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9 14:18:22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第二人民医院,本院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科室为本科室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科室。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院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科室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一)锅炉爆炸事故;(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科室为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保卫科、总务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或设备科。所有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科室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中心供氧室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科室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科室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锅炉房、供应室、手术室、中心供氧室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

  第十三条各使用科室应根据本科室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四条各使用科室应定期组织本科室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五条使用科室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科室应当及时报告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科室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科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应按照本科室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科室救援。

  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2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列》,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督促各部门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四、熟悉档案管理情况,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五、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工作。

  六、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七、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4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求,按核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给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答应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答应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核准的体式格局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会合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关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关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起原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核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核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利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利用后付款的体式格局采购医疗设备。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5

  设备调拨制度

  一、设备有价或无价向外调拨时,必须履行设备调拨手续,并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向外调拨。

  二、调拨设备必须保证医疗业务正常工作,按设备价格,年限和数量等核算计价。

  三、院内设备调拨手续有设备调出部门先提出设备调出理由,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由设备调入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拨。

  四、院外设备调拨手续,由设备调出部门提出设备调拨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被调拨设备在本院确实已经无法使用,但调拨院外确实有使用价值,报请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有偿调拨。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维修主管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

  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

  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根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须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根据医院情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医疗设备科急救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一、编制目的:根据卫生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医疗物资安全供给,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1)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分管院长

  副组长:设备科科长

  成 员:设备科全体工作人员,分为管理组、采购供应组、维修组。组长不在的情况下由副组长现场指挥

  (2)组长负责制定本科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本科应急工作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应急情况。

  (3)各组成员及职责

  I管理组负责应急医疗设备的等级、验收、外修、建账、建档、报废、培训、使用安全、付款及医疗不良事件的上报。

  II采购供应组负责应急物资招标采购、验收、保管、下送、更新,确保供应商供货渠道畅通,协调医院内部医疗物资的调配。

  III维修组负责应急医疗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三、应急响应: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有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与组长及总值班联系。

  四、应急结果:应急结束后,各组总结经验,报设备科长汇总后起草文字材料上报主管院长。

  医疗设备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每周一次在设备科进行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

  2、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职业业务,并对设备科各项业务做到基本了解。

  3、对医院举办的各种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4、年终对全科室工作人员政治思想及业务技能进行总结评定,不合格者离岗学习。

  5、查询投标企业相关证件及不良记录制度

  6、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责任上网查询各种信息。

  7、每次招标前必须与医院纪检、审计部门审核投标企业的各种资质。

  8、对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生产厂家、经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两年之内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参加医院各种形式的招标。

  9、医疗设备科招标组组长负责收集社会及临床科室反映的情况,及时向设备科长报告,设备科长并逐级上报主管院长、院长及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不良记录档案。

  10、落实“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措施

  11、在招标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尊重价值规律,遵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12、临床科室有义务调研在本学科内医疗器械发展动态,写出器械考察调研报告、申请计划,最少报3家以上的厂家,如属独家产品,要写出相关情况。

  13、设备科招标小组在接到科室申购计划和调研报告后,应认真做好前期调研、考察工作,上网查询相关的各种证件,将不同价格、不同档次的器械分类。

  14、招标时,评委有义务对医疗器械性价比做出评审结果。

  治理医疗器械行业不正之风的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卫生部门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招标组成员按医院的规定,履行好招标的各项程序。

  一经发现有收取回扣并与商家有不正当来往情况的,上报医院处理。

  3、维修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本人职责,不准怠慢。合理购买零配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不准上班时间干私活,违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上报医院处理。

  4、管理人员要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保证临床一线正常工作,要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拿红包、后口,违者上报医院处理。

  5、医院支部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负责监督全科的工作作风,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认真做好每个月的调查问卷工作。

  6、各科工作人员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形式,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风及医德医风教育,警钟长鸣。

  7、全体工作人员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勇于揭发不良行为,行成良好的正气氛围,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为临床一线保驾护航。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各科室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医疗设备维修组,一般小型设备由科室直接送维修组修,大型医疗设备由维修员到科室修理。

  二、维修人员按照设备类别分工协作,严格执行责任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一般故障一天修好,当天不能修好的应及时向使用科室解释说明。一周不能修好的要报告设备科科长,组织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

  三、设备维修要进行维修纪录,贵重医疗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

  四、维修员进行查房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般科室四周一次,重点科室一周一次或一周两次。

  五、各科室需对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科进行处理。

  六、对有关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设备科审批,大的技术改造须由使用科室和设备科共同确认并报院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七、医疗设备如需更换价格较高的零配件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相关领导审批。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6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7

  一、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

  五、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科室周检、医院设备科管理人员月检的两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六、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七、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八、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九、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十、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8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9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事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后,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臵。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刻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设备科协助,严禁使用和运转带故障和超负荷的仪器,仪器损坏需维修者,可按照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动者,将修理单送去,由设备科维修人员验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制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部及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研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经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小纠纷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8、仪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单位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核定使用操作的科室。

  9、各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走和修理。

  10、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11、各种仪器的维修手册等资料,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各科需要时,可办理借阅手续,设备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12、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值守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0

  1、全院各科医疗设备统一由设备科管理。

  2、医疗设备购置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效益预测、设备使用条件、安装设备的房屋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3、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安装、保养、维修、报废等资料。

  4、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保证医疗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避免闲置、积压、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

  5、加强科室设备的管理,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各科室对医疗设备必须建立保养、维护制度,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定期核对、反馈信息。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7、各科室使用的仪器一经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有关人员,以确保人机安全。

  8、保持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完整无缺,破损失灵部件凡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9、大型精密仪器要制订定期保养和检测制度,计量仪器、压力容器要定期检测,持证使用。

  10、各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往外地维修。

  1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并及时告知设备科。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 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 限度地减少特种 设备事故造成的 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 的发展,根据《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 合本院 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第二人民医院,本院区域内特种 设备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 程序和 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科室为 本科室特种 设备事故 抢险救援科室。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 设备事故,是指在本院区域内使用特种 设备 的科室 突然发生() 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 财 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一锅炉爆炸事;()();

  故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 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 及 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 合作的原 则。

  第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科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 设备事故防范和 应急处理 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 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 备事故 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 进 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 职责

  第六条 成立特种 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副院长 任副组长,;成员科室为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保卫科、总务 科领导 小组下设办 公室,办公室设在24总务科或设备科。所有成员 必须保证 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 科室对特; ()种设备事故现场应 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 扩大二核实现 场人员伤亡和

  ; ()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 救援工作及事故 应急处理的进展 情况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 各有关部 门和特种设备使用科 室的现; ()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 救援工作。

  第九条 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 施具体 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 预防 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中心供氧室等特种设备 的使用科室,应当根据本 规 定和本科室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的特种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 小组办 公室。

  ()第十一条 特种 设备使用科室事故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本科室的特 种设; ()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 过程中出 现的,可引发事故 的故障; ()类型、征兆、应对 措施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 挥的组织机构管 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 人在处理事故 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 设 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锅炉房、供应室、手术室、中心供氧室 等科室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 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 设备均列入危 险监控设备范 围。

  第十三条 各使用科室 应根据本科室 设备 的特点和 应急救援方案的 规定,配 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四条 各使用科室 应定期 组织本科室的事故 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 和应急演习。

  第十五条 使用科室 应定期 对特种设备进 行日常性 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 检查 ,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 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 出现故障或者发生 异常情况后,使用科室 应当及时报告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

  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 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应当立即做到:一按本科室 应急 救援预; ()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二严 格保护事故现; ()()场三同时向总务科、保卫科、设备 科等有关部 门报告。 四各 成员科室在接到事故 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 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 应急 处理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科室的设备操作人员、维 修人员、主管、 分管领导应 按照本科室的事故 应急救援方案采取 积极有效的 抢救措施。事故科 室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 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 职守。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 事故发生后,由院特种设备 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 使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 行本预案。当 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 组长负责组织 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 应 由特种 设备使用科室救援。

  第二十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 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配合的 应积极支持、 配合并 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 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 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 人员的指 导下进行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2

  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科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院设备科定期检查指导,做到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院设备科,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设备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院设备科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院主管领导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使用。

  5、各科室设备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设备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院设备科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设备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

  8、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院设备科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院设备科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3

一、医疗设备购置论证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购置的医疗设备经济、安全、可靠,在生成计划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与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行性论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项目论证和技术评价。

  (二)适应范围全院医疗设备的采购。

  (三)工作要求

  1)项目论证:是在编制计划过程中的主要环节,是对医疗设备购买进行初步的讨论,一般不涉及具体型号、技术指标的深入研究。为了做好项目论证工作,各部门在上报购置申请表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2)社会效益分析:包括本单位和本地区现有同类医疗设备运行情况,申购医疗设备应对医院现有的诊断和治疗水平有实质性的提高,并在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对提高诊断水平,完成科研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应避免重复和低水平投资。

  3)经济效益分析:对申购医疗设备的运行成本应进行详细分折,包括医疗设备的折旧费用、维修费用、日常耗品(如试剂、易损件、水、电等)成本、人工费等。从使用效率分析、预测其检查人次。用标准收费乘于年人次数就是医疗设备的毛收入,去除运行成本是医疗设备的年收益。评价购置后能否充分使用,发挥应有作用。

  4)技术可行性: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要求;对使用科室技术人员配备是否具备技术要求,通过技术培训能否掌握机器医疗设备的操作,对于大型医疗设备根据规定应配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上岗证》等。对医疗设备维修也要进行论证,有否维修技术力量保证某些医疗设备。

  5)安装条件:要论证是否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场地面积层高、承重能力及特殊的防护要求等,使用环境能否达到医疗设备的技术要求条件,配套条件,如水、电、汽供应、屏蔽防潮等条件是否具备,有无排污、防放射线等环保问题,如何解决等等。

  6)技术评价:

  A)技术先进性:是对计划购置的医疗设备的设计原理,各项功能指标达到的先进程度的评价,是国际先进还是国际一般水平,是国内先进水平还是一般水平。

  B)医疗设备可靠性:主要是指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也就是在医疗设备的规定使用时间内能保证正常使用,能确保其各项功能技术指标和安全指标都能符合标准要求,是否通过了国际国内的质量论证及许可,有关证件是否齐全等等。

  C)可维护性:可维护性主要是指厂方能否提供维修资料、长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零配件及消耗品供应等。

  D)医疗设备选型:选型是对计划购置医疗设备的各家厂商的医疗设备产品进行评价,评价其同类仪器在其它单位使用状况,功能利用情况,并对不同厂家同类产品性能进行比较;其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如何,近几年内是否会有重大更新改进,该厂家的竞争力如何;根据其功能配套及生产国,看其价格是否合理等。选型至少应在三家以上,保证采购招标程序的要求。

  E)安全防护:有的医疗设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会对环境、操作人员和病人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如化学污染、放射线、电磁波、电子仪器绝缘性、漏电流等问题,都应进行评价。

  节能性:对医疗设备的节能性应当作出评价,如水、电能、燃料、制冷剂的消耗水平,各种试剂的用量,保证节能性的途径如何等。

  配套性:对于医疗设备的配套问题,在进行评价时,要重点讨论。如果只是注意对主机的评价忽视配套医疗设备及配件的问题,会直接影响主机的使用。如打印医疗设备、原有医疗设备联机共享等。

  二、医疗设备更新制度

  1.实行有效可行的医疗设备更新制度,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措施。

  2.医疗设备更新年限,可根据其性能、耐用度、质量情况、使用频率来确定。

  3.医疗设备的暂定更新年限:电子及光学仪器类为8年以上,医用电器及机械类为10年以上,放射性医疗设备及其它耐用医疗设备为15年以上,纤维内窥镜为5000人次以上。

  4.器材供应部负责对全院各科室贵重医疗设备建档管理,记载机器的购进、安装时间、保修时间、使用时间、故障及维修保养情况,为该医疗设备的更新积累资料依据。

  5.各科室要及时的填写机器使用及维修记录、器材供应部维修人员要定期检查机器使用操作情况,填写维修记录。

  6.有下列情况医疗设备可申请更新:

  1)已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且无修复使用价值的仪器医疗设备。

  2)结构陈旧、性能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医疗设备。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易修复改装者。

  4)严重浪费能源、造成严重危害、因事故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的仪器和医疗设备。

  5)由于新技术、新医疗设备的出现,更新医疗设备可给医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技术效益者。

  7.仪器医疗设备淘汰、报废,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设备淘汰、报废申请单、送交器材供应部加注意见后上报院长审批。

  三、医疗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使用。

  2.建立医疗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本,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故障及报修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医疗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医疗设备台帐、各台医疗设备的配件管理、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警示牌,以防他人误用。同时向器材供应部报修,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完成,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医疗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医疗设备及周边环境的清洁。重要医疗设备应做好开机时医疗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臵,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医疗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

  时报告器材供应部,通知医管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医疗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医疗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器材供应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医疗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万元以上贵重仪器应有专人使用保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使用人员应认真填写机器使用情况记录。

  2.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应由科室使用人员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每天开机前应先检查前一天机器使用情况记录,确保机器工作正常时再按操作规程开机。

  2)机器表面不得放置任何无关物品。

  3)每天下班前需按正常程序关机,并擦拭机器表面易被污染部件,保持机器外观干净,摆放整齐,做好当天机器运行情况记录。

  4)使用人员应每周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除尘和简单的测试保养,看机器是否运行正常,并对机器的各项功能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3.器材供应部维修人员每月定期对所负责科室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

  1)对科室使用人员的医疗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督促科室使用人员认真填写。

  2)通电试机,查看医疗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异常。重点检查医疗设备的绝缘程度,机械固定情况,检查各机械件有无松脱或磨损现象,是否有渗漏液体,同时检查医疗设备使用环境,主要指温度、湿度、环境卫生等等。

  3)对医疗设备做更深层技术维护,检查医疗设备各参数是否正常,做好预防维护记录;找出医疗设备潜在故障,提醒科室使用人员注意事项,必要情况下建议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预购备件。

  4)认真填写《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单》,并由科室医疗设备负责人签字。

  4.属国家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仪器由计量部门定期鉴定,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改意见。

  5.器材供应部及各临床科室之间相互监督,有权对不尽职责的使用人员或医疗设备维修人员进行通告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处罚;对医疗设备保养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五、医疗设备安全保管制度

  1.全院各精密、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工作室内严禁存放潮湿、腐蚀性物品和食物,严禁吸烟、用餐,雨、雪、雾、风天禁止开窗,禁止将雨具带入室内。

  2.精密仪器恒温室,应紧闭门窗,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确保工作室内环境的安静。工作室内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3.非本室工作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工作室,更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4.仪器操作完毕及下班离开工作室应认真检查仪器的电源、水源、气源是否关闭。

  5.仪器上不得存放物品。

  6.工作室内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臵及器材。

  7.发现偷窃和重大仪器医疗设备事故,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8.各精密、贵重仪器工作室应建立清洁卫生值日制度,卫生值日员可由本室内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负责室内公共卫生以及监督各工作岗位的清洁卫生。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各工作室应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蛛网,玻璃窗明亮,地面干净,工作器具、资料存放整齐。

  10.仪器用完毕要用软布或规定的擦拭纸擦拭干净,有防尘罩的应及时盖住仪器。

  六、医疗设备交接班及运行维护登记制度

  1.多班制、一机多人操作的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医疗设备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完成交接手续后应在记录本(如没有专门设置交接班记录本可使用医疗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本)上签字。

  2.交接人在本班下班前,完成日常作业后,应将本班医疗设备运转情况,故障检修情况填入“交接班记录本”,并向接班人当面交待。如接班人因故未到,可将交接班记录送交上级领导签字。

  3.一班制操作的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医疗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医疗设备发生异常时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进行维修,同时记录故障状况及时间,待医疗设备修复后,注明故障原因及解决办法及维修结果。

  4.接班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十分钟到达交接班地点,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医疗设备,办理交接班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将情况报告上一级领导。

  5.如因交接不清,医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值班领导应根据医疗设备操作人员的反映,证实记录内容属实后方可接班,发现异常或重大问题应有记录。

  7.科室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每日必须查看此交接班记录本,了解情况并及时联系处理。

  8.器材供应部每月在医疗设备大巡查时抽查交接班记录的执行情况,并填写巡检记录。

  9.交接班记录本不准撕毁,丢失。用完后向科室负责人交旧换新。

  七、医疗设备使用人员岗位考核与再培训制度

  1.新引进医疗设备特别是贵重精密仪器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熟悉操作、考核合格在规定的医疗设备培训登记表上签字后才能正式上岗操作使用仪器医疗设备。未通过培训的不得操作医疗设备。

  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学习途径:

  1)生产厂家培训学习;

  2)到已有同类医疗设备的.兄弟单位学习;

  3)向已参加过培训的科室人员学习;

  4)向验收维修人员学习;

  5)仔细阅读说明书自学。

  3.医疗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在熟悉操作后,必须及时制定出操作规程和安全维护保养制度,每台装备均应配有医疗设备维护记录本,并按时记录。

  4.贵重医疗设备要求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因工作需要必须移交他人操作时,应该由原操作人员负责教会使用并移交操作规程和安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否则后果由原操作人员负责。

  5.医疗设备专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医疗设备使用者执行操作规程情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操作仪器医疗设备。

  6.未经培训擅自操作仪器医疗设备或有章不循造成仪器医疗设备故障或医疗事故者,责任自负,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使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一季度考核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进行考核)组织对本科室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医疗设备操作再培训与考核,认真填写再培训记录(注明培训人、受培训的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

  8.培训记录与考核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使用科室存档,另一份交器材

  供应部登记存档。

  八、医疗设备、物资临床使用安全监测小组工作职责

  1.协助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医疗设备、物资进行日常管理,知晓本科室治疗、诊断、急救等各类医疗设备的数量及运行状况。

  2.协助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各类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再培训,并按照规定组织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3.对本科室新安装医疗设备,组织医疗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制定医疗设备操作规范与流程,4.知会医院各项应急管理预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本科室人员参加定期应急演练。

  5.对本科室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医疗设备等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进行监测与报告。

  6.对本科室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及不良事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报告;

  7.对本科室计量器具临床使用安全进行监测与管理

  8.对本科室用于急救、生命支持系统医疗设备进行应急调配管理

  9.对医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与本科室有关的整改通知进行组织实施并监督。

  九、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管理制度

  1.科室医疗设备质控小组负责对医疗设备的临床使用安全进行监测管理。

  2.科室医疗设备质控小组针对本科室医疗设备建立相应医疗设备的安全监测管理指标,并根据此指标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自查,作相应记录。

  3.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管理范围包括:

  1)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2)质量事故:是指医疗器械质量不符合注册产品标准等规定造成的事故。

  3)计量器具的安全监测

  4)设备操作人员岗位培训与考核

  5)其他可能引起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的不安全因素

  4.科室发现医疗设备不良事件及质量事故后应按我院《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与《医疗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发生不良事件及质量事故,科室医疗设备安全监测小组应进行事件分析,并进行记录,及时上报器材供应部。

  6.科室医疗设备安全监测小组应定期组织学习,并有学习记录。

  十、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大型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科室负责人和安全监测员的领导和指挥,如发现问题,应先按照应急处理办法进行操作,待医疗设备与患者身体完全脱离并记录相关报错信息后及时向安全监测员汇报故障情况,由医疗设备管理员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向器材供应部报修。

  3.操作人员必须知会本科室医疗设备日常管理制度和医疗设备交接班及运行维护登记制度等各项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医疗设备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十一、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及特种医疗设备应急保障及调配细则

  (一)呼吸机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呼吸机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呼吸机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察生命体征。

  2.在使用呼吸机过程中,随时观察呼吸机的动态变化,保持管道畅通,氧气充足。如遇呼吸机出现紧急情况,如意外停电、医疗设备故障、氧气压力不足、气管切开套管或气管插管脱出等,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呼吸机的安全。

  3.器材供应部应定期检查呼吸机状况,确保医疗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带有蓄电池的呼吸机,平时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处于饱和状态,以保证在应急情况能够正常运行。

  4.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呼吸机,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迅速将简易呼吸囊与患者人工气道相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调整患者的呼吸,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给予氧气吸入。

  5.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6.主管护师判断呼吸机故障的原因,并协助更换呼吸机(白天通知治疗班),如没有备用呼吸机请总值班协调解决。

  7.故障的呼吸机挂上“仪器故障牌”,做好交接班。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维修。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三、处理程序:

  呼吸机故障→评估病人→使用简易呼吸器→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二)监护仪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监护仪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监护仪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察生命体征。

  2.在使用监护仪过程中,随时观察监护仪的动态变化,确保体征参数正常。如遇监护仪出现紧急情况,如意外停电、参数报警、医疗设备故障等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监护仪的安全。

  3.器材供应部应定期检查监护仪状况,确保医疗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4.监护仪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监护仪,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

  5.故障的监护仪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维修。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如需更换监护仪,且本科室无科更换监护仪,应申请启动应急调配预案,从其他科室进行调配。

  三、处理程序:

  监护仪故障→评估病人→更换本科室备用监护仪→如本科室无可调配监护仪,申请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三)输液泵、注射泵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输液泵、注射泵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使用的输液泵、注射泵及使用患者的病情,严密观察生命体征。

  2.在使用输液泵、注射泵过程中,随时观察输液泵、注射泵的动态变化,确保医疗设备设置参数与实际运行参数相符合。如遇输液泵、注射泵出现紧急情况,如意外停电、空气报警、管路阻塞、速度失控等医疗设备故障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输液泵、注射泵的安全。

  3.器材供应部应定期检查输液泵、注射泵状况,确保医疗设备运转良好,做好维修、维护登记。

  4.输液泵、注射泵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用该医疗设备,同时评估病人、通知医生。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清醒病人做好心理护理。应恢复常规输注方法,条件允许时应及时更换备用医疗设备。

  5.故障的输液泵、注射泵挂上“仪器故障牌”,及时通知器材供应部维修。维修过程及维修结果应及时登记备案。

  三、处理程序:

  输液泵、注射泵故障→采用常规输注方式或更换备用输液泵、注射泵→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四)急诊科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急诊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操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急诊医疗设备使用性能及严守安全操作规范。

  2.对急诊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胎心监护仪)、除颤仪、心肺复苏机、洗胃机、心电图机、微量注射泵、气管插管包等急救医疗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用并及时向器材供应部报修。

  3.对需进行国家强制检定的医疗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急诊过程中如遇医疗设备故障,应立即更换备用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的应立即启动应急调配预案,以确保急救工作正常进行,并尽快组织人员维修或联系厂家维修。

  5.处理程序:

  设备故障→评估病人→使用可替代设备→如无科替代设备,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五)手术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手术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1.操作人员应熟知相关手术医疗设备使用性能及严守安全操作规范。

  2.对手术无影灯、吊塔、电刀、手术床(含产床)、麻醉、监护、胎心监护等医疗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发现故障立即停用并报维修工程师或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3.对需进行国家强制检定的医疗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在手术过程中如遇医疗设备故障,应立即更换备用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现场无法处理的应立即启动应急调配预案,以确保手术正常进行,并尽快组织人员维修或联系厂家维修。

  5.设备故障→评估病人→使用可替代设备→如无科替代设备,启动应急调配预案→器材供应部组织维修

  (六)放射、放疗医疗设备故障应急处理

  一、目的:

  本预案是为放射、放疗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

  二、应急预案:

  (一)故障处理原则

  1.及时分析故障原因,维修工程师进行必要的操作和调整。如无法及时消除障碍应立即向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通知登记台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

  2.遇到威胁人身、医疗设备安全,且无法消除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医疗设备,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科室汇报,报器材供应部维修。

  3.如医院自身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并于厂家联系维修,维修过程及结果需存档备案。

  (二)分类处理预案

  1、DR、CR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臵程序、C通知系统维护人员

  2)球管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控制面板状态、C查看球管位置、D重臵电源、E通知工程师

  3)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臵电源、B通知工程师

  2、CT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臵程序、C通知系统维护人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处理方式:A重臵检查床电源、B通知工程师

  3)组合机头不曝光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控制面板状态、C检查组合机头状态是否过热、D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臵电源、B通知工程师

  3、MRI故障

  1)患者信息无法下载、图像信息无法上传

  处理方式:A检查网线接口、B重臵程序、C通知系统维护人员

  2)移动检查床卡死

  处理方式:A检查床滑轮、B通知工程师

  3)线圈工作故障

  处理方式:A检查操作界面状态、B检查接口、C通知工程师

  4)图像信息丢失

  处理方式:A重臵电源、B通知工程师

  4、后装机医疗设备

  1)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在医疗设备维修及移机过程中制定相应的紧急应急措施

  5、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做出判断无法修复时第一时间与厂家联系并上报器材供应部

  (七)压力容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医院目前有多台压力容器在用,为我院重点安全防护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医院使用的承压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压力容器超温、超压、泄漏、异常变形、异常振动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承压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医疗设备的副院长担任。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组员由器材供应部及相关科室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器材供应部主任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报警:

  1、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承压设备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2、报警完毕后,即向医院负责人报告。

  3、医院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及时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成立临时承压设备事故指挥部:由医院院长和有关人员选择合适部位成立指挥部,院长为指挥长。

  (三)、通报:根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情况;

  2、人员情绪的稳定;

  3、疏散人员和救护。

  (四)、疏散和救护:

  1、切断受影响电源,做好消防准备;

  2、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4、现场救护,由本医院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相关科室救治。

  (五)、事故现场处理:

  1、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

  2、如爆炸:首先关闭蒸汽供应管路,防止蒸汽泄露。

  (六)、安全警戒:

  1、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2、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领导小组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3、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四、事后处理

  1、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我医院各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医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员工学习、熟悉掌握本《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

  十三、医用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物品必须大于50cm,货架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0cm,物品离墙面不得小于20cm。

  四、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五、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六、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七、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物品混放。

  八、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物品与杂物。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4

  一、 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 药品,由药械科负责管理。

  (二) 医用氧气瓶嚴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械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 全负责。

  (三) 医用氧气白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 力为12.5kpa/卅。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械科妥善处理 解决。

  (四) 住院部,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 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五) 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 负责。药械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 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 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二、 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 本品倾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 本品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女如灭火器、砂 桶等。

  (三) 本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 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5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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