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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1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预防和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全面推进医院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三重一大”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xx部署的实施方案,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决定。
2、医院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医院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等。
3、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活动安排,重大表彰和处罚。
4、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包括支部设置、发展党员、制定规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等。
5、人事调配,包括人员的调进和调出,人员录用和招聘等。
6、工会、团委、妇委会提交的需研究的事宜,离退休干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7、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和行政后勤等方面需要提交院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推荐职能部门正、副职人选。
2、全院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小组长的任免。
3、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4、重要岗位人事调整。
5、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安置。
6、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拔等。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国有资产处置。
2、重要设备购置。
3、基本建设、装修改造。
4、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
5、对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医院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
2、奖金、福利。
3、单项支出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资金款项支出。
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
(一)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院务会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1、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在院务会决策之前,班子分管成员和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2、依照有关规定,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院务会在决策之前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
3、对中层干部任免,院长办公会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4、与全院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提交院务会决策前应实行公示制度。
(二)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1、院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由院长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
2、凡需院务会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3、院务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会议方为有效。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会议方可举行。院务会成员应按时出席会议,不得随意缺席,因紧急事务不能出席事先应向院长请假。
4、院务会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集中正确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5、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一般应首先由分管领导报告情况或由分管领导指定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说明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6、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争议事项,如遇有时限要求的,主持会议的院长有权做最后决定;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院务会议决。
7、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8、会议要由专人做好记录,对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院务会需颁布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其他成员)审核后签发公布。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落实实施部门和负责人。
10、“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集体决策的实施与监督
(一)分工组织实施
院务会决策的`事项,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督办、催办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会议决议,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向院长提出,由院长办公会决定是否再议。
医院决定的重大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等,按国家规定需要招标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结果报告院务会。
(二)加强监督检查
院务会决定的事项,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院长汇报。工会、职代会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纠正建议。
四、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2
根据《关于推进权力制衡工作的安排意见》,为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院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和人事变动;
7、重点项目的建设引进,项目资金审核上报;
8、全院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9、年度评比及奖惩等事项;
10、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1、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管理
1、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
2、干部的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活动项目经费支出;
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款项。
二、集体决策规划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三、集体决策的程序
1、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相应计划、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
2、经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4、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5、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干部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五)公开社会监督的途径,公开举报投诉部门和举报电话。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中央纪委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一、“三重一大”的定义
“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重大决策:涉及医院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等。
重要人事任免:对本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包括委派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
重大项目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等。
大额度资金使用: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等。
二、决策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医院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依法决策原则: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根本依据。
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是提高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水平的根本保证。
责任追究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是保证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正确的重要举措。
分工负责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是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推诿扯皮,强化决策责任意识的必然要求。
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三、决策程序
集体决策的民主程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集体决策议事规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集体决策。
决策事项的.报告和公开:决策事项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四、决策实施
实施: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反馈:有关事项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五、责任追究
医院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为集体领导下分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于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领导班子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目的
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
基本原则
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决策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遵循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坚持科学决策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
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审议通过。
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医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医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等事项;
医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方案,重大财务收支事项,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事项;
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等事项;
医院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惩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医院对外合作、交流与重大投资项目等事项;
医院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调整、考核、奖惩等事项;
医院重要岗位人员的任免、调整等事项;
医院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等事项;
医院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修缮项目、重大设备购置项目等;
医院重大科研项目、学科建设项目等;
医院对外合作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等;
医院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医院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医院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医院对外重大捐赠、赞助等事项;
医院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酝酿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相关部门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制定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决策前,应通过适当形式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在提交决策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在提交决策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估,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和评审。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在提交决策前,应进行严格的预算审核和财务分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二)集体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医院领导班子集体会议讨论决定。集体会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公正和透明。
集体会议决策时,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集体会议决策时,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分歧,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集体会议讨论决定。
集体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和决策结果,包括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参与人及其意见、决策结论等内容。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三)执行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认真落实决策事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向医院领导班子报告决策执行情况。
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决策存在问题或需要调整,应及时向医院领导班子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要求,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
医院应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决策过程是否民主、公正、透明;
决策事项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决策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医院领导班子报告监督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整改。
医院应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医院应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
诫勉谈话;
组织处理;
党纪政纪处分;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五、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党委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院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范围内所有涉及“三重一大”的'活动。
第三条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集体讨论、民主集中。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重大发展战略规划及其调整;
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医疗服务质量改进措施;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超过一定金额标准的采购项目;
对外合作交流项目;
其他需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
第五条提出议题。任何部门或个人均可就相关问题向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并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提案表》。
第六条预审准备。分管领导收到提案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院长办公会审议。
第七条会议讨论。院长办公会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第八条执行落实。决议通过后,责任部门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表执行,并定期向院长办公会报告进展情况。
第九条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各科室可根据自身特点,在不违背本办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健全医院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重大决策事项
医院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医院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其他有关医院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对医院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选聘、任免;
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包括委派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后备干部的管理;
涉及医院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
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
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
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
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
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
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医院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依法决策原则: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根本依据。
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是提高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水平的根本保证。
责任追究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是保证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正确的重要举措。
分工负责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是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推诿扯皮,强化决策责任意识的必然要求。
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酝酿阶段:决策事项应提前进行充分酝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决策方案。
讨论阶段:决策事项应提交医院领导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形成决策意见。
决策阶段: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最终决策。
执行阶段:决策事项应明确执行部门和责任人,按照决策意见进行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四、责任与监督
责任分工: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为集体领导下分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监督检查:医院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追究: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应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决策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我院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三重一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职能部门应明确各自在“三重一大”事项中的`具体职责,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第三章重大决策
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战略规划、年度预算编制、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等。
决策前需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进行评估。
最终决定须经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重要干部任免
涉及到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
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确定人选。
任免结果需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并对外公示。
第五章重大项目安排
主要指新建、扩建工程以及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等。
在项目启动前必须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管,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第六章大额度资金使用
单笔支出超过一定金额(如50万元)的资金运用。
使用前需提交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书,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核。
执行完毕后要及时进行审计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
“三重一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评价体系。
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解释权归xx医院所有。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健全医院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一、“三重一大”定义
“三重一大”是指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重大决策事项
医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医院的重大改革措施、管理制度及规定等;
医院的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及重大资金支出等;
医院的重大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及对外投资等;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
医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及考核等;
医院重要岗位人员的调配及奖惩等;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
医院的重大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及更新等;
医院的重大科研项目、技术推广及学术交流等;
医院的重大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及数据管理等;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
医院的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使用;
医院的预算外大额度资金使用;
医院的重大投资、捐赠、赞助及借款等;
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三、“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集体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实事求是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医院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提高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水平。
责任追究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决策正确,对决策失误进行严肃追责。
四、“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集体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进行深入讨论。
专家咨询: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群众参与: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会议决定:在集体讨论、专家咨询和群众参与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会议做出最终决定。
五、“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与监督
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确保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反馈: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监督:医院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责任,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六、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领导班子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过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的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并参与“三重一大”相关工作的讨论与执行。
第三章决策流程
第五条对于拟提交至“三重一大”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起部门需事先准备详细的项目报告或方案说明,并通过正式渠道上报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列入下次会议议程。
第七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决定。参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相关领域专家等。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业人士参加。
第八条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
第九条所有决议均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会各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第四章监督机制
第十条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定期对已实施的“三重一大”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接受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渠道,保障信息畅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目的
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医院的科学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重大决策事项
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医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等。
医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和安全稳定等重要工作。
医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调整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医院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除。
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以及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等事项。
医院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福利待遇、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医院重大医疗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
其他涉及医院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
医院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和任用。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人选。
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修缮项目、重大设备购置项目等。
医院对外合作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学术交流项目等。
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实施。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医院年度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
单笔金额在xx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具体金额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重大融资项目、对外投资项目、担保项目等。
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和调度。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酝酿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相关部门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
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在党委(党组)会议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
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应在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和资金来源等情况。
决策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集体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集体决策的形式主要有党委(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具体决策形式根据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
党委(党组)会议是医院重大决策事项的主要决策形式,涉及党的建设、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必须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决策。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涉及医院行政管理、业务发展、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集体决策时,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负责人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集体决策应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详细记录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参与人员的意见和表决结果等内容。会议记录或纪要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执行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决策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决策的落实。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决策存在问题或需要调整,应及时向原决策机构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重新决策。
医院应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和执行效果。
四、“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
内部监督
医院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审计监督,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应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外部监督
医院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
医院应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擅自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对决策过程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
对决策事项执行不力,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对在决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决策失误的;
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
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党纪政纪处分;
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由医院党委(党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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