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1 11:16:26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1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2

  总则

  图书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及课外资料。

  第一章图书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室应配备具有定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做好采购、编目、借阅、阅览室及科技情报检索和供给工作。

  2.图书室应加强科学管理,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及读者的阅读要求,与专业科协商有计划,有重点地采购图书资料,逐步形成本校专业特色的藏书体系、

  4.对新到的书刊资料要及时分类编目,及时投入流通,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并逐步实现文献著录标准化。

  5.合理组织藏书,加强书库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整理装订,切实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

  6.合理安排图书借阅工作,提倡文明用语,全天开放阅览室,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7.采用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开展书刊资料检索方法的宣传,推著新版图书资料,组织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8.制定和健全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统计工作,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章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借书证的办理

  1、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借书证,须凭工作证,方可办理。调出时图书清退手续办完后,交还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每人需交40元(其中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在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等全部还清,如数交还借书证,退还押金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借书证的`使用

  借书证系我校教职工和学生来馆借阅的专用证件。此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第四条借书证补办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借书证丢失、损坏的,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登记挂失。如需补办,应由本人交10元工本费后,方可补办新证、第五条借书证的注销

  当持证人因调出、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交回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六条借书制度

  1、本馆原则上采取闭架式借书,凡本院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本馆借阅图书、非本院的师生员工一般不在本馆借书,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主管副院长同意,并交缴所借图书原价的2至3倍押金,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本院教职工可入库选书,但须经借书处工作人员许可,外来参观人员经馆长同意,并指定专人陪同方可入库。

  2、教职工及读者活动小组成员入库选书或离库,必须通报图书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3、学生借书,一律不准入库。借书前先到外墙上的图书目录查找自己所需的图书,将所借图书的索书号、书名抄写在索书单上,然后将索书单和本人借阅证一并交给图书管理员办理借书手续、借书时必须遵守纪律,讲文明、讲礼貌,自觉在出纳台前排队按先后秩序借书。

  4、索书单实行无偿供应。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还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否则,每册每天交违约金0、10元。

  8、为了避免图书破损,学生在寒暑假前应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借图书。

  9、办理借还书手续时,双方必须当面检查核对清楚,防止出现书与条形码不符的差错;借阅证只供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后果自负。

  10。读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要在图书目录上乱写乱画,不要撕毁图书目录,不得拿走外借处提供索书单、笔。

  11。读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划圈、批注、污损或撕页,如有上述情况,将按“丢失、污损、偷盗、超期还书刊的罚赔款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第七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可借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

  2、学生每人限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第四章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八条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5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1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2元。

  3、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4、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1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第五章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期刊阅览室制度

  1、读者凭学生证入室,禁止带包、

  2、本室期刊每人每次只限阅览一本,不得一次从架上拿下两本以上期刊。

  3、凡故意损坏(撕页、剜、画)或偷窃书刊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4、本室期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室内阅览,阅毕的书刊请放回原处。擅自将期刊携出阅览室外者按窃书处理、

  5、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阅览环境,凡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阅览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严禁大声喧哗

  6、读者入室后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期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偷期刊一册,按书价2倍罚款,同时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学工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书室开放时间

  第十条书库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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