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3 15:33:03 制度 我要投稿

餐饮的管理制度2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的管理制度20篇

  餐饮的管理制度1

  一、设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学校食堂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建立、建全卫生档案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抓好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

  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依国家规定,按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卫生许可证年检审核手续。

  三、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食品原料和成品进行抽样检查。加强水源管理,保证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能上岗。健康检查每年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一次。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符合食品卫生“五四”制和相应岗位卫生要求。

  六、保证防蝇、防鼠、防尘、通风、上、下水、食品储存等各项设施完好,保持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所有垃圾不外露,及时清除有害昆虫和其孳生地。

  七、废弃油脂处理符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八、餐厅清洁和茶酒具消毒保洁工作由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各功能间制定相应卫生管理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

  九、自助餐厅热菜保持在60℃以上,凉菜在开餐间15分钟内上台,并做到少量勤加。桌餐推行分餐制,达不到者须提供公用筷、勺。供顾客涮锅、烧烤的食品必须清洗干净,薄厚适宜。

  十、学院落餐厅要设立专(兼)职留样保管员,负责每日三餐主、副食品的留样工作;非集体用餐单位,在接待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时,每餐要留样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

  餐饮的管理制度2

  为建立健全预包装食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积极配合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查验并索取有效的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如实记录供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批号、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每日将食品进货信息录入扬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第二条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三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四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五条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第六条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七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第八条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条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第十一条按照市局“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日常监督、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推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餐饮的管理制度3

  为加强酒店部对讲机的管理,提高对讲机的使用质量,保证员工工作期间能正常使用对讲机,做到信息沟通。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公司按规定岗位配备对讲机,该岗位责任人负责对讲机及附件的使用、保管、维护、保养工作。对讲机作为办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场所使用,不能做为个人联络使用。对讲机仅限于在值班执勤时携带使用,严禁外借他人和将对讲机带出景区。

  2.各部门对讲机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保管,该负责人若请假或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移交、验收工作,工作时间保持在开机状态。

  二、使用说明

  1.对讲机使用需要严格按照对讲机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使用者在领用对讲机时应开机检查频道是否正确、呼叫应答是否正常、电量是否充足。

  2.对讲机领取时要做详细登记,转交他人时要做好相应的交接。

  3.使用者必须按规定领用对讲机并负责保管好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

  4.按下发射键(PTT键)并开始讲话,讲话完毕后松开PPT键。当对讲机处在发射状态时,红色指示灯常亮。

  5.松开通话键结束通话,对讲机处于接收状态。使用对讲机应防止意外发射,延长电池使用时间。

  6.当对讲机正在发射时,保持对讲机处于垂直位置,并保持话筒与嘴部

  2.5-5厘米的距离。如果将手持对讲机携带在身体上,发射时,天线距离人体至少2.5厘米。

  7.使用对讲机过程中不要进行多次开机关机的动作,同时把音量调整到适合听觉的音量。

  8.如对讲机出现异常或信号不好,不得将对讲机敲打、磕碰或剧烈晃动。

  9.对讲机不得随意乱丢乱放,以免发生丢失或震坏等现象。

  10.对讲机使用时,请不要触摸天线,握住天线会影响对讲机的有效通话范围。若天线损坏,请勿使用,否则会导致轻微灼伤。

  11.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应立即报送后勤部门,严禁自行拆修。

  12.不要在配电箱、加油站、机场、煤气泄漏处及其他易燃、易爆、易被干扰的敏感地带随意使用对讲机。

  13.对讲机扬声器的外磁性很弱,请保持对讲机与电视机,电脑显示器等屏幕之间的距离大于10厘米,以免电器被磁化。

  14.对讲机通话标准用语:

  呼叫方:XX岗位或XX人呼叫XX岗位XX人,听到请回答(重复一次或数次)结束时用“完毕”。

  被叫方:XX岗位或XX岗位XX人听到,请讲。结束用“完毕”。

  呼叫方:语气平稳把呼叫内容讲清(尽量简明扼要),结束用“完毕”。被叫方:XX岗位XX人明白,结束用“完毕”。

  三、充电管理:

  1.严格按照对讲机充电手册充电,以保障电池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必须严格控制充电时间,禁止长时间充电和无人看管充电,如要有事外出,一定要做好交接班,明确已充电时间。

  2.对讲机电池具有记忆性,待对讲机发出滴滴的声响,确定无电后,方可充电,前三次充电时间不可低于12小时,不能大于14小时。已获得最大电池容量和更好的电池性能。存储一段时间后的电池再次充电时应该持续14至16小时。

  3.电池安装在对讲机上进行充电时,请关闭对讲机以保证电池完全充满。

  4.如果可能,请尽量将电池应存储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对温度低于10℃的电池充电可能会导致电解液泄露并最终引起电池失效。对温度高于35℃的电池充电会减弱电池的可充电能力,继而影响对讲机的使用。

  5.在酷热和寒冷的.环境中切换时,请勿立即充电,应等到电池温度适应环境温度后再充电(通常约20分钟)。

  6.电能耗尽的电池通常在12小时内充满。为延长电池使用时间,请勿充电超过14小时,不可长时间将对讲机放置在充电器上。

  7.电池外露的端子与导电物质接触时,可能会造成财务损坏及人身伤害。导电材料可能会形成一个电路短路,产生相当的热量。电池存入时务必小心,特别是放在口袋、皮包或其他含金属的容器内时。

  四、保养与维修

  1.对讲机必须妥善保管,保证使用通畅。

  2.要爱护对讲机,不得在机身上乱划,做标记,或使用与规定无关的对讲机功能,对讲机各种配件注意避免损坏或丢失。

  3.不得私自将对讲机拆装,对讲机附件需严格按规定配套安装。

  4.禁私自乱拆,乱调,抛扔、敲打等行为;不可将对讲机放在多尘,潮湿环境,不可让对讲机受长时间的阳关直射及放置在加热装置附近,并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对讲机。

  5.取出电池关机后才可以清洗外壳,使用柔软湿布清洁外壳,不可使用酒精和清洁剂。清洁后用软布擦干,在彻底干燥前不可使用。

  6.如果发现对讲机发生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并取出电池,然后送办公室联系维修处理。

  五、损坏责任

  1.如对讲机因责任人保管、使用不当,导致对讲机损毁、配备损坏、丢失、功能失灵,由个人负责赔偿。

  2.对讲机因进水、摔落而导致机器无法使用等情况,由对讲机使用者按原价进行赔偿。

  六、本制度签批后生效,由酒店部适时修订及解释

  餐饮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规范学校食堂小吃店改造及建设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3、《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总则

  1、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应在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

  2、本规范适用于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的建设和管理;

  3、学校食堂开办小吃项目,必须向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小吃店经营;

  4、食堂小吃店是指食堂内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店铺;

  5、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严禁学校食堂小吃店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自制饮料、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标准

  (一)选址要求

  小吃店应选择在食堂餐厅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

  1、应合理设置食堂小吃店数量,严禁未经许可,随意增加或擅自设置食堂小吃店。

  2、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间、切配烹饪间、售卖间等场所。

  3、应设立餐用具清洗消毒间或场所,对食堂内各小吃店使用的餐用具进行统一集中消毒。

  4、应设立统一集中的从业人员更-衣场所。

  5、应设置食品仓库,宜采取独立或集中设置,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随意堆放食品原料。

  6、流程布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和成品供应的三进式顺序予以布局(具体见附件1),加工区域与切配烹饪区域应分开设置,由非清洁区过渡到清洁区,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7、食堂各小吃店总面积(实际使用面积)≥24㎡,其中粗加工间≥8㎡,切配烹饪间≥12㎡,售卖间≥4㎡。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要求

  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2、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3、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用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4、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5、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学校食堂小吃店全部以食堂为单位,实行餐饮具统一消毒。各食堂应设立与清洗消毒保洁餐饮具数量相适应的专用餐饮具消毒保洁间,实施统一消毒,专人管理。

  1、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食堂小吃店需要。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以上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五)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1、食堂内各小吃店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

  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六)通风排烟设施要求

  1、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2、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1、各小吃店应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

  (八)学校食堂小吃店各功能间相关要求

  1、粗加工间:

  ①应根据需要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水池大小为60㎝*40㎝*20㎝)、植物性食品(蔬菜浸泡池水池大小为60㎝*40㎝*40㎝、蔬菜清洗池水池大小为60㎝*40㎝*20㎝)、水产品(水池大小为60㎝*40㎝*20㎝)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有需解冻食品的还需增添解冻池(水池大小为60㎝*40㎝*40㎝);

  ②上下水通畅,水池台面与地面高度80㎝,并有明显的功能标识;

  ③配备足够数量的不锈钢菜架;

  ④设专用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2、加工切配烹饪间:

  ①食堂小吃店烹饪切配场所应在同一功能间;

  ②烹饪台应使用易于清洁,卫生的炉灶;

  ③配备与加工相适应的多功能不锈钢操作台、冷藏设施、不锈钢货架等;

  ④烹饪处墙壁应采用到顶的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构筑。

  3、售卖间:

  ①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和防滑的材料铺设(宽度不小于80㎝);

  ②应有充足的照明,足够数量的餐具保洁柜,并有明显标识。

  4、洗消间:

  ①5个以内食堂小吃店洗消间面积≥12㎡,每增加1个小吃店应增加1㎡面积,以此类推;

  ②清洗、消毒与保洁应有相应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③配备能正常运转、数量充足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④应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个以上专用水池(水池大小≥80㎝*40㎝*40㎝),各类水池应明确标明其用途。热力蒸汽消毒的还须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5、仓库:

  ①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柜)、储缸(桶),做到食物与非食物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并加盖存放;

  ②防蝇、防鼠等四防设施完善,有机械通风设施。

  6、更-衣室:

  ①应设置洗手池,上下水通畅,并有洗手消毒液,用于从业人员洗手、消毒;

  ②配备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如衣柜、挂衣钩、镜子等。

  五、食堂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

  (一)基本要求

  1、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

  2、针对学校食堂小吃店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人员管理

  1、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堂小吃店进行管理。

  2、每年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4、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三)食品采购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2、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四)食品贮存

  1、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2、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五)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六)食品销售

  1、食品销售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2、销售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3、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4、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七)餐用具清洗与消毒

  应设专人负责食品容器、餐用具等清洗消毒工作,并建立清洗消毒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一条为强化北京市连锁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其餐饮服务提供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连锁餐馆(餐厅)或饭店、连锁快餐店、连锁小吃店、连锁饮品店等)。专门为连锁餐饮服务场所加工和提供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中央厨房,参照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同类餐饮服务和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一定的形式组成餐饮联合体,按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主要原材料的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的食品安全操作。

  第四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由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总部统一制定。

  第五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下属餐厅或门店的直接管理者是餐厅或门店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厅或门店,其直接责任人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统一建立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下属餐厅或门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记录培训情况。餐厅或门店新员工在上岗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餐厅或门店所有在职员工应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总部和各餐厅或门店均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持考试合格证明上岗。

  第七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患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厅或门店员工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八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统一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一)应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添加药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的食品。

  (二)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采购供货合同、每笔供货清单;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留存采购清单。

  (三)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餐厅或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门店自行采购的部分,应遵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九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强化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

  (一)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设立统一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的,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进货查验。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下属餐厅或门店接收从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配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建立统一配送单据台帐。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记录应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统一配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记录,可以由配送中心和/或中央厨房统一保存。

  (三)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应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统一配送的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可以由配送中心和/或中央厨房统一保存。

  (四)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等合理的方式有序整理保存,便于查找。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鼓励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本办法要求记录的事项。

  第十条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和配送

  (一)统一配送的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应当建立食品贮存和配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和配送食品,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配送,定期检查库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配送。

  (二)餐厅或门店应当建立贮存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使用,定期检查库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强化各餐厅或门店的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定位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二条食物的制作与加工

  (一)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宜根据食物的特点,统一设置存放条件和加工条件,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标准。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C,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三)凉菜制作和裱花蛋糕应当在专间操作。专间操作应当达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的要求。

  (四)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非即食的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非即食食品的工器具应分开使用。处理过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如未经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用于处理直接入口食品。

  第十三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消费者个人需求外送食物,应建立食物外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卫生的食物运送工具,控制外送的温度和时间。

  第十四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宜统一建立餐饮具、工器具以及餐厅门店的清洁和消毒制度。

  清洁和消毒制度应包括主要工器具、餐饮具的清洁频率及/或消毒方法,以及餐厅所有设施设备的清洁方法及频率。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

  餐厅或门店店堂应当保持空气流通、设施整洁,餐具摆台时间超过4小时尚未使用的应当重新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五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宜采用专业虫害控制服务对餐厅、配送中心仓库和中央厨房等进行虫害控制。

  采用专业虫害控制服务的,应要求专业虫害控制服务提供者在进行消杀后提供消杀记录。

  自行进行虫害控制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在每次消杀后,应记录杀虫剂、灭鼠剂的使用情况。

  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应妥善保管在有锁的专用橱柜等设施中,专人保管,不得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混放在同一区域。

  第十六条连锁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统一建立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并定期检查个人卫生要求的执行情况。

  应强调勤洗手的重要性,洗手设施附近应有正确洗手方法的标示或说明。

  餐厅或门店的`员工宜统一着装。食物处理区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食物处理区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第十七条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企业总部和各餐厅或门店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连锁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送检或自检。

  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二年。

  4、进货时查验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食品进入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查看供货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查看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全。

  6、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命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7、检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8、检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9、向批发商索取的各类证件,包括“一单通”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0、进货时,对检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不得销毁相关证据。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扩散。

  2、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首先向消费者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挽回影响,再按照规定的程序追究内部的责任。

  3、及时以书面行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如实上报。

  4、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销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进行清洗和消毒。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安全事故。

  餐饮的管理制度5

  1、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准确、快速地做好收银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在收款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收款过程中做到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3、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具有书面记录,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4、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5、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6、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每班营业结束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本部门营业收入情况资料及数据。

  7、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填写交款清单,钱款与清单一致,投款必须填写投款报告,投款需有人见证,并在"收点交款袋报告"上签名。

  8、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打印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9、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开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岗内外卫生,保持桌面的整齐、干净。

  10、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以员工手册为准绳,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11、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培训。

  12、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

  13、餐饮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餐饮的管理制度6

  1、在餐厅中不准大声喧哗、说笑、打闹、不准手主摸头或将手放在口袋中。

  2、不准斜靠服务台,在服务过程中,不准背对客人,不准跑步、行动迟缓、突然转身、停顿。

  3、了解客人的需求,避免聆听客人闲聊。

  4、避免在客人面前做卫生。

  5、不准累计过多的餐盘在服务台上,不准拿超负荷的盘碟。

  6、当客人进入餐厅时,以微笑迎候客人,按服务程序服务。

  7、服务时避免与客人谈话,如需,避免正对食品。

  8、掉在地上的.餐具应更换,需先提供清洁的餐具。

  9、客人入座,需上前协助拉开椅子,用过的烟缸一定要更换。

  10、保持良好的仪容,如知道客人的姓氏,需称呼客人姓氏,尽量记住常客的习惯和爱好。

  11、熟悉菜单,随身携带服务员“三宝”,确保所属区域器皿无缺口

  12、未经过客人客人容许,不可送上账单。

  13、在工作不得有不雅举动;不得双手交叉或饶痒;不得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并马上洗手,不得在客人面前看手表。

  14、不得与客人争吵,后批评客人,或强行推销。

  15、对儿童有耐性,不得抱怨和不理睬;如儿童影响别桌客人,通知家长加以劝导。

  餐饮的管理制度7

  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

  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餐饮的管理制度8

  (一)供餐时需专人操作。

  (二)进备餐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着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进备餐间。

  (三)清洗、整理和烧煮熟食,须在外间进行。

  (四)分餐时须检查菜肴的质量,凡质量不新鲜或隔夜未烧制过的'食品不得出售。

  (五)备餐间内应注意个人卫生,不能戴戒指、留长指甲,不在内吸烟、吐痰。

  (六)定期进行空气消毒,15 平方米 以下的安装30瓦紫外线灯管一支,灯距地面2-2、5米左右,每餐照射不少于30分钟。

  餐饮的管理制度9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7、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餐饮的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善食品卫生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结合各工种、岗位的卫生要求,特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1、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2、严格按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遵守各项卫生要求和规定,执行“五四”制度。

  4、从事生产、经营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领取健康合格证。

  5、积极参加各种卫生知识培训,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指导和帮助。

  6、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防止苍蝇、老鼠和蟑螂危害等措施。

  7、搞好个人卫生,上岗时穿戴工作衣帽,随时保持双手的清洁卫生。

  8、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并与奖罚措施挂钩。

  (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①采购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

  ②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③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④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原料。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①生与熟隔离。

  ②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③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

  ④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开水、红外线烘干)。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责任人、定责任区、定时间、定卫生标准。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三)冷(热)副食加工卫生制度

  1、进货过秤验质,摘、剔、刮、洗净;

  2、半成品专用容器盛装,冷藏保存;

  3、刀、墩、台、案、架无锈迹与污垢现象;

  4、调配台案,防尘、防蝇。

  (四)食(用)具,盛器卫生制度

  1、食具盛器用后清洗干净,做到无油腻、锈斑;

  2、生熟盛具有标识,必须消毒后方能使用;

  3、调料容器三天一洗,用后加盖、加罩以防尘;

  4、严禁食品盛具他用(如洗抹布、工作服、拖把等)。

  (五)烹饪卫生制度

  1、原料加工后按标识盛器;

  2、调料容器保持整洁,用后要加盖;

  3、灶具,烟道要保持清洁、干净。

  (六)卫生考核办法

  1、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中心主任亲自抓,一位中心副主任专职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2、开展卫生竞赛,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必要条件

  餐饮的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 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 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 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 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 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 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 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

  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餐饮的管理制度12

  1、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餐饮的管理制度13

  一、例会管理制度

  为做好每日工作布置和总结,及时纠正工作中发生的错误,促进各部配合,加强检查,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例会制度如下:

  每周管理层例会管理办法

  目的:加强每周管理层例会,提高会议效率。

  第一条 部门主管领导例会定于每周五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各部门领班级以上人员参加。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为:

  1.总经理传达公司有关文件以及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精神。

  2.各部门主管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总经理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4.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 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持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部门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部门例会每日饭市前召开。

  第二条 例会每日2次。

  第三条 部门部长级(含)以上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加开临时性例会布置重点人员接待工作。

  第四条 部门例会内容及程序

  1.检查考勤及在岗情况。

  2.检查仪容仪表及工作精神状态。

  3.检查服务及销售应具备的技能知识情况:如菜单、酒单、主食单、沽清单的熟悉情况;岗位责任制、服务程序、注意事项等。

  4.总结前一日工作,提出问题并纠正,提出表扬和批评。

  5.布置当日工作。

  (1) 客情报告及分析。

  (2) 人员分工和应急调整。

  (3) 注意事项及工作重点。

  6.宣读企业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记录

  1.公司实行考勤,月底由办公室将考勤情况交到财务部,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考勤的,由部门主管填写《考勤异常解释单》并于当天交办公室。

  2.财务部依据考勤情况制定员工工资。

  第二条 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10—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元、10元、15元。(每10分钟为一个点)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10—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元、10元、15元。(每10分钟为一个点)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6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6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病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岗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休、调休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旷工一天扣罚3天薪资,并扣除全勤奖励。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事假按照实际天数扣除当天薪资,并扣除全勤。

  5.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出具医院开出的本人病假证明、病历、费用单据等,特殊情况在休完病假后三日内由审批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备案,病假按照实际天数扣除,不扣除全勤。

  6.丧假

  丧假主要指直系亲属,(父、母、爷、奶、叔、婶、姑父、姑姑、舅舅、舅妈、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堂兄妹)因丧事需要请假的.,提前书面申请,特殊情况可在休完假后,三天内出具村委会开出的丧事证明,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财务消假,丧假7天内不予扣除任何薪资和全勤。

  7.婚假

  年龄18—23岁为早婚,可享有5日带薪休假。

  年龄23—31岁为晚婚,可享有10日带薪休假。

  年龄32岁以上为大龄婚姻,可享有15日带薪休假。

  婚假休完后三天内必须将结婚相关证明复印件,呈总经理签字审批后,交财务部消假。

  准假权限:

  (1)员工在9:30—21:3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色带、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U盘等。

  3.管理使用类:电脑、打印机、办公设备耗材(由各部门相关管理人管理)。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备货,少于备货安全量的及时填写申购单,并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复核后,在出纳处领钱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发放,由申领人填出申购单,交会计审核,交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库管出领取。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四、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工牌领带或发夹。

  第二条 依据岗位提供相关门柜的钥匙,工号、密码。

  第三条 员工离职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后方可在出纳处办理离职。

  第四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清洗干净交回库房签字、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在指定( )位置就餐(值班人员除外),严禁在茶座、包厢、走廊、大厅等公共客用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菜品操作间,除厨房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10元。

  第三条 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不得使用公司餐具就餐,特殊情况由经理批准。违者每次罚款10元

  第四条 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

  第五条 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公司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餐饮的管理制度14

  一、餐饮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负责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餐饮厨房不得使用易燃液体(汽油、煤油等)点火。

  三、油炸食品时,除搞好个人防护外,锅内的食油不得倒得过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四、厨房的油垢要定期清理,尤其排烟道应作为重点。

  五、餐饮场所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和灭火毯,安装应急照明灯,应急出口应有明显标志,疏散通道畅通。

  六、餐饮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设备要安装漏电保护并不得超负荷运行。

  七、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阀门,切断所有气源、火源、电源,消防负责人巡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餐饮的管理制度15

  一、企业精神:

  忠诚团结实干创新高效

  二、员工修养要求:

  对上以敬对下以慈对人以和对事以真

  三、入职理念:

  团队精神纪律观念服务精神服从观念

  四、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要工作热情,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要有做不好工作决不罢休的工作精神。

  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员工的好榜样。

  要清正廉洁,做员工和社会的模范。

  要公正,公平,处理问题要公正,公开,公平,不徇私情。

  要不断学习进取,善于总结,吸取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

  五、管理十要素: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戒教条主义。

  要相信员工,团结员工,依靠员工。

  要有“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的管理理念,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

  要把主要工作做好,兼顾好一般性的工作。

  要做到既坚持原则,以灵活解决问题,处理问题不能绝对化,搞一刀切。

  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发扬优点纠正不足,避免犯重复性的错误。

  要合理授权,实行层级管理,分级负责,不搞一言堂,越级指挥。

  要以激励为主,鞭策为辅,尊重员工的.首创精神,工作以表扬为主,批评为辅。

  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能将功诿过,出现问题按权限分担责任,不搞上推下卸。

  要关心员工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问题,做员工的贴心朋友。

  六、管理十标准:

  服务标准:做到顾客满意

  工作标准:要精益求精

  质量标准:稳定精细新颖

  管理标准:要敢管严管会管

  用人标准:德才兼备,突出特长

  学习标准:勤学,活用

  培训标准:满足工作需要,兼顾长远发展

  质检标准:严格公平公正

  协作标准: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全力配合

  营销标准;培育友谊实现双赢

  餐饮的管理制度16

  验证:在接到采购人员或者售货单位交来的货物后,应先根据来货随单、证书、报告以及合同对照货物就品名、包装、产地、规格、型号、等级、计量、数量以及有效期等一一进行检验;没有固定规格、型号和包装的,以重量记价的要称量检验;需要用感官进行检验的,还要根据不同商品各自的感官特征进行检验;需要借助其它设备进行检验的,要使用相关设备作检验;需要送专门检验机构检验的,送专门检验机构检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中须详细核对物料申购单:凡未办订购手续的不予受理。首先,核对实收受原料是否与申购单、送货单相符,包括物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检测单、发货明细表;运输单位提供的运单,入库或在运输途中发生残损记录等。但对照发票核对食品容易疏忽,还须仔细核对其质量和数量,对有怀疑的食品应请使用部门的专业人员来判断。

  二、根据送货单(或发票)检查进货:凡送货单(或发票)与实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相符的不验收。数量不符,但与实物名称、型号、规格、质量相符的可按实际验收。发票没有,只有送货单随货物一起送到的原材料,可开具收据验收,注明实收数量。

  三、验收并受理货品

  1、验收数量:根据供货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过磅或检测,以准确地测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他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

  2、检查质量:一般只作物资的外形的外观质量的感官鉴别。购进物品已损坏的不收;食品原材料和调料气味不正、腐败变质的'不收,型号、规格不相符的不收。

  3、检查包装物:基本要求是一般性货物少验,贵重易碎品多验;包装完整的少验,包装破损的多验;本地产品少验,外地新产品多验;易受潮变质的多验;混装物品全验,以保证入库物品无损坏、无变质。

  4、凡自行采购而又未送交验收员查检的货物,拒绝补签和开验收单。但由于急用而上级批准的另作处理。

  5、送库储存:验收后的物品需送入仓库存放。如需急有的要由仓管及时开具入仓单和出仓单,以便于盘点。

  6、填写有关报表。

  餐饮的管理制度17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餐饮的管理制度18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了;

  3、处理生食物后;

  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打鼻涕后;

  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打鼻涕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帽从事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餐饮的管理制度19

  一、工资薪金的节税技巧

  1.充分发挥免税项目和免征额的税收挡板作用

  非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按月计税,因此,在员工年度应付工资总额大于等于年度免税项目和免征额的情况下,每月的应付工资,应当大于等于当月的免税项目和免征额合计,确保税收挡板的充分利用。

  2.均衡每月的工资薪金,尽量避免超额税的发生

  非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按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并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一旦纳税年度内各月工资薪金出现较大波动,极易发生超额累进税而增加员工税收负担。在年度薪酬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撇开年终奖因素,若能通过合理的薪酬管理,均衡员工每个月的薪酬,可以分享到类似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

  3.取利舍弊,合理安排年终奖的发放

  是否发放年终奖,应当发放多少年终奖,从节税视角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不影响税收挡板作用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当员工年度应付工资超过年度免税项目和免征额合计时,才可以考虑年终奖的发放,并且发放年终奖之后,每月的应付工资仍然要求大于等于免税项目及免征额的合计金额。

  (2)规避年终奖临界点盲区原则。年终奖特定的计税方法,其税率确定和税额计算存在明显的数学缺陷,致使“馅饼”与“陷阱”并存。若使用得当,可以大大减轻员工的税收负担,但若使用不当而掉入纳税陷阱,反而会变成得不偿失的“冤大头”。“馅饼”:一是非特定行员工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税,从而减少了年度内正常工资薪金的税基,甚至还可以传导降低工资的适用税率;二是年终奖适用的税率,可以按除以12的商数确定,从而大大降低了适用税率,规避“超额税”的发生。“陷阱”:由于年终奖在计税时,少了11个速算扣除数,导致年终奖临界点盲区的产生,如表1所示。一旦突破某个临界点税率发放奖金,会大大增加税款,在盲区内,多发的奖金抵不上增加的税额。要使每分钱年终奖都掷地有声,必须避开盲区,并按照极值点发放年终奖.

  (3)合理选择年终奖临界点原则。按临界点发放年终奖,虽然可以使得每分钱的年终奖得到最大的税后收益,但每个员工的薪酬水平不同,究竟应当按哪个临界点发放年终奖,最大限度地节税,则必须依靠纳税无差别点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笔者通过建立纳税无差别点模型,结合逐次测试法,得出4个年终奖纳税无差别点.利用纳税无差别点节税的方法如下:①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8000-83550元范围时,按18000元发放年终奖;②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83550-519000元范围时,按54000元发放年终奖;③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19000-627000元范围时,按108000元发放年终奖;④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627000-1452500元范围时,按40元发放年终奖;⑤当员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52500元时,按660000元发放年终奖;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52500元之后,无法再找到纳税无差别点,说明无论年应纳税所得额有多高,按960000元及以上发放年终奖,其最大节税额依然低于按660000元发放年终奖的节税额,按660000元发放年终奖,已到达节税极限。

  二、薪酬方案的实证分析

  1.薪酬计划实施方案

  某事业单位员工的薪酬主要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说明:①12月份的应付工资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9846元;②免税项目1-9月包括医疗保险、通讯补贴、住房公积金;10-12月份增加养老保险金;③其他扣款1月份包括失业保险金12元、工会费7.6元;2-9月份只包括工会费;10-12月份包括工会费7.6和职业年金408.74元;④各月应纳税所得额=应付工资-免税项目-3500元

  2.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分析

  (1)12月份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9846元被并入当月工资计税,没有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特定的节税方法,多纳税款1771.61元;

  (2)1月份的失业保险金12元、10-12月份每月的职业年金408.74元,没有在税前扣除。税法规定,职工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由个人负担,在工资薪金中扣发的职业年金,根据财税[]103号,不超过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两项之和的4%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由于税基计算错误,导致相应月份分别增加税款3元、40.87元、69.86元、102.19元;

  (3)9月份发生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多纳税款195.6元;

  (4)由于没有均衡各月份的工资薪金,导致大量“超额税”的发生;

  (5)若该单位在实施员工薪酬方案前,能增强责任意识和节税意识,避免错漏,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大幅减少税款支出,提高员工的实际薪酬水平。比如在本方案中,首先正确计算出年应纳税所得额69999.94元,再比照纳税无差别点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并按国税发[]9号规定方法计税,剩余部分平均到每个月(69999.94-18000)÷12=4333.33元,计算出全年最低税额合计为4479.99元,可比实际节约税款支出4353.8元,降低税负49.29%。

  三、嵌入节税目标的员工薪酬方案设计

  1.薪酬方案嵌入节税目标的前提

  (1)要协调好单位与员工的目标冲突。比如,为了激励员工,单位往往会根据自身目标需要确定员工的薪酬结构,采用按劳计酬方式发放工资、季度奖、半年奖、津贴等,导致员工不同月份的工资跌宕起伏,产生诸多“超额税”;再如在员工薪酬水平很低,本来无需纳税的情况下,要面子不要里子,不切实际安排发放年终奖,造成无端纳税。而员工虽然追求与自身价值相适应的薪酬待遇,但更关注单位是否真正能为自己着想,设法为自己最大限度地节税。

  (2)要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节税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运用不当还会有一定的风险。要让员工薪酬计划嵌入节税目标,不但要求单位人事、财会部门人员精通税收法律法规,更需要其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

  (3)要具有灵活的薪酬管理制度。非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按月计算纳税,避免“超额税”最好的方法就是尽可能根据每个员工的预计薪酬水平,先确定年终奖发放金额,剩余部分再设法均衡到每个月工资。要均衡每月工资,需要有灵活的薪酬管理制度作支撑。

  2.嵌入节税目标的薪酬方案设计思路

  (1)准确预计员工的薪酬水平。单位人事部门,可以根据行业薪酬平均水平,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薪酬计划。在此基础上,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性质、能力大小、价值高低,制定计酬标准,并量化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确定其计划年度的薪酬水平;也可以根据上年度的薪酬执行情况,结合员工成长与薪酬增长因素,准确预计员工年薪。

  (2)合理设计员工的.薪酬结构。不同层级的员工薪酬水平不同,实践中需要根据每个员工的实际情况设计个性化薪酬方案。在薪酬结构中,三险一金、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免征额等项目具有刚性,可以根据相应的法规计算单列,再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小,嵌入节税目标,确定是否发放年终奖、按哪个临界点发放年终奖、以及年终奖后的日常工资金额。

  (3)建立员工薪酬管理台账。灵活薪酬管理制度的组织与实施,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需要单位内部人事、财会、部门、个人全方位的协调与配合。在员工薪酬计划的日常管理中,负责制定计划的人事部门,需要将每个员工的具体计划下发到员工所在的部门,由所在部门为员工建立薪酬管理台账,平时如实计算、记录员工实际工作业绩,1-11月份暂按薪酬计划确定的水平均衡上报给人事、财会部门计发工资,12月份再根据员工薪酬管理台账的实际情况调整工资金额。若薪酬计划与管理台账出入较大,也可以将调整额一并计入全年一次性奖金。但必须注意,将调整额计入年终奖的方法,只适用于计入调整额后年终奖金额仍然不超过18000元的特殊情况。为了避免因差额调整误入年终奖纳税临界点陷阱或违背纳税无差别点节税原则,在尊重员工意愿的情况下,可将本年度调整额递延到下一年度的薪酬计划合并执行。

  餐饮的管理制度20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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