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制度

时间:2024-06-18 09:34:43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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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1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6S考核分10分。共3页第2页KJWI-PER-00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2.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

  5.3下列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给予严肃处理:

  5.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5.3.9对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职责者。

  5.3.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6.附则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安全奖惩制度2

  一、各类安全大检查的奖惩及对达标工程的奖励:

  1、工程项目在各类大检查中被评为优良工程的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元、20xx元。如大检查中评为不合格工程并受到通报批评的,处罚该工程人民币10000元。

  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当场作如下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或安全帽带扣没有扣好的现场人员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未佩戴工作卡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施工时穿拖鞋、高跟鞋、滑底鞋、赤脚、赤膊以及其他有碍安全生产的穿戴,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酒醉者进入施工现场,并参加施工操作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责其停工休息。

  5、在脚手架栏杆上靠背、乘坐,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从高层向下扔物体及倒垃圾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工地现场发现有随地便溺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三、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和地方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钢管脚手架;立杆无扫地杆和无剪刀撑,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不符合要求和随恴拆除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架体不设防护栏杆,不设踢脚板,不挂立网,罚款贰佰元,施工层以下每步未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之间未封闭的每项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脚手片不铺设、不满铺,铺设了但没有绑扎牢固,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5、剪刀撑设置缺组或剪刀撑搭设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6、脚手架搭拆无技术交底,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单,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7、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设计计算书而无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方案与实际搭设有较大差异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架体未设上下斜通道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9、脚手架材质、宽度、立杆、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0、不搭或操作棚不符合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11、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四、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地方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在建工程的施工设备不符要求或防护不严,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2、电线老化、破皮、漏电,电箱下进出线混乱,未采用绝缘子固定或者敷设方法及间距不当,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施工用电系统必须保证灵敏可靠的三级漏电保护,动力与照明的保护器必须分开,而且漏电保护器的触电动作电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4、必须使用铁制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电线要采用套管整齐从箱体底部出入;电箱必须门、锁、色标、编号齐全并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的闸刀盖,螺帽齐全,不准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不符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

  5、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或接地,但不得接零、接地混接,接地体要用角钢或钢管,不得使用螺蚊钢,不符要求,处罚人民币贰佰元,并立即拉闸停电,整改好后再进行操作。6.各分包单位用电要配置三级箱,不得直接将电缆线接进二级箱否则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7、电工无操作证,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施工现场乱接乱拉电线、电气设备,处罚人民币贰佰元;机械设备维修时,必须拉闸断电,并挂牌指示,违反规定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8、各种电动设备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不符要求当场处罚人民币壹佰元,并立即停机停电更换好后再操作。

  五、模板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地方规定:

  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未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处罚人民币壹佰元;支撑模板的钢管材料不符合要求,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3、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处罚人民币壹佰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4,隐蔽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伍佰元。(验收中有三处以上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规范的,为不合格。)

  六、中小型施工机具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地方的规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范及规定的,做如下处罚:

  1、现场施工机具均须有准用证或验收合格证方能使用,砂浆机的机体安装位置不平稳、不坚实或机件松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无防晒操作棚,各防护罩、盖、盘不齐全,未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或排水不畅,无证上岗操作或未做到定机定人,机貌不整洁,有凝结物,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木工机械、钢筋加工等机械的机件和安装不符要求,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室外无机棚,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3、电焊机无防雨措施,进出线(一、二次线)无防护罩或长度不符要求,线乱拉乱接,焊把及把线绝缘不好,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4、水泵的电源线破损或超长度,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手持(移动)电动机具防护罩壳不齐全,电线破损或长度不符要求,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损坏,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6、各类气瓶无明显标志,无防震、防爆、防晒等措施,乙炔气瓶没有装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少于10米,乙炔气瓶氧气瓶间距少于5米,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七、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必须符合《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检查过程发现有违反规定要求的,做如下处罚: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消防平面布置图,主要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门头必须有企业标志,不符要求的每项处罚人民币壹佰元。

  2、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生活、生产用水经分级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做到现场通畅、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不符要求的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3、场地道路不畅通、不平坦、不整洁、有散落物;场地周围不设置标准围墙;设置了但高度和材料不符合要求;城区围墙未书写有关标语;场内临时办公室,工棚不符合要求。每项处罚人民币贰元。

  4、建筑材料不按场布图堆放;周转材料不能分门别类堆放;堆放混乱,不整齐、超标准;零配件散乱不集中;无工具,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记录,每项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5、重点部位消防器材不配置处罚人民币贰佰元。

  上海海龙良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xx-10-21

安全奖惩制度3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 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本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 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安监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 的副院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 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 及个人;

  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 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

  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委会批准;

  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 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 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 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 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惩罚细则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50-1000 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

  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 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

  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 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 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 元;

  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 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 元的罚款。

  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 元以上的 罚款。

  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 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或

  停产整顿,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 元以上; 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

  室500-1000 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 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

  8)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 元罚 款。

  9)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100-500 元罚款。

  10)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 人罚款50 元。

  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 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

  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 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 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奖惩制度4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内容,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二、凡查出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轻微隐患的,进行批评教育。

  三、凡查出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存在严重隐患的,给予

  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价赔偿外,处以200元罚款:

  1、在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内吸烟、用火者。

  2、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者。

  3、消火栓被埋压或因搭棚、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者。

  4、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5、安全员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的。

  6、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场所周围点火或燃放爆竹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规定对被损坏的公物进行2-10倍的赔偿外,并对责任科室/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1、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 2、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3、凡因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火灾事故者。

  4、发生火灾隐瞒不报者。

  5、凡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对责任者处以经济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火灾,不追究个人责任。

  7、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火灾者,不论灾情大小,责任科室/责任人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罚款的缴纳管理:

  1、被处罚者凭保卫科开出的《处罚通知单》将罚款交财务科,并将交款凭证交保卫科存档保管。逾期不交者,保卫科可将《处罚通知单》交财务部门加倍从工资中扣除。

  2、罚款用于奖励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

安全奖惩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安全奖惩制度6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服务制度,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及工作态度,保护公司财产,确保公司配送车辆运行良好、驾驶员行驶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设立驾驶员安全奖。驾驶员在一年当中无违法、违章记录,无出险记录,年终奖励驾驶员1000元。

  2、驾驶员在出险情况下,对方全责不记录驾驶员档案中(依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由驾驶员承担责任的,根据责任认定书给予驾驶员相应处罚。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涉案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驾驶员罚款100元。涉案金额20xx~5000元的,驾驶员罚款200元。涉案金额5000~20000元的,驾驶员罚款500元。涉案金额超过20000元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3、保证车辆的卫生。车辆卫生应由驾驶员和业务员共同负责,车辆管理组和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不合格一次每人罚款50元。

  4、驾驶员回车后必须将钥匙交到门岗统一管理。不得未经允许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钥匙带离公司、拿别人的钥匙出车和私自配备公司车辆钥匙。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5、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公司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如发现此情况,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此条情况中车辆发生一切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借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车辆出现违章,如闯红灯、不系安全带、超速、乱停乱放等产生的违章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8、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马虎开车造成的单方事故,参照第二条规定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7

  为加强厂区、工作间、罐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企业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

  1、利用每月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作好记录,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班组和先进生产者的依据。

  2、考评内容:在岗在位情况;所管辖或工作范围;消防设备的熟练掌握及维护情况;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及遵守情况;发现火灾隐患上报情况等。

  3、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未发生任何隐患及事故,每次检查受到好评的部门及个人(包括部门负责人)年底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班组或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奖惩

  1、各部、科室、公司工作期间,不履行职责,违反消防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损失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各部门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报告,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价格的20%罚款,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3、对在工作中擅离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据损失大小,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私自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内的',一经发现对本人进行罚款100-500元,造成其他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任何人损坏消防井、消火栓及各种消防器材的,对当事人严厉惩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工作人员抓住盗窃、破坏消防器材的,按物品的原价300%罚款,按照罚款总额的50%,提取奖励给立功者。

  7、在厂区、工作间、加气站、罐装区吸烟的,按罚款总额的25%提取奖励给罚款人。

  8、各部门或个人发现隐患并报告主管部门的,避免了较大或特大火灾损失的,要给予表扬或重奖。

  9、一切罚款必须向罚款人开票据,并与奖金相符,有违反者,予以除名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8

  一、本区队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委员、各班组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员工;

  2、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3、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

  4、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5、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6、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7、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1、不执行本区队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2、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5、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7、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安全奖惩制度9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综合制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旅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船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通报批评并对该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五、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违法、违章、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排忧解难,受到旅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

  六、处罚细则

  1、每年度员工在营运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员工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工作过程中,客渡船驾驶员发生有责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八、安全生产优秀员工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安全奖惩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 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 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 奖惩原则

  第六条 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 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 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 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范围、对象

  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一条 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矿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有效控制各类死亡事故,减少人身伤害,轻、重伤事故不突破矿下达的控制指标,实现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消除重大非人身伤害事故的单位。

  4、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5、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6、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7、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二条 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或晋级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50元奖金。

  2、记功:每次加发100元奖金。

  3、记大功:每次加发200元奖金。

  4、奖金或晋级: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或晋升一级,由矿长特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制止、举报“三违”现象者。

安全奖惩制度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根据情况再进行一次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全体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年终评先评职优先考虑。

  2.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第二次,取消评先评职资格。

  3.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

  4、因失职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所用费用自己承担。

  5.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12

  1目的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和处罚。

  2.2本制度适用于厂属各单位及全厂人员,也适用于临时工、包工队、代培人员等。

  3职责

  3.1厂属各单位负责人对贯彻本条例全面负责。

  3.2厂办负责落实安全考核实施。

  3.3安全科负责根据集团年度经营大纲制定每年的安全考核办法及细则。

  3.4安全科负责对本例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4管理资料和要求

  4.1安全生产管理奖励

  4.1.1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者,给予单独奖金100—1000元,每奖励一人次车间加5—20分。

  4.1.1.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遵守集团、冶炼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4.1.1.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以及制止“三违”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4.1.1.3安全工作有发明创造,安全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先进安全管理并有卓越成绩的`;

  4.1.1.4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4.1.1.5在安全活动等工作中有其它方面显著成绩的。

  4.2安全生产管理处罚

  4.2.1安全教育考核:

  4.2.1.1凡入厂的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准上岗作业并做好相应记录备案。缺一人次项处罚职责人20元,扣1分。

  4.2.1.2各车间凡是发生安全事故都必须组织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吸取教训,无组织一次,处罚车间100元,扣5分。

  4.2.1.3无故不按时参加厂部安全生产例会或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者,每有一人次处罚20元,车间每降1%扣2分。

  4.2.1.4工段、班组不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或上一班安全隐患不提醒接班者每有一项次处罚30元,扣2分。

  4.2.1.5对本岗《安全技术规程》及隐患防范措施不了解者每人次处罚10元,扣1分。

  4.2.2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4.2.2.1生产各车间、工段、班组必须有专用安全检查记录本,记录本车间、工段、班组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情景。没有检查记录或弄虚作假,处以当事人50—200元罚款,扣2分。

  4.2.2.2各车间每日应对本车间危险源点和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缺一天处罚相关职责人10元,。

  4.2.2.3要害场所没配备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完好,过期不能使用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处罚50—100元,扣1分。

  4.2.2.4无故不参加厂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者处罚30元。

  4.2.2.5对于上级职能部门下发的安全整改通知,无故不整改、整改不彻底,或不按时整改的,每项处罚职责车间50—100元,扣3—10分。

  4.2.2.6安全员每日对全厂进行安全巡检,巡检敷衍了事、流于形式无记录每有一次处罚20—50元。

  4.2.2.7安全员在动火等作业场所玩忽职守,不按规定监护者,每有一次处罚50—200元。

  4.2.3安全行为考核:

  4.2.3.1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者,处罚每人次5元,扣0.5分。

  4.2.3.2未办理各种安全工作票,检修时不挂检修牌擅自整修、施工者,处罚项目负责人50—100元,扣1—2分。

  4.2.3.3违反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酌情处罚3—50元,每人次扣0.5—3分。

  4.2.3.4违反集团《安全生产条例》各条款者处以职责人5—100罚款。

  4.2.3.5擅自拆除,故意破坏安全设施者,处罚当事人100—500元,扣2—10分。

  4.2.3.6不执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停、送电者处罚职责人50—200元。若造成厂区大面积停电或造成事故者处罚1000—3000元并开除出厂,扣3—100分。

  4.2.3.7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擅自驾驶机动车辆者处罚50元,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处罚50—100元。

  4.2.3.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酌情处罚5—100元,扣3分。

  4.2.3.9漫骂、用暴力手段阻挠、干扰安全人员履行职责,或对检举人员打击报复者,视情节处罚100—500元直至开除出厂,扣5—20分。 4.2.4事故考核:

  4.2.4.1凡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执行集团安委的裁定,并扣除发生事故单位当月绩效工资的10%—30%。

  4.2.4.2.对有轻伤指标考核的车间,半年为一个考核期。每超一人次(或工伤医疗费用超限)的,给予2倍考核。对相关职责人,参照集团《违章违纪职责追究办法》裁定、考核。每发生一次扣20分,超指标扣50分。

  4.2.4.3凡发生事故,各车间必须及时如实向安全科汇报。经厂长或主管安全副厂长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过限12小时属瞒报)虚报,不切合实际的汇报,处罚车间第一职责人100—200元。当事人200元—500元,并需将事故调查经过及处理意见24小时内报安全科,每延误一天处罚车间第一职责人200元,扣15分。

  4.2.4.4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所有人员及负责人有义务、有职责进行事故抢救。凡事故抢救后组织不力、不积极主动、相互推委造成事故危害扩大化者处罚100元—500元。直至开除出厂,扣10—100分。

  4.2.5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考核:

  4.2.5.1凡在一年中受到各类安全处罚达3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4.2.5.2车间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的,全年车间查处违归人次达全车间人数10%的,年终取消全车间一个月的激效奖金。

  4.2.5.3每月底前各生产车间写出本月安全工作总结,并于当月26日前报安全科。总结流于形式,不够全面或逾期完不成者罚车间第一职责人50—100元,扣5—10分。

  4.2.5.4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职责书》各项条款,完不成一项者,酌情处罚职责人10—100元,扣5—20分。

  4.3相关说明:

  4.3.1安全科负责对本办法的制定、解释,落实、检查和监督,厂监督委员会负责安全科的奖励考核行为,分管副厂长负责审批考核结果。

  4.3.2在日常检查中考核办法未涉及或难以明确的项目,可参照相近项目酌情考核。

  4.3.3为保证检查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所有的检查必须做到检查到谁,谁签字确认;谁检查,谁负责。

  4.3.4以上涉及对员工的考核金额工段、班组长处罚金额30%,车间主任、副主任20%。

  4.3.5检查考核结果于每月底汇总一次,经主管安全厂长批准后生效,报厂部办执行。

  4.3.6对职工的安全奖励,经厂安全科审核统计及上报,厂领导评审批准后执行。

  5相关记录

  5.1《安全奖(惩)台帐》

安全奖惩制度13

  高星级酒店

  规章制度

  编号:SD/POL/020

  内容: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部门:安全部

  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批准:

  目的: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及个人,确保人人都认真作好消防工作。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将各项消防责任落实到各个部位、各位员工,切实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这一的部门、人员:

  1、对消防工作一贯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

  2、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隐患的;

  3、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敢于制止违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

  5、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成绩显著的;

  6、及时开展消防宣传,所属员工未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时迅速将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火灾发生的;

  8、发生火灾时,积极勇敢参加灭火战斗的。

  二、惩罚

  1、有下列违反消防规定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违章外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处50-100元罚款及警告。

  A、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尚未造成后果的;

  B、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占用、堵塞疏散楼梯、通道的;

  D、未经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电器设备的;

  E、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的;

  F、私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与扑救火灾及抢险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及规定限期消除火险隐患的;

  H、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I、谎报火警或者损坏消防电话及其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

  2、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将对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处于降职、留店查看、辞退等处罚并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A、违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灾事故的;

  B、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处理听之任之引发火灾事故的;

  C、违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吸烟造成火灾事故的;

  D、扑救火灾时,畏缩不前、退却或延误的。

  以上奖励或处罚由本部门或保安部提出,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安全奖惩制度14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后勤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后勤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后勤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后勤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中蒙医院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中蒙医院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中蒙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4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宣传防火知识,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中蒙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六)为维护中蒙医院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安全奖惩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年度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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