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采购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管理制度1
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强调责任指标到人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操作流程。
一、酒店采购的基本要求:
1、所有授权范围的物品采购时,均需比较至少三家供货商的价格及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要有三家供货商提供的报价单;
2、采购人员对自己采购的物品价格及品质负责;
3、驻店采购员需每月一次针对较多使用的物品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外出调查等方式获取(包括非授权物品)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酒店总办及酒店财务部;
4、所有供货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板必须登记归档并妥善管理,如有人员变动时按酒店管理公司移交手续进行移交资料;
5、驻店采购禁止采购任何未经正常有效审批人审批后申购单上的物品,保证手工经审批后的采购单与电脑下单一致,否则财务部将不予报销处理;
6、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货商洽谈采购事宜;
7、驻店采购负责跟进各供货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财务部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的良好形象。
二、物品采购监督要求:
1、所授权的物品,分为两类:A、供货商月结;B、直接到市场采购,授权生效时酒店必须成立《供货商评定小组》(由酒店总办、酒店采购、使用部门、酒店财务部组成),每月对各类物品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用量、价格、品质等),将物品进行分类(制定供货商月结还是进行直接市场采购,最终要形成文件,由评定小组汇签确认,酒店财务部存档备查,并抄送一份酒店管理公司),部分物品可以先定直接市场采购,待条件成熟时转为供货商月结;
2、月结的供货商选定,采购对已经确定供货商月结的物品,应邀请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由供货商评定小组进行价格及品质的比较和讨论,对各类月结物品选定供货商,各部门可分头组织进行市场调查,根据市场调查的价格,定期与供货商确认固定期间的供应价格,在此确认期间(时限长短根据当地市场情况,由评定小组决定),供货商将按此固定价格提供酒店所需材料(形成会议纪要,评定小组部门负责人进行汇签抄送酒店管理公司);
3、酒店财务部制定仓存物品的采购线(即最高库存量及最低库存量,补仓不能超过最高库存量,储存不能低于最低库存量),由仓库人员编制,酒店财务成本会计根据以往该物品的使用量及经营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审定出各物品的采购线,财务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呈酒店总经理审批实施,审批后的文件由仓库及成本会计存档备查,并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财务部对每次部门申购数量进行认真审核监督,避免因物品积压造成浪费;
4、酒店财务部对物品价格进行认真监督,必须每月组织人员对酒店各类物品进行不同市场的价格调查,每月一次通过电话、传真、网络、外出调查等方式获取酒店各类物品(包括非授权物品)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酒店总办,并抄送集团管理公司总办及集团财务部;
5、对正常物品的申购,酒店驻店采购接到单后必须1个工作日后回复意见,酒店财务部接到单后必须1个工作日后回复意见后报送到总办审批,对特殊物品或者对价格及品质有其他意见的,也必须在1个工作日后反馈意见给申请部门。
三、各类物品采购流程(该流程是针对授权范围内的物品,授权范围外的按以前流程操作):
1、仓库补仓物品的采购流程:
该类物品主要指副食品类,如因酒店仓库硬件原因,该类物品的部分不能在仓
库保管,而在使用部门的二级仓库进行保管的,仓库直接把二级仓库收编管理,该类物品的.补仓由仓库负责填单。
对仓库的每种存仓物品,应按本文件中的第二大点第3小点规定的流程设定合
理的采购线。
A、上述物品的仓存量接近或者低于采购线时,应需要及时进行补充货仓里的存货;
B、仓库主管要填写一份“物品申购单”(见附件,对申购单中的每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没有发生的则填“没有发生”);
C、驻店采购按照申购单要求,在至少三家供货商中进行比较,选定相应供货商,把三间供货商资料附在申购单后面(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资料),由驻店采购在申购单上签名确认,提出采购意见及注明可以到货日期;
D、酒店财务部成本会计签名加意见(如对价格及其他有问题的,必须立即跟采购人员沟通,并立即给出建议方案),到酒店财务第一负责人签名确认;
E、酒店总经理进行审批后转由酒店采购进行实施购买。
2、鲜活食品冻品的采购流程(主要指蔬果类、肉食类):该类物品主要指蔬果类及肉食类,包括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等物料的采购申请。
A、由各酒吧、各部门总厨或者主管(要有餐饮总监签名确认),根据当天经营情况,预测明天用量,填写每日申购单交驻店采购(按照以前单据格式);
B、酒店采购当天下午以电话下单(针对供货商月结)或者次日直接到市场采购。
C、酒店财务部成本会计与使用部门定期进行沟通,对上一日该类物品采购的数量进行检查(包括已使用及未使用的数量),如发现有较多剩余的,必须提供处理方案及日后申购数量的建议,并报总办批示。
四、物品验收入仓及财务付款处理流程:
1、物品的申购单用纸质先走完申购审批流程;
2、纸质申购单流程审批完毕后,补仓部分及直拔部分申购单由仓库人员负责系统录入申购单,其他部门申购部分由总办文员负责系统录入申购单,再由驻店采购文员从系统制定采购订单进行下单供货商或者自行市场采购(根据申购单批示要求内容操作);
3、物品采购回来后,仓库必须根据纸质申购单与系统生成的收料单相核对无差异后,再根据系统生成的收料单与使用部门进行货品验收,仓库再根据收货验收情况从系统打印入仓单;
4、入仓单(附有连同收料清单及发票)的审批流程:仓库制单人签名——采购人员签名——财务部成本会计复核签名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申购物品数量、价格等)——酒店财务部负责人签名——酒店总经理签名审批——财务部根据与供货商协议进行付款;
5、属于直接到市场购买的,先由驻店采购借支采购备用金(具体金额根据酒店的规模及业务量,报酒店管理公司审批),先由相关申请部门人员提出纸质采购申请,并须走纸质采购审批流程后,(营运物品可走酒店审批流程,除此以外的物品直购须走集团采购审批流程)再由总办文员录入申购单(暂不用做采购订单及仓库的收料单),仓库收货时根据收货的数量及单价开手写收货单,再做采购订单,其他操作按上述流程,以采购人员名义进行报销处理;
五、驻店采购对前期的机动采购制度描述的采购行为负责执行采购工作,一般情况下不能再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除总经理特批,但必须要流程表上注明特殊情况说明及物品报价)。
以上流程暂时试行,日后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会检讨修改!
采购管理制度2
酒店海鲜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提升品牌形象:良好的.海鲜管理能体现酒店的专业水平和品质追求。
2.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因管理不当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保护消费者权益。
3.降低成本:有效控制库存,减少浪费,降低运营成本。
4.提高效率:规范的操作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延误。
5.增强员工专业素养:通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
采购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和规范学校的采购活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的整体效率,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咨询服务等;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规章制度审批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为了组织好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是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统筹领导学校的采购工作。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采购办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采购办负责执行国家采购法规,制订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确定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审核采购经费支出,受理采购投诉,建立并管理评审专家库,确定每次采购的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现场监督,负责办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务。
第八条、学校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各项采购法规和制度,制订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的采购工作流程,接受学校采购办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编制采购文件,按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实施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负责公告采购项目的中标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购质疑,收集建立供应商资料库,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档案,协助采购管理部门做好校内零星采购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议供货采购,负责做好全校采购统计和信息工作。
第九条、学校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工作,协助采购预算的编制,建立验收专家资料库并组织验收,负责采购结束后项目质量保证金管理和提供供应商诚信记录资料。
第十条、学校监察处要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对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第十一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和逐步建立学校采购工作“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管理、统一设立专家库、统一接受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第十二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及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编制采购预算,并向省财政厅采监处报送采购项目建议书,以省财政厅采监处预算执行确认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三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采购办以嘉兴学院自行采购执行意见书方式向学校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
第十四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
采购程序为:使用部门(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采购报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立项,向学校采购中心提出采购申请,学校采购中心授权使用部门(单位)组织采购,使用部门(单位)成立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长、不少于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集体采购完成后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嘉兴学院货物和服务零星采购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由各使用部门(单位)直接采购(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购活动须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购)。
第十六条、在浙江省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经常性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供应商,按年度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年,但续签不超过两次。
第十七条、由学校采购中心进行的采购活动,省财政厅采监处已明确采购方式的项目从其规定,其他项目原则上以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但涉及地方及学校重大活动等的应急项目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许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文件的制作。采购文件由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编制。使用部门(单位)负责提供采购需求,并在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上签字确认。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必要时采购中心可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协助完善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文件。
民生项目、敏感项目、技术复杂的项目或使用部门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在采购文件公开发布前,原则上应先咨询评审专家意见,或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潜在供应商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天。重大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的采购文件还须经过联审,联审工作由采购中心牵头组织,参加联审的成员为:使用部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采购办、监察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等。
第十九条、采购文件的发布。采购文件由学校采购中心负责发布。学校采购中心要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或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国家另有规定须保密的除外)采购文件。
第二十条、采购评审专家的抽取。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由采购办按相关规定随机抽取评审(包括评标、谈判、询价等)专家。采购项目所涉及部门(单位)的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名。采购项目负责人一般不担任本项目评审专家,但可以列席评审会议。
第二十一条、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工作准备会由采购中心主持;项目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专家组在组长领导下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影响评审专家组及其成员独立、公正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组向学校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会现场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协调,采购办进行全程工作监管。
第二十二条、采购结果的确定。学校采购中心要按上级文件规定,将评审结果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和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按学校有关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采购档案的归档。整个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使用部门(单位)、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采购项目的资料整理、资产登记和归档等工作。
采购管理制度4
一、所有部门的非工程采购需经过行政部,申请人需在实际采购前向行政部提交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的非工程采购申请单。申请人可提出对供货商的建议,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二、经行政部采购的项目包括(不仅限于)下列采购项目:
1、公用事业及电话服务。
2、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房屋、仓库、车辆的租用。
3、机票、酒店代理。
4、货物运输、邮政、邮电服务。
5、广告、印刷服务。
6、办公保险。
7、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这里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各种电脑、服务器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调制解调器、磁带机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布线系统、布线设备等,以及在上述设备上运行的系统软件,各种应用软件,各种为建设信息系统而需进行外包的服务项目。此类用品的采购需先申报管理信息部提出采购建议,由行政部按建议具体实施采购。
三、当行政部所获报价高于采购申请单上申请人所要求价格的5%,或大于人民币100元,需在申请人部门主管重新加签后,方可向供货商签发采购订单。
四、所有采购订单需由行政部发出,采购订单应由行政部授权签发。
五、采购订单应依据采购申请,发给经审核的供应商。无采购申请,行政部不能发出订单,采购订单发出前,不得支付任何采购预付款。
六、所有收货必须由独立于采购人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必须在订单完成之后,否则收货人员有权拒绝收货。
七、库管人员负责核实发票上的数量、金额是否和订单一致,据此填写收货报告。收货人员立即通知申请人取走货物,申请人须在收货单上签字。签字的收货报告、采购申请单、发票交给财务财务会计部作为付款凭证。
八、行政部每十天对未完成订单进行跟踪。对滞期30天的订单将在跟踪后,决定订单有效性。
采购管理制度5
气瓶充装站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安全、高效、合规地进行气体充装作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规定
2、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
3、员工培训与资质要求
4、充装流程与质量控制
5、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6、环保与废弃物处理
7、记录与报告制度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规定:涵盖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
2、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详细说明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故障处理及正确操作步骤。
3、员工培训与资质要求:规定员工必须接受的'安全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操作证书。
4、充装流程与质量控制:设定从接收气瓶到完成充装的详细步骤,以及质量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5、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制定应对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6、环保与废弃物处理:规定废气排放标准、废气回收措施及废弃气瓶的处置方式。
7、记录与报告制度:设立各类操作记录表格,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采购管理制度6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 工作程序
(一) 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总务后勤人员或采购部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 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 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 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 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 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 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 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 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 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 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 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采购定单或物料申请表”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 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 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机关处理。
三、 附则
1.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五、附生产物料采购流程图:
采购管理制度7
酒店客房卫生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旨在维护客房清洁,保障客人健康,提升酒店形象。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客房清扫流程与标准
2. 卫生检查与质量控制
3. 清洁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4. 员工培训与考核
5. 应急处理与投诉管理
6. 环保与节能措施
内容概述:
1. 客房清扫流程与标准:详细规定每日清扫时间、步骤、清洁用品及工具的使用,确保每个房间达到统一的清洁标准。
2. 卫生检查与质量控制:设立定期检查机制,通过质检人员对客房卫生进行抽查,保证卫生质量。
3. 清洁用品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清洁用品的采购、储存、分配和使用,防止浪费和污染。
4. 员工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同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
5. 应急处理与投诉管理:制定应对突发卫生问题的预案,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
6. 环保与节能措施:推行绿色清洁,使用环保清洁产品,同时提倡节约水电,降低运营成本。
采购管理制度8
第五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厂家产品合格证、销售证明、当地建筑主管部门下发的产品准用证齐全。
2各项目部自己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用品,并要到上级
主管部门指定或正规厂家购买:购买后及时将发票返到财务上帐,将发票复印件报安全备查。
3、各项目部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间防护性能完好。
5、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有损坏或没有保护功效的要及时处理。
1)安全帽执行标准gb2811-89(塑料帽2年半,玻璃钢帽3年半);
2)安全带执行标准gb6095-85(安全带使用2年后批量购入抽验一次)
安全带检验方法按标准7.5条检验;
3)安全网执行标准gb5725-97标准;
4)密目式安全立网执行标准16909-97标准。
6、劳动防护用品应建立台账由专入负责,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7、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因购买的防护用品不合格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项目部承担,公司还将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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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xxx小学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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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数量,减少库存资金积压核和原材料报废,提高需求-计划-采购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采购原料、包装材料、广告品(以下简称:材料)。本制度隶属于《生产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
原则
第三条
以营销公司《销售预测》为基准,严格材料需求计划、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进行材料采购,做到安全预测、安全计划、安全采购。
第四条
营销公司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准确向综合计划部提交《销售预测》。
第五条
综合计划部根据销售预测,经过综合分析和评审后制定每月A、B版《物料需求》。
第六条
采购部按照每月A、B版《物料需求》,扣除未结订单后,制定出《采购计划》(广告品不受此限),采购计划必须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采购数量控制
第七条
综合计划部制定的《物料需求》最多允许满足三个月的《销售预测》。对《销售预测》计划部有权提出异议,营销公司要做出合理解释或相应调整。
第八条
采购部对有最低起订量的材料制定《最低起订量标准》,作为超《物料需求》的依据。起订量标准要获得采购部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产品部经理/技术开发部经理、采购主管副总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起订量标准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九条
采购部制定的.《采购订单》必须对照《采购计划》按月制定下达,不能超月采购。对有需要超月采购的材料必须注明原因,经综合计划部经理确认后(确有需要时,由采购员提出单独书面交采购部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产品部经理/产品研发部经理/进出口部经理确认),报采购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采购。
第十条
正常包装材料每张订单送货允许有±3%的偏差,年度总量也不能超出±3%;原料、广告品允许有-3%~+0%的偏差,年度总量也不能超出-3%~+0%;偏差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
仓储运输部要严格按照订单和允许偏差标准收货,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收货。特殊情况需获得采购部经理或综合计划部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方可收货。
第十二条
《销售预测》要做到预测准确可靠,每月品种变化数不得超过20%,单品变化量也不得超过20%。
第十三条
销售管理部每月底前要报告本月实际销售与预测对比情况。以此评价销售准确性和不准确产生的后果。
第十四条
产品部每年10月份前要制定出新年度(下年度6月~下下年度5月)产品改良计划和新品开发计划,计划要包括产品或材料启用时间,期望开始打样时间等具体要求。每次产品改良要第一时间通知采购部,以便采购部第一时间调整材料的采购和控制采购。通知必要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综合计划部每月10日前要分析报告一次仓库材料与采购、销售、产品、技术、出口的关系和导致的原因,由相应部门积极改善。
第十六条
综合计划部按照每年度新制定的《生产计划安排原则》进行生产计划安排。销售部要根据市场走势及时调整销售预测,计划人员将据此作相应的生产、采购调整。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参与材料采购数量控制的部门,要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积极控制,将材料的库存控制在安全库存水平。
第十八条
对于日常工作中的指令性文件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导致材料非正常多出,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按照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区分对待来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到文件属保密文件,需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每三年至少重新回顾一次,以确保采购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实施。
采购管理制度11
本《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我司的设备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高效、合规与经济性,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需求确定
2.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3.采购审批流程
4.设备验收与入库
5.合同签订与执行
6.质量控制与售后服务
内容概述:
1.需求分析:明确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预算,确保符合公司业务需求。
2.市场调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估其信誉、产品质量、价格及服务。
3.采购申请: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提交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符合公司财务规定。
4.合同条款:明确设备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保障公司权益。
5.设备验收:依据技术规格书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满足使用要求。
6.后期维护: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采购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从业管理、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增强代理机构业务能力。
第二章名录登记
第六条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省级财政部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以下简称省级分网)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信息全国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第八条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完整清晰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开通相关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第九条代理机构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划以外从业的,应当向从业地财政部门申请开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从业地财政部门不得要求其重复提交登记材料,不得强制要求其在从业地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条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相关采购人移交档案,并及时向注册地所在省级财政部门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第三章从业管理
第十一条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十五条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第十六条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由代理机构负责保存采购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购文件的,相关电子档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根据代理机构的从业情况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进行综合信用评价。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全国共享。
第十八条采购人、评审专家应当在采购活动或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代理机构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本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向检查;对日常监管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方式开展不定向检查。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
(二)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
(四)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
(五)受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
(六)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七)档案管理情况;
(八)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
第二十一条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停止代理业务,已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项目,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尚未开始执行的项目,应当及时终止委托代理协议;
(二)已经开始执行的项目,可以终止的应当及时终止,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终止的应当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代理机构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按照依法制定的章程开展活动,加强代理机构行业自律。
第二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采购管理制度13
1. 控制成本:有效的`采购合同管理能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
2. 防范风险:预防合同欺诈、违约等风险,保护企业权益不受损害。
3.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高采购效率。
4. 维护关系:稳定供应商关系,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5. 保证质量:通过合同约束,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达到预期质量标准。
采购管理制度1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医药市场情况及本院的临床用药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只能在国家认可的、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公司购药,原则上不接受厂家直销。
三、购药公司的确定,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并与院长签订“药品质量经济责任协议书”后,方可进行购销活动。
四、药品的`价格按政府的物价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购药计划由库房保管员按需制定,药剂科负责人审查,分管院长审批。每个品种、每次计划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用量,特殊品种可适当增加。
对商家提供药品的质量及其他要求,按甲、乙双方签署的《药品购销质量经济协议书》执行。
六、药剂科必须全面保证临床用药的质和量,不准有临床缺药的出现,特别是各种抢救药品。
七、为了监督药品购销工作,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购药小组审计人员每季度审查购药计划一次。
采购管理制度15
本文将阐述采购管理管理制度,涵盖其组成部分、重要性,以及一套可行的`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1. 采购策略与规划:确定采购目标,制定采购计划,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2. 供应商管理:选择、评估和维护供应商关系,确保质量和交货期。
3. 采购流程管理:从需求识别到合同签订,再到收货和付款的全过程控制。
4. 风险管理:识别和应对采购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5. 信息系统支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6. 绩效评估:定期评估采购部门的业绩,确保目标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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