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5 18:33:07 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车辆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车辆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涉及范围只包括所属企业装备运行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

  第四条 各企业应明确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主管部门,并依据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本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共同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质检锅〔20xx〕31号《特种设备目录》以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1 与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作业环境和配套设备的特点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企业主管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本企业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二)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报废等计划的审定、技术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三)参与新购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安装单位资质的审查。

  (四)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台账的建立、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或参与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负责对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单位操作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

  (七) 负责对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维修单位资质和维修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企业使用单位职责:

  (一)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企业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二)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技术档案。

  (三)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工作。

  (四)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五)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六) 负责对操作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外单位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和使用监督。

  (七) 参与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

  第三章 相关定义

  第八条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九条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水平移动重物的

  3 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第十条 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第十一条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第四章 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电梯和厂(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使用单位按时申报检验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检验计划,会同省、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经检验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4 第十四条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必须在明显部位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禁止使用。

  第十五条 新增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十六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单位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从事其认可项目的业务,并且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十七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两年复审一次。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资格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安装、大修和改造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告知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

  5 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产权单位。

  第二十条 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天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产权单位。

  第二十一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变更产权时,原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产权单位,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

  第二十三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及时申请予以报废,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在防爆区域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第二十五条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以书面报告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

  6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车辆管理制度2

  车辆营运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车辆运营流程,确保安全、高效、经济的`运行。这一制度涵盖了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调度、驾驶员管理以及相关费用的控制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车辆购置:规定车辆选购的标准,如品牌、型号、性能指标,以及采购程序。

  2. 车辆使用:明确车辆使用的审批流程,包括车辆分配、使用记录、钥匙管理等。

  3. 车辆维护:制定定期保养计划,规定故障处理流程,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 车辆调度:设定合理的调度规则,优化运输效率,防止资源浪费。

  5. 驾驶员管理:包括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培训、考核、行为规范等方面。

  6. 费用控制:设立车辆运行成本预算,监控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各项支出。

车辆管理制度3

  第一章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处罚50~200元,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8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则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事先向主管申报,由主管核实车辆暂无公用方可批准。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担。

  7.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将车辆清洗干净。

  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贵重物品及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第二章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保养、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300元时,应与主管联系请求批示。

  4.若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实际情况与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主管负担。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领导,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4.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配合工厂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负面效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四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3.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五章奖励条例

  1.驾驶员在一月内若没有任何交通违章以及赔付,并且在安装过程中没有出现包括返工、客户投诉、延时延期等在内的一切造成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以及损失的事件,则奖励驾驶员100元的额外绩效奖。

  2.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奖励300元。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的奖励100元。

  4.举发、设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100元。

车辆管理制度4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车辆管理制度5

  第一节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车管处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出车目的地及事由、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车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车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七条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车辆和驾驶员对号入座。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车管部门联络,车管部门除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九条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十条外单位借车,除在行政部填写接车协议以外还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二节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向老司机请教,需要维修的及时到车辆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十一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随公司人员外出办事的驾驶员,如果不需要驾驶员跟随进入的,驾驶员应呆在车内或整理车内车外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电话(睡觉除外)。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电。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电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司机在一个月中的两天休息只能选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行为。第十八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第十九条司机在收车之后,一定要在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再离开车辆去干其他事情。

  第二十条车管部门每年根据驾驶员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优秀员工”以及现金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更换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

  出车单及油卡的管理

  一、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驾驶员一份,车管部门备案一份。

  二、“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人及路径、出车时间及公里数、收车时间及公里数。

  三、用车人在填好出车单之后,应找部门经理或部长签字方可有效,部门经理或部长在出车单签字时应综合考虑本部门一天内同方向需办理的事情,能并车的尽量合并用车,为公司节约,为自己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

  四、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纪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中华尊驰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俊杰每100公里10升油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司机奖惩制度

  1、车队实行安全、优质、服从调度、节油奖。以年为单位对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服从安排、节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公司将对驾驶员的出车公里数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司机出车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车补助,此项补助只在年底结算,对于新来驾驶员不满一年者将把公里数累计到下一年年底发放。中途辞职或被辞退者不发放。

  3、根据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量、公里数、加油钱数对每辆车进行评比、监督、抽查,对于油和公里数实行多罚少奖的政策。(少:包括对于空调的控制,道路的选择等多:包括中途绕道办其他事、道路的选择、空调的控制等)

  4、对于驾驶员出车过程中用车人有急事要求去其他地点的时候,驾驶员要求用车人或自己向车管部门如实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对于不汇报私自决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的处理。

  5、未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的,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程度的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

  6、不服从车管部门安排的,依次给予警告、取消全年评优及获得奖金资格、开除等处分。

  7、车管部门或其他领导将不定期对院内车辆进行抽查评比,对于车辆停放不规范,车辆卫生差的车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如不改者将进行罚款甚至开除等处理。

  此办法为试行办法,如果在车辆管理过程当中有所纰漏及时改正并及时生效。

车辆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车辆管理制度7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车辆运输工作流程

  1.调度员负责接收用户信息

  2.调度员按照发车计划给司机下达运输任务;

  3、司机按调度的发车计划到搅拌站主楼装车,集控室出具一式五联的《供货单》交付司机;

  4.实施运输、质量的监督与审核

  (1)司机负责监督混凝土装卸工作,并对运输质量负责;

  (2)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时,司机应立刻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解决。

  5.交付

  (1)司机将混凝土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交给指定人员;

  (2)用户在《供货单》上签字盖章,自留一联;

  6.结算

  (1)司机负责带回经客户签字确认的《供货单》并交给调度员;

  (2)调度员负责对《供货单》进行核对、统计、转交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记帐后在结算期限内与用户进行统一结算。

  二、车辆运输管理办法

  1、各承运司机必须按公司生产调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输任务,每发生一次未按要求承运的车辆,一律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罚款。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不仅赔偿损失而且视情节暂停运输,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2、承运司机的运输车辆在途中出现车辆故障和交通肇事等问题,不能按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30分钟内必须打电话向公司调度和车队队长汇报详细情况,尽快采取措施。

  3、 承运司机必须保管好各票据并按规定及时传递各种票据,否则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者当月不予发放业务提成。

  4、 各承运司机必须根据公司生产调度下达的指令,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车,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如有违反,将按规定处罚。

  5、 各承运司机接受处罚后,必须在下次装车前按规定及时将罚款交公司财务部,如果承运司机不能按时上缴罚金,生产调度不分配任务,并在运费中扣除。

  6、 运输问题处罚标准

  (1) 承运司机未按要求时间把货送到用户手中,影响用户使用,每晚一次罚款200元;

  (2) 承运司机在整个承运过程中有倒换、盗窃所运物等行为者,要全额赔偿所承运混凝土的价款,并视态度情况是否予以辞退。

  (3) 承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和临时故障不能按时间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30分钟内不能及时向公司汇报的罚款100元/次,汇报后也要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可加重处罚。

  (4) 承运司机不能按要求传递票据或将票据涂改或损坏,罚款50元,如果丢失视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5) 承运司机到达运送目的'地,要热情服务和交接,做好卸车工作,如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用户反映强烈,视情况罚款100-300元。

  (6)承运司机发现混凝土有问题要及时给调度室和实验室反映,否则承担由此造成损失司机将视情况罚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可加重处罚,及时汇报后可免除责任。严禁私自处理问题混凝土,尤其是严禁给混凝土里加上水,若发现予以直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三、运输票据传递管理制度

  1. 运输票据是下达运输任务和运输结算的主要依据,各级管理人员及承运司机要认真执行票据传递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票据,如有破损、丢失由责任人负责。

2. 操作室负责《供货单》的开出,将《供货单》交到司机手中。

  3. 司机按《供货单》的注明的工程名称、数量按时装车,并将该单带到用户单位,用户单位在该单上签字后,司机将单带回,票据经涂改无效,破损丢失均由责任人负责,司机丢失该运单,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4. 车辆返回后,司机将票据交到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对司机带回的票据要有签收记录,以备查对。

  四、车辆用油管理制度

  1、严格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在公司指定油站加油,于每日 各车根据车辆油量情况进行集中加油,2、车辆加油实行“双锁分离制”。即在所有车辆的油箱上另行配装油箱明锁一把,原油箱钥匙由司机携带,增配明锁的钥匙由油料管理员保管,加油时由司机和油料管理员共同打开油箱锁进行加油。

  3、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做好车辆自查,保证运输用油。每次加完油,驾驶员要核实好数据,在加油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车号、加油时油耗量和公里数。

  4、每月对车辆耗油量根据实际情况推算出来的平均耗油量进行比对,误差率在 %以内的耗油量视为正常,超出误差率的耗油量由该车司机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5、对耗油量过高,确实存在问题的驾驶员,要采取批评教、车队通报、经济处罚,直至停车待岗等方式进行处 。

  五、车辆维修制度

  1、严格履行车辆维修审批手续,实行日常定点维修。按照申请、鉴定、预算、审批、下修车单、修后回执审核等程序进行。

  2、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修理时,驾驶员要在10分钟内及时向车队队长报告,由队长组织人员做出鉴定,填好记录备案,并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3、日常小修(1000元以下)由车队队长与调度组长沟通,并报设备部主任沟通同意后,签发修车通知单,到指定地点修理。

  4、对超过日常小修范围的和数额较大的维修,由车队书面请示设备部,由设备部主任阅审,报请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修理。并由设备部进行车辆维修竞价选择维修点进行维修。

  5、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设备部主任批准。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

  6、更换下来的废、旧件,应带回车队,做好登记后,统一集体保管。

  7、车辆维修完毕后,要向车队送达维修回执,车队做好登记备案。

车辆管理制度8

  本机械维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机械设备维护与修理工作,确保设备高效、安全运行,降低故障率,延长设备寿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日常检查与保养规定

  2.故障报修流程

  3.维修人员职责与技能要求

  4.维修材料与工具管理

  5.维修质量监控与评估

  6.安全操作规程

  7.应急处理措施

  内容概述:

  1.设备日常检查与保养规定:详细列出设备的日常检查项目,如温度、压力、润滑状况等,并设定定期保养计划,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2. 故障报修流程:明确故障发生后的报告程序,从一线操作员到维修部门的传递方式,以及维修进度的跟踪机制。

  3.维修人员职责与技能要求:定义维修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日常维护、故障排除、设备修复等,并设定相应的技能标准和培训计划。

  4.维修材料与工具管理:规定材料采购、存储、领用的流程,以及工具的保管与维护,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5.维修质量监控与评估:设立质量检查标准,通过定期评估维修效果,持续改进维修工艺和方法。

  6.安全操作规程:强调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7.应急处理措施:预先规划应对突发故障或事故的应急响应,包括临时停机、安全疏散、应急维修等。

车辆管理制度9

  第一、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二、申请人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车辆管理制度10

  1、在车辆起步前,必须先核实装卸人员是否已下车,周围是否存在任何障碍物,以确保安全后才能行驶。

  2、在行驶过程中,司机应保持适当的速度稳定行驶,留意前方车辆并保持安全距离,慎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

  3、请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冒险或抢行,始终先慢行、先给予他人行驶权利、先停车。相逢时应保持正常车道,不要侵犯他人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路面和雾天行车时,请控制好车速,并杜绝紧急制动和猛踩方向盘的.行为。

  5、下坡时请勿空挡滑行或熄火,通过弯道时请尽量靠右行驶,并不得越过中央隔离带。

  6、夜间行车请极度保持警惕,保持适当车距,并在疲劳或昏昏欲睡时选择安全的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在渡口和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车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进行通行。

  8、连续驾驶三个小时后,请适当进行休息,并检查车辆状况。24小时内的实际驾驶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

  9、严禁酒后驾车和在正在进行施工等违章行为时驾车。

  10、如果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请将车辆开到一个合适的地方进行检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修理车辆或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车辆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三、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车辆管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再按程序审批报销,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车辆经费管理

  (一)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经核查无误后,按照程序审签报销;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服从车辆指挥、调配,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制度12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公务用车的使用,确保资源的有效分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保障员工出行的安全与合规。这一制度通过对车辆的'合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控制以及责任明确,为企业日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内容概述: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车辆购置与配备:明确车辆购置标准,规定车型、配置及数量,确保满足公务需求。

  2. 车辆使用管理:设定用车申请流程,规定使用权限,防止滥用和私用。

  3. 车辆调度:制定合理的调度规则,优化车辆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4. 维护保养: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机制,保证车辆性能,延长使用寿命。

  5. 费用控制:设定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的预算,实行严格的费用报销制度。

  6. 安全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保障行车安全。

  7. 车辆报废与更新:明确车辆报废标准,规划车辆更新计划,保持车队的现代化水平。

车辆管理制度13

  本《人员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人员管理及车辆使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同时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

  内容概述:

  1. 人员考勤管理:包括上下班时间、请假制度、迟到早退处理等。

  2. 车辆分配与使用:涵盖车辆申请、审批流程、使用规定、保养维修等。

  3. 安全管理:涉及驾驶人员资质、行车安全规定、紧急情况应对措施等。

  4. 费用管理:明确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5.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

车辆管理制度14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

  第2章 组织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 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行政部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第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司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及年审。

  第6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处理交通事故及车险索赔。

  第7条 行政部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

  第8条 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均由行政经理统一调度,主管不在位时由公司管理层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车原则

  第9条 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10条 生产用车优先。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

  第11条 合并使用。同部门不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行政经理调派,合并使用。

  第12条 客货分开。轿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

  第13条 严禁私人用车。

  第4章 车辆使用程序

  第14条 用车部门人员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后交行政部。

  第15条 行政部负责安排调度,由行政经理根据需要和车辆调度情况做出用车安排。

  第16条 行政经理审批后,车辆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第17条 用车完毕,驾驶员应填写行车日志(里程、费用等),带车人应将签字确认后的派车单交行政部。

  第5章 驾驶员须知

  第18条 驾驶员应保持服装、仪容整洁,讲卫生、懂礼节,以维护公司形象。

  第19条 出车前例行检查。

  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对公里数。

  4. 每日收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用油情况,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须在回程路上加满油。

  第20条 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第21条 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第22条 驾驶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安全、周到,时间观念要强。

  第23条 每天上午出车前必须清洗车辆。

  第24条 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况,做到及时申请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第25条 各种车辆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第26条 驾驶员实行夜间轮流值班制度。

  第27条 车辆加油应凭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条 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第29条 如实填写行车日志,每月30日前将行车日志上交行政部,作为车辆油料和出车补助的考核依据。

  第6章 用车须知

  第30条 各部门因公外地用车,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紧急事件或特殊情况可临时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第31条 车辆出勤,应将《派车单》一联由司机保管,另一联在车辆回公司后由用车人及时注明返回时间送达行政经理处。

  第32条 用车人员必须讲究礼貌,按级别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条 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第34条 保持车内清洁。

  第35条 车内禁止吸烟。

  第36条 物料应放在行李厢或车厢内,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摆放物品。

  第37条 精密仪表、电器等确需放在座椅上,应事先加垫。

  第38条 开车前应向驾驶员讲述路线、停车点及预定停留时间等。任意改变行车路线的和不合理的要求,驾驶员有权拒绝。

  第39条 行驶途中不得同驾驶员进行交谈,以免发生意外。

  第 40条 行驶途中如发生机件损坏或交通事故,乘车人员应协助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41条 小车用油实行百公里油料考核,节奖超罚,考核指标见附件。

  第42条 外单位借用车辆,原则上一律不借,确需要借的,由主管副总批准,上报公司领导酌情给予安排。

  第7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43条 国产新车按使用说明书,在规定的里程内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进口车或无规定维修点的国产新车,由行政部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

  第44条 车辆维修应在行政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

  第45条 车辆维修前应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注明修理范围、更换机件项目及大致预算等,由行政经理核准后送指定维修点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

  第46条 修理后应先试车,合格后方可签单。维修费由行政部按月结算,经行政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47条 凡更换的零配件,应将原件带回工厂交行政部验证后作报废处理。车辆在长途途中损坏,应尽可能就近修理并上报行政部。

  第8章 交通违规

  第48条 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第49条 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第50条 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驾驶员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第9章 赔偿责任

  第51条 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赔偿车辆实际损失的80%。

  第52条 车辆损坏赔偿。各种情况发生车辆损坏,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1.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10%。

  第53条 事故赔偿

  发生各类事故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除向保险公司索偿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根据不同原因和责任承担。

  1.因公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我方负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责任的,分别承担10%、20%、30%、40%的赔偿款。

  2.经批准的私事用车,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全行驶、保养、停放的管理

  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

  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

  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

  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

  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

  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

  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

  二、用车申请

  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

  三、交通安全责任条款

  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

  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xx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xx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

  四、出车补助

  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

  2、长途出车。单程在80-120公里以内,每天补助20元,单程超过120公里以外的,每天补助30元。在外住宿的,按出差规定报销。

  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

  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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