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惩制度

时间:2024-07-19 16:52:07 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奖惩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奖惩制度

教师奖惩制度1

  为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按照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依据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群众(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状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贴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职责事故的,除职责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职责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职责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职责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职责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职责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职责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职责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职责,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和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本规定所指扣除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和。

教师奖惩制度2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教育需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师德教育工作必须纳入本校各年度教育教学计划,党支部、行政、工会等部门要协同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教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成为自觉行动。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主动参加政治学习,按要求书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募捐救助活动、公益劳动、专题知识竞赛、演讲、升旗等集体政治活动。

  (二)师德师风:

  1、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行规范,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爱学生,不得拒收学困生和农民工子女,严禁歧视侮辱、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或驱赶学生。

  3、廉洁从教,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不委托家长办私事,自觉服务于学生及家长。

  4、能团结合作,积极做人处事。不随意串岗,影响他人工作,不制造上下级、同级矛盾,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5、有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勇于承担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常规及临时性任务。

  6、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参加教育局或其它机关部门组织的会议与活动,维护学校集体声誉。

  7、积极参加学校师德师风有关活动,按要求向学生及家长履行校务公开职责。

  三、考核奖惩: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上述规定,自由散漫,在日常工作中言行失当,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教师、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按教职工常规考核的扣分标准执行,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分数,并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教师奖惩制度3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教师奖惩制度4

  一、奖励:

  1、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20__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推荐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带给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状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能够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文明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副园长在各自分管范围内,所分管人员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园长在副园长在同一事项上累计被罚款三次后罚款一次。

教师奖惩制度5

  每个人100分基本分。

  奖励加分制度:

  1.上课积极抢答问题并且回答正确+20分。

  2.作业完成良好+40分,优秀+100分,完成并且家长签字+30分。

  3.遵守课堂秩序和纪律+20分。

  4.上台展示一次+50分,最好的学员+100分。

  5.考试第一名+500分,第二名+300分,第三名+200分。

  惩罚扣分制度:

  1.迟到早退-20分。

  2.作业不完成-40分,家长不签字-30分,两者都未完成-100分,并且叫家长。

  3.随手扔垃圾、吐痰-20分,并且惩罚打扫卫生。

  4.有上课捣乱行为-20分。

  5.有骂人行为-30分。

  6.有打架行为-100分,并且叫家长。

  7.损坏公物-100分,并赔偿。

  8.有弄虚作假行为-100分。

教师奖惩制度6

  一、指导思想

  以模范人物为榜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师德师风考核过程作为教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约束的过程,激励和发挥全体教师的办学主体作用,继承和发扬师德师风的优良传统,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努力履行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岗位职责和任务,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要求:

  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既重过程又重结果。强调和相信教师的自律和内省,再辅以他律。

  三、组织工作:

  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赵惠玲、宋爱梅任组长,崔敬伟任副组长,郝建国、杭亚娟、聂金婷、马龙、张彦娜、孙英超、陶红霞、任组员。

  四、程序和办法:

  师德师风平时考核与学期末考核相结合,每学期汇总一次,由同行、考核组并吸收学生、家长及社会参与考评,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考核记录。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高于参加考核人数的50%,良好等次以上不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80%,合格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左右。

  考核结果向教师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师德师风优秀: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98分以上者均视为优秀。

  师德师风良好: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基本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85分以上者均视为合格。

  师德师风合格: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够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80分以上者均视为合格。

  师德师风不合格:教师在工作中出现与师德规范相悖的情况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师德不合格。

  (1)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在教学和科研中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的;

  (3)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4)体罚学生的;其它严重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5)违反新市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的。

  对模范遵守师德师风规范,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关心集体、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教师可推荐、评选“师德标兵”。

教师奖惩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我校教师工作作风,将教师的备课、学生作业批改奖惩制度,特制定如下:

  一、备课

  1、要求超周备课,否则扣5分。

  2、要求认真备课,步骤清晰完整,突出教学重点、难点、目标设计、板书及课后反思,特别是体现新的教学理念,学校不定期检查,按要求备课不扣分,缺重点项扣3-5分。

  3、一课时不备课扣10分。

  4、兼任三科及三科以上的教师除主科外,可以提纲的形式备课。

  二、作业方面

  1、每大周的作业批改次数,主科不低于8次(语文不包含抄写生字、日记和听写),副科4次,不足次数的差一次,每人次扣1分(每次练习只能算一次)。

  2、作业本,原则上把学生课本上课后练习题做在作业本上,另外补充一些针对性的.作业。总之作业量,数学每次不低于四道大题,语文不低于三道大题,副科同语文题量。否则这次作业不算次数。

  3、语文教师,要求学生作文隔周一次,日记隔周一次,作文详批,日记简批,少一篇作文扣10分,少一篇日记扣3分。

  4、每月抽5名学生作业进行检查,批改少一次,每人次扣1分,同时分为好、中、差作为每月考核,达不到批改要求的相约扣分。

  5、批改作业时,出现不该出现的错误,如核查属实,每名学生每次数扣5分。

  6、教辅用书(如:课时练或百分百)作业,必须全批全改,若未批改,每人次扣1分。

  7、批改作业记录及辅导记录要求齐全,少一次扣3分。

  为了更好落实教师的奖惩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查量化积分,并按以上要求认真落实。

  XX中学

教师奖惩制度8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

  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或庆元旦演出中,以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4、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5、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6、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7、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9、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10、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教师奖惩制度9

  1、小班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每学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单科成绩达到优秀分(语、数、英108分,其其他科目90分)及以上的奖励30元/生;未及格的负奖励15元/生。

  ②学校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以上规定。

  2、生地会考、初三中考教学

  ①任课老师所带学生中考(会考)成绩目标达到率为60%,不奖不罚;

  ②目标达到率为70%,达标的奖励10元/生;

  ③目标达到率为80%,达标的奖励15元/生;

  ④目标达到率为90%,达标的奖励20元/生;

  ⑤目标达到率为100%,达标的奖励30元/生;

  ⑥目标达到率低于60%(即50%)未达标的.负奖励5元/生;

  ⑦目标达到率低于50%(即40%)未达标的负奖励10元/生;

  ⑧目标达到率低于40%(即30%)未达标的负奖励15元/生;

  ⑨目标达到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达标的负奖励25元/生;

  3、单辅教学

  ①学生在公立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达到目标分的奖励30元/生,未达目标的负奖励15元/生。(未学到期末的以最近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②学生成绩无任何提高的负奖励30元/生。

  ③学生无故流失的负奖励30元/生。

  ④单辅学生续费的奖励学生学费总额的3%;

  4、续班

  ①续班率达到40%,不奖不罚;

  ②续班率达到5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3%;

  ③续班率达到6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4%;

  ④续班率达到7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5%;

  ⑤续班率达到8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6%;

  ⑥续班率达到9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7%;

  ⑦续班率达到100%,奖励所续学生学费总额的9%;

  ⑧续班率低于40%(即30%)未续的负奖励10元/生;

  ⑨续班率低于30%(即20%及以下)未续的负奖励20元/生;

教师奖惩制度10

  一、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及奖惩

  1、学校教务处要按期进行三查”工作:即一查教师备课;二查教师作业批改;三查听课记录.检查以每月一次为标准.

  2、检查备课必须以任课教师制定的教学计划为依据,检查是否做到了提前一周备课的要求.没有达到提前一周备课要求的,每次处罚50元.

  3、教师批改作业要做到有批有改,作业量要适中,不允许过少.每周作业批改要求不少于四次,读背另行布置.没有达到一周批改四次作业要求的教师,每次处罚50元。

  4、作业必须全批全改,作业批改要及时,应做到不过日、作业批改要标明日期。各类作业批改一律用红笔,不得在整张作业中打一个“√”,每次处罚10元。

  5、对少数学生的作业要写上简单的鼓励性评语,不能只是简单判断对错。可用相应的标记(如:小红旗、五星、笑脸等)给予肯定;每月检查作业如发现没按要求的,每次扣20元。

  6、除学校组织的月考,教师要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测验,但要控制测验次数,每单元保证测验一次。每次检测后教师应及时批改、做出成绩统计交教务处保管。如少一次扣50元。

  7、对学生的辅导,辅导主要针对差生,任课教师对辅导要有计划、内容、对象、时间(提倡教师下班指导,利用学生早间、午间、晚间等时间),每周至少各进行2次,做到每次都有记录,如少一次扣50元。布置适量的辅导作业,教师要进行及时批改。作业每周至少2次。少一次扣20元。

  8、作业由教务处人员亲自抽查,任课教师不需要上交.

  9、鼓励教师积极推行听课制度,在听课﹑评课的过程中领悟要点,查找不足.听课记录要真实,禁止捏造.听课次数以每学期正﹑副校长15节,教务处﹑教研组组长12节,一般教师10节为标准.一学期听课量达不到标准的教师处罚50元.

  10、如果因教务处没有履行好“三查”工作而造成的后果,将追究教务处的失职,视情节予处罚.

  11、每位教师一定要合理利用课堂40分钟,上课期间禁止教师坐着上课,禁止玩手机,穿拖鞋上课,违背师德被家长举报。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处罚50元.

  12、教师在预备铃后必须到达办公室,正式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到达教室,正式铃响15分钟出现空堂的教室,任课教师以旷教一节处理.

  13、教师旷教一节处罚50元;旷教一天处罚全天工资;

  14、每周一学校在职员工必须参加升旗仪式,缺勤一次处罚20元.

  15、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所有在职员工准时参加,缺勤一次处罚20元.

  16、课间操所有教师一律出操,缺勤教师处罚20元.

  17、上午1-3节,下午1-2节课,没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向行政值班人员请假.

  18、所有在职员工上岗必须佩带上岗证,若发现无证上岗的.现象,发现一次处罚5元.

  19、所有课程的编排﹑调整﹑变动必须由教务处执行,禁止教师私下调整课程,如果发现教师之间擅自调课,将追究双方责任各罚20元。

  20、对学校安排的的工作任务,每位教师都必须认真履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布置的工作,如超期或未完成工作,一次50元,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经教育任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100元。

  二、教学质量奖惩

  (一)奖惩方法:根据县教育局的期末统考成绩实施教师奖惩.具体奖惩方法以制定达标线为准.达标的教师,超过达标线一分奖5元;未达标的教师,差一分罚5元.依次类推.

  (二)达标线

  1﹑1-3年级达标分数为:藏文40﹑语文25﹑数学30。

  2﹑4-6年级达标分数为:藏文35﹑语文20﹑数学25。

  (三)监考规则

  1﹑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原则上分年级科目进行交叉监考.

  2﹑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预备铃响后进考场. 3﹑监考教师必须安排好座位.

  4﹑考试进行1个小时方可交卷.

  5﹑考试期间禁止教师出入其他考场。

  6﹑监考教师互相监督,如果巡考员发现监考教师违反监考纪律或执行不严,处罚100元.

  7﹑试卷一律统一上交教务处.

  (四)阅卷规则

  1﹑阅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研组组长具体负责各自组的试卷核查及分数登记工作.

  2﹑采用流水阅卷的方式,责任到人.

  3﹑阅卷工作结束后,教务处牵头至少要复查一次.任课教师如果发现其中有质疑点,可以通过教研组组长向教务处反映.禁止私自更改.然后发现违此纪律的,从班级总分中扣掉50分.

  4﹑教研组组长把登记的分数移交教务处统一核算平均分,对任课教师的具体奖惩金额进行汇总﹑上交校务会,由校务会执行.

  备注:考勤记录每月由教务处定期汇总,公布结果;教学常规检查由教务处定期汇总,公布结果;教学质量奖惩每学期期末后由校务会公布.所有处罚的金额由校务会委托教育局从教师月工资中扣除.

教师奖惩制度11

  制定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批准人: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晋州市发达运输队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及奖惩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5)《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

  3.2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术语。

  四、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2)公司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安全科负责,考核结果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五、详细规定

  5.1基本原则

  (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考核形式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采用现场检查、记录资料查阅、相关人员评议、平时统计汇总等方法,按公司分工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责任考核。

  (2)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周期分别为每年1-6月,7-12月。考核结束次月的10日以前奖惩兑现。

  5.3考核标准

  (1)各级领导、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

  (2)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责任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一百分除以条款数量。若发生重大事故,则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退出考核。

  (3)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总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总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细则见《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

  5.4奖励规定

  (1)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避免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3)在紧急情况下,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4)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者;

  (2)一次性嘉奖,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验证,报公司经理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及时的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能及时整改。

  4)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4)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公司经理审批后,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规章制度。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不安全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在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果。

  5)本年度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5.4处罚规定

  (1)在安全生产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警告或处罚。

  1)工作中马虎草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2)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或无理取闹的;

  3)无证从事运输作业的或指派者;

  4)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对于无故不进行整改的;

  6)不按规定报告交通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罚部门责任人;

  7)擅自拆除或改动车辆动态监控装置的;

  (2)违规操作发生的'事故处罚

  1)管理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20-50%的经济责任。

  2)驾驶人员不听从按规定违反操作规程的,处以50-100元罚款。

  3)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本次事故经济损失总额50-100%的经济责任。

  (3)对上述行为的责任人,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被处罚三次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直至辞退。

  (4)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安全处罚。

  1)发生交通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其补报外,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按安全生产规定处理。

  2)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部门未能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对部门责任人按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理。

  3)对交通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2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5)安全培训不到位。

  (6)驾驶员及员工(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3)伪造交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4)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5)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7)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接受安技科的管理和监督,自行其事。

  2)对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8)罚款处理,由安全科报公司经理审批,其经济处罚单交财务部扣款。

教师奖惩制度12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⑵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⑶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⑷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⑸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⑹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⑺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教师奖惩制度13

  1、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

  (3)重视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已怕全面素质。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2、优秀教学实验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2)重视实验实习教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实验设备管理好,长期在实验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及成人教育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本人或配合教师提出实验教学的改革方案,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实验室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为人师表,积极主动的解决学生在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6)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3、优秀教学秘书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秘书工作,担任脱产或半脱产教学秘书一年以上。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学院(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4)深入课堂,认真听课,积极支持、协助教研室、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努力,积极组织完成教学各环节工作。积极协助教研室搞好学科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

  (5)对教师业务技术档案、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等认真管理,制度健全,井然有序。

  (6)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工作主动细致。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4、教学优质教师评选与奖励

  教学优质教师奖是学校教学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教学业绩突出,全校师生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优质教师。教学优质教师评选在优秀教师条件的基础上,承担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年达144学时;学生、同行和教学督导对授课质量评价均为优秀的教师,经学生评选,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可获得教学优质教师称号。每次评选教学优质教师名额不超过20名。教学优质教师奖按学校有关规定颁发证书和资金。

  措施:

  1、教学差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定为教学差错。

  (1)上课期间对在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实验课不清点出诗人舒,对缺课学生不查询原因,不想教研室报告。

  (2)上课(包括理论、石岩)期间迟到、早退或压堂。

  (3)无教案或使用未经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

  (4)授课过程中,理论或技能的传授出现明显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

  (5)不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明显错误不做纠正。

  (6)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做与监考指责不相干的事情。

  (7)判卷评分失误率达1%。

  (8)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单。

  教学差错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差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有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于院、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扣发当月奖金。

  (3)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2、教学事故

  (1)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

  (2)上课迟到、早退或压堂长达15分钟。

  (3)上课时间内因办私事,擅离职守。

  (4)执行监考任务严重失职,对舞弊学生不予制止,不按规定处理,不想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学生暗示答案。

  (5)泄露试题。

  (6)判卷评分弄虚作假,压分或提分。

  (7)擅自给考生不及格或为学生提分。

  (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串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9)未经预实验即上课,致使实验课出现问题,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

  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2)扣发一季度或半年奖金。

  (3)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

  (4)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调离教学岗位。

  (5)对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或二次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教师奖惩制度14

  一、奖励

  (一)教研奖

  用心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群众奖:国家级1500元;省级800元;市级300元;区级200元;街道级100元。个人奖:国家级8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区级120元;街道级60元。群众奖和个人奖不累加。

  (二)先进奖

  街道先进100元;区先进奖150元,市先进200元,省先进500元,先进奖不纳入考核加分。(项目相同,取最高奖项)

  (三)辅导奖

  1、辅导幼儿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获奖:

  一等奖: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二等奖:街道级30元;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150元;三等奖:街道级20元;区级30元,市级60元,省级100元;

  2、辅导幼儿参加幼儿园组织的美术类比赛:

  一等奖15元/幅,二等奖10元/幅,三等奖5元/幅。

  优秀奖不设奖金,公开表扬。

  3、承担额外工作任务奖:业余承担园内节目辅导工作的,奖300元;工作期间内承担职责外重要工作任务的奖励200元,在年末优先评为优秀工作人员。主排奖励如上,辅排按主排的奖励减半。

  (四)发表文章奖

  1000字以下,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50元,国家级350元;1000字以上,区级150元,市级25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

  (五)论文评比或活动设计评比获奖

  街道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50元,国家级500元。一等奖发放标准的100%、二等奖60%、三等奖40%。

  (六)学历进修奖

  在园工作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假期完成学前教育专科的,一次奖励800元,取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领取奖金后需在本园服务三年以上)。

  (七)评优奖

  按检查评比制度,重点评选、奖励成绩显著,贡献大的教职工,每年度累积请假7个工作日或以上,取消本年度各项评优资格。

  (八)园内竞赛奖、年度考核奖

  1、单项: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50元;

  2、月、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按《振华幼儿园薪酬方案》执行)

   (九)超编奖

  第一学期班额标准: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38人,第二学期小小班25人,小班35人,中班38人,大班40人,每超出1人期末奖小小班200元/班,小中大班奖150元/班,后勤部门获全园超编奖金总额的50%。

  (十)服务年奖:

  在本园连续服务满1周年,第2周年起,每月增加20元奖金,逐年递增。

  (十一)个性奖:

  对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紧急、特殊状况,能牺牲个人利益保护幼儿园财群众利益和声誉,或机智地处理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给予个性奖励。

  (十二)生源奖:

  按《关于对稳定生源实施奖惩的办法》实施。

  二、惩罚

  1、违反工作制度,作如下惩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教师会上作公开检讨并扣罚当月奖金的5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对幼儿行为粗暴、辱骂、嘲讽者,扣罚当月奖金的2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与家长争吵者,扣罚当月奖金20%,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不穿园服、着高跟鞋一次扣20元;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群众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2、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由于失职或管理不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住院、器官损伤、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走失等,按情节扣罚当月工资奖金总额的'40%以上,并取消一学年度内任何评优资格,同时,根据状况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职责;因失职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如出血缝针、一般伤害,幼儿三两天后可回园的,则罚款200元并取消职责人本学期内任何评优资格。

  3、每年度7月份开展一次教师考核活动,针对最后一名做如下处罚:

  ①、幼儿园根据人才与岗位状况,作调岗或解聘处理;

  ②、“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为标准的50%;

  ③、取消一年度内任何评优资格。

  4、由于工作态度、工作错误、职业道德等个人原因引起生源流失,做如下处罚:写检讨书一份,存入幼儿园档案;须补招流失生源数,如招不回扣300元/人;如招回,扣除100元/人。

  5、乱摆乱放影响园貌整洁行为发现一次,罚假期半天义务劳动。

  6、因管理不力或自身工作不当、失职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或有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含态度)每次罚款100元以上,并出资维修或照价赔偿公物(第一学期赔偿此物价格的70%、第二学期赔偿此物价格的30%)。

  7、不服从分配,不理解任务,则罚款200元并取消职责人本一学期内任何评优资格;经教育不改者学期结束换岗或解聘。

  8、严禁浪费行为,对浪费水、电、燃料者,每次罚款50元并扣罚两小时以上流量的金额。

  9、严格控制缺勤率,确保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特殊状况酌情处理。

  (1).当月迟到从第三次起每次扣罚20元。

  (2).无故早退、擅离岗位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300元,超2天者作自动离职,并需承担违约职责。

  (3).按有关法规规定发放病假工资,奖金按工作的实际时间计算。

  (4).事假按上班的实际时间发放工资,事假2天内,扣发10%的奖金;第3.4天每一天扣10%的奖金;事假第5至第6天每一天扣发20%的奖金;第七天起不发放奖金。一薪制人员事假1天扣发3%的工资,2天至4天内每一天扣发8%工资,5天以上每一天扣发15%的工资。特殊状况,酌情处理。

  (5).临时性请假、半天以上请假都要和本部门(班级)人员沟通或交待好工作,否则罚50元。

  10、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实行解聘处理。

  11、门卫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岗,发现一次扣20元,严把进出关。若造成不良后果负担相应的法律职责,并辞聘。

  12、家长投诉,状况属实,视情节轻重扣20—30元/次。

  13、因本人认识不对或歪曲事实或无正当理由向外投诉,导致幼儿园的名誉受损,群众利益受不良影响,将做出如下处罚:

  ①全园点名公开批评。

  ②本人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检讨。

  ③写检讨书一份,存入幼儿园档案。

  ④违反哪一条制度,在全园大会上读诵哪一制度。

  ⑤取消一年度(从投诉时间起一年内)任何评优资格。

  ⑥取消一年度(两学期)“学期工作质量考核奖”。

  ⑦如由于本人认识不到位,没有以良好的态度理解以上所有处罚,园长有权先停岗、停工资在家反省直至诚恳理解处罚为止。

教师奖惩制度15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政治思想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均属考核的范围。对下列教师不予考核:本外出学习的;探亲、休假超过本半年的;借调外单位(个人要求借调),但未按规定完善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的.情况;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能、绩,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综合体现,重在考核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聘约情况,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2、考核标准以学校规定的各级职务教师职责工作总量和下达的任务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师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考核按学校的安排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考核为依据,在聘任期满时进行。

  2、德、能、绩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的考核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的办法;勤的考核,根据教师工作特点实行倒扣分制。

  3、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五、考核结果及评价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本调入的教师,根据其在调出单位和我校的工作表现及实绩,确定考核等次。

  3、对受警告处分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下列人员,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年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的。

  5、对应该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教师,直接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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