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采购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管理制度1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纳入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政府采购的目标
政府采购要做到“六个一致”,即:采购单位所申报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与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一致,与政府采购管理股签发的《**县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内容一致,与采购代理机购制做的采购文件内容一致,与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内容一致,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内容相一致。
四、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除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否则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五、政府采购方式及操作流程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经审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准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制定公告、招标文件等;
(2)发布公告。经县纪检委审批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采用邀请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准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进行采购活动,制定公告、招标文件等;
(2)邀请。选择符合相应资格,且实力强、信誉好的厂商作为潜在投标人,可上门递送和函寄招标邀请函;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谈判文件。依据相关资料的法律规定制作简便的谈判文件;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
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成立谈判小组。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5)谈判。谈判小组与确定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做好详细笔录,由双方参与人员签字认可;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四)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先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竞争性磋商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磋商文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成立磋商小组。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磋商。磋商小组与确定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做好详细笔录,由双方参与人员签字认可;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五)、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单一来源采购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示。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确定合格供应商;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
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确定成交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协商情况记录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5)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六)、询价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资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且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项目预算金额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2、询价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询价通知书。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应当制定询价通知书,内容一般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合同条款、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从询价采购通知书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确定询价供应商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检察院进行查询;
(4)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6)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七)协议供货采购
协议供货,就是通过统一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同时,确定产品、优惠率、服务和期限,采购单位在确保货物质量的情况下在优惠范围内以最低价选择供应商及其产品,并与其签订“**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供货,货款从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协议供货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供货商。在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中选择可以满足需求的供应商;
2、签订协议供货合同。采购单位与确定的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纳入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限额标准为:采购预算超过3万元的各类货物;采购预算超过5万元的各类服务;采购预算超过50万元的各类工程,达到以上限额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在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外,达到以下限额的项目由采购人实行分散采购,按财政部门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预算超过3万元的各类货物;采购预算超过5万元的各类服务;采购预算超过50万元的各类工程。
(三)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3种采购组织形式的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限额为: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工程单项或批量超过50万元以上。
(四)20xx年协议供货范围及限额标准:办公自动设备(3—10万元)、办公家具(3—10万元)、一般电器设备(3—10万元)。
七、审批程序
采购单位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时,采购单位需向政府采购管理股提交分管领导批示的采购申请报告、预算评审报告,属于固定资产的还应提交固定资产审批表,并填写《**县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政府采购管理股对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确定采购方式,采购单位报分管领导批示后进行采购。采购单位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单位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采购限额或公开招标限额,属化整为零规避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单位在办理政府采购业务时,要按照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及资金用途,合理安排采购进度,以便提高采购效率,未按政府采购预算及资金用途实行政采购的项目或化整为零规避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为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采购管理制度3
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确保药品质量:严格的验收制度能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可以避免无效或过期药品的`采购,节约资源。
3. 维护企业声誉:规范的操作能提高企业的合规性,提升公众信任度。
4. 防范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减少因药品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采购管理制度4
酒店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降低成本:通过规范采购流程,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采购物品和服务的质量,进而提升酒店的.整体服务质量。
3. 风险管理:通过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降低供应风险,保障酒店运营的稳定性。
4. 优化资源利用:合理库存管理有助于避免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
5. 维护品牌形象:优质的采购有助于维护酒店的品牌形象,增强客户满意度。
采购管理制度5
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购极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3)请购的用途
(4)请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5)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和技术资料
(6)请购物品的需求时间
(7)请购如有特殊请备注
(8)请购单填写人
(9)请购部门主管
(10)请购单审核人
(11)采购副总审核
(12)财务审核人
(13)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请购部门在提报申请单时应要求采购部接收人签字并备份;
(3)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4)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后手续后补。
(5)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6)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不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值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该物资是否有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认真查看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采购;
3、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4、比价采购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的能力;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货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五、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采购物品的规格、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金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部可分割的部分;
(3)付款方式
(4)工期
(5)质量保证期
(6)其他约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将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3、合同执行
(1)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相关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证质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双方约订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报验与入库
1、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2、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采购管理制度6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协、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物品采购以及外协,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采购买的物品除外。
2.2采购会审、合同会签制度物品采购,必须经营业部、制造部、技术部、质量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总经理审核。
2.3职责分离采购不得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的数量、质量、交货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者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廉洁制度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事物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商务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的掌握供应商的管理情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评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商渠道的顺畅,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备用供应商或子啊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商技术中心、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技术中心、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应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心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以及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3付款程序
3.1采购部依据付款计划及合同提出申请,后附付款明细单,由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办理付款手续。无论汇款还是支票要求复印存档。
3.2发票:付款时必须开增值税发票,核对发票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并填写发票明细单存档,在红联上由仓库、质量、采购人、总经理签字后交给财务核销。
4.违约处理
4.1物品出现延期后,采购部及时通知销售、制造部、技术部门以及相关部门。
4.2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由使用部门或技术部门提出建议,报部门负责人,采购部接到意见后,需书面或发邮件的形式报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4.3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不成,或造成损失的,由财务核算损失,采购部负责追索
5.审核监督
5.1采购过程中进行财务监督和审核
5.2在采购询价、议价、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关业务部门、销售以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主要负责价格的.核查及审计。采购部门要自觉接受审核以及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6处罚条例
6.1严格按照此管理制度执行,执行度完成率与绩效考核相关联。
6.2采购的合格率和要求到货时间的完成率与每月绩效考核相关联,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采购事故,每出现一次扣除绩效二分,如连续3个月每月超过3次,将失去公司每年的工资涨幅以及参加公司的优秀员工评选的资格。
6.3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将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7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确保员工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效率。
内容概述:
1.化学品采购管理:规定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标准,明确化学品采购流程和验收标准。
2.化学品储存管理:设定专用储存区域,规定储存条件和安全措施。
3.化学品使用管理:明确使用权限,提供操作规程,强调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
4.废弃化学品处理:规定废弃物分类、储存和处置方法,遵守环保法规。
5.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6.应急预案:制定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7.监控与审计:实施定期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采购管理制度8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为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提报、审批、执行程序,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使物资采购工作在规范、可控条件下运行。
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通过对供应商和关键采购业务环节的集中管理,以集中采购、分散交付、分散发货、集中管控为原则,编制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各部门、子公司工程项目及工程项目相关的采购包括:
1、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劳务类采购,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
2、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
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
4、工程项目中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和修缮等项目采购。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不属于本制度采购范围。)
(二)各部门、子公司非工程类采购包括:
1、公司类:
公司类采购包括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工装、绿植等。
2、服务类:
服务类采购包括为我公司提供的项目咨询,可研报告、宣传、广告、培训、团建、会计、金融等服务项目。
3、生产类:
生产类采购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燃料、生产材料、药品、设施设备等。
4、其他类:
公司车辆的年审、保险、维修、燃油,(临时)场地租赁等。
三、建立供应商库及供应商管理
(一)建立供应商库
1、发布建库公告
供应商邀请公告:应通过在指定媒介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与入库;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邀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获取供应商入库文件的办法,还应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采用电子方式并注明网址以及采购邀请人的联系方式。
(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交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联系方式,认证资质证书,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
明文件,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公司基本信息,主营产品、技术工艺水平、质检体系、产能、销售额等产品信息。)
2、结合各部门及子公司需求,建立和使用统一的供应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供应商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分级,确定每类供应商入库名额。
3、供应商资格审核、评估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供应商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财务状况、商务能力、技术与服务能力、生产能力、质量能力、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能力进行审核、评估。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业绩、设备管理、人力资源、质量控制、成本控制、技术开发、用户满意度、交货协议等方面可能影响供应链合作关系的'方面,确定入库供应商。
(注:供应商评审小组由财务部、监察部、招投标、采购部等部门5-7人,为单数组成。)
(二)供应商管理
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本制度第二条管理范围的分类,对入库的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对不同行业、企业、产品需求、不同环境下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方式,增加评审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达到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
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应至少包括A/B/C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供应商,在供货量、付款方式、货物免检等方面享有不同的采购政策,以此提高供应商的配合度、积极性,确保库内供应商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详见:《供应商管理办法》)
动态管理:
1、制定完善的资源库准入、评价、退出机制。严格入库审核,对入库企业实施日常评价与定期评价结合的办法;对入库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生产周期管理(供应商效率最高的6-18个月服务周期),分期进行考评;对于确实符合退出标准的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考评不合格的供应商给与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避免供应商体系固化,保证供应商库能进能出,供应商级别能上能下,切实发挥供应商资源库的作用。
2、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时,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供应商库相关准入、评价、退出标准,以适应公司发展变化的需求。
(详见:《供应商管理办法》)
四、采购流程和通用要求
(一)提出采购需求
需求单位提交采购申请表:需求单位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库存情况、采购周期等信息编制提交采购需求申请单,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所有“采购需求计划”“采购订单”须写清楚需购的物料数量,品名规格及交期,如规格不明确的物料,须附文字说明或提供必要的样品。)
(二)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部根据采购需求,结合年度采购总规划,编制采购计划;
(三)确定采购方式
按照不同采购项目的分类,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具体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见本制度第五章)
(四)批准采购计划
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审批权限,分别由(采购部门负责人→集团分管副总签字→集团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开始实施采购作业;
(五)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或谈判要点、评审或成交办法、合同草案、采购需求以及响应文件格式示范等。需缴纳采购保证金的,文件应明确收取保证金的金额、形式、退还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需要供应商了解的注意事项。
采购公告:在采用具有竞争条件的采购方式时,应在供应商库中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还应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采用电子方式并注明网址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采购邀请书:在采用不具备竞争条件或有一定竞争条件但属于时间紧迫的采购方式时,宜采用邀请书直接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要求被邀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对是否接受邀请做出回复。
响应文件格式:包括响应函、响应保证金保函、报价表、响应方案等。
(六)审核采购文件
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1、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能满足采购主体的合格性;
2、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能否科学评价采购内容的满足性;
3、技术和商务条件是否能够满足3人以上竞争;
4、技术和商务条件是否具有歧视性排他性。
(七)执行采购
根据第(三)条确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除对外公告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外,应在供应商库中进行供应商选择;之前未纳入的供应商在成为成交供应商后也应纳入供应商管理库进行管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公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项目评审或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应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及时在供应商库中进行公示。
公告成交供应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采购部编制成交供应商结果公告,并经内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在供应商库中发布成交供应商结果公告。
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的内容应简明扼要,应包括告知成交供应商已成交的结果(如价格、数量、单位、交付期限等)、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九)采购合同的签订
1、确定合同文本
2、签订合同:采购部协助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在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其中,招标采购项目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
3、退还采购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保证金的,应尽快退还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发生违反法律和采购文件约定的事项,采购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4、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缴纳。
(十)采购需求部门根据“采购订单上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订单追踪。”
(十一)货物到达后,由采购部通知使用部门进行来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十二)将采购订单相关的资料、信息提交财务进行审核和付款。
五、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采购的主要方式: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等。
(一)比选采购标准
采购数量、单位、交期等条件明确的单项采购,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于比选采购:
1、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劳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
3、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
4、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
5、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
(符合比选条件的采购项目,需在集团公司网站或相关采购媒介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标准
竞争性谈判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施工;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设备、材料等物资类的采购;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可研、广告、培训等其他服务类;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在公司采购供应商库中发布采购信息。)
(三)询价采购标准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物资类,10万元以下的施工、服务类采购,可采用询价方式,询价单位不少于三家;实施询价采购的,须形成完整的询价报告并完善相关审批流程。
(询价采购的项目,在公司采购供应商库中发布采购信息。)
(四)单一来源采购标准
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由单一来源采购的货物采购类服务,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采用该方式。
(五)框架协议采购标准
框架协议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采购“标的”的需求预计将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不定期(不定期是指不清楚需要的程度、时间和数量及采购频次)出现或重复出现;
2、市场竞争激烈,需要定期或重复采购但数量不定的商品类采购。
3、需要和特定供应商当面沟通、交流、协商长期合作的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在公司采购供应商库中发布采购信息。)
注:所有采购方式确定的供应商都应纳入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六、监督和考核
采购领导小组及采购监督委员会及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建议。集团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和采购部应予以配合。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有关采购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部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投诉及处理情况;
集团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和采购部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退货管理
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将货物退还,并及时将检验情况报采购部,采购员负责按照购货合同的约定处理。采购部将不合格产品情况进行登记,作为供应商考核的依据。
关键供应产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问题辅导,督促其进行改进,并对改进的结果进行追踪评价。
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供应商,采购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整改通知、减少采购量、降级、移出供应商库等处罚方式。
八、附则
(一)采购计划编制
采购计划是各单位年内需求采购内容的总体安排。各单位应当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采购部汇总。
采购部在各单位采购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草案,报集团公司总办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凡列为集采范围的物资,必须通过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施。严格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正常渠道采购。
(三)采购完成后,相关需求部门、子公司应按合同相关条款及时与供应生产或经营企业结清货款。逾期将采取督办、警告、通报批评、限期还款、处罚等措施。
(四)集团监察部负责对采购活动的全程监督。
(五)采购管理制度相关文件:
《采购工作(业务)流程说明》
《采购需求表》《采购计划表》
《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
以上各文件需经采购领导小组、采购监督委员会、集团法务审核后通过。
采购管理制度9
项目部食堂管理制度旨在为项目团队提供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餐饮环境,确保员工的饮食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团队的和谐稳定。它不仅满足员工基本的生活需求,也是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
内容概述:
1、食堂管理责任:明确食堂负责人及其职责,包括食品采购、卫生监管、菜单规划等。
2、食品安全: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如食材来源审核、储存条件、加工流程监控等。
3、卫生规定:制定食堂清洁制度,包括餐具消毒、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
4、菜品质量:保证菜品新鲜、营养均衡,定期收集员工反馈,调整菜单。
5、用餐秩序:规定用餐时间、排队规则、节约粮食等行为准则。
6、价格与支付:设定合理的价格体系,明确支付方式,确保财务透明。
7、应急处理:制定应对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采购管理制度10
酒店采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酒店运营所需物资和服务的稳定供应,优化成本控制,提升运营效率。通过规范化的采购流程和严格的监督机制,该制度能有效防止资源浪费,保障酒店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管理:确立合格供应商的筛选标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可靠。
2. 采购计划:根据酒店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合理预测需求量,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
3. 采购流程:明确从需求提出到合同签订的每个步骤,包括询价、比价、议价、合同审批和执行等环节。
4.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保护酒店的合法权益。
5. 库存控制: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实施有效的库存监控和盘点,减少损耗。
6. 成本控制:通过对市场行情的持续跟踪,实现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7. 质量控制:建立验收标准,确保采购物品符合酒店的质量要求。
采购管理制度11
食堂采购员职责:
1、负责集团内所需主要物质的信息手机和市场调查。
2、统计各公司所需主要物质(大米、面粉、猪肉、干货、冻货、调味品、厨房设备、炊具、餐具)等需求计划。
3、向供应商发布食堂所需主要物资的采购计划信息,对供应商实行招标采购。
4、收集供应商报价单,调查供应商供货实力及信誉度,为各公司采购配送部提供物资采购信息支持。
5、负责制订、修改食堂采购配送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
6、负责公司食堂采购配送部人员的`培训。
7、负责公司食堂采购配送工作的监督、指导。
8、负责公司总部物资的采购。
9、负责公司统一物资的采购,如员工工作服、年终员工福利品等。
10、对新开公司或食堂大型装修、大型设备购置工作,以及公司大宗物资储备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协助公司配送部与供应商洽谈大宗商品采购合同。
12、协助公司配送部对供应商的考察、评估、管理工作。
13、负责统计并通报各公司同以时期主要物资采购的价格行情,对采购价格加高的公司进行调查、指导。
分店采购员职责:
1、接受公司配送部的监督指导。
2、掌握食堂所需主要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单价及市场物流信息。
3、负责配合保管员验收公司配送部所采购的物资。
4、负责食堂每日所需鲜活产品及临时急用品的采购。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12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商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帐
全部商品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账,全部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及存放区域均应在明细分类账上作具体的记录。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挨次编号必需相互统一,互相全都。合格品、逾期失效品、报废品、试用品等应分离建账反映。
二、入库
商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需凭订货单、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实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具体记下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经手人,并按照入库单记下材料明细账和存货卡。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给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三、出库
按照开具的各卖场送货单发放商品,出库单应记下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单位盖章及送货人、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库管,按照送货单逐日逐笔记下商品明细账。送货人应在当日内把卖场签收的回单交给财务,若有特别状况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时交回,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卖场二份(一份卖场存根、一份结账时与财务核对),一份交财务。
四、必需严格仓库管理规程举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需准时记下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商品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每日工作结束,应将当日发生的入库单、领料单交财务部门
五、原则上按先进先出法发放商品。
六、盘存
每月中旬定期盘点(总库和卖场)。盘点包括存货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库存商品清查盘点中发觉问题和差错,应准时查明缘由,并举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需处理的`,应准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必需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节。
七、仓管员工作职责
1、精确地做好商品进出仓库的账务工作。
2、严格根据商品的验收要求做好商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商品坚定不予验收。
4、仔细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仔细做好仓库商品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仔细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及卫生工作。
7、仔细做好仓库发货工作,坚持发货原则:先进仓的货先发。
8、仔细做好退货工作。退货原则:确认报废、过期的商品要求准时通知选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卖场退回的商品准时回收仓库保管。
9、仔细做好各卖场的销售监控工作,避开商品走失。
10、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1、仔细协作各分销商或卖场做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及调货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市行政中心大院食堂物料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食堂物料采购与供应行为,降低物料采购成本,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卫生安全和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采购物料,是指食堂生产所需的米面、肉禽蛋、蔬菜水果等主料,油盐酱等辅料,以及刀具、包装袋、一次性餐具等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成立局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局综合处、局机关纪委、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综服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内控监督部)负责人、食堂厨师长、仓库验收保管员、机关财务服务中心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附:采购小组名单)。采购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和定期例会制度。主要职能是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局长办公会”)提供采购方案,包括采购内容、方式,并按照局长办公会审定方案组织采购实施。
第三条物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凡定点范围外采购的需由采购小组集体商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局办公室备存。
第四条物料采购实行“购支两条线”,供应商供货不实行现金结算,只履行挂账手续,原则上一月集中结算一次。
第二章定点供应商
第五条定点供应商须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照,有一定经营规模,守法诚信。对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如部分蔬菜、调料,应坚持从大型超市中采购并索证索票,以保证所购物料可以溯源。
第六条定点供应商由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通过调研、询价或谈判等方式选择初步方案,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决定,一般每年年末选择一次。根据采购物料的特点分类,一般每类选择一家主供应商、两家后备供应商,确定为定点供应商库。物管中心每季度末向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汇报供应商使用情况,对需要调整的进行商讨后,报局长办公会决定。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食品安全责任、货款支付方式等。合同由局法律顾问把关,并在局综合处备存。
第七条定点供应的物料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大宗供应应低于市场零售价格。
第八条大米、面粉、油料、调料、肉类五大供应商,应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
第九条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凭证等。
第十条为配合食堂采购“购支两条线”管理,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占压能力。
第三章物料采购和经费支付
第十一条采购员由物管中心指定专人担任,负责食堂物料及时、适时、动态采购,不得无故推诿、拖延,不能影响食堂正常生产。注重市场的观察与分析,了解市场价格行情,根据经营、采购情况,及时提出采购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设。经常对供应商供货情况在采购工作小组例会上反映。做好与供应商、出纳的账务交接与结算工作,履行好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仓库验收保管员由物管中心指定不少于两人担任,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严格把关。对采购物料品种、数量、重量、价格等逐一进行审核并签字,需要过秤的逐一过秤。了解食堂所需物料动态价格行情。对物料采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应清晰了解物料用途,对物料的产地、质量、真假、保质期、色泽、规格、干湿等进行验收并签字。
第十三条厨师长每天13:30前,列具次日生产所需物料清单交给物管中心采购员;当日生产过程中临时需要的物料,随时列具清单交给采购员。
第十四条采购员根据厨师长列具的清单,通知定点供应商进行次日物料采购供应,特殊情况的临时采购需报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2人以上共同采购(如超市),并在相关单据上同时签字。
第十五条采购的物料配送至食堂后,由仓库验收保管员和食堂厨师长(或指定专人)同时对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进行审核,并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验收无误后,入食堂仓库保存使用。仓库验收保管员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物料的损失、丢失等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仓库验收保管员将采购清单(含第十五条相关人员签字)交给物管中心综服管理部归档整理,综服管理部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账务核对,每月汇总后交物管中心计划财务部入账并结算。
第十八条设立食堂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严禁用于结算与食堂采购、餐费收支无关的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支出(转账、报销)一律通过网银办理结算,严禁提取现金,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合规、合法,由经办人、综服管理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审核人、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联签审批后方可进行支付。
第十九条物管中心综服管理部每月汇总制定上月度食堂物料采购支出汇总表,由物管中心计划财务部复核后交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再由局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相关支付流程。物管中心计划财务部完成每月相关支付后将支付记录及相关附件交机关财务服务中心,由其完成代理记账工作。食堂专用账户收支情况、采购支出汇总表(每月)定期报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条凡供应商所供物料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不能及时提供所需物料,一经查实,取消供货资格,并按照采购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物管中心采购员必须严格从定点供应商库中进行采购,不得擅自选择库外供货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只能从库外供货商应急采购的,需报采购小组组长和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两人同意,事后必须附书面情况说明报采购小组组长和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报批备案。如发现采购员未按上述规定实施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仓库验收保管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逐一过手、过眼、过秤验收,或对存在的数量、价格和明显质量问题等未予发现,一个月查实达三次,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过期变质等不安全食品进库的,全年查实累计达三次或出现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的,根据严重性作经济处罚(扣除部分或全部年终绩效工资)或人事处罚(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串通供应商在采购物料数量及价格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处理。
第二十三条采购员和仓库验收保管员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轮岗。
第二十四条食堂采购工作接受组织、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者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补充,涉及修改、完善以上制度、规则的内容需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前期采购管理实施过程中的运行管理依本制度进行规范。
采购管理制度14
购物中心物质采购控制管理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外协物资的采购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所用的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其它物资(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请购部门提出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审核,并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
3.2总经办负责采购物资的谈判、签约、实施、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和控制。
3.3管理处协助对供方的评定。
3.4总经理负责采购文件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根据所采购物资对物业管理活动及加工的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将所采购的物资分为三类:即a类,关键物资;b类,重要物资;c类,一般物资。因此,根据供方的重要程度,对供方进行管理。
4.2供方的评价和控制(执行gepm/qr07-01-20xx)
4.2.1a类物资供方的评价采用以下条款之一进行。
4.2.1.1供方须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列入生产许可
证发证目录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并对其历史业绩和市场信誉进行评价。市政公用部门的专营(专供)物资在签署'供用协议'后视为评价合格。
4.2.1.2对长期合作的供方由总经办会同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对其产品在本公司的历史使用情况及验证实绩进行评价。
4.1.2.3应适当评价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技术支持能力。
4.2.2b类物资供方的评价
4.2.2.1产品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产品实行三包。
4.2.2.2各部门通过对其产品的检验结果,统计近期3个月的质量记录,依据
合格率情况进行评价。
4.2.3c类物资采用同类产品比较。供方统计近期的产品质量记录,依据合格率进行评价。
4.2.4供方评审后,由总经办填写《供方评审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由总经办经理填写结论,将其编入《合格供方一览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定为合格供方,作为本公司的采购点,同时通知到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
对本公司贯标之前签署的目前仍属有效的购货合同,由总经办负责对供货方进行一次补充评审,符合要求并经批准的,可列为合格供方。合同期满后,需重新进行新一轮的评审。
4.2.5对供方的控制
4.2.5.1总经办负责建立供方质量档案,包括供方调查评价表,质量历史实绩,生产能力,交货能力和信誉记录。
4.2.5.2由管理者代表会同财务部及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每年一次(不超过12个月)对供方进行重新审核,并填写《公司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现场)调查表》、《供方历次信誉记录表》。
4.3本公司委外发包文件包括维保合同、委外服务合同及附件、图纸等。
4.3.1委外发包文件必须注明委外项目名称、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数量等内容。特殊情况要附实物、图样、规范、等级和有关标准等。
4.3.2委外发包文件由各部门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
4.3.4委外发包文件应由接受服务的职能部门登记、保管、存档。
4.4采购信息及文件
本公司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申请单、实物样品及图纸等。
4.4.1采购计划应注明所采购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内容,规范、类别、等级和有关标准等内容,特殊情况的要附实物、图样、标识、类别、等级和有关标准等项目。适当时应包括:产品采购批准的要求;对产品的验收要求;适当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其它要求等。
4.4.2对临时性不能在合格供方所采购的物资或某种按采购文件规定无法购到的以及可用代用品的物资,必须由申购部门填写《应急(代用)材料采购审批单》,注明应急代用品的名称和技术质量规定等,经申购部门经理签字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各申购部门采购(一次有效)。紧急c类物资允许申购部门直接采购,补办手续。每月底将本月本部门应急(代用)采购的'物资清单交总经办分析适当调整计划并存档。
4.4.3采购申请应由申报部门填写,部门经理签字,职能部门对采购要求是否适宜和充分进行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4.4.4采购文件应由财务部登记、保管、存档。
4.5采购程序
4.5.1计划性采购
4.5.1.1仓管员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做出下月补充物资采购计划。
4.5.1.2各部门主管每月下旬制定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需说明)。
4.5.1.3各部门(处)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交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后,于每月的25日前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经理审核后汇总填写《采购计划审批单》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4.5.1.4总经办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在规定的供方内采购)
4.5.1.5零星采购
4.5.2.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资和计划外的物资时,先填写《月物资采购计划清单》寿命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如有特殊需求需说明)
4.5.2.2《月物资采购计划清单》由各部门主管确认后按4.5.1.3和4.5.1.4的规定进行采购。
4.5.2.3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经管理处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对其它供方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后购买。
4.6采购物资的验证见物资的验证、入库、保管、领用管理规程。
5.质量记录表格
qr/sh-01-25供方评审记录表
qr/sh-01-26合格供方一览表
qr/sh-01-27应急(代用)材料采购审批单
qr/sh-01-28采购计划审批单
采购管理制度15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划,填写购置申请表。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交《购置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其中因原有设备报废需重新添置或更新换代的除外),经主管院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药械科。
(二)、药械科对各科室设备购置的申请进行汇总,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论证,根据论证情况及医院本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出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成为正式的年度医用设备、器材采购计划。
(三)、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科室需要临时增购的医用仪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科室向药械科提出申请,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报医疗设备管理办公室,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对于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填写《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论证表》并报送药械科,药械科定期汇总后提交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拟定“临时增购医用仪器设备”审批报告,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增列入当年采购计划。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获得批准后执行。需要考察设备者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指派人员进行项目考察,其考察报告书面上报院长办公会,并由药械科备案。
(四)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购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包括配置必要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五)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按照应急采购预案执行。需采购进口设备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进口设备采购审批程序。
二、采购
(二)单机(件)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购置后由药械科负责,会同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制定设备招标书、技术参数,经设备主管院长和使用科室认可,报院长签字后,报许昌市医疗设备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程序。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商与医院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出库。
三、设备的购进验收及管理
(一)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二)在与供货商协商供货合同前,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审查并保存以下加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
(4)合格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医疗器械到货、安装、调试后,医院主管领导、有关科室人员和供货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当填写验收报告,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以示负责。验收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完成。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办理索赔。
(四)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可追溯性。购进验收记录应当注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或机身编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有效期、购货日期、产品外观情况、是否有中文印刷包装或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购进记录由药械科负责建档保存。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医疗设备证件,装箱单、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交药剂科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并妥善保存。因进货手续不全,无合格证或无合法依据的来货不得验收。在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入库。
(六)医疗设备验收合格后,由财务科、药械科、使用科室各保留一份合同(其中财务科为原始合同),对纳入科室固定资产的设备由药械科提出设备折旧方案,院长签字后,通知经改办,从使用后下一个月扣设备折旧。
(七)使用科室和设备库房对储备的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对在用的要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及时养护、校验在用设备,并做好养护、校验记录。
四、设备的维修
药械科要定期下科室了解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生设备故障,使用科室及时通知药械科,药械科负责全程跟踪,并据实填写维修登记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要签定维修协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要上报院长批准。
五、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二、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三、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先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
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
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
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
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
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
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
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
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
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并按此依据作为结算凭据。
第十二条
合同履约金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不良情况或质量问题归还给中标人。
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或大型设备的验收应进行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提供审计报告,审计结束后,方可结算。
第十四条
在工程合同签订中应尽量明确,工程量清单和补充原则和方法,工程量调整原则及计算合法,综合单价调整原则和方法等多种因素应尽量考虑进去形成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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