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5 08:59:1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

  1、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公示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并按规定每两年复核一次,逾期未复核的,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应设卫生专用消毒设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进行消毒保洁。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4、经营场所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主动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和空气清新。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业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立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场内禁止吸烟,并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才开始经营,并按时办理

  年审及复核或换证手续。

  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要在明显处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信誉度等级牌。

  四、严格按照冲身淋浴——强制浸脚消毒——游泳池流程管理,确保游泳人员持有游泳健康合格证明。

  五、设置专人负责游泳池的池水消毒和水质检测。适时投加消毒剂,每场前检测余氯和水质PH值一次,并公示水质检测结果。保证池水水质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余氯在0.3—0.5mg/L之间;PH值在6.5—8.5之间。

  六、要使池水净化循环装置及消毒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游泳池在开放期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5—10%。

  七、要做到强制浸脚消毒池池水每4小时更换一次,水深不小于20厘米,浸脚池水余氯5—10mg/L.。

  八、采购消毒剂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使用的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同时氯化消毒时有防护措施,并做好消毒记录。

  九、要在显眼处设立严禁性病、传染性皮肤病、肝炎、急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病患者入池游泳的告示标牌。

  十、保持游泳池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清理池水悬浮物。

  十一、保持淋浴室、更衣室、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无积水;保持机械通风装置等卫生设施运转正常;并定期消毒。

  十二、不出租游泳衣裤。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3

  (本制度仅作为参考条款,各经营场所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具体另行制定)。

  为预防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经营场所预防集中空调系统传播疾病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2、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

  3、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

  4、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二、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集中空调);(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五)空调系统竣工图(集中空调);(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四、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并记录:。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由合格的专业机构清洗消毒。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二)分体空调通风系统:空气过滤网每1—2月清洗消毒一次。每次先清洗干净后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500mg/l)浸泡15—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

  (三)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五、新、改、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方可继续运行。

  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安装防鼠、防虫设施。新风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新风量符合卫生要求(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七、新建和改建的空调系统应设有可控制关闭回风等应急处理设施或设备。

  八、空调系统的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九、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流行时,应按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公共场所内发现空气传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报告疫情,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4

  1、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有关卫生工作,认真做好卫生工作考核考评,并有记录。

  2、服务人员必须每天定时做好岗位卫生工作,各级卫负责人负责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3、实行卫生工作与职工奖金挂钩制度,对卫生检查中不格者,或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扣除当月奖金或年度奖金。

  4、对在月、季、年度中未发生责任事故,无检查扣分平时卫生工作认真负责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5、卫生检查内容

  (1)服务员上班时是否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游泳场馆卫生是否做到卫生间、地面、更衣柜等干净清洁,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3)公共用具(浴巾、公共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消毒。

  (4)清扫工具是否按类分开配套使用,标志是否清楚

  (5)脚池、泳池是否定期投放消毒液并进行自测。

  (6)自测记录是否公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5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住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宿舍文明建设,维持宿舍整洁,经济学院XX级团总支学生会现决定规范卫生检查制度,以保证卫生评比工作有效进行。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评比工作作为年级生劳部常规工作,必须每周进行,不可疏漏;

  2、卫生评比工作于每周三下午一点半开始进行,检查人员由年级生劳部部长、副部以及各班生劳委员轮流组成,每次六人,分两批到男女宿舍评比;

  3、卫生评比前,每间宿舍需要打扫好卫生,保持室外室内的整洁,宿舍内不得出现各种高功率电器,否则检查人员将予以登记并上报,宿舍成员应当礼貌待人;

  4、卫生评比时每间需至少有一名同学在宿舍,方便检查人员进行卫生检查;

  5、当天得出卫生评比结果,将卫生评比结果于次日公布到年级宣传栏,每月生劳部需向年级主席团统一汇报本月卫生评比结果,主席团需审阅卫生评比表;

  6、每月评选出男女生宿舍各一个冠军,经主席团审核,奖励十元以内的物品。

  7、年级生劳部进行卫生检查,接受主席团和同学们的监督,完善卫生检查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

  一、采购的顾客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二、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必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采购的.用品用具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卫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要坚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实行维修和保养相结合的原则.

  二、卫生设施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三、要保持卫生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设施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更换,应做好详实的记录.

  公共场所卫生自查制度

  一、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成立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制订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三、每月至少有一次全面的检查记录并有相应处理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7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制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穿插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达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外表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贴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干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八)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九)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十)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干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8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做到亮证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新。

  五、场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

  六、商场应设置顾客休息室或休息区,设保洁工具存放处。

  七、所有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

  八、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9

  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卫生制度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兼)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有明显标志。

  8、应有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专兼职的水质净化、消毒员,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l,备有余氯检测设施,有检测记录。

  9、淋浴、强制式脚浸池、通风换气等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游离余氯保持在5-10 mg/l,4小时更换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0

  一、负责人(业主)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业主)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经营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使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应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1

  公用茶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场所公用茶具消毒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清洗消毒间,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二、配备专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有效消毒剂。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消毒流程合理。物理消毒法流程: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化学消毒法流程:一清洗二消毒三冲洗四保洁。

  四、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公用茶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五、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2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测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

  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两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应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应达98%以上,培训率应达95%以上,患病调离率应达100%,但上岗工作者持两证率应达100%.

  空调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空调就餐场所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两“卫生许可证”均须悬挂在该场所的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延续手续。逾期不办理,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立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所有冰粒机都必须安装带消毒的滤水器,以保证冰粒达到卫生要求。

  9、空调就餐场所内设有禁止吸烟区,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0、供客人用的面巾必须经严格的清洗和消毒。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纸巾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合格产品。

  11、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室内不能摆设活的三鸟,蛇、禽畜等动物,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12、食品、食具等应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1、旅店业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大堂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内壁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蓄水池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一年不少于两次。

  7、凡设空调装置的旅业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

  8、必须设有专用布草间和专用杂物间,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9、公共用具必须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脸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10、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一周一换,平时见脏即换。

  11、客房内没有卫生间的旅业,应设公共浴室,客房内每个床位要配备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12、客房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理发美容店卫生管理制度

  1、理发美容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专用具必须单独存放,并能正常使用。

  8、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10、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1、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13、医学美容按医疗机构管理,生活美容店不得开设医学美容项目。

  商场、书店卫生管理制度

  1、商场、书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显眼内。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场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8、大型商场应设顾客休息室或休息区,设污洗间和清洁工具存放间。

  9、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柜台应设在清洁的地方,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并分类放置。

  10、所有场所应保持场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

  7、公共用具必须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杯具、眼镜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8、场内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影剧院、音乐厅、卡拉ok歌舞厅应设吸烟室,并配备排风装置和空气清新装置。

  9、公共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卡拉OK场所应使用话筒消毒网。

  10、场所内所有冰粒机都必须安装带消毒的滤水器,以保证冰粒达到卫生要求。

  公共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浴室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服务总台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必须符合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必须有布局合理的通风、排风设施,新风供给应达到卫生要求30m3/人、h。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卫生间应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8、必须设有专用拖鞋洗消间和专用杯具洗消间,洗消设施应有明显标志,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应设有一次性纸内裤供应。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如需使用毛巾,需设带门布草柜,布草类不得露空存放。

  10、必须设有专用布草间和杂物间,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脏布草应有回收室或柜,不得随意堆放,严禁与干净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11、浴池水水质应达到游泳池水质卫生要求,池水游离性余氯量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2、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入内,并有明显标志。

  13、所使用的化妆品及消毒用品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体育场馆卫生管理制度

  1、体育场馆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场)内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7、有空调的室内场馆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浸脚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1,须4小时更换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馆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8、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安静。

  9、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医院候诊室卫生管理制度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凡设有空调的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加强空调卫生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

  2、各类空调场所必须有足够的新风供应,新风量不得低于20m3/人.h,新风口必须设在室外并远离污染源,新风口应定期清洗。

  3、空调系统的各处过滤器的滤网必须定期清洗,不得积尘,保持干净完整,清洗的频次视滤网的清洁状况而定。

  4、回风口、出风口、排气口等处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得积尘,保持完整不破损。出风口四周不应有黑烟迹。

  5、风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不能作仓库用或其他用途用。风机房内不得积水。

  6、设立空调系统清洗记录簿和检查记录簿,记录每次清洗及检查的情况。

  7、各类空调场所必须重视排气,采用机械排气的,排气扇及入风口应保持清洁干净,不积尘,排气扇应能正常运转。

  8、采用集中式空调的单位,必须加强冷却塔卫生管理,应每半年更换冷却水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3

  1、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2、证照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4、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7、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8、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9、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0、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1、卫生检查制度

  12、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六病”调离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4

 一、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5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

  5、候车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座椅、墙面、玻璃、壁灯干净无尘。

  6、候车室内的卫生间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必须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必须干净无尘。

  7、候车室内禁止吸烟,设立明显禁烟标志和专门吸烟室。吸烟室应安装独立的通排风装置,并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洁。

  8、候车室内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记录完整,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9、候车室须有固定卫生宣传栏,利用电视、广播定时向旅客播放卫生知识,并要做到有资料和记录。

  10、候车厅三防设施完善,做到候车厅基本无蝇。

  11、停车场设置车辆清洗台,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密闭垃圾容器。

  12、场所内配备足够数量的密闭垃圾容器,做到垃圾无满溢、无渗漏、日产日清;垃圾容器每天消毒,垃圾储运密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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