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5 18:24:40 制度 我要投稿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积极应对课堂化学品可能对师生伤害事件的发生,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特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科学实验经常接触到各种化学试剂,在操作过程中常伴有各种气体、蒸气、烟雾和粉尘等生成。这些化学试剂和反应生成物有不少是可燃的、有毒的、有腐蚀性的或是易爆炸的。实验仪器很多是玻璃制成的,实验过程中又经常使用灯火或其它热源加热,容易发生如失火、爆炸、触电、割伤、烧伤和中毒等事故。为确保科学实验室的安全,现将它们发生的主要原因、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分述如下:

  第一条几种伤害发生的原因、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

  (一)防火

  发生原因:

  1、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2、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氢气、乙炔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3、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4、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5、电路故障

  预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

  2、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4、使用酒精喷灯前应先检查盛酒精的筒有无酒精外漏,酒精蒸气出口处有无局部阻塞。

  5、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去。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7、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9、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

  处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器,防止火势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机溶剂泼洒在桌面上着火燃烧,用湿抹布、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衣服着火,立即用湿布蒙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衣服的燃烧面积较大,可躺在地上打滚,使火焰不致向上烧着头部,同时也可使火熄灭。

  3、扑灭化学药品、试剂造成的失火要注意以下事项:

  (1)比水轻的有机溶剂(如苯、石油烃类、醚等)着火,切勿用水扑救,对于这些物质的燃烧用细砂覆盖或用泡沫灭火器扑灭。

  (2)比水重且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如二硫化碳)着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3)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化学药品着火,如金属钾、钠、镁、铝粉、电石、三氯化磷、五氯化磷、过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钡等切勿用水扑救。这些物质小范围的燃烧可用细砂覆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若燃烧范围较大时,应用干粉灭火机扑救。

  (4)如果在烧杯、蒸发皿或其它容器中着火时,可用玻璃板、磁板、金属板甚至木板覆盖,通常即可使火熄灭。

  (二)防爆炸

  发生原因:

  1、点燃未经检验纯度的氢气、乙烯、乙炔等气体,或在检验纯度时疏忽而引起爆炸。

  2、仪器装置错误,在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热的容器。

  3、某些固体试剂混和后研磨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如误把红磷和氯酸钾混和后进行研磨。

  4、气体通路发生堵塞故障。

  5、在密闭容器里加热易挥发的有机试剂,如乙醚。

  6、减压试验时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压力突变。

  预防措施:

  1、在点燃氢气、乙烯或乙炔等可燃性气体前,必须检验它的纯度。这些气体的发生器应远离灯火。

  2、固体试剂应分别研磨。

  3、蒸馏时,仪器系统不可完全密闭。使用气体时,应严防气体发生器或导气管堵塞。

  4、在减压蒸馏时,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烧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则易被抽入瓶内或冷凝器内,造成压力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毕后,应待瓶内液体冷到室温,小心放入空气后,再拆除仪器。

  5、对在反应过程中估计会有爆炸危险的,则使用防护屏和护目镜。

  6、长期静置或加热的银氨络盐溶液是一种强爆炸性物质(存在AgN3叠氮化银),因此不长期放置银氨溶液。加热或混和这种溶液时,必须十分小心。万一发生爆炸,如伴有失火,则按照(一)所述方法处理。如有人身伤害应送医院治疗。遇到大量出血,应先止血。

  (三)防中毒

  发生原因:

  1、接触了有毒物质或吸入有毒气体。

  2、对有些试剂的性质不够了解,处理不当。如黄血盐本身无毒性,但若与酸作用,就会分解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

  3、制备有毒气体的装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练。

  预防措施:

  1、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2、有毒药品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定的限量使用。

  3、使用气体吸收剂来防止有毒气体污染空气,如氯气可以通过氢氧化钠溶液或活性炭吸收。

  4、有毒的废物、废液要倒在专设的废液桶里,由实验员经过消毒处理后再酌情处理。

  5、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利用实验器具贮存食品,餐具不能带进实验室。

  6、手上如沾到药品,应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热水洗,也不可用有机溶剂洗手。

  7、皮肤上有破伤,不能接触有毒物质。

  8、处理液溴、氯化氢、氯气、氰化物、甲醇、氯仿、四氯化碳、苯、硝基化合物、苯胺、酚类等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要时,可戴防护目镜和橡皮手套。

  9、实验室经常注意通风,即使在冬季,也适时通风。

  万一发生中毒,一般的急救方法如下:

  1、吸入氯气、溴蒸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时,会引起头晕、乏力、呼吸弛缓等感觉,应该立即离开实验室,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对吸入氯气、溴蒸气的,可嗅闻由等体积酒精和10%氨水的混和液的蒸气来解毒。

  2、误吞毒物,常用的急救方法是给中毒者先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给以面粉和水、鸡蛋白、牛奶和食用油等缓和刺激,然后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对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内服,以促使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3、有毒物质落在皮肤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纱布擦掉,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如果皮肤已有破伤或毒物落入眼睛内,经水冲洗后,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四)防触电

  实验室内触电的发生可能由于仪器外壳漏电、操作不当或对某些电器装置没有事先采取安全措施。为了预防触电,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装置都装着三相插头、插座、开关,电线全部是暗线。

  2、电器设备的外壳如有破损都及时修复。

  3、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设备。

  万一发生触电事故,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如果不能切断电源时,要用木棍挑开电线或戴上绝缘橡皮手套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把触电者迅速转移到适当的地方,解开衣服,使其全身舒展。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五)防烧伤和割伤

  烧伤是由灼热的液体、固体、气体、化学物质或电热等引起的损伤。为了预防烧伤,实验时严防过热的物体与身体任何部分接触。

  烧伤的伤势一般是按烧伤深度不同分为三度,烧伤的`急救办法应根据各度伤势分别处理。

  一度烧伤:只损伤表皮,皮肤呈红斑,微痛,微肿,无水泡,感觉过敏。如被化学药品烧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除去残留在创面上的化学物质,并用冷水浸沐伤处,以减轻疼痛,最后用1∶1000“新洁而灭”消毒,保护创面不受感染。

  二度烧伤:损伤表皮及真皮层,皮肤起水泡,疼痛,水肿明显。创面如污染严重,先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再以1∶1000“新洁而灭”消毒,不要挑破水泡,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请医生治疗。

  三度烧伤:损伤皮肤全层、皮下组织、肌肉、骨骼,创面呈灰白色或焦黄色,无水泡,不痛,感觉消失。在送医院前,主要防止感染和休克,可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给伤者保暖,必要时注射*以止痛。

  割伤是由于使用玻璃仪器、锐器等不当造成的。预防割伤要求注意以下几点:

  1、折断较粗的玻璃管时必须用布包好后再用力。玻璃管或棒的两端都烧熔或磨钝使之圆滑。

  2、玻璃管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内时,要握住距橡皮管或橡皮塞的近端,边旋转边插入,为了易于插入,玻璃管用水润湿一下。

  3、装置或拆卸仪器时,要防止仪器损坏而引起割伤。使用玻璃仪器前要检查,防止有暗损的仪器割伤手指。使用锐器如小刀、等工具都要求小心操作。

  一般伤害的救护措施是:

  1、割伤:如有玻璃碎屑混入伤口的,能自行取出的,必须立即取出,无碎玻屑的,可在伤口上搽红药水或龙胆紫药水,再用纱布包扎。

  2、烫伤:伤口上搽烫伤药膏,注意不要把烫伤引起的水泡弄破,也不要用凡士林或油脂涂伤口。

  3、被强酸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4、被浓碱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

  5、被液溴腐蚀:立即用苯或甘油洗涤伤处,再用水冲洗。

  6、被磷灼伤:用硝酸银溶液或硫酸铜溶液或高锰酸钾溶液洗伤处,再行包扎。切勿用水冲洗。

  7、被石炭酸腐蚀: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酒精(10%)和1体积三氯化铁(1N)的混和液冲洗。

  实验室里备有救护药箱,在实验室的固定处放置。箱内贮放下列用品:

  1、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药棉、胶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

  2、碘酒(5~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钾的酒精溶液)、红汞水(2%)或龙胆紫药水(供外伤用)。注意:红汞与碘酒不能合用。

  3、治烫伤的软膏、消炎粉、甘油、医用酒精、凡士林等。

  4、硼酸(2%的水溶液)。

  5、醋酸(2%的水溶液)。

  6、碳酸钠或碳酸氢钠(3%的水溶液)。

  7、过氧化氢(双氧水,3%的水溶液)

  8、硫酸铜(5%)溶液或硝酸银(1%)溶液。

  9、高锰酸钾晶体,用时溶于水制成溶液。

  第二条成立龙头小学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z

  副组长:副校长zz

  组员:z

  第三条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学校各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进行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报告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学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最高指挥机构。

  2、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学校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3、在本学校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有危及学校和人员险情时,及时沟通情况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市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结果及处理意见。

  第四条学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行政办公室和教导处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承办具体处置事宜。

  2、负责检查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准备情况,指导、监督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3、牵头负责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4、协助市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勘察、取证工作。

  第五条突发事件报告应急救援程序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目击者或当事人立即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报告情况,工作组立即向市教育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按突发事件报告应急救援流程图示进行处置。

  3、突发事件报告应急救援流程图

  突发事件(目击者、当事者)

  120 ←本单位应急救援

  人员工作小组→教育局应急救援

  领导小组

  控制事态

  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伤员送往医院车辆物资保证

  调查了解事件及死伤人员情况

  事故简况

  事故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单位救援工作组→事故调查

  市教育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第六条突发事件现场的保护及具体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力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救援。

  2、事件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财产、疏散(导)人员。

  3、详细记录案情,绘制事件现场图,进行现场拍照。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三、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化学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医院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六、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

  七、危险化学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九、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危化品的使用科室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完善医院、人保科、业务管理部门、使用科室四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人保科、医教科、药械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督导、监管工作,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检查情况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十、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当次没用完的及时退回库房保管的办法,确保安全使用。

  十一、危险化学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十二、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医院将视情节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

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各项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卫生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医院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用量也不断增加。这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规范会对人体健康、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产生极大的危害。因此,针对医院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问题,制定一套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生、患者和医院的安全至关重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危险化学品分级制度

  危险化学品分为特别危险品、高危险品、中危险品和一般危险品四类。根据不同类型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医院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确保化学品使用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库和储存间应当保持清洁、干燥,温度和湿度要符合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分区分级,不同等级、不同种类的化学品要单独储存,确保不同品种化学物质之间的隔离,避免交叉混合。

  应当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注,标注应当包括名称、容量、危险性质、生产厂家、主要成份等信息,并且在物品储存区及其出入口处显著位置进行提示标识,便于医院内部及外来人员警示,严禁使用未标注化学品。

  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医院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前必须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安全说明书,并遵循手册指示进行操作。对于新员工和新进化学品的使用,应当进行培训和考核,做好指导范围的控制。

  禁止无证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检验、维修等工作,对于未经检验的化学品严禁使用,对于操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

  医院中使用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完后必须进行规范的处理和处置,禁止将废弃的化学品随意泼洒,尽量采用热化学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五、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建设

  医院应当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和专业团队,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实现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管理责任、制度规范、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现场管理、应急预案、考核评估等多个方面,确保医院安全管理员职责实际,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管理程序清晰有效,现场管理规范,应急预案完备,考核与评估科学、严格。

  六、员工的.安全培训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设计不同的安全培训方案,实施定期安全培训和随时掌握新型化学品和技术的相关知识,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应该不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相关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医院内部安全环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只有做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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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本实验室所有化学品的购买、使用、贮存、处置等操作规程是参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

  第二条: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责任人,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购买危险化学品,先报告实验室主任,然后通过主管院领导同意,获得购买许可证明书。

  第四条:持许可证明书,在相应的公安局认可网点购买(易制毒网)。

  第五条:购买实验所用麻醉剂,程序同上,购买网点为食药临局认可公司。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通风试验柜内,上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记录,每天定时通风排毒,保证实验室周围安全。

  第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者,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用完后,如有剩余,需退还贮存处;如一个包装单位用完,以空包装计数并登记记录。

  第十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实验室主任应立即组织救援,营救和救治受害者,疏散、撤离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向当地安监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第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保证以后不再违犯。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制定日期开始执行,解释权由实验室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分类

  危险化学品是指在其生产、存储、使用及废弃过程中,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化学物质。医院中常见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药品、试剂、消毒药、放射性物质等。按照其危害性分级,可分为高毒、中毒、低毒三种等级。医院在管理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其类别和危害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的机构和责任体系

  医院应成立危化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危化品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委员会由院长、医务处长、护理处长、消毒供应室主任、药学部主任、实验室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

  2、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医院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害等级、管理措施、安全防护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加强危险化学品保管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危化品保管区,将不同等级的'危化品存放在不同的区域,确保每个区域内的危化品不混淆存放。危化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必须遵循国家、行业和医院规定。

  4、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

  医院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规定危化品的使用方法、时限、使用范围、个数等内容。同时,医院应加强员工对危化品的使用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员工具备使用危化品的技能和知识。

  5、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

  医院中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统一归集、摆放,并送到专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医院应建立危化品废弃物处理登记簿,记录废弃物的产生、名称、数量、处理方式、处理单位等内容。

  6、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准备

  医院应针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现场处理、疏散、抢救和急救等。医院应定期组织危化品事故演练,检查应急准备状况。

  三、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不到位

  有些医院危化品管理不到位,一些危险化学品被放置在不安全的场所。因此,应加强库房的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存储等级符合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开箱检查机制,确保危险化学品不过期、有过期的不使用或处理。

  2、员工安全意识不足

  医院员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的了解度不够,有些人在操作时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因此,应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3、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医院在面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现场处理不得当。因此,应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结语

  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对医院整体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影响。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机构和责任体系,加强危化品保管、使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的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的安全管理。

  3.应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

  3.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3.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控制程序

  4.1消防

  4.1.1根据物资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1.2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1.3要配备熟悉现场情况的义务消防组织。

  4.2储存和发放

  4.2.1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4.2.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2.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4.2.4危险物品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4.2.5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2.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4.3储存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有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4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5有机过氧化物必须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冷库内,冷库必须设有高温报警装置,并保持良好,4.8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9对气瓶的储存管理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4.9.1应设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9.2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气瓶应旋紧瓶帽,套上两个防震圈,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4.9.3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

  4.9.4退库的空瓶,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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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合法性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度,加强对危化品的监管。

  2.推动科学发展:随着化学技术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制定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可以使医院更加规范有序地使用这些化学品,对推动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院内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流程和方法,保障医护人员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二、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包括的内容

  1.危险化学品分类: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对其进行分类,对于不同分类的化学品,医院需要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

  2.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储存和运输方法。医院需要建立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记录,并定期检查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设备、安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在必要时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具备相应使用资格和技能。医院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化学品的基本性质和使用方法,并提供易操作、易识别的安全操作指南、标志和说明书等。

  4.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医院内使用的化学品产生的废弃物不能随意处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做到分类存储、分类处理、分类处置,并建立废弃物存档管理。

  5.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制定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避免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在制定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以应对各种意外情况和危机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

  三、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实施

  1.领导坚定支持: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长期、系统、全面的工作,要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支持,确保制度的快速有效推进。

  2.培训人员:医院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需要专业人员掌握,要求医院培训管理人员相关知识,提高其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严格执行制度: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加强对医院内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的监管和管控。并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确保制度的落实和保证使用过程的安全。

  4.定期检查总结:医院需要制定检查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确保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有效。

  综上所述,制定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确保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同时,带有法律形式的制度规定,可以让医务人员沉浸于“常常来回”,进一步提高其的危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更好的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职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定义、缩略语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风、通讯、报警、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标志、防潮、防霉、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量、贮存量、使用量、发放量如实记录及生产、贮存、使用的设备、装臵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设施安全运行的管理及工艺操作控制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发放到客户或相关单位、部门;确保销售和采购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齐全且符合国家标准。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贮存、分类管理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养护工作。

  (六)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容器在使用前的检查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物资部的职责

  (一)公司授权物资部对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具体组织采购并进行采购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制度。

  (二)负责组织部门内部采购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人员对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基本知识、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及储存、保管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进行采购工作。

  (三)在签订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合同时,必须审查生产方相关资质:相关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对直接生产企业必须提供有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资料。

  (四)负责部门职责范围购进的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综合管理,负责运输单位的资质,运输车辆(包括自运车辆)、人员(包括押运人员)资质、档案材料的收集、文字记录、建挡、存档、审核工作。

  (五)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十条市场部的职责

  (一)公司授权市场部对公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具体组织销售并进行销售管理及采购危险化学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危险化学品运输、采购制度。

  (二)负责组织部门内部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对公司危化品的基本知识、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及危化品储存、保管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进行销售工作。

  (三)负责对前来我公司提货运输车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要求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的用户提货运输车辆提供“六证”有效资料,并将提供资料保存一年以上。

  (四)对提货运输车辆外视检查;无明显泄漏点;外视完好;

  4.卸车完毕后,精制一部值班人员应通知当班调度,调度人员及时通知市场部采购人员携过磅申请单随车过空磅,过磅完毕后,过磅员保存我方计量衡单据。

  5.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粗苯,由市场部采购人员根据所订立的合同相关约定,联系供货单位协商处理或做退货处理。

  (十)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严格遵守以下保障安全的规定: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按国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五)企业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六)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七)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八)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公司在进行生产前,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产品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岗位,确定专人操作。

  第十五条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有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第十六条公司对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

  第二十六条公司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如实记录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分类、分区储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三十一条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第三十二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储存场所应留有消防安全通道、紧急出口。

  第三十三条

  每3年对专用仓库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属于自动消防设施的,至少每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

  第三十四条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每个月组织一次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第三十五条

  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臵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臵、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臵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其使用条件(包括工35km/h,未装阻火器和未将罐车接地的车辆严禁入厂装车。车辆运载介质必须与车辆悬挂的危险化学品标识相符,禁止装卸与车辆悬挂的危险化学品标识不相符的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七条公司外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委托有相应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的企业承运,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指派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和特种车辆负责。运输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手续。

  第四十八条对超过临界量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审批后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臵方法。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根据运输通行证载明的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装载数量、品种和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运输。

  第五十一条托运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托运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臵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添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

  第五十二条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五十三条公司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第五十四条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7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臵、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六十三条公司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臵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臵、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与安全管理

  第六十四条公司严格完善并执行建立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臵,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

  1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七十四条公司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第七十五条公司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出现变化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重新备案。

  第七十六条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七条

  公司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第七十八条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九条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重大危险源相关材料,同时报送至总公司。

  第五章附则

  第八十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

  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

  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

  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的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的库存情况;

  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的MSDS报告;

  各部门的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使用化学品时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必要时戴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易燃品在使用过程中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发生剧烈振动,以防爆炸。

  不准用危险化学品擦洗地面及机器,不得在工作场所进食。

  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时应立即清理,并洗净撒落点,防止造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

  废化学品和化学品容器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综合部负责统一回收处理。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环安监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及使用后废弃物收集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本公司制定了安全责任制

  1、经理是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经营、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及省市有关文件和指示。

  3、组织企业员工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在经营工作中,应全面了解、熟悉危化品的物化特性,制定采取预防措施。

  5、认真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协助领导抓好本企业所经营的危化品安全技术知识学习。

  6、在经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立即向经理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7、认真遵守和学习国家所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8、遵守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9、在经营工作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员、经理汇报解决。

  10、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尽职尽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业。

  1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13、认真贯彻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经营活动的规章制度。

  14、不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15、采购物资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16、产品销售时,应提供物品的相关安全信息资料。危险性能较大的产品还需当面交代注意事项。

  17、必须查验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没有上述证件,必须停止销售。

  18、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19、不得经营国家命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20、不向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单位销售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21、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资质单位承办危险化学品,对运输人员必须告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储运要求。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

  22、采购危险化学品前,应先验证销售方有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3、不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4、销售危险化学品前,应先验证采购方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向无许可证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

  25、委托有资质认证的企业进行运输,通过公路运输的,托运人员应向目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

  26、与仓储和运输方的协议中应包括意外事故的安全处理内容。

  27、不得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29、不得销售包装物、容器没有定点标志的危险化学品。

  30、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1、未经批准,不得销售民用爆炸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在经营活动中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发货场所安全,特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验证对方是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进行危化品经营活动。

  二、发货时,公司发货员必须现场检查对方装货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在夏季、冬季或下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发货,确保安全。夏季高温、雨季发货时,应检查车辆是否具备防晒器具及防雨油布等。车辆有否配备灭火机。装货完毕,发货员应检查车辆装货高度及困扎是否牢靠,符合安全规定方可运行。

  三、危化品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公司不得销售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化品。

  四、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类项及有效期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无证或过期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提取安措经费,用于各类隐患及时整治治理,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将安全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保证安措专项基金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安全专项资金用于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治理,消防灭火器具的更新添置、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三、安全专项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使用,严格财务制度,保障专款专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及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我公司经营的都是危险化学品,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业务和掌握安全知识。为了保证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使之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有关安全经营的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1、企业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必须参加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理安全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取证上岗。

  2、企业员工要参加行业或总汇举办的安全知识学习班,特别是新职员的安全培训。学习内容为:

  (4)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有关防火、灭火知识。

  (5)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3、企业每季度安排研究总结安全经营工作,落实有关安全经营的法规和标准,对新增加经营的危险化学物品,要详细了解该物品的危险特性和防护措施。

  4、不定期的组织如,黑扳报、漫画栏、安全录像、参观交流等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5、建立安全经营考核制度,用经济奖惩手段促使所有员工对安全经营的重视,对在安全经营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员工,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安全经营活动中麻木不仁、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害的员工进行经济惩处直至开除。

  为了确保危化品在经营活动中的正常开展,以及本公司办公和发货区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在办公区域由于房屋结构和照明、电脑线路老化、由于员工安全意识薄弱,易发生电气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在发货区域,对提货单位车辆检查不力,不按危化品运输规范进行,违章装卸作业易发生事故。

  三、公司应按季度、重大节假日开展大检查,对隐患进行检查。

  四、对查出的隐患,公司应拨款进行治理整改;对小隐患立即解决。对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作出计划,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公司每年应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作为安全治理费用,确保安全。

  为了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市局精神,特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在有关安全培训教育会议上,广泛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发生事故的严重危害性知识。

  二、如果经营这类危化品安全风险大,一旦发生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比较大,必须加强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员工的责任心。

  三、根据这几类危险化学品风险大,市局颁发了交纳风险抵押金有关规定。为此,公司积极维护社会风险,按规定交纳危化品风险抵押金。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妥然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使事态继续扩大,避免更大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3人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

  二、应急小组主要任务是加速处理在危化品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步骤进行,彻底解决事态的扩大,减少损失。如果发生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三、如发生突发性事故,按照事故类别,请打应急救援电话。火灾119,抢劫110,救护120等。

  四、应急领导小组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知识和交流情况、小结等。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做好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各种会议安全培训时,将发生各类事故的严重性及报刊上托副经登载的事故案例及时向员工宣传。发生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二、针对本公司所经营危化品性质,会发生何类事故,怎样预防。如何落实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三、如果在经营活动中,如在办公室,发货时发生了事故。如工伤、交通火灾、中毒、爆炸等,必须先抢救人员,然后派人员将现场保护好,不得进入事故区域。

  四、发生事故时立即打电话报警。如110、119、120等。

  五、按照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公司领导及时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议。将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调查清楚(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防止事故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六、在三天之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身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劳动保护,加强职业及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定期召开的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上,将职业卫生这一专业性知识向员工进行演讲。使员工都知道“职业卫生”的概念,使大家都重视职业卫生。

  二、公司在经营危化品发货过程中,对员工应发放针对性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

  三、防护用品应制定不同岗位性质,定时定量发放。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所购防护用品。

  四、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身体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员工,立即去医院治疗。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五、发货员在生产厂家仓库发货时,应对厂方发货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检测数据了解,不得在超标情况下发货。确保身体健康。

  1、熟悉并掌握所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要求、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2、必须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先要严格核对和检验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危险化学品样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朮说明书、安全标签、包装要求、质量,样品经检验合格,方可签订订货合同。不得订购无产地、无生产厂家、无安全技朮说明书、无安全标签和检验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

  4、在提取对人体有害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物品的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在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提货时,不得携带火种。禁止穿著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6、在提货进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验货,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数量,严格检验物品的质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漏;

  7、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且必须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危害、事故应急措施等情况。不得将危险化学品瞒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8、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需告知承运人;

  9、需采购员自行办理托运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向货物运达目的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10、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样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船、飞机。

  1、危险化学品销售前,必须首先查看、确认客户的危险化学品购买资质,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购买资质。

  2、必须按公司统一表式要求做好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记录并按时上报和归档备查。

  3、对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公司实施定点定人的销售开单审核管理,严禁非定点和非指定人员的销售开单。

  4、被指定从事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开单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危险品销售开单后,应当向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用户自提、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爆炸品的相关规定。

  6、严禁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 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较少或杜绝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运输过程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装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81号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装卸现场管理

  4.1装卸危险化学品前,操作人员负责查验运输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器材的配置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并做好记录。

  4.2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熟悉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腐蚀、火灾、爆炸等,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3卸车时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所卸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穿戴不同的劳保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卸车现场安全。

  4.5卸车期间必须熄火,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其他车辆不得靠近。

  4.6在卸车前要校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是否相符。

  4.7灌装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灌装规定量,做好灌装记录,严禁超量装卸作业。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3.2. 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3.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3.4. 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3.5. 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3.6. 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3.7. 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4.2. 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 危险化学品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5.2. 申请采购的危化品须经质检部和仓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6.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6.1.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6.2. 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6.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头,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7.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7.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

  7.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协作单位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

  7.3. 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公司回收。

  7.4. 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障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3职责

  安全环保科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回收处理。

  销售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技术中心、质监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指导。

  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4工作程序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对危险品要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储存数量、工艺条件特殊性及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等,按有关规定划定危险等级,分类登记造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地点、区域和线路,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经安全环保科、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处等部门审批。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

  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

  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库区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应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泄压、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和器材。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火花、静电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禁止带有铁轮的车辆进入库区。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监督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科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来人登记,危险化学品验收、保管、领用,库房、库区的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特别是爆炸物质、剧毒物质和放射物质,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运输装卸危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各部门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间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

  本厂不能处理或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指导。

  堆存的危险废弃物应有醒目的“危险废物”标示,并注明危险废物的特性,危害性。

  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安全环保科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对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具体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主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

  3.2采购部、仓储部主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储存保管、出入库、装卸、运输过程的安全工作;

  3.2综治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归口安全管理。

  3.3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购买过程的安全管理;

  3.4销售部负责建立公司进出厂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和公司级库房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出入库及装卸、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安全管理。

  3.6各运输公司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3.7行政部保安队负责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出厂的管理。

  4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xx版》。

  剧毒化学品:指少数侵入机体,短时间内即能致人、畜死亡或严重中毒的物质。剧毒物品动物试验中,经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50 mg/kg的固体、

  液体,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LC≤2mg/l的固体或液体,以及吸入的半数致死浓度符合下述标准液体或气体:V≥LC和LC≤300 ml/m3剧毒化学品的判定依据为《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93)、《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版》。

  5控制程序

  5.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5.1.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人员应经过公司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5.1.2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

  5.2.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5.2.1.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剧毒化学品以及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剧毒化学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并应安装机械通风排毒设施。

  5.2.1.2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储存场地应当设置通风、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2.1.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施应定期检测。

  5.2.1.4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2.1.5必须采暖的库房,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 。不得采用蒸汽采暖或机械采暖。库存物品应2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垛间距不小于lm,垛与堵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柱间距不小于0.3m,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

  5.2.1.6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5.2.1.7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2.1条的要求;库房相互之间及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要符合第4.3.1条和第4.3条的规定;库房与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要符合第4.8.3条的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

  5.2.1.8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为易于冲洗的非燃烧材料的地面,有防止产生火花要求的库房地面,需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5.2.1.9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存储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存储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2.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5.2.3储存单位人员的安全要求

  5.2.3.1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2.3.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应设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5.2.3.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养护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养护、管理和监测工作。

  5.2.3.4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货主或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置。

  5.2.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a.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钢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

  c.内容物互为禁忌物的钢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库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储存的钢瓶应直立放置整齐,最好用柜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有通道。

  5.2.5易燃液体储存

  a.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闪点低于23 ℃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 ℃,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机械油、柴油等)一般可用储罐存放,机械设施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35℃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b.专库专储,一般不得与其他危险化学品混放。

  5.2.6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此类物品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应立即采取措施。不得与其他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性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及同车运输。

  5.2.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储存

  氧化剂应储存于清洁、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曝晒,照明设施要防爆。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合储存。

  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根据其性质及消防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如有机过氧化物不得与无机氧化剂共储混运;亚硝酸盐类、亚氯酸盐类,次亚氯酸盐类均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储混运;过氧化物则应专库存放,专车运输。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5.2.8有毒品储存

  有毒品必须储存在仓库内,不得露天存放。应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应良好。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储混运。有毒品一般不得和其他种类的物品(包括非危险品)共同储运,特别是与酸类及氧化剂应严格分开。储存有毒品,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装破损的不予储存。剧毒品应严格按“五双”管理制度执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应注意根据有毒品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消防方法。

  5.2.9腐蚀品储存

  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

  5.3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5.3.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

  5.3.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3.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3.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3.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3.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5.3.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5.4危险化学品的装卸

  5.4.1装卸前

  5.4.1.1装卸应符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5.4.1.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5.4.1.3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5.4.1.4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4.1.5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4.1.6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5.4.1.7车厢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5.4.2装卸过程中

  5.4.2.1基本要求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该区有关安全规定驶入作业区。车辆停靠装车平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装车平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密封,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

  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作业前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车辆、货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装车。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同时,必须做到:

  ①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②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③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④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覆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⑤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⑥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5.4.2.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装卸车厢内不得沾有油脂污染物及强酸残留物。装车时要旋紧瓶帽,注意保护气瓶阀门,防止撞坏。车下人员须待车上人员将瓶放妥后,才能继续往车上装瓶。在同一车厢不准有二人单独往车上装瓶。除允许竖装的气瓶(如民用液化石油气等)外,车上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拦板高度。卸车时,要在气瓶落地点铺上铅垫或橡皮垫,必须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操作时,不要把阀门对准人身,注意防止气瓶安全帽脱落,气瓶应竖立转动,不准脱手滚瓶或传接,气瓶竖放时必须稳妥。

  5.4.2.4遇湿易燃物品装卸

  对容易升华,挥发出易燃、有害或刺激气体的货物,装卸时,应注意现场通风良好,防止中毒和易燃爆炸。装卸碳化钙(电石)时,应问清包装内有无充填保护气体,如未充填的,在装卸前应侧身轻轻地拧开通气孔放气,防止爆炸、冲击伤人。雨雪天装卸遇湿易燃物品时,不具备防雨雪的条件,不准进行装卸作业。

  5.4.2.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装卸

  装车前,车厢、机械、工具设备及操作场所,不得沾有酸类、煤炭、砂糖、面粉、油脂、磷、硫或其它松软、粉状等可燃物质。若货物外包装为金属容器,装车时应单层摆放,需多层装载时,应采用合适的衬垫。对添加稳定剂和需控制温度的烈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包装,密切注意包装有无渗漏及变形(如鼓桶)情况,发现异常应拒绝装运。装卸时发生发生包装破损,撒漏物不得装入原包装内,必须另行处理。操作时,不得踩踏、辗压散漏物。

  5.4.2.6有毒品装卸

  对刚开启的库门、集装箱、封闭式车厢要先通风,装卸时应站立上风处。必须时戴好防毒面具、护目镜。装卸时要防止包装破漏,沾染人体或污染其它货物。工作服沾染易经皮肤吸收的有毒品应及时更换。不得在有毒品包装件上坐卧休息。作业人员皮肤破伤者不能装卸毒害品。工间或工后,手、脸未经清洗干净,不得饮水、吸烟、进食。对刺激性较强和散发异臭的毒害品,装卸人员应采取轮换作业。在夏季高温期,尽量安排在早晚气温较低时作业。忌水的毒害品(如磷化铝、磷化锌等),应防止受潮。有毒品严禁与食用、药用及生活用品等同车拼装。装运后的车辆及工具要严格清洗消毒,未经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批准,不得装运食用、药用及生活等用品;

  5.4.2.7腐蚀品装卸要求

  装运腐蚀物品的车厢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氧化剂、易燃物品。对易碎容器的包装件,严防木质包装件底脱落,装卸时不得肩扛、背负。没有封盖的包装,不准堆码。

  5.4.2.8罐(槽)车装卸

  5.4.2.8.1 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

  5.4.2.9.1.1 装卸前应对罐(槽)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罐(槽)体无渗漏现象;

  罐(槽)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

  阀门必须关紧;

  罐(槽)体与车身必须紧固,罐(槽)盖必须严密;

  卸料导管必须良好;

  装运易燃易爆的货物,导除静电装置必须良好;

  罐(槽)改装其它液体,必须经过清洗和安全环保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其污水应于指定地点排放。

  5.4.2.8.1.2装卸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料情况,防止货物溢出。

  5.4.2.8.1.3认真核对货物品名后,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装货后关紧罐(槽)进出口盖,严禁超载。

  5.4.2.8.1.4卸货时,贮罐(槽)所标货名应与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固定,紧固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联接处,阀门要逐渐开启

  5.4.2.8.1.5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卸货时罐(槽)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和支撑架。

  5.4.2.8.2罐(槽)车液化气体装卸

  5.4.2.8.2.1灌装前,必须对罐(槽)阀门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以及冷却、喷淋装置的灵敏度、可靠性进行检查,并确认罐(槽)体内有规定的余压,如无余压者经化验含氧不超过2%时方可充灌。

  5.4.2.9.2.2 车辆进入贮罐区前,须停车提起导除静电装置,进入充灌车位时再按好导除静电装置。

  5.4.2.8.2.3 严格控制灌装规定定量,做好灌装量复核、记录,严禁超量、超温、超压,其装卸作业顺序如下:

  到指定地点开启排放阀,打开30%~50%左右,放掉残留气体保持罐(槽)内压力低于罐(槽)车压力1~1.5kPa;

  开球部的快换接头盖,并关闭排放阀;

  接通罐(槽)车与装卸液料管线之间的装卸软管;

  慢慢开启罐(槽)车的紧急切断阀;

  观察各零部件和仪表压力、温度、液位指示均正常,再慢慢地按顺时针方向开启气相阀和液相阀,并注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数据变化情况;

  要认真检查设施运转是否正常,并按时加润滑油,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泵;

  装卸作业完毕,先关闭球阀,再关闭紧急切断阀;

  打开排气阀,排出残留气体,拆下装卸软管,盖上接头盖,关闭排空阀。

  5.4.2.8.2.4 发生下列异常情况时,一律不准灌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可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输的;

  雷击、暴风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

  5.4.2.8.2.5 禁止采用蒸汽直接灌入罐(槽)体内升压或直接加热罐(槽)体的方法卸余液。卸液后,罐(槽)内必须有规定的余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4.2.8.2.6 运输途中应严密注视车内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继续运行。

  5.5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5.5.1.资质认定

  5.5.1.1公路运输企业的资格审查,主要依据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

  具有10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5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施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并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应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颁发的符合一级车辆标准的合格证。

  5.5.1.2.申请与审批程序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交通运政管理机关审验;

  根据审验结果,由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事先向当地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由交通运政管理机关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

  对于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须报经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除外)单位运营资格,由国务院交通部门按规定办理。

  5.5.1.3.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公安部门核发)的条件

  有主管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5.5.1.4.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要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5.5.2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

  5.5.2.1托运要求

  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5.5.2.2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的条件

  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危险货物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

  危险货物生产单位应出具国务院质检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剧毒品和其他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出具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同级人民政府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托运人应有相应数量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对固定的铁路运输经办人员,应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和规定要求,并通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考核认证。经办人必须执有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5.5.2.3运输工具的要求

  车辆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施的规定。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槽罐等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三轮机动车、全挂汽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不得装运爆炸品、一级氧化品、有机过氧化品、一级易燃品;自卸汽车除二级固体危险货物外,不得装运其他危险货物;x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船舶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槽罐及其他容器。运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施;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密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装运危险货物的槽罐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安全装置;槽罐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5.5.2.4行车路线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督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

  5.6.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危险学品从业人员应接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培训并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5.6.2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三同时”的要求,即主体工程与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企业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验收和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

  5.6.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设施的管理、装置的开停车、检维修应严格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

  5.7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5.7.1贮存、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7.2综治室负责把公司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7.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7.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7.6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7.7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7.8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凡金属容器、设备管道含有危险物质,必须按本制度进行检修清洗、置换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交。

  5.7.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5.7.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5.7.11转移危险废弃物,由综治室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弃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5.7.12综治室负责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5.7.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综治室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总经理和当地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5.7.14一旦出现问题,执行《应急准备及响应控制程序》。

  6相关/支持文件

  6.1 《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版》

  6.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6.3 《危险化学品名录20xx版》

  6.4《剧毒物品品名表》 GA58-93

  6.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xx]第344号令

  6.6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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