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人员、班组长进行,由生产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2
1、升降机严禁超载及载人使用,必须有专人操作管理。
2、运送货物要摆放均匀,不能过于偏载以防止货物在运行中滑落或倒塌。
3、升降机所有层门必须关门到位,并与电气开关可靠接触,插上锁钩,否则有可能造成电气安全装置不动作,升降机将无法运行。
4、升降机到层作业完毕后,须把层门关到位,便于后者使用。
5、操作工应在目的地楼层操作,便于观看运行状况,不得在其他楼层操作。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升降机有异常声音和不良现象时,应松开按钮并切断电源,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7、非专业人员不得修理升降机,严禁短接各线路和开关以及手动接触器。
8、升降机出现故障时,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人员,不得带病运行。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3
1、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周围的'环境是否有不安全的地方,确认正常,才能进行工作。
2、搞卫生要注意防滑、防跌,高处清扫作业要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3、清擦灯头、插座等电器及设备时,事先要切断电源,要用干布,不得用湿布,并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4、清洁油库、易燃、易爆等场所时,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5、焚毁废纸等垃圾时,应远离禁火区域,并注意风向及周围情况,待残余火种熄灭后方可离开。
6、冲洗厕所、喷洒药水时,要戴好口罩。
7、清扫走廊、通道、楼梯、沟、渠和排水道时应防止碰撞,以免伤人。
8、使用梯子时,应认真检查。梯脚要用橡皮包扎防滑,放置在坚固的支承物上,顶端必须扎牢或梯脚有人扶住,缺挡、损坏、霉蛀的竹梯不准使用,人字梯的拉绳必须牢固。
9、两人以上工作时,应事前互相联系,工作中要互相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4
第一条目的:加强燃气生产、输配、使用、防护及设备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杜绝燃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燃气放散对环境的影响,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区域内所有燃气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职责
1、安全生产部
1.1负责公司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公司煤气防护及空气呼吸器气瓶的充装工作.
1.3负责辖管系统燃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及日常检查。
2、相关单位
负责所辖范围内燃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四条定义
1、燃气:本程序中燃气是指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高炉与转炉混合煤气。
2、切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第五条管理程序及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据GB6222-20xx《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制定本单位相关岗位的作业指导书,根据作业现场煤气浓度和作业危险性对煤气作业进行分级管理。
2、从事燃气生产、回收、输送、使用以及设备设施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煤气危险区(如加压站、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24ppm);从事煤气作业的人员,进入煤气区域需配戴便携式煤气报警仪。
4、各有关燃气生产和使用单位要根据《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制定各自的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相应控制办法;燃气设备/的检修应制定可靠的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检修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5、需在燃气设备、设施区域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检修单位认真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防止燃气中毒、着火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6、各单位要确保煤气设施的完好,防止跑冒泄漏,增加煤气回收量,减少放散和对大气的污染,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7、煤气设施、管道应在其醒目位置标明名称和流向,关键场所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8、各燃气管理单位的空气呼吸器、充填设备、苏生器、固定式燃气报警仪等防护器材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确保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9、炼钢厂、炼铁厂、烧结车间、动力厂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相应条款对燃气的管理进行检查。
10、煤气设施的检修
10.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应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10.2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检测一氧化碳及氧气含量。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
a。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b.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c.不超过100mg/m3(8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
d。在不超过200mg/m3(160ppm)时,入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20分钟。
E。作业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10.3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应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应重新分析,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10.4打开煤气加压机、脱硫、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应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10.5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10.6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应
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b。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c。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5
1. 操作本设备的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了解该设备操作及安全要求,任何未经许可和未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和维修该设备。
2. 在操作和维修、保养钻机时,不管在正常和非正常条件下,人员的安全始终应放在第一位。
3. 本安全要求不可能涵盖所有情况,因此,任何操作、维修、保养及在机器旁的人员均应有正常的判断能力和预见能力及正常的理智。
4. 操作该设备人员应熟知与掌握该操作要求及操作要领,应按国家规定穿着安全劳动用品。
5. 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发热的部件。
6. 要定期检查蓄能器,保证蓄能器为完好状态。在维修蓄能器前必须先排气。在蓄能器开盖前,必须保证其内部没有压力。蓄能器只能充氮气,且充气压力≤1.5MPa。绝对不能充氧气,氧/油混合物极易爆炸。
7. 操作人员一定要在设备驾驶台上操作设备行走。
8. 钻机在工作前,要确保周围无妨碍安全的障碍物及无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9. 设备行驶前,所有妨碍安全的运动件,应收回至原位。
10. 在不平的路段上行驶和定位是,要确保钻机的稳定性。不得超负荷工作,行走时不应急停、急加速,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倾翻。
11. 在钻机钻孔时操作人员要注意远离运动部件,保持安全距离。
12. 发动机排出的废气,对人体是有害的,因此钻机工作的'地方,必须通风良好。在狭小和封闭的环境中操作钻机,必须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
13. 必须定期对设备机械部分、液压装置、液压管道等,进行维护保养,严格保持液压系统油源干净,定期予以清理与更换。
14. 本钻机液压系统的安全溢流阀、压力阀不得随意调整,不得超过原设定压力工作,否则可能造成液压元件和动力头损坏。
15. 行走时,柴油发动机允许速度应≤2200rpm。除行走外,其他机构工作,特别是动力头旋转和冲击工作时,柴油发动机允许速度应≤1800rpm,动力头旋转和冲击工作时柴油发动机不允许超速,否则会造成动力头损坏。
16. 到动力头旋转和冲击液压回路上的两个溢流节流阀压力、流量出厂已设定好,不得随意调大,否则会造成动力头损坏。
17. 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发现设备有磨损零件,应即时予以更换。
18. 在悬崖、凹坑及陡坡边行走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防钻机倾翻和碰撞。
19. 在高压电线附近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20. 液压管道应定期检查,软管应避免折弯使用,避免尖锐物体损伤软管。液压软管损坏和老化后必须更换,并保证原耐压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6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
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7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8
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上岗前穿戴好劳保护品。
2.打扫环境卫生和清除垃圾杂物时要时刻注意机车车列的动态,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防止滑倒摔伤。多人清理较重的障碍物要呼唤和用力一致。
3.冲洗地面卫生和浇灌草坪时,不得用力硬拉橡胶管,以免滑跌摔伤。
4.粉刷墙壁和使用扶梯时,梯脚要放稳。使用“人”字梯时,梯脚用绳子扣牢,有人扶住,确保安全。
5.擦窗时,思想集中,站稳抓牢。登高擦窗时,要扎牢安全带。
6.进入生产区域工作时要带好安全帽,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和生产作业现场的.动态。
7.不准湿手动用一切电器和设备开关,以防触电。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9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3、在作业前对使用的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确认完好无损方可使用。
4、挖土方、扒料或搬装石膏等作业,应从上而下进行作业,禁止采用挖底脚,从堆底搬动的作业方法。
5、料位、堆位较高时,应根据高度大小进行分阶梯作业,每个阶梯要有一定宽度的站脚处。
6、挖土方应视土壤性质和挖掘深度,设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靠近建筑物时,应视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在料库或车间作业时,应距转动设备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跨越皮带输送机、严禁搬动设备开关按钮、截门。
8、装车或搬运作业时必须将物料放置均衡,捆扎牢固。
9、用卷扬机吊蓝吊运物料时,严禁在吊钩、吊蓝下作业或站立。
10、用卷扬机吊蓝吊运物料作业,当吊蓝提到上端,必须将档杠、档板垫好后方可站在吊蓝上搬取物料。
11、搬装石膏、块石时应搬拿牢靠,遇有大块要砸碎破小后再行搬装。
12、装卸氧气瓶、乙炔瓶、窑砖等易燃、易爆或怕碰、怕摔物料时,应分类运送、轻装轻卸,严禁滚动、摔碰。
13、搬运氧气瓶、乙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严禁吸烟。
14、两人以上共同搬运物料时,应用力均匀,互相照应。
15、普工与起重工、焊工等技术工种配合作业时,要听从指挥,按各专业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
16、进行铲、凿等有飞溅的`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两人作业打锤与持钎人要对角站立,打锤人禁止戴手套。
17、用非机动车拉运长、大设备物品要捆扎牢靠,易散落的物料不要装得过满。
18、用手推车拉物料上下坡时,应视坡度选择推拉方式,并采取防止下滑措施。
19、往地板搬运物料时,必须按设计荷载进行堆放,禁止超载堆放。
20、随机动车装卸作业时,载物超出车箱栏板的货车、拉运重物的货车挂车或翻斗车、拖拉机等无乘人位置的车辆,不准乘坐。
21、下水道清淤,必须打开两处以上的沟盖板,有条件应对沟内气体进行检测;如不进行检测必须等沟内充分通风后方可下沟作业。
22、进行下水道、电缆沟、地坑清淤工作时,以及防冻明火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发现有晕倒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在沟内作业人员如有不适感觉要立即上到沟外。
23、警卫、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经常巡视,夜间禁止睡觉,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发现盗警、火警要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24、清扫地面卫生时,不允许产生二次扬尘,严禁在道路和通道堆放垃圾杂物。
25、严禁擦拭运转中的设备。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0
(1) 停工条件检查确认
在装置停工前,利用检查分析表对停工条件进行检查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停工条件确认表,对其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只有当所有的内容都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停工操作,避免由于条件不具备而盲目停工带来的风险。必须强调的是检查标准在此应为具体的、可以操作的,以后各状态确认表中的确认标准有相同要求。
企业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和部门的联系。
(2) 装置停车安全措施
停车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按照停车方案确定的时间、停车步骤、工艺变化幅度,以及确认的停车操作顺序图表,有秩序地进行。
装置停车时,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变化,劳动强度大,精神紧张。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停车时必须按确定的方案进行,同时注意:
① 把握好降温降量速度。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骤变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而发生着火爆炸或中毒。
②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③ 开关阀门的操作要缓慢。开阀门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开蒸汽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火击。
④ 停炉操作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规定的降温曲线进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对炉膛降温的均匀性。火嘴未全部熄灭或炉膛温度很高时,不得进行排空和低点排凝,以免可燃气体飘进炉膛引起爆炸。
⑤ 高温真空设备的停车,必须先破真空,待设备内介质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方可与大气相通,以防空气进入引发燃爆。
⑥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⑦ 装置停车时,设备、管道内的液体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送出装置。可燃、有毒气体应排至火炬烧掉。对残存物料的排放,应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就地排放或排入下水道中。
⑧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⑨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⑩ 装置停车时,所有的'机、泵、设备、管线中的物料要处理干净,各种油品、液化石油气、有毒和腐蚀性介质严禁就地排放,以免污染环境或发生事故。因为易燃、可燃液体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一般闪点低、气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明火使其燃烧或爆炸,而易燃液体在常温条件下,即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危险性很大。
可燃、有毒物料应排至火炬烧掉,对残留物料排放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停车操作期间,装置周围应杜绝一切火源。
(3) 吹扫与置换
石油化工设备、管线的抽净、吹扫、排空作业的好坏,是关系到检修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和人身、设备安全的重要条件之一。当吹扫仍不能彻底清除物料时,则需进行蒸汽吹扫或用氮气等情性气体置换。
吹扫作业注意事项:
① 吹扫时要注意选择吹扫介质。炼油装置的瓦斯线、高温管线以及闪点低于130℃的油管线和装置内物料爆炸下限低的设备、管线,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空气容易与这类物料混合达到爆炸性混合物,吹扫过程中易产生静电火花或其他明火,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② 吹扫时阀门开度应小(一般为2扣)。稍停片刻,使吹扫介质少量通过,注意观察畅通情况。采用蒸汽作为吹扫介质时,有时需用胶皮软管,胶皮软管要绑牢,同时要检查胶皮软管承受压力情况,禁止这类临时性吹扫作业使用的胶管用于中压蒸汽。
③ 设有流量计的管线,为防止吹扫蒸汽流速过大及管内带有铁渣、锈、垢,损坏计量仪表内部构件,一般经由副线吹扫。
④ 机泵出口管线上的压力表阀门要全部关闭,防止吹扫时发生水击把压力表震坏。压缩机系统倒空置换原则,以低压到中压再到高压的次序进行,先倒净一段,如未达到目的而压力不足时,可由二、三段补压倒空,然后依次倒空,最后将高压气体排入火炬。
⑤ 管壳式换热器、冷凝器在用蒸汽吹扫时,必须分段处理,并要放空泄压,防止液体气化,造成设备超压损坏。
⑥ 对于油类系统管线,应先吹扫重质油管线,然后吹扫轻质油管线。吹扫顺序为:
渣油→蜡油→柴油→汽油→瓦斯
⑦装置管线物料吹扫前,岗位之间应加强联系,防止憋压、冒顶等事故发生。吹扫时,要按系统逐次进行,再把所有管线(包括支路)都吹扫到,不能留有死角。吹扫完应先关闭吹扫管线阀门,后停汽,防止被吹扫介质倒流。
⑧ 精馏塔系统倒空吹扫,应先从塔顶回流罐、回流泵倒液、关阀,然后倒塔釜、再沸器、中间再沸器液体,保持塔压一段时间,待盘板积存的液体全都流静后,由塔釜再次倒空放压。塔、容器及冷换设备吹扫之后,还要通过蒸汽在最低点排空,直到蒸汽中不带油为止,最后停汽,打开低点放空阀排空,要保证设备打开后无油、无瓦斯,确保检修动火安全。
⑨ 对低温装置,考虑到复工开车系统内对露点指标控制很严格,所以不采用蒸汽吹扫,而要有氮气分片集中吹扫,最好用干燥后的氮气进行吹扫置换。
⑩吹扫介质压力不能过低,以防止被吹扫介质倒流至氮气管网,影响全局。吹扫采用本装置自产蒸汽,应首先检查蒸汽中是否带油。装置内油、汽、水等有互窜的可能,一且发现互窜,蒸汽就不能用来灭火或吹扫。
一般说来,较大的设备和容器在物料退出后,都应进行蒸煮水洗,如炼化厂塔、容器、油品储罐等。乙烯装置、分离区脱丙烷塔、脱丁烷塔,由于物料中含有较高的双烯烃、炔烃,塔釜、再沸器提馏段物料极易聚合,并且有重烃类难挥发油,最好也采用蒸煮方法。蒸煮前必须采取防烫措施。处理时间视设备容积的大小、附着易燃、有毒介质残渣或油垢多少、清除难易、通风换气快慢而定,通常为8 h~24h。
(4)抽加盲板
石油化工装置之间、装置与储罐之间、厂际之间,有许多管线相互连通输送物料、因此生产装置停车检修,在装置退料进行蒸煮水洗置换后,需要加盲板以切断物料可能窜进检修装置。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1
说 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3、施工现场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组织项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4、严格控制劳务分包单位进场的审查工作,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设备进行严格审查;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每月组织本项目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8、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9、项目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营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并参与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3、具体组织项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节、节假日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7、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8、定期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9、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组织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0、组织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1、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分工,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
13、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有关人员。
(四)、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3、组织编制相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4、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6、组织辨识本工程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对风险较大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7、组织人员进行季节性施工的检查,工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及安全例会的召开。
8、制定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9、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并组织交底活动;
10、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危险源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11、选择或编写安全教育材料,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安全管理任务和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12、组织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安排演练,并对预案进行持续改进。
(五)、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制度并遵照执行。
2、积极参与策划与编制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组织并参与安全教育,宣传有关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规。
4、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6、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作业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配合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材料部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六)、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质和设备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质和设备的验收取证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或破损者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2、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现象;
3、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电器等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工作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5、在作业中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随时注意作业条件的变化,保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警示标志;
7、做好工作台帐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要讲清楚有关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8、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经过;
9、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八)、附则
1、本责任制未包括的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未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者将按渎职论处。
4、对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5、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制度:
1、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项目部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勾。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
(二)、安全奖励
1、发现他人“三违”并及时劝阻制止,避免可能发生事故者,给予一次性嘉奖100~200元。
2、全年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日常安全管理达标的单位发放年终安全奖: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安全员奖励20xx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三)、安全处罚
1、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驾驶证擅自驾车的;
(3)班前(八小时内)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业赤膊的;
(5)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6)发现他人违章未及时制止的;
(7)有其他违章行为的。
2、现场有如下隐患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项目经理500~1000元的罚款。
(1)电器设备、机具电线乱拉乱接、缺保护装置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卫生差
(3) “洞口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4)井字架、地龙绳、缆风绳无警示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下方未设安全网
(6)氧气、乙炔气瓶未按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
(7)危险作业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无防坠落措施
(8)立、拆模板时无安全防护措施
(9)吊装作业钢丝绳、吊钩已达报废或保险装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悬梯缺档、断档或未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11)组合机具混用,施工机械无保险装置
(12)新工人、新岗位、换岗等无安全教育,教育无台帐的
(13)有其他安全隐患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整改的
3、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的给予200元的罚款。
4、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给予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200元的罚款。
5、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后决定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6、行为恶劣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1)日常检查:
①工程项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到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2)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技术人员实施。
(3)综合性检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暑、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4)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8)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5、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安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2
安全标准化评审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核心要求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生产设备设施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作业安全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重大危险源监控
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应急救援
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3
一、总则
1.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2.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2.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2.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2.2.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2.2.4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2.2.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2.2.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2.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2.2.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部批准;
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2.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2.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2.2.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2.2.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2.2.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2.2.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2.2.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2.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2.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2.5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2.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2.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2.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2.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2.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暑、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塔、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进入受限空间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四、作业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进入有限空间施工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根据危险设各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藤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看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8、有限空间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进入有限空间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
9、在易爆易燃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器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器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的容器内作业应不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11、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焊、气割,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现场要配备一定的护具、灭火器、安全绳等;要掌握紧急情况下外出的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操作或休息,一旦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服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下盲目进入抢救,并且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2、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性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13、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后方可封闭设备。
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2、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员分别签名后,《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员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或检修人留存。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4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公司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和考核小组,公司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
二、操作规程依据标准
公司所有上岗人员均以20xx年12月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学习使用标准,原操作规程与本操作规程有抵触者,以此操作规程为准。
三、各工种学习内容
结合我公司实际,立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6个专业,93个岗位工种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公司员工人人力求弄懂、学通、学会、学精。
四、学习上岗要求
1、公司干部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周星期一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本单位技术员主持,公司考核小组派人参加负责监督考核,对不参加学习者一律停止工作,补课学习,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新招员工必须到公司培训中心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待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4、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到培训中心重新参加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操作规程的落实考核
1、安全科对不按时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及时进行补习。
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10元。
3、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三违”论处。
4、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制度15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定义:本制度所称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全规程),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要点或注意事项,以及各工序、岗位安全作业类要求。
4、职责
使用部门负责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设备部门负责生产用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行政部门负责公共设备安全规程制定、修改、颁发、培训和督导
技术部门负责安全规程技术类审核
安全办负责安全规程格式制定、规程审核、登记、督查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规程批准
5、程序
生产部门须按岗位、工序、设备设施制订安全规程,规程须结合设备状况,操作情况,满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实际操作。
安全规程编制遵循实际操作顺序,简洁明了,便于新员工学习,同时安全要求于步骤后列出,安全要求须言简意赅,切中要点。
安全规程草稿修订完成后,须组织相应作业人员进行讨论评议,充分听取作业人员意见进行修改。
安全规程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的`,须交由相应设备工程技术评审。
安全规程经本部门。技术部门审核后,交由安全办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编号并登记。
安全规程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颁发
安全规程生效后部门须组织规程涉及人员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以保证所有人员熟知规程内容。
安全规程须分发给各相关人员,并签收存档。
安全规程须用文件袋装好后,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处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更换。
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安全规程修订,按以上程序进行,并在借鉴旧版内容和相关事故案例的基础上完成,新版生产后,须回收旧版废弃处理,防止作业人员沿用旧版引发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发、存盘、培训须遵守相应管理制度。
安全办对各部门安全规程培训、分发、张贴、执行、换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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