3.1在电缆敷设设计时,为防止因电缆本体或由外界火源造成电缆引燃而使火灾事故扩大,应对电缆、电缆构筑物采取有效的防火封堵、分隔措施。

  3.2对电缆的中间接头和终端部位,电缆通过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油箱、油管道以及其它等易引发电缆火灾的区域,应重点采取各种电缆防火阻燃措施,以保证电缆安全运行。

  3.3电缆防火阻燃措施,应按部位的重要性,根据电缆类型、数量和重要程度,区别不同情况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采取相应的电缆防火阻燃措施。

  3.4中央控制室、主机室、配电室的电缆层、电缆通道进出口、布置有电缆的通风廊道等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和封堵措施,限制火灾事故的扩大。

  3.5在采用阻燃电缆的工程中,虽可免涂防火涂料,但仍应采取其他电缆防火阻燃措施。

  3.6电缆防火阻燃措施除应满足防火要求外,还应考虑检修方便,外形整洁、美观的要求。

  4电缆防火阻燃措施

  4.1所有电缆贯穿的孔洞必须进行防火封堵。

  4.2在电缆隧(廊)道或斜井的进出口处;交叉、分支处;长距离每隔60m-100m处,应进行防火分隔处理。隧(廊)道或斜井的.防火分隔应采用阻火墙分隔。

  4.3在电缆沟的进出口处;交叉、分支处;长距离每隔约200m处,应进行防火分隔处理。电缆沟防火分隔应采用阻火墙分隔。

  4.4在电缆夹层、电缆隧(廊)道或多层电缆架(桥架)上的动力电缆上下电缆层之间、动力电缆层与控制电缆层之间宜用防火隔板或防火槽盒作层间分隔。当隧(廊)道同侧敷设有110kv及以上电缆时,不同回路之间应用防火隔板进行分割。

  4.5敷设在电缆架(桥架)上的电缆在分支处和每隔60m~100m处,应进行防火分隔处理。电缆架(桥架)上防火分隔应采用阻火段分隔,阻火段若用长度不小于2m的防火槽盒构成时,槽盒两端头应用防火包和有机防火堵料封堵严密。槽盒两端1m区段电缆应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阻燃包带。

  4.6电缆竖井的上、下两端口及进出电缆的孔洞应进行防火封堵。

  4.7电缆穿楼板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防火隔板等防火材料组合封堵,封堵厚度应与楼板厚度齐。

  4.8电缆穿墙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组合封堵,封堵厚度应与墙体相同。

  4.9电缆进入盘、柜、屏、台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防火隔板和防火涂料等防火材料组合封堵,洞口一侧电缆宜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阻燃包带,长度不小于1m。

  4.10 6kv~35kv电力电缆中间接头可安装在专用电缆接头保护盒内进行保护,也可在接头两侧电缆各3m区段和该范围并列的其它电缆上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阻燃包带。

  4.11直流电源、报警、事故照明、双重化保护等重要回路,若采用非耐火型电缆,应敷设在防火槽盒或防火桥架内保护。

  4.12电缆通过易燃、易爆及其有火灾危险的区域,电缆较密集时可敷设在防火槽盒或防火桥架内保护,对少量电缆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阻燃包带或穿金属管敷设保护。

  5电缆标志的规定

  电缆室(层)内、外终端头要有与母线一致的黄、绿、红三色相序标志。电缆沟、井、隧道及变电所、配电室的出入口电缆,需要明显的标志。直埋电缆线路在拐弯点,中间接头等处,需埋设标桩或标志牌。电缆通过墙壁、建筑物等应涂刷红色标记,电缆房应有明显的标志牌。

  电缆标志牌一般应注明以下内容:

  5.1电缆线路的名称、号码。

  5.2电缆的根数、型号、长度。

  5.3穿越障碍物用的红色“电缆”标志牌。

  6电缆缺陷的管理

  运行与维护人员在检查完电缆设备以后,要填写检查记录和缺陷报告单,并根据缺陷的轻、重、缓、急情况,分别汇交检修部或生技部,以备安排计划或配合停电处理。

  比较重大的电缆设备缺陷消除以后,应将发生缺陷的时间、地点、处理措施和施工负责人等记录在电缆履历卡内。

  无须停电即可处理的电缆设备缺陷,由检查维护人员与管理或检修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具体研究处理方案。以便随时安排检修处理。需要停电处理的电缆缺陷,应由检修部统一计划,申请临时停电或配合检修计划处理。

  7电缆线路的运行维护

  7.1电缆井、沟、隧道的检查内容

  7.1.1电缆井、沟盖是否丢失或损坏,电缆井是否被杂物压上。

  7.1.2电缆井、沟、隧道是否有积水或其它异常变化。

  7.1.3电缆井、沟、隧道内的中间接头是否有损伤或变形。

  7.1.4电缆本身的标志是否脱落损失。

  7.1.5电缆井、沟、隧道里的空气及电缆本身的温度是否有异常。

  7.1.6电缆及电缆头是否有损伤,铅套或钢带是否松弛、受拉力或悬浮摆动。

  7.1.7电缆井、沟、隧道内电缆支架是否牢固。

  7.1.8清洁状态如何。

  7.2电缆线路的检查周期

  电缆线路检查周期表

  电缆线路类型

  检查周期

  厂内直埋电缆线路

  每日最少一次

  施工地点电缆线路

  每日最少一次

  电缆沟、井、隧道内电缆

  每月最少一次

  7.3电缆及三头的检查内容

  7.3.1裸露电缆的外护套、裸钢带、中间头、户外头有无损伤或锈蚀。

  7.3.2户外头密封性能是否良好。

  7.3.3户外头的接线端子、地线的连接是否牢固。

  7.3.4终端头的引线有无爬电痕迹,对地距离是否充足。

  7.3.5对并列运行的电缆,在验电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应用手分别触摸电缆检查温度,当差别较大时,应用卡流表测量电流分布情况。

  7.4汛期每周测量一次电缆接头温度,非汛期每月测量一次电缆接头温度。

  8电缆初起着火扑救措施和灭火方法

  8.1电缆着火未停电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用水灭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8.2扑救电缆着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在扑灭电缆夹层、隧道、竖井及通风不良的场所的电缆着火时,应戴上正式式呼吸器;未停电灭火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

  8.3当充油电气设备着火并威胁到电缆,或当烟灰、油脂飞落到正在运行的电缆架上时,必须立即断开该设备电源。

  8.4着火电缆停电后,应立即打开消火栓,将水龙带、消防水枪取出进行灭火;电缆沟、夹层、隧道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防火门;并组织灭火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通往电缆夹层、主电缆沟,防止电缆着火蔓延扩大事故。

  8.5电缆着火后现场人员无法控制时,要立即向消防部门报火警,同时汇报公司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启动应急措施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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