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4 10:09:43 制度 我要投稿

仓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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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於公司生产、销售、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工具、办公、卫生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实行仓库分散管理体制。各类物料分别由其使用部门设立仓库保存。其中,原辅材料仓库由采购部主管,在制品、半成品、包装物仓库由生产制造部门主管,成品、备品备件、工具仓库由营销部门主管,办公、卫生用品仓库由行政总务部门主管。

  2、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3、公司各仓库根据仓库工作量和重要性,设专职或兼职仓库管理员。

  4、仓库对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统计,分为A类、B类、C类,分别以重点、次要和一般性级别管理。

  5、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时间特点,制定仓库入、出库工作时间。

  三、存货计划与控制

  1、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所需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

  2、仓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销售记录与计划、生产计划等制定最优订购点、订货点、安全库存、订购提前时间等标准。

  3、仓库对订有标准的物资品种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订购点时,即可提出补充采购计划申请。

  四、入库

  1、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退货、领后收回,均应由仓管部门检验后方准物品入库。

  2、办理入库手续时,对照物品与订购单、提货单、验收单、发票所列的品名、型号、或规格是否相符。如发现品名、型号或规格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采购主办处理。

  3、仓管员於物料入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於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4、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对在存仓库物品造册登记。

  五、出货

  1、凡持经各级主管签批的领用单、领料单经确认后,方可领料出库。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库物品及时入帐。

  2、仓管部门对领用要求,於规定的.时间内发货或调拨。如缺货或不足,则应回复预定或供货的日期。

  3、供领双方在确认出库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后,均应在一式多联领料单据上签字,各联分送、留仓管、领用、财务等有关部门。

  4、领料人於物料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该物料视为合格。

  5、物料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领料人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出货并报主管。

  6、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领取、发放物品。仓库管理员态度和蔼,热情主动服务。

  7、对非常设仓管员的仓库可规定特定时间领用物品。对紧急事项可即时领用。

  六、物料保管

  仓管对各类物料的储存要项:

  1、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徵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

  2、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3、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於盘存和领取。

  4、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

  5、地面负荷不得过大、超限;

  6、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7、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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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物资安全:通过规范流程,减少物资损失,确保企业资产安全。

  2. 提高运营效率:科学的库存管理,降低库存成本,加快周转速度。

  3. 提升服务质量:准确、快速的`出库,增强客户满意度。

  4. 优化资源分配:合理利用仓储空间,避免资源浪费。

  5. 降低风险:有效的安全措施,预防可能的灾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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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用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2、范围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3、基本要求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仓库管理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5、储罐区管理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原料码头泵房管理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2泵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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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物料的存放

  3.9.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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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部门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危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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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仓库物料的安全完整,确保物料的(台)帐、(登记)卡、(实)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

  本公司原材料仓库。

  二、要求

  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三、工作要求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

  (二)认真执行考勤及值班制度;

  (三)与外协厂家沟通以及对待领料人时应做到语气平和,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四、具体相关规定

  (一)外协采购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情况对各相关配件备有一定的库存,采购部在基本库存的基础上根据生产计划对各相关配件编制采购计划,并及时与各外协厂家沟通,保证各配件按时到位,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对外协厂、委托加工单位的传真合同内容,必须明确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交货期及生产批序号,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并请对方回传确认。对于不按时交货的情况,及时告知生产部负责人。

  (二)收货管理

  1、外协件厂手续。

  (1)物料入库前先送待检区由厂长进行物料检验。

  (1)物料入库前出示经厂长签字的送货单客户联,在仓库门外的单独区域(送检物料区)与仓管员核对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外包装与所装物料是否一致;

  (2)厂长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入库单)。(检验标准根据技术部对生产的工艺要求以及规范)。

  (3)凭入库单方可结算货款。(祥见财务制度)

  2、仓管员对外协件厂的收货管理。

  (1)确认送货单;

  (2)确认厂长的.合格签字;

  (3)在仓库门外的单独区域(送检物料区)与外协送货人核对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外包装与所装物料是否一致;及我厂的生产批序号,经确认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并把相对应的送货单作为附件与入库单粘贴在一起。

  (4)对于已经开入库单,但在试用或者使用期间发现的不良品物料,仓管员应另行存放,做退回处理(没有厂长的质检签字认可,不合格区中的物料不得再次使用)并及时开具退货单。

  (5)对物料进行分类存放,划分区域标识清楚,并在物料卡及帐本上及时填写出入库的时间,数量,做到帐物卡一致。

  (三)发料管理

  1、仓库员严格按生产计划单的批序号发放相关零配件,领料单上必须填清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配件使用的生产批序号,并附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发放,并且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清。

  2、车间在领用超出生产计划的配件时必须附有相关手续:

  (1)经厂长质检确认报废的配件需附有报废单,并实行以一换一的规定;

  (2)经厂长质检确认不合格的配件,属外协厂家质量问题的,必须附有厂长或车间主任签字并注明原因的标贴在该零部件上;

  (3)车间在领用材料有少或不够用时,应重新开取领料单并注明多领用的原因及使用的批序号,且须厂长或着车间主任签字方可发放。

  (4)委外加工的物料管理。

  a、需从本厂送出的原材料,仓管员应根据生产计划单,清点有关数量后,填写《委外加工单》并交仓库主管开具出厂证。由驾驶员带回的委外加工厂的入库单,先交于仓库主管与出厂证核对后,再由仓库主管及时交给财务部

  b、直接由供应商送至加工厂的原材料,可直接根据委外加工厂的入库单,填写《委外加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传真至加工厂即可。加工完毕,需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产成品出库管理:

  (1)销售部:根据合同及发货计划开具《发货申请单》,详细列明购货单位名称、合同号、生产单号、付款方式、货款收取情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所需配发配件名称,发货方式并签名后提交财务部

  (2)财务部:根据销售部提交的发货申请单,仔细核对相关内容,对货款到账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如货款已全额到账,签名并列明货款到账情况后交销售经理签批后到仓库组织发货。如货款未全额到账需经总经理签批后才可安排发货。

  (3)仓库:仓库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发货申请单》列明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认真配货,并安排发货;原则上要求不能错发,漏发及多发,避免增加不必要售后服务费,由此产生的售后服务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根据实际发货情况开具《出库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如未按《申请发货单》上列明的货物完全发完,则由仓库与业务员做好有关详细记录,以便下次好对照记录安排补发;货物装好后,由随车司机签字,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后完成出货作业。

  (4)平时因业务需要,需到仓库借用材料或者产成品的,有关人员先填写《借料申请单》,并经总经理签字后交由仓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仔细核对有关手续后开具出库单,并把借料申请单作为附件提交给财务。

  (5)作为业务招待的商品,相关人员先填《特殊情况出库商品申请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把《特殊情况出库商品申请单》作为附件递交给财务。 ( 五)易耗品、劳保用品、废旧物料的管理。

  (1)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领料人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仓库方可发料;领用专用工具,贵重工具需生产厂长审批后,方可领(发)料,并建立工具台账。(注:所有领料单上,必须有领料部门负责人,仓库管理员及领料人的签名)。职工辞职后,应退回所领工具,凭仓库的工具退回签字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

  (2)废旧物料要进行回收管理(包括各种容器,边角料,及其它有用物料的回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如螺丝刀等)。员工工种变动时、厂部放假前,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5、仓库保管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保证账实相符。

  6、技术部门试制研发阶段在仓库领料时,需持总工及生产厂长签字的领料单到仓库领料。

  7、仓库应定期及不定期地进行物料盘存,定于每月28日对所有仓库存物料进行盘点,盘点数据交财务部。

  (四)处罚规定

  1、外协厂送货,没有按照先出示厂长检验签字的送货单和清点数量,就直接把货物直接放入仓库,视为作弊,仓管员有权没已收放入货物,若仓管员在场没有阻止,将视为渎职,每次罚款100元;

  2、车间主任、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操作,每次视实际情况,可以由仓管员会同厂长,对其处以5~200元的罚款,100元以上上报公司总经理。

  3、仓管员没有按照规定操作,视实际情况,可以由当事人会同厂长,对其处以5~200元的罚款,100元以上上报公司总经理。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日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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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仓储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加强物资仓储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储物资的安全管理包括物资作业的全过程。

  3.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物资储存安全状况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

  3.2库房:是公司原辅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部门,负责对到公司的原辅材料和入库成品数量进行清点,对储存物资的安全负责,对发放的数量进行清点,确保库存物资的帐物相符。

  4 .物资仓储安全管理原则

  公司物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

  5.管理内容

  5.1总要求

  5.1.1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1.2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具备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意识,能处理本岗位一般安全隐患的能力。

  5.1.3 仓库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掌握仓储安全知识,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报警,会处置初期火灾。

  5.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5.2.1 库区严禁吸烟,所有进入库内的人员禁带火源、火种,并设立明显禁烟禁火标志,仓库管理员负责所管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

  5.2.2加强火源管理,严禁在库区内违章使用电源;在库区内从事电、气焊等动火作业,须报生产部批准,并取得动火证,仓库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动火前后的安全管理。

  5.2.3 仓库管理员要坚守岗位,离库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库房的电器设备与可燃物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不准乱拉临时电源。

  5.2.4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栓、灭火器,仓库管理员要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失效的要立即报告公司生产部维修或更换,确保灭火装置和器材的有效性。

  5.2.5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各类机动车辆在库区内加、放油料;夜间禁止车辆停在库区内。

  5.2.6 仓库的消防报警系统要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5.2.7 保证消防道路通畅,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堆放杂物。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5.2.8仓库主管要定期(每周)组织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5.2.9加强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具、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有效。

  5.2.10仓库主管每年要组织对仓库的危险源辨识,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实施。

  5.2.10.1对火灾事故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库区内要针对储存的物资种类制定相应的现场预案。

  5.2.10.2定期组织对现场预案的培训,仓库组全体人员要熟练掌握现场应急措施。

  5.2.10.3仓库组要定期组织对现场预案的演练、评审、修订完善。

  5.2.10.4仓库管理员在当天下班前,要对分管的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关好、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后,做好交接班工作。

  5.2.11当仓库内出现火险或者发生火灾时,仓库管理员要及时报告,仓库主管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初期火灾的扑救。

  5.2.12 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5.3仓库防洪管理

  5.3.1 仓库主管负责组织对本仓库区域各仓库的防洪物资、工具储备,防洪措施的落实、检查、考核。

  5.3.2 在汛期来临前,根据公司统一安排仓库主管要组织对仓库排洪管道的检查,发现堵塞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疏通;发现损坏的要申请进行维修,确保排洪管道畅通。

  5.1根据仓库的面积和储存物资的情况向生产部提出申请需要的防洪物资、工器具。包括:沙袋、雨衣、雨鞋、铁丝、钢管等。生产部按照规定组织采购,采购的物资要确保质量满足要求。

  5.2仓库应组织库管员参加公司举办的防洪知识、防洪技能等进行培训,使仓库各级人员会防洪、会抗洪、会抢救物资和人员。

  5.3.3 进入汛期后,仓库组要做好防洪安排,当出现汛情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组织抗洪抢险。

  5.4叉车作业安全管理

  详见《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5.5安全检查

  5.5.1安全检查坚持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与专业安全检查相结合。

  5.5.2生产部和仓库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5.3日常安全检查由仓库自查和生产部经常性安全巡查的形式进行。

  5.5.4 对安全检查中查的问题和隐患,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生产部进行验证,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有效。

仓储管理制度9

  存货仓储管理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仓储管理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

  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

  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

  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

  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仓储管理制度10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旨在确保原料的高效、安全、有序管理,从而保障生产流程的顺畅进行。该制度涵盖了原料的入库、存储、领用、盘点及异常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入库管理:规定原料的.验收标准、入库流程和质量检验,确保入库原料的质量符合生产需求。

  2.存储管理:明确原料的分类、分区存放规则,以及仓库环境的维护要求,防止原料变质或损坏。

  3.领用管理:设立严格的领料审批流程,确保原料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

  4.盘点管理:定期进行原料库存盘点,及时发现并处理库存差异,保证库存信息的准确性。

  5.异常处理:设定原料丢失、损坏或过期等情况的处理机制,确保损失最小化。

  6.安全管理:强调仓库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潮等,确保人员和原料的安全。

仓储管理制度11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仓储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仓储管理制度13

  钢材仓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钢材存储的安全、高效与有序,包括库存管理、出入库流程、盘点机制、质量控制、人员职责、安全规定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预防过度积压或缺货情况。

  2.出入库流程:规范钢材的接收、检验、存放、发放的.步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盘点机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库存差异。

  4.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环节,防止不合格钢材流入市场。

  5.人员职责:明确仓库管理人员、操作员等角色的职责与权限。

  6.安全规定:制定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保障仓库安全。

仓储管理制度14

  1、药品库实行三专(专人、专仓、专帐)和三双(双门、双人、双锁)管理。药品摆放整齐、美观,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库区内外干净、无污染。做好药品库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2、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手续,药品购进由专管员两名验收入库,并申报仓储部核实量。

  3、严格执行药品出库手续,药品出库由仓库保管员提出用药申请,报仓储部经理、公司领导批准,按批准数量支付,出库时必须有两名药品保管员在场。

  4、药品保管员每月底进行盘点一次,明确药品库存数量,并报仓储部经理。药品保管员要定期检查药品状态,及时查处泄漏、变质的药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严禁非药品库管理员私自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接亲友,不准在仓库内寄存私人物品。

仓储管理制度15

  1、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腐烂。

  6、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原料。

  7、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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