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9 11:48:16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

  一、要求全体职工树立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思想观念。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

  二、要求全体职工在公司工作、生活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违者对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要求全体职工上班期间必须做到工装紧凑、佩戴安全帽、排除工作中的一切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后车间窗户关闭工作由车间卫生责任区划分的各设备操作员负责,检查到一次不关窗户者罚款20元;车间大门下班后由车间办公室负责落实关闭。

  五、所有旋转设备操作者在设备旋转工作期间严禁带手套,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所有设备操作者用行车夹装和拆卸工件时,一定要谨慎操作,防止损坏设备和夹具,如有操作不慎造成设备或夹具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罚款100 ~ 200元。

  七、行车起吊大型工件或起吊加工后的工件形成90度起吊角时,其90度直角处一定要垫上90度铁板,防止切断钢丝绳造成事故。

  八、行车沿安全通道运行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人员严禁进入起吊物下方。

  九、行车检修等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严禁将物件从高空扔下,地面工作人员要保持警惕尽量远离检修现场。

  十、要求所有行车操作者在起吊工作完毕后,一定要把吊钩上升至离地面两米以上,不得悬挂工件,放开操作手柄时其摆幅不得超过1米。

  十一、两人以上使用行车起吊工件时,一定要紧密配合,先打招呼后动作,谨防挤压住手脚。

  十二、在起吊超大吨位的工件或产品设备时,一定要有两人以上观察钢丝绳和行车大梁的'稳定性,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十三、从事焊割作业的所有人员,停止阶段性工作和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和气阀,并把焊具或割具收盘完整放在焊机或割具小车上,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四、电工检修行车及大型设备时,一定要有人配合,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2

  1、新工人操作设备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重点设备、特殊工种须以培训考核后凭证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指定没经过培训的工人操作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指挥者负责。

  2、工作前必须熟知所使用的防护用品、防护设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进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使用各种防护设施。

  3、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排除故障和隐患。

  4、上班时,进车间人员均应穿工作服、工作鞋。

  5、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业;设备的搬迁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禁止使用除锈剂清除机械、设备、配件的锈蚀;禁止使用汽油浸泡机械配件;禁止使用汽油、丙酮、酒精、丙醇、挥发性强的试剂,擦拭机械设备、(属于设备使用说明书载明的`必须使用的试剂、油料、化学物品除外)。

  6、使用手提电器必须采取绝缘、接地等防护措施。

  7、各车间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阻塞。

  8、各机台需引接电线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引接,引接电线要求整齐,牢固、严禁乱拉乱接。

  9、禁止生产设备、动力设施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电器开关、安全防护开关,必须符合用电要求。

  10、瓶装、桶装化学试剂、硫酸、油料按规定使用后,必须使用原盖封存,禁止敞口存放。

  11、禁止擅自拆装、组装或互换机械设备的配置、部件。

  12、本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允许非本岗位人员、动用机械设备。

  13、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私自挪动消防器材。

  14、需要用炉灶加热时,应先检查加热容器是否安全、清洁。必须将容器、加热炉及地面洒落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加热。在加热过程中,火焰不得超过锅底范围,并必须有人守护观察。

  15、进车间的原材料、应规范、整齐的放置在材料预进间。

  16、各班组在下班前必须将未使用完的原料密封放好,设备擦拭干净,成品、半成品有条理摆放,不得阻塞通道。

  17、非生产性杂物不得进入车间,保持生产场地清洁卫生,回收包装物应叠齐打捆,垃圾应装袋,按指定的地点放置。

  18、非生产人员、小孩、非生产用车辆一律不准进车间。

  19、下班时应门窗、切断电源和气源,熄灭火种。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3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4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高度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

  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保证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三、各级部门负责人及全体人员应牢记并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岗位设置规范化,物品摆放应符合有关规定。(特别是各类警示标志)。

  五、当班人员有权拒绝非本岗人员随意进入其岗位和动用其岗位任何物品,有权拒绝不熟练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六、按时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七、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着装上岗。

  八、新进厂的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且考核合格方能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方能上岗。

  九、任何人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区。

  十、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十一、工作人员不得行走或站立在生产区非安全位置。

  十二、经常检查走道板、护栏等,如有损坏或不牢固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十三、生产作业时,注意防滑,遇到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

  十四、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条、班组长是本班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理念,时刻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抓好班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第二条、工作现场要做到工人按章操作,班组长遵章指挥,杜绝野蛮施工和乱岗操作不文明行为。

  第三条、班组与班组之间,工人与工人之间互敬互爱,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共同解决困难和问题,使班组业务素质过硬,工作协调,互免互进,积极拼搏,为争创优胜班组,实现安全生产而努力工作。

  第四条、人人讲文明、讲礼貌,尊师爱徒,爱护公物,遵守职业美德,自觉维护矿区秩序,不酿酒闹事,打架斗殴,杜绝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

  第五条、班组长带领全班组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指示精神,规范职工道德和社会公德,创建和谐矿区,营造人人争当文明职工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班组成员严格遵守矿井上、井下文明规范,出现一次违犯者罚款10元。

  第七条、工作场所物料实行定置管理,分类码放、整齐有序。物料摆放不适,巷道不清洁者,视情扣责任者10—30元。

  第八条、巷道达到“四无一整洁”即:无积尘、无积水、无杂物、无喷浆层、无悬石,责任区内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巷道整洁。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运营、建设施工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落实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扬尘治理等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及厂站、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办法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工程建设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五条运营管理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运营类项目、厂站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六条其他项目管理部门

  对管辖范围厂站、项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主管部门、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策划并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对各部门及其所管辖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辖厂站、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项目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十条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本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如: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责任,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应按规定健全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有监理的项目,应要求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细则,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并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二)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应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外运时,运渣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冲洗除尘和号牌清晰,做到运渣车辆不带泥出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应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规定。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各项目管理部门、各厂站、项目和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细则或要求,对相关内容及要求予以调整或删减

  第十三条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作业环节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现场配备职业危害检测监测、报警等设备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健康保护警示标志等。作业人员穿戴符合标准规范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面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进行职业病筛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并妥善存档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推行“8s管理

  有条件的部门或厂站、项目,应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有序推进“8s“管理,创造优雅的生产和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高质量、精密化产品,减少浪费、节约物料成本和时间成本。通过推行”8s“建设。

  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

  2、提高生产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

  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

  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第十五条“8s“推进计划

  鼓励逐步推进,有序推进,达到条件的优先实施,从3s逐步推进到8s。

  1、先推进“3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2、 3s达到要求后,推进“4s”、4s达到要求后,推进5s,以此类推,有序推进到6s、7s、8s。

  第十六条“8s“管理内容

  8s,即在生产现场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

  整理: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整顿: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清扫: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清洁: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素养: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节约: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冲洗设施宽度略大于大型车辆宽度,每侧可设置上、中、下三层喷头,上层喷头高度为2.0米,中层喷头高度为1.2米,下层喷头高度为0.5米,每侧每层喷头不少于8个,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0.5米,总喷头数量不少于48个,喷头须固定牢固),冲洗区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大于8米的麻袋。确无条件设置立体冲洗设施的市政项目,1公里施工区间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第十八条裸土覆盖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及时清运。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以外作业时,裸土应进行绿化或采用人工草坪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围墙或围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米。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第二十条喷淋装置

  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安装有塔吊的,应在塔臂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设置不少于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一条土石方开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二条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临时硬化。进行基坑开挖作业时,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硬化。

  第二十三条封闭运渣

  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运输或设置密闭垂直清运通道,不得高空抛撒建渣,做到工完场清,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在线监测

  主管部门有在线监测要求的项目,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未达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7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目标

  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动静态达标。

  三、环境整治标准

  1、环境卫生包干区要做到“四无一畅通”。即: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无积尘,水沟畅通。

  2、严禁携带瓜子、花生、果壳入井,严禁乱扔一次性消耗品(包装盒、塑料瓶、纸屑等)。

  3、链板机头、控制台、及交接班等处要保持清洁

  4、挂衣架或挂衣钩正常使用,衣服不准乱搭乱放。

  5、工具包不得随意乱挂,各施工点必须指定地点统一吊挂整齐。

  6、卫生包保区域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四、材料定置化管理

  1、材料分区集中码放整齐。

  2、木料、盖板、锚索、钢带、金属网必须分层码放整齐,相邻材料外缘必须成一条线,高度不超过1.2米。

  3、炮泥必须入池管理,料池砌成长方形,料池距轨道不得小于400mm。

  4、堆放材料安全间隙要求

  ①严禁在巷道两侧同时堆放材料,原则上水沟侧不准堆料,特殊情况必须经矿许可。

  ②材料堆放处行人侧安全间隙必须达到700mm,材料堆放外缘与轨道间距不小于300mm,否则严禁堆料。

  五、牌板吊挂管理规定

  1、所有材料及配件必须悬挂标志牌。

  2、同一地点规格一致的牌板必须装框或组合吊挂,且做到平、直、稳,不准采用铁丝钩直接吊挂。

  3、单块牌板必须靠帮吊挂平直、牢固。

  4、能组合吊挂的牌板如没有牌板框的,上下用木条、上木螺丝固定,木条两端不得超出牌板板面。

  5、牌板必须吊挂在醒目地段,底边距腰线以上0.2米处,距离底板不得小于1m。

  6、图牌板内容必须齐全、准确、完整无损,板面洁净,每班由班长或跟班队长负责整理并清洗牌板。

  六、管路吊挂管理规定

  1、临时安装的管路必须与现有管路做到统一,吊挂平直。

  2、因巷道维修或施工作业影响造成管路下放的,完工后必须将管路重新吊挂平直。

  3、多层管路吊挂,原则上细管在上、粗管在下。管路吊挂平直,多层管路法兰盘对齐,相邻管路间距均匀(任意50米范围内间距误差±50 mm)。吊挂点间距保持均匀。每节管路一处吊挂点,允许误差≤0.5米。“C”形钩开口处一律指向巷帮,上、下“C”形钩吊成直线。

  4、压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个风、水拔哨。拔哨方向保持一致(向上),与水平面夹角45°;排水管路拔哨根据现场需要设置。

  5、管路每隔100米喷字(或标志牌),标注管路名称、流向。每节管路进行编号。

  七、处罚制度

  1、巷道及时安人清理,巷道无浮煤、杂物,无脚丫,无积水,无空帮空顶。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各100元。

  2、未按管路吊挂管理规定执行的',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各100元。

  3、管路吊挂钢丝绳,绳头伸出长度大于100mm未处理,一处罚责任人和负责人各100元。

  4、管路跑、冒、滴、漏(200mm处有手感、滴水成线的),不符合要求未安排处理的,对责任人每处罚100元。

  5、电缆使用钢绞线吊挂,电缆钩统一,规格要平直、整齐、间距均匀,不符合要求的按每处对责任队负责人及责任人各处罚款100元。

  6、各类管线拆除后,吊(悬)挂物不及时拆除的,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7、巷道内堆放的设备、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并实行挂牌管理,违反一项处罚责任人100元。

  8、物料堆放在轨道两侧,人为造成安全间隙不够,威胁行人行车安全的,罚责任人200元。

  9、环境包保及整治区域不实行挂牌管理的,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10、材料牌板大小不一致、吊挂不整齐,每块处罚责任人100元。

  11、牌板字迹潦草或模糊,专用牌板挪作它用,每块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各100元。

  12、损坏的牌板不及时更换,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20、对于故意涂抹、损坏牌板者,一经发现,责任人处于都100元罚款。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08-15

清洁文明生产管理制度06-05

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01-09

施工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02-18

文明生产承诺书03-11

公司文明办公制度及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制度04-28

水电站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07-16

安全管理制度06-21

安全管理制度02-01

(经典)安全管理制度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