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精品)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应急管理制度1
一、门市经手财务必须清楚不得挪用,现金当面点清当天交接。
二、取件查阅是否有欠款,若有遗漏的扣点并责任追回所有损失。
三、提前两天检查取件照片内容是否完整合乎要求,若有问题及时解决。
四、及时做好胶卷冲洗的'交接和登记工作,检查放大照片的出件情况
五、工作要认真负责,单据不可填写错误、疏漏;与客人沟通词意表达不清者,造成投诉,损失自负。
六、提前通知次日拍照(或化妆)的客人,妥善安排工作流程。
七、接待完毕客人,相册、桌面、椅子归位,物品整理规范
八、迎宾时,有客人进门,应大声说“欢迎光临”,所有大堂工作人员齐声说“欢迎光临”。
九、上班时间不得聚众聊天,造成空岗。
十、上班时间衣冠不整,在大厅化妆、剪指甲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及动作属违规。
十一、上下班应做清洁工作,工作中应保持清洁。
十二、接待客人应积极热情有礼貌,电话联络顾客应面带微笑、声音保持甜美。
十三、按时上班,更换制服,仪表检查合乎规范,佩戴胸牌。
应急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作用,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后果,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修订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预案编制范围为:凡可能影响民爆物品储存、运输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第二条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董事会统一领导下,建立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对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必须和综合应急预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
第四条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按照《安全管理规程》1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原则、内容进行编制。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后印发给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使其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六条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在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并组织员工学习,熟悉演练的内容、程序,确保演练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演练结束,及时总结经验和找出差距。
第七条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结合演练的经验、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
3、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4、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第九条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采取预防措施和妥善处置。
第十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和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报告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第十二条对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第十六条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水灾、火灾、断水(电)化学品泄露、突发事件等)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仓库的火灾,公共事业的供应中断(如:停水、停电等),化学品泄露,突发事件(外来人员滋事、食品中毒、罢工)等安全事故发生情况下的快速处理及应急控制。
3.定义
(无)
4.权责
总经办:负责对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的调度执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协助处理工作。
设备课:负责公共事业中断的应急处理。
责任部门:负责第一时间对现场发生的应急事件做出反应。
5.内容
5.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与职责:奥捷五金(江苏)有限公司成立应急预案小组,负责整个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执行。
5.1.1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见附件)
5.1.2应急组织职责:
总指挥:负责整个现场的应急事件处理的监督。
工业安全组组长:负责生产现场工业安全工作执行监督。
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负责公司的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维护协调。
现场控制小组:负责安排整个抢救(控制)工作的有序进行。医疗救治小组:现场发生人员事故时,负责提供最及时的诊治措施。
日常巡检小组:负责公司日常消防、治安、食品安全以及现场工业安全的巡检工作。消防扑救小组:发生火灾时,负责扑救灭火工作执行。
安全疏散小组: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人群及机器设备等物品有秩序的撤离。安全教育小组:负责日常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2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第一发现人→报告现场干部→报告单位主管→组建现场控制小组并报告总指挥→启动应急小组指挥中心
A级救援程序:情况非常严重,单位不能独立完成事件的处理,需启动应急小组指挥中心;
B级救援程序:情况一般严重,部门可自行组建现场控制小组解决问题,报告至部长级主管,
无需启动应急小组指挥中心,但事后需向总指挥书面汇报;
C级救援程序:情况不严重,现场单位主管可直接进行处理,事后需向部门主管书面汇报;D级救援程序:小失误性情况,现场班组长和担当可直接处理,事后需向单位主管汇报。
5.3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总指挥(李含才
副总):5588
副总指挥(施金榜
董事):5333
工业安全组组长(施伯聪
主管):5789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韩大军
队长):8660 5.4紧急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急救
120交警
122
应急管理制度4
住宅小区管理处应急分队方案5
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小区突发紧急事件的防范应急能力,更有效的及时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成立**家园应急快速反应分队。
二、职责:管理处经理为应急快速反应分队总指挥。
安全主办、客户服务主办为副总指挥。
全体安全员为快速反应分队成员。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当指挥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或其他人员接到报警信息时,应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安全主办并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3.2、指挥中心确认报警信息后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按响安全班紧急集合信号,迅速召集全体安全员。
3.2.1、立即将详细情况通报值班各岗位封锁控制小区各出入口、外围墙。
3.2.2、密切监视闭路监控系统、做好录相、注视小区动态,注意安全防范报警信号。
3.2.3、配合搜索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
3.3、封锁组: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对各出入口以及现场的封锁。
3.3.1、**2号、6号岗负责进出人员、车辆控制及东面、南面的围墙封锁。
3.3.2、**3号岗负责对小区北面、西面的围墙封锁。
3.3.3、**4号岗负责假山处至南大门的围墙封锁。
3.3.4、**8号岗负责内庭院单元门关闭等整体情况,加强各出入口的拦截、封锁工作。
3.3.5、**5号岗负责关闭车库门禁,对车库进行封锁,并协助2号岗对东面围墙和南面围墙进行封锁。
3.4、拦截组:由未当班一名班长、两名未当班2号岗、3号岗组成。
拦截组接到中心报警信号在班长的带领下立即带上装备到达指定位置负责拦截任务,拦截组将小区庭院拦截分开成a区、b区(1号楼为a区、2号楼为b区)进行拦截工作。
两名2号岗带上装备分别负责对负一层车库a、b区各通道口的拦截。
两名3号岗带上装备分别负责对负二层车库a、b区各通道口的拦截。
班长负责内庭院a、b区的拦截任务。
3.5、搜索组:由一名未当班班长和其他未当班人员组成。
搜索组接到中心报警信号后在班长的带领下立即带上装备到达指定位置负责进行搜索任务,搜索组根据小区的建筑情况将小区分开成a区、b区(1号楼为a区、2号楼为b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地毯式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中心岗分别负责1单元、2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4号岗分别负责3单元、4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5号岗分别负责5单元、6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6号岗分别负责7单元、8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不当班的两名8号岗分别负责9单元、10单元从楼顶至车库的搜索。
当搜索组搜索1号楼时,拦截组的班长注意拦截工作,时刻保持警惕。
当搜索组搜索2号楼时,搜索组的班长注意拦截工作,时刻保持警惕;若案发现场有受伤者,要及时协助救护伤者,并保护好现场。
3.6、各组人员在这个整个紧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通信联系,及时汇报各组的搜索、拦截、抢救等进展情况。
应急管理制度5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设备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必须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确认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严禁在消防控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堆放与火灾监控、预防、扑救等无关的物品或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确保室内卫生清洁、空气清新;
九、严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应急管理制度6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原因:公司线路、水管出现故障;供电局、自来水公司通知
一、应急准备
1.设备课需对全公司线路、发电机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线路要进行及时修复,发电机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2.行政课需对全公司水管进行正常维护,对于老化或被外力破坏的水管要进行及时修复;
3.行政课需随时关注政府部门发出的`停水、停电通知,并告知全公司同仁,让大家及
时作出应对准备。
二、应急响应
1.当行政课接到断水、断电通知时,需通告全公司,让各部门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2.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水(如水管损坏)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行政课进行维
修;
3.如公司出现非正常原因断电(如线路故障)时,责任单位需及时通知设备课进行维
修;
4.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最高启动C级应急救援程序,部门内部按流程处理即可,无
需通知应急救援小组;
5.在断电时间内,部门仍需正常作业的,需提前和设备课申请,启用发电机维持正常
的用电需求;
6.如是非正常原因断水、断电,需填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D.化学品泄露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责任单位:行政课、仓库课)
应急管理制度7
为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切实做好管委会值守应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东营港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管委会总值班室)承担管委会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办理各部门、单位向管委会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向主要负责领导同志报告我区重大状况和动态,传达市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跟踪和研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和报告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网络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二)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承办需报送市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办事项,分送、办理各部门、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状况请示和报告。了解掌握、汇总分析我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重大状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协助有关领导同志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置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四)负责报告每日接报的突发公共事件和管委会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
(五)组织突发公共事件评估报告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处置效果和相关职责进行报告。
(六)筹划、组织各类应急演练,负责开发区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活动。
二、工作办公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我区紧急重大状况,加强舆情分析,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同志报告。
(二)对各部门、单位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及时报告。对个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个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经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带班主任审核后,按领导同志分工报送,根据需要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和处置现场指挥人员联系,随时掌握事件的进展状况等,及时透过手机、电话等方式向领导同志报告;条件允许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采集事件现场的多媒体信息。
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要主动核实状况,跟踪了解事件进展。
(三)需要立即报告的紧急重大状况,应按领导同志分工,迅速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四)在紧急重大状况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同志,事发地有关部门持续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负责催办和查办、落实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状况,汇总上报各种信息。
(五)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信息报送、办理状况进行汇总和通报,总结信息报送工作经验。
(六)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状况,要加强与市应急办联系沟通,及时报告有关状况。
应急管理制度8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潜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潜力的重要举措。
一、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思考市民居住环境和建筑状况,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难场所场地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宜居城市。
(二)科学规划。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作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要合理制订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近期规划要适应当前防灾需要,远期规划要透过城市改造和发展,构成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三)就近布局。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尽可能在居民区、校园、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多安排应急避难场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时疏散。
(四)平灾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应为具备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作为居民休闲、娱乐和健身的活动场所,配备救灾所需设施(设备)后,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等突发重大灾害时作为避难、避险使用,二者兼顾,互不矛盾。
(五)一所多用。应急避难场所应具有抵御多灾种的特点,即在突发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事件时均可作为避难场所。但多灾种运用时,应思考具体灾害特点与避难需要的适用性,注意应急避难场所的区位环境、地质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思路
根据国内外资料和经验,笔者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设想:
(一)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
结合城市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点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将应急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级建设: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0万人(人均居住面积大于1、5平方米)以上。为个性重大灾难来临时,灾前防灾、灾中应急避难、灾后重建家园和恢复城市生活秩序等减轻灾害的战略性应急避难场所;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为区级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1、5-5万平方米,可容纳1万人以上。主要为重大灾难来临时的区域性应急避难场所;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街道(镇)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规模在2千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千人以上。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在短期内供受灾人员临时避难。
以上三级避难场所应在建设过程中,应以一级避难场所为中枢、以二级避难场所为节点、以三级避难场所为末梢,梯次配备、网状配置、分步实施,构建完整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在建设的过程中,应按照分级建设的原则,由各级分别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
1、应急避难场所的覆盖半径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透过半小时到2小时的摩托化输送应可到达;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在半小时内应可到达;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5-15分钟内应可到达。
2、应急避难场所的要素与功能
三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满足应急状况下生活所需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的供水设施,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满足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污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满足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满足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棚宿区周边和场所内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并在场所周边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区标志。
二级应急避难场所:在三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基础上,在棚宿区配置灭火工具或器材设施,根据避难场所容纳的人数和生活时间,在场所内或周边设置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的设施,设置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设施。
一级应急避难场所:在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在场所附近设置应急停车场,设置可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设置洗浴场所,设置图板、触摸屏、电子屏幕等场所功能介绍设施。
3、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
可选取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室内公共的场、馆、所和地下人防工事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址。选址要充分思考场地的安全问题,注意所选场地的地质状况,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选取地势较高且平坦空旷,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选取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跨塌范围距离之外;选取在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段。应急避难场所附近还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通畅快捷的`疏散通道。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方式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体育馆式应急避难场所,指赋予城市内的大形体育馆和闲置大型库房、展馆等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二是人防工程应急避难场所,指改造利用城市人防工程,完善相应的生活设施。三是公园式应急避难场所,指改造利用城市内的各种公园、绿地、校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加建相应的生活设施。四是城乡式应急避难场所,指利用城乡结合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五是林地式应急避难场所,指利用贴合疏散、避难和战时防空要求的林地。
三、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与管理
(一)实行谁投资建设,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应按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并设置标志牌,建立健全场所维护管理制度。
(二)应急避难场所的政府管理部门,应制定针对不同灾难种类的的场所使用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划定疏散位置,编制应急设施位置图以及场所内功能手册,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并向社会公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检验性应急演练。
(三)各级政府、各部门编制的单项应急预案应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相衔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四)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透过对志愿者组织的培训、演练,使之熟悉防灾、避难、救灾程序,熟悉应急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
(五)建立一套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识别标志。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牌,提示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及距离,场所内应设置功能区划的详细说明,提示各类应急设施的分布状况,同时,在场所内部还应设立宣传栏,宣传场所内设施使用规则和应急知识。
应急管理制度9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2、发生火灾,火警及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13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制度10
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安全、环保、能源、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审定、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处置卡组成。 2术语或定义
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应急响应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公司级管控。
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公司级重要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定制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由公司/厂部级管控。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本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各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由厂/部所级管控。
岗位应急处置卡
岗位应急处置卡是本单位根据工作场所和岗位特性,内容包括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应便于从业人员携带,各单位应针对重要危险源、重点消防部位、重要环境因素、重要能源因素和重点治安岗位,组织本单位岗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岗位应急处置卡,由车间班组级管控,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全、从全到精”。 3工作程序应急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按预案管控层级予以落实。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处置卡分级分类进行管控。
预案编制:成立编制工作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专家和有丰富的现场处置经验人员参与。
1)本着“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原则。要抓住应急管理的工作流程、救援程序、处置方法等关键环节,制定出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真正管用的应急预案,坚决避免把应急预案编成只重形式不重实效、冗长繁琐、晦涩难懂的内容。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符合安全、环保、能源、消防工作方针的要求。
4)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必须保持与综合应急预案的衔接,保持与相邻单位(部位)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衔接。 5)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应具备的应急能力。 6)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7)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
预案评审发布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公司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外部评审由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 2)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3)主要是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注重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应急响应程序及保障措施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
7)应急预案经过评审或论证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预案修订
1)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①上一级应急预案体系作出调整。 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相关单位机构或职责发生变化。
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⑤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⑥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⑦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⑧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⑨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⑩相关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通讯录。预案备案
1)公司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2)各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④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应急能力提升预案培训
1)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正式签发后,各单位分层级组织EHS管理部门所有关管理人员和现场有关作业人员学习熟悉预案(方案)内容,明确各自职责及工作分工;涉及重大财产损失或员工生命安全的应作为重中之重,各单位(部位)主要负责人,要学习并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应急预案培训要列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3)应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做好培训记录。预案演练
1)各单位(部位)要结合应急预案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针对本单位(部位)应急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由预案管控单位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其中:①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③岗位应急处置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
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认真评估总结,根据总结情况,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3)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4)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管理部门。
5)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应急队伍建设
1)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当、管理规范、统一领导、协调有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基本满足本单位和重点部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志愿消防队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协助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人员伤害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自救互救、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3)应急救援队员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测评合格入选应急队伍,并按要求为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设备和物资,定期参加岗位培训。
4)加强管理。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本单位或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物资准备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定人定置管理,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应急能力评估
针对本单位主要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本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培训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在每年1月31日前对上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为来年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同时评价结论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落实到人,协调有力,高效有序。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各种预案,及早应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力争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坚持科学、慎密、稳妥、有力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治安保卫、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4)加强教育,正确指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全过程,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以理性、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5)遵守纪律,严格保密。在事态稳定后,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发布消息,慎重处理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不得泄密。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当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单位领导,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报告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现场处置指挥长的联系方式,造成的影响范围,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信息处置与研判。现场处置指挥长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对事件进行研判,作出事件预警或应急响应启动的决策。
3)启动预案。涉事单位相关领导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4)现场处置。
①现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相关工作组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②现场处置组立即按照预案,调派人力,做好治安保卫、维护现场秩序工作,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和相关情况,准确判断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
③根据现场救援处置效果,若现场险情有扩大趋势,救援能力不足,事态难以控制时,现场指挥部在继续采取必要应急行动的同时,根据事态性质,同时向有关部门电话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险情得以控制。
④应急终止。现场指挥部收集事件发生及应急过程的一切材料,认真做好事件调查,并负责整理编制事件应急的总结报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审批。 ⑤后勤处置。做好包括污染物处理、事件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后期处置工作,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开展相关问责工作,提交事件调查处理报告。 ⑥信息公布。对于事件的情况和采取的应急行动,应本着“真实及时、公开透明、统一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各界公布事件信息,应由公司指定的专人或部门负责发布,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与事件和救援相关的言论。 5相关法规和记录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xx】113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x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7—20xx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应急管理制度11
一、应急响应制度
为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及井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现场的职工必须立即如实向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调度室简要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灾害影响情况。
2、事故现场负责人(区队班组长、安监员)和职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进行抢救,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现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灾灭灾,需要撤离现场的,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矿有关领导迅速对事故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进行评估定级,确定是矿井重大灾害事件,应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由矿长下令启动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矿山救护队和组织临时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抢救,并迅速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现场救援、抢险方案,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立在调度室)立即采取紧急电话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工
程师及以上人员、生产科室负责人,同时采取群发短信功能发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人员。
7、应急救援人员接到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10分钟内赶到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知电话不接或未及时到矿者要查明原因对无故不到者追究相关责任。
8、应急救援人员到矿后,应立即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签到。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以上人员在调度台指挥救援,其余人员在调度办公室待命。
9、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大饭铺煤矿难以控制,立即向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启动准格尔旗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安监局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援,是否启动一级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0、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1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警时,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事故现场伤亡情况、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进行现场抢险、有无灾情扩大可能等,做好记录并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如确需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则根据事故类别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其应急程序和现场应急处置办法进行抢险
救灾。
1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处置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13、大饭铺煤矿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采用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也不同,大饭铺煤矿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四级:
( 1 )四级响应:(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 2 )三级响应:(县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报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 3 )二级响应标准:(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伤;造成5000万元
以上(不含5000万)1亿元以下(不含1亿)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 4 )一级响应标准:(国家级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
14、对于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学实用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各施救小组的处置措施,队伍部署的方式,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以及不同处置小组间的协作要求。
二、应急预案制订、公布实施、修订和备案登记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煤矿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
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矿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煤矿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①针对煤矿存在的各种风险,由煤矿安全监察科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煤矿安监科和煤矿技术总工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a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③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在生产区域技术人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①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②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
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a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①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②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煤矿矿长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④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矿长签发。
5 、应急预案的备案
(1)煤矿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 、应急预案的实施
(1)煤矿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煤矿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①周围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③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④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⑤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煤矿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9)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培训制度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大饭铺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2、安监科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3、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
4、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监科负责全矿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5、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6、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内蒙古安监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本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7、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监科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9、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10、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11、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12、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13、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四、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和评估制度
为做好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高对应急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畅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制定本制度。
1、应急演练的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和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装备、技术等方面准备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智慧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考核、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演练的安全。
3、应急管理指挥机构
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长效机制,成立抢险应急指挥部,并将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对固定、精干的抢险救援应急队伍,以此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
由矿长担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所属各科室(区队)长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对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应急响应职责范围进行统一指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职责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4、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装备
(1)队伍组成所属各单位应建立一支相对固定和精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2)应急物资及设备
(3)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
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我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a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b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c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d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e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f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②安全培训单位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④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单位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⑤所有应急管理专职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⑥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⑦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⑧安全培训单位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的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⑨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出开展应用培训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和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5、应急演练的实施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方案,其内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练计划并保证年度内落实。
(2)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或有关专家评估认可后实施。
(3)在正式演练之前,进行模拟或桌面演练,检查其演练方案是否可行。
(4)根据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进行演练的筹备和准备工作。
(5)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现场查看应急演练现场、演练队伍、演练设备、物资及安全设施情况。
(6)应急演练筹备小组向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对演练准备情况进行汇报并决定演练时间。
(7)实战演练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其过程和计划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应急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并对此次演练进行评价。
(9)结合演练效果,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6、应急值班
应急演练应根据实际发生突发事件程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7、演练结束与终止
演练完毕,由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终止,演练终止后所有人员停止演练活动,按预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组织疏散,应急保障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和恢复。
8、应急演练评估
所属各应急管理机构应对所属单位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编写估报告,按要求上报。
(1)评价目的
针对评价得出的结论,对不足之进行有目的的整改,以达到提高实战应急救援工作整体水平的目的。
(2)总结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应急机构、应急平台、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②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情况;
③演练预案编制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④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
⑤参演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⑥应急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使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
⑧应急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
(3)报告的要求及上报时间
五、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应急物资资源,规范救援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为突发事件和事故抢险提供物资储备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物资仓库设立和责任单位
(1)应急物资仓库的建立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消防救灾仓库1个;
②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2个。
③矿山救援装备仓库1个。
(2)应急物资仓库责任单位
①地面设雨季“三防”、水灾救灾仓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②地面消防救灾仓库,由通风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③地面设应急设备储存地点,由机电科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④矿山救援装备仓库由兼职救护队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2、应急物资的管理
(1)应急物资的采购
煤矿应急物资的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提前30天,提出购买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公司有关单位和人员审查批准后,统一报公司物资采购部采购,由应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领取后,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妥善保存。财务部要建立应急资金管理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补充和更新。
(2)应急物资的配备
煤矿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煤矿受灾害威胁情况,实际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资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各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资储备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矿井规模、企业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灾变时应急抢险救灾时的需求。
(3)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负责单位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挂牌管理,建立台帐,动态更新。
(4)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应急物资至少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登记,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5)应急物资的调拨和使用
应急物资应由煤矿应急管理机构或应急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挪用。
应急物资调拨和使用权限与程序如下: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权限:
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对应急物资进行调配和使用:
①煤矿发生突发事故或灾害,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进行抢险救灾时。
②接到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需要调拨应急物资抢险救灾时。
③煤矿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认为需要调配和使用应急救援物资时。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办公室)下达调拨和使用应急物资命令→矿调度室→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应急物资库管员→出库应急物资出库后,20天内应补齐物资储备库内的应急物资。
(6)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应急物资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补充意见,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新、补充。
(7)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加强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②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管物资、设备、器材的入库验收、
记账、保管、发放等工作,掌握库存情况;
③能熟练管理进库物资的详细资料,做到所管物资标记明显、摆放整齐、数量准确、帐物相符;
④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尘,保持卫生清洁;
⑤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内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对过期、失效、损坏的设备、物资及时提出更换、补充建议;
⑥加强安全观念,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库存物资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发放和使用。
六、应急物资、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应由所在岗位执行。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电工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仪表组每周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消防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2、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①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②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③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④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⑤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①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②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③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故预警和调查处理程序,做好事故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事故的管理,以便总结经验、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预警
(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范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各类事故,包括矿井职工在工作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情况;
⑥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a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及处置办法
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鄂市分局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含职工在岗因病死亡)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③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卫生所、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紧急集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临时记录。
④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
(1)书面报告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事故统计分析
(1)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或虽属轻伤但性质严重的,应由矿领导、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在三日内组织分析,其它轻伤事故、侥幸事故由安监科在三日内组织分析。
(2)事故分析参加人员和单位包括:分管领导、安监科、调度室、机电科及事故责任单位的相关人员等。
(3)事故教训和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时内必须贯彻到事故所在单位的全体人员。重伤及重大侥幸事故,必须在全矿范围内进行贯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4)安监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统计记录,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及分析结果。
(5)煤矿企业职工在工作岗位因病导致伤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公安部门证明(法医鉴定),并分别出具证明材料。医院诊断、法医鉴定结论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调查结果必须清楚和明确。医院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材料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调查报告及事故举报核查情况要向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报告,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统计,并将证明材料留存事故调查处立卷存档备案,以便据实修改统计资料。
(6)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由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人员死亡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上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
5、事故处理
(1)对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切实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事故调查分析时,应查明事故的详细经过、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建议。
(3)事故处理意见应由安监科书面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4)事故调查分析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据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编谎、捏造。
(5)发生死亡事故,根据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处理意见落实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6)工伤申报须由安监科报人力资源部和卫生所备案。
6、其它事项
(1)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严格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规定》具体要求向安监科报告,未按规定报告的,一律视为隐瞒事故处理。
(2)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200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3000元。
(3)对瞒报的工伤事故要升级处理,即轻伤要作为重伤处理,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同等对待。
八、事故救援评估和总结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灾害)或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
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领导
成员:总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人事行政部、物业中心、各区队负责人等。
(2)职责
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救援水平;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稳定的运行生产;事故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汇总灾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监部门报告;负责协调各组的工作,沟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②现场抢险组职责
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抢救可以转移的物资,将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动用现场内可用于自救的物资和器具进行自救。
③伤员抢救组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提供防护、救护器具,紧急救护伤员,并配合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抢救和转移伤病员。
④安全警戒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设备、物资保卫工作;配合到场的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员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储备和运输,提供和协调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关物资、设备和车辆。
⑥善后处理组职责
由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事件)伤者的治疗和理赔工作。
4、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矿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工段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事件)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2)应急处置
①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现场值班人员),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②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③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4)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队是应急救援的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医疗保障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6、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牵头,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管理制度12
一、晨检制度:时间:7:20—7:30。
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对,在7:25之前摸清学生的健康状况,遇有传染病学生及时向校长室报告送往办公室,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去医院诊治。各班认真填写晨检表,传染病表上报卫生室。
二、一日监查: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健康状况随时监查,随时发现发热、疑似传染病学生随时报告,不隐报。
2.教育学生有病先到医院诊治,不把病原带入学校。
3.卫生室对各班晨检表进行统计,发现传染病向有关部门上报,决不隐报。
三、隔离制度:
1.各班发现有发热、疑似传染病及时送往办公室隔离。
2.教室随时消毒(由班主任负责)。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课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教案有传染病内容,考核有传染病内容。
2.宣传栏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3.广播防治有传染病知识。
五、报告制度:
报告人:
报告单位:镇防疫站(发现甲类传染病6小时以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报告方法:
1.电话报告
2.填表上报
六、传染病防治:
1.对进行预防接种。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4.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室内通风。
5.严格执行有关各类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课。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注:教师如有传染病也应执行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班。
应急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潜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职责。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状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潜力。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能够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状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推荐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透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资料、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潜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潜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潜力。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状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能够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理解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带给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推荐。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状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推荐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状况,提出改善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职责,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状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状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发布推荐。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个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状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5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14
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资料。
二、事发地和相关单位接报的,应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在半小时内向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特殊状况下能够越级上报。
三、各村委,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用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关注重点领域和要害部位,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四、突发事件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乡应急办报告警情,乡应急办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经确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次生危害事件基本消除后,应及时结束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各环节均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通报,必要时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
应急管理制度15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五、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应急物资由安置环保部、物资设备部人员负责管理、保养、维修和发放,应急物资严禁任何人私自用于日常施工,只有发生突发事故方能使用。
六、安质环保部负责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应急物质不变质、不变坏、不移用。
七、应急物资应单独保管,并经常检查、保养,有故障及时通知物资设备部维修,对不足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购买补充,对过期和失效的应急物资要及时通知更换,应急物资要调用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使用时必须签领用单,归还时签写接收单。
八、应急事故发生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运,应急物资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单位和人员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畅通。
九、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由物资设备部提出申请,安质环保部审核后重新购置。
十、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安质环保部提出申请计划、主管领导签字、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
十一、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对应急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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