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制度

时间:2023-11-07 12:42:25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防火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防火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防火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1

  一、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火负第一责任;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环境治理整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和运动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灾;

  7、制定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支部书记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起保证监督作用,并负有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计划的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5、经常参加安全检查,积极会同行政领导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三、教学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负责组织教导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课间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在年级量化考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四、总务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实施紧急情况疏散计划,并在每学期初进行演练。

  3、加强对体育器械、微机室、主控室、财务室、门卫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负责对教师和重点部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常检查提出消除事故隐患措施和改进意见。

  5、负责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器材设施完好,并负责培训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级组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年级组长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年级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年级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年级教师执行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情况,对一切违犯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现象及时制止。

  4、负责将本年级组内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护,提出整改意见。

  六、教师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班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结合学科、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课堂上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4、课间要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在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及教室上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触摸电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课要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安全防火制度2

  1)消防检查包括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和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以及电、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消防管理员同时担任消防检查员。同时,消防负责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每季度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检查灭火器一次,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超过规定时间不准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每月检查一次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线路,并做好详细记录。凡有隐患的.,要及时修复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安全防火制度3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预防火灾,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校辖属的行政、教学、科研、校办产业等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

  第三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校、院系(部、处、所、中心)、科室三级管理责任制。

  (一)校级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校长(法人代表)确定一名副校长或副书记兼任主任(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条例。主持校防火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等项工作。

  2、负责选择配备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各院、系(部、处、所、中心)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狠抓三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组织领导全校防火安全检查,听取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消防经费的开支;审定学校重点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处)、中心)级设立防火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副职兼任组长(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部门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火灾隐患,对解决不了的须及时书面报告校防火办公室。

  2、主持本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义务消防分队的学习和演练。

  3、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事后要进行分析研究,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属楼房,场所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并将本单位的防火工作情况经常向主管领导和防火办公室汇报。

  (三)科、室级防火负责人,由行政领导兼任。每个实验室、办公室均须设安全员;各学生班设防火安全(治保)员。其主要责任是:

  1、积极贯彻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经常检查防火情况,及时解决火灾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书面报告上一级领导。

  2、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安全常识,熟悉灭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会报警、个个会灭火。

  3、负责检查和保管好配备在本室的各类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发生火灾,立即报警,积极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

  5、积极支持义务消防队员活动,注意发挥安全员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有关防火规定,对违章用电、用火等情况及时制止并提出批评。

  第四条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下设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设在校保卫处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办部门。具体责任是:

  (一)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根据所在地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两次检查验收工作。

  (二)在教职工、学生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对新到校的教职工、学生要及时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对分到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组织好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公安消防机关和当地防火委员会检查验收及平时走访中指出的隐患,负责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将改正情况上报。

  (四)、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养;严格重点部位防火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确保防火设备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档案,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点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要求值班巡逻人员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能够独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义务消防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与校内各单位和来校承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队、民工队签订防火责任书;按本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的功过人员提出奖惩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和校防火委员会讨论批准。

  第五条明确学校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凡被确认为防火重点部位的,务必按本规定严格管理,明确防火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应急预案。

  第六条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认真遵守《石油大学(北京)用电管理规定》和其他防火规定,一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故障,用后务必切断电源。

  (二)严禁私自拆卸公用电器设备和私自改装线路。凡安装大型用电设备,必须取得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同意。凡电器线路发生故障须经科研与设备处或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修理。

  (三)严格遵守使用液化气操作规程,对设备、阀门和管线要经常细心检查,发现漏气务必及时修理,以免发生事故。禁止在校内乱堆乱放、任意处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室内燃烧废品。凡在校内燃烧物品,必须报保卫处审批,发给“明火证”后,方可用火。

  (四)严格对校内文化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实验室、科学会堂、电教中心、计算机房、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禁烟火,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严防静电引起火灾事故。

  第七条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分类管理、手续齐全、帐物清楚。

  (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料场、实验室等处所严禁烟火和使用60瓦以上灯泡,要安装防爆灯,开关要在室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八条严格对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备、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均属专用设备,不准挪作他用。由保卫处治安科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二)全校教职工、学生、家属都有保护消防设备器材完好的责任,发现破坏或偷盗消防设备的严加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卫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设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校保卫处同意。

  第九条奖惩

  (一)对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防火负责人,成绩突出的,在年终总结评比中,推荐为学校或地区防火安全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防火安全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对不按本规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而发生火灾事故的,给予警告或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1、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的。

  2、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受到地方消防部门警告的。

  3、存在火灾隐患,不向学校防火办报告,或不按防火办及公安消防机关要求采取措施的。

  4、发生火灾不报警或隐报火灾损失,破坏火灾现场的。

  第十条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一经发现我校随时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校防火办,依据本规定处罚时,必须开具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制的处罚单据,罚款统一交校财务处。

  第十二条被处罚的单位必须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缴纳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罚,不缴纳罚款,每超过一日增加罚款10到30元。

  第十三条本规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于xx年12月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防火制度4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消防安全,实行馆、部二级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签定责任状,根据履职情况,给予相应奖惩。

  (二)严查无证人员、外来人员入馆。

  (三)馆内任何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线或使用违规电器设备。严禁将个人贵重物品放在馆内,更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馆内,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四)定期对全馆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报告并通知电力科维修,防止因漏电、短路、超负荷或其他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五)全馆灭火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分布各处的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如有过期失效的`要及时通知保卫处。

  (六)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各部门实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汇报,请有关人员处理,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宿。

  (七)下班前各部、各岗位要关闭电源、关灯、关好门窗、闭紧水龙头。

  (八)保安、值班人员要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得漏岗,不得私自找人替岗,值班期间要加强巡视,严格执行刷卡入馆制度。管理好报警系统,遇到突发状况亲临现场查看,及时处理与上报。

  (九)馆内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馆内读者逃生的能力,一旦发现火情、盗情、水情等情况,都应立即向馆长和保卫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十)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房间应有防盗措施,管理人员须定期巡查。

安全防火制度5

  1、学校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后勤相关人员、各室负责人、班主任组成,负责安全防火教育及日常工作。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及培训。

  2、昼夜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时上班。上班后不准脱、溜岗,对各部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掌握防火措施,明确防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电源、电线、水源、暖气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

  5、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要有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拉电线,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等电器,不准将烟头、烟灰、火柴杆扔到地上。

  6、经常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领导对安全工作要十分重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领导包片,重要部位要专人负责。

  7、学校领导包师生、老师包学生。消灭一切不定期安全事故发生。

  8、值班期间严紧外单位人员入校,一旦发现对值班人员严肃处理。

  9、交接班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10、学校要备好消防器材,如:锹、桶、钩、灭火器、消火栓等。

  11、易燃易爆物品由库管员放在仓库保险地方,不与其它物品混放。

  12、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火警电话:119, 盗警电话:110, 急救中心:120

安全防火制度6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防火工作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做好各楼消防器材管理,组织培训及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健全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门卫、管理员)掌握熟悉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掌握一般火灾常识,掌握火警、匪警、学校防火科及公寓中心电话。

  2、定期开展消防工作自查并做好详细记录(设专人负责)。

  3、每楼门卫在应急时能够迅速打开防火通道门并做好疏散学生的工作。

  4、学工部要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学生寝室用电管理。

  5、严禁在走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防火通道存放物品。

  6、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酒精炉,并做到人走灯灭。

  7、电工、管理人员、安全防火人员要经常巡视,了解学生用电情况,随时检查违章用电并没收电器,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

  8、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9、学生寝室不得私接乱接电源电线。

  10、更夫要坚持关门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中心,和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安全防火制度7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安全防火制度8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对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财务部门映,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必须根椐防汛任务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物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入库物资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做到限额发放。

  2,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领导鉴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积压物资报表等,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汽、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3、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酒店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奇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4、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9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国有林区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林场森林防火措施,组织全场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三、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四、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或授权指挥扑救辖区内的森林火灾。

  分管场长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协助场长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的各种措施。

  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管护站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主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安排、组织好林场的森林防火值班、林区巡护,加强对值班和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扑火队伍建设,并进行培训和扑火演练。六、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七、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一、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协助场领导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定林场森林防火规划、计划、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

  三、随时掌握林区动态,及时研究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对策,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森林防火工作,作好文字记载和上传下达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档案。

  五、积极开展本辖区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副场长和场长报告,并及时予以解决。

  六、抓好防火设施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森林防火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登记使用情况记载。

  七、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不脱岗、漏岗,并做好森林防火值班情况记录。

  八、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积极协助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一、管护站实行森林防火站长负责制。

  二、贯彻落实县防火办、林场的.森林防火指示,负责安排本站森林防火的值班、守卡、巡护工作。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村、社的联系,做好森林防火联防。四、建立本站森林防火扑火队(林场分队),负责组织、调动、指挥扑火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要求熟悉本站辖区山林的山形地貌和林区交通道路情况。

  六、经常宣传,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强化火源管理,严禁违章用火。

  七、发现火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扑救,当好扑火向导,认真追查山火肇事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管护人员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对本职责区做到逐户逐人宣传,不留死角。

  二、熟悉本责任区的山形地貌和林区道路,单位和居民住所、坟地分布,做到不缺不漏,并做好登记。

  三、上班要严守岗位,巡护到位,佩戴森林防火袖章,下班要做好交接,全面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禁火源入山,凡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一律进行检查,坚决收缴火种,对不听劝阻,违章用火的,要立即制止,并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

  五、一旦发生山火,要立即报告林场和当地政府,同时就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扑救,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追查山火肇事者。

安全防火制度10

  仓库是生产、生活资料集中储存的地方,也是战略物资的重要基地,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各种物资必将日益增多,特别是化工原料、农药、化肥、医药制品、化学试剂等,它们具有不同程度的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特性,一旦发生火灾,就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量物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和国内外贸易。因此,作好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消费物资供应,保障储存物资的安全,减少火灾损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国将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见表7.5.1.1。

  第二节仓库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安全防火制度11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项目部消防科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所有人员都需配合工作。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内乱烧废纸、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对不遵守人员,将按项目部安全奖罚制度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并由项目部专业电工统一安装;

  严禁私拉乱接,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罚款处理。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违者罚款处理。

  6、宿舍区设置的'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全体人员严禁随便动用,确保完好。

  7、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

  8、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10、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11、消防检查,项目部消防科会同各部门每周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安全、质量检查的同时要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安全防火制度12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对新员工和更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相关部门、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3、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5、各部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7、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8、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9、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安全防火制度13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岗位安全制度。

  2、机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3、室内保持干净整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4、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电脑设备要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6、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注意各部机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正确处理。

  7、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摆放位置。

  8、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积极扑救措施。

  9、爱护消防器材和设备,并经常清洁、擦拭,不得挪动、避挡灭火器。

安全防火制度14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有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团体、家庭和个人,都要非常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责任人,各部门应把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下属及各部门成立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负责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和安全保卫人员,切实担负起安防责任。

  第六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防培训。

  第七条各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各种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第八条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工厂、仓库和宿舍楼都应设置专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单位部门企业应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栓,平时绝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办公楼、工厂、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铲、消防绳、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种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期限准时保养、维护、更换各种消防器械、药物和材料,以备应急救火救灾,万无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工厂、仓库末订立消防制度,未落实消防措施的',不得开工、使用。

  5.在禁火场地,如果要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取得动火证书,同时落实各项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绝对安全,才允许动火。

安全防火制度15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专业知识高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修部进行全面清洗。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第八条在安全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维修、建筑装饰装修等确需移动或者更换消防安全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本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你必须负责将消防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种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悬挂杂物和景物等物品。

  第十三条自动消防设施周围的控制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畅通,不得堵塞或者遮挡。

  第十四条禁止在报警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附近使用热源和吸烟物品。

  第十五条消火栓适配器周围禁止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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