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3 22:16:52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出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外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出管理制度

外出管理制度1

  一、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电报制度,活动组织部门事先向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对班主任及全体学生进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规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前的踩点工作,制定安全措施,预急方案。

  四、组织学生春、秋游,应提前就近组织,非特殊安排,不得出市。

  五、活动租用车辆,必须租用公交公司或旅游公司的车辆,车上必须配备教师,严禁超载。

  六、任何部门、处室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盈利性、商业性的`庆典活动。

  七、学校内组织大型活动,要做好场地的规划工作,疏通、疏散通道,并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做到有序进行。

  八、学生外出活动,如遇突发情况,现场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九、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十、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十一、按时到校、离校,不提倡乘公交车上学,在家长同意后,原则上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二、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课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三、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四、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五、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户)、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

  十六、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十七、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十八、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签发出门证;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二十、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外出管理制度2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务管理部门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7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外出管理制度3

  1、 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 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交通部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外出管理制度4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推荐阅读: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____年___月___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外出管理制度5

  1、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公司不配备办公专用车辆,采取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或岗位的私车公用及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管理。

  3、本办法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不包括已实行工资本身含费用包干人员)

  4、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公司各部门或岗位工作性质,外出办公事频繁程度,核定一定额度的交通费用补贴限额(详见附录一)。每月随车辆所有人工资一并发放,公司不再对其办公交通费用予以报销。

  5、车辆所有人在领取车辆私车公用补贴后,应按时保证本部门日常办公用车需求及公司特殊情况下的车辆调配使用,如未能保证应说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时说明导致公事延误造成损失则本月补贴扣除,如有多次则停止其私车公用活动及补贴。车辆使用原则定车定人。

  6、对于未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员工因公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车不鼓励乘坐出租车,但因特殊情况确要坐出租车的,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费用报销时需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起止地点,时间及因何外出等情况说明,实报实销。

  7、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8、私车公用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发生交通事故,除应先急救伤者及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应立即联络单位主管或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及确认肇事责任。

  9、对因公须至外地出差,必须驾驶私有车辆时,应先向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本次外出费用经核对后予以实报实销。未经批准异地出差所产生费用自行承担。

  10、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办公使用管理及调派归口公司行政部。

外出管理制度6

  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成立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

  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活动计划、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分工等必须书面形式提前送到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批和留档。

  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安全情况。

  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

  11、外出活动结束后,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外出管理制度7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员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外出安全教育,并通过安全教育考试,签订员工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公休、事假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外出事由、请假时间、归队时间、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安全保证书。

  3、外出人员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如引发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4、外出时不准酗酒,说话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则后果自负。

  5、外出时如有紧急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通知主管负责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便于事故处理。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8、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9、在外参与打架斗殴,而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0、在外参加非法X、赌博、吸毒等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外出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外出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外出定义

  1、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

  7、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或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五、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差旅费构成

  1、长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具体规定如下:

  1、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公司这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7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

  4、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因公务出差,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邮件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或总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出差结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18、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

  19、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他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殴,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情况。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处以罚款。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罚款50元,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罚款,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外出管理制度10

  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外出管理制度11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和课改工作的全面开展,师生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多,为确保外出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每次活动都顺利成功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活动组织者,要以对活动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必须的外出活动,坚决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动。

  二、组织者在组织外出前,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认真论证所组织的外出活动是否必须,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动形式来达到活动目的。

  2.外出前,组织者应事前对活动路线、场所进行认真地勘察,绘制详细的线路和活动场地及环境图,并附详尽的文字说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须对交通工具进行调查、考察,确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驾驶人员是否持有合法的证件,经验、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作好文字记录及说明。

  4.外出活动前,思前想后,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预案,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万无一失。

  5.写出活动申请书,附上上述资料,按审批权限要求,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外出。

  三、一经批准,组织者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出发前应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提高参与者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激发参与者团队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教育参与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

  2.随时清点人数,保证每位参与者安全归来。

  3.准备常规药品,以防急需。

  4.组织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活动负总责,在活动中,随时对道路、活动场地、环境状况、交通工具、所有人员等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甚至撒消活动,确保安全。

  5.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立即报告。

  6.在整个活动中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各级执法机关的检查与监督,听从指挥与安排,接受批评与建议,并自觉整改。

  7.活动终了,应向审批机关报告活动安全情况,并作好所有记录,保存好所有资料。

  四、监督与纪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编造理由,哄骗审批机关,骗取批准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作主张,私自组织外出。

  2.组织者自始至终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在活动中要高度负责,不得有半点松懈。在活动过程中,组织者应绐终与参与者一起活动,也不允许非特殊者离开集体,更不能擅作主张更改审批的活动内容、路线、时间、场地、交通工具等。应按时或提前返回,并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出发、返回人数,安全情况。

  3.活动组织者的各级上级领导机关,有权对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组织者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终止活动。对失职、渎职和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任何人都有权向组织者的上级机关报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出管理制度12

  1、患者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2、外出须经医生批准,填写住院患者外出请假条,写明姓名、外出事由、离院时间、回院时间等,要有医生签字、患者或家属签字。

  3、外出之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4、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5、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

  6、外出应按时返院,返院后将外出请假登记单存放在病历中存档,妥善保管。

  附:住院患者规范请假文书

  住院患者规范请假文书

  (第次)

  患者x,因xxxx(说明具体请假原因)需请假外出,保证x年x月x日x时准时回归病房。并同意:

  1、外出期间病情加重或发生其它意外伤害事件(故)责任自负;

  2、外出期间不做影响疾病恢复和有损身体健康的'其他行为,如饮酒、吸毒等;

  3、外出期间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4、超时未归,或发生2、3条的行为,科室有权开除出院;

  5、外出期间影响疾病诊疗,责任自负;

  6、请假必须征得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的同意;

  7、凡病情危重者一律不得请假。

  同意上述约定,请签字:x有效联系电话:

  请假时间x年x月x日

外出管理制度13

  1.所有假条只能由各班班主任开具,且全部内容必须由班主任本人填写。

  2.班主任开具的一次性的假条要与学生校卡同时使用,门卫核对后,将假条回收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3.需多次进出校门(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周)的假条,需加盖学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况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需重新开具:

  (1)有效期超过一周的假条。

  (2)没有盖学生科印章的长期假条(一次性假条不需要盖章)。

  (3)部分内容是由学生填写的.假条。

  (4)离校时间不明确的假条。

  (5)假条内容怀疑有添加的假条。

  5、以上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外出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外出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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