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6 18:08:45 制度 我要投稿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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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

  一、档案归档制度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1.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二)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参照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科研课题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行政部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二、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室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档案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库房门窗及箱柜应随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入库检查:

  1档案出入库房要清点、登记。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2.入库底图应批边分类装袋,照片、磁带等声像档案应存放入专用档案盒(袋)内。

  3.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库房管理:

  1.档案库房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库房门窗须安装窗帘,库房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期。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库房内应有空气调节和温湿度计等设施,及时做好温湿度记录,温度应控制在14度——24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6.库内及库外应科学地安设温湿度记录仪表,库房应专门安装空调设备。

  7.库房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档案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9.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10.每年9月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抽样检查,掌握档案管理情况,为科学管理积累资料。

  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及《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会同总工办核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

  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六、档案保管统计制度

  1.档案库房须与办公室、阅档室分开,并有防火、防光、防潮、防虫防尘、防霉、防盗和防高温等“八防”设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2.档案库房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4.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七、综合档案室主任职责

  1.认真学习《档案法》,深刻领会上级档案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2.、努力学习业务,钻研各类档案理论基础知识,充分掌握综合档案室库存档案的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操作自如。

  3.检查督促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收集管理的文件材料和立卷归档的诸多环节应严格把关。

  4.组织档案网络成员进行业务学习,交流档案管理经验与体会,开展档案工作的检查评比,不断促进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5.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争取领导支持,做好档案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6.组织制定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7.负责综合档案与各部门分公司的工作协调。

  八、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2.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3.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4.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6.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

  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

  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档案的定义与范围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从事业务、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分为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公司档案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除已移交总经理办公室的档案外,其它档案文件由部门自行保管,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文件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的主管部门,设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档案,做好登记、归类、保管、索引、提供利用,并负责对各部门资料管理员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设有资料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料管理,并接受公司档案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归档的范围

  1.公司证照及企业设立和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的章程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合同);

  2.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3.公司会议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4.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5.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招投标文件等;

  6.公司的各类申请、请求与相关部门的批复;

  7.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历年来的凭证、账本等;

  8.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9.公司各项目的技术图纸等资料;

  10.反映公司历史沿革及公司重大活动的电子版照片及音像资料;

  11.其它对公司具有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含各类载体,如电子文本等);

  12.公司历年获奖资料。

  第五条归档要求

  整理办法:分为文书档案和工程项目档案(竣工工程档案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结合归档要求和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档案袋、盒)的.文件资料要有清晰的《卷内文件目录》,并且按项目、内容或文件形成时间,系统的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年以上)、短期(十年以下)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案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总目录》。

  第六条过程管理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文件:各部门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每月初或事件结束后将上月需归档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七条档案销毁规定

  公司档案文件销毁:档案在超出规定保存期限一年后,可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整理出库进行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慎重从事。销毁前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一起将需要销毁的资料列出销毁清单,由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进行申请,报销毁资料所属部门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最后经总经理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档案管理员全程监督。销毁档案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销毁清单由公司档案员留存,以便备查。

  部门档案文件销毁: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无利用价值时,可由本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提出销毁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签字确认。销毁清单由本部门资料员留存,以便备查。

  第八条档案借阅

  1.因工作需要借阅存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公司档案的,应事先填写档案借阅单,逐级审批,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2.员工不得携带公司原件材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带时,需在填写档案借阅单时注明外带原因,待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带,用毕归还。

  3.借阅档案者必须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部门档案借阅由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发放、借用记录表》做好记录,借阅人签字确认,并按时归还。

  5.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资料复印件。公司档案管理员或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需要在文件资料复印件上加注“仅供…使用”的用途说明。

  第九条档案备份规定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资料等档案,须存有电子扫描文档,无法电子扫描文档的,必须做好备份。

  第十条档案保管

  1.公司档案员在接收文件资料存档时,必须认真验收,填写《文件资料移交登记表》,送档人和接档人均须签字确认,完成档案交接手续。

  2.对于已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资料柜内。

  3.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档案如移交、作废和遗失时,须注明原因,保存依据。

  第十一条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违者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5

  一、目的

  通过对经营部档案的管理确保公司所有经营资料的完整性并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有效督导经营部职员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并作为公开、公平考核经营部职员工作成绩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营部所有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并作为经营部人员文件处理程序指导文件。

  三、管理职责

  3.1经营部配备档案管理员运用专用电脑及文件柜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3.2档案管理员负责经营部档案的电脑输入、输出处理及分类整理、保密管理,提供档案处理意见;负责对档案的完整性及审批程序与公司工作程序及制度的核对工作;负责管理档案的借阅、外调;负责客户定单的传真、确认工作。

  3.3经营部主管负责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指导、监督及档案资料处理的建议工作;负责经营部职员经营资料的监督管理及相关经营资料评审程序监督管理。

  3.4经营部职员按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员工作及时提供准确、全面的经营资料,以便于转化为经营部档案。

  3.5财务部负责经营部合同、定单、发货记录等经济类档案的审计、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经营部档案管理专用电脑与财务部电脑联网的管理工作。

  3.6总经理负责财务部与经营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协调及监督;负责经营部经营资料归档情况的监督;负责经营部档案借阅、外调的审批及经营部档案处理的最终审批。

  3.7董事长负责财务部对经济类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审核及报告的审批。

  四、管理程序

  4.1经营部合同必须依照公司相关要求逐级审批后签订并结合合同评审文件方可视为有效文件存档。

  4.2客户订单经逐级审批后发货的文档方可视为有效文件存档。

  4.3客户反馈情况的书面报告、经营部职员工作总结报告、经营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经有关人员或领导批示意见后方可视为有效文件存档。

  4.4经营部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签名后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5客户联系资料、客户经营情况由客户负责人签名后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6经营部投标文件经公司领导确认标书内容之日起存档。

  4.7量体订制的客户个人资料自客户验收产品之日起存档。

  4.8发货记录自仓库发货并传真客户确认之日起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9经营部职员出差记录、经营部制度及工作程序文件由经营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档案管理员整理记录作为有效文件存档。

  4.10档案管理员将1-9文件转化为档案时必须依据有效文件要求进行核对后方可进行文件转化处理。

  4.11档案管理员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文件应反馈至经营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协调,保障文件的有效性。对于未按程序要求确立的文件经营部负责人应调查研究事情原因并出具说明性文件交总经理审批后作为该文件的补充资料一同交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管理。

  4.12档案管理员应对不完整的`文件监督并催促相关人员或领导补充完整进行转化并管理。

  4.13档案管理员应先对有效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就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主题内容、归档时间、档案年限、存放位置等相关内容输入专用电脑并按数据库管理要求进行档案管理。

  4.14档案管理员的档案柜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将档案按电脑内所示内容及存放位置放入专用档案柜。

  4.15经营部打印资料由档案管理员于专用电脑及设备进行操作,便于文件的转换工作。未在专用电脑中处理过的合同文件必须原文输入电脑,合同原件放于档案柜内。

  4.16财务部电脑与经营部档案管理专用电脑联网并进行维护工作。便于随时查阅、审核、统计合同、发货单、客户订单等相关经济类档案资料。

  4.17借阅经营部档案须经营部负责人同意;外调经营部档案须经经营部负责人同意并有总经理签名同意。档案管理员应对借阅、外调档案进行登记并及时督促回收。

  4.18档案管理员应参照《公司机密管理程序》保证经营部档案的保密工作,设置电脑密码、锁好档案柜,保管好钥匙。保障档案的整洁,进行对档案柜防潮、防虫处理,对电脑资料进行及时备份处理。

  五、奖惩条例

  5.1档案管理员恪尽职守,保证了文件转化为档案资料手续的准确正规,保证了档案资料的机密性、保证了公司经营的有效追溯的将进行表彰及相应的经济奖励。

  5.2经营部职员能主动、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工作,全力配合档案管理员进行工作的将进行表彰并将能此工作配合和档案资料内体现的内容作为经营部职员工作考核、评定工资、奖金的主要依据。

  5.3对于违反档案管理程序条例,未按程序进行文件审批,不准确、全面提供文件资料,未配合档案管理员工作的将进行批评、警告及经济处罚并作为工作不良记录存档,供工作考核、评定工资、奖金时的重要依据。

  5.4对于未按照本程序进行操作的档案管理员按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批评、警告及相应经济处罚,并作为工作考核、评定工资、奖金的主要依据。

  5.5对于未经许可私自动用档案管理专用电脑,私自开启档案柜,私自调阅档案资料,私自对进行档案资料复印、拷贝的将依照《公司机密管理程序》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作为不良记录存档。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工作职责

  2.1 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2 综合办公室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2.3 安环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2.4 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3、管理要求

  3.1 文件的分类

  方针、目标、管理方案;

  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记录;

  应急预案;

  其他,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

  3.2 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部公室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 ”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3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体系文件由安环部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3.4文件的发放

  安环部负责安全体系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发放。

  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部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3.5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

  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文件的修订方式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3.6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3.7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程序及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3.8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3.9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检查、整改记录;

  ——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法定检测记录;

  ——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应急演习信息;

  ——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维护和校验记录;

  ——技术图纸等。

  3.10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3.11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3.12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需完成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3.13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部理。

  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JL-JS-AH-0101-20xx

  《文件发放记录》JL-JS-AH-0107-20xx

  《文件销毁记录》JL-JS-AH-0109-20xx

  《文件评审记录》JL-JS-AH-0106-20xx

  《文件修订记录》JL-JS-AH-0409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在筹备、成立、生产、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3.内容

  3.1公司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应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人员资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

  3.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行政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3.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基建和生产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3.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3.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3.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3.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3.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3.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3.12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3.13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行政部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行政部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由行政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行政部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给合办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3.14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行政部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行政部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经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3.15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行政部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行政部,行政部门窗及箱柜应及时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6行政部管理制度

  (1)档案存入检查:

  1)档案出入行政部要清点、登记。

  2)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行政部管理:

  1)行政部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行政部门窗须安装窗帘,行政部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lx。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行政部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行政部须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9)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10)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3.17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3.18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2)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3)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4)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6)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8

  一、公司员工必须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事部门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9

  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延续,但常常因项目经理部的解散、人员调动等原因而滞后,为了使本项目在该方面的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体现'重生产同样重技术档案管理'的方针,实现生产和内业双丰收,特制定文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意义

  ①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是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系统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用于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材料,并按归档制度加以分类整理,以便完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②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意义是

  可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组织有序的交流,及时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出了问题,有据可查,从而起到稳定正常生产的作用。

  (2)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①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往来文件,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xx 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硬性规定,并由此建立文件管理制度。

  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xx 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制度贯彻落实。

  (3)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方法

  ①文件管理方法

  a、收集:主要是注意搞好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

  b、整理及编目:是在文件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来文或发文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应根据文件的.行文类别区分。同时按文件的收发时间编制目录,该受控的要建立受控文件清单并加盖受控章。

  ②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a、收集: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b、整理及编目:是在技术档案材料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技术档案材料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按技术档案本身的自然形成规律进行。工程技术档案分类,原则上按工程项目划分,使同一项工程的技术档案都集中在一起,以便能够反映该项目工程的全貌。而每一类别下,又可按专业分为若干类。编目方针为能够揭示技术档案的内容和他们之间联系,便于检查。

  (4)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

  ①建立技术资料复核制,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必须现场填写且有人复核,决不允许一人一填到底,更不容许事后补填,且资料能够反映工程实际。

  ②交工验收资料的整理,要从工程施工一开始就着手抓,先化整为零,再化零为整。同时做到资料、图纸和计量支付三者的统一。

  ③加强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的管理工作,彻底根治此方面滞后的弊病。

  (5)竣工资料整理、竣工图绘制

  ①在交工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竣工资料,摒弃持久战。

  ②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要随即把施工中变更的部分用铅笔描绘在原施工图纸上,并注明变更的依据及日期等。

  ③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图绘制与项目经理的业绩挂钩,作为奖罚的依据之一。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0

  总则: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销毁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一、文件的收集

  公司需收集文件的范围: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内容包括: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行的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3、公司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的来往信件、合同、协议。((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4、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纪要、决定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5、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算、决算及工作总结;;(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6、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7、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8、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电子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

  9、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公司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以及公司对外交流的文件、协议、报告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1、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

  12、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3、公司的历史变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4、公司制定的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5、公司干部任免(包括备案)、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员工名册、报表以及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解雇(职)等工作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6、公司员工档案转移的介绍信及存根;(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17、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清册;(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

  18、公司重大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20、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重要文件(主要收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21、各项目完成后专业图文的最终版本电子版,最终定稿版硫酸图、总院图审批复稿件。(主要收集部门:晒图室)。

  二、立卷归档

  文件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1)各专业都要建立健全个专业的文件、图书等材料,由各部专业集中统一保管。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文件材料的编号类别。

  (3)文件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后归档。

  (4)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三、档案保管

  1、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胶片、照片、磁带要专柜密封保管,胶片和照片、母片和拷贝要分别存放。

  3、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平放或卷放。

  4、库藏档案要定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破损变质及时修补或复制。

  四、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必须当面查点清楚,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案卷要注意爱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

  2、借出的档案要注意保密,不得将档案带入宿舍或公共场所,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3、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却因工作需要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

  4、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簿上及时注销。

  5、凡需借阅、抄录绝密级重要数据资料,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准借阅、抄录、复印。

  6、底图一般不予外借。

  五、档案销毁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六、档案保密

  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档案存放要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

  2、不得传播、议论有关机密问题。

  3、档案资料不准带到公共场所。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1

  一、文件材料归档

  1、归档范围

  凡是公司及各分公司、小区经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定期归档保存在公司档案室。

  2、归档时间

  对公司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档案形成部门按规定收集、整理后,定期移交给本单位档案室及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1)文书文档(包括统计档案以及业务部门形成的'档案)。

  (2)会计档案先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3)设备档案在设备安装后一周内归档。

  (4)特种载体档案,随时归档。

  (5)合同档案在合同签订后逐步归档。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其规律组成案卷。

  (3)归档材料除外部原因外原则上采用A4纸型。

  (4)归档时必须填写移交目录,办理交接手续。

  (5)归档的材料原则上应装订成册,确实不能装订成册的,由经办人说明原因,由档案员接受不成册的资料后装订成册。

  二、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档案原则上只在档案室查阅。非机密档案,因特殊情况需借出者,要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后并办理借出手续,归还时对所借档案应予以检查核对,并注销。

  2、借阅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机密以上档案一律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

  3、外单位要查阅档案,需经本公司有关领导书面同意批准,方可借阅,借阅人要登记签名。

  4、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批注、损坏和遗失,如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按《档案法》规定处理。

  5、借阅档案要严守机密,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向借阅范围以外的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6、摘抄、复制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摘抄的档案内容必须经档案人员核对,加盖公章后始有效用。

  7、对借出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催还。

  三、档案保密

  1、认真执行公司的商业和技术保密制作,维护档案的安全,做好公司的保密的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将档案给无关人员翻阅,若有泄露,按保密规定处理。

  3、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不得擅自涂改,拆页和销毁档案,不得私自泄露档案内容。

  4、档案室应根据《保密条例》规定的保密范围,对全部档案进行密级划分。

  5、借阅有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档案借阅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6、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时进行清点、核对,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

  本制度所称安全文件、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管理体制与职责

  3.1公司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指定一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3.2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专业知识,集中统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对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3.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员职责

  (1)凡是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协助各职能部门、车间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4)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司领导在企业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4.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4.1安全生产档案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档案

  (1)企业基本情况;

  (2)厂区平面布置图;

  (3)主要管理人员登记表;

  (4)企业证照文书;

  (5)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6)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申报回执单;

  (7)应急预案备案回执单;

  (8)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和危险岗位一览表;

  (10)特种设备登记表;

  (11)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附操作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2)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3)关于任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决定;

  (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5)其他与安全组织有关的内容。

  3)安全职责

  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操作规程

  6)教育培训

  (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

  (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6)复转岗、“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9)其他安全培训记录。

  7)安全检查

  (1)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检查指令书、整改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执行各类执法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上报主管部门的报告;

  (3)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4)安全检查及整改通知书(企业自检部分)。

  (5)车间(部门)、班组例行安全检查记录;

  (6)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

  (7)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记录;

  (8)各项安全检查的处理情况及整改验收记录;

  (9)各项安全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8)安全投入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安全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9)“三同时”

  (1)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资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10)防护装置(含职业卫生设备、下同)

  (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3)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记录;

  (4)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1)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

  (4)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2)安全用电

  (1)变、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2)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3)配电柜(箱)、控制柜(箱)等用电设施运行记录;

  (4)变配电室平面图及供电系统图。

  13)工伤保险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14)职业病防治

  (1)本公司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5)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15)劳动防护用品

  (1)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2)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3)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16)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2)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3)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表);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资料。

  17)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3)消防设施、器材平面布置及应急疏散平面图;

  (4)火险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框图及实施细则;

  (5)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及其消防装备情况;

  (6)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7)消防设施、器材及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8)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9)有关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10)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11)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4.2收集与移交

  (1)归档材料应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记录、台帐、规章制度、原始资料、图片、图纸、技术资料等。

  (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4)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5)本公司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随时归档,对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材料,可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受电子安全生产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8)在资产与产权变动时,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按国家有关法规做好善后工作。其安全生产档案由接受单位或原主办单位保存。

  5.档案处理

  1)根据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档案建档,与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一致,设立以下档案类别,并根据其归档内容分别编制档案目录。

  (1)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机构和职责

  (3)风险管理;

  (4)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7)作业安全

  (8)职业健康

  (9)危险化学品管理

  (10)事故与应急

  (11)检查与自评

  2)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并分别保存,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文件的编号。

  3)档案保存,设专用柜屉,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五年)、短期(一年)三种。

  5)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生产档案,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安全生产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人员签字后,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批。销毁安全生产档案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由两人以上监销,销毁清册长期保存。

  6)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6.档案利用

  (1)安全生产档案的借阅、复制必须经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批准。

  (2)在提供、利用、公布安全生产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公司安全基础档案管理,发挥好档案服务于安全工作的功能,完善安全管理过程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安全文件收发登记制度,上级来文和下发文件,先行登记、分类存放,按照领导签批意见督办落实。

  2、文件应按照收发顺序整齐放入档案盒中,,卷首制作目录,年终装订存档。

  3、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基础资料档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管理每一个过程一档,每项活动、工作一档,档案资料做到真实、有效、完整。

  4、基础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档保管,档案分为长期档案和短期档案,短期档案满3年之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5、档案基础资料管理信息,必须实现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监督,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性。

  6、档案资料借出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7、档案资料由安全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习专柜存放,落实防护措施,防止损毁。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三、内容

  3.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按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四、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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