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1
1、古代要进入府,州,县学习,必须要通过童试。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乡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资格。称为秀才。考试第一名叫案首。
2、乡试在明清两代时,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应多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会发布正副榜揭晓名次,称为桂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例如:《范进中举》一文中,范进中举正是参加了乡试。京报连登黄甲:科举时写在喜报上表示祝贺的恭维话。意思是以后还会有会试,殿试连续的捷报。
3、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考试称为会试。因为在春季举行,故又称为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者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考后揭晓名次的布告,成为杏榜。
4、科举制中,最高级别的考试称为殿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考核,以定甲第。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二、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统称进士,考试后会发布金榜,假如考不中,则称落第。
5、科举考试制度在明清时规定的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每部分的句数,句型都有严格限定。文章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内容也不得超出这个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不能自由发挥。
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2
科举制度在不同时期规定不尽相同。举明、清两代为例读书人先须参加“童试”,参加者无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又名“序生”,俗称“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人学的附学生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取中者称“举人”,其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会试则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礼部举行,取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则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一甲三名赐进土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会称“三状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以上的提到的“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
状元的产生,我国的科举制始于隋朝,历经唐、宋、元、明、清各代,是历代封建知识分子跻身仕途的重要途径,从童生到状元,一般须经五个阶段。
童生:凡应考生员(秀才)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
院试:由省学政主持,童生参加考中的称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此二者只是预选形式,乡试、会试、殿试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
乡试:每隔三年在省城举行,秀才可以参加,考中的叫举人,可称老爷。平人第一名是解元,二至十名是亚元。
会试:乡试后次年春天在京城礼部举行,举人参加,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会试合格后即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试。合格的统称进士,但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
古代的博士、硕士、学士并非学位
博士:在我国古代是个官名,最早出现在战国时代。秦始皇时,博士只作政府顾问。汉代以后,博士开始在学官,担任教学工作,博士除授予学官,还授予一些有专门技艺、专门学问的职官。如魏晋以后的'太医博士、天文博士、历学博士、卜博士等。唐宋以后,社会上对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也俗称博士,如“茶博士”、“酒博士”等。
硕士:在我国古代通常指那些德高望重、博学多识之人,但在古代史籍中不多见,大概不是正式的官名或职称。古代常用与硕士含义相似的“硕老”、“项儒”称呼那些博学之士。
学士:最早出现在周代,是指那些在学校读书的贵族子弟,后来逐渐变成官名,指有学问的人以及久入学者的泛称。魏晋以后,学士才正式成为以久学技艺供奉朝廷的官吏。到了唐代,学士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可以参与朝政。其中的翰林学士为众学士之首,是皇帝亲信的顾问和秘书官,因而常被称作“内相”。到了宋朝,一经授翰林学士,即有当宰相之望。清朝的大学士地位显赫,官阶为正一品,为文职官吏之首。生员,凡已考选升人国子监肆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3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剌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一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
贡士:古代向朝延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人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采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为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P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控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负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人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贡生:明、清府、州、县学的科举称谓知识
古代科举制度的文学常识4
第一级考试叫院试,考取的入府、州、县学,称为生员、秀才、童生,其中成绩好的享受国家的廪膳补助,称为廪生。
第二级考试叫乡试,每三年一次,秋季在各省城举行,凡本省秀才和监生均可考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第三级考试为会试,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在乡试后一年的`春天,各省举人可以参加,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第四级考试为殿试,由皇帝主持,取中者统称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依次称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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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各朝科举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科举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等等。宋朝王安石变法将科举改为只设进士一科。元、明、清时期的科举也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考试形式
1、墨义
墨义即笔答,考官根据经文出题,考生笔答该句经文的前人注疏或上下文。有时采取口答的形式,就称为口义。
2、帖经
帖经,就是考官任取经典中某一段,用纸条贴盖其中数字或数句,令考生背出来,类似现代填空考试的办法。
3、策问(时务策)
考官就当前时务提出策问,考生书面作答。唐科举各项中,明经科取士最多。但最荣耀尊贵的,却是进士科。唐朝初期的进士科考试为“时务策”五条。时务策涉及国家现实问题,使读书人从故纸堆中爬起来,面向社会,观察、思考问题,设计解决办法。
4、诗赋
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681年)进士科加试帖经若干条和杂文二首,至此,进士科形成了杂文、帖经、策问三场考试制。杂文泛指诗、赋、箴、铭、表、赞之类,测试文学才华。唐玄宗开元年间,杂文二首便明确定为诗、赋各一首。
诗赋考试要求人有相当的历史文化知识,还要求人具有生动的形象思维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因而比帖经墨义之类要清新活泼而富于灵气。诗赋考试还可以看出考生掌握语言文字的能力水平,这是为官从政的基本条件,便于在考试中区分优劣。因此诗赋取士较之后世将考生思想束缚于孔孟之道的`“经义”,地区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5、杂文
杂文泛指诗、赋、箴、铭、表、赞之类,测试应试者的文学才华。自魏晋以来,社会上崇尚文学之风日盛。唐玄宗开元年间,杂文二首明确定为诗、赋各一首。诗赋考试要求考生有相当的历史文化知识,还要求考生具有生动的形象思维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比帖经墨义之类要清新活泼而富于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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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举制度概说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时1300余年。
从官制史角度看,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巨大进步。它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科举考试的内容到明代以八股文为主,即“八股取士”。它逐步成为一种僵化的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已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
2.科举前选拔官员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
3.科举制名称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
【童试】也叫“童生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ě)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登科”是及第的别称,即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文体有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黄纸书写,故称黄甲、金榜,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
4.古代学校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áng】周代时代学校的名称。
【序】殷商学校的名称
【庠序】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国子监】参见“太学”条。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成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
5.古代学官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为学官名。汉唐后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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