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及服务中所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xx)、《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一条
安环部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厂活动、产品、服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传递到公司办公室备案,经审批后实施(纳入企业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第二条
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并传递到安环部和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全公司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方式包括以企业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第四条
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形式同第三条。
第五条
安环部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其他专业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第六条
供应部、销售部及其他涉及企业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第三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
第一条
获取的内容:
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二条
获取渠道:
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第三条
获取方式和时机
1、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脑、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2、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环部和公司办公室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环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第四章
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第一条
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1、企业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2、所属行业;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4、相关方有关要求。
第二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备案到安环部和公司办公室;
2、安环部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备案到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发放。
3、各单位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执行。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安环部、公司办公室传递。
第五条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主管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安环部、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单位。
第六条
各单位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第五章
执行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第一条
安环部、公司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第二条
符合性评价的具体操作程序,见企业《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第六章
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通过多年桥梁加固施工,我公司认为安全施工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任何与安全相违背的行为都将把企业推到死亡的边缘。所以树立安全施工是项目部员工的共识,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已深入到每个管理人员和工作的人心,并且深深落实在行动上,所以在该项投标工程中,我们认为抓好安全施工,是对业主、总公司、员工最大的负责。
一、 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机构措施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莫轻文担任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全、材料、综合等部门主管组成,对本项目施工作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管理施工员同时兼任安全员,对所作业的工种进行随时地的安全落实,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担任安全小组组长,随时对工作进行安全培训,随时强调安全措施的落实,上下联动,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措施及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生产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须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动,组成一个3人的消防队,所在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现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98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4、各类房屋、库棚、材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须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6、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三、重要环节、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方案
1 、树立“安全第一”、“违章就是犯罪”的安全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定期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由安监室每周出一期《安全质量周报》、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等诸多有效手段,提高全员“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
2 、签订配合安全协议工程开工前必须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3、施工地点附近作好安全防护。
4、按工作性质配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将安全放在主要位置。
6、争创“安全标准工地”目标。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奖惩办法。
7、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施工责任安全风险抵押,未出任何行车事故者可得同等金额的奖励,否则,没收押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进行行政处罚。
8、安全劳动竞赛。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每月评比一次,优胜者可得一定金额的奖金和流动红旗。
四、 安全防护措施
1、从事电力施工、脚手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4、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必须符合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5、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工作服、安全服、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随时对人身安全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天天检查,防危杜渐。
五、事故处理措施
1、当工地发生小的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派送车辆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并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核实。
2、当工地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时,应立刻停止各工地施工,进行全力的现场抢救,并同时报公安、消防、安检、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挥,调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抢救现场伤员,同时保护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3、当工地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立刻停下手头工作,调动各种资料赶赴突发现场,不管责任是谁,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防止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六、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2 、施工作业前准备
安全教育:我公司项目部设立专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员,在施工前主要进行如下几方面的安全教育:
a)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
b)大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c)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的常识;
d)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
e)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知识
新进场的设备和人员也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人员的实业情况,在进场前做好工前安全教育和检查。决不能因为工期紧张,环境特殊,省略工前安全教育这个环节。
3、施工管制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a) 责任人与人员管理
为达到责任明确的目的,每处作业现场均要指定安全作业责任人。从交通管制区域开始直到作业结束,责任人对安全作业负全责。
b) 设施看护
工程作业要时刻注意现场交通管制设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在作业现场要安排好设施看护员,要保证设施、标志清洁易于辨认,并始终处于正确工作状态。
c) 夜间值守
对夜间交通管制区域安全设施应满足夜间安全设施布置的要求,没有作业时要留有不少于2人的值守人员,相互照应,看管现场、设备,并对进行的设施进行看护。值守人员要了解安全规程,要求能够操作和简单的维护警示灯光设备,保证交通安全设施整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求及时报告,发生事故及时报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
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装项目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
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为保证惠康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在遵循湖北省住建厅、武汉市建委、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的前提下,结合惠康居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编制以下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在总公司的帮助指导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做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项目部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本制度是为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项目部应在接到工程项目任务后,质检安全部门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总负责人审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项目工程部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部总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6.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使用规定。报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部总负责人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提出,会同质检安全人员审查,项目部总负责人统一平衡批准后列入开支计划。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质检安全负责人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相关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施工特点,做好针对性的做好口头安全交底,必要时要有书面记录。
4、新进场的施工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以及施工中所使用的塔吊等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塔吊及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及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3.所有架体搭设或塔吊等设备的安全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及塔吊等设备安全检查,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班组长或操作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各种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质量安全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许可证、准用证与合格证。需按规定要求做好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须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作业人员省市级资格许可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六、安全检查制度
1.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施工单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班组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或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均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检查,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有:
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文件规定。
②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切规定、制度和有关协议规定的要求。
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⑤以往施工生产中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⑥班组必须每天实行岗前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须有每日安全活动书面记录。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
2.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一是对新入职工人的安全教育;二是对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三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登记,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项”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质检安全人员会同施工单位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和劳动纪律教育。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累计为20学时。
职工的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后,须经市、区劳动部门考试合格颁发证书。上述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项目部技术人员和工程施工单位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各类安全培训计划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审批,质检安全负责人落实。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对年度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按照上级部门的奖励办法执行。
1.开工前,必须查验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是否齐全,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1)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
(2)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接受部门质检安全部门的工作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外,对工程建筑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平时质检安全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被当地质检安全部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程不文明的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上级处罚外,项目部将再对工程施工单位处以相同额度的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上级或总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应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也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七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责任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都要有安全、事故报告,有事报告事情,无事报告平安。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总公司。同时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由总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上级有关伤亡事故报告程序进行。
3.对发生的事故,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处理,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整改安全管理工作。
十、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十一、消防(动火)安全责任制度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班前要让全体职工知道,安全生产是每天工作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思想观念。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后进行当天安全总结评比,离岗下岗检查。经常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十三、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资料存入档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有发现,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每天上班前,施工现场电工应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在施工现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做好记录或汇成材料归档备查。
3.每月由项目部组织质检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十六、建筑工地“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JGJ59—20xx)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2.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4.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栅栏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栏,栅栏宽大于通道,栅栏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栏顶须设双层片(交错搭设)。
7.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或安全网。
十七、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做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净,按规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时,不能影响其它班组区域的落手清工作。
5.每天班组长下班前先检查一次,然后报相应对口的管理人员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的,处以材料价5倍的经济处罚。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⑴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⑵二米以上的高处、县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⑷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⑹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⑽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质检安全人员及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进行制约。
7.检查施工现场的“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
⑴施工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上岗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⑵禁止任何人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拌和场地时必须戴安全帽。进入其他作业现场时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时间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⑶上岗前检查本岗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
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
⑹司机必须持证驾驶自己车辆,不准酒后驾驶,不准开带病车。
⑺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⑼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
⑽掌握本工程事故抢险的技术和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积极进行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负责人如实报告。
二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有可能引发通信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在设计交底环节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说明。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通信专业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由通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对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建立教育和培训情况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三)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五)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防护绳、防触电等用具。
(七)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八)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五)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清单,并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应列入标外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六条发生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报告。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信管理局应于收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通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事故报表)。
第十九条 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应按季度汇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事故报表。
第二十条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监督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对处理决定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理决定及事故责任单位内部处理结果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委托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建立省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并定期向部报送省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五)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并负责入库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支付。
(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单位是否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三)施工单位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管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 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从其规定:
(一)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
(三)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四)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五)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xx]111号)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安全设备购置和更新、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创新和开发等的资金需求,对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能及时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财政部下发的财企[20xx]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3、安全资金的提取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二)'项,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5%平均逐月计提。
4、安全资金的使用原则
1)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财务设立单独科目核算,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所需资金;
3)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5、安全投入费用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水路运输设施设备和附属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旅客安检设备及防恐装备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2)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安全资金的支付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责任人)审批→分管业务领导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批。
7、费用管理
1)公司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财务部同时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主要负责人对于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8、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调整此制度;
2)公司将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经理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
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各直属车间必须建立13本安全台帐、4个档案和一本安全活动记录,
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事故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消防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事故预案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安全评价台帐、安技装备台帐、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火票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三、内容和要求
1、安全会议台帐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公司、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公司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2、安全组织台帐
公司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3、安全教育台帐
3.1公司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处
3.2长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
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3.3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
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
4、安全检查台帐
4.1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
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帐。按照中油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5、隐患治理台帐
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厂、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在产权车间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车间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6、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厂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
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帐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串、冒油事故,切断进料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帐登记)以及其他事故。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7、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8、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9、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10、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名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11、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1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走动式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平面图。
13、安技装备台帐
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
警器、烟雾报警器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14、安全评价档案
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价,有安全评价报告。
15、火票档案
保存一年的火票存根。
16、安全学习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习资料。
17、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18、安全活动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 领导签字等。
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四、本制度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第一条车辆管理:
(一)从业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方能投入营运;
(二)未经同意严禁私自转租、转让承包车辆。凡因私自转包或随意转让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三)客运出租车必须按规定投保由公司统一办理。出租车必须按时提前投保,不得脱保,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四)客运出租车按规定实行强制维护保养,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出租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保持车况良好;
(五)客运出租车不得设臵或放臵防碍安全行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上喷印乘车安全须知内容和安全投诉电话;
(六)严禁客运出租车超过核载人数,不得擅自改装。在车身明显位臵喷印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和“严禁超员”字样。
第二条驾驶人员的管理:
(一)营运出租驾驶员除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持有和办理“从业资格证”、出租车还必须持有“服务证”、“治安证”等,否则不得上车参加营运;
(二)营运出租车驾驶员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出租车辆;
(三)驾驶员必须要与营运车辆上记录的人相符合,严禁随意交给与不相符合的人驾驶;
(四)客运出租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学习教育,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五)驾驶人员按规定必须参加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六)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规定,服从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职业道德,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
(一)客运出租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礼貌行车;
(二)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认真执行行车“三检制”,不开带病车,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三)坚持安全行驶,严禁冒险行车,严禁违章指挥。建立健全驾驶员行车技术档案,完善各项登记、考核、奖励制度;
(四)客运出租车每年必须签定客运交通安全保证书,以及落实《加强驾驶道路客运交通管理制度》的责任书,促进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驾驶员要严禁执行“七严”、“七不准”的规定;
(六)新到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核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同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技安部门要全面掌握驾驶人员的各种情况,存档备查。
第四条技术安全人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熟悉车辆驾驶人员、道路等情况;
(二)认真做好驾乘人员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上路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三)负责检查营运出租车的安全状况,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办理车辆,驾驶证、准驾证、服务证和年检审查工作;
(四)积极协助公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督促车辆按时投保。准确填写车辆保险等报表及时上报,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根据上级的安排和公司的布臵和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
(六)采取多种形式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参与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制(修)订、执行督导与检查改善;
3、负责生产运营指标制定、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4、负责组织生产能力规划与调整、资源配置、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5、负责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的统筹规划、调整;
6、负责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计划;
7、负责生产数据库的建立,开展系统性分析运用;
8、负责重大订单产供销、区域工厂产能联动与协调;
9、负责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养计划。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二、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三、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四、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五、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七、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八、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九、管沟开挖回填、管道试压制度
1、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2、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3、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4、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十、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一、杜邦的安全管理系统
1、做到有感领导
在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中,不仅高层领导要积极参与其中,各个级别的领导也都要参与。杜邦公司认为管理层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显示有感领导和对安全承诺:
第一,通过一些例子带头制定和遵守所有的安全规则和程序;
第二,显示对安全的热情和对个人诚恳的关心;
第三,领导安全委员会的会议;
第四,参加各种日常会议并对安全事项进行讨论;
第五,参加日常的安全观察;
第六,参与高潜在的和严重的事故调查。
第七,与有关的员工进行讨论,表达关心和增强从事故中所学的东西;
第八,开展一些公司的安全活动来承认或祝贺个人和部门取得的好的安全业绩。
2、杜邦人的安全行为
杜邦人的安全行为主要有:
第一,上下楼梯要手扶扶手;
第二,上车之后第一件事永远是系好安全带;
第三,不会因贪图美味而去安全设施不完备的小店,而且一般在就餐时都选在饭店一楼靠门口的地方。
第四,出差住酒店会选择比较低层的楼层;
第五,开会或搞活动的第一件事是安全,要让所有人知道安全通道在哪;
第六,停车一定是车头向外;
第八,用的笔一定是笔头向内;
第九,在工作时一定不会奔跑;
第十,开车时一定不会接、打电话;
第十一,招聘了大批医学博士和和医学教授。
3、杜邦严守的十大安全信念
杜邦严守的十大安全信念包括:
第一,凡工业意外均可避免;
第二,管理层须对意外的发生负责;
第三,要尽一切所能控制容易引起危险的工序;
第四,维持安全的工作环境,杜邦员工人人有责;
第五,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工业安全训练;
第六,管理层必须时常审核安全设施及系统;
第七,如有任何错漏,必须立即纠正;
第八,杜邦员工无论在上班时还是在下班后都要注意安全;
第九,安全操作是一项精明的生意策略;
第十,安全系统以人为主。
4、影响安全的主要问题
杜邦公司曾给中国的一些大型国企做咨询,随后制定出了一份一百页的`咨询方案,并概括性的指出企业所存在的四大问题:
第一,企业管理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统一性。企业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成为一个系统。事实上,好的上级目标能够对下级目标产生指导作用,而好的下级目标对上级目标具有支承作用,两者之间不能有矛盾。
第二,缺乏对安全表现在直线管理职责上的体现。国内很多企业把安全问题推给某个专业部门,让生产部门只负责生产,品质部门只负责品质,这样就使直线部门缺少安全意识,因此,对于直线职责生产部同样需要给员工做培训,为员工提供防护用品并对设备进行检查,不能将这些问题全部推给安全管理部门。其中涉及部门人员分工问题,应遵循两个原则,即谁做更有效和谁做更节省资源。
第三,缺乏安全管理技巧和采用了低标准老习惯,直线管理者缺乏有效地改善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在企业中,对于安全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手段以及培训方式不能单一,一定要灵活,不能沿用传统的方式,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安全激励机制。
第四,在工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有效的工艺风险分析、工艺信息、变更管理、设备完整性以及开车前的安全检查等。员工往往对现场最了解,最有发言权,因此企业需要有经验的员工参与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风险管理
1、安全因素识别表
安全因素识别表的运用
安全因素识别表主要是用于对潜在的风险因素的识别。企业可以利用安全因素识别表对每个工序、每个工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并根据产生的频率和危害大小进行分级,然后针对风险大小采取对应的措施和培训,或提供防护装置或减少采购量等,将所有的安全隐患充分而准确地识别出来并进行安全隐患分级。
安全因素识别表的培训
对于一线员工的培训而言,安全因素识别表是最好的教材,其可以培训员工本岗位所具有的风险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并让员工了解自己的上下工序以及与自己工序最临近的工序都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应该如何防范,这样当员工发现其他工序有违规作业时,有能力进行指正。而这也就要求了员工首先要专业地掌握自己工序和临近工序的安全问题。
安全因素识别表的制定
一般来说,安全因素识别表由管理者和专业人员执笔,员工参与,即最后由员工对制定出来的风险因素识别表提出意见。需注意的是,风险因素识别表是动态的,由于企业的工艺、产品和人员都在变,因此有的企业半年就强制修改一次。
2、现场安全管理
概括来说,现场管理的重点有两个:
安全巡检“挂牌制”
即对重要的安全岗位实行挂牌制,如检修设备,就需要断开设备的电源,并要在设备电源挂上“设备正在检修,请勿合闸”的提醒牌;对于重要的安全隐患岗位,实行挂牌授权制,如对于危险的地带,可以挂牌指出哪些人员才能进入此区域,非名单内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现场“三点控制”
现场“三点控制”指对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的控制。
此外,在抓安全思想教育的同时,企业还应着重抓好以下十个环节:
第一,新进人员上岗,病假人员、伤愈人员复工和调换工种人员。这些人员是事故高发人员,称为危险人,需要重点监测。
第二,职工精神状态、体力、或情绪出现异常。这类人员有可能刚接受严厉的处罚,或者受到重大表彰,中大奖的等,情绪容易波动,并且容易将情绪发泄到产品和设备上,所以要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多监督。
第三,抢时间,赶任务和职工下班前夕。在生产紧急抢时间、赶任务时,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第四,领导忙于抓生产或处理事故。生产紧张时,领导往往忙于抓生产或其他事情,而忽视了安全问题,这时要注意好安全问题,不能顾此失彼。
第五,职工受表扬、奖励、批评或处分。对安全工作做得好和不好的员工给予正负激励时要特别注意员工的情绪波动。
第六,工资晋级、奖金浮动、分配住房、工作变动。
第七,职工受到天灾人祸。
第八,节假日前后(包括节假日加班)。如七八月防汛时期和节假日前后,要做好安全检查,包括电源是否切断,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值班人员是否落实等。
第九,重点岗位、重点操作人员。
第十,发生事故后。
三、安全管理模式
1、从工艺技术角度考虑安全
从工艺技术的角度来说,企业应每年定期对工艺进行分析,进行改良,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工程师和操作人员都要熟悉工艺原理、原材料性质、设备材质及作用。
第二,制定操作程序安全规定手册,每三年更新一次。
第三,加强对工艺过程改变的管理,即要说明改变的要点以及是否考虑了安全和环境方面的问题。各级技术负责人要签字,才能进行改变。同时一年内要进行检验,如被认可,方能正式确定下来。
第四,对工艺危险进行分析,每五年进行一次大的过程危险的全面分析,有爆炸可能的工艺,每三年进行一次分析。在分析中对全流程的每一单元都要进行分析,有建议、有预案。
2、从设备技术角度考虑安全
从设备技术的角度来说,企业应从以下方面考虑安全:
第一,设备要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目前最流行的设备管理是tpm,其核心思想是要求使用设备的人员逐渐会保养设备和维修设备,从而减少分工,让操作人员更专业,这是一个发展趋势。这是从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方面来减少事故,须知员工对设备的结构性能越了解越不会出事故。
第二,新设备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有检查清单,有技术负责人需要相关人员签字。需注意,对于该点检的位置一定要点检,不该点检的位置一定要删除,从而让员工使用方便。
第三,定期进行机械的完好性检查。
第四,设备的改造,包括管道的移位,要进行安全评估。
3、从人员角度考虑安全
从人员的角度,企业需做到以下方面:
第一,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包教包会,在操作中必须采用安全的操作法,一般需培训数周。对复杂的工艺,要进行安全和技能的培训,约半年,每年要温习一次。培训有记录,要备案。
第二,对外协承包人员也要进行安全培训,一般为数小时(有针对性地),经许可方可上岗。
第三,对事故要调查和报告,召集有关各方面的人员讨论事故原因,提出建议,经理签字,提出的问题限期解决,并通报其他部门组织学习。
第四,制定应急情况准备反应。应急计划手册规定了每个人的工作范围、责任及应急指挥者,并规定了无责任人员的集合地点。每年要进行一次演习,包括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每个工厂的每个化学危险品流程都有预案,分为厂级、车间级和工段级三种预案,有计算机模型。
第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措施都完整无误地被执行。
一般来说,不安全行为包括:
第一,操作失误;
第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第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第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第五,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第六,攀、坐不安全位置;
第七,不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第八,不安全装束;
第九,指挥错误;
第十,监督失误。
不安全的状态包括:
第一,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包括无防护和防护不当;
第二,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第三,强度不够;
第四,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第五,维修、调整不当;
第六,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第七,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包括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足,通风不好等;
第八,通道线路不合理。
对于不安全行为,归结来说,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
第二,虽然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但为了快点干完而省略了必要的步骤;
第三,按照自己的习惯操作。
在安全现场管理中,安全标志具有警醒和警示员工的作用,因此必不可少。企业不仅应设有安全标志,也要告诉员工背后的道理,如在安全标志中,红色代表禁止,黄色代表警告,绿色代表通行。同时,企业要注意防止标语泛滥,否则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此外,在有些企业中,员工不愿意佩戴防护用品,这很危险。对于防护用品,不仅要佩戴,而且要以正确的方式佩戴,对此,企业可以找某个员工作为示范标准,包括安全帽、口罩、安全鞋、防砸鞋、手套、耳塞、反光背心等的正确佩戴方法,将这些拍下来引导其他员工正确操作,注意,对于防护用品的佩戴最好要有个量化的标准。
总之,程序制度再好,也不可能将风险百分之百控制,因此人们一定要依法办事,减少事故风险,企业员工如果按管理制度办事,即使出了问题,也能够免责,不被追究责任。
四、车间安全须知
具体来说,车间安全须知主要包括十条:
第一,进入车间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严禁戴纱类的手套。
第二,车间内禁止穿露趾、露跟鞋和高跟鞋。禁止在车间内追逐、喧哗、打闹或做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操作前,应检查工具、设备和工作环境,排除故障和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方可正式操作。
第三,工作中,应集中精神、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准丢下工作擅自离开岗位。
第四,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检查清理场地。
第五,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必须停机停电,并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断电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人监护。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并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第六,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警示标志,严禁贪图方便跨越危险区,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和停留,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爬上、跳下、抛卸物品。
第七,变配电站(室)、危险品仓库、小油库、液化气管等要害部位,为公司重点防火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八,保持生产作业场所、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废料和工业垃圾。
第九,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应及时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救或抢修,同时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部门。
第十,安全设施、监测信号、照明、警戒标志、防雷接地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绝对禁止的不安全行为:
第一,机器操作、物体支撑和物体拿取的方法不正确,不牢靠;
第二,接近或进入危险场所,例如靠近正在运转的机器或起吊的货物,登上不安全场所等;
第三,对正在运转、通电或加热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清扫,加油或检修;
第四,突然启动机器,无信号,未确认安全便移动车辆,物体或者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五,机械装置选择不当,使用目的不合规定,使用有缺陷的机械装置;
第六,在机器运转状态下离开,把机器或材料放在不安全的状态下或场所中;
第七,拆除安全装置,使安全装置失效;
第八,跳上或跳下车辆或机器,用手代替规定的工具作业;
第九,不用护具,选用护具有误,穿不安全服装。
五、如何打造安全型班组
1、打造安全型班组的实施建议
班组管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建议建设五型班组,即学习型班组、节约型班组、清洁型班组、安全型班组和和谐型班组。
班组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最前沿和阵地,要打造安全型班组,主要有十二条建议:
第一,定期安全大检查。
第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三,安全培训。
第四,严格落实四不伤害和三违制度。
第五,设置专门的安全员。通常来说,班组具有五大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信息员、质量管理员等,这些人员是班组长的左膀右臂,可以将班组中的专业人员设置成安全员,由其对新员工进行培训。
第六,做好紧急预案。
第七,组织案例学习。
第八,警示标语。
第九,每月一次安全生产总结。
第十,员工提出岗痊安全隐患,并排查。
第十一,组织组员观看安全宣传片。
第十二,让专业人员对班组成员培训。
第十三,评选安全先进人员。
2、班组长如何抓安全
关于班组长抓安全生产的领导方法,主要有九点建议:
第一,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管理者一定要言行一致,并且人前人后都要行为一样。
第二,要贯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三,要贯彻法治的原则。
第四,班组安全管理要“严”字当头。
第五,要奖惩兑现。
第六,实行民主管理。
第七,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是一种鼓励争先创优的有力措施,是开展比学赶帮的良好形式。
第八,要号召骨干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九,要搞好与组员的团结。
班组长应开展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开好班前会,做好“五同时”;
第二,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
第三,制止、纠正、处理违章行为;
第四,及时组织隐患整改;
第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
第六,协助处理各种事故;
第七,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和台帐;
第八,安排好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曾经“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也要上”,鼓励冒险、默许带病上岗、宣扬工伤光荣等,风行一时。但是,这些“英雄情结”都将逐渐化为新的理念,因为“生命的宝贵在于珍惜”。只有保护好自己,才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对方针的制订、发布、传达、评审与修订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批准与发布。
(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编制、修订、实施与考评。
(3)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目标,编制实施计划并组织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1)制订与发布
(1)安全土上方针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风险特点进行起草。
(2)通过公司、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等三个层级征求意见,对草拟的.安全生产方针与职工进行沟通交流。
(3)对外由行政人力资源部通过邮件、信件传递的方式,对草拟的安全生产方针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
(4)将交流沟通的意见与建议收集汇总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2)方针的传达
(1)通过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在全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干部会、分厂会、班组合向职工进行传达学习。
(2)将安全生产方针作为职工岗前培训及再教育培训的重安内容。
(3)在显著位置立牌进行宣传。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安环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安全部负责半年进行一次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作为安全奖罚依据。
5)评审与修订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一次评审。
(2)对不适宜的进行修订,并在年初的安全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3)当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改制、改组、生产经营与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与修订。
(4)只要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了修订,都要由公司总经理重新签发。
6)文本管理
各部门严格按文件管理控制制度做好方针的留存,及时更换修订过的方针文本和废除回收旧文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一、村(居)委要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安全、综治六位一体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每年要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将责任落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并实施考核奖惩。同时,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报镇安监所备案。
二、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其分管职责权限内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制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防范周密、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成立20人以上常年在家的义务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
五、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桥梁、车辆、地质滑坡、危房、村民防火监督管理。
六、配合镇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七、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和活动场所,定期按时开展活动。
八、有较齐全的宣传设备和较丰富的宣传资料。
九、基础工作台帐齐全,记录规范,档案整理有序。
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十一、辖区机动车管理率达100%,驾驶员管理率达100%。
十二、辖区无非法占道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
十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管护完好,车辆停放有序。
十四、与机动车驾驶人签订文明行车公约达100%。
十五、及时消除辖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十六、每季度更换一次安全宣传专栏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以下简称“汽运处”)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部门和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二章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四条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落实城投总公司和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管理各项目标,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决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等,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和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处安委会会议(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会(每二月一次),听取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4、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落实事关汽运处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第三章汽运处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六条安委办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城投总公司、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执行汽运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验和管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汽运处级教育职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8、负责本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七条生产业务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布置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对作业工艺流程的监管,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实现安全有序生产。
5、参与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及时消除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核生产业务方案、重大设备装置检修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要求。
7、在签订业务或检修施工合同时,应负责审核其施工资格(企业等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或检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参加相关业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汽运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负责对临时来汽运处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对生产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人员进行安全须知教育。
3、负责制订和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定期对公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5、负责职工伙食团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维护排风、烟道等厨具设施,及时清除油腻、污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同时将安全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汽运处年度培训计划之中。
2、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审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关部门,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统筹和组织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培训情况的跟踪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5、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负责落实职工劳资福利政策,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办理违章、违法责任的惩处,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8、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第十条安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租赁厂房(场所)安全协议的签订并敦促安全协议条款的落实。
2、负责主管范围内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
3、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投入。
4、负责汽运处安全监控设施、消防器材和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做好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对公司所属船舶和车辆的GPS、GIS监控系统,以及大型机械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进行监管与指导。
7、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组织讨论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对影响安全的倾向和行为进行帮助及教育。
8、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对新驾驶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安全操作的教育,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设备设施的技术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本质安全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审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资本性及费用性资金预算决算,确保资金到位与专款专用。
3、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拓展的新项目和新业务,必须同步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新的项目和新的生产业务,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本部门管理业务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实。
第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2、组织和健全劳动保护监督管理网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职业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对安全生产维权和监督的职能。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组织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通过巡视等方式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发挥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四章各级领导与员工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在当年的具体工作中逐项予以落实。
3、组织制定并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保证本单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隐患治理、员工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等职业健康保护。
5、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握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部署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抓好生产装置、设施维修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与运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8、及时如实向上一级安委会报告并配合或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六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发生事故时,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思想稳定和善后处理协调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分管安全生产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检查生产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
5、负责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本企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党委书记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4、配合党委书记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和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5、配合党委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九条分管技术设备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
5、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
6、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7、负责组织落实大检修、计划检修、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负责落实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0、负责落实本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分管生产业务、市场经营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业务经营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等,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参加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处理。
4、定期召开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分管人力资源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力资源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组织落实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5、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分(处理)。
第二十二条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起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纪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负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上海市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配合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6、参加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作业部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负责人安全职责。
1、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组织制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教育,督促并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考核。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负责落实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装置部门级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负责二级动火审批,组织落实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门值班制度,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部门副职在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十五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第三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5、负责实施每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环境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精心操作,认真记录。
3、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处理并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6、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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