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16 07:11:36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集合(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习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单位损失,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2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每班应设立名册。每节课(含自习课)均应由任课老师(或班干部)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登记表每天由班干部送德育处统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对全勤学生发给全勤荣誉证书,给予表扬奖励。

  3、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假条,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两天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4、无故旷课的学生,经多次教育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高中单科修习的学时依新课改要求处理,即学时与学分挂钩,学时不够的将不认定学分。

  5、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值日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级长,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告德育处。

  6、每班应选定最负责的班干部负责本班考勤工作,特别加强自习课和晚自修课(两节)的考勤,如发现学生无故缺席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和班主任,并想办法迅速通知家长,摸清情况。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3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规校纪,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希望全体同学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1、每班设考勤专管人员,负责记录班级考勤情况,如实填写好班级考勤记录表,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考勤情况,班主任每月向学校教导处填报一次考勤表。

  2、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向班主任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3、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须持请假条和班主任面请,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办理补假手续。

  5、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愈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休学最多不能超过两年。

  6、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两周以上不能上体育课者需报教导处备案。

  7、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到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务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8、凡需请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写请假条。

  9、每班设考勤册,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报告册,告知家长,并载入学生档案。

  10、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学生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1、学生考勤情况应作为评选优秀条件之一,旷课累计超过三节者,病假累计超过两周者,不能参与评优。各班考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集体的条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解释,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实施。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5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时间:2:10—2:20

  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况,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提供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提供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无请假的教师。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6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0.5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组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3 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5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5、长期病假:

  (1)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0岁周岁以上,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校委会批准后,可准予长期病假,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0%.

  (2)男年龄在50-55周岁,女年龄在45-50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5%.

  (3)年龄在44-49周岁,工龄30年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20%.

  (4)年龄在40-43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0%.

  (5)年龄在30-39周岁,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35%.。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40%.。

  以上(1)-(6)条例,重病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疗养的,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经校委会批准,在疗养期,扣发实发工资的10%;出院后,在疗养期内,正常上班,但无法承担正常工作量的,每月扣发月基本工资的2%。

  (7)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按照每月扣款金额的1/22计算。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质量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针,加大教师的考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师表形象,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学期出满勤者量化积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1天以内,副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以上都包含节假日,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节扣考核基础分0、5分。

  5、长期病假: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可准予长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三、相关说明

  1、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3、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8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9

  为保证学校正常工作运行,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本制度仅适用于钉钉无线蓝牙打卡考勤。

  二、名词解释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3、离岗:工作时间内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离岗;

  4、旷工

  4.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4.2请假期限已满,未向上级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者;

  三、权限管理

  1、财务室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及核算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

  3、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校办、财务室考勤监察;

  4、财务室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或每个员工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财务室核实。

  四、考勤方式

  1、实施钉钉考勤打卡,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开始打卡;

  2、上班时间内,监察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处理,予以开除;

  3、上班时间内要求所有在岗员工施行四次钉钉打卡(两次上下班),上班两次,下班两次,未按时打卡的将按照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五、考勤时间

  上班时间规定:

  上午8:40-12:00

  冬季下午14:0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夏季下午14:30-18:3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

  每周一至周六,日打卡4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学校实行每周6天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特殊计算)。

  六、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的管理

  1、迟到、早退

  1.1员工如无工作原因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能到岗的,迟到1分钟罚款1元,每月迟到超过两次不发全勤奖200元;晚到9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1.2员工如无工作原因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而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早退1分钟罚款1元,每月早退超过两次不发全勤奖200元;早退9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2、忘打卡

  2.1实际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在当日或3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钉钉设置不能再补卡,忘记打卡,又没有补卡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150元,依此类推,月漏卡超2次的,将扣除全勤奖200元;(或按缺勤一天计算)

  2.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仅允许补计迟到卡,且计入每月无责任补卡次数;

  2.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

  2.4多打卡导致系统显示早退的,不允许超过2次,超过2次的及以上的,每次按漏卡一次计算,不计早退;

  2.5销假上班的`,必须打上班卡,下班后可打下班卡,否则按漏卡一次处理。

  3、旷工

  3.1员工未经批准或故意不打卡而显示旷工的、员工请假假期超期未回且未续假者、超期时间也做旷工处理。旷工最小记录单位为1天,不足1天的按照1天计算。

  3.2员工旷工1日将被加重扣罚两天基本工资。

  3.3员工连续旷工2天或年度累计超过3次(含),视同员工自动离职。

  4、其他

  公司要求所有人员采用钉钉蓝牙打卡。有外勤需求的人员可GPRS外勤打卡,没有外勤需求的人员运用GPRS打卡的,一律按漏卡处理。

  七、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登陆《钉钉》-审批-请假,按要求填写并提交。

  1.1请假需提前申请;遇紧急事件或生病等临时特殊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直属上级,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钉钉系统内补填《请假单》并提交,审批完成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2部门负责人因急事电话请假,需及时告知校办及分管领导并在钉钉上及时申请请假手续。

  1.3请假扣薪按照工资除以本月应出勤天数,核算出当月一天工资,请假几天,扣除几天;合计请假一天或超过1天,不发全勤奖200元。

  2、请假类别管理

  2.1事假

  A: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不请假的,视为事假。

  B:事假属无薪假期,可使用有薪年假充抵。

  2.2病假

  2.3.1以下情形为病假:

  A: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B: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经医院诊断须在家病休的;

  C: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职员休病假,须履行公司请假手续,病假超过一周须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2.3.2职员病假可使用带薪年假充抵。

  2.4年假

  2.4.1教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给予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给予10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已满20年的,每年给予1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

  2.4.2带薪年假经批准可分一次或最多三次在年内休完。

  2.4.3年度内已享受产假、探亲假的职员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2.4.4带薪年假不可跨年度使用,在次年年初,上一年内的年假自动作废。

  2.5婚假

  2.5.1职员本人婚嫁给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女23岁、男25岁)的,再奖励2天。

  2.5.2婚假为带薪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5.3婚假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直接上级批准,可分次在二个月内休完。

  2.6产假

  2.6.1已婚女职员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6.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6.3产假于预产期前15天可以休息,但需与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2.6.4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的,应同时具有书面及钉钉申请,按请假手续办理,并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按事假规定执行。

  2.6.5女职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医疗机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假期,按病假处理。

  2.6.6产假为有薪假,假薪300元/月。

  2.7丧假

  2.7.1教职工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学校允许申请丧假。

  2.7.2丧假为3天,外省将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且一次休完。

  2.7.3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2.7.4丧假为带薪假。

  3、续请假

  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职员本人应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单位

  员工请假以分钟为计量单位,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

  5、请假期间

  产假、工伤假遇月休假、法定节假日等,原假期不得顺延,以《钉钉请假单》上的天数为准;其它假期若遇月休假、法定假日的均可顺延。

  6、销假手续

  休假结束后需本人持有相关证件说明(病假需持正规医院的病例证明、婚产假需持结婚证等有效证明),否则不享有相关带薪假。操作方法:钉钉-审批-我发起的-***的请假-评论-拍摄相关证明文件-发送,看到校办相关人员回复‘已确认’方可完成销假手续。

  八、加班

  1、申请加班的途径及操作方式

  途径:钉钉-审批-加班-填写-提交。员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经部门逐级审核批准后,加班申请方可生效。(系统会自动提交到财务室备案)

  2、加班的核算单位

  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将不计算加班,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计算1个小时,依此类推,加班时间不含就餐时间,加班请以拍摄照片、打卡时间、工作地点作为申请依据。

  3、加班的处理办法

  3.1未经批准的《钉钉-加班申请》,工资核算人员一律不予调休或核算加班工资;

  3.2加班一律优先选择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一个月内调休的,由财务室按照15元/小时进行核算加班工资。

  3.3加班费计算以钉钉打卡记录和《钉钉-加班申请》为准,两者缺一不可。除特殊情况加班不能打卡的,需报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否则加班无效。

  4、其他

  培训和会议在非上班时间内进行的不算加班,每一个自然年内加班会在次年年初全部清零,不累计,不叠加。

  九、出差

  1、学校指定人员到郑州地区以外去培训、开会或因工作需要到郑州地区以外处理公事的为出差;出差期间按照正常上下班打卡计入考勤(打卡一律显示外勤打卡),未打卡或忘打卡按考勤办法处理。

  2、出差期间内遇上节假日和法定假日的不算加班,也不另外调休。

  十、解释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办所有,校办对此制度有修订权。钉钉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钉钉操作指南—考勤、打卡、日志、钉盘》。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0

  一、学习制度:

  1、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15点30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特殊情况者事后及时补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①教师病假扣款规定:

  病假期间,能坚持上完课,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奖,不扣课时奖;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奖外,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课时奖。(饭帖+书报费+班主任费)÷22天x病假天数。

  ②干部病假扣款规定:除上述①规定扣除外,同时扣除干部津贴(干部津贴÷22天x病假天数)。

  ③职工病假规定:病假每月按22天计算(职工每月奖金总数÷22天x病假天数)。

  (二)事假:

  1、涉及调课的须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

  2、教职工请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贴外,还须扣除岗位工资的1/6,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的1/30。事假超过3天按以上办法执行外,再扣发当月教龄津贴。

  (三)婚、丧、产假、探亲假:

  1、须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2、具体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岁,女23足岁)给予十天假期。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产假:正常顺产者给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①产前假:指预产期前的休假15天,产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计划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环”稳定措施而失败造成人流的作公休处理,并给以适当经济补助。凡无稳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第二次起作事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

  (4)探亲假:

  探亲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亲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给予二十天假,路费报销为本人工资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亲时间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丧、产假及探亲假均属公休。

  (四)、旷工:

  处理办法:

  1、凡旷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倍,四天之内以天累计。

  2、旷工五天至二周者只发给当月工资的50%及国家有关补贴。

  3、旷工两周以上者学校作严重违背学校岗位职责处理,视情况作违反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1

  优良的学风是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声喧哗,各班班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7、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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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细则补充如下:

  (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

  (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三、岗位管理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工作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3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超过5次的,停发半年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学期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达到3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次以上停发一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2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1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请假不到者,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10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奖励。

  2.校聘教师满勤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请假在六个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计扣,请假超过一个月按天工资平均数计扣,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4.班主任请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班主任津贴正常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自然取消。

  5.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体工作日每天补助2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以上,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6.教师临时顶课标准为:有作业科目(语数英科)每节课为20元;无作业科目及数辅、晨读每节课为15元;一般性照课每节为10元。

  7.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8.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9.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过程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10.实行四签到计扣办法:学校实行四签到后,教师未签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过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领导或其他领导负责;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12.教职工请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选择临时代课教师,学校支付代课补助;如本人拒绝安排,由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补助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3

  一、打卡制度

  1、打卡有效时间段及次数

  每一天要打四次卡(星期二除外):早上按入、午后按出、下午按入、晚上按出。

  2、打卡有效时间段

  (1)早上签到有效时间段:6:00至正常上班时间后一个小时例:若早上9:00上班,则早上有效时间段为6:00-10:

  (2)午后签退有效时间段:正常下班时间的前0.5例:若正常是12:00上班,则午后有效时间为:00

  (3)例:若正常上班时间为14:00:00

  (4)23:59例:若正常下班时间为1918:30-23:59

  (5)00-15:59

  (6)上班时间分为两段的`,需打四次卡,有效时间段同上。

  上班时间为连续一段的,打两次卡,若为早上开始上班的,签到时间段为6:00至正常上班时间后1小时范围内,签退时间段为正常下班时间前0.5小时至后3小时,例:上班时间7:40-16:40,则签到时间段:6:00-8:40,签退时间段:16:10-19:40;若为午后开始上班的,则签到时间段为正常上班时间前后一个小时范围内,签退时间为下班时间前0.5小时至23:59,例:上班时间13:30-22:00,则签到时间段:12:30-14:30,签退时间段:21:30-23:59。

  补充:教师周末调16:00-17:30或17:00-18:30这两个时间段休息的,若中间需外出,则外出及回来需要打卡,即一天打六次卡;若中间无外出则不用打卡,即一天打四次卡。

  备注:上面所给的时间段为考勤机及系统能够识别的时间,1小时,早退超过0.5

  3工签到(新员工还未录入指纹的除外)。

  4由人力签字保管。

  二、1.200元。

  2.分钟之内,获一半全勤奖100元。

  3.10分钟或有早退、请假状况,无全勤奖。

  4.一个月可累计迟到10-20分钟,不扣基本工资。

  5.一个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扣基本工资100元。(超过60分钟,直接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状况给予处罚150~300元)。

  6.一个月累计早退超过10分钟,扣基本工资100元。

  7.一次性迟到1小时或早退0.5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

  8.累计早退两次按旷工一天计。

  9.一个月迟到早退率到达30%者,无条件辞退。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此制度从20xx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xx年3月24日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4

  一、适用范围:

  学院在册正式教职员工

  二、作息时间

  (一)学院所有岗位均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级学院正院长以上领导干部及58周岁以上、正教授职称的员工下午工作时间为14:00-16:30),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由院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分上、下午分别考勤。

  (二)二级学院实行值班制度,出勤情况由学生处检查、记录、报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级学院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科级以上教职工值班。

  (三)保卫处、总务处等工作岗位实行轮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对出全勤及无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学院给予全勤奖。

  四、对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旷工的处理

  (一)迟到

  1、上班后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每次扣工资10元;

  2、上班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15元;

  3、上班30分钟后到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工资25元;

  4、当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二)早退

  1、距离下班前10分钟以上无故离岗者为早退,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三)擅离工作岗位

  1、工作时间未经请假离校时间超过20分钟视为擅自离岗,每次扣工资10元。

  2、当月离岗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加扣工资25元。

  (四)旷工

  1、无请假手续,不到岗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工资50元,并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2、员工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累计旷工15天,学院将给予除名处理。

  五、缺勤处理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公办医院的病假证明,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急症、重症者除外)。

  2、当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内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资。

  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除工资外,同时扣发当月全勤奖。

  4、全年病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病假届满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需继续治疗病休或因病仍无法正常工作的,视为自动离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时,需提前一天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2、当月请事假累计3天(含3天)以内者,每天扣工资25元;事假超过3天者,除按上述标准扣发当月工资外,同时扣除当月全勤奖。

  3、全年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的,学院有权解聘。

  (三)婚假

  在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时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倡教师婚期安排在节假日。

  (四)产假

  1、女职工在学院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生产时给予5—5.5个月全天休假。按照有关规定产假可在产前休息,但产前休息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

  2、女职工在学院工作不满一年怀孕,学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女职工在哺乳期间学院给予每日半天(1个下午)的哺乳时间,工作量标准不变。

  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工资,完全由社会统筹负担,没有参保的由个人负担。

  (五)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由本人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可享受丧假3天。

  (六)带薪学习、培训

  1、学院组织员工参加的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班,学习期间仍计发工资的为带薪学习、培训。

  2、员工带薪学习期间,发放岗位工资、校龄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停发其他项目的`工资。

  3、带薪学习时间超过15天的,须与学院签定《培训合同》,有关事项按合同条款执行。

  六、长期休假的处理

  员工因产假、脱产学习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达到或即将达到20个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级以上职务自动免除,保留其员工身份。休假结束后根据岗位情况按返岗或调岗处理。

  七、请假审批程序

  员工请假半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并提交直接上级,按以下程序审批:请假1天以内者,由所在科室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长批准。

  八、考勤汇总与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门为单位将请假单及其他缺勤情况报分管院长签字后汇总送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汇总全院考勤情况,并将缺勤等情况进行公示。如有逾期不报及瞒报舞弊情况,经证实后扣罚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工资每人每次50元。

  九、补充说明

  各部门中层正职以上,如因在原单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职务而不能出满勤者,需在人力资源处备案,经院长批准后,视为出勤。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15

  一、工作时间

  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

  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

  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

  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

  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

  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

  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

  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

  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

  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

  (三)、相关规定

  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

  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

  四、其它

  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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