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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完整版(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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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范、处置合规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建立有效规避合规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五条公司树立“合规是经营底线”、“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理念,倡导并推行诚信和正直的道德行为准则和
公司价值观念,提高所有员工的诚信意识与合规意识,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第六条公司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全面合规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合规管理制度与机制,使合规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合规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合规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合规管理从制度、组织和人员安排上保证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并按照双线分离、多线制衡的模式,使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内控部门一起积极促进与经营管理的有效制衡。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合规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合规管理机构设置及合规职责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领导责任。
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员工职业行为合规性的监督管理,对本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第一责任;
公司的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监督检查、审查、咨询、教育培训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能。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具体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的合规管理基本政策,并监督其实施;
(二)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公司半年度、年度合规报告;
(三)决定合规总监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
(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五)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董事会授权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查公司的定期合规报告;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做出评估;
(三)听取合规总监关于合规事项的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董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议内外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合规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评估。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节高级管理层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具体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合规基本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条件;
(二)制定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其有效执行;
(三)明确合规部门与其它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司半年度、年度合规报告;
(五)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三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员工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合规管理部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定期对本部门合规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有效性及合规管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合规管理部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报告,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合规培训;
(六)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的合规职责:
(一)熟知并严格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
(二)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
(三)拒绝执行违规的经营管理及执业行为,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主动、及时地向合规总监或合规管理部报告。
(四)对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以判断的合规风险,应主动寻求合规咨询、合规审查等合规支持;
(五)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四节合规总监与合规部门
第十三条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合规总监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合规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并经公司住所地证监局认可。合规总监应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勤勉尽责,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其职责,并自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做出书面报告。代行合规总监职责的人员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聘请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
第十五条合规总监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具体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评估法律、法规和准则发生变动后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影响,及时建议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并督导公司有关部门,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合规总监出具意见的专项报告或申请材料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三)组织实施公司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四)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按公司规定及时向公司总裁和董事会报告,同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告。有关行为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还应当向自律组织报告。保持与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
(五)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总监已经按照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协助合规总监工作,对合规总监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总监的安排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组织拟定公司的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实施合规风险评估、测试和监控,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及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分析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员工提供合规咨询和建议;
(三)按照规定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出具合规审查意见,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负责组织开展合规培训工作;
(四)按照规定向合规总监报送合规报告,协助合规总监组织实施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等,保持与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评估监管意见和报告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公司合同审核、司法诉讼等相关法律事务;
(六)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七条公司在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设置专职合规管理岗,对合规管理部负责,接受合规管理部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具体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积极支持和协助本部门负责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流程并予以监督,有效管理本部门的合规风险;
(二)组织或督导对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对其有效性提出建议,对本部门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合规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监督、跟踪本部门有关违规事项的整改情况并向合规管理部汇报整改效果;
(三)对发现的合规风险应按照公司规定向部门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四)对本部门提交的定期合规报告进行审查并签署明确意见,向合规管理部定期报送工作报告;
(五)协助本部门内部开展相关合规培训工作,为本部门员工提供合规咨询;
(六)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下达指令和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履行职责。
公司保障合规总监、合规管理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有权通过参加或列席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等方式获取必要的信息,必要时有权对违规或者可能违规的人员和事件进行调查;
(二)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
(三)享有通畅的报告渠道,根据合规事项的重要程度,合规总监可以直接向公司总裁、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者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为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保证为合规管理部配备足够的具有法律、财会、计算机以及相关业务技能、经验的专业人员,确保合规管理部的人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定期和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三章合规管理部与其它内部控制部门的分工与协调
第二十条合规管理部与风险控制部门、内部稽核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不同侧面分别行使内控管理职责,工作既有分工,又相互协作,并建立经常性沟通协作机制。
合规管理部主要监管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各部门和员工提供合规咨询,帮助各部门管理好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侧重于事前和实时或及时的参与和预防。
风险控制部门协助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业务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相关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控制,主要监管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内部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控机制、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事后稽核检查与评价,提出内部控制缺陷的改进建议,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及时改进,侧重于事后监督。
第二十一条合规管理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工作中建立以下沟通协作机制:
(一)风险控制部门负责识别、评估包括自身合规风险在内的公司其他业务风险,定期将相关风险信息及控制措施抄报合规管理部;合规管理部也应将发现的风险事项及时告知风险控制部门,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其共同制定补救措施;
(二)风险控制部门与合规管理部协作,从不同的风险角度向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例如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等)。
第二十二条合规管理部与内部稽核部门在工作中建立以下沟通协调机制:
(一)内部稽核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经营活动包括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的审计稽核,并将审计稽核报告及时抄报合规管理部,对发现的合规问题可提出合规管理建议;
(二)合规管理部定期接受内部稽核部门的审计,内部稽核部门的风险评估方法应包括对合规风险的评估;
(三)内部稽核部门可参与涉及到合规问题的专题复查、合规薄弱环节和违规问题的调查等。
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二十三条公司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是指通过对合规风险的主动识别与评估、合规咨询与审查、合规培训、合规监督检查与监控、合规提醒、警示与合规谈话、报告与反馈等一系列活动来预防、补救和处置合规风险的过程。
第一节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全面识别、评估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的合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证券业务行为,包括经纪业务、基金代销、承销与保荐、资产管理、证券自营、研究咨询、反洗钱、客户服务、投诉与举报、广告宣传、新业务的开展、新业务方式的拓展等;
(二)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对外担保、融资、投资、重大资产的购置和处置、机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以及战略合作等行为;
(三)可能存在合规风险的员工执业行为,如是否取得适当的从业资格、是否损害客户利益和公司利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涉嫌商业贿赂等行为。
第二十五条在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应用一定的方法评估其对公司运营产生影响的程度,对合规风险做出评级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涉及到第二十四条所列事项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应主动进行尽职调查和合规风险的识别,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对需要咨询的事项应该及时咨询合规管理部。
合规总监认为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不明确,难以对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做出判断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咨询。
第二节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应对经营管理及执业过程中涉及到的合规事项及时、主动寻求合规咨询或合规审查等合规支持。
各部门及员工应就下列事项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合规管理部或合规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审查需求,合规管理部或合规管理人员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回复或组织专项小组提前参与。
(一)开展新业务、推出新产品、拓展新的业务方式等重大业务决策时;
(二)拟谈判和签署金额巨大的合同前;
(三)所开展的业务是现有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或遇到其他难以判断的合规风险时;
(四)内部重要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审查;
(五)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等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六)监管机构明确要求出具合规意见的各类事项的审查;
(七)公司制度、流程中规定必须经合规审查的其他事项等。
第二十八条公司重大业务做出决策前,应经合规审查。对合规管理部或合规管理人员认为存在明显合规风险的事项,业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如合规管理部或合规管理人员与业务部门存在重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业务部门应立即暂停业务实施,并同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直至上级管理部门出具明确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各级合规管理人员应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最新变动,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对相关内部规章制度或业务流程进行必要的改进,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合规培训
第三十条公司合规管理部应当与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制订合规培训计划,开发有效的合规培训和教育项目,定期组织合规培训工作。
合规培训应通过考试检测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培训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员工新入司、中层干部新聘,应当接受合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第四节合规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三十一条合规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遵循法律、法规及准则的情况、公司合规管理机制实际运行的有效性、违规事件的整改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日常和定期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向合规管理部提供风险信息和提交定期合规报告。
第三十三条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部应向有关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有关部门应及时整改并回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合规管理体系、制度中的重大缺陷等还应及时向合规总监和公司总裁做出书面汇报。
第三十四条合规监控的重点是监控公司的某些行为以发现潜在的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的情况,主要包括反洗钱、反商业贿赂、利益冲突、信息隔离、市场监督、客户投诉、内部举报等。
第三十五条根据公司规定,合规管理部及合规管理人员有权对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和调查结论作出报告,报送公司总裁和董事会。
第三十六条公司通过建立合规督办机制,对涉嫌违规事项或风险隐患进行跟踪、监控和督办,以及时化解合规风险。
第五节合规公告、合规警示和合规谈话提醒
第三十七条各级合规管理人员应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准则和外部监管规定的变化,根据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时提醒各部门及员工注意避免有可能产生的合规风险,提醒以公告的形式在公司范围内通知。
第三十八条合规管理部或合规管理人员通过合规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内控平台及其他系统监控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违规事项或合规风险隐患向相关部门进行合规警示提醒。
第三十九条各级合规管理人员发现公司部门或员工存在以下情形,或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提出合规谈话建议,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合规总监约请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一)部门或员工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公司相关规定的;
(二)部门或员工行为可能损害公司声誉的;
(三)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部门负责人约请相关责任人谈话时,合规管理人员必须在场。
第四十条合规警示和合规谈话纳入公司对各部门的合规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第六节合规报告与反馈
第四十一条合规报告包括定期合规报告和不定期合规报告。
定期合规报告包括各部门定期向合规管理部提交的合规报告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公司中期合规报告和年度合规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的中期合规报告与年度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不定期合规报告包括一般合规风险和重大合规风险报告。
第四十二条定期合规报告的报告人是公司各部门和负责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归口部门或岗位。不定期合规风险报告的报告人可以是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四十三条就特定合规事项,各级合规管理人员原则上应首先向本部门或本层级负责人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合规管理部门。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也可在同时报告的基础上,向更高层级管理人员或外部监管机构进行跨级报告,跨级报告只能向上逐级跨越。
第四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合规总监可向监管机构跨级报告:
(一)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
(二)已报告的合规风险没有得到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的有效处理;
(三)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上报时。
第四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各级合规管理人员可在分级报告的同时跨级上报:
(一)发现突发紧急事件,已超出部门处置能力,不同时跨级上报可能会造成更严重后果的;
(二)对本部门违规操作,同级管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纠正;
(三)发生重大有争议事件,部门内部意见存在分歧,需要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决策的;
(四)上一级管理层指定要求上报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认为需跨级报告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定期合规报告或不定期合规报告应按照公司合规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报送。
第七节合规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四十七条公司建立合规档案的全方位留痕和档案管理制度。合规总监与合规管理部应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合规监督文档、合规总监签署的公司文件、合规检查工作底稿、投诉举报记录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记录。
第五章合规举报、问责与绩效考核
第四十八条公司建立违规举报制度,保障每一位员工都能够正常行使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公司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理念,建立明确的合规问责机制,规定和落实公司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合规职责,明确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的程序,确保发现、处理违规行为时责任明确、措施及时有效。
合规问责的对象包括公司各级合规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
第五十条公司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合规管理部协助合规总监,对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日常的合规管理能力和合规状况进行跟踪评价并计入考核。
第五十一条公司对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薪酬待遇。合规总监和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待遇应不低于公司同级别管理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依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全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统称制度规定),将落实合规管理要求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融入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考核、严格兑现,确保依法经营管理。
第四条合规是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应当树立合规理念,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禁止违规为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
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带头守法遵规,全面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推动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第五条公司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六条合规管理按照公司和员工行为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非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本办法所称商务行为,指企业经营管理中与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企管法规处是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二)组织公司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审定合规流程,组织内控测试。
(三)组织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合规培训、评价和档案管理。
(四)组织重要事项合规审查。
(五)组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
(六)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七)指导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合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将合规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
纪委负责违规举报受理、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违规责任追究。
审计处负责经营管理合规审计。
第九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修订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合规流程。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业务涉及的合规风险防范措施。
(三)组织本业务系统员工合规培训、评价。
(四)对相关对外交易事项组织合规审查。
(五)协助配合合规调查。
(六)组织或督促本业务系统违规问题的整改。
第十条公司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合规管理,明确商务行为合规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预防与控制
第一节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
第十一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跟踪法律法规变化及监管动态,结合业务管理情况分析识别合规风险,按不同类别评估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危害大小,分别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应当综合业务主管部门合规风险分析评估和监察、审计、内控测试等情况,对不同领域的合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发布风险警示。
风险警示应当明确风险类别、发生可能性、危害大小、风险防范措施以及责任部门等。
第十三条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风险警示,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防控风险。合规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业务主管部门落实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
第十四条合规风险评估依据集团公司风险评估规范进行,并形成书面报告。
合规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可与企业风险管理报告同步进行。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合规分析报告提交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公司合规分析报告报总部合规管理部门。
第二节合规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应将合规管理培训纳入员工培训计划,使其掌握应知的合规知识、制度规定和风险防控要求。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合规培训。
第十六条员工每年应通过合规管理信息平台至少进行一次在线培训。不具备在线培训条件的,应当组织线下培训。线下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培训、座谈沟通或利用各类专业培训班安排穿插式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合规基础知识、基本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
员工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对其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应将合规知识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合规管理部门可根据业务领域风险状况,对高风险领域的岗位员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合规培训。
第十九条领导干部应通过座谈沟通等方式对直接管理的人员进行合规培训。
第二十条除在线培训外,其他培训应记载培训内容、时间和人员,由被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节合规审查
第二十一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制修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在审议前提交合规管理部门对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规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颁发实施。
合规管理部门发现现有规章制度不符合合规管理要求的,应当督促业务主管部门修订。
第二十二条公司和所属单位选定外部交易相对方,相关部门应当对其合规表现以及是否与公司员工存在利益关系进行审查。交易相对方存在不良合规表现可能导致合规风险的,或者交易相对方交易条件、价款不当可能产生利益输送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在选定外部交易相对方或在对外商务活动过程中,不得采取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提供或者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职权影响力,将公司利益转移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对外商务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行为,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组织实施:
(一)用贿赂方式获得商业机会和利益。
(二)不当的礼品和接待。
(三)回扣、佣金等不如实入账。
(四)以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出售。
(五)指定或授意指定交易对象。
(六)向利益关系人透露内幕信息、招标标底或其他商业秘密。
(七)以捐赠名义进行利益输送。
(八)其他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情形。第二十四条公司和所属单位进行收购兼并、市场营销等活动,合规管理部门应参与相关方案、合同等的研究论证,对其是否符合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公司和所属单位进行收购兼并、市场营销等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组织实施:
(一)达到国家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收购兼并未向集团公司申报审查,或审查决定禁止集中的。
(二)在确定或调整油气等商品价格、限制油气等商品产(销)量、分割市场等方面与竞争者协商、达成协议的。
(三)操纵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
(四)假冒他人商标标识、虚假广告宣传、低价倾销、诋毁竞争者声誉等不正当竞争的。
(五)其他垄断、不正当竞争情形。
第四节合规登记报告
第二十六条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对下列事项,除依照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禁止领导干部从事的事项外,应当如实向合规管理部门登记报告:
(一)本人在集团公司及其控(参)股企业以外的企业兼职的。
(二)本人或亲友投资(或管理)的`非上市企业,拟与公司或所属单位交易的。
(三)本人向公司或所属单位推荐交易对象的(交易承办人员依照相关制度履行选商职责的除外)。
(四)可能涉及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其他事项。
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向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登记报告;其他人员向所属单位合规管理部门登记报告。
合规管理部门应对报告事项予以保密。
第二十七条员工本人在集团公司及其控(参)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的,应当自兼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兼职单位成立时间、性质、业务范围,兼任职务及时间,是否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往来等。
第二十八条员工本人或亲友投资(或管理)的非上市企业拟与集团公司或所属企业交易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意向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企业名称、本人及其亲友所持股份和在该企业任职情况、拟交易事项等。
第二十九条员工向公司或所属单位推荐交易对象(交易承办人员依照相关制度履行选商职责的除外),应当报告推荐理由、与推荐对象的关系、推荐对象合规表现情况。
第三十条对于涉及交易的登记报告事项,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报告情况通报交易承办部门。交易承办部门应当严格按有关制度订立和履行合同,不得给予照顾。
报告人在研究决策或办理有关交易事项时,应当回避。
第五节合规评价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所属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合规评价。合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规评价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第三十二条合规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和掌握合规知识、制度规定和风险防控要求等情况。
(二)报告合规登记报告事项情况。
(三)遵守制度规定情况。
(四)违规及整改情况。
对领导干部的合规评价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将其落实合规管理制度,推进合规管理,防控合规风险情况作为评价内容。
第三十三条合规评价按照员工自我评价、上下级相互评价和综合评价方式进行。
合规评价应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主管领导根据员工自我评价和日常表现,对员工进行评价,评价意见应与员工沟通交流。
第三十四条合规评价按良好、一般和较差确定评价结论。
(一)员工本人、领导干部管辖的部门(单位)没有发生任何违规问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评定为良好:
1、积极参加合规培训,熟练掌握合规知识,并帮助、指导其他员工学习合规知识的。
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合规登记报告事项的。
3、认真整改违规问题的。
4、及时制止、举报他人违规问题的。
5、领导干部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到位,推进合规管理效果显著的。
(二)员工本人没有发生任何违规问题、领导干部管辖的部门(单位)没有发生严重违规问题的,应评定为一般。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评定为较差:
1、员工本人发生违规问题或管辖的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规问题的。
2、不按规定参加合规培训或报告合规登记报告事项的。
3、对违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4、不配合合规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5、领导干部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所管辖的部门(单位)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
第三十五条合规评价结果由合规管理部门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对评定为较差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安排其参与任何先进评选。
员工应根据合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
第六节合规档案
第三十六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合规档案。下列资料应载入员工合规档案:
(一)合规培训记录。
(二)合规登记报告资料。
(三)相关的合规评价资料。
(四)被调查处理资料。
(五)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对员工任用考察、评先选优等,应当查阅合规档案,并将档案记载情况作为依据之一。
第三十八条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对合规档案资料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外借阅或披露。
第三章监督与问责
第一节举报与调查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
鼓励员工、交易相对人及社会人士对公司、员工的违规问题进行举报。
第四十条纪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举报的受理和登记。对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方面的举报,由纪委负责调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举报调查,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
纪委和合规管理部门应相互通报调查情况。调查结果应向举报人反馈。
第四十一条接受举报和进行调查的相关人员,应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三条对实名举报的事项经查证属实并及时纠正违规,为公司、所属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对举报人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节检查监督
第四十四条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对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开展合规管理工作等进行检查监督。
对检查监督发现的问题,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合规管理部门。
第四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当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商务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计,检查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合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商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等。
第四十六条内控部门应当对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执行合规业务流程和控制措施情况组织测试。
第四十七条审计和内控测试发现的违规问题,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审计和内控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组织整改。
合规管理存在缺陷的,由合规管理部门组织整改。
第三节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对发生违规问题的责任人应当追究责任。违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发生严重违规问题,应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减轻或免除其合规管理责任:
(一)已按要求对违规员工进行了合规培训,该员工已知悉有关制度规定。
(二)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已在本部门(单位)落实到位,并建立和有效实施了合规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规定报告合规登记报告事项的。
(二)未对下级进行及时培训的。
(三)阻挠、干扰合规调查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五)拒不整改违规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标准公司的管理,制造文明干净的展厅环境,提高销售业绩,完善日常接待流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午xx点未签到者即为迟到,未到xx点半早退同上处理。
第三条:上班签到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属领导报备。如遇突发大事,请假批准前方可离开,上班时间不能擅自离岗。
第四条:中午休息时间不得离开展厅,按时填写回访记录。
第五条:请假休息提前一天告知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不行代人请假,不行电话请假,周六、日、节假日原则上不得请假,特别情况除外。
第六条:员工上班时必需着装干净、得体,进入展厅时,须按要求穿着正装上班,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不得漂染过于艳丽的头发。女同事要化淡妆,长发须梳理成髻或扎起,不行披肩散发,男同事要勤理发,勤刮胡须。
第七条:上班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接打电话须简短,通话时不得大声喧哗。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行大声喧哗、玩耍打闹、聚堆聊天、玩手机;任何时分不得运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用餐、吃零食。不得在茶水间以外的地方用餐。
第九条:前台、经理办公室、会客桌、卫生间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用品摆放整齐;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公共区域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销售参谋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发生争吵,有情况,需按时上报,知情不报造成严峻后果者,须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正常工作时间前台必需有值班人员站岗;值班根据值班表轮岗,如接待客户或有事离岗时必需通知下一值班人员,严禁显现空岗,如显现空岗追究交、接班两人责任;值班表定期更换。
第十三条:遵守保密记录,保存好各种内部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四条:文明用厕,留意保洁。
第十五条:销售参谋每天必需总结好当天客户留档信息,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由展厅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现金缴纳成长基金10元,第三次劝退。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4
一、考勤管理
1、公司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离岗。每迟到、早退一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A、B、C、D类扣罚标准见本守则第十七条,下同),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凡上班时间需要中途离岗、离厂,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否则,半小时内按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因离岗、离厂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3、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管理
1、员工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工作时间办公室内不准吃食物,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不准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也不可以用自己与亲友长时间电话聊天,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4、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买卖保险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上网玩游戏,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不得利用网络做自己个人的其它生意。不得向朋友透露公司商业机密。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7、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8、办公桌上私人物品不得超过三件(茶具、手机、其它)
9、办公室内一律禁止吸烟,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0、员工不得在办公室进行午餐,午餐必须到饭堂就餐。
11、各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人工作时,应自觉做到人离熄灯,并关上空调(或风扇)等电源开关;关闭电脑电源、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在一小时内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
12、使用完卫生间后,要关闭水笼头等水源设施。凡违反者将视其浪费程度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处理;附则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5
为使公文的签收及发放及时、准确,确保公文制作规范,保存完整、齐备。提高公文处理的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企业常用公文的构成
企业常用公文包括请示、报告、申请、决定、决议、批复、通告、通知、通报、函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讲话稿等。
二、文书收发管理
1、企业各部门与外界来往公文的收发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主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往来公文的收发、拆封、登记、分发、制作、核稿、校对、发文等事宜。以传真、邮件、邮寄等方式到达的公文全部由办公室接收。再按公文按审批程序送至承办部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送达,应提前电话通知知承办部门。文件传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书带回家、宿舍及公共场所,也不得传至权限范围之外的人员。
2、负责人阅读、批阅公文,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公文交至办公室。阅批公文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并作拟办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办理。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室对公文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公文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办理,不得将公文压放、分散。
三、公文的制作
公司发文工作集中在总公司办公室。凡是以xxxx公司名义发出的通告、决定、请示、通知、报告、会议纪要等均属于发文范围。各部门不得以xxxx的名义擅自对外发送正式公文。各部门需要向上级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重要工作要求发文的,应向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字底稿交办公室审核。发文经办公室主任、分管经理核稿、修改后,交总经理会签后由办公室统一打印、盖章和分发。
四、公文归档与保管
1、全部处理完后的文书,按照一定的分类进行整理与编辑,并在文书保存本上做好登记。
2、企业个人不得保存企业文书、凡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行政部登记保管,调离企业的员工应将文件记录本清理移交。
3、如果职务或部门计划发生变更或做出调整,则必须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变更与调整的理由,以及变更与调整后的结果。
4、当年的公文于次年7月份前整理装订后编号递交档案室存档。存档时应列出详细地文档明细,一式3份。并由档案管理员、监交人确认签字以备查询调阅。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队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文明驾驶安全高效、优质服务意识,预防和杜绝交通违章和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运输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 车辆使用规定
1、车辆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用车由财务部统一安排,去向由财务部开具《派车单》;
2、从严控制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凡本公司遇有特殊情况与财务部联系,经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照顾派车。
二、 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没特殊情况,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2、每天对车辆进行早例检工作,每季度车队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记录台帐,杜绝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三、 驾驶员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全队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3、车队对车辆统一安排调度,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公司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经发现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给予停驶检查,停驶期间,取消驾驶员享受的一切待遇。
4、严禁出私车(凡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开出,均视为出私车),凡发现出私车,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停驶检查。因擅自出车,造成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严禁酒后违章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6、司机手机费每月报销100元。
7、严禁虚报冒领停车费、过路费,发现一次全额退赔,发现二次以上,停驶检查。
8、按照公司安排的车辆驾驶,不得私自更换车辆,不得擅自将车辆以任何方式给其它人员驾驶,违反规定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9、在公司内部,行车要缓慢,倒车要小心,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坏者要全额赔偿。
四、 修理规定
提倡车辆“有病必治,有障即除”的原则,使车辆彻底消除隐患,杜绝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把事故控制到零。
1、车辆维修由车队扎口管理,严禁擅自外出维修。
2、车辆出现故障,需报车队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按指定地点外出维修。
3、车辆出现故障,经维修人员检修后,需调换配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如发现在维修保养、领用配件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人为造成车辆损坏,造成车辆维修的维修费用公司承担50%,驾驶员承担50%(如发动机没机油、没水等)。
本规定自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的使用、报销、控制管理,本着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原则,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特制本制度。
二、报销项目
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用、培训费等。
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2、通讯费
2.1、手机话费标准为月度话费上限金额,直接补助到工资中。
2.2、享受公司通讯补助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2.3、公司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的月度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3、办公费用
3.1、办公费用主要包括:房租、水电、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原则上办公用品实施专人采购、保管、发放等,负责人根据办公需要,实报实销,水电、房租、备品备件由公司财务人员统一处理。
4、招待费
4.1、一般工程费用在3000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300元,30000元以上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500元,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4.2、公司招待费报销时凭餐饮、副食等发票报销,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等。
5、交通费
5.1、公司车辆产生费用:
公司因工所配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制,责任人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交办、油费管理等工作,具体费用实报实销。
5.2、公司所配车辆加油,统一实行充值卡操作,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原则上不在采取现金加油。
5.3、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报销时须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
5.4、其它人员交通费用报销标准:
5.4.1、市场营销人员因业务需求产生的`交通费用统一在业务提成中体现,不单独报销。
5.4.2、其它岗位人员因公产生的交通费用,注明时间、地点、路线、事由后统一贴票报销。
6、培训费:
公司的培训费用统一由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具体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7、其它费用
7.1、午餐补助:午餐补助统一发放到工资中,不单独报销。7.2、公司一般员工午餐补助为100元∕月,在外施工人员为150元∕月。
四、本制度从签字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标准执行。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8
1 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9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农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结合大田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公司从事大田生产的全体人员,具体包括田间管理员及作业员。
3、大田生产工作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公司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迟到或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4、大田生产田间管理员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带领大田生产作业人员做好田间生产,如无法胜任田间管理工作的,将予以辞退。
5、大田生产作业员必须服从田间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生产工作,不得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田间管理员的工作安排,违者每次罚款10-20元,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6、全体大田生产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违者罚款5元。
7、大田生产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闲坐聊天、吃东西、打瞌睡、打牌等,严禁偷闲怠工,严禁在有机区抽烟、吐痰和大小便,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20元罚款。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严厉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田间管理员必须按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根据作物种植特点,结合天气情况和人员组织生产,并尽量控制生产成本。除自然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生产。
10、田间管理员在安排作业员作业前,必须制定生产任务、作业方法、生产标准,做好示范,在作业员完成任务后必须进行合格验收,并作好田间生产记录。
11、作业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方法、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并服从管理员安排,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任务验收合格后,方可登记工分。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作物,如有损毁,应及时向田间管理员报告处理。
12、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每日完成任务后,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将垃圾放入垃圾桶或临近垃圾堆里,并将多余的农资物质及时交由田间管理员统计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大田内。
13、作业员完成温室大棚工作后,要按照田间管理员要求,及时敞篷或闭棚,如未按要求敞篷或闭棚的,罚款5元。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1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出现了以消费类产品(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以下统称消费类实物)冲抵业务款项的情况。由于消费类实物具有特殊性质,使之无法用一般的资产增减或收入增减,因此为了规范这一特殊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一般说来,只有在客户因自身资金方面原因导致业务款项无法回收、且该客户确系只能提供消费类实物用以抵换相应业务款时,方可同意客户用消费类实物进行抵换。
2、公司要求所有以业务抵换的消费类实物明细报告必须如实上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财务经理。
3、消费类实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任何人不得未经审批自行使用。
4、集团监查审计中心将不定期对用于冲抵业务款的消费类实物的'价格、数量、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二、审批流程:
1、相关业务人员应提前以书面报告方式详细说明业务经过,经直接主管经理同意后与客户就消费类实物的种类、价格(市场价格或面值、最低价或折扣价等)、数量等进行洽谈,消费券的实际抵换价格应低于券面价格的50%,实物价格应低于市场批发价80%。
2、业务人员与行政部专人共同对用于冲抵业务款的实物进行查验。查验时应认真核对实物价值、实物完好程度、使用有效期限等,查验完毕后由业务人员及职能部门人员签字后办理入库。
3、业务部门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详细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如产品种类较多可附产品明细),后附购买发票、入库单及其它使用说明文件,由总经理签字,上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批后,报财务备案并确定收入计算方式。
4、行政部负责对所有库存消费类实物的数量、出库价、有效期限等定期统计汇总并在每月底进行公告;同时行政物业中心有责任在有效期限内对消费类实物进行变现处理或根据有效期限申报上级领导安排使用,以减少损失。
5、任何部门需要使用抵回的消费类实物时,如属送客户使用,应由业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直接主管经理签字同意,总经理审批即可至行政部办理出库手续,出库价格与入库价格一致,计入领取部门当月成本;如属部门内部员工自行使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总裁批准同意后方可领用,出库价格与入库价格一致,计入领取部门当月成本或部门费用。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11
1.我们设立这个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市区建筑渣土的处置运输管理,严防渣土乱倒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漏撒"现象,保证城市的清洁卫生。依据相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结合我们的实际需求,制定了这项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等地区。其中,所谓的建筑渣土指的是建设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接下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一起加强管理。下属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则具体负责渣土的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要处理运输建筑渣土,必须先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申请,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接收地来运输。禁止没有申请批准就随意处理运输建筑渣土的行为。
3.市区建筑渣土的运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的`渣土都由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统一调配和运输。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区从事渣土运输。
另外,市区所有建设工地的渣土都必须委托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进行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不允许私自雇佣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渣土运输。
需要注意的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由建筑项目的总承包商协助业主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申请渣土处置运输手续。
市区房屋拆迁和道路建设也需要持有拆迁许可证和道路施工许可证才能申请渣土处置运输手续。
同样重要的是,从事市区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车体改造,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颜色,发放统一标志后才能运输渣土。
4.我们要强调的是,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保持干净出场,密封运输。市建筑渣土运输总公司应遵守渣土管理法规,接受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的调度和指挥,完成各种渣土运输任务,不得私下承运非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机构调配的渣土运输业务。
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如果建筑工地没有办理渣土申报处置手续,擅自运输渣土,将被勒令补办手续,每立方米渣土罚款50元。如若仍不改正,将被停工整顿;情节严重者,将被吊销《施工许可证》。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本规定自xx年6月1日起生效。如果有与市政府以往规章、通告不一致的地方,将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12
1.施工现场危险源:由于在现场施工活动过程中,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社区人员伤亡、财产物质损坏、环境破坏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2.危险源辨识:项目部组建的同时,成立危险源辨识评价小组,项目经理在组长、由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职能人员组成。在工程开工前由危险源辨识评价小组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和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3.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如: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到、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仍挖深沟(槽、孔)、管道清掏、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危险源。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机体中毒或疾病。
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源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灼烫、其他等。
主要从以下作业活动进行辨识: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建筑物构造、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各项制度(女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生活设施和应急、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
4.在对危险源进行识别时应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5.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评估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容许的全过程,根据评价的结果对风险进行分级,按不同级别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风险的大小可以采用LEC法;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序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乘积来衡量。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车辆管理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第二条车辆使用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修改编辑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营业会计稽核。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三条车辆保养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无照驾驶。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AWTZD237
页码3—3
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市场部管理制度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度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展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供货等相应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具体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相关部门。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现场销售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部工作制度
1、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略的制定、实施以及市场开拓。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市场预测。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各类项目的承接、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款项回收。
5、不断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
6、维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7、及时进行款项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报告;承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时的责任。
8、销售工作的监察与评估。
9、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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