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制度

时间:2024-10-22 10:28:38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防火巡查制度(通用17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火巡查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火巡查制度(通用17篇)

  防火巡查制度 1

  一、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总务处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 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二、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是学生以及全体教师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五、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处,由保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防火巡查制度 2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五)重点工作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十)其他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六条防火巡查的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消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七条防火巡查、检查方法: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防火巡查制度 3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存档备查,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制度 4

  1、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2、学校必须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进行防火巡查。

  3、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

  4、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5、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等等。

  防火巡查制度 5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6

  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防火巡查制度 7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总务处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五、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防火巡查制度 8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验人员在实验完毕和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放学后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2、学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3、总务处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要应经常巡查学校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学校每月由主要领导带队,教学处、总务处、教育处负责人参加,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学校设立专职防火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8、专职防火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防火巡查制度 9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分别组织安排。

  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系部、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活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二、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其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职能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相应的记录,巡查检查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四、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上班期间,各岗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岗位)消防职责履行情况;

  5、下班后,辖区内有没有未清除的火种、发热源等现象;

  6、其它需要巡查的情况。

  五、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组织及责任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及火灾隐患整改、违章行为纠正、预防措施落实等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的状况;消防通道、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和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的功能状况;

  5、在职在岗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情况。

  防火巡查制度 10

  1、学校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科研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内动火的,要报校长审批,指定现场责任人后方能动火。

  2、因教学、科研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4、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5、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

  防火巡查制度 11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防火巡查制度 12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 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 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

  "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 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防火巡查制度 13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校园24小时有人值班,特制定学校夜间巡查制度。

  (一)巡查时间:学校保安人员从教职工下班开始到次日早上7时。

  (二)巡查内容:

  1、清理放学后在校内滞留的学生,关闭学校大门,锁好楼梯等防盗门窗。

  2、每晚8点及时打开红外线报警装置及安全监控录像。

  3、下午5:30及时关闭教学楼电源、厕所用水阀门。

  4、9:00按巡查路线对学校作巡查,对学校要害部门要作重点巡查。

  5、夜间要时常查看监控录像,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处理。

  (三)巡查要求:

  1、要按规定线路巡查,每晚不得少于四次。

  2、巡查人员认真做好巡查、督查情况的记载,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资料,并在校园信息栏内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政教处,并督促进行整改。

  3、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如遇偷盗情况要打110立即报警,并及时跟学校蹲点民警、学校领导联系。

  防火巡查制度 14

  1、学校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科研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内动火的,要报校长审批,指定现场责任人后方能动火。

  2、因教学、科研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4、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5、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

  防火巡查制度 15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防火巡查制度 16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如下: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教职工下班前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等。

  2、幼儿园安排人员值班,晚间锁门前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3、幼儿园防火员应经常巡查校园内外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幼儿园每月应由主要领导带队,负责人参加,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重大隐患在整改完毕前不得继续使用。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应由园领导带队,教职工参加,对全园进行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由园领导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幼儿园设立兼职防火员,经常巡查全园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

  8、兼职防火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园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9、保卫人员担负着全园的巡逻值班任务,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向领导汇报和报警。

  防火巡查制度 17

  一、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二、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它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和部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三、巡查内容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二十五条的`第六项规定内容进行。

  四、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五、重点部位的巡查记录必须每月上报保卫处(科),其它部门也应做好防火巡查记录,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六、保卫处(科)应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并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档案,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

  七、保卫处(科)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加强对学校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保卫处(科)的防火检查工作,不得阻碍和推诿防火检查工作,对阻碍检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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