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5 09:51:08 制度 我要投稿

组织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组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组织管理制度必备15篇

组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五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品质部、财务部。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销售部、品质部、财务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行政部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主管、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行政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总经理助理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发布、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对总经理助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五章行政部

  第十八条行政部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行政部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书起草、审核及印制工作;负责各类文电函件的收发呈转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行政部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政部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六章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销售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七章销售部

  第二十四条销售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第八章品质部

  第二十五条品质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

  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九章采购部

  第二十六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包括采购制度、物资供应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及物资储备定额等;

  2.负责各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工具、零配件、外协件及办公物品的采购与供应;按照适质、适量、适时、适价的原则加强采购作业管理;

  3.负责供方的选择、评审和合同管理,定期进行供方业绩评价,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十章财务部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分析;

  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办事细则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度部门职责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

组织管理制度2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教学科研与教学改革四个方面的管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基本保证。

  一、教学组织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教研组、备课组、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条例》,经常对照,做好自查,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

  2、各教研组、备课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期初都应根据学校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地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项措施,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切实实施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的总结。

  3、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地抓好教学过程中的六个基本环节—— (1)备课: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集体备课。每堂课前都要认真地写好教案(新教师一定要写详案),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包括直观教具、实验或活动器材、电教用具等),不上无准备之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现象。提倡各学科教师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

  (2)上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进教室上课或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修课。公出由教务处安排,因请假、或其它原因需调课、停课者,提前提出,经教务处批准;确实临时需要调课的.,必须向教务处补办手续。杜绝上课迟到或提前退课现象(包括选修课,辅导课),体育课可以提前三分钟下课(不含室内课)。教师要尊重、爱护学生,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作业的布置和批改:各科教师都应该按照教学需要,精选和设计作业。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作业必须由教师自己认真批改,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及时布置二次达标性作业,确保落实“段段清”教学要求,杜绝只有布置、不作批改或不及时批改的现象;

  (4)预习和复习:教师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认真布置好学生每天的预复习工作,要提出具体要求,给予具体指导,并且落实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倡各学科教师布置学生利用网络收集学习资料、拓展学习内容作为预习和复习的要求。 (5)辅导:教师应重视课外辅导,提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6)考试:全体教师都应按照教导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打印、监考、阅卷、结分、统计、分析、讲评工作。限时做好测试质量报告、测试质量分析、及补救办法。

  4、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地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1)听课: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研讨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可以在备课组内听课,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听课。 (2)开课:根据各备课组、教研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评优课等。(3)课件:每位任课老师都要积极学习现代教学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注重通过改进教学手段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青年教师必须学习多媒体课件制作,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应该至少完成一个课件的制作,并积极参加学校或市区的多媒体课件评比。

  二、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每学期末负责做好教师的综合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教学专题总结,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课件制作等情况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公布。

  2、对教师认真备课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3、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作业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4、对组织考试情况作常规检查。平时的阶段考查工作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考查;或者考查全部采用外来试卷、不能够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出卷;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考试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或者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5、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6、对调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未经教务部门同意,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修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7、对准时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8、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包括学校接受的其他监考任务),发生监考教师不能准时领取试卷进入试场,或擅自离开试场放任考生,或在试场内吸烟、看小说、看报等,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

  9、对遵守作息制度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够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学校的情况,查实后批评教育,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将作为教师在校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在学期末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中。

组织管理制度3

  (一)学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受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消防组织的日常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学校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知道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义务消防队要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七)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组织管理制度4

  目录 第1篇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第2篇钻孔桩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第3篇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第4篇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第5篇钻孔桩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组织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守护安全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守护员是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烟花爆竹的储存安全负责;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守护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自觉参加和接受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4、禁止任何人员在库区内动火、抽烟等。

  5、拒绝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为进入库区的车辆加戴防火罩.

  7、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要求进入库区人员交出携带的火种.

9、负责库区内及周边的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及时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组织管理制度6

  一、机关的各项经费,坚持集中与归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使用为主的原则。机关的包干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有关业务处室的专项业务经费,原则上归口各处室管理,需要时,有关处室提出意见,商办公室,可集中使用。

  二、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要例行节约,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机关的'差旅费、燃料费、印刷费、汽车修理费(在定点修理厂半年结算一次)、固定资产购置、会议费(含接待费)以及正常的办公用品购置费,一般由经办人签名,写明用途,经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报销。

  四、凡本部召开或承办的由部机关经费支付的会议,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申请,按现行会议费规定拟定经费预算,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组织实施。部内各处室需组织业务工作会议时,由有关业务处室提出召开,办公室协助,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五、各处室专项业务经费,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部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报销。大额支出应报告部长或向部长办公会通报;对涉及全局性的支出项目需经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组织管理制度7

  酒店的劳动组织根据酒店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进行科学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员工的技能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酒店的劳动组织应结合酒店自身的特点和内外环境及人力资源工作任务的变化而调整。坚持精简合理、指挥统一、责权对等、协调一致和固定设岗、按岗择人的原则。

  1、酒店劳动组织机构

  (1)酒店的部门机构,可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设置,原则上经营部门以专业型为主,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以综合型为主。

  (2)工作岗位的设置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以提供让客人满意的优质服务为出发点。首先,合理设定各项工作程序;其次,明确划分工种岗位职责,使每个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职责和任务有明确的认识;最后,加强劳动协作,通过内部信息传递,保持各项劳动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A、 单班制。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一般实行单班制。对于单班制的劳动组织工作,主要是合理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组织好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分工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B、多班制。经营部门一般实行多班制。多班制的劳动组织工作,必须解决好各班员工的.倒班问题,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部门管理人员要跟班轮流值班,保证每时每刻向客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多班制的选择由酒店经营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无论何种工作轮班的安排,首先需依法确定工作时间,同时也需充分考虑员工的休息。

  (3)实行多班制的部门,要做好合理配备各班次员工,在量和质上保持平衡,并加强对每班的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特别要解决好夜班疲劳等问题,关心员工生活。

  2、工作地的组织

  (1)工作地的组织就是在同一工作地上,把劳动三要素(劳动活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科学合理地组织起来,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酒店的前厅、餐厅、康乐、收银等区域,都要明确规定员工的站立位置,客人的进出通道,服务用品的摆放地点等,使员工能在最短的距离,最少的时间和以最小的体力消耗进行服务工作。

组织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组集体财务管理,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根据《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市农村三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镇所有独立核算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农村集体财务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村组集体财务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村组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培训,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受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代为记账。

  第二章资产、资源管理

  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办公设施、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及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资源登记簿,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场、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等资源逐项登记。集体资源进行承包、租赁的,其承包、租赁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获得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经营、兴办公益事业等。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变卖、报废等处置固定资产和对资源性资产进行转让、发包、出租、出借等时,应由村委会提出购置或处置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方案公示7日后实施,价值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并有书面会议记录。价值5000元以上的按“四议两公开”管理程序进行决策,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签定合同,并报镇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的转让、发包、出租、出借等必须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费用原则上按年度进行收取,最长不得超过本届村“两委”会剩余的任期时间。

  第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年底对所签定的合同进行清理,及时清收应收未收的合同款项。

  第九条村文书和村民小组长分别负责本村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管不善损坏、丢失者由其本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条村组不准违反规定乱设账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公款私存、平调、挪用、侵占、截留集体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举债,确需举债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两委”会审核、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按照谁举债,谁承担的原则由其个人偿还。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账内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向农户或其他单位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开具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省农村集体财务收款凭据》。不准用自制收据或白条向农户和单位收取款项。严禁坐支、出借、挪用、白条抵库等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现象。

  第十三条各项收入三日内及时存入银行账户,入库时间超过三个月且收入数额较大的移交镇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支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对外财务结算应当使用国家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单项支出5000元(含)以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开支申请,填写《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动用集体资金申请审批表》,监委会主任(理财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报镇机构付款。5000元以上的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并经镇政府领导办公会集体批准后按程序支付。

  第十六条各类工程项目的实施,从项目的立项、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签定、决算、验收等环节,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将村会议记录、《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书》和《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动用集体资金申请审批表》、《工程验收报告单》报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审核,经镇政府审批后方可按程序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票据结算实行“报账制”管理,即:每月10日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组织专门会议,对上月发生的支出进行统一审核,填写《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动用集体资金申请审批表》,收集全所有原始凭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报账,同时安排本月支出计划,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属于村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归村民小组所有。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培育经济增长,以及村基础设施和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土地补偿费;不得用于发放村干部报酬、支付经营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和福利发放;不得出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章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会计必须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十条登记入账的各项收入必须要有真实完整的合法凭证,原始凭据不完整、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会计有权拒绝报账。

  第二十一条会计核算必须做到财务核算准确,科目运用正确,报表编制及时,确保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

  第五章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第二十二条村集经济组织应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由村监督委员会担任,负责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切收入和支出;组级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本组一切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有效。

  第二十三条民主理财小组应采取集中行使其监督审查权,不准私下分别签字审核,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应加盖个人名章,个人名章应报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第二十四条村组财务公开程序要规范、内容要全面,所有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监委会主任、民主理财小组和会计签字盖章后向群众公布。

  第二十五条村组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项目的收支情况必须在工程事项结束后单独逐项逐笔向群众公布。

  第六章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并向镇政府负责报告审计工作。每年至少对村级财务审计一次,村“两委”任期届满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发生变动时进行离任村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七条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严把票据入账审计关,做到“八不准”即:涂改复印的票据不准入账;票据日期、单位名称不填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不准入账;原始票据上必须有领款人、经办人、理财小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否则不准入账;购置固定资产、发放非生产性补助或重大开支事项没有审批报告的不准入账;原始票据开支事项不清楚,没有明细的(如办公用品明细、集体用工明细、工程费用支出明细)不准入账;开支事项不真实的票据不准入账;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准入账;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票据不准入账。

  第二十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监委会主任在审批票据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照章办事、严格审批各项开支,做到“八不准”。

  第七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资源的,扣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年终考核总分5分。

  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各类合同签定不规范的,扣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年终考核总分3分,扣除报账员年终考核总分1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八条,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入不能按时回收,属于本届村集体经济组织任期内签定合同的,每3000元扣除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年终考核总分1分,属于历史遗留的,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酌情扣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三条,各项收入不按时存入银行账户的,按入库时间超过10天的,扣除责任人年终考核分2分,入库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扣除责任人年终考核分3分,入库时间超过二个月的,扣除责任人提终考核5分。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五条,支出审批把关不严,出现虚列支出报账等问题,扣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终考核总分5分、监委会主任年终考核总分3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七条,不按要求的时间报账,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年终考核分2分,并扣除报账员年终考核分1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条,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公示不及时的,每次扣除报账员和村民小组长年终考核分2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二十四条,构成违规、违纪的,交由镇纪委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交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同时镇人民政府20xx年9月28日印发的政发【20xx】318号《关于印发镇村组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作废。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如与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制定的制度、办法规定为准。

  本制度由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组织管理制度9

  1、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直至生产班组长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均按此责任制执行,在项目部经济承包中确定安全生产指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2名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制定有关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见附图)

  3、该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每周六为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6、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个职工都要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班组在上班前必须结合作业面情况进行安全喊话。

  8、现场安全按总平面图设置。

组织管理制度10

  7月27日下午,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制度宣贯会,会议由副经理董新宁主持,各分公司主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施工管理业务负责人李新平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了培训和宣贯,在逐条详细解读了管理规定的内容后,随堂进行了考试,加深了参会人员对制度内容的理解,达到了巩固效果;随后,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相关人员针对工程项目设计、立项及合同、工程档案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并结合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与分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和答疑,同时也对业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了强调和要求。

  副经理董新宁在会议上就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做了总结,并提出要求,一是强调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体现出专业、水准和水平,必须以规章制度为指导,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二是分公司与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施工现场自查、检查力度,对基础设施较差、问题隐患较多的'项目要督促整改进程,追踪整改结果,达到整改效果;三是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以高标准高起点做要求,严把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力求做到向管理要效益,要成果。

组织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

  “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提高公司名称替换(以下简称“公司简称替换”)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产品设计质量,降低产品研发成本,促进公司简称替换产品研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简称替换所有产品研发项目管理(从项目可行性研宄阶段开始到产品上市发布为止的期间),重点论述对产品研发阶段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中技术研发中心是指研发中心各技术平台;可研项目经理对应产品科研小组工作,产品经理对应产品核心小组工作,技术经理对应产品研发小组工作。

  第四条:研发项目的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简称替换相关部门负责人(即技术研发中心)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研发中心的职责

  第五条:研发中心的职责

  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简称替换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公司简称替换的研发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宄,技术管理,以及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简称替换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形成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形成具有公司简称替换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宄、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参与公司简称替换有关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的调研和技术论证工作;组织制定公司简称替换重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计划。

  协助组织召开公司级技术方案评审会和重大技术问题讨论会。

  有限地组织和运用社会技术资源及国内外己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

  负责组织科技成果上报鉴定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收集分析与公司简称替换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简称替换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术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使公司简称替换现有的技术人员留得住、用得好,组织好在职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公司对研发人员采取在公司控制下的“双向选择”的选择,设有技术委员会,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负责人。

  第三章研发的立项程序

  第六条研发的立项程序

  1、根据公司简称替换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公司简称替换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中心提出《研发立项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中心根据公司简称替换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在公司简称替换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乙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丙类:为公司简称替换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中心编制公司简称替换年度科技研宄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

  6、公司简称替换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中心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中心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四章研发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计划管理:

  1、研发中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技术开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等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3、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计划及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由技术委员会负责。

  4、企业研发经费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年度计划中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技术开发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财务部应为研发部设专门账户,委派专职会计予以监督管理。

  5、研发中心要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应注重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研发中心得研发能力和水平。

  6、研发中心应成为公司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的核心和主题,并在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推动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规范运行不断进步。

  7、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中心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8、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中心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9、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八条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中心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中心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中心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第九条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条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五章研发项目的专利申请

  第十一条:研发项目的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中心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中心,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六章研发项目的实施

  第十二条研发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章研发项目的检査

  第十三条研发项目的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宄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八章研发项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研发项目的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宄开发的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九章研发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第十五条研发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中心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并由研发中心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十章研发工作的考核、奖励及激励

  第十六条:研发委员会每季度对研发的工作缋效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每年一月底前,研发中心应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公司简称替换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研发人员的考核按《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实行。

  第十九条:建立发明创新奖励制度,研发中心从公司简称替换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基金。每年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投资大小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积极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研发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交流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对研发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发挥其创新积极性。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简称替换研发中心。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06月01日起开始生效。

  总经理签字:

  批准实施日期:20xx年06月01日

组织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第十三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制度》(建质〔20xx〕9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包含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公司各级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人员还应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由公司正式任命或聘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的,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成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其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按《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第七条公司已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设立安全监督部,足额配备了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监督部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监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或参与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项目部应急救援演练。

  (三)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督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监督检查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七)监督指导项目部与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检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八)参与研究并组织落实项目部职业危害预防和职业病防治措施。

  (九)督促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

  (十)监督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依法组织或参与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和事故档案。

  (十二)提出改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十三)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有效配置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项目部组建时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项目部在正式成立后,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应设立安监部,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名称设置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监部在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参与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二)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四)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生产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五)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六)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按要求验收并进行日常用电的管理。

  (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生产奖惩建议。

  (八)认真做好项目人员、一线工人入场安全生产教育、转岗教育、复工教育,并认真留存教育记录。

  (九)监督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十)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分级处理规定负责或协助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十一)牵头组织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的识别与评价,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措施或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建档、管理、保存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监部是对应本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履行《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项目部安监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监部的监督和指导,并对下级安监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求。

  第十五条项目部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专业配备,其数量按年度计划产值配备:

  (一)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二)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三)1亿元以上的,每5000万元配备1人,不足5000万元的按5000万元计。

  建设单位要求高出上述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及专职)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及时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整理提供项目部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参谋助手。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档案。

  (三)参与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参与相关安全和职业健康检查;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经验,督促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组织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

  (六)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七)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相关报告和建议。

  (八)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生产评估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和内审等工作。

  (九)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安监部成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分包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三)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的,立即制止,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责令改正,并及时向项目部安监部和项目经理报告。

  (五)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定期向上级安全监督部报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熟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知识,熟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监督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严格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按照下列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专业分包单位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50人至2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员应根据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具体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安监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和反馈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鼓励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鼓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条件的其他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并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注册安全工程师享受中级职称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对各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组织管理制度13

  1、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全面统筹安排项目工程维保工作;项目设备设施台账管理;

  2、组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设备维修、故障处理,零部件更换记录及整理归档情况;

  3、物资台帐管理,统筹控制物资消耗;

  4、建立项目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能耗的统计、分析管理并制定改善措施;

  5、现场督导重要维护工程及整改工程施工,控制工作质量与进度。及时组织检修设备故障,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做好技术把关工作;

  6、制定及审核所管辖系统设备设施月度和年度的.维修保养计划,并跟进计划的实施过程;

  7、督导下属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员工守则,认真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8、参与设备改造,提出与原系统匹配的可行方案;监督外协施工,验收施工质量;

  9、负责客户二次装修方案审核及后期验收;

  10、负责部门员工仪容、仪表、服务品质的督查管理及员工工作情况考核;

  11、下属员工服务礼仪、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12、配合客服部处理客户投诉及商铺能耗收费工作。

组织管理制度14

  一、公司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

  示范: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初期,管理项目限于花园一项目,若组织层级过多则易造成在工作沟通、衔接方面的不畅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在公司发展初期,应先行规范业务管理,同时从发展的角度考虑,设立的组织架构必须具有丰富的可塑性,必须既能满足当前阶段发展的需要,又易于职能的扩充与转换。

  项目初期拟设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花园管理处合二为一的组织架构,在组织层级和部门设置上进行了精简与压缩,易于工作协调。同时以业务管理和职能管理为两大主干,组织职能的线条划分比较明晰,避免了职能重叠,多头管理。在该组织架构中,物业公司总经理下设两名部门经理,公司内部分设综合办公室和客户服务中心共两个部门,两位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当出现多项目操作时,可将原架构中综合办公室的职能提升,设置为职能管理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则转变为物业管理处,其中客户服务中心对外代表公司接受客户服务,对内代表客户提出服务需求,因此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具有组织协调其他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在组织上保证以客户为中心原则的体现。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的基本思路是:全面顺利介入花园的物业管理,保证花园的物业管理在一个较短时期内,达到较高的管理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物业公司的发展,丰富健全物业公司的.各项职能。

  二、该组织架构特点:

  1)体现了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四个业务部门围绕客户服务中心运作,客户服务中心对内代表客户提出服务要求,对外代表管理处接受服务申请。

  2)调整灵活。在业务范围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可通过在业务口增加人员,在行政职能口岗位细分(品质和培训分拆、人事、信息、资料分拆、行政后勤和采购分拆)来加以解决,而不必在架构上进行大的调整。

  3)便于人才培养及储备.除各业务口负责人外,客户管理员、品质培训人员均对部门的各项业务较熟悉,有利于公司管理梯队的培养。

  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四、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架构说明

  公司内部共设置两个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

  公司总经理下设一名综合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项目初期业务量不大且成本控制要求高时,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可由总经理兼任,也可在公司发展壮大或需要人员储备时,单独任命经理。由于该经理职责涉及管理处主要业务,可作为管理处经理的储备人选,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的选择既可从客户管理员中提拔也可从业务部门负责人中抽调;

  客户服务中心设立安全管理、工程技术、清洁绿化部门、客户服务部门,下设现场操作岗位,安全班、公共维修班、设备运行班、家政维修班、绿化运行班、家政服务班、清洁运行班、前台接待、装返修管理、经营管理、客户大使、社区文化的岗位。

  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品质、财务、人事和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在初期部分岗位可以兼任(如人事与培训,信息与资料管理),业务扩大后则可拆分为品质、人力资源、行政后勤部等职能部门。

  以上组织架构人员可考虑前期运行阶段的成本和工作量,适当在人员上进行兼职,待后期管理规模扩大和收入正常后再分别设立。

组织管理制度15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主要包括四项重点内容: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索道架设施工方案、基坑开挖爆破方案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资源供应计划。

  2.1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时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在满足合同规定工期前提下,尽量做到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和均?性。

  2.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审查时,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

  2.4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完成。但在开工前应完成反映全面规划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纲要的审批工作。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变更、补充和调整:对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提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方案审查,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准。

  5、施工方案(措施)审查规定

  5.1施工方案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结束并进行闭环管理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查,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5.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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