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2 10:27:38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工作)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厚街海清污水处理厂档案室内外各种资料、档案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牵头部门。

  3.2除设备、财务等专门档案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其余档案由资料档案室集中管理。

  4、工作程序

  4.1凡是能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4.1.1建厂时原始设计资料,各种招投标文件,各种普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其它需要存档的文字材料。

  4.1.2各部门如生产、行政、设施维修、合同、技术、保卫、设备、固定资产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

  4.1.3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总结、报告及需要归档的其它文件。

  4.1.4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4.2档案的收集、鉴定与整理

  4.2.1档案管理部门除了通过正常渠道外,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收集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定期检查应存档资料,主动向管理部门资料室移交,在外开会等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向行政部作收文登记,个人确需的,经批准可以复印留用。

  4.2.2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归档资料后,应根据其内容,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档。每年六月底前,各档案管理部门应完成上年归档资料的清理和归档工作。无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资料,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和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凡应存档文件,应按内容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号上架,并编制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利用。

  4.3档案管理人员要求

  档案管理是一项保密性较强的工作,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不务名利,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业务上应努力学习,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知识面,掌握一定的档案管理专门业务知识,熟悉公司所管档案的特定业务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能够处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4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4.4.1努力学习、宣传和执行《档案法》,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4.2认真按照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和编制检查等工作。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4.4.3耐心细致地做好其它档案人员的'档案立卷指导检查,为合法查阅利用档案者提供方便条件。

  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

  4.4.4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确保党和国家及本单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加强对档案材料利用管理,凡属重大技改、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经济数字、人事材料等档案,不得向外泄密。

  4.4.5严禁非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本室人员进出时必须关锁好文柜、门窗,检查安全防盗设施,以防意外。

  4.4.6严禁将档案机密材料带入公共娱乐场所、探亲访友;严禁丢失或泄密。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4.7如有违反《档案法》和《保密法》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相应责任。

  4.5档案查阅制度

  4.5.1档案的查阅。外单位凭证件,经领导批准,在指定的阅览室和规定的范围查阅。本单位员工查阅或复印按《档案查阅制度》办理。

  4.5.2凡属本厂管理人员,原则上均可查阅与本职工作范围有关的档案。

  4.5.3如需查阅非本职工作或非本部门范围档案和重要档案时,须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查阅。

  4.5.4查阅档案时,须填写登记簿,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查阅。如需抄录或复印,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5.5查阅者必须保护档案原貌,不得进行任何勾划、涂改、拆损,对确需拆卷的档案,必须副总经理批准,由档案人员办理。

  4.5.6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将档案内容传与他人,否则发生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4.6档案保管制度

  4.6.1档案室是本厂机要重地,非本室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4.6.2每年组卷完成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按时入库(柜)并作移交登记。

  4.6.3库房应安装调温调湿设备,保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稳定(一般温度14℃-24℃;湿度45%-60%)。

  4.6.4库房门窗应有防盗、防尘设施,并防止老鼠入侵,并设置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

  4.6.5档案柜、架应按规定整齐排列,并与墙壁保持适当距离。

  4.6.6对所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定期打扫,清理柜架,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缺。

  4.7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4.7.1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室、技术资料室、财务档案室都是重点防火部位。

  4.7.2档案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油液、爆炸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4.7.3档案室不准吸烟、动火、不准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得超过60瓦,下班或人不在时作到人走电断、灯灭。

  4.7.4管理人员翻阅、装订档案时不得吸烟。

  4.7.5闲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4.7.6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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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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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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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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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机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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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员:

  ①花名册(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采购、验收、养护、库管)

  ②健康证(有效期3个月)企业体检4人、单体门店体检2人

  ③红头文件、组织机构、人员无违规情况说明

  2、制度:

  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与保健食品)

  ②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④上墙制度

  3、设施设备一览表:

  地垫、货架、挡鼠板、空调、灭火器、灭蝇灯、粘鼠板、换气扇、温湿度计、门帘、窗帘、窗纱、冷藏柜、运输工具、计算机、收银机、消毒液、洗手液、垃圾桶

  4、门店经营品种目录:(包括)

  ①食品安全台账记录(批发购销记录、零售企业采购记录)

  ②进货查验记录

  ③养护记录

  ④温湿度记录

  ⑤上游单位商品出库单

  5、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资质,包括:

  ①上游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②商品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③企业标准、省级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样盒等

  ④保健食品的应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⑤购销协议

  ⑥其他:授权委托书、委托加工协议、商标注册证、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等备注:查新资源食品

  6、标识标志

  ①三色五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

  ②保健食品销售专柜、食品、本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③库房食品与保健食品分开两个牌子

  备注:按批号存放,离墙离地10cm,离暖气管道、消防通道30cm

  7、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试题、个人培训记录

  8、广告批文

  9、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无偿使用证明

  10、门店布局图(应标明单位名称、门窗位置、面积)、经营场所方位图、职能图

  11、店堂内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资质

  12、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备注:所有资质准备完成,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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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他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二、各种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四、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统一分类登记、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定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五、对收来的档案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及时登记、分类、对号入座,档案资料要经常核对,做到账簿相符。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七、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定档案室的安全,做好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八、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室须经领导同意后办理借阅登记签字手续。并注明归还日期,方可借阅。

  九、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经领导同意,才能借阅。

  十、档案管理员每周对管理的`档案进行细致的账簿核对,及时催促外借档案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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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项目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xx]202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档案内容主要有: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二、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四、安全技术材料。

  五、安全会议记录、纪要。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八、各类安全证书、证件。

  九、合格分包方台账。

  十、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职员台账。

  十二、安全奖罚。

  十三、安全搜检记录。

  十四、安全专项活动记录。

  十五、事故处理、工伤认定资料及事故台账。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实行公司、项目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

  第五条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一、项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项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文件:

  1、安全生产文件是指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业主单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安全生产文件原则实施分级分类办理,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项目负责办理存档,项目收到的公司、业主及相关方的文件由项目安全机构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义务书、工作打算与总结、考核记录

  一、每年一次的各级职员安全生产义务书。

  二、项目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项目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一、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二、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单独建立台帐,并由参培人员签名认可。

  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由教育培训单位统一保存,其中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档案由项目、分部两级同时保存。

  四、个人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其培训成绩、证书证件由个人保存,并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安全技术资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及其审批记录。

  二、安全技术交底审核及实施记录。

  三、危险源辨识及调查记录,危险源的评价记录,危险源清单。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其评审记录、实施记录。

  五、科技应用及创新记录。

  第九条安全会议记录、纪要

  一、项目安全机构组织召开的与安全有关的会议必须由专人做好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声像记录,记录要清楚,便于区分、管理、保存、查阅。

  二、会议记录要形成纪要、决议的,纪要和决议必须同时保存。

  第十条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一、应急预案的评审及其审批记录。

  二、应急演练打算的审批及其实施记录。

  三、应急演练的评价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一、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计划及其审批记录。

  二、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台账。

  第十二条各类安全证书、证件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三类”职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件。

  四、特种作业职员证件。

  五、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六、大型(专用)设备、小型机具、施工设施的进场检验记录。

  七、安全检测设备的标定证书。

  八、风险品储存库的验收证明。

  九、作业人员职业健康证明。

  十、消防器材出厂合格证。

  十一、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三证一标志”。

  第十三条合格分包方台账

  一、分包方审查记录。

  二、分包方资质证书。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

  四、分包方的业绩评价记录。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

  一、项目重要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档案,从采购或建设、使用、报废或折旧全过程作好记录。

  二、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建立台帐并进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一、特种设备安装、拆除记录。

  二、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职员登记记录。

  第十六条安全奖罚

  一、安全奖罚文件。

  二、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人员的申报材料。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记录

  一、公司、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搜检,由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记录、录音或录像。

  二、安全检查记录内容包括检查的范围、内容,参与检查的人员及其意见,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重要检查记录内容必须由检查人员签字认可。

  三、检查记录必须使用专门的记录本。检查记录以年为期限装订和保存。

  第十八条安全专项活动记录

  公司、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的方案、过程实施记录、活动总结情况。

  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内容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工伤认定材料及事故台账

  一、事故处理

  1、事故报告及带领批示;

  2、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

  3、事故抢险救援报告;

  4、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资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等;

  5、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资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和物证资料或物证资料的影像资料,物证资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

  6、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7、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

  8、调查取证、说话、询问笔录等;

  9、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通风图纸等;

  10、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

  11、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

  12、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

  13、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

  14、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附有调查报告);

  15、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

  16、关于事故义务认定和对义务人举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

  17、关于事故义务单位和义务人的义务追究落真相况的文件资料;

  18、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事实劳动干系)的证明资料;

  3、医疗诊断证明大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大概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事故台账

  按照事故材料登记情况,建立事故台账。

  第四章 档案办理要求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办理档案的保管期限

  根据XXX的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一、对公司、项目安全生产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对公司、项目安全生产有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是长期和短期保存;

  三、通常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第二十一条事故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两种。 通常造成职员死亡或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未造成职员死亡或重伤,且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档案,结案通知或处理决定和事故义务追究落真相况的资料列为永久保管,其他资料列为30年保管。

  第二十二条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签认手续完备;数字照片应打印纸质拷贝;录音、录像文件(包括数字文件)、电子文件应按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靠、长期可读。

  第二十三条文件材料向档案部门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按照归档文件材料移交目录对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五章 办理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必须认真对待,谁主管、谁负责。

  第二十五条对办理不善、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将按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举行惩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项目安全XXX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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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像、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1.2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3.1.3安全生产文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存档;

  3.2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3.2.1每年一次的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3.2.2各部门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2.3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3.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3.1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照片,培训课件,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试卷,三级教育记录卡;

  3.3.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3.3.4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3.3.6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3.4安全会议台账

  3.4.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4.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4.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4.4其他安全会议记录;

  3.5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3.5.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3.5.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5.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3.5.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

  3.6.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检查表;

  3.6.2专项安全检查表、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3.6.3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3.6.4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6.5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3.7.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3.7.2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7.3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7.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3.7.5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3.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3.8.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3.8.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8.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3.8.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3.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9.1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9.2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等;

  3.9.3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9.4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3.9.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折页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9.6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11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应急预案按评估报告;

  (3)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4)其他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12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监部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4.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4.1.1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委会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4.2.1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安委会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发放。

  4.2.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4.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4.3.1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4.3.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4.3.3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应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修订方式”和“负责修订的人员”。

  4.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4.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4.4.2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4.5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4.5.1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企业行政部备案。

  4.5.2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4.5.3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4.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4.6.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4.6.2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6.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粉碎、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4.7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4.7.1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1)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2)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3)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4.7.2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4.7.3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5.附则

  5.1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1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2

  一、温湿度自动测控管理:

  1、自动检测、记录、存储并统计、打印档案库房温湿度数据以及曲线报表。

  2、自动启动和关闭空调或者除湿或者加湿设备,对档案库房温湿度进行自动调控,而无需人工管理。

  3、动态显示档案库房内调温调湿设备工作状态。

  4、实现除湿设备水满报警或者连续排水、加湿设备的缺水报警等功能。

  二、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档案室内

  1、不得使用电炉类电器、电加热器。如有危险物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违章动用。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因故确需要动火的,必须事前报主管领导进行防火处理后方可实施。

  3、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满足防火要求。

  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随时消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

  5、档案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6、制定档案室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以便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突发性火灾事故。

  7、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三、防火自动报警、灭火控制管理:

  1、实现档案库房自动防火声光报警功能。

  2、实现档案库房自动防火电话报警功能,当出现火情时,系统自动接通值班电话或者单位重要电话,并语音提示为何种警情,如“单位档案室发生火警,请速来人支援。”

  3、实现档案库房电子地图管理报警功能;防火报警事件自动记录、查询、迅速确认火警位置、情况,及时处置火警事件。

  4、实现有火警发生时,系统自动进入灭火准备期,经系统确认火警属实后,系统将自动进行灭火。将火情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制订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个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需严格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同一类问题两次指出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2)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3)室内消火栓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深圳北森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档案安全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台帐与档案管理,切实推进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境内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和矿山采掘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为矿山企业)。

  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是指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本指南所称安全台帐是指矿山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记录材料。

  第四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是矿山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工作。

  第六条 矿山企业应设置专用安全生产资料室或档案室(柜),配备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常识的专(兼)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并对下属各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第七条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职责:

  (一) 凡是在矿山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二)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部门)或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各生产班组(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三)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四)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本矿山各部门(班组、项目部)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第三章 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第九条 安全生产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项目必须与实际相符)、采矿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书;

  3、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资格证书;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证书;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6、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7、企业职工基本情况登记;

  8、特种作业人员目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9、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企业各部门、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检查制度(含边坡检查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8、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 职业危害预防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应急救援预案;

  1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3、民用爆炸物品领用与退库制度;

  14、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修订及作废的`文件;

  16、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17、企业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18、其他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 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1、接受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停产整顿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落实执行各类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3、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四) 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1、具有安全生产检查职责的岗位和人员登记;

  2、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检查记录及整改处理情况记录;

  3、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报表记录;

  4、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5、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6、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及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五) 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1、企业安全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5、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6、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六) 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代理方面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七) 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内容。

  1、企业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4、企业内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5、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7、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8、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9、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九) “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1、有关安全设施

  “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7、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8、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9、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10、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十一) 危险作业及危险作业场所管理方面内容。

  1、企业在宕面、爆破、铲装、车辆运输、用电、机械维修等危险作业或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检查情况记录;

  2、民用爆炸物品的领、退和使用管理记录;

  3、爆破施工方案及批复批准材料;

  4、配备电设备设施维护与运行状况记录。

  (十二) 事故处理方面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报告材料,事故情况经过介绍材料;

  2、有关事故分析会记录;

  3、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防护措施的相关材料;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材料,包括: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决定文件,事故后“举一反三”进行教育培训的记录,事故防范措施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记录等;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十三)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项活动或专项管理内容

  第十条 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 归档材料须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二)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 归档材料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

  (四) 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五)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十一条 归档时间。

  (一) 基础建设、设备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二) 矿山及矿山下属各部门、班级、项目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台帐等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结束后归档;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材料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

  第四章 台帐与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建议设置以下类别:

  (一) 安全组织;

  (二) 安全规章制度;

  (三) 监督执法检查;

  (四)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五) 教育培训;

  (六) 安全投入;

  (七) 工伤保险;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

  (九) “三同时”管理;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一) 危险作业管理;

  (十二) 事故管理。

  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台帐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应形成以下基本的台帐:

  (一)作业环境安全条件记录;

  (二)职业卫生健康记录;

  (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四)安全技措经费提取和使用记录;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

  (七)当日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十六条 矿山应配置保存安全生产档案的专用柜屉和保护设备,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好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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