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30 15:40:51 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消防条例》,我院对学生宿舍特规定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严禁使用一切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违者按规定给予没收。

  二、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烧水、做饭等,不准点燃蜡烛、蚊香,不准焚烧废纸、垃圾,如有违反,按规处罚。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四、宿舍内严禁外人留宿,如有学生亲属探视需住宿,上报医务科批准。

  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医院公共财产和基础设施。

  六、以上条款如有违规,一律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区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向水池、小便槽内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 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 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道上停放自行车,堆放家具及其它物品。

  8、 不准在走廊内乱垃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五个做到”

  1、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 学生寝室做到每天一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楼道的箩筐内,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外。

  3、 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 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烟蒂、蛛网,无纸屑污物。

  5、 室内厕所做到勤打扫、勤冲剧、保持清洁,尽量做到无异味。

  三、值日规定

  1、 学生寝室卫生由各寝室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 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和宿舍楼内的公共场所平时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如遇突击任务组织学生予以协助。

  四、检查制度:

  1、 平时学生社区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八个不准”的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进,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和校社区党工委,情节严重者要作违纪处理。

  2、 学生寝室的卫生由学生社区管理中心负责检查,每月按优良(85分以上)、合格(70——84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级记入《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纪录本》,并张榜公布和通报各学院。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

  (1) 地面不清洁,未打扫;

  (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北区扣值日寝室,如厅内无值日轮流表,未表明值日寝室的,则三个寝室当日卫生均为不合格)。

  3、 在卫生检查中坚持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普查中凡是卫生为不合格寝室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做到一周一检查,连续两次合格或有一次优良,则改为卫生抽查寝室;在普查中卫生合格以上寝室列入卫生抽查寝室,对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检查,若卫生抽查成绩为不合格,则列入重点检查寝室。

  4、 学年末对寝室卫生状况进行总评,凡月卫生检查成绩优良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不合格等级则为卫生优良寝室;月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优良等级则为不合格寝室;其它均为卫生合格寝室。

  5、卫生优良为评比文明寝室的重要条件,并建议宿舍成员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适当加分;凡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宿舍成员建议各学院在德育考评时不得评为优良及以上等级,宿舍成员在评定后第二学年不列入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在党内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学年评为卫生不合格寝室的成员,建议其德育考核成绩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附: 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标准

  一、上午第一节课前进行一次内务清扫,把垃圾直接倒入各楼层箩筐内,一律不准将垃圾扫出寝室外。发现一次扣15分。(15分)

  二、书籍、各种物品(床上用品、箱包、洗漱饮食用具、衣帽、鞋子等)摆放整齐统一。发现一张床位的床上用品摆放不整齐扣5分,一张桌面摆放杂乱扣5分,一张床铺下鞋子物品排放不整齐扣5分,其它酌情扣分。(35分)

  三、地面保持清洁,做到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杂物。发现一处扣5分。(20分)

  四、墙壁、桌椅门窗、灯具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蛛网、无涂抹。发现一处扣5分。(10)

  五、字画等布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合要求扣5分 (5分)

  六、公物完整无损。有损坏公物现象除赔偿和按校纪规定处理外,并扣10分。(10分)。

  七、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寝室内务,做到有值日轮流表和值日制度。值日生工作认真负责。不合要求扣5分。(5分)。

  注: 如在卫生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的.当日卫生成绩为不合格,不再打分检查:(1)地面不清洁,未打扫;(2)有未叠被子现象;

  (3)室内厕所未打扫,异味重

  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使学生有一个“文明、舒适、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点部位,是反映学生精神风貌的窗口,每个学生都应树立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宿舍纪律,共同把学生宿舍管理好、建设好。

  第二条 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宿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内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内务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评比,为学生提供及时优质服务。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和管理,学院其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任意调换和强行抢占寝室和床位。

  第四条 建立学院、系部、学生干部在学生宿舍区的轮流值日、值周制度、以加强学生宿舍的分级管理,形成一个较完整的宿舍管理系统。

  第五条 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人,每层楼设层长一名、每栋设栋长一人,协助宿管中心对宿舍的学习、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宜的管理。期末栋长、层长可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第二章 学生宿舍公共财物、水电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全院学生都应牢固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道德意识,自觉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寝室内的床铺、床板、柜子,桌凳等由宿管中心按寝室人数配齐,并登记造册、落实到人,不得任意调换。不得将教室课桌椅搬进寝室。

  第八条 学生对所分配的家具要妥善保管。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时,须经宿管中心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九条 宿舍区和寝室内的公共役施每学期开学前由后勤部门搞好维修,宿管办负责验收。寝室内的公物开学时由寝室长签名负责。

  第十条 不准在室内外墙壁、栏杆,门窗、桌凳上涂写、刻画或进行其他破坏行为。

  第十一条 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随时关好水龙头,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

  第十二条 每名学生每月定额用电5度、用水3吨。一月结一次帐,超过部分学生应按时交纳水电费。

  第三章 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三条 全院学生都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保卫部、宿管部协助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胸卡。男生(女生)不准进入女生(男生)宿舍。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客必须登记。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离开寝室必须落锁,不得将小商小贩引人宿舍。

  第十八条 放假回家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及现金寄存或随身带走。

  第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燃烧物品。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不准点蜡烛。禁止在宿舍区燃放鞭炮。

  第二十条 爱护学生宿舍区装配的消防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

  第二十一条 严禁攀爬学生宿舍围墙。铁门和铁栏。不得在学生宿舍区起哄、闹事。不得在楼顶逗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在指定寝室住宿。各班宿管委员和女生委员,寝室长应掌握每天晚上本班本室同学外宿名单,如有外宿者,必须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宿舍,必须自觉接受宿管员的检查、登记。未经他人同意乱拿他人用品者:视为偷盗行为,凡偷盗他人钱物,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和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五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不得滞留学院或提前返校在学生宿舍人住,毕业离校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不得再在学生宿舍住宿。

  第四章 学生宿舍作息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大门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开关。白天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或滞留宿舍。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特殊原因,学生可在禁止出入宿舍时间内出入宿舍:

  1、患病且有医务室证明;

  2、因公事或急事有学生处或宿管中心证明:

  第二十八条 学生必须在晚上10:00(周五六晚10:30)前回宿舍就寝,否则宿管员有权拒绝开门.并作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电灯统一开关,熄灯或因故停电后,不得大声呼叫、喧哗起哄。

  第五章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讲究个人卫生,床上用品、服装、鞋袜要勤换勤洗,经常保持清洁。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清洁卫生实行宿管员主外,学生主内的原则,各门楼、公共走道、楼梯、公共洗浴、卫生间由宿管员打扫,各寝室内务以及各寝室门、窗及寝室门前的走廊以寝室为单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本寝室人员整理和打扫。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宿舍内要严格做到五不准:①不准乱丢纸屑、果皮垃圾,不准随地大小便;③不准在窗户、拦秆处往室外或走廊上倒水、乱扔东西;③不准在宿舍内生火做饭;④不准在墙上乱贴、乱挂、乱画;⑤不准带饭菜进宿舍。

  第三十三条 建立寝室卫生轮流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员打扫两次,分别于上午7:00和下午5:00前完成,各寝室垃圾自行倒入垃圾站。

  第三十四条 每周星期三下午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由学生会组织进行检查评分。

  第三十五条 寝室制度要全,必须按学院的规定张贴文明寝室标准,寝室床头卡、轮流值日表、寝室公约。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宿舍内开展以寝室为单位的“文明寝室’竞赛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文明礼仪、学习风气,劳动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考核,评选文明寝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十七条 学院每期评定最佳寝室、文明栋、优秀寝室长,授予称号,并发奖状、证书和奖品。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积极维护学生宿舍区的纪律作风、安全保卫、作息制度,爱护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和设施,认真搞好宿舍卫生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寝室评比中每学期内累计三次排在未位的寝室,将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宿舍成员所有评先、评优、评定奖助学金和申请助学贷款等资格。

  第四十条 学生违犯宿舍纪律,学生处、宿管中心老师、学生会干部有权对其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到宿管中心或系部作出书面或口头检查,态度恶劣或情节严重者,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一条 寝室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报宿管中心及时维修,由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与使用人当场认定并核价。自然损坏由学院负责,人为损坏、破坏由学院维修或更换,当事人或寝室成员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四十二条 由于使用公共水电设施不当,导致水电设施损坏者,照原价赔偿。对违规违纪使用的电器一律予以没收。

  第四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的。

  2、私拉、乱接电源的。

  3、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

  4、故意损坏水笼头,闸阀、水管、声控、插座、开关、线路等公共水电设施的。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1、因偷电、偷窃公共水电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生火等原因酿成触电、火灾,造成伤亡事故的。

  3、晚上就寝后在寝室内因听录音机、开灯不关等,影响他人就寝,造成学生起哄、打架等不良后果的。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3

  为切实做好宿舍冬季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管理部总务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员工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利用灭火器、消火栓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本着对公司、及所有住宿人员安全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特制订以下之规定: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等电器 (限800W以下)外,其它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等电器的`人员需至总务课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其它取暖、制热电器(小太阳、热得快、电热毯等)、自制电器均不得使用。

  4.禁止用其它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宿舍电器、线路损坏、故障、异常应及时联系、上报总务课,以便及时维护。

  6.禁止在床头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0.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1.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2.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总务,若查到将给予处分。

  13.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以上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尽请各部门主管及时向员工倡导!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4

  为保障教职工在校住宿安全,加强学校宿舍管理,营造一个舒适、卫生、整洁的生活、学习及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使用电炉、电发热管等简易电器煮水、取暖;严禁使用电热褥、电热棒等具有危险性的电器及大功率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2.严禁私接电源和插座;严禁私安床头灯;严禁改动电气线路,私接路灯线偷电。

  3.宿舍内严禁存放和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使用明火和电器设备加工食品必须有人看守,确保安全;宿舍内点燃蚊香必须注意安全,应远离易燃物品,底下应用金属或玻璃容器垫底。

  4.安全用电,做到人离电断,严禁用电设备带电待机;严禁在电线、照明设备上悬挂装饰物品等。

  5.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报修,严禁在宿舍内外擅自施工搞安装维修等。

  6.宿舍阳台、窗台严禁摆放洗刷用品、花盆等杂物;严禁高空抛物;遇风雨天气,在风雨来临之前必须关锁好门窗;

  7.安全用气,所有教职工宿舍配用的煤气必须是与学校签有安全供销合同的正规公司充灌,不得收购旧瓶、烂瓶,使用时必须保持室内通风,不使用时应关闭阀门。

  8.严禁宿舍存放管制刀具;严禁宿舍喂养小动物;严禁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教职工宿舍;如有教职工家属、亲友等来访入住,必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时间到期必须依时离校。

  9.宿舍必须有完善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有充足的消防栓和灭火器。

  10.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11.学校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所有人员必须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每学期组织一次宿舍防火疏散演习。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5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6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xx]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7

  一、同学宿舍是同学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同学进行素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现学校校内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同学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听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同学宿舍管理中心依据学校年度招生方案及房源状况统筹支配同学入住同学宿舍。

  三、入住同学宿舍的同学持录用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同学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同学宿舍管理中心统一方案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同学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需予以协作。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需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同学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当爱护同学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同学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酷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仔细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乐观提倡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敬重师长、团结互助和喜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番值日自觉保持干净,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平安防范和自我爱护意识,留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肯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同学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同学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同学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省用水和节省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同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需照价赔偿。

  十二、同学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同学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同学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同学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同学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同学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同学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同学提出处理看法。

  十六、同学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同学自管会健全同学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乐观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学,根据《同学违纪处分条例》赐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同学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8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9

  物业安全员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安全员集体宿舍的安全有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安全员严格遵守执行:

  1、集体宿舍是提供外地安全员住宿休息的.地方,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打架斗殴及酗酒。

  2、不私自进入他人宿舍。不准私拿别人的各种物品。

  3、在宿舍有来访客人时,须向安全员主管讲明来访者身份,经同意后方可会客(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准私自会客。

  4、非安全员及本市安全员,不允许在宿舍内过夜居住,离职或解聘的安全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日必须离队,不准在宿舍内过夜居住。

  5、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不准在床头、仓库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6、宿舍的内务卫生,按内务卫生制度标准执行。

  7、损坏公物,责任人照价赔偿。

  8、项目安全部主管负责处理宿舍的各种问题,同时每天向项目经理汇报住宿人员情况,定期与项目经理沟通员工住宿问题。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设立用电标准,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行政部人员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3、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电考核

  1、公司对各宿舍安装用电计量表,制定电量考核指标,每月对各宿舍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合理用电,减少浪费。

  2、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原则

  1、合理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2、公司电用装表计量。

  四、管理职责

  1、行政部负责制定各宿舍用电额度,制定相关的制定交纳电费。

  2、各宿舍用电超标的部分,月底由行政部核实,超出额定电量由宿舍使用人工资中扣除。

  3、行政部负责员工宿舍的抄表工作,并监督用电情况。

  4、公司将制定电工巡查制度,定期检查电路使用情况。

  五、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损坏电路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希望和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关闭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学生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等大功率的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一经发现,违章电器予以没收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与使用人处分。

  第三条、使用电源插座应随插随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销;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况下,应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四条、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床头,在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蜡烛或蚊香等时应置放于安全的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禁止擅自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照价赔偿。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收录音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八条、宿舍出现用电故障,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向后勤处管理人员报修,并由其派人维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条、学生宿舍内用电设施由该宿舍学生使用管理,因违章用电造成寝室控电开关跳闸或使供电线路及其它设施损坏的,必须报宿舍管理人员,由电工修理,视责任承担工料费;如属人为故意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宿舍人员均摊赔偿。

  第十条、学生宿舍统一由总务科按规定采取限量用电管理,学生公寓照明供电为7度每人/每月,用完后需交费续电。非供电时间严禁强行启动电闸。

  第十一条、总务科与学生科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公共电器设施的完好和损坏;普通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拉电线现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烧废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饼炉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第十二条、宿舍管理人员、总务科及保卫科相关人员经学生科允许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第十三条、学生应尊重、支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阻止和妨碍正常检查工作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放假离校,各宿舍最后一名同学离开时,应检查宿舍电源开关、用电设施、插座等情况,锁好舍门,做好离校登记。学校将为留校的学生统一安排集中住宿,没有学生留宿的房间将停止供电。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树立安全用电的意识,对违章用电行为。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2

  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

  3、宿舍内允许使用电脑、电视、收音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得返还并处以1000,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4、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处以加倍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服重要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即使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8、办公及职工生活: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无乱挂乱堆现象。

  9、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隔绝苍蝇,老鼠,等措施。残渣剩饭倒入有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 10宿舍供电时间:晚6点至早上6点其它时间停电,配合项目部及开发商的安全用电检查,必要时拆除,只限于2#3#楼安装插座以上插座必须按规范安装,否则停电处理。

  违章用电罚款1000元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3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增强入住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入住员工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优美安全的住宿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所属各宿舍楼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员工住宿规定:

  1、公司各单位需要住宿的员工,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方可住宿。

  200私自入住者,一经发现处以元罚款,并强制迁出宿舍。

  2、员工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综合办公200室,统一安排协调。违者罚款元。

  3、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

  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其情节轻重加倍罚款。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200同事投诉多次,罚款元,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资格。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吸毒、赌博、或从事淫秽、散播谣言等非法集会活动,一经发现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300同时公司将回收宿舍,不在为其提供住宿。对私自饮酒的处以元罚款并通报。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内200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元。

  7、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

  工离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立即终止。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

  第二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300、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违者罚款元。

  2、宿舍内严禁长明灯现象,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插座。违者100罚款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炉、电暖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200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元。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烧菜做饭,一经发现予以300没收,并罚款元。

  5200、宿舍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挪动。违者罚款元。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或从席子底下穿过或与

  200易燃易爆物体连接。违者罚款元。

  7、禁止在电线、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200违者罚款元。

  8100、严禁躺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元。

  9、住宿员工禁止动用或损坏配电箱,若宿舍内灯具、插座等有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报电工及时修理,其他人100员不得私自维修。违者罚款元。

  10、宿舍人员离室锁门时,必须检查并关闭电灯、充电器、电扇

  200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违者罚款元。

  第三条、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100乱贴字画、乱扯绳子等,违者罚款元。

  2、严禁将杂物倒进洗刷间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100物。违者罚款元。

  3200、宿舍内禁止大小便,违反此条规定者小便罚款元,大便500罚款元。

  4、宿舍内不得累积堆放垃圾杂物,必须一天一倒,保持室内清

  洁。严禁将室内垃圾杂物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域等以确保环境清洁100卫生。违者罚款元。

  第四条、管理、监督:

  1、宿舍日常的安全、卫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厂、部门自行管理。

  2、由安环部、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电仪车间组成联合督

  导小组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抽查,检查中若发现以上各项问题考核分厂、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5

  宿舍安全始终是宿舍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分管校长是宿舍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宿舍管理员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水电安全(总务处)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宿管要严查任何违规私带使用电器,发现水电故障应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派水电工维修;总务处定期检查维护宿舍水电设施。

  二、消防安全(安保办)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管理部门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住宿人员)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含水房、卫生间,由宿管人员负责)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宿管人员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四、上下楼梯安全(宿管人员)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宿管人员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互相礼让,不得拥挤起哄。

  五、值班安全(宿管管理部门)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开具离校单(留宿生出入校门专用)、接听电话、安全保卫等。

  六、生活安全(德育处)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劣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宿管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请大家各负其责,切实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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