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时间:2024-09-20 09:56:32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制

  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生产经营中抓好全方位安全环保综合管理: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市、区安全环保的决定和指示;

  2.按董事长受理权限审定安全环保规划、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对每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安全环保工作部署、重大安全环保举措进行决策;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环保委会,听取安全环保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指导开展工作;

  4.检查指导各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5.确定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及定员,协调有关部门对安全环保工作密切配合。

  (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环保工作,对安全环保负具体领导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3、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未遂事故,检查落实改进措施,负责重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批;

  5、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三)质监总监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定期组织对选厂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2、指导督促质监部、选厂承包商切实履行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督促各选厂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粉尘污染。

  3、组织选主要机电设备,的引进、安装、修理等工作;

  4、组织对选厂设备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5、督促检查选厂承包商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首席地质师安全环保责任制

  1.对安全环保工作负技术责任,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项目;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攻关,安全技术成果鉴定及推广使用;

  5.参加重大设备、工艺、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组织分管业务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督促其业务保安职责的落实。

  (五)采矿部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制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环保”的原则,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职责,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2.在编制年、季度剥采生产计划、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审查各项剥采生产计划、工程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环保,防尘降尘、采场土场防洪及环境治理问题;

  4.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措施,并会同安全环保部门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5.组织采场爆方案审查,破工程审查;

  6.参加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研究及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7.对剥采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时,同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若遇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险情,或停产处理;

  8.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六)测量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准确及时地提供测量资料,凡属测量资料不准所造成的事故要负直接责任。

  2、在剥采过程中所揭露的原坑道断层、裂隙、滑面、废旧工程、应明确标明在测量图上,否则,以后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负直接责任。

  3、严格按设计给点,及时满足施工单位的'需要;由于方位、坡度、标高给错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4、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定期对尾矿库进行沉降、位移观测,并将观测结果提交主管理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环保部。

  5、进行采场边坡移动观测,并提供其资料,发现边坡移动异常,必须向领导

  和有关部门汇报。

  6、深入现场履行业务保安职责,发现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发现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探矿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准确及时地做好地质编录工作,凡地质提供的资料必须将地质结构、断层、岩性破碎带反映在图纸上,为采矿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2、对影响最终边坡稳定的大断层,会同采矿部、安全环保部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监督各台钻机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处理钻探时排放的污水,因督促不严造成的环境污染,探矿部相关人员负直接责任。

  4、督促各台钻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因违返《野外用火管理规定》造成山林火灾,探矿部相关人员负责直接责任。

  5、负责对进入大平掌矿区的钻探队进行安全环保教育。深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威胁,及时向施工单位或有关部门反映研究解决,消除隐患。认真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二、质监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行政部矿山科安全环保责任制

  1、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的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本部门机电设备、管线检查(包括二、三、四选厂水泵站、供水管路、变电站、配电室、11KV、6KV输电线),制定消除缺陷和隐患的计划,并督促和组织及时实施完成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

  3、参与组织对本部门设备操作规程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懂得事故急救方法。技术和操作培训。

  4、制定水泵站的防洪计划,并督促和组织实施;

  5、参与组织对本部门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和组织实施。

  6、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和方案,根据分工的职责范围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7、负责输送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和工业、民用设施防雷、防电安全设施的配置。

  8、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用电。

  9、凡到现场首先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进行整改,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避免事故发生,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环保。

  10、积极开展“反三违“活动,首先自己不违章,同时要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环保。

  (二)安环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环保的综合管理与监督部门,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指示贯彻执行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2、组织制定和审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措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力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对新进矿员工及代培和实习人员三级教育的入矿安全教育,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办证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

  7、负责爆破作业及在危险区内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

  8、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个人劳动保护防护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发放、使用及佩戴;

  9、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攻关活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环保的科学管理水平。

  10、负责全矿消防、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爆破物品、重点要害岗位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种:

  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消防器材的分配和管理,保证消防设备完好;

  12、负责业余消防队队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行政部人力资源科安全环保责任制

  1、编制劳动定员计划时,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与防尘、防毒设施管理人员;

  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调整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

  3、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工伤医鉴定、保险理赔工作;

  5、制定工资晋级和奖金发放等规定中,应有安全奖励内容,保证安全奖励基金与开展安全环保活动经费的使用;

  (四)财务部安全环保责任制

  1、编制财务计划时,把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安全项目专项基金、安全环保奖励基金等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章,付诸实施,并监督执行。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和承包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本部门建议。

  4、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

  5、正确地核算和监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律。

  6、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强化经营管理,抓好“双增双节”。

  (五)选厂厂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技术标准,对本厂的安全环保负总的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4、组织领导制定和贯彻本企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制

  5、组织定期的或专业的安全环保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隐患。

  6、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坚持开展每周一个小时的安全生产会议。注意员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7、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操作,特殊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8、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审定安全环保的表彰、奖励与处罚。

  9、坚持每班有管理人员值班制的原则。

  (六)安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

  1、协助公司、厂、施工队、项目部各级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查处“双违”,协助领导解决安全环保上的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命令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协助领导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环保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组织员工讨论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环保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

  5、总结和推广安全环保的先进经验。

  6、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

  7、参加审查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及新安装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8、协助公司、选厂、施工队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对新工及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按期填写工伤事故统计报表。

  9、提出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七)队组长安全环保责任制

  队组长是队组安全环保的直接领导者,对队组安全建设负有重要的责任。

  1、组织队组学习国家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指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带头执行。

  2、组织本队组创建标准化队组,严格执行“五坚持”作业程序标准,对作业范围内文明生产隐患整改负责。

  3、负责对新工进行三级教育,对转换工种的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本组成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及操作技能的指导和教育。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反映安全问题。

  5、积极组织工伤事故抢救,参加本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防范措施和的意见。

  (八)员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遵守厂规、厂纪,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履行班组安全公约,做到“三不伤害”。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环保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搞好本组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

  3、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爱护安全设施,及时反映,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4、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不冒险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

  (九)检修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每班班前、班间、班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及时报告组长,重大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认真填写点检表,每次检修完毕后都要作检修记录;

  4、按时检查各种承载绳及加油,并认真作记录;

  5、坚持现场交接班,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三、生产各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

  (一)电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严禁带电作业及修理设备,特殊情况带电作业,须经车间有关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保护措施和监护人员在旁边方可进行。

  2、使用仪表测量带电设备时,须防止设备零件、导线等产生机械拉力,禁止用有缺陷的仪表去检查带电设备。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禁止用导电工具敲打开关和接触不良的刀片和接点,一般情况下须停电处理。

  5、高压绝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要定期做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6、电器设备发生问题时,若不停电有危险时,电工有权紧急停电停车。

  7、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8、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9、检修电容等蓄能设备时,要先放电、验电后方可工作。

  10、电器设备,线路检修时,必须挂检修牌,谁挂谁取。任何情况下检修高压电器或高压线路,都须小心谨慎,经验电、放电、三相线路输入端对地短接后,才能检修。

  11、禁止随便改线路、接头,因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告诉值班电工。

  12、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乱拉、乱接、乱动电器设备的行为,并向领导反映。

  (二)电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使用时严禁碰线。

  2、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需要,要做好防护措施。

  3、如电焊机有故障时,应将电源开关断开后,请电工进行检查和检修。

  4、使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收好焊线地线等。

  (三)氧焊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装氧气表时,先检查氧气表及所用工具、手套是否有油污,严禁使用有油工具。

  2、氧气瓶应小心轻放,防止暴晒,开氧气时人员应站在氧气瓶嘴侧面;禁止用铅丝和硬物垫氧气瓶嘴。

  3、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应先检查有无漏气,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冲洗乙炔发生器及加电石时严禁吸烟,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

  4、工作前应检查氧气表、乙炔发生器压力表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无损。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防爆片。

  5、注意氧气表压力一般不超过5公斤/厘米,割刀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发生器开关,同时注意防止皮管破裂伤人。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操作,如因工作需要,应做好防护措施。

  (四)给矿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上班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皮带机必须空载起动,空载停车。

  3、皮带机运行时,严禁跨越皮带、清扫和更换另件。

  4、电气信号及电气联锁必须完全可靠。

  5、转动部位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

  6、人进漏斗内检查时,必须拉断电源,挂上严禁合闸牌。

  (五)浮选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安全防护罩必须安放好。

  2、严禁用水冲洗电机及空气开关,以免受潮,发生电器事故。

  3、叶轮盖板间隙不得小于规定值。

  4、当叶轮埋死时必须清除矿砂后才能开车。

  5、添加石灰时,防止铁块、木块进入漏斗及园盘内。

  (六)球磨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如发现大齿轮及中空轴瓦进矿砂时,应立即停车清除。

  2、中空轴瓦发热严重时,应立即采取冷却措施,不得立即停车,避免造成“抱轴”事故。

  3、添加中空轴二硫化钼块严禁戴手套,避免手套上的灰尘、砂子、铁屑进入轴瓦内造成事故。

  4、启动球磨机不得连续超过两次,第一次与第二次必须相隔离5分钟以上,第三次必大齿轮防尘罩,中空轴压盖必须密封好,防止灰尘、矿砂进入。

  5、须查明原因并处理好后方可启动。

  6、禁止超负荷运行或空负荷运行,防止“胀肚”或打坏衬板。

  7、紧固筒体螺杆时,人必须踩稳、站好,防止高坠。

  8、盘球磨机时要将钢绳挂好,手离钢绳后再开始起吊,严防勒伤手指。

  9、无通知停电或停车,在未拉断电源时,严格禁止上球磨机螺丝或检修球磨机。

  10、开分级机前必须先开提升电机,提高螺旋轴,然后启动电机,将螺旋轴缓慢下降。

  11、开动分级机提升机构时,提升机构下严禁站人,提升机构限位开关要安全可靠。

  12、各安全防护装置要安装好。

  13、严禁反向转,否则会使下轴头螺母松脱,引起事故。

  (七)吊车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必须按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检查、操作。

  2、严格遵守十不准吊的原则:

  (1)、超过额定负荷不准吊;

  (2)、多头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浅不准吊;

  (3)、吊绳拴不稳和附件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准吊;

  (5)、歪拉斜挂不准吊;

  (6)、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准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具等,不拴紧、捆牢不准吊;

  (8)、带凌角快口的物件不准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10)、各种液体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准吊;

  (八)砂泵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砂泵开车前须盘车2转,防止叶轮磨擦护套及盖板而过负荷断轴或烧电机。

  2、连轴器防护罩要安放好。

  3、不许把尾矿任意排放。

  4、严禁砂泵反转,否则会使叶轮松脱。

  5、对易造成泵池、管道堵塞的行为有权制止。

  6、事故停车或停电停车应切断低压配电板电源。

  (九)检修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严格贯彻维修规程,认真执行检修计划,提高设备运转率,防止事故发生。

  2、负责检修前的检查,检修后的试车及验收后的交接工作。

  3、施工前必须有检修安全措施保证,明确安全负责人确认安全,负责做好设备检修前后的记录,对所检修设备的油质、油量等进行检查。

  4、深入机台了解设备运转情况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5、熟悉常用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及各种吊具、绳具的最大允许负荷及报废标准,掌握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手势,做到安全可靠。

  (十)尾矿坝巡坝工安全环保责任制

  1、经常检查基坝、子坝有无下陷、裂缝、变形和塌方现象,如有发生要及时汇报及进处理。

  2、勤检查基坝排渗管出水是否正常,排水沟应保持畅通。

  3、保持坝前干滩面长度不少于250—300米。

  4、严格控制水位,保持水面距坝顶1.5—3米的安全标高。

  5、尾矿库周围的排洪沟应经常维护管理,保持畅通,有杂物即时清理。

  6、汛期前后必须检查排水斜槽及溢洪隧道,发生问题应作出标记,及时处理。

  7、坝体内浸润线位置每旬测定一次,并作记录汇报。

  8、严禁在坝体上设置有碍安全的构筑物及其它破坏行为。

  9、保持进尾矿坝的通讯和交通处于良好状态,做好雨季的防汛防洪工作,备好必要的防汛器材,发生险情应立即报告,动员抢险。

  (十一)铲运机驾驶岗位安全责任制

  1、铲运机驾驶员必须由取得B照汽车驾驶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2、铲运机驾驶员必须正确掌握铲运机的操作技术性能;

  3、每天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铲运机各部系统装置的完好情况及润滑情况,发现异常必须进行处理,确认安全无误方可开动驾驶;

  4、启动、运行、铲运、停车,必须严格按照驾驶操作顺序进行;

  5、运行及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道路和工作现场周围的情况,密切注意察觉铲运机的各部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

  6、运行及铲运工作时,驾驶员应集中思想注意力,不得和他人讲话,不得到处乱看,不得吃东西;

  7、铲运机工作时,距铲运机周围5米内不准站人;

  8、运行及铲运工作中若遇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停车,不得冒险行驶和铲运;

  9、工作空隙时间应对铲运机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

  (十二)推土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1、推土机驾驶员必须正确掌握推土机的操作技术性能,技术状况,做到安全操作;

  2、每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推土机的各部控制系统、行走系统、制动系统、润滑系统和装置,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处理好,确认安全方可启动推土机进行工作;

  3、启动、运行、工作、停车必须严格按照操作顺序进行操作;

  4、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道路和作业现场周围的情况,注意察觉推土机的各部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5、工作时驾驶员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不得到处乱看,不能吃东西,不得与他人讲话;

  6、推土机工作时,距推土机周围5米内严禁站人;

  7、推土机不得在高级路面上行驶,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行驶,应用木板铺垫路面;

  8、工作空隙时间,应对推土机进行认真的维护、保养。

  (十三)驾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严禁遵守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2、重视安全行车,搞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开带病车,做到安全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和把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

  4、搞好车辆及车库场地文明生产,确保车辆及车库场地的整洁;

  5、运输爆破物品,严格遵守爆破物品运输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种隐患,防止生产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道路运输行业对车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XXX有限公司车辆安全生产重点预防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车辆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五条 公司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3、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4、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5、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6、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7、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八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九条 车辆和设备基本要求: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2、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规定的二级车况标准;

  3、车辆必须配置符合安全行驶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4、车辆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周围栏板要牢固;

  5、各种装卸机械、工具,要有可靠的安全系数;卸货物的机械及工具,要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6、根据装运货物性质的需要,必须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7、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十条 道路交通运输规则:

  1、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严禁超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

  2、运输货物必须根据货物性质,采取对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漏等措施;

  3、运输不同性质货物,其配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4、运输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

  5、运输货物的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按规范性的方法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洗消毒处理;

  6、夏季高温期间限制运输的货物,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7、运输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浏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8、运输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入员。

  第十一条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车辆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地区、本公司的各项车辆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车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2、树立强烈的'车辆安全车辆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车辆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车辆安全活动,不断提高车辆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车辆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车辆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车辆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药品,或者患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车辆安全驾驶的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车辆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按调度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行,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车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车辆安全方可起步。

  8、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车属单位(车主)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职责

  1、装卸管理人员应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2、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戴防火罩,按作业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将车辆摆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

  4、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作业前,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及货物包装的完整状况。货物与运单不符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谨慎操作。

  7、 装卸危险货物应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认定标准,不得超载装运。

  8、装卸过程中,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9、装卸作业场所要远离热源,严禁受热,通风良好;场所内电气设备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10、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场所必须彻底清扫干净,装过消毒品的车辆和受到危险污染的车辆、工具必须洗刷和除污。撒漏的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须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十三条 车辆的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车辆安全检视。车辆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车辆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别注意轮胎的使用。

  1、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保证出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确保连接装置坚固可靠。

  2、车辆中,在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天气炎热时应检查车辆车轮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带挂车的要检查挂车连接装置;检查货物的捆扎牢固情况。

  3、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4、轮胎使用必须保证无任何可能导致对人或路面造成损害的缺陷。轮胎气压不足、轮胎出现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结块与撕裂或凸出、轮胎的帘布层或帘布线的任何部分裸舜、轮胎的帘布层中有开裂或有大于25mm或大于轮胎剖面宽度10%的开口以及轮胎胎面花纹深度低于1mm等情形的轮胎严禁使用。

  5、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六条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七条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八条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六、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凡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合法营运、准运手续,不得作为其他运输工具使用,车辆应严格按规定位置停放,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条 车辆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防护、应急处理器材。

  第二十六条 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设施各部位安全技术状况和性能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安全有效,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二十七条 车辆运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刹车。市区应在制定的线路行驶,时刻注意天气、道路行人变化情况,若需中途停车则应选择安全地带,远离火种、高温、人口密集地,并留人看护。

  第二十八条 驾驶室严禁吸烟,不准搭乘无关人员,车上禁运其他物品。

  第二十九条 装卸货物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装卸货点不得将火种带入货区,汽车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开关。

  第三十条 车辆、设施应按规定按期参加公安年度审验,消防部门的准运手续审核,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维护、检测,以及技术总监部门技术检测等。

  第三十一条 查点收车后的检查、例行保养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按期技术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车辆维修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应跟车修理。

  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为了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

  3、对伤者的外伤应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需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3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法人代表XXX为我超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掌握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与各级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为超市提供必要的消防经费,保障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及奖惩的施行。

  4、确定超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各岗位消防职责。

  5、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超市内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审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定期向消防大队报告消防工作。

  6、按要求组织超市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组织符合本店实际的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负责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XXX为我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超市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落实、督促、管理本店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制定超市消防安全制度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保障超市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完善消防组织机构;

  4、组织实施超市安全工作检查,发现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专人负责整改;

  5、组织实施对超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员工定期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实施和演练;

  7、建立完善超市的消防档案;

  8、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超市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超市各区域负责人消防职责

  1、负责本区域消防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制度和岗位职责。

  2、对本区域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熟悉本区域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本区域附近的安全逃生通道。

  4、积极组织本岗位员工参加超市组织的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

  5、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能及时组织本岗位人员引导、组织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保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6、及时向超市安全管理人员汇报本区域的消防工作。

  四、超市员工消防职责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超市消防安全制度,人人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报警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公安消防队火场总指挥部署安排。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本区域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超市负责人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结合超市实际,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教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针对超市员工岗位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的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按照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培养单位消防宣教“明白人” “领头羊” 。

  六、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组织开展好每日防火巡查,重大节日来促销活动开展时,安全负责人要组织全员开展超市安全大检查。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岗位防火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消防安全责任人。

  3、除定期检查之外,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超市负责人,同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落实相关消防经费投入到火灾隐患整改。

  七、防火巡查制度

  1、保安人员在超市营业期间,对超市施行2小时巡回检查制度。

  2、巡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到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杂物,影响使用;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消防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汇报,及时登记隐患,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防火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并签名。

  八、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由安全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落实必要的消防经费,定专人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期整改。

  3、对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等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整改,按时复函,回告。

  4、下列行为应当场纠正:

  1)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防火卷帘下杂物堆放影响使用;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脱岗;

  5)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结合超市防火要求,雇佣的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后方可开始。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下班后,超市各岗位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6、营业期间,现场禁止动火作业。

  十、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超市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对超市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安全疏散设施出现故障,24小时之内修复,并做好记录。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6、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超市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讲评,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按照超市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按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业务训练,参加灭火、疏散演练,以提高自救能力。

  5、超市发生火情,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堵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4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运行,加强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如下例会制度:

  一、本公司安全经营管理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会全体成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通知、要求。

  2、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季度工作情况,需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汇报总结本季度安全经营管理、治安、产品质量工作情况,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护措施。

  4、由本部门经理对本季度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季度的工作要点,并进行布置安排。

  三、全体参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参会,不得迟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或无法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提前请假,并派有关人员参加。

  五、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严格落实,传达会议精神。

  六、各部门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并做好记录。所有会议记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存档。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5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6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由操作人员每天使用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检测人员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检测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一)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三)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五)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 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办公司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四)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公司负责人以及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职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二)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三)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四)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五)公司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到厂区各处巡查。

  (四)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二)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

  (三)安全组在批准危险作业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批准危险作业。

  (四)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备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五)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八)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九)对未批准危险作业而进行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四)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五)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六)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八)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九)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十)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三)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四)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六)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七)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九)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十一)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十二)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一)公司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二)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五)年终结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十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二)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二、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应提前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三)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四)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五)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六)临时用人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临时工工资内扣除。

  (七)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三、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发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公司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二)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四)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工作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备好灭火器材,结束作业后即时放回原处,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装费用,如若造成其他损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四)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五)节假日现场加班时的`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六)未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动火作业,擅自动火作业者,公司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施工单位则处以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十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十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安全生产小组对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二十、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二十一、公司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对尘毒有害物质的防护。

  2、职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3、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4、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1、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

  2、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赔偿办法

  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包括借用的);

  2、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 赔偿费

  4、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单位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补发。

  二十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备检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仪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二)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四)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五)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六)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七)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八)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九)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十)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十一)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十五)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六)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十七)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7

  (一)机修车间

  1、在汽车上作业时必须使制动处于有效位置,防止溜车;

  2、车辆刚进站,不宜马上针对高温部位作业,防止烫伤;

  3、移动车辆观察周围情况;

  4、使用举升机或千斤顶时一定要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车辆开进、开出格外小心;

  6、作业时工具、设备使用,要按照正确方法使用;

  7、车间内避免明火,杜绝吸烟。

  (二)喷漆车间

  1、油漆、喷漆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

  2、穿戴好防护用品,保持通风;

  3、切勿在蓄电池附近进行钣金打磨作业,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4、喷漆时,掀开风机;停止喷漆后再关风机。

  (三)设备安全

  1、设备要定人保管、定期维护(设备安全检查维护表);

  2、检查用电设备接地良好;

  3、作业用照明设备应有防暴装置;

  4、定期检查设备维护记录;

  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四)工具安全

  1、气动工具必须在规定压力下工作;

  2、手动工具保持清洁完好,避免使用时发生事故,伤及人身;

  3、任何操作不宜过度探身,防止滑倒事故;

  4、不要将压缩空气对着设备或人吹;

  5、电动工具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要求操作;

  6、使用锐利或尖角工具时防止划伤。

  (五)用电安全

  1、停电检修,应将带电部分遮挡,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2、移动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3、电器设备不能带故障运转,发生故障立即请电工维修;

  4、经常接触使用开关、插座及导线保持完好;

  5、电器设备清洁严禁使用水冲或湿抹布清洁。

  (六)、防火防毒

  1、控制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施工场所通风良好,使空气流通;车辆免拆清洗作业或大修着车试验使用尾气抽排设备;采用暖风情况下,一般不采用循环风。

  2、防毒措施:穿戴好防护用具;施工时出现不适,应及时离开现场到通风处。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8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八、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凉菜专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械设备和机械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机械制造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机械制造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且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超过7人的,应当有不少于15%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评价、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四)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六)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第九条机械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厂)、车间(职能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工伤痊愈复工的从业人员进行转岗和复工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保证所需资金,并建立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应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识别,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需要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机械制造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机械制造企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病人(含疑似职业病人)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四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当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要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项目承包费用。

  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包单位应当服从统一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工程项目不得违法转包、分包。

  第十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从合法的劳务公司录用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并按本规定第十条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并按照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第十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事故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记录、危险源管理记录、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资料、有关设计资料及图纸、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机械制造企业铸造、焊接、热处理、电镀、涂装、木工等作业,磨料磨具、电碳、电瓷、铅蓄电池、含汞仪表、电磁线、绝缘材料、塑料品、电焊条的生产,电火花加工以及发动机试车等存在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应有防尘防毒综合措施。

  第二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如传动带、明齿轮、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轴的突出部分等,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存在高压、高温、高速、高电压与深冷等的'各类试验台站,必须配备信号、报警和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炉窑或场所及其氧、乙炔、煤气、燃油等管路,根据不同情况应设有减压阀、安全阀、吹扫口、取样口、报警显示和自动切断装置,及防火、防爆、防毒设施。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

  第二十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在实施检维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和应急措施,并组织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检维修作业,其安全技术和应急措施应当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区域进行动火、检维修、清污等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作业实行审批,并为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声光报警等安全设备设施和自救器、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落实专人监护。

  第二十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申请备案。

  第二十九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达标。

  第三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进入机械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和监测检查仪器。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由2人以上共同进行;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依法记录在案。对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机械制造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纳入地方人民政府整体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机械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规定对其处罚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0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档发(91)20号《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和公司《归档文件材料管理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归档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四条名词术语:安全生产归档文件是指公司各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方面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1.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监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

  2.负责安评、职业健康、避雷设施、起重设备和叉车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3.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和归档。

  4.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二)装备部

  1.负责设备安全设施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2.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三)各单位

  1.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

  2.负责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和归档。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各车间

  1.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2.负责本车间各班组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第六条 其他单位或部门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安全类文件档案的日常管理(包含收集、学习、使用、归档等环节)。

  管理要求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归档备查。

  第九条归档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专人管理。

  第十条资料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漏。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相关安全类资料制定和管理归口部门,修订原档案资料时,要做好记录。凡修订后的安全资料均应在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备案。

  第十二条凡各类规程等重资料的制定和修订,资料制定和管理部门应邀请安全、设备、工艺等相关人员共同审核确定,且发布前应组织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予以实行。

  第十三条各类资料、档案保存年限遵循《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表一),法律法规对特殊档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第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第十六条各单位生产安保科每年组织各科室、车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公司职工违纪处罚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1

  (1)、石灰氮堆放库房,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

  (2)、石灰氮存放时不得积垛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和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间距的通道及通风口。

  (3)、在堆放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隔距保管。

  (4)、危险品应加强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出入库房。

  (5)、仓库区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6)、不准在库房或露天堆垛附近作息、实验、分装,加强检查、巡视,防止自燃爆炸。

  (7)、加强危险品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加强检查巡视,防止自燃爆炸。

  (8)、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和撞击、重压和摩擦。

  (9)、储存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灭火设施和报警装置。

  (10)、在运输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严禁客货混装。

  (11)、在运输时,必须按规定确定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12)、经营外销时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13)、严禁在雨天、潮天装卸,同时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2

  1 、 目的与范围

  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单位。

  2、职责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2.2、 生产调度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3、 经营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目标诊断和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2.4、 各车间负责在本部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3、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1.1、长远规划是本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由行政部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3.1.2、规划针对性强,有配套的措施、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应有诊断总结。规划中的目标指标要科学合理,尽可能量化,且有认证分析的支撑材料。

  3.2、 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

  3.2.1、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标、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年度工作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车间,各职能部门、车间也应建立相应的措施和对策,确保计划落在实处。同时,每季度各职能部门、车间应有阶段分析或目标诊断。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据各职能部门、车间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4、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 生产调度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4.3、 厂内每周的生产调度会,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车间的生产协调会,由车间主任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4、 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行政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4.5、 各科室、车间在本部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检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维修部在组织停产检修前应将检修计划报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的进行抽查。

  5.2、 停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责任部门应当召开检修保养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检修保养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检修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停送电审批”“动火审批”“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5、 多人配合检修项目要有一人负责总体指挥,避免因多人指挥配合不当而发生事故。

  5.6、 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时可以切断电源、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7、 检修保养验收时,安全装置保养、安全整改的完成情况与设备保养检修验收一同进行。

  6、考核

  对因忽视安全生产,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按考核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3

  1、协助领导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

  2、模范遵守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车组遵章作业。

  3、经常检查车组安全生产,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4、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5、指令车组做好安全生声工作。

  6、督促领导按时给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指导、检查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协助领导制订预防事故及防止职业中毒措施,并在生产中落实。

  8、协助领导总结车组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4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职责书,每月将职责书落实情景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一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职责的完成情景和交付任务完成情景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景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资料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景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资料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资料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5、安全教育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一般为一周,部门安全教育为一天。

  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由物业部组织实施。

  二、全员教育

  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组每一天晨会时教育资料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情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拟定采取措施;上级安全运营文件、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需要,不定期的进行。

  三、日常教育

  对职工进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贯彻营运权过程的经常性工作,由各部门、班组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营运工作等不一样的阶段和任务的轻重缓急,研究不一样季节的气候变化,工作环境及人员变化的情景,对职工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培养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素质。

  四、重大节假教育

  公司每逢节假同期间,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出节假同期间的安全保护方案,确保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

  凡贴合国家特种作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理解、参加当地安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根据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种特种作业人员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审核。

  六、对商户的安全教育

  对商户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由物业部门负责,市管人员必须对商户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护措施。

  七、事故教育

  对发生事故和事故苗头的职责人由其部门、班组负责,暂停其工作,对其进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场物业部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加强各级安全职责人的安全意识。

  九、公司结合市消防支队在进行大型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经过授课、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由物业部和人事部(总经办)共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档案,每次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公司安全保卫处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营的关系,确保给商户供给一个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职责书的条款,各部门的签约职责人即为各部门的安全职责人,对经营区的安全经营切实负起职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景。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制订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经营的职责落实到人。

  三、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隐患事故,无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挤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员工要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强防火工作,严格对火种的管理。餐饮单位要教育、督促厨房间员工在操作时要掌握火候,人离灶台时必须关掉煤气灶。餐饮单位必须每半年对油烟管道彻底清洗一次,确保不积油污,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厨房问油锅必须配备灭火毯。

  五、市场所有工作人员及商户必须时刻注意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针对行业的特点,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的职责制。

  六、各单位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材。

  七、严格对固体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设有专门仓库储存,专人负责,营业场所禁止存放。

  八、经常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公司保卫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对待并限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检查出属本部门内部整改的隐患,由职责人负责落实“三定”原则,组织整改和验收

  二、检查出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整改的隐患,有职责人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安排整改。

  三、检查发现的隐患因受条件的限制不能立刻整改时,由职责人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落实人员监控,进行跟踪检查。

  四、如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视为失职,发生事故负直接职责,并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1、检查发现隐患后,职责人不组织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员不按职责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3、职能部门接到隐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复、不安排整改。

  五、对于发此刻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各级应立即报请领导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请有关事故隐患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对由于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隐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整改消除了重大隐患事故的,要给予部门或个人奖励。对隐瞒事故隐患的,对重大事故隐患既不整改又不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导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视情景轻重,给予部门或个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

  l、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检员负责,专职安检员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景,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由专职消防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景。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坚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市场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市管人员定期巡查各商户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治安监控设备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2、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我调试解决的自我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3、坚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周对外置的监控探头进行清洁擦拭一次,确保监控图象效果,对监控探头内出现的不卫生等影响使用效果时,不可擅自拆卸擦拭,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4、坚持每季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监控室内要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断掉电源开关,火势较小时可使用灭火器,禁止使用水灭火,火势较大失控时,通知消防部门灭火并及时撤离现场人员。

  三、公司基础设施

  1、公司的电梯由省特种设备年检中心每年检测一次,消除隐患,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公司所有电梯由厂家售后服务部负责同常的维护和保养,每月两次定时维修保养,给设备定期补给设备所用“油、液’’

  3、实行岗位操作持证上岗制度。

  4、做好设备各种维修记录,按使用说明进行定期保养。

  第九、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坚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坏,保证在自我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准确填写打印各项收费单、帐单和发票,及时准确收妥商户应付的费用,保证不错收、漏收,做到不误收假币。

  三、加强现金及内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随意存放。钱箱抽屉要随开随关,交款时要装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很多现金,及时存到银行。

  四、仔细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关证明,万元以上金额须经银行证实,防止诈骗事故。

  五、每日营业中的业务要当面点清,做到票款与帐单核对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错,必须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并如实汇报,不得以长补短。

  六、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收银机、打字机、验钞机和电话等设备,注意控制好电源,专用电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要及时报修。

  七、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景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亲自清点现金、票证并送交到指定地点,离岗前要仔细检查岗位环境,确保无火种,并坚持必须电源,关掉其它无关电源,拔掉无用设备的插销。

  第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工上岗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人事部对应聘特种工人员相关证件要验明真伪,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特种工证件到期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审核换证,严禁超期使用。

  四、特种工上岗要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特种工要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十一、叉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

  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程序

  1、叉车工要求

  (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景,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景,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必须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必须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头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资料及理解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坚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掉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景。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资料: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景;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景;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景,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景;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景;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和设施运行情景;

  8、防火巡查开展情景;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资料。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坚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坚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贴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职责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职责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必须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掉、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理解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坚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景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职责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15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1、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2、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3、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4、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5、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2、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3、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4、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5、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1、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2、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3、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4、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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