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1 15:54: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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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中专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中专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统一协调实习生的实习培训,安排在岗实习和指导老师等事项。

  第二条 对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但没有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人事编制在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签订《实习协议书》(附件),公司负责实习生在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实习员工实习期为6个月(实习时间累计6个月)工资由公司财务部发放(按定资的80%发放)。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与用人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各用人部门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实习方案执行,确保每个实习生必须有一个专门对其工作和生活负责指导、培训、以及与部门、公司进行沟通的老员工做为指导员。实习生的指导期为三至六个月。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实习生安排相应的实习培训:

  一、公司实行公司、部门、团队三级岗位培训教育,对实习生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培训记录;

  二、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实习生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职业素质、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必须有实习生签字的培训记录;

  三、实习生实习期结束,实习协议自动解除。符合岗位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和转正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转为正式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要求其立即离开公司或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

  财务实习生实习期结束后,其岗位配置由财务部统一安排。财务部应向人力资源部出具由财务主管领导签字的《工作业务联络单》,列明需要安排的实习生的名字、入职部门、工作岗位、到岗时间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人力资源系统中发起调配申请。财务部暂时没有安排的实习生,实习期结束后仍在实习编制内。

  四、实习生办理转正手续,用人主管部门必须在实习期结束前一个月对其实习期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确认是否留用该生。并在实习期结束前通知到实习生本人。

  第五条:未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而仅实习协议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安排,可以到公司进行社会实践学习,签订《实习协议书》。

  一、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协议规定,严格按照公司计划安排开展实习活动;

  二、严格遵守公司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个人人身安全;

  第六条:实习期间实习生应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导员和各级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公司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否则,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实习,要求其离开企业。

  第七条:大、中专学生实习结束应向公司递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

  第八条:与公司签过就业协议的实习学生工龄从实习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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