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假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假期管理制度1
1、请假流程:
请短假(两天以内的含两天)
主管、组长、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长或副部长提出口头申请(员工不在公司)或书面申请(员工已到公司),经过部长或副部长同意后,将签字假条递交行政部,否则一律当矿工处理。
请长假(两天以上的')
主管、组长、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副总或总经理提出口头申请(员工不在公司)或书面申请(员工已到公司),经过副总或总经理同意后,将签字假条递交行政部,,否则一律当矿工处理。
副部长及以上请假须向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负责人提出申请。
请假须知:所有假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试用期员工请假延长试用期,延长时间同该员工请假天数。
试用期员工请假均不算工资。
2、请假类型规定:
事假、病假、工伤假、丧假、婚假、年假、产假七种
请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请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病假必须持医生证明,无有效证明按事假处理;出据虚假证明按旷工处理;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丧假:如员工之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内(三天)发放基本工资的100%,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请婚假:男女双方达到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法领取结婚证明,除按规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8周岁、女26周岁)增加婚假至5天(含周六周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100%;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请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假期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员工能明确请假规定,减少办理流程,方便部门规范员工工作纪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三、假期种类及规定
(一)假期种类
假期包括法定假日、事假、病假、慰唁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等。
(二)假期规定
事假、病假、慰唁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等需按照公司规定提前申请并经部门批准。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提前请假者,需补办请假手续。除事假外,其他假期申请需附相应证明,如未附证明的按事假计。未经部门批准的请假按旷工计。
部门第一负责人请假期间应授权他人行使相关权责,并向各中心/部门发放授权通知(附件《授权通知单》)。
(三)假期审批权限
1、主管级及以下人员请假的由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审批完成。
2、经理级人员请假的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批完成。
3、各中心/部门第一负责人请假的由总经理审批完成。
四、法定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 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事假
凡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所请的假为事假,事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个人调休。
员工应提前3天向部门提出请假申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请假前需完成工作交接方可离岗。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本人应通过电话向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处理。特殊情况请假天数不能超过1天。无提前请假或未经部门批准的以旷工处理。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相关补贴停发。
六、病假
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所请的假为病假。
员工应提前1天向部门提出请假申请。病假时间超过医疗期不能治愈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按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病假销假需出具相关医疗机构证明或就诊发票复印件。
病假期间(医疗期内)工资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七、慰唁假
符合国家有关慰唁假规定,在慰唁假期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所请的假为慰唁假。
员工应提前1天向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员工因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含公休日);员工因其旁系亲属即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爷爷、奶奶、兄弟姐妹等)丧亡可请假1天(含公休日)。
慰唁假销假需出示死亡证明复印件。
慰唁假期间工资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八、婚假
符合国家有关婚假规定,员工领取结婚证1年内依法享受婚假。
员工需提前1个月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早婚假为3天,晚婚假为18天。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可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有跨公休、法定假日时,时间连续计算,不再另行累加。
婚假请假时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婚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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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及特殊假
(一)产假
员工需提前1个月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本人或部门需到人力资源中心登记备案。
员工在产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回岗位,若不按时回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公司将安排其他员工接替该岗位。具体处理参照《生育管理制度》执行。
正常产假为98天;
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实满24周岁生育)的,增加产假30天;
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
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
满7个月以上流产时按照正常产假休假。
产假请假时需提交准生证复印件。
产假期间,参保员工的工资及补贴,由当地社保局按当年生育津贴予以发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参保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二)护理假
员工需提前3天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符合国家有关护理假规定的请假为护理假。满足国家规定生育条件的正式员工且达到晚育(实满26周岁生育)标准,可享受7天护理假。
护理假请假需提交结婚证和交准生证复印件。
护理假期间,参保员工的工资及补贴,由当地社保局按当年生育津贴予以发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参保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三)哺乳假
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正式女员工,哺乳期内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每天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期内哺乳时间可以累加使用。
哺乳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四)孕期事假
员工需提前1个月向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孕期事假休假期限为怀孕4个月起至生产前。
孕期事假按事假计,期间不计发薪资,各项相关补贴停发。
十、工伤假
符合国家有关工伤假规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因治疗和休养所请的假为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本人或部门需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工伤假的时间以医院诊断建议住院治疗时间及疗养时间为准。具体细节参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工伤假期间,参保员工的工资及补贴,由当地社保局按当年工伤津贴予以发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参保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相关补贴停发。
十一、请假规定
请假前,员工需填写《员工假期申请单》(附件2),请假期满应及时回岗,假期结束未按时回岗的按旷工处理;如需延长假期的,需在上次假期结束前3天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工伤、产假假期结束回岗需携带《员工假期申请单》和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销假手续。
十二、附则
因员工假期管理涉及到人员薪资及奖金发放。各中心/部门需对人员假期进行管理,按照假期审批流程操作(详见OA系统假期审批流程)。
公司参保人员请假且当月出勤天数少于10天,部门应在员工假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到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系组登记备案。如因部门未及时登记或不登记,造成社保费用无法扣缴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对部门处以相应的罚款。
附件《授权通知单》
主题词 假期 管理 制度
组稿人
部门审批人 发文审批人
附表一 《授权通知单》
假期管理制度3
1.教职工因事、因病需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安排好工作再离岗。临近上班时间请假,作为迟到处理。
2. 未办理请假(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申请续假未获批准,却未按时到岗;请假理由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3.每天考勤,月底统计出勤率,并予以公布。
4.每学期准许为子女开家长会一次(须持有子女学校开会通知书)。
5.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均由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一) 病假
1.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必须持指定就诊医院的病历和医生开的诊疗证明书(医生开的病假条,急诊除外),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核查,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假条必须提前送到幼儿园,便于幼儿园安排工作。
2.请病假1—3天者,凭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由分管园长审批。
3.请病假4—7天者,凭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由园长审批。
4.请病假天数在7天以上者,凭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由分管主任审批。
5.病假的工资待遇,按如下方法计算:
对于事编人员:
(1)工资:30天以内者,病假一天扣20元,30天以上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3)病假累计天数超过半个月不享受当月福利(包括全学期、全年福利中该月的福利)。
对除事编之外的'其他人员:
(1)工资:30天以内者,病假一天扣20元,30天以上者享受句容市最低工资保障线(应发工资)的80%.
(2)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3)病假累计天数超过半个月不享受当月福利(包括全学期、全年福利中该月的福利)。
(二)事假
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时,由当事人先向分管领导请假,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内办理请假手续,心须来电来函向分管领导请假,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请事假1—3天者,需报分管园长批准。
2.请事假4—7天者,由园长审批。
3.请事假天数在7天以上者,由分管主任审批。
4.教职工事假一天扣30元。
5.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6.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半个月不享受当月福利(包括全学期、全年福利中该月的福利)。
请长期病假或事假的,长期病假或事假是指自休假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累计请假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15个工作日,请长期病假的享受请假日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请长期事假的不享受请假日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婚假
1.非晚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初婚的,享受5天的假期。
3.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
4.婚假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四)产假、哺乳假
1.符合国家和幼儿园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教职工,享受98天产假。生育时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依照有关法规处理。
2.产前因身体原因(如保胎等)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产假内(休息天数原则上在15天以内)。
3.产后上班期间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
4.生育后再次怀孕需要流产的第一次按正常假休息15天,第二次后果自负,代课教师自请,费用自付(遇特殊情况,如习惯性流产等,由园委会讨论处理)。
5.教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教职工上环凭医院证明可休息一天。
7.产假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五)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后,给予3天丧假;近亲(本人或配偶的亲人)给予1天丧假。
丧假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值班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附:
一、参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决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规定如下:
1.妇女节(3月8日),女教职工可轮休半天(一学年内休完)。
2.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教师可轮休半天(一学年内休完)。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少数民族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二、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三、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假期管理制度4
放假期间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在休息时间得到充分的放松,同时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不受影响。这一制度包括休假申请、审批流程、假期期间的工作交接、紧急情况应对以及假期后的回归工作安排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休假申请:明确假期申请的时间、方式及需要提供的信息,如请假理由、起止日期等。
2. 审批流程:规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以及审批的时间限制。
3. 工作交接:规定员工在休假前必须完成的工作交接,包括任务分配、资料整理和关键信息的传递。
4. 紧急情况应对:设立假期期间的应急联系人,明确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和责任人。
5. 假期后的回归工作:设定员工返回工作岗位的流程,包括工作计划的更新和回顾会议。
假期管理制度5
假期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的休息权益,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它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员工的休假时间,防止过度疲劳,维护团队稳定性,同时也有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内容概述:
1. 假期类型:包括年假、病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各类法定及公司自定假期。
2. 申请流程:明确请假申请的时间、方式、审批权限,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3. 假期计算:详细规定假期的.计算方法,包括全薪、半薪或无薪等不同情况。
4. 假期安排:考虑业务需求,合理调配假期,避免关键岗位空缺。
5. 假期记录:建立完善的假期记录系统,以便跟踪和管理员工的假期情况。
6.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请假的处罚措施,如未经批准的擅自休假。
假期管理制度6
根据公司放假安排,为保证井下局部通风安全,经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局部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望各单位在放假期间(1月25日至1月30日)严格按以下措施执行,其它时间按正常局部通风管理执行。
一、放假前最后一班,各局部通风工作面派专人检查风筒对接、吊挂情况,保证风筒对接严密、吊挂牢固可靠,风筒必须接至距迎头不大于5米处,瓦斯探头严格按相应作业规程要求吊挂。
二、放假前最后一班班末,切断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至迎头范围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并立即挂上停电牌,禁止任何人复电。
三、切断电源后,在出风口挡挂金属网,禁止人员进入。
四、放假期间,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负责该区域内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的巡视工作,发现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并指定瓦斯员在局部通风机开关上挂停电牌,严禁任何人复电通风。
五、瓦斯员按检查区域范围,在各局部通风工作面出风口检查瓦斯,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重点检查,出现瓦斯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做好相应记录。
六、放假期间,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风机,即风机正常运转时,严禁停风机;风机停止运转时,严禁随意开风机,需请示调度室。
七、复工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任何局部通风工作面,瓦斯员、安监员不在现场,严禁复电复工。
(二)复工前的确认、瓦斯排放工作由当天公司值班领导负责监督落实。调度室负责向当天公司值班领导提供放假期间井下局部通风机不正常运转情况,值班领导根据提供情况重点监督局部通风不正常工作面的瓦斯排放工作。
(三)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正常的工作面,由瓦斯员携带瓦斯检测仪等仪器和现场班长共同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现场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四)放假期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工作面,要严格按以下方法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1、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具体负责,并派负责瓦斯、通风的管理人员到现场统一指挥。安质科派安监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截人和回风流中的断电工作,并派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通风队排放瓦斯。
2、排放前,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所有通往此范围的巷道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或设专人警戒(专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鲜风流中)禁止与处理瓦斯无关人员进入。 排放瓦斯前的切断电源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并在变电硐室设专人看管。
3、排放瓦斯之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供电没备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0.5%,确保局扇不发生循环风时,才可进行排放瓦斯。并在出风口吊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4、以上所有工作完成后,在出风口处断开风筒,启动风机,将风筒对接不大于三分之一往里供风,由瓦检员在出风口处检测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当两者浓度均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并且稳定20分钟后,可将风筒口对口范围扩大到二分之一,然后按同样方法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将风筒全部对接,达要求并稳定30分钟后,方可由瓦检员和现场班长两人共同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确认工作面迎头至出风口范围瓦斯、一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等都符合规程要求后,由班长安排电工打开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开关盖进行瓦斯检查,确认没问题后,班长方可通知送电复工。
5、按上述4方法排放瓦斯时,出口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立即缩小风筒对接减少往里供风量,如采用该方法上述气体浓度还超过规定时,应立即停止供风,由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两人前后相距5米,从外口开始进入检查气体浓度,每次检查10米范围,当该10米范围氧气浓度不低于18%、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断开该10米范围处的风筒,按上述4方法进行排放,稳定5分钟后依次每10米一个循环按同样方法进行排放。
6、瓦检员(携带相应仪器)和班长按上述5要求进入检查气体浓度,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中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查并撤出停风区域,汇报公司值班领导,请求矿山救护队负责排放。
7、其它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十五项管理制度》中“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相应要求。
八、开掘单位管技人员、通风队管技人员、通风队瓦检员、调度室调度员、复工当天值班领导等要求认真学习本措施,复工当班班前会认真贯彻到各开掘单位职工,并由安质科监督落实。
九、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假期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请假流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现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假期类型有法定假期、带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哺乳假期、考试假期、探亲假和工伤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整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龄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带薪年假:
1.正式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可以请病假;
2.病假职工需提供正规医院的入院诊断书及医院出具的正规假条。
4.病假日期长短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决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公司支付员工:
(1)病假1个月内公司支付员工的本地区最低标准工资;
(2)病假2个月至6个月(含),第1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第2-6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的70%;
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若因个人事务需要处理可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
2.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月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3.事假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年度累计请事假超过2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4.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7天,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1.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带薪婚假3天,申请婚假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晚婚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申请带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应当根据怀孕女员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视为正常出勤。
2.申请产假人员必须提供生育登记本复印件或是生育证复印件。
3.符合生育规定者,女员工产假为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员工,享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11.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12.产假期间给付员工基本工资(连续缴满一年医保的女员工生产完四个月后可申请生育津贴,顺产为98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剖腹产为113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1.员工的直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3天。直系亲属的定义:父母、养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省内2天、省外4天),费用由员工自理。
3.员工的旁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1天,跨省员工给假3天。旁系亲属的定义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对利用业余时间进修的职员,只要所学专业与其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对口,并附有学校会考时间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给予期中考试(会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属离市区赴考,旅途往返的`时间及一切开支,公司不作任何补助。职员须自行解决,公司只提供请假之方便。
3.考试假只适用于学历提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且必须提供准考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因工受伤休假视为出勤,工伤休假期间发放全额岗位工资。
第四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离岗必须请假,未经请假程序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条程序要求:将负责工作进行交接后,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开始签字,根据批假权限要求签至最低签批人。
第六条工作交接给代理人且请假申请经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后方可离岗,未经请假程序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员工请假应进行签批,根据不同请假时间进行签批至要求的最低签批人。
注:
1.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1个月(含)以上,确因伤、病需请假的,须出具正规医院开具假条,然后签至总经理;
2.如请假签批时,没有相对应层级的最低签批人,则向上一层级签批;3.未签批至最低签批人的假期无效,已经离岗的视为旷工,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假期待遇对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九条员工假期结束返回岗位,必须按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打卡或签到,否则不予计算出勤。
第十条员工假期未结束返回工作岗位的,除按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考勤外,还应到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否则仍按照请假申请进行计算出勤。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资源管理部。
假期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及分类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3.1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2年假:
3.2.1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3.2.2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3.2.3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2.4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3.2.5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3.2.6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3病假:
3.3.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3.2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3.3.3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4事假:
3.4.1员工因有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事假,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如确有急事,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获得批准后,事后2日内须补办手续;
3.4.2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3.4.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4.4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3.5婚假:
3.5.1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3.5.2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3.5.3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3.5.4适用于转正员工;
3.5.5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6丧假:
3.6.1此假为带薪假期;
3.6.2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3.6.3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3.6.4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7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3.7.1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3.7.1.1女员工可以获得带薪产假连续98天,但是员工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控制政策;
3.7.1.2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3.7.2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3.7.3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3.8陪护假:
3.8.1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3.8.2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3.8.3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职务代理人管理
4.1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4.2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4.3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4.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4.5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4.6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4.7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假期申请程序及权限
5.1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照假期审批权限报批,原则上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5.2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5.3《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5.4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节日补贴
6.1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6.2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6.3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祝贺礼金
7.1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7.2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8、员工体检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9、五险一金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10、高温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其他福利
11.1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11.2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附则
12.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12.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假期管理制度9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中涉及的考勤管理、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加班的含义如下:
一、考勤管理:是记录员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办理员工的加班、请假、休假申请审批手续,检查考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出勤:是指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指定的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效劳动的行为。包括到岗上班、因公外出、因公出差。
三、缺勤:是指员工非因公事,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指定的工作场所内,暂时无法正常履行或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效劳动的行为。缺勤包括:
1、正常缺勤:是指经公司授权批准,被允许暂时离岗而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休假;
2、违纪缺勤:是指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或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效劳动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旷工。
四、迟到:未经授权人批准,在规定上班时间以后到岗上班的行为。
五、早退:未经授权人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离岗下班的行为。
六、旷工:指下列行为:
1、迟到早退的时间或频率达到本制度第八条设定程度的;
2、未经授权人批准未上班的;
3、无合法理由,拒绝工作岗位调动或不接受工作任务,而未按时到岗工作的;
4、请假原因不属实的;
5、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游戏、查看股市、听音乐、看影视、打牌、下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七、加班: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工作。
第四条:工作和休息时间、上下班时点
一、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休息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
二、上下班时点: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8:00下班;
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7:30下班;
午餐和午休的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第五条:考勤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管理职责:
1、拟订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检查《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检查考勤记录的真实情况
4、受理员工的考勤投诉
二、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职责:
1、按权限审批员工的各种休假申请
2、评估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维护本部门的正常劳动秩序。
三、考勤员的考勤管理职责:
1、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2、依据《考勤表》(附件一)、《请假审批单》(附件二)、《加班调休审批单》(附件三)、《出差审批单》(附件四)、《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离司审批报备单》(附件五)编制本单位《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附件六),于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编制《年度员工考勤汇总表》(附件七)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设置兼职考勤员,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二、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实施考勤:
1、点名、巡查;
2、签名报到;
3、利用考勤打卡机;
4、由考勤员记录。
第七条:加班管理
需支付加班费或补休的加班,应办理审批手续。
一、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周休息日加班:
1、首选补休,因情况特殊无法安排补休的,可以支付加班费。
2、加班及补休、付加班费的审批流程:
由申请加班人填写《加班调休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在加班栏审核签字后送考勤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办公室、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在加班栏审核签字,需支付加班费的应报公司负责人在付加班费栏审批签字。安排补休的,在30日内安排与加班相同的时间补休,《加班调休审批单》由加班人保管,在补休前送有关审核审批人在补休栏签字,补休时间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补休时间超过1天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的报公司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的单子交考勤主管部门负责人备审签字,作出勤凭证。考勤员、工资核算员依据《加班调休审批单》记录考勤,核算加班工资。
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由各公司统一安排。
三、加班时间限制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
第八条:迟到、早退管理
一、迟到、早退按个人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扣除个人绩效分;
二、考核月度内,迟到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迟到时间每次大于或等于15分钟、小于30分钟的,或大于等于30分钟或早退的行为,按以下标准扣除应发薪资:
职级 | 迟到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 |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15分钟小于30分钟、早退时间小于30分钟 | 迟到早退每次时间等于或大于30分钟 |
主管(不含)以下员工 | 20元/次 | 30元/次 | 40元/次 |
主管 | 35元/次 | 50元/次 | 70元/次 |
部门负责人(含副职) | 60元/次 | 80元/次 | 110元/次 |
公司负责人(含副职、助理) | 100元/次 | 150元/次 | 200元/次 |
三、迟到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每月累计达4次或早退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每月累计达2次,按旷工1天计;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达2次,或早退时间一次等于或大于15分,按旷工1天计;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30分钟,按旷工1天计。
第九条:旷工管理
一、除本制度第九条设定的旷工外的其他旷工,按旷工者的基础工资标准(等于月基础工资标准/25.17)的两倍乘以旷工天数,扣除旷工者的应发薪资.
二、每月旷工(含本制度第九条设定的旷工)连续3天(含)以上或累计5天(含)或年累计旷工12天(含)以上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管理
法定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统一休息的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八、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星期日,除妇女节不予补假外,均在工作日调休补假。
第十一条:带薪年休假管理
一、司龄满1年1天,司龄每增加1年,假期增加1天,以5天为上限;
二、享受条件:
1、员工上年度出勤率在95%以上;
2、员工本年度未被重大投诉和没有明显失误;
3、休假必须由公司安排在员工工作相对空闲时间;
三、带薪休假不涉及报销事项;
四、休假应在当年休完,可冲抵本人病事假,如确实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假,年底可申请折算加班工资发放,每天假期折算的加班费为月基础工资/25.17×3;
五、休假以半天起计,可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婚假管理
员工本人结婚,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享受婚假3天。
一、申请婚假需凭进入公司后领取的结婚证(复印件);
二、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
三、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及公休假顺延;
第十四条: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二、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
三、女职工婴儿不满1周岁的,在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四、产假期间的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第十五条:丧假管理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死亡,参照国家有关《关于企业职工请丧假问题的通知》,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丧假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第十六条:工伤假管理
员工因公负伤参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第十七条:病假(非因公负伤)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内因病请假并被批准的为病假;
二、员工因病就医需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危急重病事后凭医院急诊病历证明及治疗医药费单据补办请假手续;
三、门诊就医,凭省、市级医院病历及治疗医药费单据,每月不超3次,单次不超4小时,累计不超9小时,不计扣工资,月累计超过9小时年累计超过30小时以上的时间或当月超3次或年累计超过15次以后的时间计时计扣基础工资;
四、病休假凭省、市级医院病历、医生证明及治疗医药费单据,当月3天以内扣除50%的日基础工资,超出3天(不含3天)的病休假按事假计时计扣基础工资;
五、员工因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应提供省、市级医院的建议证明按照逐级审批程序报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公司根据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医疗期。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事假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办理私事申请离岗被批准的为事假;
二、事假期间扣除基础工资,但当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不超2小时可不扣工资。
三、事假连续时间超过15天或年度内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因特殊情况获单位负责人批准的除外。
第十九条:外派员工回家休假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外派员工是指由集团公司聘任为驻地在xx地区以外市县的子公司的公司领导职务和部门领导(含副职)职务并且已婚、其配偶(家庭)住址离子公司驻地100公里以上的员工。具体对象在聘任时约定。
二、在省内的外派员工,每月可以利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周休日、补休或调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时间,除休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时间即离司时间限在60小时以内。利用出公差机会可以回家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24小时。回家休假的交通费,每月可以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硬座车票或长途汽车票,但当月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三、在省外的外派员工,每季可以利用法定节假日、周休日、补休、调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时间,除休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时间即离公司时间限在108小时以内。利用出公差机会可以回家休周休日、补休或调休假48小时。回家休假的交通费,每季可以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硬卧车票或长途汽车票,但当季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四、外派员工未回家休假,可报销其配偶前往子公司驻地探亲的交通费,报销标准与员工回家休假标准相同。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流程与规范管理
一、员工休假(包括: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外派员工回家休假)必须按以下流程规范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未上班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单》、公司负责人填写《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离司审批报备单》 审核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假审批规范
1、请假人应如实填写请假事项。
2、审核人员应根据请假人拟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请假理由凭证向上级审核人或批准人提出可以准假的建议,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审核人的责任是审查请假人请假的合规性,考勤主管部门作为备案人的责任是审核考勤记录及薪酬计算的正确性;批准人应根据审核人的意见作出是否准假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半天:
请假人填单→部门负责人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2、假期超过半天:
请假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
→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分管领导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2、假期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三、集团公司领导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单→总裁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主管本人请假,无本流程,下同)→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1天,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3、假期超过5天,加上休息日、调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不超10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4、假期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10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不含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副职领导、总助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5五天,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财务部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1天,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批准→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假期超过5天,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四、子公司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单→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负责人因私请假、因公出差和休假而离开公司所驻城市,应填报《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审批报备单》,经总裁批准后留人力资源部备案,传回子公司办公室备案,因私请假的,按本规定计扣工资。
第二十四条:假期的其他管理
一、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其他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
第二十五条:调休管理
因公因私需调换工作与休息时间,应填报《加班调休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负责人备案签字,在休息日交考勤员。
第二十六条:出差管理
出差除路救服务出差,按路救出车规定出差、公司负责人出差按本制度第二十二条办理外,其他事由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送办公室负责人备案签字并交考勤员。
第二十七条:附则
一、本制度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xx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及待遇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等法纪法规制定;
二、本制度将依随公司发展状况适时修订,如国家对以上条款有新的规定,按其新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xx年xx月xx日集团公司总裁办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公司原制订的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假期管理制度10
一、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让我校学生在寒假期间能正常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二)开放时间:1月20日至2月19日每天早上9:00—11:00
(三)开放对象:我校在读学生
(四)开放场地:学校篮球场、学校塑胶跑道。
(五)管理人员职责:
1、值班领导职责:
(1)值班领导要按规定准时回校进行值班,检查保安、清洁工的上岗情况;
(2)经常巡视校园,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处理;
(3)经常到篮球场、塑胶跑道巡视,制止学生的一些危险行为;
(4)如遇学生出现事故的要第一时间给予处理;
(5)如有学生因运动造成重大损伤的.,要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家长、通知120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xx校长、xx副校长及xx主任;
(6)每天早上11:00清场后短信向校长报平安。
2、前门保安职责:
(1)负责学生入校登记,指挥学生统一摆放自行车,同时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我校滋事;
(2)经常检视监控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通知当天值日行政、东门保安联合处理。
3、东门保安职责:
(1)负责东门及周边的管理,寒假期间不开放东门;
(2)不定时巡视东门及校内周边的情况;
(3)如学生有运动损伤马上联系值班领导进行处理。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凡回校进行体育运动的同学必须佩戴本人学生卡并在正门保安处登记,并留下能及时联系父母的电话。
2、听从保安指挥摆放车辆。
3、在校运动期间不允许进入行政楼、综合楼及教学楼二楼或以上楼层,不能进入体育馆,运动范围是学校室外篮球场及塑胶跑道。
4、听众保安、值班领导的管理。
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放运动场的,要听从保安劝告及时离开学校回家。
二、应急预案
(一)成立寒假期间开放室场管理小组
1、组长:xx,电话:1xx16(统筹寒假期间开放室场的相关事项,协助当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事件)
2、副组长:想常务副组长,电话:13xxx33(负责落实保安、清洁工上岗、协助组长、当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事件)
xx,电话:1xx19(负责值班安排及提醒值班领导按时回校值班)
xx,电话:13xx19(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遇恶劣天气负责通知家长及学生,协助组长、常务副组长和当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事情)。
3、组员:当天值班领导、当天值班保安[具体职责见管理规定中的第(五)]
(二)突发事件处理
1、如遇恶劣天气不适宜参加体育锻炼的,在校门口贴告示告知学生由于天气原因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前门保安对已回校的学生要及时劝告其回家。
2、如学生在运动过程中造成受伤的:轻伤者要求其到前门保安处进行处理(前门保安处放置消毒药水、纱布、止血贴等应急药品);如遇重大受伤的,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家长到校协助处理,并征求家长意见是否要120协助急救,如学生伤势严重且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的,可第一时间通知120再通知家长;然后通知校长、许主任事情经过及处理情况。
3、如有学生在运动过程中发生冲突的,值班领导要及时处理,并对其进行教育,防止其事后再发生冲突,同时知会家长要求其再次对子女进行教育。如有学生不服从管理的,可通知保安协助处理。并勒令这些学生当天起不准再回校参加运动(打电话告知家长)
xx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假期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请假管理
第二条审批权限
一、员工假期在7天内的,由直接上级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先书面批准;
二、员工假期在7天(含)以上的',由直接上级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及运营副总事先书面批准;
三、未经事先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当月连续旷工3天,当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第三条假期分类: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特殊事假、病假、年休假。
第四条请假程序
一、请假员工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二、2天以上的事假应提前一周申请,2天以内的事假应提前2天申请;
三、年休假、婚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二周提出,通过申请后须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四、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员工必须在休假前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本单位行政人事部门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员工一个自然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连续旷工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
六、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至行政人事部销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五条其他
一、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二、事后补办请假者,每一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3次,违者视为旷工;
三、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行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四、员工在试用期内如特殊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三天或病假天数累计超过六天者,可予延长试用期或辞退;转正后员工特殊事假连续超过15天,累计每自然年超过30天的,公司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假期管理制度12
内容概述:
1. 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明确各类假期的天数、申请流程及审批权限。
2. 假期申请:设定合理的提前申请时间,规定审批流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假期记录:建立完善的假期管理系统,准确记录员工假期情况,防止滥用或漏报。
4. 假期补偿:对于加班、节假日工作的'员工,应有相应的调休或补偿机制。
5. 紧急情况处理:制定应急计划,应对突发状况下员工请假的影响。
假期管理制度13
寒假期间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生在放假期间的安全与学习,同时维护校园秩序和资源的有效管理。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学生行为准则
2. 宿舍管理规定
3. 学习活动安排
4. 紧急情况处理
5. 校园安全管理
6. 假期服务与设施开放
内容概述:
1. 学生行为准则: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避免参与危险活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2. 宿舍管理规定:规定宿舍清洁、物品保管、访客管理等,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
3. 学习活动安排: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供线上资源,组织线上研讨或讲座。
4. 紧急情况处理:建立应急联络机制,提供安全指南,确保学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求助。
5. 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假期巡逻,关闭非必要设施,防止非法入侵。
6. 假期服务与设施开放:明确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开放时间,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
假期管理制度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假期的有关规定,结合某省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法定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二)春节放假7天;(三)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四)国庆节放假1天。
其他节日假期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年休假
(一)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二)在一年内请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或请事假超过3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员工当年已享受了探亲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但女员工按规定休产假和男、女员工休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三)年休假原则上不得分期使用,但平时员工请事假、病假,经批准可用年休假顶替,并享受年休假待遇。
(四)年休假原则上应当年休完,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转下一年度使用。
三、婚丧假
(一)员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享受婚假3天。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员工实行晚婚(即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婚假。员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四、探亲假
(一)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可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每两年休假一次的,假期为45天。如员工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则年休假天数不足于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可出国、出境探亲的员工,其探亲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探亲假的员工,按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
五、产假
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六、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假期期间的工资按集团公司的工资管理规定办理。
七、员工享受以上休假时,应填写《请假单》,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天数,并按批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请假单》每月随《考勤表》一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批准权限为:董事会秘书休假由董事长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财务总监10天以内(含10天)的休假由部门(总监办)主要负责人审批,10天以上的还需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个月的,须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休假须报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
八、安排员工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原则,如与工作有冲突时,应服从工作安排,特殊原因不能休假的,可经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定,并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予补休。
九、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假期管理制度15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了排查摸底、学生申请、留校原因真实性审查、留校学生信息采集、与家长电话沟通确认、学院备案、情况分类汇总、上报学工处及制定假期辅导员值班制度,确保学生留校前家长知晓、留校后管理有保障。
二、明确要求,严格审批,备案详细
要求辅导员详细统计学生的留校原因,同时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及证明。采集留校学生各项信息(包括留校时间、留校原因、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上课地点等),并报学院备案,做到对留校学生信息的全面掌握。
三、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学院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布置落实关于加强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并传达了我院20xx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年级辅导员认真作好宣传动员工作,强调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控制留校人数。确保与留校学生之间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留校学生人身安全。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四、实习年级,特别关注
学院共有12级医保专业20多位同学在市三院临床见习,留校住宿;10卫管、信息、医保共有58名同学留校住宿开展实习工作。针对实习生,年级辅导员首先群发飞信给每位学生做到暑期防溺水安全、防暑降温安全和实习来回路上交通安全;其次,年级辅导员跟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联系做到定期进宿舍查寝,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再次,向院领导及学校负责实习年级工作的科教办老师做好沟通工作,及时汇报实习年级的每位学生的.最新动态;此外,跟每位同学的带教老师取得联系,实现实习年级学生管理工作的多管齐下。
五、热情关心、妥善安排,不激化矛盾
按照学院要求,辅导员与每名申请留校学生进行深度了解情况,从关心学生生活与学习的角度出发,认真细致做好每一名学生的思想工作,对于省内的家庭比较近的学生劝说其回家复习或工作。对于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了解期工作环境,要求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六、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告知值班电话、保持信息24小时畅通。如遇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与院领导、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联系;值班辅导员在值班期间每日定时汇总留校学生安全状况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时不定期到宿舍走访,及时了解留校学生情况,有效帮助留校学生解决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对外出学生做好备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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