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7 06:56:49 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

  一、实验仪器保管方面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必须经常保持良状态。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已有。

  2、实验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仪器装备应及时补充,及时验收、登记。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帐册相符和帐册实物相符。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等工作,尽量减少仪器损耗。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严格报废审批手续。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8、建立和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9、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0、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定期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无修复价值的应办理报损登记注销手续,并注明损耗程度及原因。

  13、做好每学期初实验仪器台账、每学期末实验仪器盘点表、报损单及添置计划。

  二、实验操作方面

  1、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演示98%,分组90%)

  2、学期初,实验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室要对全体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3、每学期初做好分组实验教学安排,过程中做好分组实验准备和实验完毕整理实验用品的回收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4、做好每次分组实验记录和收集好实验报告样品(每次5张)。

  5、教师领用演示实验器材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实验器材领用单”,以便实验室管理员准备起床,使用完毕,立即归还,管理员要对归还器材予以检查清点,并办理归还手续。外单位借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理化教师职责

  1、严禁实验员直接交钥匙给老师到仪器室擅拿仪器,领取演示实验器材必须填写实验器材借用单,实验结束后立即归还,归还时办理好相应的归还手续。

  2、分组实验应提前一周告知实验管理员,好让管理员做好分组实验准备。

  3、实验时必须指导学生爱护实验器材,特别是玻璃仪器的使用。

  4、实验时应指导学生安全实验,特别是化学实验中的有毒、具腐蚀性药品的使用。化学实验废液要指导学生倒入指定位置,物理实验指导学生安全用电避免学生触电。

  5、指导学生实验时讲究卫生,不乱丢纸屑、瓜壳等垃圾。

  6、指导学生实验时爱护实验仪器和实验室配套设备,如发现损坏立即向老师汇报。

  7、实验结束必须填写分组实验使用记录表,并清理实验室及仪器,若有仪器损坏,必须填写损坏原因,如有损坏必须追查责任人,并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8、演示实验完毕后教师应和实验室管理员共同清点实验器材,检查无误后,实验器材有实验室管理员将仪器、药品放回仪器室,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门窗和水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2

  实验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实验活动的安全、高效和规范进行,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实验操作、安全规定、废弃物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包括实验室成员的资格审核、职责分配、培训教育和行为准则。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购置、登记、维护、使用和报废等流程。

  3. 实验操作:规定实验步骤、记录要求、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的标准。

  4. 安全规定:涵盖实验环境的安全标准、应急处理程序和个体防护措施。

  5. 废弃物处理:明确废弃物分类、储存、处理和废弃的规定。

  6. 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成果的归属和使用权限,防止知识产权侵权。

  7. 访客管理:规定非实验室成员的`访问权限和行为规范。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3

  根据中学物理教学大纲的要求,要注重培养学子的动手能力,实验正是培养学子动手能力,提高实验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径。

  一、学校成立实验教学管理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物理教师、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任组员。

  二、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制订具体的实验教学周计划,并交由实验教学管理小组备案。

  三、实验教学管理小组要制定学期实验准备报告。

  四、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每次实验课后要填写岗位日志,记录实验室运行情况。

  五、每次实验课后,学子要撰写实验报告,根据实验现象、数据及结果分析并得出结论,并由老师批阅。

  六、保证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100%。

  七、物理考试试卷的`题目设计要按教学大纲要求,包括规定比例的实验题目。

  八、制订实验操作技能抽测计划,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一部分学子进行实验操作并写实验报告,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共同对实验操作技能评分,由任课教师评定实验报告成绩。

  九、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制订自制实验教具计划,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作实验教具。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废弃物安全、安全设施与实验环境)、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实验室成员四级管理体制,各司其职,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在××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二级单位××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二级单位领导协助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的“四级”责任制。学校签订“三级”责任书,××设备管理处负责“第一、二级”安全责任书的制订、修订等工作,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与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与本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二级),各二级单位(院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负责制定“第三级”安全责任书的规则并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各成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三级),并监督各实验室的上墙张贴及执行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5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学校领导批准送维修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请购制度

  一、每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

  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处派人购回,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 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 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 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 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 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6

  实验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实验室的运行,确保教学实验的安全、有效进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它通过明确职责、规定操作流程,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使用和设备的良好维护。

  内容概述:

  1. 实验室安全管理:涵盖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设施配备及应急处理预案。

  2. 实验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登记、保养、维修和报废等环节。

  3. 实验材料管理:规范实验用品的`领用、存储和废弃处理。

  4. 实验室环境管理:保持实验室清洁、整洁,控制噪音、污染等环境因素。

  5. 实验教学管理:设定实验课程安排、实验指导教师职责、学生实验行为规范等。

  6. 实验室使用记录:记录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包括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参与人员等信息。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7

  我国是农药生产、使用和出口大国,促进我国农药GLP 管理体系和农药GLP 实验室的建设,是农药管理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农药检(环境)函〔20xx〕187号中明确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农药环境试验单位应严格按照NY/T 1906-20xx 《农药环境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的要求开展试验。笔者所在农药环境评价实验室从建立之初便严格遵循GLP管理体系,现结合实际情况,介绍本实验室GLP 管理体系中的档案管理。

  档案是实验室运行及开展各类试验时直接形成的对机构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反映和追溯农药环境评价真实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GLP 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

  1 GLP档案管理规范

  1.1 制定科学研究的档案管理SOP

  制定档案管理SOP时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参考档案工作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之符合GLP要求并具有权威性。本实验室经历数次现场检核和国内GLP检查专家指导后,结合实验室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多次修改档SOP,不断完善和改进档案管理程序。目前本实验制定了档案管理总则、研究档案的归档程序、仪器设备档案的归档程序、人事档案的归档程序、管理档案的归档程序、留样的归档程序、档案借阅程序、保密档案降密及解密程序、档案销毁程序、项目负责人暂存资料的管理等SOP。

  1.2 档案管理中人员的要求

  实验室记录种类和数量繁多,涉及不同岗位的人员,档案管理员需认真负责,才能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工作。档案管理员上岗前应进行G LP 体制下的档案管理培训,并由GLP机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任命,档案管理员长期离岗, 须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人代为管理[2]。各类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也是档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SOP中的要求,收集和整理需归档的材料,并按规定期限交送档案室。

  2 档案分类及归档要求

  GLP管理系统中对档案的分类无硬性规定,各机构的档案室可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来对档案进行分类。档案的分类应当依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相互之间的联系分成一定类别,建立1个具有一定隶属关系的不同级别的档案管理系统。对于各类记录资料进行分类时要注意用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一定的层次逐级进行,避免出现分类重叠和分类过程中的逻辑错误。本实验室的档案分类和归档要求为:

  2.1 管理档案

  包括SOP及表格管理记录、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实验室管理、实验设施管理、试验项目管理、样品管理、试验系统管理、档案管理、合格供应商记录等相关材料。管理档案由各相关管理人员按照年度收集整理管理材料,每年第1季度归档。

  2.2 研究档案

  包括各类专题申请书、开题论证报告及批复、各类专题的技术总结、论文、专著以及测试项目的测试申请表(复印件)、SD任命书、计划书、受试物前处理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测试报告等。项目研究结束后,SD负责收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记录资料并整理成册,归档材料的顺序为:档案封面、卷内目录、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受试物前处理原始记录、研究计划、预试验封面及记录、正式试验封面及记录、2次数据处理封面及记录、研究报告、备考表。QAU审查、FM审批并签署意见后,进行归档。档案管理员对归档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对档案材料编写页码后装订成册。根据装订情况,统一定义档案1盒为1卷,在档案编号中注明;1本为1册。对档案进行编号管理后放入档案室,并填写相关记录。

  2.3 SOP档案

  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现行所有SOP及表格原件和SOP及表格历史文件。按照文件版次进行归档,现行有效的版本SOP新增时要及时归档。

  人员档案:包括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登记、考核记录、健康记录等。实验室人员在转正之后建立人员档案,新增材料每年第1季度进行归档。

  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说明书、附件材料、SOP(复印件)、检定证书、仪器使用与维护记录、校准记录等。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将仪器设备的全部资料收齐,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对所送资料进行核实并对仪器档案进行编号。仪器使用与维护记录每年第1季度归档;其他记录应在产生后及时归档保存。

  2.4 QAU档案

  包括QAU所有基于研究、过程和设施的'检查记录以及年度检查计划和培训计划。QAU负责档案立卷工作,FM审批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装订归档。

  2.5 设施档案

  包括实验室的基建、结构、布局等相关材料。

  2.6 留样档案

  留样受试物及相关材料。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分装受试物留样材料,移交至档案室进行归档和保管。

  2.7 电子档案

  研究计划、2次整理数据、研究报告、研究档案纸质版的扫描文件等。电子文件应存储在光盘类储存介质中,归档时标明档案编号、收集人及刻录者。

  其他档案:上述档案类别之外的档案。

  3 档案保存与期限

  档案室属于受控区域并由专人保管,档案保存设施和环境条件需要符合GLP要求。设备安全、保密,需要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蛀鼠咬。留样档案为农药受试物,应有配备带抽风系统的保存柜,保存条件应与对应的农药受试物保持一致。电子档案保存还需要防光、防尘、防磁。档案保存期限由档案管理员根据SOP规定及档案类型进行确定。管理档案、SOP档案、人员档案、设施档案、仪器设备档案、QAU档案中的非研究项目检查及其他类档案中重要性较强的档案和电子档案一般需长期保存,如遇档案重要性出现变化等特殊情况或其他重大事件须销毁档案,首先由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由QAU及FM进行评审。研究档案、QAU档案中的研究项目检查档案及其他类非重要的档案为短期保存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为5a。留样档案的保存期限根据受试物特点以及同委托单位协商结果,一般留样期限为接收样品之日起2a。

  4 档案借阅

  档案借阅需经过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书面批准,借阅者限在办公室查阅。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借阅实验室档案材料。借阅档案时需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未经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批准不得将实验室档案资料擅自复印、带离实验室和转借他人。

  5 档案补充、修改和处理

  当档案需要修改或增加内容时,由立卷人提出申请,经QAU确认、FM批准后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后应在备考表中详细注明修改情况。保存期限已满和经鉴定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员提出处理申请,列出处理文件清单,经QAU及FM审定批准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处理或销毁,并做好处理或销毁记录。

  资料档案是记录研究过程和实验室运行情况的重要文件,真实、规范、完整的记录才能保证农药环境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3]。今年起,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已按照GB/T 31270-20xx标准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和要求较之前的旧标准都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开展水生物试验时,试验体系应为真溶液,需测定真实浓度,这样就增加了理化分析方面的记录跟图谱。如何适应新标准实施后的变化也值得各机构档案管理人员思考。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8

  1、实验室要专室专用,不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它用,未经允许不得搬出实验室,不能据为己有。

  2、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教师和管理人员要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管理人员有权对违章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或提出处理意见。

  3、实验室装备要及时计划,按时采购,并验收登记入帐,任何时候做到帐物相符。移交时须清点清楚,问题处理妥善,才能转交。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陈列美观,整齐清洁。 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晒、防害等工作,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挪动。

  5、任何仪器的挪用、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领用,必须提出使用计划,填好“实验通知单”择时交管理人员提前准备。使用完毕当时归还,检查完好后注销。电教设备也同样。仪器一律不得外借,违者学校规定谁借出谁负主要责任。

  6、爱护仪器,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找,谁上课实验室财产由谁负责,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废要严格审批手续。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建立健全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并妥善保管。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使用登记册、实验情况记载表应分类装订成册。

  8、管理室建好“两帐一册”,实验员学习大纲及仪器说明书。做好一切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安全。

  9、必须完成计划并填好记录单。

  10、充分尊重实验管理人员,自觉得按规章办事,为实验教学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好仪器,提高我校实验管理水平努力。

  11、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师德师风建设社会问卷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9

  一、 目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二、 适用范围:全体人员。

  三、 内容:

  (一) 有的操作均应按照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

  (二) 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三) 保持实验室空气流通清新,定时清扫,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四) 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体前要经过专门培训,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五) 发生明显或可能与传染物接触的溅溢及事故时,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以作出相应的医学评价,进行监测和治疗。

  (六) 在使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和各种化学消毒剂消毒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消毒剂对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仪器、物品的损害。

  (七) 标本尽量集中专用区域内由专人进行检测,以便于标本、仪器、环境集中消毒和处理。尽量避免标本分散到多个实验室。

  (八) 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专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由专人专管,并做好使用记录。仪器能够检测的'项目不得使用手工检测,以减少大范围的范围。

  (九) 免疫学与分子生物学诊断应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试剂盒,注意作阴阳性对照,并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试验。报告的发放采用网络信息报告,由病区终端打印报告单。

  (十) 如不能网络报告,应确保报告单消毒完全后再发放。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0

  一、实验前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操作方法。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入座,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试剂。

  三、保持室内安静,环境整洁,与同学交流时要轻声慢语,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四、认真听取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五、实验开始前,先检查一下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如有短缺,应立即向老师报告。

  六、实验时应遵守操作规则,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疑问,应立即向老师请示。

  七、细心观察实验中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记录。

  八、仪器与试剂不能损坏和浪费,因违反操作规则而损坏的仪器要照价赔偿。

  九、实验做完后,要清点仪器,并摆放整齐,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室内物品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室外,损失、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老师。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1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摆弄实验仪器、物品。

  二、学生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前,要认真复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程序,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开始实验前,应仔细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备、完好。对短缺或不完好的实验器材,要及时请实验教师或实验员给予补充或调整。严禁随意借拿别组的实验器材。

  四、学生操作实验时,对不清楚的地方,要请教指导教师,真正弄明白后,再动手操作。要十分注意实验安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或实验员处理。他人操作实验时,不得随意插手参与。

  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详细记录,及时真实地填写实验报告。

  六、学生于实验后,要将实验器材洗刷、整理、摆放好,使其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同时将实验台收拾干净,待经实验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不经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教师许可,学生不得将实验仪器、药品等带出实验室。

  八、学生因违章操作损坏的`实验仪器,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的也要详细填写报损单。

  九、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饮食或带入饮料或食品。接触有毒物品后,应立即清洗干净。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2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为主,杜绝事故隐患。

  2. 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本室的.安全规定、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保管室。

  3.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您正确使用灭火机,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4. 实验楼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5. 实验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应检查门、窗、锁有无异常,如有异常,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系办并通知保卫部门。离开实验室应关好门、窗,注明去向;下班应断开电源、锁好门窗;关闭水龙头。

  7. 实验室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实验室,是指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实验工作场所。

  第三条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健康、环保的实验室是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归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同联动、各二级单位及实验室具体实施的工作体制机制。

  第六条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实验室维修等项目开工前须经实管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将其作为设计、建设、施工及财务报销的必要条件及重要依据。

  第七条实验室须严格落实仪器设备类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及零配件、成品软件、实验材料、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等)的全寿命周期管理。根据研究需要和标准配置相应仪器设备,并采取必要手段全力延长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寿命。

  第八条实验室须对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准确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相关数据。

  第九条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队伍规划与建设,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质。

  第十条学校按照××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监管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政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技术安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同时在××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平安高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为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人力资源处、保卫部(处)等部门。其中,学校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实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实管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组织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拟定实验室安全政策、方针和规划等。

  (三)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重大隐患整改、事故处置方案等重要事项,提出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建议等。

  第十三条各二级单位××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领导责任人,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要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日常检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危险源、仪器设备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学习、工作人员须遵守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自觉接受包括保密教育在内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保密规定及要求,防止与杜绝安全事故及泄密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实验室安全规划及年度实验室安全水平提升计划,配备所必需的资金列入每年的经费预算。

  第十七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类别,即:一类(重大安全隐患)、二类(较大安全隐患)、三类(一般安全隐患)、四类(不规范行为)。

  (二)实验室安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高风险)、二级(中风险)、三级(低风险)。

  第十八条项目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

  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危险源的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主动上报。

  第十九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一)师生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课程、培训考核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学校、二级单位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指导教师须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

  (二)气体钢瓶、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等危险实验物品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并且在公安、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办理申购备案手续。

  (三)实验室应在开展教学、科研新项目活动申请或立项前开展项目风险的安全评估工作,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考核制度。

  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及教职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建立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安全值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防盗装置等检查。实验室应合理设置工作区、学习区及实验废弃物存放区等功能区域,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物品摆放有序并及时归位,无易燃废弃杂物。实验室内严禁住宿、饮食、吸烟等不规范行为。

  第二十二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安全帽、防护帽、呼吸器或面罩等。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用电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插线板、严禁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电取暖器具,使用电吹风、烘箱等电加热设备后应及时拔除电源插头。做好水、电、气、暖和门窗等监管工作,避免管路老化、堵塞等现象。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化学品、配置试剂、固体粉末、气体等各类实验耗材,按照“一容器一标签”的原则在容器外张贴唯一信息标签(信息包括主要成分、采购或配置日期、责任人、使用状态等),不得使用破损玻璃容器等。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实验室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必要的基本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通风橱须合理配置、合规操作,不作为试剂储存区,实验过程中观察窗应下拉于安全位置。化学和生物实验区域需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学校对实验室相对密集的实验楼栋各层公共区域配备专业应急器具柜,学院指导实验室配备应急药箱、消防毯、呼吸器等必要的应急物资。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针对特定危险源配备专用试剂柜、气瓶柜、气体泄漏报警、氧含量监测报警、温湿度监控报警、安全屏蔽设施、通风设施等安全装备,并采取划定警示标线、设置警示标识等安全提示措施。

  第二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设立专库或专柜储存危险化学品,做好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领、用、存、取、登记等闭环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其他管制类化学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技防措施需符合管制要求。

  第二十九条生物安全管理

  规范病原微生物及实验动物的采购、实验操作、生物类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程序,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备案工作。

  第三十条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

  化学品废弃物处置须坚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严格实施“统一收集容器、统一废弃物标签、统一收集流程、统一回收暂存,统一集中处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

  第三十一条气体钢瓶安全管理

  建立气体钢瓶从供应商遴选与准入、购买(租赁)、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全程安全管理制度。各二级单位需办理气体钢瓶准入手续,正确固定并规范状态标识,严禁易燃性与助燃性气体钢瓶混放等。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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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且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制定培训计划,对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现场。

  二、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且相关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定期计量检定,强制检定的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按照相关的自检规范由实验室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人员进行自检。

  三、实验室附近不得有振动源、噪声、强光、强磁场、化学腐蚀、放射线等等对试验工作有影响的不利环境因素,实验室应配备有满足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箱和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标养面积和温湿度的可控范围满足相关的规范要求。

  四、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随地吐痰,乱丢赃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打扫清洁,制定相关的环境卫生制度。

  五、实验室应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盗意识,加强化学物品及电源导线开关等的检查,避免因火灾而造成财务和资料的重大损失,配备灭火器和消防用砂,相关人员要了解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具备一定的防火防盗知识,实验室应根据具体的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盗制度。

  六、试验的废水、废液应沉淀后再排放;化学废液自己无法处理的应送当地专门机构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实验室应严格执行计量法,按规定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数据准确,仪器设备由保管人保管,试验仪器保管人应对保管的仪器负责,按时或者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和计量是否准确,并定期及时地对试验仪器进行计量检定,贴好相关的.计量检定标志,填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八、实验室应加强样品的管理,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九、实验室技术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分类保存,建立各种细致完备的台帐,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实验室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应对检测事故进行分析和及时报告,建立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十一、实验室应检查和督促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取样和抽检工作,负责工程用原材料,路基填料,半成品,产品的委托检验与试验,混凝土与砂浆配合比,混凝土与砂浆试件等试验。

  十二、实验室应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数据和优质的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和规程以及检测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驱动而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及其它不良干预,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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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申购

  第五条 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申购表(附件1),经院(处、所、中心)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

  第六条 实验室购买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须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购实验室填报《河北农业大学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附件2),使用责任人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提供有资质供应商资料。

  (二)单位审核。学院(处、所、中心)主管领导核实同意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先由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按照分管权限进行审核,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审核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三)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印制发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四)购买供货。根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申购实验室与供应商联系供货,由供应商或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负责送货上门,同时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反馈给国有资产管理处存档。

  第七条 任何实验室不得私自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也不得向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爆炸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 实验室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附件3),从申请、购买、领用、使用、处置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且相互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并专人保管。存有氢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钢瓶必须单独存放,不可放在一起,尽量与实验场所隔离,存放处保持空气流通,不得靠近火源。

  第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报警装置的专用存放设施内单独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标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要有专用的量器及分装器材;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都必须称量实重。

  第十二条 使用和保管剧毒化学品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所接触物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和防护急救常识。凡学生实验使用,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保管,分发学生实验用量一般不得超过当天使用所需量。学生实验操作时,要有指导教师亲临现场指导,并作好每次使用情况的记录。

  第十三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要经常对本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应详细指导监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应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实验室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六条 实验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院(处、所、中心)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并向学校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参照《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规定进行。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依照《河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要根据本细则,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醒目张贴,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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