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9 16:58:59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工地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地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工地管理制度15篇

工地管理制度1

  1、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设置防护网。

  2、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单位应禁止学生和校内儿童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及时送到学校处理。

  4、严禁施工单位人员在校食宿(学校同意除外)。

  5、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不准随便进入教学区、生活区,形象正常教学秩序。

  6、学校按照图纸、合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道道把关、层层验收,有权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等不良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工地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企业承担项目部施工任务期间的全面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规范施工企业与劳务企业的经济合作关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工程劳务分包(原则上指含小型机具、部分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工程分包,下同)、专业分包、整体包工包料承包的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劳务管理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谁用人,谁负责”。

  第四条:施工企业与劳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法人之间的经济合作关系,其经济合作关系以书面的承包合同形式确立,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之间的关系是用工主体与劳动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合同关系一经确立,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得以实施。

  第二章劳务企业的管理

  第五条:严格执行劳务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及劳务管理业务流程

  一、在项目部范围内从事工程整体包工包料承包或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企业,必须具有专项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或建筑工程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在项目部内部进行工程承包。

  二、坚持劳务企业以企业法人形式承担建筑施工任务,严禁项目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市场准入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严禁项目部绕开准入企业直接与民工班组签订承包合同,对民工直接付款等扰乱准入企业内部管理秩序的行为,杜绝无证照经营和零散用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禁止劳务企业对所分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四、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分包招标管理业务流程》、《劳务工实名制管理业务流程》及《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业务流程》的控制程序执行。

  第六条:为了加强项目承包经营过程中的全面预算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人工成本,项目部在进行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时,应实行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议)标制度,确保使用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企业(队伍)的综合素质及价格的合理性。

  第七条:劳务企业招用的劳务工必须符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具有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劳务工不能低于规定比例;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项目整体包工包料承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企业、劳务工档案。由项目部必须对入场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并填写进场务工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3),附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否则,项目部申报的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审批表项目管理部(劳务)将不予审批签字,至上报为止。

  第九条:劳务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与劳务企业必须先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后,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劳务企业必须与其使用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务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一周内将所签订的劳务工劳动合同花名册(详见附件4)报送项目管理部(劳务),否则,将对劳务企业(队伍)进行500元/人的处罚,项目部必须监督落实,否则将对项目部负责人予以500元/月的处罚至签订为止,此罚款在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审批时一并扣缴。

  第十条:劳务企业承担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遵纪守法,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严禁使用年龄不满18周岁的童工和男性超过55周岁(不含55周岁)或女性超过50周岁的务工人员;严禁使用负案在逃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男女混住,一经查处将对劳务分包企业(队伍)的负责人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十一条: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在施工现场集中建立大食堂,实行劳务工集体就餐,并由工程项目部派专人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使劳务企业(队伍)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卫生环境和休息环境。

  第十二条:在项目部施工的劳务企业(队伍),在组织实施生产任务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宿舍,文明食堂。

  第十三条: 做好劳务企业劳务工的工伤保险和职业技能及安全培训工作

  一、根据国家和新疆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地区有关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劳务企业在施工期间必须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其所雇用的劳务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工伤保险费缴纳的程序为由项目部负责办理并代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按工程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一次性缴纳,由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企业(队)按其完成的。总产值进行分摊和缴纳。如劳务企业(队)不配合项目部办理劳务工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的',项目部将不予审批支付劳务企业(队)工程分包款,至缴纳工伤保险及办理劳务工工伤保险登记手续为止。

  二、项目部要做好施工现场劳务工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劳务企业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部负责人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劳务工工伤保险管理责任书》,按时上报农民工参保人员花名册,并随时上报在施工过程中新增加务工人员的花名册及办理务工人员的参保登记手续,凡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或无身份证的务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否则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均由项目部负责人全权负责。

  2、按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如工程项目的实际交工工期超过工程合同约定的交工日期时,项目部必须及时办理交工工期的延期手续,具体为:在工程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到期25日前,项目部应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盖章后,办理变更项目施工期限手续。若因超出上报时限发生的伤亡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负责人全权负责。

  3、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劳务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因劳务工工伤保险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且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弥补的,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

  三、 在项目部工程分包的劳务企业(队伍)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教育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劳务经营活动。对从事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及信号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检查是否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对无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人员不准上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否则一经发现将对项目部和分包企业分别给予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时,为保证项目部与劳务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合作顺利,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项目部的合同监督、审核、签证变更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分包企业应委派专人为施工现场代表(以法人委托书为准),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及全面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以此作为双方对帐时的有效凭证。同时,劳务企业必须加强在施工现场的技术、安全消防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办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方式与劳务费结算和支付

  第十六条:项目部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开工(或施工)前应做好工程项目成本计划收入与支出的分析工作,凡进行工程分包的劳务企业,必须以企业法人形式承担建筑施工任务,严禁项目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市场准入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否则,将对工程项目承包负责人予以5000元的处罚,此罚款在月度资金支付计划审批时一并扣缴。

  一、工程整体包工包料承包的劳务企业负责人,对所使用的劳务队必须签订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对所签订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书》必须按正规制定的统一文本签订,不得随意拟稿自行确定。

  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双方签订之前,对所涉及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价格和劳务费支付比例问题,必须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劳务)审核后,劳务(专业)分包合同才能双方签订并实施(需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劳务)备案)。

  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务队所属的务工人员花名册(附件3)并加盖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公章

工地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职工的工作和休息质量,保障身体健康,项目部领导班子群众制定了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每个职工应该把宿舍看作自己的家,保持个人卫生,上班前叠好被子,保持整洁有序。

  2.每个寝室由班组长指定或推选一名寝室长,督促指导。职工每天轮流值日清扫寝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地点。

  3.禁止职工私自接电,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破坏公用设施,乱涂乱画,随意拉接电线,随地涂痰大小便,聚众赌博等行为,违反者将罚款10-100元。

  4.宿舍的卫生负责人每天检查,值日生不得移交。每半个月,项目部会同各工种负责人及寝室长进行宿舍卫生评比,评出最好和最差的各一名,并进行奖罚处理。

  5.宿舍内各种活动不得超过晚上10点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将被警告,不听者罚款50-100元。禁止赌博、卖淫、斗欧、酗酒、偷窃行为,如发现将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6.禁止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员在宿舍内住宿。

  7.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提高警惕,防止小偷行为。一经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将被除名开除,并扣发全部工资。对举报有功者将予以奖励。

工地管理制度4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

  二是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工地管理制度5

  1.劳动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2)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3)室外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戴安全帽。

  (4)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通畅。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6)严禁赤脚,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电梯进口,管道井口及楼梯井口倒垃圾扔杂物。

  (9)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保安制度

  (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乱纪章行为,并及时制止,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3)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绝不允许任何人拿手出工地。

  (4)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现场,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情况,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5)当工人发生纠纷时,保安人员应立即调解制止

工地管理制度6

  装饰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办法:

  装饰现场也是事故高发的地方,虽然没有建筑行业那么危险,但是安全意识也是重中之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贯彻于生产的全过程,与工地生产有关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减少发生的:

  一、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即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办法,制定技术措施;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二、当生产进度与安全技术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要求,在解决了安全技术,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施工生产;

  三、参加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严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违章从重处罚;

  四、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工地,禁止穿拖鞋或光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出入口交叉作业要有防护棚,距地3m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栏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电工、焊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有操作证,对于施工现场用电由电工负责,具体操作所发生一切电器故障由电工排除,其它人员无权处理,对私拉乱接电线未经允许者,处罚100元,发生用电事故概不负责;

  六、改革工艺、减少不安全因素,变高空作业为地面作业,手工操作为机械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安全员或项目经理领导在施工现场发现吸烟者,给予处罚20-50元/次,由此引起的火灾事故,根据情节,追究安全员、当事人、施工队领导三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高空作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对违反操作规范的,按照“施工队管理条例”处罚50元/每次;

  九、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工地管理制度7

  一、工地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二、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三、食堂必需有卫生许可证,饮事人员必需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四、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五、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需清洗消毒。

  六、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七、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八、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木桶,并应刚好清运。

工地管理制度8

  1、施工现场道路、车辆交通实行统一管制。

  2、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保安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工程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否则取消在施工现场的运输资格。

  4、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要求等。

  5、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或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定。

  6、履带式起重、运送车辆,严禁在砼路面油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

  7、道路切断或破坏处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

  10、为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杂物。

  11、对驶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工地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工地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物业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各物业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处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处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20xx元施工保金,其中包括装修管理费(按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保安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本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保安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处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工地管理制度11

  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一些施工问题负主要责任;

  2、读通施工图,参加施工图自审和会审,学习掌握和贯彻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规章、规范和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相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施工。

  3、编制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编制相应材料、周转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报项目经理核准后实施。

  4、做好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经常性的检验与督促。

  5、认真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及时搜集和整理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6、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检验和整顿。

  7、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工地管理制度12

  一、收集工程资料的原则

  (1)及时参与原则。施工单位文件资源的收集、管理工作必需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应经常深入施工工程现场,了解施工动态,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全面信息,便于施工资源的及时收集、整理和核对。

  (2)保持同步原则。资源的收集工作与工程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密切相关,必须与工程的施工同步进行,以保证文件资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认真把关原则。与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密切配合,严把文件资源的质量关。无论是对企业内部,还是对相关单位之间往来的文件资源都应认真核查、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1、整理分类。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类。

  (1)按资料的来源不同。如分为属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有关部门等。

  (2)按资料归档的对象不同分类。如属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等。

  (3)按资料的内容不同分类。如属于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物质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检测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按资料的专业性质不同分类。如属于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工程、电梯工程等。

  (4)按资料形成先后顺序分类。对同一类型的资料应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2、存放保管。应配置适当的房间、器具(如文件筐、文件夹、文件盒、文件柜)等来存放文件资料。资料盒、书籍等要摆放整齐,加强管理,做好防范工作。

  3、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应建立建健全完善的关于文件及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存、传阅、借阅、查阅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避免文件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4、及时组卷、保管、移交、归档。整理后的文件应及时组卷,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及时把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保存收藏的竣工资料,分别进行移交,完好归档。

  5、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报废的资料严格按照销毁和监销制度进行销毁。

  6、参与施工现场规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制定施工方案,提取材料用量计划。

  7、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编制与整理,收集质量证明文件。

  8、定期检查,每月25日检查当月所完成工程的施工资料。

  9、公司职员调离或离开之前,要到工程管理部签字确认是否有借阅记录,如有借阅,要将所借阅的文件资料完整归还,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

  10、资料员应遵守资料保密的原则,公司文件不得外借、刻录、所使用电脑应加密,他人不得随意开启。

工地管理制度13

  一、对工地所需主材数量进行核对并检查材料质量检验报告,避免材料浪费和劣质材料流入工地。

  二、做好日常工地材料的进场登记、材料领用登记。

  三、对工地进行例行检查,对于所发现浪费材料情况进行制止,对于可二次利用的.材料立即返回材料库房。

  四、根据施工图详细核对所用材料数量。

  五、对项目部日常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对项目部所有文件进行收发登记。

  六、对主要建筑材料(水泥、地面砖、装饰木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材料采购计划,分批进场,对各种材料的入库、检验、保管和出库应严格遵守公司质量文件的规定。

  七、少量钢材、水泥、石子、砂子直接运至工场或指定地点,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八、水泥仓库垫高300MM防止受水浸或受潮,水泥装卸运输不准野蛮抛掷,已破包者,收集集中来使用。

  九、加强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材料设备丢失。注意防火严禁吸烟。

  十、工地严禁乱扔、乱堆放材料,不同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反对浪费材料,提倡合理利用材料。

  十一、及时安排清理费料、垃圾保证走道通畅现埸规整有秩序。

工地管理制度14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安全管理目标

  1)总体目标:杜绝重大伤亡及火灾、机械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争创'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认真分析本工程安全重点和难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防护和安全保证措施,搞好安全预控。

  3)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1)安全管理体系

  由我单位工程部组织制定安全创优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创优申报和检查联系工作,组织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完成地方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

  2)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专业专(兼)职安全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我单位工程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详见《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图01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图

  3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1)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指定的相适宜的法律法规,编制、下达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安全文明工地的推荐、申报、评选工作,协调、指导各项目搞好安全文明工地的迎检工作,参与各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检查。

  3)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监督项目整改。

  4)督促、收集、分析项目每周安全汇报资料,帮助项目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将我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我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

  5)负责审定项目编制的安全方案及消防预案,定期检查项目安全、消防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情况。

  6)协助人事部搞好新进岗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搞好安全生产。

  7)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检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拟定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8)协助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9)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10)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1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12)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1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14)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来开展,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4.1安全巡视

  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内各责任人,在项目安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各责任人对各自区域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工作点要严加检查,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提示,对出现的安全违犯行为随时查处、上报。

  4.2安全报告

  安全管理机构内各责任人,按规定填写每天的安全报告报项目安全总监,对当天的安全隐患巡视结果提出统计报表,对当天的生产活动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专职安全员编写每月安全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安全总监和上级安全部门。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申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4.3安全分析会

  会同业主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召开每月的安全分析会,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形式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当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完工时间,对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对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对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5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单位、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单位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单位,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工地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搞好工地的水电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用电用水的安全可靠,节约资源制定工地生产、生活水电管理制度。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地生产、生活的水电管理。

  3引用标准、术语

  3.1引用标准

  3.1.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

  4组织和职责

  4.1组织

  4.1.1成立项目水电班,班长一名、若干电工和按管工组成。直属项目部领导或项目部某一施工分部负责,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

  4.2职责

  4.2.1水电班组负责对整个工地的生产、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负责对水电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负责每月对各单位水电费用的登记记录,并提供给项目部,实施每天24小时值班制,确保10小时水电供应正常,要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对水电进行经常的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4.2.2用水用电单位要服从水电班组对水电使用的管理,尊重水电管理人员。

  5水电管理要求

  5.1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5.1.1一般规定

  5.1.1.1施工用电的布置应按已经审批的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和业主的有关规定。

  5.1.1.2施工用电设施按施工方案施工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1.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和布置图等资料。由项目水电班负责运行和维护,严禁其他人员拆装该设施。

  5.1.1.4电工应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1.1.5各部门单位用水用电均设置水电表计量水电量,严禁各单位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偷用水电。

  5.1.1.6施工用水用电地下埋管应在地面设置标识,各方应注意对水电管线的保护、爱护水电设施。

  5.1.2施工用电设施

  5.1.2.1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系统,严禁同时采用tn-s和tt系统。

  5.1.2.2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5.1.2.3低压配电箱标准按安全设施标准执行。

  5.1.2.4配电箱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1.2.5电气设备附近配备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

  5.1.2.6配电线路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相同,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单位:mm2)

  相线截面s≤161635

  相应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816s/2

  5.1.3施工用电及照明

  5.1.3.1电气设备不得超铭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5.1.3.2溶丝溶断后,须查明原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5.1.3.3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地应用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5.1.4接地及接零

  5.1.4.1在施工现场,无论是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或公用变压器供电,严禁采用tn-c接地保护系统。

  5.1.4.2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零线(pe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1.4.3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严禁简单缠绕或挂钩。

  5.1.4.4380v/220v动力、照明配电箱中提供给设备保护接地用的连接点必须确实可靠接地,禁止处于无接地的悬浮状态,以防引发人身触电。

  5.1.4.5触电保护内型为i类的电气设备,其可导电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其保护开关应采用相应容量的自动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开关。

  5.1.5施工用电其他管理

  5.1.5.1电气绝缘工具应按规程进行定期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绝缘工具。

  5.1.5.2电气设备维护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不许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用电手续。电源停用时应在开关加锁或取下保险丝。

  5.1.5.3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

  5.1.5.4严禁私自乱接电源线路。非电工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5.1.5.5严禁将电线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将线芯挂在电源开关上。

  5.1.5.6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

  5.1.5.7接引至移动电动机械或手提电动工具的电源电缆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单相设备)或三相五线(三相设备)的移动式软电缆,其中的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的截面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移动电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移动电动机械或手提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随工具配备的电源线,不得随意更换、接长。如有损坏需要更换时,应采用同型号规格的电缆,其长度不得大于原有长度,如果不清楚原有长度,不得大于2.5m。

  b)供电给移动电动机械或手提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设一机一漏电开关保护,并设相应的三孔(单相)或四孔(三相)电源插座。

  5.1.5.8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应可靠牢固,严禁用缠绕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5.1.5.9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线尺等导电体进行测量工作。

  5.1.5.10电气设备和各类电动工具(机械),特别是检修现场临时安装使用的砂轮机、电钻、电风扇等,其电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5.1.5.11生产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其高、低压侧接线柱必须设护罩,以防工作中误触碰。不停电更换焊条,必须戴焊工手套进行。

  5.1.5.12在潮湿或水面上等恶劣环境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采取防止触电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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