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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道路管护制度(精选10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内道路管护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内道路管护制度 1
村级道路是各村全体村民的共同财产,每个村民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建设来之不易,日常维护更是不易。为了更好地保护好道路设施,保障村级道路完好畅通,为广大村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使这一民生工程真正让群众得实惠,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管护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道路是指已被硬化的各村村内的道路。
二、每个村民都有爱护和维护公路的'义务,对各类破坏附属设施,影响公路质量和安全的不良行为要自觉进行制止。
三、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各村的道路管护工作,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村主任为副组长,各组组长为成员的道路管护小组,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道路管护工作。
四、村内道路每三天清扫一次,做到路面清洁,无柴草、砂石、土块等杂物。
五、为防止交通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饮水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道路和影响交通的活动。
六、广大村民严格监督使用情况,严禁超载行驶,一经发现超载行为,村级道路管护小组有权要求卸载。
七、鼓励沿路村民和其他村民在闲暇时间对道路进行清障和加固等维护行为。
村内道路管护制度 2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为科学指导我镇农村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使农村道路硬化全覆盖工程发挥长久的效益,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农村村屯硬化道路,是指纳入20xx年至20xx年全镇农村村屯硬化工程目标任务之内,使用市、县政府资金建设的所有行政村村屯硬化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和以往村民自主或以其他多种方式投资修建的建制村硬化道路。
第三条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由各级政府主导实施,实行“县级监督、乡镇负责、村委主办”的'管理养护体制。
第二章养护质量要求
第四条根据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的功能定位和路况特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村屯道路的养护要求路基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路面平整完好整洁、无堆积物、夏无积水、冬无积雪;常年保持路况良好。
第三章养护管理职责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筹集农村村屯硬化道路养护资金,并对管理养护和资金使用负主要责任,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管理养护工作。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辖区建制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的统一领导,落实养护责任制度,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对农村村屯硬化道路实施管理养护,管理使用养护资金,组织协调考核辖区内建制村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八条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坑槽,及时填灌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裂缝和纵横接缝;及时处理砖路、石砌路面的沉陷、坑槽等病害。将村屯道路日常清扫与村委卫生集中清扫相结合,日常清扫由住户各自对门前清扫,集中清扫由村委会组织养护人员进行卫生大清扫。清理、疏通、完善排水设施,组织村民做好水毁抢修恢复和冬季扫雪、除冰等工作。
第九条县、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对村屯道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评。
(一)清扫路面杂物、积水积沙;
(二)路肩、边坡的整理,杂草、排水沟和路障的清理;
(三)村屯道路附属设施的看护,及时制止损害、破坏村屯道路违法行为;
(四)对村屯道绿化带进行修剪管护。
巷户道原则上不设立专职养护人员,受益居民实行门前三包,由村委会督促检查清扫养护工作,确保路面无杂物、无积水积雪。
第四章资金筹措和管理
第十一条村屯道路养护资金筹集和管理应遵循“政府引导投入,乡村自筹为主”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和“统筹安排、强化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村屯道路养护资金标准由各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路面结构型式确定,其中街道应不低于每年每公里2000元,养护资金由村民委员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向受益企业或个人筹集,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给予补助。
第十三条村屯道路维修资金由县级财政列支,统筹安排,同时利用社会、企业捐资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弥补财政资金不足部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加强农村硬化村屯道路的管理。对大型车辆要实行进村管制,载货重车可在村外开辟停车点。
第十五条农村村屯硬化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镇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各建制村的年度责任制考核,定期进行检查、评定和考核。乡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养护人员出勤和养护质量情况的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养护管理费用。
村内道路管护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村道路养护管理,提高道路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村行政区域内所有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村内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主体作用,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村民参与:鼓励村民积极参与道路养护工作,形成全民共护的良好氛围。
全面养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工作方针,确保道路处于良好状态。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道路管护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村内道路养护工作。
设立道路专管员,负责本村范围内所有道路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
组建专业养护队伍,负责村内道路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养护队伍人员可从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中产生,或者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施。
五、养护管理
日常养护:要求路面保持平整、整洁无杂物,路容路貌良好,无影响行车的明显病害。及时清理堆积物,保持边沟排水畅通;及时处治公路翻浆,疏通交通,保证车辆的正常通行。
全面养护: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作业,结合季节性养护,加固路肩、铲除路肩高草、填补路基缺口、处理边坡坍塌等。集中时间和力量做好以路面病害处治、桥涵构造物、排水设施为重点的全面养护工作,确保修复质量。
六、资金保障
村委会应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村内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用于村内道路的养护和维修。
村民委员会可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养护资金,专项用于村内道路的养护工作。
七、监督与考核
村委会应建立健全道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
对在养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xx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村内道路管护制度 4
第一条 为加强本村村内道路的管护工作,提高道路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保障村民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内道路的管护工作。
第三条 村内道路管护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共同维护”的原则,确保道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 成立村内道路管护小组,负责道路的日常巡查、维护、保洁等工作。小组人员由村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组成。
第五条 管护小组应定期对村内道路进行巡查,发现路面破损、排水不畅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村委会。
第六条 鼓励村民参与道路管护工作,发现道路损坏情况应及时向管护小组或村委会报告。
第七条 村内道路管护资金由村委会统筹安排,来源包括村集体收入、村民自愿捐款等。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监督。
第八条 对在村内道路管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村委会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村内道路管护制度 5
一、引言
为提升村内道路通行质量,保障村民安全便捷出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内道路管护制度。
二、管护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村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内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主干道、支路、小巷及连接农田、果园等生产区域的`道路。
三、管护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注重道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防止病害扩大。
全面养护,保障畅通: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养护,确保道路畅通无阻,提升村民出行体验。
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发挥政府在道路管护中的主导作用,同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管护职责
村委会:负责制定村内道路管护计划,筹集管护资金,组织专业养护队伍,监督管护工作实施。
道路专管员:负责村内道路的巡查、记录、上报及协调工作,确保管护工作有序进行。
养护队伍:负责村内道路的日常清扫、维修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道路整洁、安全。
五、管护措施
日常养护: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除草、排水等工作,保持道路整洁、畅通。
定期检查: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裂缝、坑槽、塌方等病害。
维修加固:对出现病害的道路进行及时维修,加固路基、边坡等结构,确保道路稳定安全。
应急处置:制定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六、资金保障
设立村内道路管护专项资金,用于道路的日常养护、维修及应急处置工作。
鼓励村民、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资金或物资,支持村内道路管护工作。
七、监督与考核
建立村内道路管护工作考核机制,对养护队伍的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村民对道路管护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映问题。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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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村内道路管理水平,保障村民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村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村内道路管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确保道路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村内道路管护领导小组,负责全村道路管护工作的领导、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明确专人负责道路管护工作,建立健全管护工作责任制,确保管护工作落实到人。
第六条 鼓励村民成立道路管护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的日常巡查、保洁等工作,形成村民自治、社会参与的管护格局。
第三章 管护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 道路巡查:管护人员应定期对村内道路进行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发现路面破损、排水不畅、交通标志缺失等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八条 路面养护: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洼;定期清理路面杂物,保持路面清洁,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 路基与边坡养护:加强路基稳定性监测,及时处理路基塌陷、边坡滑坡等问题;保持边坡整洁,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条 排水设施养护:定期清理排水沟、涵洞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对排水设施进行维护,防止堵塞、破损。
第十一条 交通标志标线养护:保持交通标志清晰、完整,及时更新损坏的交通标志;规范设置交通标线,确保交通指示明确。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安全意识;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保障行车安全。
第四章 资金筹集与使用
第十三条 村内道路管护资金主要通过上级政府补助、村集体收入、村民捐款及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筹集。
第十四条 管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道路的日常养护、维修、保洁及安全管理等。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道路管护工作的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 鼓励村民对道路管护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向村民委员会或管护领导小组反馈,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应建立道路管护工作考核机制,对管护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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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背景
为加强村内道路养护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村民出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养护目标
通过科学、规范的养护管理,确保村内道路整洁、畅通、安全,提升村民出行体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三、养护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村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内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路面、路基、边坡、排水设施等。
四、养护职责
村委会:负责村内道路养护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养护计划、筹集养护资金、组织养护队伍等。
道路养护员:负责日常巡查、清扫、维修等工作,确保道路整洁、安全。
五、养护措施
路面养护: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除草、排水等工作,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对裂缝、坑槽等病害进行及时修补,确保路面平整、安全。
路基边坡养护:加固路基,防止塌方;修剪边坡高草,保持边坡稳定。
排水设施养护:清理排水沟、涵洞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六、资金保障与监管
设立村内道路养护专项资金,由村委会负责管理、使用。
鼓励村民、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资金或物资,支持村内道路养护工作。
对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七、考核与奖惩
建立村内道路养护工作考核机制,对养护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
对在养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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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确保村内道路安全畅通,提高村民出行便利性。
二、职责
村委会:负责统筹协调村内道路管护工作,筹集管护资金,监督管护小组工作。
管护小组:负责日常巡查、维护、保洁等工作,确保道路处于良好状态。
村民:积极参与道路管护工作,发现道路损坏及时报告。
三、资金
管护资金由村委会统筹安排,来源包括村集体收入、村民捐款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措施
定期进行道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道路保洁工作,保持路面整洁。
对损坏严重的'道路进行及时修复。
五、奖惩
对在管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破坏道路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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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村道路养护管理,提高道路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村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内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成立道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村内道路养护工作。
第四条 设立道路专管员,负责本村范围内所有道路的巡查、管理和上报工作。道路专管员应定期对道路进行巡查,发现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第五条 组建专业养护队伍或采取市场化方式选择养护单位,负责村内道路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养护队伍或养护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养护设备和专业人员,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养护管理
第六条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工作方针,定期对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养护和维修加固。
第七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进行道路养护,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第八条 村内道路养护应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提高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资金保障
第九条 村委会应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用于村内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社会捐助,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可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养护资金,专项用于村内道路的养护工作。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的监督。
五、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村委会应建立健全道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
第十二条 对在养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xx村村委会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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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村村内道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村民出行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村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村内道路管护工作坚持“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谁受益、谁管护”的责任机制,确保道路设施完好、整洁、安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村内道路管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村委会其他成员、村民代表及道路管护专业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全村道路管护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道路管护办公室(以下简称“管护办”),负责日常管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道路巡查、维修、保洁、安全管理及档案管理等。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召开道路管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推动管护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 管护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道路巡查:管护办应定期对村内道路进行巡查,重点检查路面、路基、边坡、排水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处理。
第八条 路面养护:对破损路面进行及时修补,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洼、无裂缝;定期清理路面杂物,保持路面清洁。
第九条 路基与边坡养护:保持路基稳定,无塌陷、无冲刷;边坡无滑坡、无崩塌,及时清理边坡杂草、杂物。
第十条 排水设施养护:保持排水设施畅通无阻,定期清理排水沟、涵洞等,防止积水影响道路通行。
第十一条 交通标志标线养护:保持交通标志清晰、完整,标线清晰、规范,确保交通指示明确。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四章 资金保障与使用
第十三条 村内道路管护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政府补助、村集体收入、村民自愿捐款及社会捐赠等。
第十四条 管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道路的日常养护、维修、保洁及安全管理等。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定期向村民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道路管护工作的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鼓励村民参与道路管护工作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可通过村委会或管护办进行反馈,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建立道路管护工作考核机制,对管护办及村民参与管护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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