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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1
一、社区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为方便效劳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就不能担任社区工作人员。
2、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3、禁止社区工作人员迁往其他地方居住,办事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有跑通勤、两头跑行为,按迁出本社区居住处理。
二、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社区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2、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3、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效劳,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到达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方案,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选好居民小组长,进行登记造册。
2、社区定期对入户情况进行检查,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五、社区工作人员奖惩方法
1、社区工作人员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每事(病)假一天,扣除本人月补贴20元,全年累计15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30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任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发年终奖10%。在社区和镇政府以上造成影响的,扣除全部年终奖励,并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六、本方法由石湖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检查监督。
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2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社区主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
成员:居两委副职、委员或居民小组长
安全员:xxx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社区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居委会主任是全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社区内的事故隐患。
5、本社区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镇政府报告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对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居“两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居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社区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居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居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3
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二、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办公时间穿着整洁,注意仪表仪容,禁止穿背心、拖鞋上班,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做到讲文明、讲礼貌。
三、工作时间不准串岗闲聊、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需要外出办事,一天以内报部门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向副总经理声明,未经同意,不得离岗。
四、工作时间不准用电话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打收费信息台电话。会议期间严禁接打电话。
五、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履行职责,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六、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与非公务人员长时间在办公室内交谈私事,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办公。
七、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事前须提交书面申请,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报批,报综合科登记。请工休假、婚假、产假和探亲假的,报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请病假和事假一天内的,报部门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的,须报副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事前向副总经理电话报告,事后须补写请假报告。职工应按假期规定安排休假时间。
八、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不推诿、不扯皮,对来访的单位和群众做到耐心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
九、注意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下班后注意关灯、关电、关门、关窗、关电脑等办公室内务工作。
十、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不该对外发布的信息不乱说,未确定的事项不能随意承诺。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由副总经理统一安排轮休。法定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每月累计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超过5次者,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10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2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6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半月(15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3次以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当天处理;累计3次的,予以警告,累计5次的,予以辞退。
九、公司实行统一考勤,每月1号报总经理审阅签字,10号之前发放工资。
十、作息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为加强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创建服务型社区组织,树立良好的形象,特制定社区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语言文明规范
一、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使用文明规范,接待来访者使用下列文明语言:
1、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2、你请坐!
3、请你有话慢慢说,我们会努力帮助你。
4、请你稍等,我记录一下。
5、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协调一下,×天内给你答复。
6、请你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你联系。
7、对不起,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建议你到×××反映。
8、这是我们单位的电话,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以和我们联系。
9、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10、请慢走,再见!
二、接听来电使用下列规范用语:
1、你好,这里是金融社区,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2、请你慢慢说,我们会努力帮助你。
3、请稍等,我记录一下。
4、对不起,我没有听清楚,请你再讲一遍。
5、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协调一下,×天内给你答复。
6、请你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你联系。
7、对不起,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建议你到×××反映。
8、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9、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和我们联系。
10、不客气,再见!
三、严禁使用“喂”、“不知道”、“自己看”、“没有看见我忙着吗”、“我没空”、“别啰嗦”、“快点讲”等“服务忌语”。
作风严谨端正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擅离职守,不随便串门、串岗、聊天。
2、办公时不吃零食,不嘻笑喧闹,不随便把小孩带到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忌搬弄事非、挑拨离间、评头论足、传播或听信小道消息。
4、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向外界提供除会务公开以外的数据、信息上报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办事公正快捷
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力争做到“六个最”,即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成效最显著。
服务热情周到
1、五个一: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情、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2、推行热情服务“四五六”。“四真”,真心为人,真诚待人,真情感人,真切助人;“五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你好,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敬,一声再见相送;“六心”,热心接待服务对象,诚心听取反映,细心了解情况,耐心说明解释,公心处理问题,真心排忧解难。
环境整洁优美
1、维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场所无果皮、烟蒂、痰迹、纸屑、灰尘,保持水池、厕所清洁卫生。
2、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堆放杂物。
3、严禁在禁烟场所吸烟。
一、社区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就不能担任社区工作人员。
2、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3、禁止社区工作人员迁往其他地方居住,办事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有跑通勤、两头跑行为,按迁出本社区居住处理。
二、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社区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2、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3、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选好居民小组长,进行登记造册。
2、社区定期对入户情况进行检查,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社区工作人员奖惩办法
1、社区工作人员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每事(病)假一天,扣除本人月补贴20元,全年累计15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30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任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发年终奖10%。在社区和镇政府以上造成影响的,扣除全部年终奖励,并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六、本办法由石湖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检查监督。
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4
为进一步增强居支两委人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居委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维护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及各居委实际,现制定《杨柳社区支居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范围
支居“两委”人员、综治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人员、劳动保障协管员、计生协管员(以下简称支居工作人员)。
二、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审批制度
1、支居工作人员凡需请假者,须提前由本人提出申请,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的程序进行。
(1)1天以内(含1天)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方可请假;
(2)2天以内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
(3)3天以上(含3天)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签批,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
(4)社区组织的政治学习及各项活动要求参加的一律不准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请假的,须经联系居委领导、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不参加。
2、凡外出离开本市(含节假日)的人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同意,由联系居委领导签批,报社区党委书记或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并报社区综合办公室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3、紧急情况下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事前须向支部书记、联系居委领导分别进行电话告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到社区综合办销假,如需续假的,须提前告知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联系居委领导,经同意后方可续假,续假的天数按事假规定执行。
5、社区综合办负责印发《考勤表》,并建立请(销)假登记台账和考勤督查登记本,凡3天以上(含3天)的病事假必须进行登记。
(二)病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5天以上(含5天),需到县级医院由医师出示证明,经审批后,方能休病假;病假连续超过10天(含10天),需报社区按标准审批备案。
(三)事假制度
支居工作人员处理私事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日,如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应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居委支部书记或居委主任、联系居委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事假3天以内不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事假超过10天,按在岗时间计发(法律规定的节假日除外);旷工扣发标准为一天200元,当月累计旷工3天扣发全月生活补助或工资;每次迟到超过半个小时,每次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20元;早退按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生活补助或工资100元。
三、管理规定
1、各支居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到不脱岗串岗,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提前打招呼,并告知去向。
2、考勤由各居委自行负责,每天至少考勤两次,明确专人负责考勤,次月2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交综合办公室。
3、凡参加市、区、社区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无论是正常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及八小时工作日以外,要求全体人员参加的都必须按时参加,由综合办按出勤、迟到、早退、病事假等情况认真登记,严格考勤管理。
四、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实行考勤签到(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向街道报送考勤汇总表。对缺勤者按照街道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外出办事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实行报告制度。外出办事半天内经社区分管领导同意,半天以上由考勤员登记备查。社区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并未事先报告、告知或请假视为旷工,将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请假审批制度
请假审批程序:一天以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社区分管领导请假,2天内,经社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社区主任(书记)半天以内,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填写《请假条》,并电话或发信息告知党政办,1-2天,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3天以上报街道党委书记审批。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写假条(病假须附一院诊断证明),假条存档备查。在特护期或街道中心工作期间,社区所有人员不得休假(重大疾病除外)。休年假,按街道《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执行;休病假、事假,参照街道有关文件执行。
四、严格上班工作纪律
按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随意迟到,早退。有事外出实行报告制度,上班时间,不准串岗、聊天、玩电子游戏、看电影电视、聊QQ、聊微信(工作联系除外)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考勤结果的奖惩规定
1、旷工者当年一律不评优,当月旷工1天者,由社区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当月旷工2天者在全体工作人员例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当月旷工3天以上者报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处理;当月旷工25天以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2、迟到或早退2次者(实行月累计)由社区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迟到3—4次者在每月全体工作人员例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并视为旷工1天。
3、对于代签者发现1次由分管领导对代签者和被代签者进行批评教育,发现2次在全体工作人员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做自我检查,发现3次按旷工1天计算,当年不得评选先进。
4、负责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考勤关,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
六、其它工作纪律
上班时间穿戴要整洁,穿戴装扮要符合公共服务人员的身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举止大方得休。接待来人来访、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坚决杜绝上班时间办公室关门现象,如有全体开会、应急处突等特殊情况,须在门上张贴告示,尽力做到让居民群众满意。
社区工作人员上班工作纪律制度5
一、公休假制度
1、休假年限
职工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休假制度
⑴各部门、社区年初应制定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不能一次安排的,可分期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而全年都不能安排休假的,原则上须于次年安排补休;如次年仍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由分管领导报请党工委研究给予一天50元的补贴。已列入休假计划,但因个人原因不休假的,视为放弃休假;
⑵本年度公休假已休满天数,超出部分冲抵次年公休假。
⑶如职工请事假,需先抵休公休假,公休假已休满,经领导研究后,再履行事假。
⑷如遇上级单位组织培训,是带有休假、旅游性质的培训,培训天数抵冲本年度公休假;如正常培训不冲公休假。
⑸如遇单位组织职工出差或参观学习,如占用正常工作日的1天抵2天公休假,如本年度公休假已休完,外出费用自理。如公休假未休完,剩余天数1天抵2天,不足部分自费。
二、病假管理制度
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批准,转办公室备案。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医保定点单位医院诊断书及请假条,由分管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
2、根据人通[]130号文规定: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需持医保定点医院相关证明)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
⑴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
⑵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
⑶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
⑷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5、对长期病假超六个月的,由医保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按有关病假工资发放,并且不参与街道年终考评兑现,取消一切奖金、福利。
6、社区工作人员:月病假超一周的取消当月浮动工资。病假满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由个人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公积金,超三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并由个人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公积金。
7、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三、事假管理制度
1、机关、社区工作人员有事需请事假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办事处机关人员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社区工作人员经点上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机关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批,社区工作人员由点上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备案。
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或续不超过二十五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续事假超过二十五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工资70%计发,年终不参予考评,取消奖金、福利。无故旷工超过十天,单位将勒令其辞职。
5、社区工作人员:请事假超三天,取消当月浮动工资。
此规定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探亲假管理制度
根据国发36号规定:
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内回家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的,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1、职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八年一次探亲假的,假期为40天。
4、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机关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社区工作人员经点上领导同意后,由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假满后进行销假,对无故超假的,应按旷工处理。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五、产假管理制度
根据政发[24号文规定:
1、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90天。
3、哺乳期间,婴儿0—1周岁,女职工每天可享受哺乳时间1个小时。
4、男职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看护假3天,配偶晚育的,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
六、婚假管理制度
1、婚假三天,晚婚婚假15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七、丧假管理制度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6天;配偶的父母死亡,经批准,可给予4天以内的丧假;其它近-亲属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八、说明
1、以上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并登记,并及时报主管领导,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理。
2、社区干部请销假制度,上报点上领导签字,由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劳资科备案。
3、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假满后请及时销假,未及时销假的视作旷工处理。
4、此规定从年1月起执行,其中事假管理制度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执行。
5、此休假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劳资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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