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30 16:29:43 制度 我要投稿

基地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地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地管理制度

基地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现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

  (一)公司员工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日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各部门可依据实际状况制定一周工作时间。

  (二)作息时间、

  1、其中老厂区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进驻新厂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饭及岗前休息时间。

  2、依据季节变化或其他特别状况上述作息时间可作相应调整,详细以人事行政部发布的特地通知为准。

  (三)其中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以20xx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发文统一任命为准)、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不参与日常考勤打卡,且依据本职岗位需要参照以上作息时间敏捷支配和确定工作时间,因此不得申请任何加班工资。

  (四)司机及其他特别岗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听从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规定的作息时间限制。

  (五)员工的工作出勤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的,公司可依据其工作性质敏捷支配好调休时间。

  其计算出勤小时数以月为单位进行累计,由此产生加班时间参照公司统一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六)员工应按时上班,提倡适当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必要的工作预备。

  (七)法定节假日,应依据公司工作需要,敏捷支配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实行以考勤机记录数据为主,手工考勤记录为铺的方法。

  各部门负责按月提报本部门所属员工手工考勤记录数据,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比考勤机数据进行核查。如数据核查无误,员工须在考勤数据中签字确认,据此核发工资。

  2、打卡次数:

  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刷卡:

  员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机上刷卡考勤,全体在职员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数据采集、增补考勤卡。考勤卡须妥当保管,遗失补办需缴纳30元/次的工本费。

  4、签到:

  对于没有刷卡设备的办公场所,公司实行“统一在指定地点登记签到”方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需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惩罚。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员工出勤必需打卡或签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托付他人打卡考勤。一经发觉,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赐予罚款20元/次,并通报批判。

  6、员工原则上应先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公务,因意外或紧急大事无法按时上班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完善好出差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7、车间人员按公司淡季、旺季支配上班和调休时间,正常上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

  8、全体员工周六、周日到岗上班的,须照常打卡,由部门负责人支配调休,填写《调休单》,报人事行政部抵减加班天数。

  五、特别出勤规定。

  (一)迟到。

  1、晚于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2、迟到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3、迟到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明知迟到造成了旷工,仍不到岗上班或未按领导指示到岗上班的,当月绩效考核工资下降为零。

  (二)早退。

  1、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提前5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早退。每月累计早退(10分钟以内)不得超三次,反之从第四次起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2、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含1小时)以内,根据10元/次进行扣薪。

  3、早退1小时以上3小时(含3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4、早退3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假已满,未准时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2、无故旷工半天,扣一日薪金;无故旷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无故旷工连续三天或合同期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赐予开除处理。

  3、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听从合理的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一律视为旷工。

  (四)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根据事假结算工资。

  (五)利用上班时间外出或者在岗做私事者,一经发觉,根据20元/次进行扣薪。

  (六)员工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半小时通知部门负责人(科长/主任、部门经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未参与考勤打卡的处理:

  1、因请假未打卡者,须提交相应的有效请假单据。

  2、因外出办事未打卡者,须提交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

  3、因其它缘由未到公司打卡(除在办公室已备案的请假、出差申请外)应在24小时内填写《特别考勤申请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在签字处简要说明缘由,没有证明的视同旷工。

  (八)人事行政部负责落实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汇总数据。

  六、请假管理规定。

  请假类别:带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八种类型。

  (一)带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享受2天的带薪年假。

  2、带薪年假最长累计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状况,经本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休年假须听从部门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门负责人敏捷调控。任何员工在办理年假手续前必需征得上级领导的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基地管理制度2

  1、农业投入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的农业投入品要进行分类整理且排放整齐,并作好登记。

  2、种子、肥料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3、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4、仓库管理员应按《领料单》发货,并保存好该存单,填写好《农业投入品仓库管理卡》。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

  5、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6、仓库管理员对各项农业投入品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用物资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农业投入品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且每月对库存农业投入品进行一次盘点。

基地管理制度3

  1、不在宿舍内乱挂、乱贴、乱涂、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环境卫生。

  2、同宿舍人员应和睦相处。上床同学下床时应从上下扶梯走,不得往下跳,以免造成危险。

  3、不准在楼内追逐打闹,宿舍内要轻声慢步,保持安静;请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上下楼梯右行礼让。

  4、非己用品未经他人许可不得随意动用,进入他人宿舍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按时就寝,自觉执行作息时间。晚间熄灯信号发出后,自觉熄灯休息;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物品摆放整齐。做到人走关(灯、电扇、水管、房门)等。

  6、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机及玩手机游戏等。更不准做危险游戏。

  7、宿舍内要安排好值日生,认真负责每天宿舍楼及房间内的.卫生。及时开窗通风、清理宿舍垃圾,大小便后及时冲水、保持干净无异味。

  8、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任何时候都不准使用明火等交流电等物品,确保学员安全。

  9、离开基地前要彻底清理房间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将自己的物品请点清楚,并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带队领导及教师要认真检查)。

  10、基地根据各校培训和内务等综合表现汇总向教育局反馈。

基地管理制度4

  一、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二、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三、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六、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反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七、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八、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基地管理制度5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体现“预防为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切实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从除“隐患”着手,将隐患消灭在萌牙状态,全面全过程规范人的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使生产现场人、机、物、料、环,管理诸系统实现最佳匹配,确保实习教学安全、有序进行。现根据江铜集团有关精神,借鉴校办工厂的经验,结合实训基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隐患管理的范围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l、实习、生产者的违章作业。

  a、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有关规定。

  b、违反学校及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及有关规定。

  c、违反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

  2、管理者违章指挥。

  a、指派未取得操作证资格的学生、人员上岗作业。

  b、不执行危险作业申报监护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

  c、对实习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制止;对实习现场隐患不及时整改。

  d、要求学生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及工具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等。

  e、强令身心有病的学生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或者对处于危险状态学生不认真组织救援。

  f、实习管理者不懂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指挥生产的能力,而在指挥生产时凭个人想象蛮干。

  g、强令超限度运行设备。

  3、实习者、管理者违反劳动纪律。

  a、擅自代岗、离岗、睡岗。

  b、干私活,擅自开动机器、设备等。

  c、带小孩上班或擅自带亲友进人生产现场。

  d、工作现场嬉戏、打闹、追逐。

  e、协助作业时,不认真配合。

  f、担任监护时不坚持职守。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实习现场设施、设备无醒目安全标志。

  (二)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可靠。

  (三)实习现场及作业点未实行定置管理。各种物料堆放、设备安装停靠、工器具摆放不整齐、平稳、可靠;垃圾、碎屑、废油、废物等未及时清理干净;现场无安全通道或通道不畅通。

  (四)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动力、照明箱使用不规范,绝缘接地不完好可靠;各元器件与线路连接不可靠,严重发热或烧损;电气设备接地不好,架空线路不规范。超负荷运行动力设备。

  (五)物料运输、提升设备无安全停靠设施、断绳(带)保护、停靠栏杆、安全门、上下限位、断电开关、事故开关、通讯信号装置。

  (六)实习现场各种坑、洞、沟、池、轮、轴、台无可靠的盖板、护罩、栏杆、护沿等防护措施。

  (七)实习现场通风设备不完善,产尘、产毒、噪声超标等点无治理及防护措施。

  (八)实习现场防雷击设施、消防设备、设施不齐全。

  (九)各种设备、管道、设施、阀门不清洁,有跑、冒、滴、漏现象。

  (十)实习现场、通道、楼梯无充足照明,照明线路、开关灯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十一)实习现场不符合防洪渡汛要求。

  (十二)实验室、化验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十三)工作现场零乱,不整齐、不清洁、不卫生。

  (十四)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三、安全管理措施、规定不完善

  (一)各教研室(组)现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不健全、不完善,或在落实、执行的过程中不严格、不规范。

  (二)与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不相符或有抵触。

  (三)对校及工厂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等不执行或执行不严。

  (四)对新建、改建、扩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不及时建立科学配套

  的安全管理措施、规定或措施、规定无可操作性。

  (五)对新增工种、岗位未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规程等。

  (六)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状签订不合规范。

  四、无隐患管理的措施

  l、坚持检查制度

  a、定期检查:教务科每月组织由教研室、教研组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教研室要每两周进行一次检查,教研组每周进行一次,教务科要做好日检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b、专业性检查:由教务科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踩场所进行检查,如易燃易爆场所、交通、消防、电气、设备(起重、压力容器)检查等。

  c、季节性检查:由教务科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根据季节特点,为保护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防暑降温、秋冬季防火、防寒等。

  2、加强考核手段

  a、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考核标准:100―――300元/次。

  h、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考核标准:100―――300元/次。

  c、对管理上的问题考核标准:200―――600元/次。

  d、对教研室第一责任人的考核: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黄牌警告:

  i:各教研组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出三个隐患(含)以上的;

  ⅱ:各教研组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出隐患的考核结果汇总超过500元(含)或年终累计超过2300元(含)的;

  ⅲ: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未层层落实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教研室第一责任人予以低聘:

  i: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一次查出六个隐患(含)以上的;

  ⅱ: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的:

  ⅲ: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一次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未及时整改的:

  ⅳ、各部门经校安全检查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隐患的考核结果汇总超过1000元(含)或年终累计超过50o0元(含)的;

  ⅴ:经校或教务科已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责任未层层分解落实,再次安全检查仍未签订责任状责任未分解落实的:

  ⅵ:隐瞒事故不报的;

  ⅶ:被两次黄牌警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予以解聘:

  i: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两次(含)以上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仍未落实整改的;

  ⅱ: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除登记上报同意备案外)因未及时落实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

  ⅲ:经校或教务科安全检查查出管理者严重违章指挥,严重违反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规定的;

  ⅳ:低聘期间被黄牌警告的;

  五、无隐患管理的考核程序

  (一)教务科每次安全检查后均下发《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报》和《无隐患管理检查考核汇总表》。

  (二)当某个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达到黄牌警告条件时,工厂检查组将提请教务科办公会批准下达黄牌警告通知。

  (三)当某个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达到低聘或解聘条件时,教务科检查组将历次安全检查汇总材料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适时形文给予低聘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而自己无能力整改或短期不能整改完毕时,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科。

  (二)凡不在考核范围内的(如事故、创建等)按学校其它文件执行,考核金额不列入此汇总金额中。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科。

  附件1:实习教师安全责任状

  附件2:安全隐患通知书

  附件3: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单

  附件4:安全隐患整改汇总表

  附件5:实习学生安全教育汇总表

基地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其次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需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其次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依据详细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别缘由(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需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状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赐予通报批判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状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赐予通报批判,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需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与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依据实际状况支配补休,如确因特别缘由不能支配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需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一般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基地管理制度7

  第一章基地职能

  第一条积极贯彻公司管理方针与经营政策,负责公司基地全面工作,组织基地生产、督促生产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第二条主要负责农业投入品的采购计划及管理;基地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使用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环境监察保护;产品采收与鲜品销售。

  第二章农资采购制度

  第三条依据生产季节和市场需求正确选择品种,并在具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良高产品种。

  第四条农药、肥料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的“三证”企业购买,严格《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资,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资品。

  第五条对相关农资采购严格登记造册,清楚列明投入品品种、数量、规格、进货渠道等信息。

  第三章田间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完善的田间管理档案、种植区农户档案、从业人员档案、技术管理档案、农资使用档案。

  第七条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记录管理入册。

  第八条基地技术人员依据当地气候实际、病虫害测报和生长状况等作出基地管理计划。

  第九条严格生产基地的环境卫生监测,杜绝污染源,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试剂和重金属、高毒高残农药。

  第十条农产品采收标准依据生产要求市场要求适时采收经基地负责人明确后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采收。

  第四章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基地建立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络,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和群众关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基地主管积极协调并处理好各部门及群众的关系。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8

  为了种植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基地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种植基地的名称、负责人、种植面积、种植区编号、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前茬茬口、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营养钵、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采收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的情况。

  5、产品检测记录:每批产品上市前都应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并作好记录,备查。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二年。

  基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1、对基地的灌溉水、空气和土壤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确保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安全。

  2、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等,保持基地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4、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产品采收制度

  1、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在间隔期内不得采收产品。

  2、种植产品的采收标准是当种植产品的器官生长到适合食用的程度,具有该品种的形状、色泽、大小和品质。

  3、产品的采收前须进行病、早、虫害的检查,经基地负责人确认,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采收。

  农药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使用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

  1、所需农药统一签字领取,并由管理员作好出库记录,建立进出仓库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2、配药时仔细阅读说明书,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配药应选择远离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3、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施药结束后及时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及时换洗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

  4、喷施农药宜在早上或傍晚进行,夏季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喷药。

  6、严禁在河流、水塘等水源清洗施药用具,不得随地泼洒。

基地管理制度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科普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学科学、讲科学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潘卫成

  副组长:袁林兵、冯军、管亚军 组 员:顾爱霞、吕讯、卞华、陈勇、徐周华、冯建、于九生 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把青少年科普教育纳入基地实践活动的重要课程,成立了科普教育领导小组。以“六个有”为抓手,即有领导组织、有专职教员、有规章制度、有活动时间、有计划总结、有经费保证,以此明确科普教育的重要地位,规范教育行为。同时加强课程设置与管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科普教育工作层层抓、具体抓、全面抓。

  二、强化科普教育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1、科普基地开展的活动应有利于传播促进社会进步的健康思想、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文化生活,提高道德素质,促进文化交流。要注重科普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通俗性和趣味性。

  2、科普基地要积极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活动;要积极探索基地的建设工作和开展科普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开拓创新,吸引或组织青少年学生自觉到基地参加科普教育活动。

  3、培养青少年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崇高品格。因地制宜、面对不同的群体根据基地特有的区域文化开展科普活动。让青少年学习、体念现代农业的相关知识。反对在科普基地从事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4、科普教育基地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有落实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要注意积累工作经验,积极开展交流和研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把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的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启发性和参与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5、开展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和接待参观团体的时间、单位、人数、活动内容等情况的详细记载。

  6、对参与科普活动的学生所写的心得体会,要择优张贴于板报栏,以供其他同学学习和借鉴。7、科普基地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等予以宣传报道,以吸引更多青年学生来基地参与科普活动。

  8、实践活动教师岗位责任制

  第一、每个科目要制定活动计划,每次辅导前要认真备课,组织好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活动结束时要有分享,按时到岗,专时专用。

  第二、不得私自调换实践科目,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带班科长要进班听课、指导,处理好各种问题。

  第三、各项科普活动要积极组织科研,向纵深方向发展,争取取得新的研究成果。

  9、考核制度

  第一,主任室每年初审阅科普辅导员工作计划,年中检查指导方案,年末上交总结或论文。每项检查要量化打分;

  第二,平时带班科长进组抽查、检查;

  第三,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反馈信息;

  第四,坚持积极参与,统计次数。

  10、奖励制度

  为了表彰科普优秀专、兼职职工和积极参加科普活动的学生学校专设一块科普奖励经费。各项科研成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基地管理制度10

  实训基地是学校师生从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课堂。校外实训基地是学校实训基地的强有力的补充,是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2、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3、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开支的原则,在教学经费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种类齐全、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4、采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形式,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建立较稳定的关系,互利互惠,双方受益,义务分担,长期共建,保证质量。

  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招生就业处协调,由各专业组具体实施。

  2、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外实训基地的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要求,提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规划。

  (2)汇总、审查各系(部)提交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申请书。

  (3)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4)会同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建设情况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检查。

  3、各专业组职责:

  (1)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及实践教学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够满足实训教学条件的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2)向招生就业处申报新建的校外实训基地。

  (3)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一起,规划、实施实训教学工作。

  4、已建成的实习教学基地,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结果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继续保留合作关系;未达到实训教学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或终止合作关系。

  三、实训教学基地共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学校承担的义务

  (1)确定实践教学基地名称,在校园网、校报校刊、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

  (2)做好参加实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他们虚心好学、尊敬师长、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要求,确定每次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在参加科研立项、学术交流、论文发表等方面,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方便。

  (5)为学校实训指导教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实训指导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并按学院和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双方的约定,为实习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6)听取实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实训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及时进行改革。

  (7)委派实训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与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协商实训期间师生的实训与生活事项。

  (8)根据实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用人需要,按择优录用的原则,向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推荐毕业生。

  (9)在基本建设(如建设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仪器设备购置,邀请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合作,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实训基地所在单位。

  (10)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11)为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提供其它服务。

  2、实训基地所在单位承担的义务

  (1)参与学校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向、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方案等的研究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接受我学校学生实验实训,协助学校安排好学生实验实训内容,组织好学生实验实训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全过程。

  (3)按学生实验实训要求,提供实验实训场地、仪器设备、原材料等,选派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生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4)为参加实验实训的师生讲解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本单位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需求情况、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职业岗位群的结构及各岗位之间的协作等。

  (5)加强学生实验实训期间的管理,参加学生实验实训的成绩考核和鉴定等工作

  (6)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7)为学校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8)吸收学校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参与本单位的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

  (9)尽可能地为学校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验实训基地协议书(或合同书)的签订

  1、申报和审批:专业组根据学校实验实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进行认真调查并符合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填写《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企合作协议书》(见附表),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各种相关材料、以及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训教学内容,经招生就业处审查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协议书(或合同书)一式三份,由专业组、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3、协议书(或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共建双方的合作目的;

  (2)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受益范围;

  (3)共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参加实训师生的学习、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安排;

  (5)签订人、签订时间与合作年限;

  (6)其他相关事宜。

  4、对于协议书(或合同书)到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和成效,办理协议书(或合同书)续签手续,相关材料应报送教务处备案。

基地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支配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当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别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状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准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终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遗忘打卡者,应准时在公司前台登记,遗忘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有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示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担当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制度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状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需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托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供应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供应有效证明的,必需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需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需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即调休假不行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详细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状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赐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供应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支配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方案生育期间,可申请10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根据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1小时下班。

基地管理制度12

  一、基地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种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基地地块日常工作的管理,具体安排和监督操作者,按照种植计划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

  三、负责管理种植基地,对基地的种植品种终止日期、预计收获期以及综合管理,施药施肥,生产技术,田间管理及时准确的检查记录。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基地管理制度、植保员制度、田间管理制度、安全用药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五、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六、对于本基地的工作和本地块资源配置情况向基地部门经理汇报,对本基地的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基地管理制度13

  一、认真执行农产品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地对相应的产品进行检验。

  二、负责按农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清晰、准确地记录各项检验结果。

  三、负责整理、保管化验样品及检测记录,建立技术资料、仪器、用品等档案。

  四、审定库存农业投入品、产品品质问题的处理方案,监督处理方案的执行。

  五、负责检测室检测设备的保管、维护保养及简单维修,负责化学药品的保管,负责检测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六、负责及时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基地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实操基地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训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实操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实操基地内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管理。

  2、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

  3、严禁在实训基地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堆放杂物。

  4、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拆改基地内的设备设施、消防器材。

  5、进入实训基地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穿戴好防护用具。

  6、参加实训的'学员,在实训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听从教师的指导。

  7、人人爱护设备设施、器材工具,保证完好。

  8、人员离开实训基地时要做到关灯、断电、停水。

  9、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严禁乱丢杂物。

  10、基地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基地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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