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时间:2024-10-22 22:26:03 晓丽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精选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精选10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

  为积极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级别,结合我县实际,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一、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依据《武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武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县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形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使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要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增强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设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设综合协调、安全保卫、医疗救护、调查处理、物资供应、善后处理、新闻宣传、专家咨询等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牵头,由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部署,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汇总并向县政府及成员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情况。

  (二)安全保卫组。县公安局牵头,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冻结事故发生单位及主要责任人资产,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三)医疗救护组。县卫生局牵头,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抢救队伍,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提出救治措施,减少人员伤亡。

  (四)调查处理组。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五)物资供应组。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由主管副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交通运输,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区长任组长。

  主要职责是: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新闻宣传组。县委宣传部牵头,由主管副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把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准确研判、稳控、引导舆情,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八)专家咨询组。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应急处置综合协调组确定相关专家组成咨询组。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三、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政府决定,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分别由市、县级政府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区人民政府立即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报告,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二)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三)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置机构的工作,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并部署设乡镇区有关部门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五)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六)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七)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四、做好后期处置工作

  (一)乡镇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要时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三)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并及时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2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问题食品按照以下方式处置:

  1、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登记造册封存;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召回。

  2、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出的食品。

  3、食品经营者应当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3

  一、目的

  及时控制、消除紧急情况和事故对产品安全危害可能造成的影响,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产品安全影响。

  三、职责权限

  1、厂长负责重大事故处理的决策。

  2、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事故和紧急情况,对情况作出响应并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产品安全影响。

  3、各部门负责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应急情况的处理。

  4、工作程序

  (1)应急状况识别: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需要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识别,同时识别出这些情况会给食品带来何种危害,并根据企业、社会和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完善。 应考虑的应急状况包括:

  1、突然停水:清洁工序的质量无法保证和食品制作无法继续进行。

  2、火灾发生:影响加工或服务的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

  3、传染病流行:食物和员工有可能成为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4、地震、洪水等天灾:影响加工或服务资源的完整性,从而影响食品危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突然停电:由电力支持的'正在运作的设施设备停止工作,可能导致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变质。

  6、食物中毒:本厂服务的人群中出现食物中毒情况,可能不是孤立的事件,采用本厂服务的所有人都面临着风险

  7、有害物泄漏:掺杂食品,增加食品中的安全危害。

  8、食品供应链的突变:供方的质量事故或供应的中断、 运输贮存和分销等合作伙伴的突然改变等会导致公司食品危害的变化。

  9、人为破坏:外来人员或内部员工对厂不满,实施报复行为(如投毒、纵火等)。

  (2)制定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预先制定应对措施。可考虑的应对措施包括:

  1、突然停水:停止产品的作业,隔离未完成制作的原料或中间品,直至恢复,正常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对水质要重新评价,合格后才进行正常生产。

  2、火灾发生: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按消防管理要求控制火情,必要时报警处理;火扑灭后应清理现场,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的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灾后应确保火灾原因已经完全消除。

  3、传染病流行:在本体系要求的基础上,按当地疾病防控机构指引应对。

  4、地震、洪水等天灾:天灾发生时应遵守有关防灾措施。灾后应在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并重新考虑是否要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再设计。

  5、突然停电:停电将影响恒温库设备运转,在停电期间,恒温库应加强通风、换气。停电还将影响一些加工设备的运作,受影响的原料或中间品应隔离存放,直至恢复正常供电。电力恢复后,应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重新清洗消毒并试运行确保其正常。

  6、食物中毒: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对中毒者的抢救同时按《产品撤回控制程序》要求控制危害的扩散。与有关部门一起分析中毒原因,若是厂提供的食品导致中毒,应进一步寻找出中毒来源的原料和采购、供应商情况,以彻底消除中毒源。重新对质量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以及评审,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修改。

  7、有害物泄漏:先保证食品及其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与有害物的隔离,预防掺杂和污染。根据有害物的性质和泄漏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8、食品链的紧急变化:针对这些变化引起的食品安全危害重新进行分析和评估,必要时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更新。

  9、人为破坏: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按报复行为性质报110、120、119等。

  (3)响应的保障

  1、食品安全小组应与当地政府(食品和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消防机关、抢险救灾中心、医院等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抢险救灾途径。

  2、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突发事件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有计划地对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模拟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认为可行并有必要时,可组织训练或演习。

  4、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等,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5、保持应急预案所需的标识,包括对应急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标识、应急电话的标识等。

  (4)应急响应

  基本思想:如发生事故与紧急情况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行动:

  1、当自身面临危险时,应避开危险到安全的地方

  2、迅速将危险或事故情况通知周围人员;

  3、当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 紧急状况的发现人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发生状况的部门,并根据紧急状况的严重程序决定是否打110、119、120报警。 在应急现场的最高职级的主管应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根据本程序要求采取具体行动,包括:

  1、控制事态,寻找原因并给予消除。

  2、进行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3、报告其上级主管及直接报告厂长。在上级的授权下进行外部沟通。

  4、靠自身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应急指挥者应拨打110或119、120、122报警救灾。报警时必须讲明事故地点,联络电话及灾难详细情况,并派专人到路口接警,以争取抢险时间。当紧急状况有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影响时,管理者代表要迅速通知顾客,报告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内容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必要时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厂长决定进一步的响应行动,包括善后和求助等。

  (5)报告与完善

  1、应急处理完毕后,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三天内《应急报告书》,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2、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应急报告书》进行审查和确认,并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单》,要求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3、事故处理完毕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定期对本程序进行评审和更新。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4

  一、工作原则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制度。

  三、宣传与预警

  (一)加强宣传

  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宣传,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专题会议、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

  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学生食品管理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

  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制度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四、事故报告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通报有关信息。

  (二)报告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报24小时值守制度,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监督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将核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初步核实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应急处置

  1、查封扣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查封扣押可疑的污染或中毒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

  3、查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4、对查封扣押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5

  1、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3、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4、监测、预警及报告

  4.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4.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5、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5.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危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处置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要把好生产加工源头。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作出反应,迅速制定及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要协调好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等部门的协助。

  二、构造办理

  (一)建立企业产品投诉热线,并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当局职能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

  (二)企业自觉接受质监、卫生、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检),做到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决不弄虚作假欺骗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三)公司成立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1、负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组织生产,合法经营,做到企业诚信、自律,不违法、不违规、不制假、不售假。

  2、负责教育企业部分员工,树立"以人为本,顾客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诚信第一"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尺度生产合格、优质乳品,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奶"。

  3、负责实施"科技兴奶、科技兴企",加强全员专业培训和现代化基础设备设施(加工、检测、冷链、信息化办理),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产业化水平,为生产安全、优质乳品打下坚实基础。

  4、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持续运行。从乳品生产的源头(奶牛饲养办理、原料奶验收、原辅材料采购)到乳品加工(加工设备、工艺流程、成品奶检验、入库冷藏)直至市场营销终端(产品运输、销售网点),严格按规范操作,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做到环环扣紧,层层把关,凡不符合食品安全尺度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准流入市场。

  5、负责监督检查企业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签尺度和告白法规,把牛奶产品的真实属性、营养成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贮存办法与饮用办法等,全面照实的告知消费者,不做任何夸大、虚假的企业产品宣传,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道、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

  6、负责产品安全质量自查。发现题目,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突发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绝各种乳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生命财产安全。

  8、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研究制定相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指挥和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工作。

  (四)企业产品投诉热线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如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安全领导小组接到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按照以下分类采取相应措施:

  1、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1-2人,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

  2、单起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人数在3人以上或两起及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投诉,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确切原因,并及时寻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的协助。

  以上食品质量突发事件如经分析、排查,如确为公司产品引发的,应立即通知同批产品的相关客户并组织同批产品的紧急召回等,同时要联系好医疗单位作好对已食用本批产品的、可能发病的顾客的相关医疗措施。并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助解决。

  3、出现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书面报告,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采取事故应急措施,同时公司调动一切可用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1)一次出现由于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发病人数在50人以上;

  (2)发生群体性食用食品发病变乱,并有人员死亡的;(3)引发发病的食品扩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五)事故报告

  根据食品安全变乱的发生、发展、处理历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变乱都必需有初次报告、希望报告和总结报告,以便于公司在相干方面改良及借鉴、总结。

  1、初次报告内容:发生变乱的单位、地址;受害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症;医疗单位、地址,抢救医疗的基本情形;变乱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变乱缘故原由、性子的初步判断;需相干部门协助变乱救济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变乱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初次报告应在知悉变乱后立即报告。

  2、希望报告的内容:变乱的发展与变化、处理历程、变乱缘故原由等,在希望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形,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形进行补充和批改。

  3、总结报告: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中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建议。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应急保障

  (一)

  人员保障

  1、安全领导小组可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构造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变乱应急的各方面工作。

  2、安全领导小组应在日常加强应急处理相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构造应急变乱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后勤部应及时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和物资。

  (三)信息保障

  在变乱处理时代,安全领导小组及相干人员应确保24小时信息通讯通顺。

  四、其它事项

  1、在变乱处理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由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7

  一、工作原则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制度。

  三、宣传与预警

  (一)加强宣传

  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宣传,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专题会议、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

  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学生食品管理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

  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制度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四、事故报告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通报有关信息。

  (二)报告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报24小时值守制度,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监督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将核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初步核实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应急处置

  1、查封扣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查封扣押可疑的污染或中毒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

  3、查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4、对查封扣押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8

  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海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类别、备注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三、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四、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五、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六、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七、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八、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等中毒。

  九、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

  十、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于2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9

  1、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

  2、食品粗加工必须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荤食品不能放在洗蔬菜的水池中。蔬莱要先洗后切,不得将切好的.菜长时间泡在水里。

  3、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刀板、抹布、容器、餐具均有生熟标记,不得混用。切配菜应有专门案板,荤素估板必须分开。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4、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5、饭菜烹任时,尽可能保存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每个部位均匀受热。

  6、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量少吃油炸食品,烧烤食品在烧烤时避免明火与食品直接接触。

  7、炊事人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8、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不得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9、幼儿园食堂不得制作凉菜、卤菜。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0

  1、必须做到:

  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须做到:

  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

  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须做到:

  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必须做到:

  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不准在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必须做到:

  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搞好个人卫生。

  不准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7、必须做到:

  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不准开办未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餐饮经营摊点。

  8、必须做到:

  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不准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须做到:

  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不准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0、必须做到:

  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不准瞒报、误报、迟报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由法律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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