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1
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体系的组成
1、ISO9001:20xx质量体系管理控制文件
2、公司其他相关质量控制文件
3、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二、人员配备
1、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具体项目评审负责人组成一个领导小组,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昆明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等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评审业务各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全面防范、控制评审风险;
2、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评审业务中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对项目各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复核,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3、专业负责人,主要负责本专业的评审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专业评审人员的工作,防范、控制评审具体过程中的风险;
4、业务人员,要依据造价咨询业务要求,严格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项目评审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负责防范、控制自身评审内容的风险。
三、相关措施
为防止评审遗漏、评审错误等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风险,控制人员素质低、法规模糊、项目情况不清、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的风险来源,采取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法律法规培训制、项目评审例会制、重要事项汇报制、评审复查稽核制、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等质量控制措施。
1、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
通过对内部人员的考核和选择,形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法律法规培训制
对参与评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摸底考查,组织评审人员审前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评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
3、项目评审例会制
开展审前调查结果分析会、初审情况汇总会、审查期间碰头会等例会制度,及时掌握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全部情况,控制评审范围和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4、重要事项汇报制
要求参与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对重要事项及处理建议、自身难以处理的事项及时向上一级评审人员汇报并接受指示,以便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5、评审复查稽核制
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现场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6、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
专业负责人对业务人员评审结果进行复查,项目负责人对各个部分评审结果进行复查,技术负责人对评审项目进行最终复查。
附件二: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2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就我国银行业目前的情况来说,有很多企?I还没有找到更适合自身的员工激励机制,常常是对其他企业的某些模型进行套用,很少会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的岗位实施不同形式的激励,这个问题依然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当中的重点。
结合员工激励的理论,有很多学者以及企业管理人员构建出了多种模型以及方法。针对A银行对专业序列员工所实施的激励措施的研究,必须从实践的角度对各种模型以及方法具体的应用效果作出反馈,从而进行不断的完善。近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层出不穷,而且正朝着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不断前行,有些企业认为对那些大型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型和方法加以套用就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导致管理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出现。本文主要对A银行所实施的专业序列员工团队构建、激励机制等方面作出了简要的分析。
二、文献综述及理论依据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理论是美国学者伯利以及米恩斯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这种理论主要是推崇经营权跟所有权之间的相互分离,企业的所有者只是将剩余索取权保留,继而让渡经营的权利。这个理论属于现代公司在智力结构方面的一个重要逻辑起点。
(二)内容激励理论
内容激励理论主要是研究对象是激发动机的各种诱因。其包括ERG理论等。
(三)过程激励理论
过程激励理论主要是就未满足到满足需要的这个过程针对人的行为作出具体的探讨、分析,怎样导向目标,同时将这类问题维持下去。其主要包含强化理论以及期望理论等。
(四)状态激励理论
状态激励理论当中主要包含公平理论以及挫折理论等,通常是从激励重点对激励问题作出具体的分析和探讨,目的在于利用一些更为有效的措施消除所出现的不公平以及挫折问题对于员工所形成的负面影响,确保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能充分发挥。这种理论更加重视研究过程是否具有公平性,同时研究其对人行为产生的影响。
(五)综合激励理论
该理论主要是对各种因素作出综合性考虑,继而从系统的层次对激励问题作出理解以及解释,该理论主要包含波特劳勒理论、豪斯理论等。
三、A银行员工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一)员工激励措施在运行效率方面还有所欠缺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所推行的激励方案在行政化方面的痕迹还相对较为明显。员工所对应的激励方式以及程度在与其贡献和业绩相关联的同时,也会受到行政级别所带来的影响。二是激励在平衡性方面具有一定欠缺。企业内部呈现出短期激励跟长期激励不够平衡的问题,比如绩效管理工作跟企业今后发展战略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在重视绩效指标的时候,却没有关注业务发展潜力之类的长期指标。在对员工进行激励的过程中,在长期激励手段方面具有较大欠缺,不具备一套跟员工成长过程相互对应的、能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完整激励体系。三是并没有良好地体现出全薪酬的概念,导致显性激励效果欠缺。四是企业内部的薪酬结构跟市场环境以及发展趋势呈现出一定程度的背离。五是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的构建需要更深层次的完善。
(二)约束手段有所欠缺
一是针对各级工作人员(尤其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淘汰机制不够科学和完善,而淘汰机制不够完善会导致有些优秀人才因为企业职位数量的限制而无法得到晋升,影响到他们工作积极性的提升。二是相当一部分员工的工作职责不对等,经常出现有权无责或者有责无权之类的情况。
(三)企业员工职业发展以及晋升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在新的岗位职级体系之下,对改革效果作出进一步深化,对员工发展机制以及绩效考核机制进行完善等相关问题仍然是工作难点。二是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聘用政策行政化的特征还是很明显。三是对后备干部团队的构建不够细致,很难符合A银行在今后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的需求。四是专业序列员工在职务评聘之类的政策还有一定欠缺。五是专业人才所对应的社会招聘这个渠道还没有被完全拓展开。
四、A银行员工创新行为激励方案的优化分析
对A银行的专业序列员工所实施的激励方案进行优化最为主要的思路是:将激发员工活力、让每一名员工实现高效履职作为根本目的,始终坚持物质激励跟精神激励的结合,同时使用内部激励以及外部激励的方式。对多种激励手段和方法进行综合利用,有效提升员工的履职绩效,让专业序列员工在为企业作出应有贡献的同时体现自我价值。着重建设具有多层次以及多角度特征的人才激励的保障和约束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的加强,在初期需要构建起将市场、价值以及战略等作为基本导向的岗位管理体系、薪酬体系以及绩效管理体系,同时对专业序列人才的聘用、考核、约束以及激励等各个方面的机制加以完善,更好地吸纳更多专业人才,同时让他们更稳定地为企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利用高效的机制运行让各个业务链条、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以及专业序列员工逐渐形成一种合力,防止经营活动的短期行为或者机会主义的出现,让企业以及个人的短期利益跟长期利益之间相互关联,让银行在经营和管理等相关活动等方面更加理性,确保企业能长期保持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商业银行在激励以及约束机制方面呈现不出优质效果的重要原因。更为深入地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是A银行今后进行改革最为重要的方向。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主要探讨了A银行在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员工激励的现状,同时也分析了该银行针对专业序列员工设置的激励机制中的问题。专业序列员工属于跟普通员工相互区别的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企业核心成员。通过对A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分析可以发现,该行在员工激励的去行政化、激励平衡、绩效管理、薪酬结构、人才晋升以及专业序列员工在今后的职业规划等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针对员工所实施的激励工作呈现的公平性以及有效性,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完善。
这也就需要A银行在今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多元化、整体化以及长期化原则,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继而让专业序列员工实现更为高效地履职作为基本目的,始终推崇各种激励机制之间的相互融合,对目前在激励工作当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重点优化。通过这样的改革方式,必将让A银行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以及专业序列员激励效果得到进一步的优化,继而更好地促进该银行在今后更为健康地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全公司员工必须做到: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2. 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工作认真负责,服从指挥和调动;
4. 爱护公共财产,保守公司的机密;
5. 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 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职责范围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各项资金收入制度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的标准。
2.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项会计报表。
3.按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现金和支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协助领导制定有关财产管理,经济核算,费用开支等具体办法,并监督各部门实行。
5.妥善保存会计档案资料,接受财税机关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每月为公司经理提供全公司的财务情况,为公司搞活经济增加经济效益做好参谋部的作用。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财务部经理是会计主管,负责协调、研究、布置和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以身作则,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税务部门方面的工作,加强与税务管理人员的联系与合作。
3.对公司的记帐考凭证进行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4.负责控制本公司使用的发票,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发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做好发票检查工作。
5.安排和检查落实各项会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登记总分类帐,做好总帐与分类张的对帐工作;需要作内部转帐的经济事项,编制转帐记帐凭证。
7.编制各期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编制内部报表,向本公司领导提供必需的财务资料。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归档制度
第十八条 需归档的工程咨询文件是咨询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一、委托工作内容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成果文件类(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工程量清单、钢筋量表、工程标底、工程预算书、造价过程控制各阶段文件、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各阶段文件等)及电子版;
2、工程量计算底稿类(要求分专业装订成册);
3、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九条 归档的时间
一、委托方所委托的咨询工作全部结束或其中一项工作完成后3日内整理归档。
二、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第二十条 归档责任
一、委托工作内容既有招标代理又有造价咨询工作时,归档工作由造价咨询部负责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所含招标代理资料由招标代理部经理配合提供;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时,归档工作由招标代理部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归档编号
一、根据具体工程存档资料的种类、数量进行归档编号;
二、档案编号由合同号和序列号组成。
第二十二条 存档
档案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档案管理室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招聘
(一)聘用原则
本公司征聘员工本着“任人为贤,唯才是用”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基本原则。视其对某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的业务常识及要求态度为考核的准侧。
(二)聘用期限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1~5年,由聘用人根据岗位要求和受聘人情况确定。
2、岗位聘用期限应低于或等于本人劳动合同期限。
3、健康检查复试合格并确定录用者
第二十四条 录用与入职
(一)经公司同意聘用的人员,按公司《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和规定内容,前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应聘者应按行政部指定时间报到上班。
(二)新员工入职一律要求做健康检查,主要了解其身体状况是否能胜任工作要求。体检一般由市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员工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法律常识、财务常识、建筑工程常识等。
(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规模、架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介绍其与公司各位同事认识。
(五)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后,依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异者经部门负责人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获提前转正。
(六)如若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个别员工的试用期可酌情延长。
(七)员工试用期间,工作不满六日提出辞职者,不予计算薪资。
第二十五条 转正
(一)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在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时,根据评核情况,由行政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填写《员工评核表》、后交行政部、总经理办公室逐级报批,决定其是否正式录用。
(二)如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经逐级评核报批,可提前转正。
(三)正式录用后的员工,证件齐备者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合同标准文本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员工可以约定补充合同条款或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离职
(一)离职
员工若要求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职。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则需向公司交付一个月工资代替。于试用期内,通知期为十五天或以十五天工资代替。
(二)辞退
依据员工工作表现违例、工作失职或不适应本公司企业文化者,公司有权
辞退;因公司业务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辞退人员。
(三)开除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故意泄漏公司机密造成较大影响者;拉帮结派,不务正业,蓄意制造不良情绪者;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者;公司可对其予以开除,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将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或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裁员
倘因公司业务条件或经营方针变化而产生多余的员工,又未能安排其他工作者,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章 质量目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质量目标:
a)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b)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8%以上
c) 顾客满意度达到97%以上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部质量目标:
d)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e)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9%以上
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条 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第三十二条 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第三十四条 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第三十五条 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第八章 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 各岗位职责分工,按总公司的责任制度管理。
第九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1.分公司公司的公章、总负责人的私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会计的私章、出纳的私章:分别由会计、出纳负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四十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
第四十一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必须按出差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印信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用信用章手续是否完备.若手续不全,用印、用信领导批准不符或与政策相违背,印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四十四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以下简称生态线)作为深圳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促进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低碳生态城市和民生幸福城市建设,以及城市的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线管理的精细度和可操作性,兼顾社会基层民生发展、公益性及市重大项目建设需求,遵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定规划,对生态线进行局部优化,编制本次优化调整方案。
第二条
优化调整对象
本次优化调整的生态线是指20xx年11月1日深圳市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
第三条
优化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的实施意见》
(4)《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5)《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
(6)《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
(7)《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xx-2020)》
(8)《深圳市基本农田改造范围线》(20xx)
(9)《深圳市蓝线规划》
(10)《深圳市黄线规划》
以及其它经市政府批准的法定规划和依据性文件。
第四条
优化调整目标
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以进一步提高生态线的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划,重点解决20xx年11月1日《管理规定》实施前我市生态线内已建成的各类合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优化调整诉求,并兼顾社会基层民生发展、公益性及市重大项目建设需求,以进一步提高生态线管理的精细度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
优化调整内容
本次对生态线的`局部优化调整,包括调入和调出两方面的工作:
(1)调入。即依据各层次规划分析及权属核查,将有利于强化城市生态功能的部分线外用地进一步纳入生态线内,以合理增加生态线控制范围。
(2)调出。一方面将国家、省、市重大建设确需占用生态线内用地的项目用地调出生态线;另一方面为适当化解生态线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将20xx年11月1日之前被划入生态线的现状集中成片的建成工业区用地调出生态线,适当缩减生态线控制范围。
第六条
优化调整原则
(1)保护生态,控制线内总量规模不减。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城市大型生态廊道、主干河道两侧、市政高压走廊等生态敏感区域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和加强生态线的生态环境功能。同时,通过调入调出用地的占补平衡,严格控制我市生态线内用地总量规模不减少。
(2)提升质量,保障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对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具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进行刚性保护,保障生态系统完整。同时,通过将植被覆盖条件良好、生态价值较高的用地纳入生态线范围内,以进一步提升生态线的生态价值与环境质量。
(3)实事求是,化解突出发展矛盾。尊重历史、分类分时,客观合理地处置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重点解决《管理规定》实施前生态线内已建成的各类合法建筑物、构筑物的优化调整诉求,优先将非农用地、征返地从生态线范围内调出。
(4)科学发展,衔接相关法定规划。重点强调与相关法定规划的协调,紧密衔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各片区法定图则及基本农田改造范围等相关法定规划,使生态线的总体布局更趋合理。在此基础上,为城市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供给和保障,特别是为我市的公益性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空间支持。
第七条
优化调整标准
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基层社区发展、公益性项目及市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对照相关法定规划,确定“调入”和“调出”生态线用地的具体标准。
调入生态线范围的用地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情形:(1)紧邻生态线,且空间上与原生态线连续;(2)现状植被良好或具备植被恢复条件,生态价值较好;(3)相关法定规划所确定的非城市建设用地,以及旅游用地或公园绿地。
调出生态线范围的用地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情形:(1)20xx年生态线划定前已基本建成,集中成片且紧邻城市建成区;(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不涉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城市大型生态廊道、主干河道两侧蓝线、市政高压走廊等生态敏感区域和需要严格控制建设的区域,符合相关城市规划要求;(3)位于生态线边缘,不影响其结构完整性和空间连续性。
第八条
优化调整方案
本次优化调整方案在保证全市生态线范围内土地总量不减的前提下,调入生态线用地约15平方公里,主要为山体林地和公园绿地,约占生态线范围内总用地的1.5%;调出生态线用地约15平方公里,主要为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前已建成的工业区、公益性及市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亦约占生态线范围内总用地的1.5%。
其中,本次优化调整方案中宝安区调出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约5.55平方公里,调入用地约5.87平方公里;光明新区调出用地约2.44平方公里,调入用地约2.7平方公里;龙岗区调出用地约3.51平方公里,调入用地约3.89平方公里;坪山新区调出用地约0.55平方公里,调入用地约0.98平方公里;原特区内调出用地约0.65平方公里,调入用地约0.83平方公里;此外还包括保障市重大项目建设所需调出用地约2.11平方公里,调入用地约0.93平方公里。
第九条
本方案成果由文本、图纸及附件三部分组成。
第十条
本方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和解释。
第十一条
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同时公布生效,20xx年11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界线同时废止。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5
为规范公司咨询服务行为,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咨询成果的科学性、可靠性、公正性,根据原国家计委《工程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成果评定办法》及相关文件,以组织制度、法律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基本内涵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方针:按照"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坚持服务第一、信誉至上、为顾客提供合格的咨询产品。
质量目标:确保为顾客提供的所有咨询产品合格率100%。
1.工程咨询质量责任制
1.1公司法人责任制。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咨询产品质量有领导把关的责任,是最终责任人。
1.2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咨询产品总把关。总工程师为本单位工程咨询产品的第一负责人,对咨询产品质量负第一责任,其他相关人员按负责情况负相应责任。
2.工程咨询程序制度
2.1严格按工作流程对每个项目进行咨询研究。
2.2严格按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审核。编制负责人进行自审后签署自审意见,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报总工程师审定,审定后报经理签发。
2.3对重大项目,严格按两级评审制,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专家评审组审定,以专家评审组审核意见为准。
3.考核奖惩制度
为规范办公秩序,加强办公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3.1本考核制度实行奖惩制,与奖金、工资基本挂钩,所罚金额直接从奖金扣除,奖励金额公司另行计提。
3.2凡有下列条款者,予以惩处
3.2.1公司原则上实行坐班制,所有员工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做到有事必须请假。请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脱岗超过2小时的视同旷工一天对待;旷工一天视情节轻重扣40-50元,全年累计旷工5天扣发全年出勤奖。
3.2.2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严禁串岗或与非本单位其它人员闲聊。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相互监督,不得容留他人串岗,凡有违犯,一次扣20元。
3.2.3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私打电话聊天,不得有影响他人办公的其它行为。凡有违犯,一次扣10元。
3.2.4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办公室卫生实行责任制度,不按规定清洁者,一次扣10元。
3.2.5为确保公司的资料信息安全,未经领导不得批准擅自帮助非本公司人员查阅及复印公司档案、文件及其它资料,凡有违反,一次扣10-20元。并视其资料的重要程度,对公司或项目单位的损失大小,从严处罚。
3.2.6公司电脑实行专人专责管理,各责任人应自觉维护与管理好自己的电脑,并保证其电脑资料的安全。因本人使用不当或他人使用而造成的电脑损坏,责任人全价自负。
3.2.7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事先请假,请假要说明事情的真实理由,不得含糊其词。凡请假1-2天者须口头报经总工程师呈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凭请假条履行审批程序,并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不按规定履行的,视同旷工处理。
3.2.8享受国家政策休假待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休假报告,经总工审批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得擅自超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3.2.9上班时间如需外出,半小时内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半小时至1小时分别向办公室和总工请假;1小时以上分别向办公室、总工和总经理请假,并保持电话随时可以联系上,以便临时有事通知,不按规定而给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20元。
3.2.10注意工作中的服务态度,接待公务电话或来人要热情礼貌,对于顾客的业务咨询要耐心、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冒犯客户,否则一次扣5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加重处罚。
3.2.11维护公司形象,凡因员工原因,致使公司形象受损或造成项目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公司产生不良印象,形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50-150元。
3.2.12严格遵守各种管理制度,做到公私分明,不能公物私用,违者一次扣20元。
3.2.13尊敬领导,服从安排,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和任务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如有推诿者,一次扣50元,如有不服从安排者一次扣100-200元,如有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者,一次扣50-100元。
团结同事,协作互助,服从大局,体谅他人,淡化名利,正确对待工作与利益的关系,否则因此导致同事间出现矛盾或影响工作的,视其性质,一次扣50-200元。
3.2.14恪尽职守,优质高效,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对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并对公司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如未能按期年审年检致使某种证照失效,未能按时上报资料致使不能如期注册以及延误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奖,未能做好日常维护致使车辆不能保证公务正常使用,办公设备未能较好的维护致使工作延误,各种文字及电子档案未能按规定管理致使不能便捷调用以及致使档案丢失,未能完成岗位职责等)每次扣50-200元;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或重大损失的一次扣200-600元。
3.3员工有下列突出表现或行为,予以奖励:
3.3.1作为主创人员完成的咨询成果获省、国家优秀工程咨询
成果奖的,给予奖励:凡获省及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的每人奖励1000~20xx元;二等奖的每人奖励500~1000元;三等奖的每人奖励200~500元。
3.3.2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工作有关的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等的.学习。凡通过业余学习取得各类注册师资格的,一次包干奖励3000元。
3.3.3全年出勤达245天(自然日)以上,并无一次违犯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记录的,奖500元。
3.3.4为公司发展建言建策,以书面方式向领导反映,并被采纳者一次奖500元;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另议。
3.3.5为集体利益挺身而出,表现突出,致使公司财产或声誉免受损失或损害的,见义勇为,临危不惧,做好人好事,为公司争得荣誉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3.3.6本制度由总工程师负责监督实施,办公室具体负责登记备案,并做好日常考核记录。
4.办公管理制度
4.1工作纪律
4.1.1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者视为旷工一天。
4.1.2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需写《请假条》,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同意。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之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意;一天以上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事假必须提前1天说明,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病假须出具医院有效证明。
4.1.3严格外出报告制度。因公事外出,时间在一天以上:中层干部向公司经理报告,一般干部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超过三天以上(含三天)必须向公司经理报告。经理外出需按规定报告市发改委领导。
4.1.4正常工作时间内,各部门必须至少留一人值班,以便联系工作。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应向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打招呼。
4.1.5关于公休假制度。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政策休假待遇。
4.1.6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①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的紧急通知或重大情况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②公司购置汽车等固定资产或一次开支5万元以上,要向市发改委领导汇报。
③公司职工停薪留职、调进、调出及聘请临时人员,要向市发改委领导汇报。
④公司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公司办公会通报,并向市发改委分管领导汇报。
4.1.7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窗明几净、空气畅通。
4.1.8公司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严禁串岗或与其它人员闲聊。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相互监督,不得纵容,容留他人串岗。
4.1.9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有影响他人办公的其它行为。
4.1.10为确保公司的资料信息安全,公司工作人员无论上班与否,均不得在办公室接待亲朋好友。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帮助非本单位人员查阅及复制公司档案、文件及其它资料。
4.1.11公司电脑实行专人专管专用,各责任人应自觉维护与管理好自己的电脑,并保证其电脑资料的安全。
4.1.12电脑只限于上班工作之用,不得上网玩游戏,禁止浏览淫秽网站。上班时间不得看影碟、听音乐、上网聊天等。
4.1.13提高消防意识,正确使用各种办公及其它设施设备,下班或离开岗位时,必须关闭电源,以保护设备及防止火灾隐患。
4.1.14加强防范保卫意识,下班时,各工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门窗,做到人走锁落,人走窗闭。
4.2档案管理
4.2.1对本公司的文件、咨询文本、会计帐薄、技术及有关专业档案、图书资料等实行统一管理和保管。
4.2.2借阅档案必须业务对口,因工作需要超越规定范围,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需要摘抄档案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摘抄档案材料以后,要经档案员审查、核对。
4.2.3档案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借阅者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外借,并限期归还。
4.2.4任何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
4.2.5未经批准,档案资料不得摘抄、复印或公布。
4.3保密规定
4.3.1全体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4.3.1所有公司内部文件、资料都要严格管理、健全登记、签收和借阅归还手续。各岗位对所有文件都要逐件登记,并 注意存档。
4.3.3公司召开的项目评审会及其他各项重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3.4文件与资料要存放在有专门安全设施的文件柜里,并随时锁好,由专人负责。
4.3.5保密员要做到知密不泄密,不与无关人员谈论秘密文件内容,不私自携带秘密以上文件外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给任何人阅读,不为个人需要摘录秘密文件内容。
4.3.6严禁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室,业务往来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不准擅自向外提供数据、资料。
4.3.7员工工作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文件、资料和个人保密本交清。未经批准不得带走。
5.员工学习教育制度
5.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思想,结合各自业务需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思索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咨询产品质量。
5.2业务科要定期安排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发言人,概况学习项目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交流学习体会。
5.3鼓励公司工程咨询成果积极申报省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凡获得省以上优秀咨询成果奖的项目,公司给予主要完成人适当奖励。
5.4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与公司工作相关的各类注册工程师的考试,凡成绩合格,获得注册工程师资格后,公司给予报销相关费用(一轮费用),并给予一定奖励。
5.5为不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公司每年预提1万元培训经费,分期分批选送业务人员参加正规的业务培训。
5.6公司员工根据各自的业务需要,每人可以自己选购一定数量的图书。购书费用标准为业务科每年1200元,综合科每年400元。新购图书一律交综合科登记验收,统一管理。
5.7借阅图书时,一律办理借阅手续。损坏、丢失者照价赔偿。
6.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改进公司工作作风,明确公司岗位职责,规范公司办事行为,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特制定本责任制。
6.1公司经理
6.1.1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上一级组织负责。
6.1.2负责确定公司发展战略,制订公司发展规划,决策公司重大事务。
6.1.3负责公司咨询业务拓展,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1.4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确定员工报酬标准,确保收支的合理性。
6.1.5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岗位设置,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其他员工。
6.1.6签发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各类项目咨询文本及公司对外其他文件。
6.1.7确定咨询业务委托合同的最终价格。
6.1.8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6.1.9负责组织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1.10负责与上级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强汇报。
6.1.11负责与业务合作单位及同行的横向联系与信息交流。
6.1.12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6.2副经理、注册咨询工程师
6.2.1协助经理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全面主管公司工程咨询技术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
6.2.2负责咨询业务委托合同的洽谈工作。
6.2.3负责咨询工作的专家组织、聘请、分工,确定其支付工资的标准;对公司人员承担工作任务的分解,组织专家现场踏勘,负责文本编制的总体构思,文本审阅,文本的最终定稿。
6.2.4指导专家及公司工作人员按规范要求开展咨询工作,编写咨询文本。
6.2.5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的文本编写工作。
6.2.6作为主创人员全年完成咨询文本6-8个,负责综合、审定公司所有咨询文本。
6.2.7负责对公司其他业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组织其及时参加上级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组织公司员工开展业务学习竞赛,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6.2.8加强与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6.2.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3纪检监察员
6.3.1履行办公室主任职责,全面负责并落实办公室各项工作,做好公司员工的考勤及绩效考核与结算,办公室卫生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6.3.2负责办理公司新资质,公司新聘请的注册咨询工程师的注册申报工作,负责一年一度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3.3负责公司文秘管理督查工作。做好公司发文文号的编序登记工作,督促档案和文秘人员对公司文书档案和电子文档及时如数归档和备份。督促及协助公司文秘及时完成各种公司文件、文稿的撰写。监督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规范管理和应用。
6.3.4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集中保管公司所购业务软件及办公设备、技术资料,对公司所购的各种工具书籍建立清晰明了的台帐,对保管人员管理的实物进行不定期的清理和盘点,监督公司各种资料的借用和退还工作,以确保公司的软硬件资产不被丢失。
6.3.5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合同所协商咨询价格的统计及所欠咨询费的催收入帐工作,做好公司日常的资金收支工作。
6.3.6负责公司员工薪金报酬支付的表格制表,经报请总经理签批后及时支付,负责为员工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及"三金"交纳的具体事项。
6.3.7负责公司对外出租门面的租金收取工作及公司所租办公室的租金缴付工作。
6.3.8负责与市发改委及编委、税务、财政、物价、交警等部门的业务衔接,及时办理公司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
6.3.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4收发员兼驾驶员
6.4.1负责公司报刊杂志的上架、归档保管,对经请示办公室确认的废旧报刊和杂志进行定期出售或销毁处理。
6.4.2协助办公室主任催收咨询帐款,做到及时入帐。
6.4.3参与公司的办公设备及日常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文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4.4参与与市发改委、编委、财政、税务、物价、交警等证照管理部门的业务衔接,协助办理公司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
6.4.5负责公司车辆公务驾驶、车辆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6.4.6、负责办公区域的日常卫生督查督办工作。
6.4.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5项目主管、公司文秘
6.5.1履行项目部经理职责,负责落实每个项目咨询的具体事务,如搭建项目班子、外聘专家。拟定项目工作计划,组织研讨会、收集汇总基础资料、项目文本编写工作的总体构思、组织分工撰写咨询文本等。
6.5.2参与项目合同的谈判及草拟工作,负责按合同规定,将完成的咨询文本、文稿,经初审后,报总工及公司领导审批。
6.5.3项目完成后,负责安排人员搞好资料整理、装订等工作,及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6.5.4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申请书的文本编写工作,负责公司文本的一稿校审工作。
6.5.5作为主创人员全年完成项目文本8-10个,经副经理授权,综合审定咨询文本的定稿。
6.5.6负责公司资料的电子版档案的管理工作。
6.5.7负责公司对外宣传资料的撰稿工作及公司文件材料的撰稿工作,在办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草拟公司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文稿。
6.5.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6项目主管
6.6.1协助副经理做好项目合同的谈判及草拟工作,参与项目咨询的专家组织、聘请、分工、组织专家现场踏勘等。参与咨询项目文本的编写工作的总体构思,与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联系。
6.6.2参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资金申请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申请书的文本编写工作,作为主创人员全年完成项目文本8-10个,负责公司项目文本的三稿校审工作。经副经理授权,综合、审定咨询文本的定稿。
6.6.3协助办理公司新资质,公司新聘请的注册咨询工程师的注册申报工作,及一年一度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6.6.4负责上门招揽咨询业务,对正在与公司洽谈中或有不确定因素的咨询业务及时予以跟进。
6.6.5负责公司所完成的咨询项目实施情况的意见征询及反馈工作。
6.6.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7营销主管
6.7.1负责公司业务的市场营销工作及公司新业务的拓展。
6.7.2负责公司档案工作,及时对各类档案入档管理,并完成档案相关的目录编号、包装、封存工作。
6.7.3负责公司的对外宣传和推介,不断扩大公司知名度,如给项目单位、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散发公司宣传资料等,逢年过节给相关业务往来人员寄发明信片等。
6.7.4负责捕捉工程咨询业务信息,主动上门向市发改及项目主管部门收集项目信息情报,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总工,以便做相应的策应。
6.7.5负责上门招揽咨询业务,对正在与公司洽谈中或有不确定因素的咨询业务及时予以跟进。
6.7.6负责策划及组织公司员工不定期地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营造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公司文化氛围。
6.7.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客户渠道整体运作效率,降低渠道风险,稳定市场价格,延长赢利周期为目标,构筑“效益优先、协同速赢”的钢材超市,特制订渠道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施原则
(一)贯彻“真诚合作、诚信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宗旨,以实现渠道共享、稳定流通。
(二)在稳定和巩固现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化解客户风险和资金风险,稳步提高直销比例。
(三)对渠道成员实行优胜劣汰,以实现良性的长期合作,确保目标销量的完成。
第三条渠道管理内容
1(一)实物流:
业务部负责人分解落实本区域的`销售目标,业务员按计划完成销售任务,业务员对客户的进销存货物进行持续性的掌控,并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各项事宜。
(二)所有权流
涉及产品所有权的流向,业务部应掌控货物主要流向。
(三)资金流
业务员必须确保客户按公司规定及时回笼货款,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及时预警,协助客户处理与资金往来有关的相关事宜。
(四)信息流
及时向客户传递资源库存信息、销量资源计划、销售政策等,加强与客户的双向沟通,确保渠道稳定。
(五)促销流
及时向客户提供公司的促销政策、竞争对手信息、终端需求信息等,分析市场动态,以便于提高渠道效率,积极促进客户销售,加强品牌管理。
(六)谈判流
渠道成员之间就渠道政策、价格、运输、付款等问题的博弈。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定和修改,由业务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业务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2、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一、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
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
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守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经理审核批准。
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c、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差旅
xx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6、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实报(交通工具同第5条);
7、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筏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2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3、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1、忠诚
忠心者不被解雇
单位可能开除有能力的员工,但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人,不会有领导愿意让他走,他会成为单位这个铁打营盘中最长久的战士,而且是最有发展前景的员工。
1、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2、与上级分享你的想法;
3、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4、琢磨为公司赚钱;
2、敬业
每天比老板多做一小时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知识背景越来越趋同。学历、文凭已不再诗司挑选员工的首要条件。很多公司考察员工的第一条件就是敬业,其次才是专业水平。
1、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报酬;
2、提供超出报酬的服务与努力;
3、乐意为工作作出个人牺牲;
4、模糊上下班概念,完成工作再谈休息;
5、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3、自动自发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
不要事事等人交代,一个人只要能自动自发地做好一切,哪怕起点比别人低,也会有很的发展,自发的人永远受老板欢迎。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2、主动分担一些“分外”事;
3、先做后说,给上司惊喜;
4、学会毛遂自荐;
5、高标准要求:要求一步,做到三步;
6、拿捏好主动的尺度,不要急于表现、出风头甚至抢别人的工作。
4、负责
绝对没有借口,保证完成任务
用于承担责任的人,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一个人工作能力可以比别人差,但是一定不能缺乏责任感,凡事推三阻四、找客观原因,而不思自己,一定会失去上级的信任。
1、责任的核心在于责任心;
2、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
3、言必信,行必果;
4、错就是错,绝对不要找借口;
5、让问题的皮球至于你;
6、不因一点疏忽而铸成错。
5、注重效率
算算你的使用成本
高效的工作习惯是每个可望成功的人所必备的,也是每个单位都非常看重的。
1、跟穷忙、瞎忙说“再见”;
2、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3、量化、细化每天的工作;
4、拖延是最狠毒的职业杀手;
5、牢记优先,要事第一;
6、防止完美主义成为效率的敌。
6、结果导向
咬定功能,不看苦劳
“无论黑猫、白猫,抓得到老鼠就是好猫!”,无论苦干、巧干,出成绩的员工才会受到众人的肯定。企业重视的是你有多少“功”,而不是有多少“苦”。
1、一开始就要想怎样把事情做成;
2、办法永远要比问题多;
3、聪明地工作而不仅仅是努力工作;
4、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
5、把任务完成得超出预期。
7、善于沟通
当面开口,当场解决
不好沟通者,即便自己再有才,也只是一个人的才干,既不能传承,又无法进步;好沟通者,哪怕很平庸,也可以边干边学,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
1、沟通和八卦是两回事;
2、不说和说得过多都是一种错;
3、带着方案去提问题,当面沟通,当场解决;
4、培养接受批评的情商;
5、胸怀局,既报喜也报忧;
6、内部可以有矛盾,对外一定要一致。
8、合作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
团队提前,自我退后。不管个人能力多强,只要伤害到团队,公司决不会让你久留不要认为缺了你一个,团队就无法运转!
1、滴水融入海,个人融入团队;
2、服从总体安排;
3、遵守纪律才能保证战斗力;
4、不做团队的“跺”,如果现在是,就要给自己“增高”;
5、多为别人、为团队考虑。
9、积极进取
永远跟上企业的步伐
个人永远要跟上企业的步伐,企业永远要跟上市场的步伐;无论是职场还是市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参与者都不希望被淘汰。为此就一定要前进,停就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出局!
1、以空杯心态去学习、去汲取;
2、不要总生气,而要争气;
3、不要一年经验重复用十年;
4、挤时间给自己“增高”、“充电”;
5、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
6、挑战自我,未雨绸缪。
10、低调
才高不必自傲
才高不必自傲,不要以为自己不说、不宣扬,别人就看不到你的功劳。所以别在同事面前炫耀。
1、不要邀功请赏;
2、克服“材小用”的心理;
3、不要摆架子耍资格;
4、凡是人,皆须敬;
5、努力做到名实相符,要配的上自己的位置;
6、成绩只是开始,荣誉当作动力。
11、节约
别把老板的钱不当钱
节约不是抠门,而是美德。不要把公司的钱不当钱,公司“锅”里有,员工“碗”里才有;同样,“锅”里多,“碗”里也自然就多。而掌勺的,恰恰就是你自己。
1、报销账目,一定要诚信;
2、不耍小聪明,不小便宜;
3、不浪费公司的资源,哪怕是一张纸;
4、珍惜工作的每一分钟时间;
5、每付出成本,都要力争最收益;
6、记住:省下的,就是利润!
12、感恩
想想是谁成就了今天的你
为什么我们能允许自己的过失,却对他人、对公司有这么多的抱怨?再有才华的人,也需要别人给你做事的机会,也需要他人对你或或小的助。你现在的幸福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成就的。
1、老板给了你饭碗;
2、工作给你的不仅是报酬,还有学习、成长的机会;
3、同事给了你工作中的配合;
4、客户你创造了业绩;
5、对手让你看到距离和发展空间
6、批评者让你不断完善自我。
4、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5、小公司规章制度小企业管理规范制度
公司将竭诚为每位员工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科学的竞争机制和良好的发展平台,助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真正达到员工自身利益和公司效益“双赢”的目的。
一、试用期和正式聘用
雇佣条件:公司对员工招聘录用,均列出必要条件,并根据公司特点,按工作积极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综合素质等择优录用。
测试: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面试、笔试、试用等方式)。
报到手续:经择优录用的人员于报到时间,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报到时出示原件)
人事档案: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登记表、聘用合同、绩效考核文档),公司承诺档案资料严格保密,同时,公司要求员工提供个人资料是真实的,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要求在员工登记表上签证明其真实性。
二、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为考核员工、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之一。
每个广告人都知道,广告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权变动工作日巢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不按点按日加班计算月薪。
公司员工应按时出勤,当你缺勤时,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之,其他员工缺勤时,你也要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你应当严格执行并有责任将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限度。当你知道要迟到时,有责任事前通知你的上级主管,缺勤和迟到将作为你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未经领导同意的缺勤将受到纪律处分、罚金,甚至辞退。
1、公司作息时间规定
8:3017:30(12:0013:00为用餐休息时间)
2、惩罚: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超过1小时扣半天)
3、考勤按当月实际工作日统计,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1)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须无条件上岗,不批假。
(2)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
(3)事假需本人以书面形式讲明真实情况,总经理批准后休假。
(4)手头工作未完成,未交接,应以局为重,考虑客户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职业道德观念。
(5)工作时间未经准许,私自外出,视旷工处理。
(6)员工在休假期间应打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应配合完成。
(7)员工请假不得以短信或代请方式,应直接向公司领导请假。
(8)周日如需加班,请假原则上不批,如特殊情况需书面写明情况特批。
4、离职:辞职员工需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与主管或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户资料、设备、财产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财物,方可离职。
5、自动离职:无故三天不上班旷工者,均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6、解雇:聘用期内,因工作表现、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日结算当月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基本工资÷30天(不含福利、奖金等)
7、开除:违劳动纪律,予以革职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提出警告或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月内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业务水平不达标,经提醒无明显改观)
(2)、玩忽职守、带情绪工作,业务中多次出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严重违公司劳动纪律,带走公司资料或财物,泄露公司秘密,谎报事实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个人原因给客户留下不良影响,说不利企业言语,流露对企业不满、自成小团体,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
(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名誉者。
(6)、工作无效率,影响合同履行的或给公司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工作无主动性,无所作为,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完成,月内无显著业绩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劝退。
(8)、以个人利益为先,自由散漫,找各种借口搁置手头工作。
(9)、私自动用公司微机软硬件,致使电脑无法正常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员工必须保证其提供一切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实说明在原单位的辞职原因,否则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财物。
(12)、利用公司资源(耗材、微机、光盘、打印机、扫描仪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义承揽私活,牟取私利。
(13)、隐瞒传染病或其他病症不报。
三、工资制度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及社会物价涨跌情况,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调整工资金额。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绩效工资,企业工龄工资。
工资发放:当月20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如发薪日正好赶上节假日,工资会提前或延后发放。员工转正前后月薪一般不会有太变化,因为公司对待员工的试用期主要是考核其德行操守、积极态度、工作能力、职业道德,而非幅度降低月薪,月薪如有疑议,应当时提出。为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半月压薪制度(基本工资的一半),待员工合理离职后,予以退还,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还。
1、离职时,未提前一个月提出。
2、擅自离职,手头工作未交接,影响全局工作。
3、严重违劳动纪律,被开除。或有不法行为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福利待遇
各项社会保险需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现,个人档案、身份证明齐全,企业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业务水平、出勤率等综合因素考虑。
公司为员工上保险后,三个月将退回原抵押的半个月工资。
(1)、人身保险。
1、公司负责员工工作期间的免费午餐。
2、加班在20:00点以上者,有夜餐或餐补。
3、周日加班者,公司负责餐或餐补。
5、员工需外出(工作时间)每餐补助5元/人,超出部分自理。
6、正式录用员工的工资待遇含各项补贴:副食补贴、书报、交通、洗理、通讯、等计30元,医补计10元,全勤奖50元,任何形式的迟到、早退、请假除按每日扣除外,无全勤奖。(鼓励员工全勤)
五、岗位责任制度
1、保质、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2、热诚、谦逊、耐心地服务于客户。
3、维护公司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随时整理客户文档、资料及电脑内存文件,确保不丢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有责任赔偿或从工资里扣除。
5、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及客户业务。
6、工作单由主管领导分派,如完成时间有困难,应尽早提出,如客户急需,应主动加班完成。接单人签,另一名设计复核。
7、私人电话应简短。禁止用公司电话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8、因个人原因给工作下一环节造成影响,相关设计人员有义务马上到位予以解决。
六、工作日志制度
要求员工每天填写工作时间分配表,具体到每个员工每天的时间分配。多少时间花在哪一项工作上,花在哪个客户上,关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
七、呈报制度
1、员工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进程,如遇难题或突发事件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汇报,因个人延误造成不良后果,应予以处罚。
2、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动用他人微机,个人电脑有问题立即上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电脑硬件。
3、无工作需要、工作期间不得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严禁网上聊天,严禁电脑游戏、观看影碟或做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
4、当日值班员工应随时查看电卡、电量。办公耗材的使用情况,呈报负责人提前购买。
八、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的申请、耗材(打印纸、墨、光盘、标签)应提前记录、随时查看。
2、节约成本,养成好习惯(打印纸双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资料管理制度
1、设计作品确认后,随时归类收存。需刻盘的,标注清楚。
2、定时删除电脑中的垃圾文件。
3、定时查看公司电子邮件并及时处理。
十、后勤管理制度
1、钥匙管理
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钥匙的登记、领用、收回工作。
2、门、窗、水、电、气管理
(1)每位员工应节约水、电的使用,用完后及时关闭。
(2)下班时应检查门、窗、灯、电脑等设施是否关闭,是否安全。
3、卫生管理
(1)保持办公区域、用餐区域、卫生间的整洁。
(2)定期擦拭电脑显示器及设备,保持其洁净、整齐。
(3)定期为花浇水,为鱼换水。
十一、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上班期间锁好公司门。
2、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3、图库、图书推销时间不宜太长。
十二、保密制度
1、专业书籍、图库、光盘、文件资料,阅后放回原处,不得带出。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3、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为了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本规定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6、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7、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学生的自身权利,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8、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简介
XXX成立于20xx年07月08日,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装卸、保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劳务派遣(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人员和实期的人员,正式工特殊职位的员工依情况另行规定。
三、入职与招聘
1、我公司招聘原则:用人唯才,重于能力,特岗带薪赏罚分明,专心工作,执行力强。
2、我公司招聘条件: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研究精神和创业精神。
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应聘书》,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4、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二章行为规范
一、职业准则
1、严格遵守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相应处罚。
2、办公时间不从事与岗位无关的活动。
3、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4、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5、公司倡导XXX、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6、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应认真完成公司交代下来的任务,按照技术部进度考核表进行工程进度考核,如划定期限内未能完成工程任务强迫转交给其他人继续完成,并执行公司工程提成响应奖惩制度。
二、考勤管理
1、一切专人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签到,不得代替他人签到。
2、有事告假者,必须向负责人启示,核准同意后休假,未管理告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3、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核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三、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员工未经公司同意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名义对消息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举动。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对新录入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2、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产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四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1、员工享有取得劳动待遇、休息休假、取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该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品德等劳动任务。
2、公司以现金形式发下班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员工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3、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
4、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给予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工伤、基本失业、基本生育五项保险。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前提
1、保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用后具有成效者。
4、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5、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二、惩罚前提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2、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9
1、认真组织全体评审工作人员学习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注协《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实施细则》和《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昆明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温家宝总理关于廉洁自律的“四个不准”,提高全体评审人员的思想认识。
2、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时刻要以“四个不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被评审单位索要、收受任何礼物。
3、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接受被评审单位的吃请,不得参加评审单位举行的接风宴、饯行宴。
4、不得利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挟被评审单位,从中谋利,收受各种形式的好处费。
5、所有评审人员都要严于律己,处处模范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6、全体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要以对国家、对单位负责的态度,始终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不得发生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的问题。
7、在项目评审工作中,要坚持每天一次的情况汇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评审工作人员的评审进展情况,使评审工作时时都处于监管中。
8、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随时了解掌握评审人员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在评审工作中要接受委托单位的领导和监督,公司将通过被评审单位,检查评审工作人员的行为和举止,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10、要认真落实项目评审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评审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区分任务,明确各自在评审工作中的'责任,签订评审目标责任保证书和保证廉洁自律协议书。
11、全体评审人员应履行好“五项义务”: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来执行所担负的评审工作任务;
(3)接受公司领导和委托单位的监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4)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
(5)保守公司和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
12、全体评审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享有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3)参加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4)对公司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
(5)按照规定辞职等权利。
13、对在评审工作中模范遵章守纪、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中表现不好,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三: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加强岗位值班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使值班人员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生产运行平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
第三条
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指示、要求及有关精神。记录齐全、准确、清楚,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做到项项有记录,事事有着落。
第四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
严禁带外部人员进入场站。
第六条
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七条
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化和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站内设备和仪表。
第八条
认真执行调度令,现场进行工艺操作或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认真核对方案后方可实施,坚决杜绝误操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
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进行逐一检查,特殊情况要加大巡检频次。及时发现处理场站设备、仪表故障,及时汇报。
第十条
保持本班内各类设备、设施及岗位资料齐全、完好、清洁、整齐。
第十一条
按要求录取设备运行参数,做到资料数据齐全、准确,并认真记录当班生产情况。
第十二条
进行场站设备和仪表的日常保养,管理好各类工器具。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拨打和接听电话时应主动告知公司名称和本人姓名,并问清对方的姓名等信息,要求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相待。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台州市ee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台州市椒江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或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期限为准,如需展期,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1个(允许公司在营业后,以合作,转让方式增加股东)
股东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联系电话: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四).股东承诺:
1.诚实信用.永远不欺骗客户,公司及同事!
2.团结协作.永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3.不谋私利或利字当头,永远不做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的事!
4.谋求事业发展,永不言放弃。
5.提高个人道德修养,人品永远第一!
6.承诺每年捐献慈善事业不少于工资总额的2-5%。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为发起股东一人独资.
第十三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股东会
第十四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十七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公司暂不设董事会,以后增加股东后另定)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任命产生)任期年。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董事任期年(注: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
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注:由公司自行决定)。经理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监事会(或:监事)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名(注: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或: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注:1-2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六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七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八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一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六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七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
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条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优化客户结构,确立正确的客户发展方向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由业务部经理牵头,每月对公司所有客户进行一次评价,业务部文员将全部客户的详细情况汇总分析,于次月5日前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
第三条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牵头,业务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每半年对公司所有客户进行一次评价,业务部各业务经办人员将全部客户的详细情况汇总,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每年七月底和一月底前必须完成对所有客户的评价。
第四条评价内容:主要收集客户从我公司进货的数量,资金回笼情况,销售价格,经济效益目标,诚信状况,以及忠诚度等。
第五条处理办法
(一)对评价结果要适时分析,占公司销售量前十名的和效益排名前十名的客户要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亲自走访,以便寻求更大的合作空间。
(二)对销售大而经济效益差,甚至亏损的'客户要适时转变合作方式,控制此类客户的销售比率。
(四)对销售小,效益差,诚信度不高的客户执行从紧的信用政策。
第六条考核
业务部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月度客户评价,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绩效分数扣10分,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每次考核100元、绩效分数扣10分;连续两次或者月累计三次被考核,本月扣发绩效工资,如业务员被考核且提成减半。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和修改,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实施,综合管理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13
一、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薪酬管理体系,体现员工价值,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并使公司能长远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公司所长办公会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决策机构,总经理是公司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拟定,薪资构成,员工薪资,薪资调整等各项相关制度的拟订和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一般规定
第四条 薪酬设计和管理
一、总经理通过工作分析和职位评估,根据薪酬市场调查,制定工资结构,确定工资标准和工资计算方式,设定薪资管理流程,制定薪酬管理体系,并提交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总经理将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的薪资设计和管理体系加以执行,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不断完善。
三、总经理对薪酬设计和薪酬管理体系每两年进行重新制定,如需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薪酬理体系提交给公司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第五条 薪酬构成
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辅助工资。
二、员工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所发的工资,按照月平均二十六天核计,按日计算当月工资。
三、绩效工资。按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四、辅助工资包括
1、工龄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工龄)
2、手机话费补助
3、差旅费补助
4、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应由单位负担部分。
第六条 薪资发放
一、员工薪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卡户。
二、员工基本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日)。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10日,遇假期顺延。
三、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30)*月工资总额。
四、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绩效提成工资、最后一月辅助工资等)将在离职员工做完本人所有业务并出具报告,收到回访意见书并办妥离职手续后一个月内,于10日发放。
五、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三)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四)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六、薪酬保密
(一)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
(二)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资外,不得泄露薪酬秘密。
七、财务部每月将员工工资情况告知员工本人。
第三章 人员薪酬管理
第七条 员工薪资的确定
一、由总经理按规定确定员工薪酬待遇。
二、临聘人员薪酬由总经理按规定批准决定。
三、发生争议时,由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薪酬调整
员工薪酬需要进行调整时,由总经理根据市场薪资调研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向所长提出薪酬调整报告,由所长办公会共同批准并决定,行政财务部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所长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所长办公会。
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一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充分发挥职员的积极性,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劳动合同制是指职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用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凡本公司招聘的职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职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职员与法人代表办理劳动合同签约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职员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三个月试用期(特指新员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签订1-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员工两年一签,并根据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合同期限可延长至规定的假期结束为止。
三、因工负伤的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停工医疗期,合同期限可延长至停工医疗期结束。
四、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或合同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或道德品质不符合要求的。
(二)在合同期内,不服从调动工作岗位的;
(三)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已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五)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需要减员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员;
(四)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不适应公司工作的;
(二)公司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员合法权益的;
(四)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辞职的;
(五)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八、职员被辞退、开除,或被司法机关判刑关押或劳动教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职员被判缓刑、管制、免予起诉和免予刑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第四条 职员待遇
一、公司职员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和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二、公司职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养老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职员享有公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员设立停工医疗期,停工医疗期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员工职业道德守则中任意一条。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干扰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
三、未准假擅自不来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年累计五天的;
四、窃取、涂改、伪造病假单,使用这种病假单达五天以上的;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六、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设备、财产损失重大的;
七、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八、违反防火安全规定,造成重大火灾的;
九、违反保密规定,私自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耍小聪明,扇风点火,造谣惑众,严重干扰工作、管理秩序的;
十一、他人或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咨询公司的管理制度14
一、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
1、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2、项目评审的稽核复查;
3、评审报告质量控制;
4、评审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1、项目评审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评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3、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建立评审专家库,专门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1、分门别类建立公司技术人员档案;
2、根据不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抽调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四、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
1、成立专门的“稽(复)核部门”,专门负责项目评审的稽(复)核工作;
2、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3、项目评审的复核稽查方式包括全面复查、重点复查和专家会审等。项目评审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复核评审工作底稿。
五、评审报告的质量控制
1、必须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评审情况和结果;
2、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作重点说明;
3、为了对单位和对个人负责,我们还采取了“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技术负责人总复核)和具体承办人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把风险与具体责任人挂钩,最后形成评审报告。
六、项目评审的档案管理
1、项目评审档案管理是指对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的汇总处理;
2、评审资料包括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评审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取证取得的原始资料,评审过程的'工作底稿,初审报告,复核(审)报告,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评审报告等;
3、项目评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评审项目档案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为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审计准则》和其它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实际,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1、主要是对业务项目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执业质量进行考核;
2、具体考核对象主要是,各业务性质的单个业务项目,并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3、对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是项目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工作底稿的整理、项目质量“三级”复核三个方面。
4、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体现在公司质量控制三级复核中,通过逐级复核,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5、复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的事项,应提请相关人员进行补充完备;
6、未补充完备的工作底稿不得向上一级复核人报送。各级复核人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昆明大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
7、总复核人按照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及评审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形成考评与奖惩结果记录。
8、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倒扣分,考核对象为单个业务项目,即以单个业务项目的提成工资为100分,根据该项目倒扣分数计算出应扣金额,并以等级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9、项目评审工作应按要求时间完成,非客户原因或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延长业务完成时间。
10、如因客户原因或经公司领导同意,应调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11、如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五天以内扣10分,五天至半个月扣30分,十五天至三十天内扣50分,超过一个月不得参与提成。
12、为保证质量控制的三级复核制度正常实施,每项业务工作报告出具前应将业务工作底稿收集整理好。
13、如因特殊原因,业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未收集齐全,应在一个月完成。如不能完成,每超过一个月扣10分。
14、每月末,总复核人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交财务在发放提成工资时扣收。
15、扣收的资金由会计记帐,年末,用于奖励执业质量好、工作表现突出的评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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