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9 16:38:40 制度 我要投稿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xx;gb/t24001-1996;gb/t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xx]136号

  6、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2<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1、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砌砖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高窗,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栏,窗的.外边应设置遮阳板或雨搭。窗户上的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涂白色漆。

  5、仓库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

  6、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为单层建筑,并不得设有地下室。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包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11.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治安综合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分清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5.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7.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8.在新建高层及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监控设施,破坏工地监控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500元,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与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监控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文明施工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文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文明措施、制度,组织文明教育宣传活动及文明技术培训,监督文明措施的执行,组织定期检查。

  二、文明施工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各种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证照整齐悬挂上墙,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佩证上岗,并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文明施工标语,营造文明施工气氛增强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2、施工平面布置合理,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区域挂牌制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3、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同时进行岗前培训,加强文明施工意识、消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的教育。

  4、实行门前三包,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绿化、秩序及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5、按现场各部位使用功能划分区域,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所辖区域有关人员须健人全岗位责任制。

  6、排水系统良好;污水进行沉淀排放。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和施工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回填土方。

  7、设置洗车台,对车身、车轮较脏的车辆进行冲洗,并设专人清扫;专人管理;严禁破损车箱和无后门的车辆清运渣土。

  8、现场机械管理实行挂牌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有减噪声的措施对施工高空废弃物,有措施防止和控制扬尘。

  9、施工现场建有临时厕所,保持清洁,定期施放药物,无臭味。施工现场民工生活垃圾按卫生要求随时清运或妥善处理。

  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内主要环境污染因素特征

  1、噪声

  这些噪声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现场区域内的流动源。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

  2、空气污染

  挖土、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等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是本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也排放废气。

  3、水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地下水、雨水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工程弃土、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环境保护措施

  1、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①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合理选用低噪音的先进机械设备。

  ②对产生噪音的重点设施、设备采取加强润滑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等噪音大的作业,防止施工扰民。

  ③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避免人为噪音,做到施工不扰民。

  2、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扬尘管理

  ①加强对可能产生扬尘的物资管理,袋装水泥、粉煤灰、石灰等在装卸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从高处摔落,应轻拿轻放,不应用力摔打。

  ②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③在切割瓷砖、砼等块体材料时采用湿作法。

  ④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在连续高湿地面干燥时,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

  ⑤散体物料、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要严格控制搅拌机械的扬尘。脚手架等设施要先除尘后拆除,并做到拆除时有人监控安全和环保。

  ⑥采取喷淋、洒水、遮盖等有效措施,将施工引起的扬尘降低到最低限度。

  ⑦每天安排不少于六次对扬尘点进行洒水、喷淋。

  (2)烟尘管理

  ①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②工地严禁焚烧垃圾和废物料及油毡、塑料等,更不得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3、防止水污染措施

  施工区合理设置排水明沟、排水管,道路及场地适当放坡,做到污水不外流,场内无积水。并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

  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先排入沉淀地,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所有排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4、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落实分工包干。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做到集中堆放,生活垃圾设立专门垃圾箱,并加盖,每日清运。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整洁环境。

  合理修建临时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冲水设施。

  保护好施工周围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如在挖土等施工中发现文物等,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局等有关单位。

  多余土方在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地点弃土,严禁乱倒乱堆。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

  20xx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一、停电前准备阶段及停电后检查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二、停电后复电前的正式施工阶段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复电前阶段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50元/人次,不扣帽带1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10-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5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50-20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

  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酒店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酒店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保安部、工程部每天对施工现场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50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报酒店工程部总监、保安部总监签字,审核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Co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8。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9。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0。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2。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3。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2。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酒店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3。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4。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5。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7。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酒店保安部、工程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8。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

  (一)脚手架作业防护

  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

  2.钢管脚手架应甩外径48 mm,壁厚3.5 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4.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 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 c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每隔10m设一道平网防护,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要进行封闭。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采用连墙件。连墙件是承受脚手架的荷载,保证架体整体稳定的杆件,因此,要计算它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的顶在混凝土圈梁或柱上。连墙中的连墙件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20m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7.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8.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27okg/㎡)。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 n/㎡(200kg/㎡)。

  (二)有关施工机具使用防护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2.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3.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5.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 0 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6.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 mm的砂轮。

  7.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施工人员必须胸前配备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不准施工,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其它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离施工现场。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所承建的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土建工程。

  3职责

  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部门职责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安全管理

  4.1工程处(项目部)要设立以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4.2工程处(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作到工程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4.3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m2以上要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m2以上大型项目,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安全管理。

  4.4工程处(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摸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4.5严格执行《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6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都必须要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7作业人员进人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文明施工

  5.1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封闭施工。在市区主要道路临街的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在市区一般街道或其它区域的施工现场,应沿周遍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0m的围挡;围挡不能随意开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厚0.24m)、装配式拼装活动板材或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厚度不少于0.5mm)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整洁、美观、不透视,禁止使用石棉瓦、彩条布、竹串片板、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砌体围档墙上部应设置压顶,其它材料围档墙底部应设置不低于0.5米高的砌体或混凝土基座;围档墙等应采用彩绘等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并反映绿城建设或企业文化特点。

  5.2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大门净高度不应小于4.5m,门宽不应小于4.5m,门头高不应少于0.6m,门柱上应写、书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保信誉等与企业内容有关的宣传标语,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并书写企业名称。

  5.3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混凝土浇捣的冲洗平台(规格不应小于3.5×5m)、沉淀池和冲洗设备,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平台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工地。

  5.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建立门卫制度,配备专门门卫人员。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5.5施工现场应在大门明显位置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劳务工工资监控制度牌和施工现场平面),规格要求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

  5.6施工现场应设置主干道,且保持通畅。主干道应用c20以上标号砼进行硬化处理(厚度大于等于200mm),路宽不小于5m;一般道路用c20标号砼进行硬化处理(厚度大于等于100mm),路宽不小于1.5m,施工现场应有良好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建工程周边应设置砖砌排水明沟(规格:宽大于等于240mm,深度大于等于250mm,表面抹灰)或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

  5.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地面都必须做砼硬化处理。建筑材料要挂定型化标牌,标牌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品种、产地、进场时间、检验情况等。钢材按规格分另搁放(离地面200mm)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砂、石场地应设砖砌围挡(砖墙厚240mm,高度大于等于600mm)。

  5.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5.9临时设施必须使用砖砌,层高应不低于2.8m,地面使用砼硬化。

  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设。临时设施要指定卫生、防火、治安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专人管理,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对突发性各类疾病应有应急救援预案;严禁在工地宿舍内进行各类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5.10宿舍用电必须统一布置,保证安全。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4m,低于2.4m时要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室内布线应用套管或线槽沿着屋面、墙面敷设,禁止乱拉乱接。

  5.1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饮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并有专人负责。

  5.12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化粪池必须加盖,严禁使用旱厕。厕所应专人管理,定期清理、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5.13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14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建筑废料应堆放在垃圾池(垃圾池要用砖砌,砌体高度大于等于800mm,厚240mm)内并及清运。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严禁从2.0m以上搞出向下抛散建筑垃圾。

  5.15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16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应按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6安全防护

  6.1施工现场应使用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钢管、扣件进场必须按批量、批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建筑工地上使用。

  6.2外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用c10以上砼硬化(厚度不小于100mm,宽度不小于1500mm),并设排水系统;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抗压承载力不小于40kn)和垫木(规格不小于20xx×100×50mm);外脚手架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指200目/100cm2以上的`安全网,规格1.8m×6m),临街工地必须使用新的密目式安全网;外脚手架必须涂黄色漆;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外脚手架外侧从第一步开始每隔3-5步应设置一道红白相间警示线条。

  6.3外脚手架的操作层、保护层及底层必须满铺脚手板,操作层每隔3层(或10cm)应满铺脚手板或有其它封闭措施。

  6.4脚手架采用柔性拉结时必须用拉筋和顶撑配合的方式,超过24m高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拉结;主拉结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一字型和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6.5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卸料平台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不能与脚手架、井架相连,并设置限载牌及防护栏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6.6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且必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批、报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6.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前必须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8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现场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作业。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重复使用安全网,在保持整洁,无破损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于建筑物三层或者10m(含三层和10m)以下部位。如需在三层或者10m以上部位使用则需要重新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密目安全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帮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帮扎。

  6.9施工现场的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及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可靠、整齐美观等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

  6.10防护栏杆应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木、摸板等材料搭设。防护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1.01.2m,下杆离地高度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栏杆柱,栏杆全段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整体结构能经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施工现场从进入现场到施工层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通道,并悬挂醒目的导向和警示标志。

  6.11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在脚手架或作业平台上操作,在操作区域内必须满铺脚手板和设置防护栏杆并封挂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

  6.1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额定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6.13人工挖孔桩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孔口必须设置护栏或其他可靠的防护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不得堆放在孔口1m范围内。每日施工前鼻必须检测井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现场应配备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保证能根据井下环境情况及时向井下送风。

  6.14摸板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摸板施工方案设计。摸板的设计内容应包括:摸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办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支拆超过2m高度的摸板时,应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悬空作业应有可靠性立族作业面。立杆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何载的能力,使用木材料做支撑的,立柱尾径必须大于φ80mm,摸板立杆底部应设置合格的底座或木垫板(木垫板规格大于150mm×150mm×150mm),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撑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摸板立柱长时采用对接方法,禁止搭接。摸板上的材料、设备不能集中堆放,应合理分散堆放,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6m。

  6.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6.16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m。

  6.17施工现场的电缆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专用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导线做绑线,最大弧垂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6.18地下室、人工挖孔桩、人防工程、隧道等潮湿场所的照明用电必须按规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19施工现场的超重设备必须按规定办理安装、使用、拆卸登记手续;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经使用方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项目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每年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6.20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限速器应每三个月进行试验,确保灵敏有效。限速器每二年必须经生产厂家或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6.21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并设置防护栏杆及防护门,防护栏杆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连锁开启装置安全门。高架提升机应具备自动平层控制系统。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沿全高用立网(800目/100㎝2)防护,立网防护后不应遮挡司机视线。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严禁连续开口。物料提升机连墙杆与架体、建筑物必须采用刚性连接,连墙杆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物料提升机的卷扬机必须搭设操作棚,操作棚应视线良好,远离危险区域,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作用。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处应设置防护棚。

  6.22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实施。起重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23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6.24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圆盘锯锯片上方及传动部位应设防护罩,盘踞后方应设置防止木料倒退装置。手持电动工具本身自带电源线不得随意接长和更换插头,当距离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时应使用移动电箱。钢筋冷拉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防护栏杆和安全警告标志。砂轮切割机应保证在使用功能范围内使用,严禁用于切割木材、打磨工具。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台平整、有足够的空间;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可靠,传动部位设有防护罩,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钢丝绳磨损没有超出使用范围。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6.25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6.26距地下管线1.5米(燃起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7相关文件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

  包头建工集团第三公司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4、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5、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6、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7、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8、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9、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3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2、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3、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4、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6、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__

  (2)组长:__

  (3)副组长:__

  (4)组员:__

  6、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2)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劳动条件,项目部确定以下管理处罚规定,此规定旨在督促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准嬉耍打闹,发生吵闹、打架的.罚款20xx-5000元/次;

  2.施工现场搞好清洁卫生,经常湿水、湿润,防止有风走尘现象维持安静环境,不准大声喧哗或故意制造噪音违者罚款100元/次;

  3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清理工地全场卫生直至被罚人抓到下一个人接替为止。或罚款5000元/次;

  4.施工现场工人要服装整齐,不许有赤膊、赤脚等不文明装束现象,违者罚款50元/次;

  5.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靴鞋,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次;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罚款500元/次;

  8、现场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由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操作,且焊接作业现场要有必要的消防措施,违者10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罚款100元/次

  10、木工作业现场与防火禁区及易燃易爆物品处,严禁私自动火,不准吸烟及明火作业,违者100元/次;

  11、以上罚款由施工员开具罚款单,项目部将直接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xx)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

  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

  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

  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

  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

  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

  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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