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8 18:47:40 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场所要干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可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可过冷或过热。也不可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干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如果绝缘手套遭受表面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干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继续使用。

  6、任何情况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试验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行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行外检、试验,专业认真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行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2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继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5.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水栓要经常检验,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另外,经常进行太平门、安全梯的安全检查。

  1、严禁在厨房内奔跑、追逐、打闹。

  2、注意用火安全,不得拿柴火乱舞.

  3、小心被火灼伤,小心灼伤他人。

  4、饭煮熟后要及时用水或灰熄灭柴火,不得将燃过的柴带回寝室。

  5、早、晚饭后及时将火具交到班主任处保管,煮饭时再领取。

  6、注意用水安全,不提不安全的水来使用。

  7、小心被热水烫伤。

  8、小心被烟熏。

  9、小心被高空的落物击中。

  10、不得触摸厨房的`电线、电器。

  11、厨房能见度很低时要让电灯亮起来。

  12、不得食用未熟、过期的食物,小心食物中毒。

  13、有什么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车间所有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2. 用电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电气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3. 变配电及动力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本质安全要求。用电单位及电气作业人员要对电气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缺陷、隐患应及时整改处理。

  4. 电气安全管理通则:

  4.1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经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绝缘破损失效的用具。

  4.2在供配电设备线路上作业及低压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 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4.3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可靠切断该处的电源,并在该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后,方能接触工作。

  4.4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设备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

  4.5变配电设备值班电工严禁脱岗,高压设备的倒闸操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做到一人监护唱票,一人复诵操作。

  4.6电气设备图纸资料应有专人保管,未经单位电气负责人许可或批准,电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施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4.7电气设施安装维修要做到绝缘良好,带电体在人体易触及的场所不裸露,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设备金属外壳接零保护可靠。

  4.8登高、带电及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作业要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4.9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巡查,作好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未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配电线路

  5.1配电线路包括公司、车间内部动力照明等供电线路及临时性架设的输电线路,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2所有配电线路均要安装牢固、整齐美观。并满足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的安全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6.供配电装置

  6.1高压配电装置的负荷开关与刀闸、开关与柜门及开关与接地刀闸之间必须装设动作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并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6.2配电装置继电保护应整定正确,动作可靠,并有能准确显示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的灯光、音响信号。

  6.3开关设备必须垂直安装,要用螺栓固定在支持物上,而不得采用焊接的办法,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的手柄与建筑物之间应不小于150毫米。

  6.4自动空气开关应安装在没有强烈震动的地方,开关距地1.3一1.5米,闸刀、铁壳等开关的.电源线应接在固定触头上,禁止在闸刀上挂接电源线,金属外壳或支架应采取接零保护措施,接头的裸露部分应加防护罩。

  6.5厂房(包括休息室)中的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一般距地面不小于2.4米,若达不到要求,则应采取相应的防触电措施。

  6.6动力配电箱(屏)布置应整齐合理,各种开关不准横装或倒装,每个开关应标明供电区域的名称。明装配电板底边安装高度不小于1.8米,配电箱底边离地一般为1.5米。

  6.7熔断器一般应垂直安装,熔断器各部分应接触良好,作短路保护的熔体不得使用未注明额定电流的熔体,更不准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熔丝。

  6.8闸刀开关所配用的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得大于开关的额定电流,安装时,开关在合闸状态下手柄要向上,不能倒装和平装。

  6.9低压配电装置正面通道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5米,背面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配电柜(屏)前应标有警戒线,警戒线距离盘(屏)面的距离不小于0.6米。

  7.0配电柜应采用耐火材料制成,并固定在干燥清洁的地方,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杂物,不准堆放油桶及可燃物品。

  7.1配电柜上的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整,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7.2 配电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信号指示灯色标符合规范并保持完好。

  7.3 配电柜中的配线应采用绝缘线,敷设应连接可靠、排列整齐,尽量做到横平竖直,绑扎成束,且用线卡固定在板面上,尽量避免导线相互交叉。

  7.4 厂房中(除变配电室电磁站)的一切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均不得外露,否则应采用屏护或遮栏等形式加以防护。

  8.移动电器

  8.1移动电器包括手电钻、手提砂轮、行灯、电焊机、电风扇、排风扇、移动水泵、震动器、搅拌器、水磨石机、流动吊机、电动平移车、移动式空压机、电锯、电刨、电熨斗、电烙铁、电剪刀、理发工具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8.2移动电器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应包括外壳、线路、保护接零、开关、保护装置及绝缘等是否完好。

  8.3移动电器一般在使用时应配置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

  8.4一般场所使用的行灯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部工作,行灯电压应为l2伏。严禁直接用220伏电源。若因特殊需要使用220伏电压的行灯则必须经二级厂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并在电源侧配置1:1安全隔离变压器后方可使用。

  8.5移动电器的开关、插头、插座应完整无损。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8.6移动电器的修理必须由专职电工或专职人员进行。

  8.7移动电器到电源的导线,应采用绝缘护套软线,并中间不得有接头。

  8.8对所有移动电器,要求绝缘良好、接线正确,使用时金属外壳有良好的接零保护。对于不能做到可靠接零保护的设备必须安装合格的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合格的触电保护装置禁止用于人身安全保护。

  8.9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触电保护器。

  一般场所(即普通环境和危险环境)使用的移动电器应安装触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为人身安全保护, 但对触电危险性大的场所(即高度危险环境)必须安装安全隔离变压器作人身安全保护。

  9.安全用具

  9.1应按规定配置好必要的安全用具,平时应加强管理,定位存放,保持完好,并定期施行各项电气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要及时从存放处清除,不得用于电气操作使用。

  9.2电气标示牌具有警示和提示作用,必须妥善保管,平时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严禁在电气设备上乱挂乱放。

  9.3标示牌的悬挂中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所挂内容应和电气设备的实际状态相符。

  9.4接地线应有编号,并要设置固定的存放地点。在交接班中,应把接地线的去向列入正常的交接内容。

  四、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6、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6

  1 总 则

  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1.0.11.2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1.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0.12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滑接线和滑接器

  2.0.1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5m;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2.0.1.2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0.1.3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2.0.2 滑接线的支架及其绝缘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1 支架不得在建筑物伸缩缝和轨道梁结合处安装。

  2.0.2.2 支架安装应平正牢固,并应在同一水平面或垂直面上。

  2.0.2.3 绝缘子、绝缘套管不得有机械损伤及缺陷;表面应清洁;绝缘性能应良好;在绝缘子与支架和滑接线的钢固定件之间,应加设红钢纸垫片。

  2.0.2.4 安装于室外或潮湿场所的滑接线绝缘子、绝缘套管,应采用户外式。

  2.0.2.5 绝缘子两端的固定螺栓,宜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灌注,并应能承受滑接线的拉力。

  2.0.3 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3.1 接触面应平正无锈蚀,导电应良好。

  2.0.3.2 额定电压为0.5kV以下的滑接线,其相邻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接地部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30mm;户内3kV滑接线其相间和对地的净距不得小于100mm;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滑接线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

  2.0.3.3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滑接器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固定装设的型钢滑接线,其终端支架与滑接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2.0.3.4 型钢滑接线所采用的材料,应进行平直处理,其中心偏差不宜大于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10mm。

  2.0.3.5 滑接线安装后应平直;滑接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起重机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接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2.0.3.6 型钢滑接线长度超过50m或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应装设伸缩补偿装置。

  2.0.3.7 辅助导线宜沿滑接线敷设,且应与滑接线进行可靠的连接;其连接点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m。

  2.0.3.8 型钢滑接线在支架上应能伸缩,并宜在中间支架上固定。

  2.0.3.9 型钢滑接线除接触面外,表面应涂以红色的油漆或相色漆。

  2.0.4 滑接线伸缩补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1 伸缩补偿装置应安装在与建筑物伸缩缝距离最近的支架上。

  2.0.4.2 在伸缩补偿装置处,滑接线应留有10~20mm的间隙,间隙两侧的滑接线端头应加工圆滑,接触面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间高差不应大于1mm。

  2.0.4.3 伸缩补偿装置间隙的两侧,均应有滑接线支持点,支持点与间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2.0.4.4 间隙两侧的滑接线,应采用软导线跨越,跨越线应留有余量,其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源导线的允许载流量。

  2.0.5 滑接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2.0.5.1 连接后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无明显变形。

  2.0.5.2 接头处的接触面应平正光滑,其高差不应大于0.5mm,连接后高出部分应修整平正。

  2.0.5.3 型钢滑接线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

  2.0.5.4 轨道滑接线焊接时,焊条和焊缝应符合钢轨焊接工艺对材料和质量的要求,焊好后接触表面应平直光滑。

  2.0.5.5 圆钢滑接线应减少接头。

  2.0.5.6 导线与滑接线连接时,滑接线接头处应镀锡或加焊有电镀层的接线板。

  2.0.6 分段供电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6.1 分段供电的滑接线,当各分段电源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为20mm;不允许并联运行时,分段间隙应比滑接器与滑接线接触长度大40mm;3kV滑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2.0.6.2 分段供电不允许并联运行的滑接线间隙处,应采用硬质绝缘材料的托板连接,托板与滑接线的接触面,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2.0.6.3 滑接线分段间隙的两侧相位应一致。

  2.0.7 3kV滑接线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1~2.0.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0.7.1 高压绝缘子安装前应进行耐压试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7.2 3kV滑接线固定装置的构件,铸铜长夹板、短夹板、托板、垫板、辅助连接板及接线板等在安装前,应按设计图制作完毕;当所采用的型钢、双沟铜线分段组装时,应按相编号,按缝应严密、平直。

  2.0.8 软电缆的吊索和自由悬吊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8.1 终端固定装置和拉紧装置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其最大拉力应大于滑接线或吊索的最大拉力。

  2.0.8.2 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小于或等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1m;当滑接线和吊索长度大于25m时,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应小于0.2m。

  2.0.8.3 滑接线或吊索拉紧时的弛度,应根据其材料规格和安装时的环境温度选定,滑接线间的弛度偏差,不应大于20mm。

  2.0.8.4 滑接线与终端装置之间的绝缘应可靠。

  2.0.9 悬吊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号下列要求:

  2.0.9.1 当采用型钢作软电缆滑道时,型钢应安装平直,滑道应平正光滑,机械强度应符合要求。

  2.0.9.2 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2.0.9.3 软电缆安装后,其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2.0.9.4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2.0.9.5 软电缆移动部分两端,应分别与起重机、钢索或型钢滑道牢固固定。

  2.0.10 卷筒式软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0.1 起重机移动时,不应挤压软电缆。

  2.0.10.2 安装后软电缆与卷筒应保持适当拉力,但卷筒不得自由转动。

  2.0.10.3 卷筒的放缆和收缆速度,应与起重机移动速度一致;利用重砣调节卷筒时,电缆长度和重砣的行程应相适应。

  2.0.10.4 起重机放缆到终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两圈以上的电缆。

  2.0.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1 安全式滑接线的安装,应按设计规定或根据不同结构型式的要求进行,当滑接线长度大于200m时,应加装伸缩装置。

  2.0.11.2 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2.0.11.3 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当设计无规定时,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板上;当固定在其他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2.0.11.4 安全式滑接线的绝缘护套应完好,不应有裂纹及破损。

  2.0.11.5 滑接器拉簧应完好灵活,耐磨石墨片应与滑接线可靠接触,滑动时不应跳弧,连接软电缆应符合载流量的要求。

  2.0.12 滑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2.1 滑接器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子和绝缘衬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相间及对地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2.0.3条的有关规定。

  2.0.12.2 滑接器应沿滑接线全长可靠地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滑接器的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接线的边缘。

  2.0.12.3 滑接器与滑接线的接触部分,不应有尖锐的边棱;压紧弹簧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2.0.12.4 槽型滑接器与可调滑杆间,应移动灵活。

  2.0.12.5 自由悬吊滑接线的轮型滑接器,安装后应高出滑接线中间托架,并不应小于10mm。

  3 配 线

  3.0.1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符号下列要求:

  3.0.1.1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5mm2;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0mm2。

  3.0.1.2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3.0.1.3 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3.0.1.4 起重机上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电缆引出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强电与弱电电缆宜分开敷设,电缆两端应有标牌;

  (2)固定敷设的电缆应卡固,支持点距离不应大于1m;

  (3)电缆固定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5倍;电缆移动敷设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3.0.1.5 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导线两端应牢固地压接相应的接线端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3.0.2 起重机上电线管、线槽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3.0.2.2 露天起重机的钢管敷设,应使管口向下或有其他防水措施。

  3.0.2.3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3.0.2.4 线槽的安装,应符合电线或电缆敷设的要求,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4 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4.0.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前,应核对设备尺寸;其设备安装的部位、方向及管线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4.0.2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2.1 配电屏、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4.0.2.2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4.0.2.3 户外式起重机配电屏、柜的防雨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4.0.3 电阻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3.1 电阻器直接叠装不应超过四箱,当超过四箱时应采用支架固定,并保持适当间距;当超过六箱时应另列一组。

  4.0.3.2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4.0.4 制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4.1 制动装置的动作应迅速、准确、可靠。

  4.0.4.2 处于非制动状态时,闸带、闸瓦与闸轮的间隙应均匀,且无摩擦。

  4.0.4.3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其制动器的动作时间应一致。

  4.0.5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5.1 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2)起重机桥架的小车等,离行程末端不得小于200mm处;

  (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4.0.5.2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横向窜动范围的要求,撞杆的长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0.5.3 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4.0.6 控制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6.1 控制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

  4.0.6.2 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与监视,操作方向宜与机构运行的方向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的规定。

  4.0.7 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0.7.1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4.0.7.2 灯具配件应齐全,悬挂牢固,运行时灯具应无剧烈摆动。

  4.0.7.3 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4.0.7.4 安全变压器或隔离变压器安装应牢固,绝缘良好。

  4.0.8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4.0.9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4.0.10 起重机的音响信号装置,应清晰可靠。

  4.0.11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1.1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4.0.11.2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4.0.11.3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5 工程交接验收

  5.0.1 起重机进行试运转前,电气装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5.0.1.1 电气装置安装已全部结束。

  5.0.1.2 电气回路接线正确,端子固定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楚。

  5.0.1.3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5.0.1.4 电源的容量、电压、频率及断路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和使用设备的要求。

  5.0.1.5 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

  5.0.1.6 电动机、控制器、接触器、制动器、电压继电器和电流继电器等电气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完毕,校验合格。

  5.0.1.7 安全保护装置经模拟试验和调整完毕,检验合格。声光信号装置显示正确、清晰可靠。

  5.0.2 无负荷的试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 操纵机构操作的方向与起重机各机构的运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5.0.2.2 分别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运转应正常,并测取空载电流。

  5.0.2.3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5.0.2.4 配电屏、柜和电动机、控制器等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

  5.0.2.5 各运行和起升机构沿全程至少往返三次,应无异常现象。

  5.0.2.6 采用软电缆供电的机构,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运行机构的速度一致。

  5.0.2.7 两台以上电动机传动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运转方向正确,起动和停止应同步。

  5.0.3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3.1 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置均应正常。

  5.0.3.2 当起吊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5.0.4 当进行动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1 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加速度、减速度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5.0.4.2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1.1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5.0.5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5.0.5.1 竣工图。

  5.0.5.2 设计变更证明文件、设备及材料代用单。

  5.0.5.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0.5.4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检查、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5.0.5.5 调整试验记录(包括设备、线路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试运转记录等)。

  5.0.5.6 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

  1、确保水电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正常安全供给。

  2、随时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电须装表并有完整记录资料,发现漏水、电现象,随时维修,节约用水、用电。

  3、定期检查各用户水电使用情况,防止偷水偷电现象发生。

  4、按时抄送水电表,并力求抄表正确、准时,每月将水电使用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

  5、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的更改。水电表的'安装要经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6、随时向各水电用户讲解水电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多做解释工作。

  7、抄表人员施行轮换制,由副主任带队,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为固定外,协助人员每月更换,轮流抄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它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3管理职责

  3.1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3.4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

  4.1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

  4.1.1作业人员

  a.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4.1.2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

  a.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

  b.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4.2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

  4.2.1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2.2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暂时不用的开关应切断线路或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4.2.3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

  4.3电气设备初次送电的检查和确认

  4.3.1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应完工,并经检测,符合工艺要求。

  4.3.2需送电设备内部、送电线路周边的杂物和可燃物应清理干净。

  4.3.3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应设置到位。

  4.4配电板及电气设备送电后的安全要求

  4.4.1立即检查线路、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4.4.2指定专人进行值班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和监控。

  4.4.3各类开关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4.5高压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4.5.1设备的接线

  ①接线前

  a.断开高压发电机启动按扭,关闭启动空气阀门,启动按钮及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通道口设置临时遮栏。

  b.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应进行验电。

  c.耐压试验后高压电缆应充分放电和验电。

  ②接线要求

  设备的接线应先接负载、再接变压器、最后接至电源。

  4.5.2设备的检修

  ①先停电

  a.经检修设备电源应完全断开,确保施工安全。

  b.停电后,设备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

  ②停电后验电

  a.验电器的电压等级应满足验电需求。

  b.验高压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③验电后装设接地线

  a.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足够大的多股软铜线,并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确保接触良好

  b.安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拆除时顺序相反。

  c.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带绝缘手套。

  ④检修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⑤完工

  a.按要求拆除接地线。

  b.检查检修设备,清理施工现场,符合要求后,施工结束。

  4.5.3高压设备的运行或试验

  ①设备安全要求

  a.高压设备的附属设施应完整。

  b.高压设备接线应完整,临时线应拆除,外壳应处于关闭状态。

  c.高压设备进线处应处于封闭状态。

  d.配电屏前后绝缘垫应铺设完整。

  e.配电屏后隔离室的门应关上,如无门应使用不低于1.5m的栅拦。

  f.高压设备隔离室的门应加锁。

  g.高压电缆应按要求做好警示标识。

  ②高压变压器送电操作顺序应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载侧,断电操作顺序应先断负载侧后断电源侧,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进行断送电操作。

  ③高压设备隔离室门应加锁,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锁好。

  ④检修或巡视高压设备时应远离带电体。10kv以下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0.7m。

  ⑤一次回路有人工作期间严禁向二次回路供电或进行耐压试验。

  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9

  1、存放电气安全用具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便利,存放场所要洁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2、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行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行过冷或过热。也不行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

  3、绝缘手套、绝缘靴要与其他安全用具放开,整齐摆放;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4、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枯燥处。

  5、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觉有问题应准时更换。假如绝缘手套患病外表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准时进展处理或枯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连续使用。

  6、任何状况下,安全用具均不行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进展试验,各试验工程工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展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展检查和试验。

  8、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由公司安环办统一负责安排进展外检、试验,专业仔细做好验收,安环办对试验结果报告进展存档保存。

  9、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洁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10、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制止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 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

  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

  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 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

  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

  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需仔细遵守和执行以下规程:

  1、电子工业部1987年1月颁发的《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水利电力部1978年6月颁发的《电气防火规程》。

  3、能源部1991年9月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种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拆修标准工艺等。

  其次条电气作业人员的根本条件

  1、电工属特种作业,必需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安康,没有阻碍本工种作业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仔细负责具有本专业所需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学问及实践阅历。

  4、必需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5、凡对电气设备进展安装修理、撤除工作,必需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严格根据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进展工作。

  第三条电气人员工作必需遵守以下事项:

  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需随身携带,随时承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涂改和转借他人,丧失应马上声明,向安全生产监察部申请补发。

  2、未经电力主管单位批准,电气人员不得私自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3、各单位调入电气工作人员时,必需查清是否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有还必需在所从事电气作业岗位上跟教师傅学习半年以后,方准独立从事电气作业,否则不准从事电气工作。

  第四条凡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从事以下违章作业:

  1、私自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或不经批准架设用电线路。

  2、让电器带病特别运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材。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劝阻或唆使他人违章作业,用低压测验器具测试高压设备电源或线路。

  4、存在各种事故隐患、漏洞,经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时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擅自动用变电间、低压间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工具。

  7、在变电间、低压间内存放易燃、易爆油类及长、大及无关物品。

  8、对爱护装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起封、起印、私自调动。

  9、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单人巡察高压,进入高压遮拦以及单人执行配电室开关和线路停、送电操作或倒闸操作。

  10、安装手持式电开工具和安装临时配电箱不装或装不符合要求的漏电爱护器。

  11、不严格履行停送电手续、不进展检查确认而随便送电。

  第五条架设的临时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线路必需保证绝缘性能良好,使用负荷正确,接头处包扎完好,全线无暴露。架设高度必需符合安全要求。

  2、实行悬架或沿墙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或专用瓷瓶固定,制止在顶棚、楼上、脚手架上或其他担心全的地方挂线,严禁在有高压线、易燃、易爆、刺割、腐蚀、浇铸、辗压等场地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3、临时线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的'确需要拖地应加装牢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移动磨损、辗压或割断电线。

  4、临时线与设备水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低于6米,并用电杆和瓷瓶固定。临时线地面架设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时,必需在外面加钢管埋置地面以下。

  5、安装好的临时线路,未经技术治理部、安全生产监察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搭接其它临时线。

  第六条电气安装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工作一般应停电进展。如特别状况必需带电作业时,应有妥当的安全措施,并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在电气技术人员的监视下方可带电作业。

  2、在停电、送电时,应严格按用电规程规定执行。

  3、全部停电和局部停电的电器检修工作前,应安装防护装置(挂警告牌和临时接地线)。在拆装接地线时,应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4、对高压电气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必需贯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严格根据专用规程执行。

  5、高空作业时,必需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人体与带电体必需保持安全距离。

  6、检修机电设备时,应先由电工填写《检修工作票》,履行停电手续,在验电、放电确认无误,做好封地后再拆电源,且必需在电闸手柄上挂“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误合电闸送电发生人身事故。

  7、检修生产设备时,必需首先由岗位工履行停电手续,将需要检修的电源确认,并断开电源开关,挂好“有人工作,制止合闸”停电牌。经电工检查确认无误,由岗位工打好闭锁,方可作业。

  8、巡察或修理电源线路时,无论电源线停电与否,均应视为有电或随时有来电的可能;对线路故障点必需当有电对待,必需制止任何人靠近线路断落点,在8米以外留专人看管并快速报告上级妥当处理。

  9、现场接检修电源时,必需明确责任人,一种电气开关只能掌握一台电气设备,严禁一闸多用。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

  1.电气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电气管理组负责电气的具体管理工作。

  2.电气管理组负责编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图纸依据现场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更改。

  3.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准确,按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校验,整定值必须满足《细则》规定的保护系数,达不到时,必须报机电科技术组审核批准,方可安装使用。

  4.电气管理组对井下电气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5.严格执行拆搭火审批制度,对无申请随意拆搭火的单位罚款50元,对随便增加负荷造成保护系数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防爆设备、电器杜绝失爆,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严禁擅自改变继电保护定值或短接、甩掉保护不用,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接地装置的安装符合规定和《接地细则》的要求,出现串联接地每处罚50元。

  9.按规定对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投入运行以前应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存档。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3

  1、临时电气线路治理制度的规定,主要针对临时用电,起到用电安全、合理安排电源的治理作用。

  2、临时线路布线需工程部配电领班现场勘探,确定现场临时用电布线的可行性。工程部配电领班布线前需做如下工作:

  (1)电源进线及配电箱的线路走向、位置;

  (2)进展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气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配电电工布线。

  3、临时用电布线、线路修理和撤除,必需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4、工程部有义务对用电人员进展培训,用电人员也应做到:

  (1)把握安全用电根本学问和所用设备的'性质;

  (2)使用设备前必需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爱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在缺陷状态下运转;

  (3)停电的设备必需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爱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爱护零线和开关箱,发觉问题,准时报告解决;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

  必需由工程部电工处理

  5、临时用电必需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调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修理工作记录。

  6、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配电领班或以上级别的工程人员负责建立与治理。其中《电工修理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完毕后统一归档。

  7、临时用电现场需由电工定期巡检,对担心全因素,必需准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引起人身触电伤害事故,防止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超温而引起燃烧、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装拆。

  3、公司员工、各劳务工程队以及外单位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

  电气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的电气管理人员

  2、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取得操作证者。

  3、电气作业的体检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以后每年定期检查一次。

  (二)、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1、工作前必须确认工具、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或未经校验的测量仪表和绝缘不良的工具。

  2、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必须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强行送电、盲目送电和约时送电。

  3、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4、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方可继续工作。

  5、不准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或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谁挂谁取”的规定。

  6、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方可操作。

  7、开关跳闸后,必须仔细检查有关线路和设备,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允许强行送电。

  8、调换熔断器,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

  9、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接设要符合标准。

  10、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11、电气设备发生火警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二氧化碳、

  12、1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三、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工作票制度

  1、工作票应由熟悉情况的值班电工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负责,在工作票上认真填写检修项目、计划工作时间等有关内容,并在工作票中注明应切断电源范围、应装设接地线及其他所有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工作许可人(电器值班员)应按工作票停电,并做好有关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并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指明带电部分,说明有关安全问题,移交工作现场,在双方签名后才允许作业。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现场,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在检修中,工作人员应明确任务、范围、认真落实带电部位安全措施,服从工作负责人的领导。

  4、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带领撤出现场,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并交待检修过程和检修结果,双方签名后才算检修结束。

  四、接地系统安全操作

  (一)保护接地

  1、保护接地范围包括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起重设备的轨道、房屋的构架等。

  2、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3、严禁采用一相一地制供电方式,即严禁采用接地系统作载流导体。

  4、同一电网中严禁一部分设备接零,另一部分设备接地。

  (二)防雷接地

  1、各种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应检测一次。

  2、各种避雷装置除定期检查外,还应经常检查,以保证其瓷套或绝缘子完好、无裂纹或破损、无烧损、无锈蚀、无脏污等。

  (三)接地装置装有断接卡子,对每一个接地体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

  五、安装临线安全操作

  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如生产需要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申请单,经动力部门和安全部门同意后由专业电工安装。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检查管理,防止线路损坏。

  2、临时线路安装必须确定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应由专业电工拆除;如因生产需要延长使用期,必须另行办理续用手续。

  3、有专业电工的部门装设临时线路,也应先办申请手续不得私装或先装后审批。

  4、未经批准安装的临时线,设备动力和安全部门有权停止供电或拆除。安全环保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5、临时线接装的开关、电动机、设备等金属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及接零保护。要求使用期间线路完整无损,绝缘良好,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严禁使用金属绑扎。

  六、低压配电室安全操作

  1、配电室内专用工具(绝缘棒、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应放在易使用的地方,放置整齐,绝不准作为它用。

  2、配电室不准堆放杂物,室内不准吸烟,任何食物不准带入配电室,做到防火、防汛、防漏、防雷电、防小动物侵入,以免发生短路事故。

  3、每天应加强变压器、配电设备的巡视,注意变压器的油位,温度巡视时站在低压侧,配电设备的巡视必须注意:

  ①瓷瓶绝缘设备有无破损、闪络放电现象;

  ②压接螺丝有无松动,个部位有无发热;

  ③电气设备有无异声音和放电声;

  ④仪表、信号、指示灯、电压是否正常;

  ⑤补偿电容有无异常。

  4、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低压要按支线逐渐停,然后停低压总开关,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开关,然后送分路。停送高压时,必穿戴高压防护用品。

  5、配电室停送电必须严格遵守停送电联系制度,做好停送电记录,停电线路做好标示牌,以防误合闸,发生事故。

  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高压设备安全操作规定。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倒闸制度、工作检查制度。

  七、仪表工安全管理与操作

  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7、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8、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9、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10、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1、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2、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享,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16、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7、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8、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9、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0、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21、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22、一切仪表不经工段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工段负责人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23、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以避免腐蚀。

  24、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

  2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八、电机检修安全操作

  1、遵守电工作业一般安全规定。检修电机、电气设备时,必须首先断开电源。如不能断电工作,应经过申请。

  2、电机与电气拆除送修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应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高压电机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3、检修电机时,拆卸各部分螺钉应用适当的工具,禁止乱敲乱打。

  4、电机通电试验时,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电机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短路试验时,禁止用手把住轴。

  5、在检修时,必须把工件固定好,防止翻倒打伤人。

  6、焊接电器设备和接线头,要防止触电和灼伤人。

  7、调试用的插头、开关、电线应保持绝缘良好。如有破损和裸露部分,应及时更换。不准带负荷用闸刀开关送电或停电。

  8、线圈入炉干燥时,一定要把线圈放在铁架上,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面。

  9、电机、电器检修完工后,要检查是否有错误或不当的地方,在试车时必须注意附近是否有人。

  10、在检修工作中,如中途离去,回来再继续工作时,必须先检查工件和设备是否有变动。

  九、PLC安全管理规章

  1、接到操作工的异常报告,立即赶到;工作服和鞋子要擦干净,在室内交谈不能大声。

  2、进入主控室工作,首先要向操作工了解当时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操作任何开关、按钮、键盘。

  3、每次检修内容、情况都要认真记录,每个月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4、修改程序参数要经领导同意,并详细记录,功能性修改需向生产部申请。

  5、电器元件不能随便用参数不同的元件代替,紧张情况下的临时措施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检修中遵守优先更换元件,离线分析维修元件的原则。

  7、作业后要清理现场一切东西,关好柜门。

  8、不准随便触摸PLC模板,不准带电拉、插模件,遵守先检查外围,再检查PLC的原则。确认外围完好后,方可对PLC进行检查。PLC的维修应由专门人员执行。

  9、PLC出现死机,需查明原因,未明确原因时,切勿盲目重新启动,严禁随意修改各种地址、跳线、屏蔽信号、取消联琐等。

  10、更换模件要特别注意防静电工作。

  11、更换按钮等元件,要认真了解自动化等相关问题,以免造成设备事故。

  12、检修结束后,要有一定的时间监护,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3、编程器不能当个人机使用,不准在机器上操作其他磁盘或装入其他操作系统。

  十、DCS控制系统安全操作

  1总则

  1.1主要内容

  本篇规定了过程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大修的内容。

  2概述

  过程控制系统种类很多,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对装置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的过程控制系统具有许多共性,针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大修制定标准的规程,可以很好地指导系统维护,也可作为系统检修的依据。

  3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3.1日常维护

  按点检规定和点检标准进行点检,并及时填写点检表。

  3.1.1硬件日常维护

  3.1.1.1检查环境条件(温度、湿度)使其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3.1.1.2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使其符合标准。

  3.1.1.3有防小动物危害的措施。

  3.1.1.4保证电缆接头、端子、转接的插件不被碰撞,接触良好。

  3.1.1.5观察系统状态画面及指示灯的状态,确认系统是否正常。

  3.1.1.6检查系统的运转状况。

  3.1.1.7各种过滤网必须定期更换或清洗。

  3.1.1.8周期地做好各设备的清洁工作。

  3.1.1.9系统中的电池要按期更换。

  3.1.1.10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3.1.1.11保证备件的正确存放及条件,备件应存放在防静电的塑料袋中。

  3.1.1.12建立硬设备维护档案。

  3.1.2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

  3.1.2.1键锁开关的钥匙要有专人保管,密码要注意保密。

  3.1.2.2严格按照操作权限执行操作。

  3.1.2.3系统盘、数据库盘和用户盘必须有备份,要有清晰的标记,应放在金属柜中妥善保管。备份至少保证两套,异地存放。应用软件如果用大的变更必须及时备份。同时要建立系统应用软件备份清。

  3.1.2.4系统软件及重要用户软件的修改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3.1.2.5用户软件在线修改,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有监护人员,且要作好记录。软件变更要入档,并通知操作和维护人员。

  3.2故障处理

  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故障处理方案,详细告知工艺人员处理故障时可能出现的情况,让工艺人员密切监视、做好防范措施。处理故障时必须有人监护。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应做好记录。

  3.2.1故障处理的一般程序

  3.2.1.1观察及诊断故障现象

  a)听取工艺人员的反映。

  b)观察故障的现象,观察画面、检查LED状态,听、看设备的运行状态。

  c)调出设备自诊断结果,必要时可对操作站和外部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3.2.1.2分析故障原因

  根据故障现象、自诊断结果,及LED指示,分析判断故障原因,找出故障点。

  3.2.1.3故障处理

  根据判断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检查系统设备接线、电缆、转接插头,必要时更换设备、卡件或软件重装。 处理故障时要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注意采取防静电措施。

  3.2.1.4处理结果观察

  故障排除后,密切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包括指示灯、显示状态,确认系统工作正常后,通知工艺人员恢复正常操作,同时观察一段时间,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4大修

  4.1大修准备

  4.1.1要根据系统运行的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前制定检修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检修工作的时间表。

  4.1.2准备好使用的工器具、测试仪器、材料和备件。

  4.1.3进行系统软件备份。

  4.2大修的内容

  4.2.1彻底的卫生清扫工作

  4.2.1.1对机房做彻底的清洁工作。

  4.2.1.2检查卡件、接线板、接线端子、电缆有无损伤,标记是否完整清晰、缺少,应及时补齐标记。

  4.2.1.3拆下将要清扫的检修部件的接线,小心地按次序拔出卡件。

  4.2.1.4用真空吸尘器吸出操作站内、机柜内各设备上(机架、卡件箱、CRT、接线端子)的灰尘,更换空气过滤网。

  4.2.1.5清除卡件上的灰尘,吸不掉的污物用中性清洗济清洗,清洗后的卡件要依次整齐地放置在干燥通风处。

  4.2.2回装

  所有卡件、部件清洗检修后,检查微动开关设定,跨接线连接情况是否有错,核定无误后再按次序将拆下的卡件部件回装到原来的位置。连好接线,接好电缆,拧紧固定螺钉。

  4.2.3卡件板上的电池,下次大修以前超过有效期的,本次大修要调换。

  4.2.4通电调试及诊断

  4.2.4.1检查卡件插入位置、方向及数量是否正确,电缆接头、接地线连接是否牢固。

  4.2.4.2检查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4.2.4.3按序对全部设备进行通电,测试电压是否正常。

  4.2.4.4进行所有的设备的自诊断。

  4.2.4.5系统软件的恢复。

  4.2.4.6检查系统各显示画面是否正常。

  4.2.4.7按需要对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检查。

  4.2.4.8对冗余部分的动作检查,包括自动备用、手动备用、切换、备用允许/禁止的动作检查。

  4.2.4.9对输入/输出模件的A/D、D/A转换精度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调整。对参与控制和联锁的卡件,要逐点进行精度测试。对指示用的卡件,每卡件按测量点数15%—20%的比例进行抽检。对发现有问题的卡件,应适当扩大抽检的比例。

  4.2.5根据生产需要要做必要的软件修改,组态变更。

  4.2.6在所有硬件功能检查测试结束后,进行系统联校,作好联校记录。

  4.2.7对联锁系统逐回路进行试验,确保动作无误,并得到相关人员的确认。

  4.2.8系统软件、用户软件备份。

  4.2.9做好检修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一、变频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变频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变频调速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变频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2、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3、即使变频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4、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变频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5、本设备不可作为“紧急停车机构”使用。

  6、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7、连接到变频器的供电电源电缆,电动机电缆和控制电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连接,避免由于变频器工作所造成的感性或容性干扰。

  (四)变频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变频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变频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4、禁止用高压绝缘测试设备测试与变频器连接的电缆的绝缘。变频器电磁干扰的保护

  5、柜内所有设备都要可靠接地,与变频器连接的任何控制设备均可靠接地。

  5、控制回路的连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截断电缆的端头时应尽可能整齐,保证未经屏蔽的线段尽可能短。

  6、控制电缆应远离供电电源线,使用单独的走线槽。在必须与电源线交叉时,相互应采取90°直角

  (五)、变频器设置或修改参数

  1、只有经过培训并认证合格的人员方可在操作面板上输入设定值或修改参数。任何时候都应注意遵守说明手册中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给予的警告。

  2、修改参数必须得到授权,要有车间负责人、电气技术人员的监护。

  3、操作人员不得私自启动、停止变频器。

  4、任何没有得到授权的操作人员、不具备资格的人员、非电气工作人员一律禁止操作。

  (六)、变频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其检修工作

  1、定期(三个月)对变频器进行除尘。重点是整流柜、逆变器柜和控制柜,必要时可将整流模块、逆变模块和控制柜内的线路板拆出后进行除尘。变频器下进风口、上出风口是否积尘或因积尘过多而堵塞。变频器因本身散热要求通风量大,故运行一定时间以后,表面积尘十分严重,须定期清洁除尘。

  2、将变频器面板打开,仔细检查交、直流母排有无变形、腐蚀、氧化、母排连接处螺丝有无松脱、各安装固定点处紧固螺丝有无松脱、固定用绝缘片或绝缘柱有无老化开裂或变形。如有应及时更换、重新紧固,对已发生变形的母排须校正后重新安装。

  3、对线路板、母排等除尘后,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涂刷绝缘漆。对已出现局部放电、拉弧的母排须去除毛刺后再进行处理。对已绝缘损坏的绝缘板进行绝缘处理后,紧固并测试绝缘并认为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风扇运行是否正常,必要时需维修或更换。

  5、检查输入侧熔断器。有烧毁及时更换。

  6、检查电容器是否正常,有条件的可对电容容量、漏电流耐压等进行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更换。

  7、对整流、逆变部分的二极管等用万用表进行电气检测。测定其正向、反向电阻值,并制定表格作好记录。看各极间阻值是否正常、同一型号的器件一致性是否良好,必要时更换。

  8、进线侧主接触器和其他辅助接触器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

  9、仔细检查端子排有无老化、松脱,是否存在短路隐形故障,接线是否牢固,各电路板接插头接插是否牢固,进出主电源线连接是否可靠、连接处有无发热氧化现象,接地是否良好。

  10、电抗器有无异常,电气性能是否正常。

  十二、软启动器安全操作

  (一)、操作人员必须通晓和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

  (二)、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资格:

  1、具备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知识、软启动器原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通晓交流电动机工作原理,软启动器使用方法及其机械特性基础知识。

  3、通晓电子技术知识,经培训的合格人员。

  (三)、操作人员对装置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软启动器有关规定方可操作,否则回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的财产损失。

  (1)、输入电源只允许永久性紧固连接,设备必须接地。

  (2)、即使软启动器处于不工作状态,以下端子仍然可能带有危险电压。

  (3)、在电源开关断开以后,必须等待5分钟,使软启动器放电完毕,才允许开始检查、检修操作。

  (4)、接地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必须等于或大于供电电源电缆的截面积。

  2、软启动器运行的环境条件

  (1)、温度、湿度等的符合要求。

  (2)、不允许软启动器掉到地上或遭受突然撞击,不允许安装在有可能经常受到振动的地方。

  (3)、软启动器不得卧式安装(水平位置),安装时要符合间隙要求。

  (四)、电机软启动器安装和接线须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并遵循相应的安装标准和安全规程。在安装和接线之前请详细阅读本使用手。

  (五)、电机软启动器通电时,严禁接线,须在确认断开电源后,才能进行,否则有触电危险。

  (六)、设备在不使用及维修时,必须断开进线空气开关。

  (七)、软启动回路为可控硅元件,严禁用高压欧姆表测量其绝缘电阻。

  (八)、软启动器正常工作时自动输出旁路。

  (九)、软启动器调试时必须接负载(可以小于实际负载)。

  (十)、远程端子禁止有源输入。

  (十一)、主回路必须加快速熔断器。

  (十二)、接线时,三相输入电源务必接在R、S、T端子上,连接电机的输出线接在U、V、W端子上,否则会造成电机软启动器严重损坏。

  (十三)、电机软启动器维修时,请务必先短开电源,确保安全。本手中所述的产品特性以及服务会由于技术发展等原因随时改变,我们保留以后更改的权利。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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