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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加强本部门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
2、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加班,监督加班时效性;
3、人力资源部: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抽查加班实际执行情况,计算加班费用。
四、加班申请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请加班。
2、员工加班应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并计算加班。
3、临时任务,不能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的,需在加班完成的次日将《加班申请表》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上交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方可计算加班;
五、加班计算及管理
1、延时工作:原则上不计算加班,由部门内部安排调休;
2、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加班时间以4个小时做为计算起点,当月加班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的计算0.5个加班,当月加班8小时的计算1个加班,加班时间不得跨月累计。
3、车队管理人员(不包括调度)、保洁队管理人员、维修中心管理人员、信息部、安全部的加班实行定额加班制度,即按每月实际节假日天数批准部门总加班数,超过部分不计算加班。各车队休息日保证2名管理人员同时在岗,信息部、安全部、维修中心、保洁队休息日保证1人在岗。
4、结算部、稽查部、综合部食堂管理员、采购部的库房管理人员实行月固定加班,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计划及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的《加班申请表》上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并计算加班。
5、员工参加公司会议、培训课程、出差等情况,不计算加班。
六、加班纪律及要求
1、《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
2、加班期间应服从加班管理人员的指令,不得无故离岗,按照加班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并按照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执行。否则,除不能享受加班待遇外,并按《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赔偿相应损失,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5、加班打卡: 无论是休息日或是法定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并作为加班审核的基础依据。
6、根据实际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七、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1、员工加班原则上实行调休,确实调休不了的,公司予以计算支付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按照公休日加班60元/天,法定假日加班100元/天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休息日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工作按照100元/天的标准支(敬请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付加班工资。
3、加班费以月为单位结清,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不累计、不顺延。
5、部门负责人及考勤人员应认真记录员工考情情况,严肃考勤纪律。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与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办法》配合执行。
九、相关记录
1、《请假审批单》
2、《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2
一、公司加班的基本原则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二、经理跟班原则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三、经理持钥匙原则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持加班钥匙经理全面负责原则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五、持加班钥匙经理的相关职责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加班管理规定二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
《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4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实行加班补助制度。加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50元/天(半天为25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三、外出培训不算加班,但也给予补助。除按上级规定报销路费、住宿费外,若管饭每天补助8元,若不管饭每天补助50元。
四、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五、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2、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4、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5、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六、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2月27日
特殊教育学校加班登记表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7
一、为统一公司请销调休假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程序:
(1)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三天(突发情事例外)书面提呈《请假单》申请,交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核签;
(3)主管领导核准
三、审批权限:假期二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五天(含)以内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领导请假,应由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四、员工办妥手续后,将《请假单》副联报行政部备案。
五、假满回公司,通报行政部销假。
六、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应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请遗作集中补休。加班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由主管核准,部门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符合《劳动法》规定,方能加班。
七、各类休假标准(见附件)
八、假期计算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请假连续在5天(含)以下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5天以上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九、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十、事先确实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迅速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十一、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支配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方案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掌握。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支配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常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支配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根据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头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间如未准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状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状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协作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帮助执行。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9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基础上,给加班人员适当的劳动补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班条件
1、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2、寒、暑假期间的基建维修;
3、寒、暑假期间体育、文艺代表队训练的组织;
4、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间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安排加班;
7、属本职工作范畴内,按职责要求应完成的,不视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时间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补休,不视为加班;
9、校长办公室要对申报加班的科室和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检查、核实,并在每月月底前,将加班人员的实际情况报校长审批。
(二)审批程序
1、由处室、年级组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
2、处室、年级组负责人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报有关领导;
3、学校分管领导审核;
4、报校长审批;
5、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三)加班费用支付办法
1、加班费以天为单位计算,每加班8小时折算为一天;
2、加班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支付;
3、加班费用以月为单位,及时结算发放。
(五)本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附加班申请表。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对本站园区的安全管理,及时完成国家赋予的`监测任务,本站实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部分人员加班制度。除女员工外,所有人员均有值班义务。
一、办公室提前制订月值班表,并在内网公示;重大节日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上报“中心”,并通报xx市xx局;
二、全体人员按值班表规定的时日履行值班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推卸值班;
三、员工如遇特殊情况而与值班时间相冲突时,可自行换班,但事前须向办公室报告。如无法换班,由办公室另行安排;
四、员工休假、外出学习、因公(私)离沪等期间,不再履行值班义务,由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五、遇有重要公务活动、紧急监测任务、其它特急事务需要加班时,由部门负责人填报人员加班申请表交办公室,经站领导批准后执行。如事前无法办妥上述手续,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可先行执行,事后补办手续。涉及站领导加班,则应告知办公室备案;
六、办公室月底以值班登记表、人员加班申请表及有关备案为依据,及时对当月值班情况进行统计,按“中心”的规定核定补贴或安排补休;
七、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监测任务、行政事务、园区安全负责,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并相机处理;
八、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园区,个人移动电话不得关机;
九、平日值班位置应以办公室为主,遇有监测活动应以机房为主;
十、值班人员于晚上19:00-20:00期间,应对各类场所(特别是办公室、机房)门窗、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对园区进行巡视,督促安保人员锁好北大门;
十一、值班人员于晚上23:00-1:00期间应对安保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工作交接。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申请、审批程序及相关报酬的计算,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层(不含)以下员工。
第三条 加班的定义
加班是指确因工作需要,在本职工作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额外劳动。
第四条 加班的原则
1、公司倡导工作的高效性,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对确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加班的员工,为保证其得到适当休息,公司安排相应的补休;
3、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第五条 加班类别
1、延时加班
2、休息日加班(对于轮班制工种,休息日是指其轮休日);
3、法定休假日加班。
第六条 加班审批
1、原则上,需在加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员工《加班申请单》,报厂级领导、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2、对于因突发事件、紧急任务临时加班的情况,因先报领导同意并在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加班申请。
第七条 加班规定
1、在工作日内应正常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申请加班;
2、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得申请加班;
3、无论是休息日或是法定休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考勤,记录加班时间。
4、不定时工作制除节假日外,平日不做加班加点申请。
第八条 补休管理
1、为保证休息时间,员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注明“补休”字样,报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补休时间与加班时间保持一致。
第九条 加班工资计算
1、因生产工作需要,抢修在4小时之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确因生产原因导致无法换休的,按照60元/天计发。
2、夜间值班费按照30元/次,周末值班费按照50元/次执行。
第十条 其他
1、每月加班统计由各综合部考勤负责人核实并报薪酬计算相关人员,随工资一同发放;
2、员工中途离职,离职前未安排补休的安排其补休。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12
为规范各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20元/天(半天为10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六、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两小时按一天计,两小时以内按半天
计。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七、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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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程序內容:
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轄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轄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酒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肅要注明预计肅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经理和主管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当日值班经理确认。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五条加班工资及调休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辜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加班2小时以上,付给苴本人日工资50%加班补贴(或换休0.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或换休2天)。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4、酒店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一般不提倡员工加班;如确实需要加班时,部门经理和主管应积极为加班员工换休或申请加班补贴。
第六条以上未尽事宜由企管部全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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