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2 18:37:33 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馆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图书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1

  图书馆的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潜力、带给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还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中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资料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学生借书以一本为限,借期为23周,逾期不归还者,可罚其停借二周。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用心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确有困难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持续室内整洁,用心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2

  为了规范图书管理,方便同学们借阅,特制定本办法,请各位同学务必遵守。本规定解释权归班委会。

  管理员须知:

  1.每日定时清点图书数量,发现图书丢失、破损、涂抹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2.办理好图书的.借、还手续。

  3.不得以任何主观理由拒绝借阅者的需求。

  4.持续图书、书箱的清洁,定时打扫好图书角卫生。

  借阅者须知:

  1.爱护图书,尊重、配合管理员的工作。

  2.对于偷盗、丢失、撕扯、涂抹等行为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包括照价赔偿、修补等措施)。

  3.借、还图书须出示本人借书证,同时配合管理员做好登记。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管理制度3

  借书须知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无借书证概不借阅。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得超过两本,累计借阅图书达10本者不得再借书。

  3、读者不得污损图书,若有污损,管理人员视其污损程度作出批评、赔偿、罚款、取消借书资格等处理。

  4、所借图书不得遗失,若有遗失,管理人员可责令借书者按原书价的3至5倍赔偿。

  5、所借图书必需在该学年内如数完整归还图书馆。不按规定归还者,下一学年不予借阅。

  学生阅览室规则

  1、凭学生证进入本室,非本校学生概不准入内。

  2、入室后学生必须在管理人员处登记。

  3、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看完后自觉放回原处。爱护书刊,如有污损,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赔偿等处理。

  4、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乱丢杂物。

  教师资料室规则

  1、非本校工作人员概不准入内。

  2、教职工一律凭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3、有关资料、报刊、杂志,一律不得带出室外。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在自修时间,进入本室必须凭借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进入,如用他人证件进入,将予以没收并告诉班主任。

  2、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在本室上网玩游戏,一经发现,将立即没收本人证件,取消今后到阅览室的资格并告知班主任。

  3、未经老师允许,不得使用软盘或“U盘”私自拷贝文件在机子上。

  4、在本室自修,不得带零食或饮料进入,不得高声喧哗或吵闹。

图书馆管理制度4

  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图书馆管理制度5

  图书馆是学校重要的、财产管理部门,是全校师生聚集学习和工作的.重要场所,确保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图书财产管理和设备使用管理另订有专门制度,现就做好图书馆消防工作订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图书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馆、部、室、门卫相结合的安全消防管理责任制。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消防工作。馆领导负责组织制订有关制度,对全馆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安全工作;各部主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消防工作,安排安全值周人员,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各室每天值班人员下班前负责本室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对当天安全问题负责;门卫人员负责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后及休息日巡视全馆,检查各处关闭电源、关闭门窗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门窗、未关电灯或电风扇等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作记录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通知后,必须立即前来关闭,如因迟缓而造成事故的,照章严肃处理。

  (三)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馆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源进入书库。

  (四)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馆内电源线路应定期督促学校相关职能科室检查维护,电风扇在每年使用前也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五)馆领导应定期会同学校保卫处检查全馆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使之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六)全体职工都应懂得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消防栓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疏散读者基本常识。

  (七)如果馆内某部位发生火情,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门卫人员应立即关闭全馆电源,全馆职工应立即关闭本处门窗,参与灭火和疏散读者工作。专业消防人员到位后,全馆职工应服从消防队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八)如因本馆职工失职或其他原因酿成火灾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事故面前畏葸不前、行动消极或临阵退缩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行政处分、待聘解聘等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6

  1、为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2、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均要按规定手续办理借书证。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涂改等状况,本馆将扣留借书证。

  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向本馆挂失,再由本人申请,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补发,并缴补证费。

  5、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善本、珍藏本及工具书专室内阅览,概不借出馆外。

  6、读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染、破损、撕掉磁条和条码等状况,除按本馆规定负责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请教务处严肃处理。

  7、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就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向本馆缴销其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借书规则

  1、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2、个人借书证只限本人借阅,不得转让他人,有违反者取消其借书资格。

  3、按规定时间借还图书,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到期不还,需办理续借手续。

  4、务必爱护图书,如发现污损,遗失图书者,按书价的二至十倍赔偿。

  5、学生毕业、转学或退学,在离校前应主动归还所借图书。

  6、借书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持续室内安静,不得擅自闯入书库。

  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务必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如有上述状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加倍赔偿。

  具体规定: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两倍赔偿。

  2、对教育、科技使用价值较大的`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绝版书、珍贵图书、孤本书,视具体状况赔偿五到二十倍。

  5、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借阅,图书馆通知会计室从其工资或代办费中扣除后方可借阅。

  6、图书资料逾期半年,经过催促还尚未归还者,按第五条遗失规定处理。

  7、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学校处理。

  图书采编制度

  一、每年度制订藏书发展规划,经常征询各教研组对图书资料使用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图书资料征订的推荐。

  二、新书购进后,及时进行入库图书的验收,做到订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贴合。

  三、负责保管入库单据凭证,建立入库图书帐册。

  四、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购进新书进行编目,要求分类准确,编目无误。

  五、平时新购图书一周内编目上架,并及时向全校师生带给新书目录。

  六、熟练操作并维护好电脑,持续电脑整洁。

  七、严格按电脑操作规程操作电脑,如有故障,由图书馆长报电教组维修。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陈放的书刊供学生阅览,概不外借。

  二、不准把报纸、书刊带出阅览室。

  三、持续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嬉笑。

  四、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带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

  五、爱护公物,爱惜书报杂志。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六、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7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适时为师生供应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适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同学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同学毕业、转学等,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8

  为加强图书馆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特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图书馆主管领导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科负责人是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是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确保图书馆安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烤火器、电烘箱等设备,不得随意接电线插座、超负荷用电;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意识,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及时报告;贵重设备和特种文献要有专人管理,防止馆内财产流失。

  四、加强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除要求工作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外,还需对学生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五、加强设备的.管理,要求有设备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机密,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六、坚持安全巡视检查。组织定期巡视检查,消防设施到位,检查记载到位,及时整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对无力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七、若发生火灾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拔打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灭火并进行人员疏散,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八、晚班切记做好四件事:关门窗、关灯、关空调、断电;保安人员必须履行24小时值班制,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图书馆管理制度9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五、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六、加强图书馆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图书馆管理制度10

  为使同学们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的`规则:

  1、本班设立图书管理员对本班的所有书刊进行登记。

  2、凡在图书柜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班级图书借阅登记册,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状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4、借阅时应排队取书,持续教室的安静,如有大声喧哗、插队、拥挤者,此人将当天之内不准借书。

  5、上课时不准看书,如有违反者两天内不准借书。借出的书应在当天归还;如没有看完可续借。借阅者还书要及时,如果到时间不还,三天内不准借书。

  6、还书时,要在管理员处登记,并签字,不得随便放还,做好相关记录。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装订、保管工作。

  7、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装订、保管工作。

图书馆管理制度11

  1、新书分配。将新书按用途合理地分配至各库室,并将分配结果记入典藏书总帐。

  2、新书移交。图书分配完毕,分送至各库室,由领书人当面点清签收。

  3、藏书调整、清点、剔旧、处理。管理员根据读者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各库室藏书,同时修改电脑记录。

  4、剔旧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首先由图书馆流通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在原架上进行初选,然后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最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图书馆管理制度12

  1、目的: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之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制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人力资源部总务文员负责图书的借阅管理。

  4、资料:

  4.1公司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卡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4.2每年6月、12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4.3公共参考图书、辞典、珍贵图书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务必借阅者则透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一般书刊、报纸可随意阅览,但不能带出图书室或撕剪,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

  4.4每周三、周六18:30~20:30为图书借阅时间。

  4.5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员工在借阅书藉时务必先查览目录卡,做好登记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周,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4.6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处3倍以上罚款。

图书馆管理制度13

  一、图书室内禁止吸烟、使用电炉及明火。

  二、图书室书库、阅览室、办公室不许放置杂物、自行车等。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书库、阅览室等安全保卫重点防范地点。

  四、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及时更换。

  五、图书室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和切断照明等电源。

图书馆管理制度14

  1、书库内的图书、过刊、过报,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状况也应在2天内归还。

  2、图书、过刊翻阅请用代书板,不得随意插放,以免乱架。

  3、库内严禁吸烟。

  4、切勿携带拎包之类入库。

  5、持续库内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等。

  6、非本校教职工(包括家属),一律不得入库。

  7、读者归还的图书、过刊,要及时上架。

  8、每一天下班前检查书库安全,关好门窗,做好防潮、防盗、防火、防尘.

  学生借书规则

  1、借书对象:凡本校学生均可领取借书证或一卡通证,但需交纳押金(学生毕业或转学时务必还清图书,同时退还押金)。

  2、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在规定时间内借还图书,特殊状况例外。

  3、借书前须先领取代书板,翻阅图书请务必放好代书板,不准随意插放,以免乱架。要借书请到出纳台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开。

  4、每次限借二册,借期半月,未看完者可续借一次。借还图书,均需当面办清手续,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停借一次。

  5、图书资料是学校的财产,要十分爱惜。借到手的图书即随手检查一下,若发现破损、污染、答题、缺页等,立即与图书馆老师取得联系,否则作损坏论处,按制度赔偿。

  6、借还图书要礼貌礼貌,并持续室内整洁。

  7、借书证务必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否则作违章处理。

  教职工借书规则

  1、借书对象:本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不包括借用、临时工等),均可领取借书证或一卡通证。

  2、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证借还图书。借书前先领取代书板,翻阅图书请务必放好代书板,不要随意插放,以免乱架。

  3、为了保证图书资料的正常流通,提高利用率,在职教职工借书不得超过15册,离退休人员不得超过5册(其中文艺书及过刊不得超过3册,限期一月;业务书借期最多半个学年,每半年清理一次),凡违章者管理人员有权拒借。

  4、工具书、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只供在库内查阅、备课,概不外借,以维护全体教职工的使用权。

  5、图书资料是学校的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若有遗失和损坏,按有关遗失和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6、外借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教职工应服从学校提前归还。

  7、教职工调离学校,务必将借阅的书刊资料全部还清,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阅览室借阅规则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证可在图书馆(室)各中文图书、报刊借阅区借阅,读者进入借阅区时,需换取座位牌对号入座。

  2、图书馆(室)实行藏、借、阅合一开架借阅,读者可在借阅区内阅览,不外借。

  3、选书刊时请注意不要将书刊乱插乱放,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应将代书板插在所选图书、报刊的位置上,然后取下图书,阅毕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以免造成错架、乱架,影响其他读者借阅。

  4、爱护本馆(室)图书、报刊,遗失、损坏图书、报刊,按有关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电子网络阅览室管理使用规则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可在电子网络阅览室内阅览,不允许借证上机或代他人划卡。

  2、电子网络阅览室为读者带给: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信息检索服务;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帮忙读者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知识;开展与计算机、计算机检索、网络服务有关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收发电子邮件等。

  电子网络阅览室是学校师生查阅电子图书资料、上网查阅信息和应用网络资源的学习场所,务必做到防盗、防火、防潮、电源接地良好。

  3、爱护电子网络阅览室设备,读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职责。

  4、进入电子网络阅览室,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持续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

  6、群众收看教学片,须提前与本室联系,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落实,需指导的由带队教师负责学生的上机阅览指导、巡视和秩序。

  7、资料非质量原因中途不得更换,非本室资料严禁在本室设备上使用。

  8、遵守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务必按要求规范进行,为维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严禁随意更改配置或删除重要文件等破坏性操作,藏书剔旧制度

  为优化图书馆藏书结构,按文献资料老化规律,及时做好剔除陈旧图书资料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1、剔旧工作务必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务必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剔旧的具体范围:

  ⑴资料陈旧过时的书刊。

  ⑵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书刊。

  ⑶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

  ⑷资料重复的图书资料。

  ⑸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资料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⑹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4、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5、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

  6、剔除工作每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馆(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及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订以下章程:

  1、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务必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剪裁、撕页或遗失。如发生以上状况,按本章程处理。

  2、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之原书偿还,如不能赔偿原书者,由本馆出条到总务处付现金赔偿,持收据到图书馆(室)注销。

  ⑴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保值价十倍赔偿。

  ⑵成套多卷本图书,书店不单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务必以整套图书价格的二倍赔偿,赔书后其它的书不属赔偿者所有。

  ⑶精装书刊以平装书刊赔偿、原版书刊以影印书刊赔偿时,须赔偿精装、平装,原装、影印之间的差价和加工费用,复印件须加必须数额的赔偿金。

  3、污损图书、答题等按下列状况分别处理:

  ⑴损坏严重,影响图书资料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应购回原书偿还,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第一点规定处理。

  ⑵污损图书封面,按书刊现价的50%赔偿。

  ⑶污损书刊资料,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按书刊现价赔偿。

  4、损坏图书以原版书偿还者,被损图书经图书馆登记后,归本人所有,赔现金者损坏的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5、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若找回原书又无损污者,可持原书刊来本馆申请办理退回赔偿费手续。

  6、凡学生污损图书者,一律按本章制度赔偿,并要填写一式两份的学生损坏书刊登记表存档备案。

  7、读者在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借阅。

  8、书刊资料上条码丢失、污损,每条赔2元。

  9、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状况,如有污损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应有本人负责。

  对破坏馆内借阅秩序的处理办法

  1、对违反馆内有关规定,破坏正常阅览秩序,应给予劝阻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扰乱秩序,除处以取消阅览、外借资格外,由学校作出相应的违纪处理。

  ⑴对在大厅、走廊及阅览室内高声喧哗,不听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⑵对未按规定擅自将私人书包、书籍等带入辅助书库、阅览室,不听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⑶对在大厅、走廊、阅览室内吸烟、吃零食及吐痰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⑷对丢失、损毁各种牌、证,按各种牌、证的工本费赔偿。

  ⑸擅自将座位牌带出馆外,当日不归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⑹擅自将非外借文献携出馆外,当日不归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

  ⑺对待伪造、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入馆借书者,教育、停借、没收证件,并由学校作出相应的违纪处理。

  ⑻在开架借阅室内,不遵守有关规定,一次拿书刊超过数量,影响他人阅览,经劝阻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

  ⑼在开架借阅处不使用代书板经提醒达三次以上者,给予批评教育。

  ⑽在阅览室看书的读者,占座位经提醒达三次以上者,给予必须的处罚。

  2、对损毁图书及违章事件,在尚未处理完毕之天前,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当事人的有效证件。

  3、本条适用于图书馆各读者服务部门及读者活动场所,对未列入本条例的其他损毁图书及违章行为,馆办公室及各部门领导有权酌情决定处理办法。

  4、收取读者赔款,应开具学校收据,收据一份交当事人,赔款上交学校财务。

图书馆管理制度15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潜力,及时为教师带给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资料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群众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图书管理制度。

  8、经常持续室内整洁,用心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持续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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